基督教的舊約聖經是從希伯來文聖經來的,並相信這是上帝的聖言(羅馬書3:1-2)。舊約聖經寫成的年代雖然久遠,並以手抄本的形式流傳,至今最古老的瑪索拉Masoretic抄本為公元十世紀的產物。後來在死海古卷中發現公元前一百多年的舊約聖經抄本,與瑪索拉抄本幾乎一樣,確定了希伯來文聖經的可靠性。
1. 舊約聖經的內容:舊約聖經又稱為希伯來聖經Tenak,其內容包含三個部分:律法Torah/ Law、先知書Nebi’im/ Prophets、聖卷Ketubim/ Writings,這分法與基督教舊約聖經稍有不同,被稱為猶太人的聖經(路24:44),共有24卷書。
a. 律法書:又稱摩西五經Pentateuch,即〔創、出、利、民、申〕共5卷。
b. 先知書:〔書、士、撒、王、賽、耶、結、十二小先知書〕共8卷。
c. 聖卷:包括詩歌智慧書〔詩、箴、伯〕;書卷〔歌、得、哀、傳、斯〕,歷史書〔但、拉(含尼希米記)、代〕,共11卷。聖卷或稱詩篇(路24:44)。
2. 舊約的形成:希伯來文聖經成書過程乃是先經過口傳,稱「Oral Tradition」,再使用文字將此口傳內容加以紀錄,最後於公元前第8世紀至第4世紀之間將這些文字收集完成。猶太傳統認為這些經卷是在亞達薛西王時,由以斯拉編輯而成,所以自亞達薛西王,或瑪拉基書之後的書卷〔旁經〕,沒有權威。
3. 正典的認定:舊約正典認定是在公元70年聖殿被毀後開始進行,由猶太拉比負責,要確定哪些經卷屬於聖經。公元90年的雅麥尼亞會議(Synod of Jamnia)正式確立了希伯來聖經24卷正典的書目。其實在此之前,這些經卷早已被人視為正典,但藉這會議,舊約正典被正式確立。正典必須具備以下的條件:
a. 必須成書在先知瑪拉基之前〔400 B.C〕,猶太拉比認為:因以色列人的悖逆,上帝的靈離開以色列人,所以瑪拉基之後,上帝不會再有啟示。
b. 文獻需使用希伯來文書寫,也允許由亞蘭文所寫少部分的段落。
c. 必須被廣泛的猶太人所認定及接受為具有上帝聖權威的正典。
4. 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簡稱 LXX,是舊約聖經最早的希臘文譯本,公元前三至一世紀譯成,是由72位翻譯者在亞歷山太城合譯而得名。這譯本為散居外地的猶太人〔他們不再說希伯來語〕所採用。譯本除了希伯來聖經正典外,也收錄了一些被稱為次經〔旁經〕的書卷,當時有些人將這些經卷視為正典。耶穌引用了許多聖經經文,但祂從來沒有引用過次經的話。
a. 被猶太教所棄絕:公元90年的雅麥尼雅會議,拒絕接受耶穌是彌賽亞,認為基督徒傳福音所用七十士譯本是錯誤的,他們只承認希伯來文聖經。
b. 對基督教的影響:新約聖經在引用舊約的經文大都出自此譯本,基督教在編定舊約聖經時採四重分法,即律法書、歷史書、詩歌書和先知書,對摩西五經的名稱,也是採七十士譯本,而不是根據希伯來文聖經。
5. 舊約次經:次經Apocrypha的希臘文是「隱藏」的意思,用來形容某些書和舊約正典的關係,是隱藏的,不是主要的。約在公元前200至100年間寫成,共15卷書:以斯拉續篇上、以斯拉續篇下、多比傳、猶滴傳、瑪喀比傳上、瑪喀比傳下、所羅門智訓、便西拉智訓、巴錄書、三童歌、蘇散拿傳、比勒與大龍、耶利米書信、以斯帖補編,和瑪拿西禱言。
a. 七十士譯本把次經全部包括在內,但雅麥尼雅會議中,猶太人刪掉次經, 就是為了要與使用七十士譯本的基督教劃清界線而決定的。
b. 第四世紀耶柔米翻譯武加大譯本〔拉丁文聖經〕雖有次經,卻註明次經為次要經典。16世紀的天特會議,羅馬教會就將次經納入正典中。
c. 宗教改革後,開始沒有定論,後來接受猶太教的看法,否定次經為正典。
6. 舊約偽經:偽經 (Pseudepigrapha原意就為「託名假造之作品」,是從公元前200年到西元後100年猶太著作的通稱。其中一些著作可能是冒亞當、以諾、摩西和以斯拉等人寫的,故稱之為《偽經》。多半以傳統故事、啟示性的異象、異夢等形式出現,其目的是要幫助正經歷異常困苦的猶太人堅守信仰。由於其所記載的事有的怪誕離奇,有的含錯誤的教義,所以不在舊約正典之中。但猶大書中提到「摩西升天記」和「以諾書」中字句,顯見對當時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