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米紐斯強調幾項要點,他強調人的責任無疑是合乎聖經的:人必須相信才能得救(約三16﹔徒十六31等)。如果人不肯相信,他就失落救恩(約五40,七17)。亞米紐斯所說普世性的贖罪,也是合乎聖經的(提前四10﹔彼後二l﹔約壹二2)。
但亞米紐斯也有兒項論點需加以檢討:
(I)亞米紐斯否定罪的遺傳﹔他認為沒有人因為原罪而永遠被定罪。人被定罪是因為自己所犯的罪。這說法與羅馬書五章12至21節有異。
(II)雖然有解釋上的不同,亞米紐斯派一般都相信始祖的墮落帶來很大的影響,但先前恩典把這些影響除掉了使人可以在救恩之中與上帝同工。但聖經沒有說明先前恩典清楚的根據。
(III)亞米紐斯派教導,人的墮落並沒有破壞人的自由意志﹔再者,他們說先前恩典運行在未信者的心裡,令他以意志的行動,在救恩上和上帝合作。不錯,人是需要為福音的回應負責任(約五40),但人的意志已因著人的墮落而受了影響(羅三11至12﹔弗二l)﹔人需要上帝的恩典才能得救(弗二8﹔徒十三48,十六14)。
(IV)亞米紐斯派將上帝的預定,訴諸上帝對人行動的預知。他們強調,上帝事先知道誰會相信,他就揀選那些人。按亞米紐斯主義,揀選和預定都是根據信心。「預知」一詞(希臘文prognosis)基本上是與揀選相同的(比較羅十一2﹔彼前一20)。上帝所預知的內容,是來自事前的計劃,而不是根據事前的資料。
(V)亞米紐斯強調人在救恩中的參與和責任:知罪、離罪、悔改、認罪和相信。對亞米紐斯主義來說,悔改包括行動的轉變,摒棄罪,而聖經中「悔改」(希臘文 metanoia)一詞,意思就是「心意轉變」。雖然強調人的責任是十分重要,但救恩也有多方面的條件﹔過於著重人的責任,就很容易消減了只靠恩典得救的重點。不少經文都強調救恩的唯一條件是在基督裡有信心(約三16、36﹔徒十六31﹔羅十9等)。
(VI)亞米紐斯教導,信徒是會失去救恩的,因為人的意志一直是自由的。人可以選擇犯罪,放棄他以前對基督的信心。這觀點是建立在一些容易引起爭論的經文上,如希伯來書六章4至6節和彼得後書二章20至22節。但聖經清楚強調,信徒今天所得的永生(約三16﹔約壹五11至13)是永遠的,並且因著基督所作的(羅五l,八l),可在基督裡穩妥保存(約十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