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7日 星期一

動力性道成肉身論(Dynamic Incarnation)

 這理論不接受兩性聯合(hypostatic union)說,認為三位一體中的第二個位格,基督,不可能與耶穌的人性聯合,反而覺得是上帝的能力出現在耶穌的身上,使他擁有神性。

  當代一位神學家愛力生(Erickson)曾批評,指貝利端納(Donald Baillie)引用林後5:19的著作,《上帝在基督裡》(God Was In Christ),含有這動力性道成肉身思想,反而愛力生認為應該是“基督在上帝裡”才對。

  另外,貝利端納也提出說上帝在基督裡的反合性觀念也指向另一個聯合,就是上帝在人裡面,給與人力量去行上帝的旨意。

  愛力生認為貝利端納似乎有意借用“上帝在人裡面”的觀念去理解上帝在基督裡,是不正確的,因為上帝在基督裡的含意比上帝在人裡面更強更好。上帝在基督裡也必須指出那基督是先存、永恆、神性、獨特的,不可用上帝在人裡面來比較。

聖靈在「拯救史」中的地位和工作

 

      在聖經裡,上帝是一位和人生活在一起的上帝,也就是一位在「歷史」中以其「拯救」的作為來啟示祂自己的上帝。而這些記載上帝拯救作為的歷史,就稱為 「拯救史」。人要認識上帝,就要藉著研究上帝在這些「拯救史」中所展現的拯救作為,來歸納出上帝的屬性,然後從這些屬性來推論上帝在每一個新的境況中可能 的作為。

      在這個「拯救史」中,有兩個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就是出埃及和耶穌的道成肉身。藉著出埃及,上帝從埃及法老王的手中把以色列人拯救出來,然後在西乃山上和他們立約,從這個拯救事件和契約,形成了以色列民族,也開始了一段很重要的「啟示」的歷史:藉著以色列百姓的順服和叛逆,也透過上帝對順服的祝福,和對叛逆的懲罰以及赦免,上帝啟示祂自己是一位「愛」和「公義」並重的上帝。所以,出埃及的拯救事件開創了一個民族的宗教,上帝也藉著以色列這個民族來啟示祂自己。

      耶穌的道成肉身,把上帝的信仰從一個民族的宗教擴充為普世的信仰。從此以後,敬拜上帝不再是猶太人的專利,所有的人都可以藉著相信耶穌的道成肉身而 領受到上帝的救恩。而且,因為耶穌的道成肉身是和「復活」以及「昇天」連在一起,而「昇天」又帶來了「再臨」的盼望(徒一:11),所以耶穌的道成肉身已經開啟了「終末」的新頁,為「拯救史」添加了新的希望。

      換句話說,在耶穌的道成肉身中,「上帝國」已經來臨,不過這個「上帝國」只是一個開始而已,一直要等到終末耶穌再臨時,整個「上帝國」才會完成。以 「今天」來說,耶穌已經道成肉身,但是還沒有再臨,所以上帝國「已經」(already)臨到,但是「還沒有」(not yet)完成。由於耶穌的道成肉身開啟了「拯救史」的新頁,使得上帝的拯救走向「普世」和「終末」,所以耶穌的道成肉身就成為「拯救史」的中心點。

      而在這個已經走向終末的「拯救史」中,聖靈的地位是作為信徒將來得救的「擔保」。因為耶穌已經道成肉身,已經昇天,而且應許要再臨,凡是相信這個拯救事件的人,都可以得救進入要在耶穌再臨時完成的上帝國,也就是可以在終末時得救。而這些相信的人,就是屬耶穌的信徒,上帝就賜給他們聖靈作為「擔保」和「記號」,以保證上帝的應許一定兌現,他們一定可以在終末時得救。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一章21-22節說:「上帝向你我保證,我們生活在基督裡面;他把我們分別出來,在我們身上蓋上了他的印記,並且賜下聖靈在我們心 裡,作為他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的擔保。」這兩節經文可直譯為:「上帝『建立』我們和你們同在基督裡,並且膏立我們。上帝同時也在我們身上蓋上『印記』,也給了我們靈的『頭期款』在我們心裡。」從這兩節經文可以看出,在保羅的心目中,上帝賜給我們聖靈,目的是要「建立」我們,要作為終末得救的「印記」和「頭期款」。

      「建立」的意思是「保守直到終末為止」,也就是上帝要保守他所膏立,所分別為聖的信徒直到終末來臨為止。「印記」的功用有三個:籾要標示出財物的主人是誰?當一個主人在他的財物上標上印記時,這印記就成為一個合法的保證,可以保障主人的權益。粆讓一份買賣契約成為有效,例如耶利米卅二章10節所說 的:「我請人作證,簽了地契,封好,秤了銀子。」「封好」就是「以印記封好」的意思,這個「印記」完成了這份契約的簽署,使契約的內容開始生效。粃作為 「保護」的印記,誠如以西結九章4-6節所說的,上帝在即將懲罰耶路撒冷時,先派人在那些「遇到因城裡所發生那些可惡的事而苦惱悲嘆的人,都要在他們額上 做記號。」然後在執行懲罰的命令時,所有的人都要殺,「但是不可殺那些額上有記號的人。」「頭期款」本來是法律上和商業上的用語,功用是作為「定金」,以保障交易的順利完成:買方要如期付清餘款,而賣方要在限期之內把貨物交給買方。

      所以當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一章21-22節說,上帝已經「膏立」了信徒,為要「保守他們直到終末來臨為止」,並且已經賜下聖靈做為「印記」和「頭期 款」時,他的意思是說:這個聖靈標示出這些信徒是屬於上帝的,已經是彌賽亞國度裡的一員;聖靈同時也已經使上帝所應許的「保護」,和在終末所要賜給信徒的 「拯救」,開始生效,而且也保證在終末時,這些「保護」和「拯救」一定會如期交在信徒手中。

      可見,在通往終末的「拯救史」中,也就是在終末的上帝國「已經」開始,但是「尚未」完成的過渡時期中,上帝賜給信徒聖靈作為「擔保」和「記號」,以保證將來上帝國「完成」時,信徒一定可以進入這個上帝國,並且得到終末的拯救。

2022年11月5日 星期六

基督與教會之間有特殊的關係

       基督和教會之間有特殊親密的關係,勝過世上任何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因此在上帝的眼中,基督當為我們受苦,他所行的也歸算在我們身上,這是極其公義的。


    (1)自然的關係

      使徒保羅見證說:上帝「一本造出萬族的人」(徒17:26)。因此,人與人之間都又天然的血緣的關係。人與人之間都當彼此相愛,每個人都是每個人 的弟兄和鄰舍(路10:36)。基督和教會也有這樣的關係,所以使徒保羅指出:「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2:14)

    因此,「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處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2:11)

   此處所宣告的就是基督的降卑俯就,他取了我們一樣的性情。

      當然,基督道成肉身也有特殊的地方。首先,他與教會的這種聯繫並不是源於自然的必然性,而是他自己作出的甘心樂意的行為。世上其他所有人都不是按 自己的意願到這個世界上來的。因此,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雖有自然的成分,但又不同與一般人之間自然的關係。其次,他之所以取了我們的性情,唯一的目的就是代替教會行義並受苦,從而,「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4-15)

    (2)神秘的關係

      這種神秘的關係本身就是道德性的關係,並不是神秘主義者所主張的一種只能靠神秘的感覺把捉的關係。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是真實的,是道德性的。這 種關係正如頭與其他肢體的關係,葡萄樹與其枝子的關係,丈夫與妻子的關係。基督與教會既然有這樣真實的關係,所以聖經宣告,這種關係正是基督代替教會行義並受苦的根基。「你們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4:25-32)

    基督既是教會的元首,也是教會的丈夫,他為教會擔當完全的責任,因此他為教會所做的事、所受的苦,也都理所當然地歸算為教會的。

    (3)聖約的關係

      在世人制定契約的時候,有時也需要由第三人承擔擔保人的角色,承擔連帶性的責任。若是直接債務人沒有能力歸還債務,其擔保人有責任代替債務人還債,債權人也有權利向債務人的擔保人追償。主耶穌基督也是如此為教會擔任新約的中保的:「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做了更美之約的中保。」(來7:22)

    基督在上帝面前為教會擔任中保的角色,「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2:5)

    因此,他代替教會所行的義和他所受的苦,為上帝所接納,使教會在上帝面前得以稱義。

2022年11月3日 星期四

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派的區別

 

    這個在神學上有歷史性的衝突中所持的爭端,確是極為嚴重,因為這些爭端很能影響到基督徒對於上帝、罪以及救恩的觀念。

    柏克(J. I. Packer)曾將這兩個系統作一個對照,他所說的很是中肯︰兩者之間不單單是在重點上,乃是在內容方面大有不同。一方面宣稱上帝才是拯救的主;另一方面卻說︰上帝不過幫助人來拯救自己。

    加爾文主義的觀點乃是指出聖三一上帝使失喪的人得贖的三個偉大的步驟──聖父的揀選、聖子的救贖、聖靈的恩召──這三步工作都是同時臨到同一的人們,而且得到此救恩的人,是決不會滅亡的。

    阿民念派的觀點認為這三個步驟在時間範圍方面都有所不同(救贖的目標乃是全人類︰但呼召單是為了聽見福音的人︰揀選卻又是指那些聽了福音之後而發生反應的人),又不承認任何得救了的人,會永遠得蒙保守。

    因此,這兩個神學所領會的救恩的計畫全然不同。前者認為救恩完全依賴上帝的工作,後者認為是人的工作,前者認為信仰是上帝救贖恩賜的一種,後者認為是人對於自己得救的貢獻︰前者將信徒得救的榮耀完全歸於上帝,後者將稱讚一方面歸於上帝,因上帝造成了可令人得救的方法,另一方面又將稱讚歸於人,因人的相信而執行了此方法。

    顯然地,這些是極重的區別,加爾文主義的五基要信仰就是將這些教義歸納起來,五信仰的價值就是要指出這兩個系統的區別。

 

2022年11月2日 星期三

聖徒的堅忍

 一、聖徒堅忍的性質

改革宗是唯一堅信基督徒不會從恩典中再次墮落的教會。羅馬天主教、索西奴派、阿民念派,甚至路德宗都認為信徒會從恩典中再次墮落,因此他們也就不相信“聖徒堅忍”這事。這個教義很容易被誤解。這個名詞的意義顯然地指出,是信徒繼續不斷的行動,藉此而使他們在救恩的道中堅守恆忍下去。然而,事實上這個堅忍主要並不完全是指信徒的行動,主要乃是指神的工作,信徒在其中只是與之合作而已。如果只是靠著信徒自己的力量,那么他們就必然會墮落。嚴格地來說,不是人乃是神在堅忍。“聖徒堅忍”的定義是︰“聖靈在信徒心中不斷的運行,藉此而使那在信徒心中開始了神恩惠之工,得以持續下去,直到完成。”

二、聖徒堅忍教義的明証

聖徒堅忍的教義可以從聖經的經文中直接加以証明(約10︰28、29;羅11︰29;腓1︰6;帖后3︰3;提后1︰12,4︰18)。聖徒的堅忍是揀選教義的當然結果,揀選並不單是救恩的某種方式,也不單是一種叫人得救的方法,其最終目的乃是要達成救恩。堅忍也可以從基督為聖徒代禱的功效上加以証明。基督既為他們付上了救贖的代價,他們就必定不會從恩典中再次墮落。不但如此,基督不斷地為他們代求,也是至終有效的(約11︰42;來7︰25)。我們更可以從信徒與基督奧秘地聯合一事上看出堅忍是必然的結果。那些與基督聯合,且已擁有永生的人,怎能再與基督的身體分離,並失掉永遠的生命呢?我們是否可以假定說永生並不是永久的呢?最后,我們也確實相信,信徒在今生可以得到救恩的確據,因此也必定會有救恩的持久性(來3︰14,6︰11,10︰22;彼后1︰10)。如果信徒會有可能從恩典中再次墮落,那么我們就不可能擁有得救的確據。

三、反對聖徒堅忍教義的看法

人們常常這樣說,堅忍的教義使人獲得錯誤的安全感,使人懶惰、放蕩、並犯罪。但這說法並不正確。雖然聖經說我們蒙神恩保守,但神同時也不斷地要我們儆醒、勤勉,並時常禱告。有些人說聖經中有三類經文,是可以証明聖徒堅忍的教義是不正確的︰(1)聖經警戒背道離教的經文,如果信徒不會從恩中再次墮落,那末這類經文就是不必要的(太24︰12;西1︰23;來2︰1,3︰14,6︰11;約壹2︰6)。然而這些經文只証明信徒必須在堅忍的事上與神合作(參看徒27︰22─25,以及本章31節也可作為這一點的說明)。(2)聖經勸勉信徒要不斷地作成成聖的功夫等經文。如果他們是不斷地在恩中,那么此類經文就似乎是不必要的。然而這些經文只不過是要使我們看到,神也用道德的方法,來達成他的目的。(3)聖經中也記載真正背道離教的經文(提前1︰19、20;提后2︰17、18,4︰10;彼后2︰1、2)。然而這些經文中所提到的那些人,並不能証明他們是真信徒。聖經中別的地方也特別提到,有些人自稱是信徒,但事實上卻並不是真信徒(羅9︰6;約壹2︰9;啟3︰1)。約翰論到這樣的人說︰“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約壹2︰19)

2022年11月1日 星期二

新約到古代教會聖餐觀之發展–結論

         在新約聖餐觀的部分,首先探討對觀福音中的聖餐觀,歸納出六項意義,包括:聖餐乃是為罪人所設立的、指向耶穌的受苦、預告上帝國的筵席、罪得赦免、以持守聖餐持續地為耶穌作見證,以及與耶穌基督的團契等。然後是哥林多前書中的聖餐觀,包括基督的受苦、為信徒所設、信徒合一的團契、與主相交、持續記念主耶穌的受苦並等候主的再臨,以及蔑視聖餐,就是蔑視主的救恩等六點。在歷代聖餐觀之介紹中,則依序探討第一世紀、第二至三世紀及第四至五世紀的聖餐觀。在第一世紀部分,以伊格那丟、十二使徒遺訓及游斯丁為探討對象,此階段之重點在於施行聖餐之體制、聖餐做為感恩祭以及聖餐實質論的建立;第二至三世紀則以愛任紐、特土良與居普良為探討對象,此階段之重點在於聖餐本質的兩要素之區分、聖餐獻祭觀的轉向,以及聖餐與教會合一之間的關係;第四至五世紀的部分,則以安波羅修和奧古斯丁為探討對象,此階段之重心在於聖餐獻祭觀的解釋、聖餐本質藉基督話語改變,以及教會透過聖餐將自己獻上為祭。最後是聖餐觀演變的探討,分別是聖餐中的獻祭、聖餐的本質,以及聖餐的意義與功能。其中,聖餐中的獻祭並未在新約中出現,而是教父們所發展出來的看法,此外,福音書中「聖餐預告上帝國筵席」的概念,並未被教會所延續。

  受限於原典資料取得以及個人能力,無法針對教父著作作更深入探討。未來首先應繼續加強此研究範圍資料蒐集之周延;其次關於聖餐之末世性意義,為何在古代教會中,並未被繼承延續,可再繼續深入探討;最後則是可探討此階段中,東方教會之教父的看法,並比較東西方教會聖餐觀之異同。

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從各種特征盼望啟示

 

一、從其實質言

    我們從自然得到的啟示,乃為自然啟示(natural  revelation)或稱普通啟示(genera1 reve1ation)。但自然啟示是不完全的,一則只能給人關于上帝模糊的知識,不能絕對無誤的認識上帝(三一真神)。二則不能使人認識罪惡的嚴重性,因此不能真切悔改。三則根本味于上帝奇妙的救恩,因此不能認識獨一得救的道路。所以還需特殊啟示,彌補其缺陷,使我們得到更大的亮光,而能明辨基督聖道和其他自然宗教本質之不同。

    以賽亞先知因為以色列人中有求問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便曉諭他們說︰「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賽八20)瑪拉基也和以賽亞一樣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當記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瑪四4)。主耶穌複活以后,在路上遇見往以馬忤斯去的門徒中兩個人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么?』于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二四25一27)

二、從其方法言

    上帝為傳揚他的真理,所用的方法,乃是有步驟的,漸進的。請分論之︰

     1.從歷史發展繼續漸進──在起初的時期,僅見萌芽,以后照各民族接受的程度,漸形啟發,直至完全闡明。從地質學歷史,我們可以找到上帝傳授真理的例証。由于科學的進步,以及教育的發展,基督聖道,也漸形弘揚;而其堅固不拔之程度,其他宗教,無可與其比擬。教會雖遭逼迫,但卻反而因之複興。在最初三個世紀,乃是教會大受迫害的時期。其時那些所謂「無知小民」,無權無勢,面臨強大的羅馬帝國,經過三個世紀的長期抗爭,卒乃戰勝強暴。關于此點,著者于他書另有詳論。初期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說︰「殉道者的血,乃為教會的種子。」語雲︰「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神學家史屈朗(A.H. Strong)也說︰「小小的火,可以燃燒全城乃至全世界。」此乃可知基督聖道,乃有超凡的淵源,乃是上帝的啟示。

     2.由一國一人,傳至普世──每一民族國家,都有其特質。例如希臘崇尚自由與思維;羅馬則長于組織與法製;而猶大的特質,則為宗教。但猶太人需要特殊的屬天的監護,否則就要發生偏差,例如舊約偽經、新約偽經的福音,以后又有猶太教的法典(Ta1mud),還有可蘭經。英國的貢獻在憲政,美國則在民主政治、宗教自由。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上帝」。上帝揀選希伯來人作為真道的寶庫,使他們負起傳揚真道的使命;此乃正如上帝揀選其他國家民族保存並傳揚哲學、科學與政治的真理一樣。黑格兒說︰「沒有一個民族可單靠他自己對世界有獨特貢獻,必須互相衡製,相得益彰。」猶太人的宗教、希臘人的哲學、拉丁民族的組織、條頓民族的忠心,應當聯合起來,成為一個完美的整體。上帝把聖道的真理,先給一個民族,並從其中揀選幾個人,再由他們把真道傳給世界人類。

     3. 從筆錄文獻傳至后世──著作與書籍乃是以往歷史主要的憑藉。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是書本宗教。但他們的書,乃是人的著作,不是從上帝來的啟示。聖經乃是上帝的話,乃有絕對的權威,而且是萬古不朽的;先知從上帝得到直接的啟示,不是出于人意的。基督聖道,不是「書本宗教」(book religion),而為生命之道。「不是聖經給我們基督;乃是基督給我們聖經。」但是為要把他的啟示傳至后世,他乃用一般的方法,用筆錄的文獻,保存他的真理。

三、從其實証言

    這須具備四個條件︰(a)必須上帝自己親自顯現;(b)必須在世界的外部和內部;©唯有上帝的能力與知識,始能作到;(d)必須不被惡者所假冒,也不致為正直之士所誤會。易言之,這乃為上帝藉著神跡和預言來加以証實。這種外部的表現,乃是必要的,一則可使領受的人確信他所得的啟示並非虛空的幻想;二則可使他的啟示有權威。例如在士師記第六章,當耶和華呼召基甸的時候,基甸向他要一個証據,使他可以確信︰耶和華便允其所請,使他篤信不疑。(士師記六17、36一40)又如列王紀上第十八章,以利亞先知和四百五十個巴力假先知孤軍奮斗,耶和華允其所請,降下火來,燒盡燔祭,結果得勝,殺盡假先知。(參王上一八36一38)

    然而為使懷疑不信的人,心悅誠服,對上帝的啟示,篤信不疑,我們還須對神跡和預言,加以申論。

2022年10月29日 星期六

洗禮

 

問:洗禮只是一種教會的禮儀嗎﹖

答:洗禮不僅是教會的禮儀,而且是一種神聖的制度。這制度永遠有效,而且是基督徒都必須遵守的。基督吩咐要給萬民施洗的命令,與傳福音的命令是一同被強調,也是使徒所承認的。

 

問:何事使洗禮成為聖禮﹖

答:單獨有水並不能使洗禮成為聖禮。當人照著基督設立的話去實行時,該行動即成為聖禮。應用水雖然重要,但實際上是基督的話與應用聯合,才使聖禮成為「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基督的話有雙重性質。一是命令:「所以要去給他們施洗」(太廿八19);二是應許:「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所以洗禮的正確定義,是水包含在上帝的命令中,與上帝赦罪、賜生命和救恩的應許聯合。

 

問:洗禮是施恩具嗎﹖為什麼﹖

答:根據聖經所說,洗禮不僅是教會的禮儀,也是真正的施恩具(水包含在神聖命令中,並由上帝的道所印證),上帝藉這施恩具將基督代贖的功勞賜與人。教義學家稱洗禮為「稱義的媒介」,是屬於福音,不屬於律法。也就是說,洗禮救人並非因為我們向上帝所行的一件工作,而是上帝向我們所行並賜福給我們的事。

洗禮使受洗者得著罪的赦免,洗除罪過、潔淨而成聖、重生而得救。此外,聖靈也藉著洗禮堅固我們的信心。其實,洗禮供給一切屬靈的福氣,是因為水與賜恩典和救贖的福因應許聯合。這些神聖的應許既在每逢聽講或誦讀之時有效,在洗禮應用時也同樣有效。

 

問:洗禮要像聖餐一樣常常受洗嗎﹖堅振禮的意義又是什麼﹖

答:

1.    信徒應常常領受聖餐,但是聖經沒有一處是命令一個人當多次受洗。反之,一經洗禮,信徒就畢生得安慰。基督徒日日的悔改(繼續的悔改),就是一個恆心悔改的人,時刻回到上帝在洗禮內所設立的恩約;或說是藉信心時時獲得洗禮內賜與的罪得赦免、生命和救贖等恩惠的應許。所以,背信者再次悔改時、也僅是回到他們洗禮(歸回於洗禮),並非如羅馬教所說的依靠告解禮。

2.    堅振禮並不是「洗禮的確認或證實」,也不是「補足或完成洗禮而有的聖禮」,僅為公開的承認忠於上帝,因為上帝在洗禮內與人設立了祂的恩約;堅振禮是信徒對洗禮的公開應答,或受洗者公然承認在洗禮內潔淨他的那位基督。堅振禮不是基督所設立的,但我們仍保存它,因為堅振禮提醒信徒要想起他的洗禮,和上帝在洗禮中賜與我們的至高恩典。

 

問:教會應當給誰施洗﹖

答:

1.    聖經教訓我們,成年人和小孩都應當受洗。關於成人,聖經明白的指出,只給那些相信並承認基督的人施洗。倘若兒童由其父母或有親權的人將他帶來要求施洗,就當給他們施洗。但是,不可在父母不知道或者反對的情形下給小孩施洗。

2.    嬰孩也應當受洗。原因如下:

(1)嬰孩也是肉身生的肉身,是在罪惡裡沉淪的

(2)上帝的旨意也要嬰孩重生得救

(3)   帶嬰孩到基督那裡的媒介就是洗禮

 

問:誰可以給人施洗﹖

答:  因耶穌基督捨己所的一切屬靈福氣是屬於眾信徒的。所以,當被召而立的牧師不在場時,任何基督徒,皆有權利和義務給人施洗(緊急施洗,平信徒施洗)。在有組織的教會內,被召而立的牧師則是因著他們的職分施行洗禮。

 

問:洗禮是絕對必須施行的嗎﹖

答:洗禮只是神聖的設立和制度。但是我們不可曲解成「凡沒有受洗的,沒有一人能獲得罪的赦免而得救」。洗禮的施行不是絕對的,因為福音的傳講已經完全地提供神聖的赦罪、生命和救贖,以致任何相信福音應許的人,就已經有了一切屬靈的祝福。

路德會認為:「不是缺乏洗禮者就被定罪,唯有輕蔑洗禮者才受咒詛。」所以路德會強調人因相信基督罪得赦免的絕對性;卻未教導過洗禮是絕對需要的。

 

問:關於洗禮的規矩與儀式有哪些﹖

答:當我們提及洗禮的儀式時,不應把上帝所命令的動作(奉三位一體上帝的名用水)包含在其中,因為這不是儀式,而是上帝的道。洗禮的儀式指的是那些在教會裡所添加的動作。我們不應該把人所加上的禮節和上帝的道置於同一位置。

  按照窩勒特爾博士(Dr. C . F . W . Walther , Pastorale 牧師學)的意見,我們承認的洗禮規矩和儀式如下:

1.提及遺傳罪;

2.起名;

3. 小驅邪詞;

4. 畫十架記號;

5. 禱告與祝福;

6.大驅邪詞;

7.誦讀可十13~16;

8.按手;

9.主禱文;

10.拒絕魔鬼並承認使徒信經;

11.使用代父母或見證人;

12.用施洗衫遮蓋嬰孩;

13.最後祝福。

以上一切規矩的本身都是可有可無的,教會牧師可以使用或省略,對於聖禮無所損害

 

** : 此為信義宗之洗禮之看法, 供參考用。

 

是“新造”不是“恢復”

 

哥林多後書5:17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

 

    這段經文清楚的告訴我們:是“新造”不是“恢復”。

 

    “召會”中有一句口號︰“主的恢復”,可是我們看到在基督裡,就是新造的人,是重新創造,與原先不同,先前的因罪而敗壞,新造的是因為基督復活有新生之樣式,是充滿基督之榮形,且一天新似一天!

 

    所以“新造”比“恢復”更好,更實際!

 

基督教要義 4卷1章1節

 

第三卷已講明,我們因信福音而有基督,並分享他所獲得的救恩和永福。但因為我們的無知,懈怠,和心思上的虛幻都需要外援,好在我們心中產生信仰,並逐漸增長到完滿的地步,上帝就體恤我們的軟弱,給我們預備了這種援助;且為維持福音的傳揚,他就將這種寶庫交給了教會。他委派了牧師和教師來教導他的子民;他又賜他們權柄;總之,凡能助成信仰的聖潔合一,以及建立良好秩序的事,他無不準備好了(參弗4:11-16)。

第一,他設立了聖禮,這聖禮我們從經驗知道,乃是培養和支持信仰最有效的工具。因為我們既還在肉體的桎梏中,尚未達到天使般的境地,上帝就照他奇妙的安排,按我們的能力,為我們這些與他遠離的,準備了一個與他接近的方法。

因之,照著訓導的秩序,我們現在必須討論教會,教會的治理,職分,與權力;再次要討論聖禮;最後要討論政府;同時,我們要使虔誠的 讀者脫離羅馬教皇制的敗壞,因這種敗壞撒但用來將上帝指定作為我們拯救的工具貶損了。我將要從討論教會開始。

上帝的旨意,是要將他的一切兒女聚集在教會的 懷抱中,不但是叫他們在嬰兒和幼年時期,由她的扶助和服務得著養育,且由她仁慈的關顧得著管教,直到他們長大成人,至終達到完全的信仰。

因為“上帝所配合 的,人不可分開”(可10:9);凡以上帝為父的,便以教會為他們的母。這不但在律法之下為然,而且從基督降世以來亦然,因為保羅宣布說,天上的新耶路撒冷,乃是“我們眾人的母”(加4:26)。

*******************

 

     加爾文在此明確教導︰教會之設立乃是『但因為我們的無知,懈怠,和心思上的虛幻都需要外援,好在我們心中產生信仰,並逐漸增長到完滿的地步,上帝就體恤我們的軟弱,給我們預備了這種援助;且為維持福音的傳揚,他就將這種寶庫交給了教會。』

 

    在此也說明教會需要教導的人︰『他委派了牧師和教師來教導他的子民;他又賜他們權柄;總之,凡能助成信仰的聖潔合一,以及建立良好秩序的事,他無不準備好了(參弗4:11-16)。』

 

    教會必須設立『聖禮』,『聖禮』之功能為︰培養和支持信仰以及接近上帝。

 

    教會更是信徒得到餵養與造就之處︰『上帝的旨意,是要將他的一切兒女聚集在教會的 懷抱中,不但是叫他們在嬰兒和幼年時期,由她的扶助和服務得著養育,且由她仁慈的關顧得著管教,直到他們長大成人,至終達到完全的信仰。』

 

    因此教會是我們信仰上的母親。

 

2022年10月26日 星期三

上帝的真理是信心的柱石

 

若祂不是信實的上帝,我們怎能信祂呢?我們的信只不過是個幻想;但,祂是真理本身,祂的話沒有一句會落空。

 

「真理是信靠的對象」。

 

上帝的真理是不動搖的磐石,在這磐石上我們可以冒我們救恩的險(賽五十九15)

 

「誠實難見」是世上的情形,天上卻非如此。上帝停止當信實的上帝,就像祂停止當上帝一樣,是不可能的。上帝不是曾說:「凡等候耶和華,心裡尋求祂的,祂必向他施恩」(哀三25)和祂「要使我們得安息」嗎?(太十一28)

 

這是個牢靠的錨,祂不會改變祂所說的話。天上的信實是為信徒預備的。難道我們能找到更安全的麼?除了上帝的信實,我們的信心有甚麼依據呢?除了真理的上帝,我們無一可信的。

 

相信我們自己,是在沙土上建造;但,上帝的真理卻是我們信心依靠的黃金柱石。上帝不能背乎自己。

 

「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不相信上帝的真誠就是違背上帝。「…..不信上帝的,就是將上帝當作說謊的,」(約壹五10)

 

不信任一個尊貴的人,沒有比這更激怒他的。否定上帝的真實,就像是把祂的應許當作虛假的權狀;難道有比這更冒犯上帝的嗎?

 

 

2022年10月25日 星期二

歷史神學之導論

 <歷史神學的定義>

     歷史神學(historical theology)是介紹歷代以來的基督教神學。它要研究的是,基督教神學的發展、增長和演變。歷史神學探討有關上帝、基督、聖靈,救恩、教會及其他中心教義的形成,說明這些教義是如何產生和演進。

<歷史神學的目的>


     歷史神學的目的,是「說明教會的教義,在歷史上的起源,並且追溯這些教義後期的演變和發展」。它嘗試去理解教義的形成、發展及轉變——包括好的及壞的轉變。教會的方向曾影響了神學的方向。經院哲學強調理性,這學派影響了神學路向離開上帝的至高主權;宗教改革運動回復以聖經為中心,強調恩典;而啟蒙運動帶領神學,走向反超自然的偏差。歷史神學描繪多個世紀以來的神學運動,讓我們了解教義的衍生和演變,以及這些教義為何會離開聖經真理,所以是十分重要和有用的研究。

<歷史神學的分期>


     歷史神學的發展,可分為四個時期︰

 

)初期神學(第一世紀至主後590年);

 

)中世紀神學(590至1517年);

 

)改革時期神學(1517至1750年);

 

)現代神學(1750年至現在)。

 

 

2022年10月22日 星期六

『基督教要義』與「敬虔」

 

加爾文(Calvin, 1509-64)在他所寫的基督教神學著作『基督教要義』中對「敬虔」有精確的了解,這著作最原初的題目是「敬虔的總綱和救恩教義中必須知道的」,在『基督教要義』的最後拉丁文版本中,加爾文指出他努力寫這書的目的是要「通過維持純正的敬虔教義,讓教會得著益處。」

 

換言之,加爾文寫作這本系統神學的書籍,不僅是要讓人在理智上或內在意識上認識教義的內容,更是要召喚那些閱讀這些教義的人產生敬虔的意向,從而歸向神和從神那裡得著益處 ,成為「更好的人」,在信靠上帝、順服上帝和敬拜上帝的層面上更上一層樓,基於這個「更好」的目標,加爾文稱呼他向讀者闡明的教義為「敬虔的教義」。

 

    「敬虔」是加爾文做上帝學一個很重要之方法。所以當我們閱讀『基督教要義』一開始就為其「敬虔」之精神所折服。而也因為「敬虔」使加爾文神學具有其他神學家作品所沒有之「感動力」。

 

  既然敬虔對認識上帝的知識這樣重要,信徒可以怎樣生出敬虔的心呢?加爾文解釋敬虔的心是人活在上帝的愛之中孕育出來的,他說敬虔的心是由愛慕上帝而產生出來的,「敬虔往往與上帝的愛相聯在一起,這愛是人認識上帝給我們的益處而引發的。」

 

對加爾文來說,神學必須在思想和生命中實踐出來,神學知識與敬虔生命是不能分隔的,不敬虔的生命會引致不敬虔的神學;相反,敬虔的生命當然會影響人的理智思想能力(特別是關於神的知識的辨思能力)。由於敬虔與知識的關係這樣密切,加爾文指出敬虔是一種備受讚賞的心態,它是任何正確認識「上的知識」的先設條件,只有存著敬虔的態度,人才能夠正確和安全地談論神。也因為這樣,加爾文使用「敬虔大綱」形容正確的神學知識是最適切不過的。

 

    當然「敬虔」對神學之描述之準確度是有加分之效果,因為「敬虔」就不會以自己的想法硬加到上帝之身上”。許多神學家以自己的想法去塑造自己的上帝,而非上帝親自在「聖經」啟示之樣式與形象,所以讓人感覺有些「偶像」的影子。而無「敬虔」的神學家,更是為時代思潮所左右,許多神學家的思想背景是哲學、政治、宗教,而非上帝啟示。

 

    「敬虔」使人尊重與順服上帝的主權,能由上帝的啟示中認識祂自己。若神學建立在上帝的啟示,則這樣的神學不單是學術性,更是具有生命性。因為神學不僅是「認識上帝」的學問,更是關係生命和敬虔之事!而敬虔是因為領受上帝的恩惠,並受聖靈啟示而認識到上帝之偉大而產生之態度。

 

    當然「敬虔」使人注意「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之平衡,人是在這兩者的引導之下,進入真理的大海之中。在其中人因認識上帝的偉大,而認識到自己的渺小,也使人知道何為真正的「謙卑」。

 

在這「敬虔」中,也認識到在教會既然遵從「上帝的話」來施行聖禮,並本著基督的心為心來關心社會。就當靠主的大能,教會是讓上帝的話語,可以自由運行,聖禮可施行。

 

    這也是「改革宗」教會比其它宗派對社會與文化更加有「影響力」之原因。所以「敬虔」更是『改革宗』教會能不斷改革,成為「改革中」教會,具有源源不絕生命力之原因。

 

    我們要承繼加爾文之「敬虔」,讓我們不僅僅有神學知識,更活出上帝所賜在聖靈裡,有基督榮美之生命。

 

 

三一上帝與基督徒生命

 

  要問的是為什麼三一信仰,這個基督信仰中核心的教義竟被邊緣化?

  三一神學應該是反省基督徒生活各個層面的一個重要而豐富的基礎,而且它配有中心地位。從第四世紀尼西亞大公會議以來,三一神學已經被過度一面倒地專注於上帝內在的生命(God's inner life, theologia),屬於某一個我們一無所知的層次。三一教義已經被從救恩歷史(soteriology, oikonomia)中孤立出來,顯然地,在這種情形之下,三一教義與基督徒生命毫不相干。

  三一教義在過去曾經是信仰的核心,只是後來被忽略而屈居神學邊緣。當下最重要的是將三一上帝理解為救贖的奧秘。我們主要的關懷是如何克服困難,糾正神學偏差,使三一教義「再一次」成為信仰中心。

  基督教神學唯一的選擇是從「在聖靈裡,透過基督,被上帝拯救的經驗」重新開始建構三一神學。換句話說,唯一的選擇是讓上帝成為三一的上帝,因為上帝本來如此。禮儀成為基督徒經歷上帝救贖行動之處,而且是基督徒能夠在聖靈裡,透過基督,以感恩來回應上帝的地方。三一上帝是在聖靈裡,透過基督,在頌榮中與我們聯合。

 

三一教義根本上是一個實踐性的,從基督徒生活中產生的教義。也就是說,三一神學不是一個有關上帝概念(concept of God),而是一種藉由救恩史,以及在救恩史當中認識上帝的方式(way of knowing)。 它必須是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以及我們與他人的關係神學。

 

然而,我們如何重新理解(re-conceive)三一神學呢?拉內K. Rahner的神學公理成為我們的起點。這個神學公理是:「內在的三一上帝就是經世的三一上帝,反之亦然。」

  基督徒的神學必須從經世的三一論著手,因為上帝的奧秘是在救恩的奧秘當中啟示出來,也就是,關於上帝屬性的說明必須奠基在具體的救恩歷史中。我們拒絕巴特神學中所謂「隱匿的上帝」(deus absconditus)這種概念,因為三一神學沒有存在一位與這位創造萬有、存在歷史的上帝不同之上帝的可能性。『上帝自身』與『為我們的上帝』是同一位(God in Godself is the same as God for us)。基督教信仰中,上帝只有一位,只有一位三一上帝。因此「上帝的奧秘(theologia)和救恩的奧秘(oikonomia)二者是合一不可分割的」。

 

上帝自身(God in se) 與外顯的上帝(God ad extra),是我們重新理解界定三一教義為救恩奧秘之重要任務,藉此結合邏輯思辯與靈修默想。禮儀與神學是頌榮的兩個型態,二者相輔相成,不相互消融,也不使任何一方發展過度。

 

為了重新思考反省三一神學意義和在基督教教義中的地位,首先從關係角度重建上帝觀:上帝是一位關係中的上帝(a relational God),因此,上帝的存在總是必須與上帝的他者(other),他所創造的萬有(the whole creation)一並討論。

  上帝是「我們的上帝」(God for us)之關係存有,連結我們對上帝的思考與我們所認知道的三一上帝三位在救恩歷史中的具體行動,是非常重要的。其次,我們當試圖使神學性論述紮根在基督徒生活中,使神學成為禮儀的基礎,也使禮儀成為神學的搖籃,並由此架構出頌榮的三一神學(Doxological Trinitarian Theology)。

 

當然唯有回歸三一性的思考,才能平衡基督與聖靈在神學中的地位,並擴展教會的廣度與深度,更深認識三一上帝在歷史中的自我啟示。才能使三一信仰重新成為基督信仰之核心的教義。

信心的本質

 

                信心是上帝所給我們的恩賜,是上帝給我們的,不是我們自己可以發動的。信心導致我們內心的一種改變,我們願意放下自己,支取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作成的救恩跟救贖。信心真實的本質分成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知識;第二個部分是,就是同意的部分;第三個部分是信靠的部分。我們必須要針對這三個部分,瞭解救恩信心的本質。

      A、知識:

               信心一定有知識的基礎,信心跟知識不是對立的,正確的信心有知識的基礎。信心本身一定要有內容,如果沒有內容、沒有對象的話,信心是一種輕信、妄信、迷信。因此我們強調信心一定有實質的內容,有明顯的對象。

  我們看聖經上的教導,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0節:「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

  這裡看到,得救應當跟愛真理有關係,信心跟真理是有密切的關係。提摩太後書二章25節:「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上帝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

  悔改的心要明白真道,因此聖經上教導救恩的信心,它不是知識的敵人,它是根據在知識的上面。

           這裡我需要特別談一件事,在英文信心有「faith」跟「the faith」,信心加上冠詞「the faith」比較強調信仰。我們教會很多時候把,信心跟信仰區隔,這樣的區隔是非常可惜的,我們只要信心不要信仰,這樣的教導是有問題的。我們信心是有信仰的內容、是有對象的,我們不是信迷迷糊糊的東西,我們是信主耶穌基督,為我們個人的救主。因此我們不只有信仰,同時要有信心。但在教會往往只談到說信心,但是忽略了信仰部分,所以「faith」信心跟「the faith」信仰,是有密切的關係不能分開的。所以信心的第一個部分,它一定是有基礎、有真理的內容,所以信心不是知識的敵人,不是非理性的。保羅的教導信心不是一廂情願的,不是無根據的思考,它乃是有真實的內容。

  B. 同意:

           信心的第二個部分:同意。信心不但需有知識的基礎,同時同意知識是真的,並同意基督耶穌也是真的,祂成為我的救主解決罪的問題,可以幫助我更新,所以相信基督耶穌成為我的救主,是我屬靈的救主。

                我們來看新約聖經關於信心與同意的經文,約翰福音二章22節:「所以到祂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祂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在原文裡有一個特別的一個方程式,就是強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約翰福音四章50節:「耶穌對他說:『回去吧,你的兒子活了!』那人信耶穌所說的話就回去了。」

  請大家注意,強調那「信了聖經,信了耶穌」我信的對象,是主耶穌基督。約翰福音五章24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耶穌是我信的對象,祂為我的個人的救主,信心不但有知識的層面,同時有這個同意的層面;我同意這個耶穌是真實的上帝、真實的人,祂的確為我在十字架上,為擔當我的罪,為我而死並且可以救我。

  C. 信靠

           信心有委身、信靠的部分,信靠是從信念轉向確信,是一種奉獻、完全屈服在上帝的身上。今天我們教會裡面,人接受耶穌時相信耶穌是上帝,同意基督為我的救主,但是他若只留在同意與知識的部分,沒有生命委身的部分,這樣的信心是不完整的。在救恩的信心裡面,需要強調信靠的部分,是罪人內在生命的一種轉變,從個人依靠轉向依靠上帝。

                聖經給我們一些非常明確的例子,約翰福音第三章中尼哥底母,他夜裡找耶穌談重生的意義,約翰福音三章15節:「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原文中的「信祂」是「believe in Him」的架構,是強調「believe in」是「相信進入祂」的這個觀念。   

  約翰福音的第三章的第十六節「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believe in Him),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三章18節:「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

  就是believe in Him,相信進入祂這個概念,突顯信心全然委身的這個意義。約翰福音三章18節:「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信靠祂的人必得永生。

何謂信心

      接著我們談信心,談到歸正是我們對上帝的回應,包含兩部分:悔改與信心的部分。信心的部分是歸正的積極面,不只是轉離罪轉向上帝,轉向上帝的部分是信心的部分。

  那到底什麼是信心?我們在教會信主很多年,但是很多時候對信心並不了解,很多時候是我們個人的計畫、個人的安排,但我們沒有活在信心的裡面。

  現在我們所要談的是『救恩的信心』,救恩的信心是什麼樣的信心?我們在教會裡面用信心宣告,那麼信心是什麼?

  信心是掌握上帝的應許,上帝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預備的救贖,所以信心是支取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罪人所安排的救贖,所以信心是個媒介,是個支取的媒介,是一個領受的媒介,是領受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所救贖的。

 

廉價的恩典

 

                當我們在傳福音的教導裡面,如果不強調悔改,往往會帶出不健康的救恩觀,就是所謂「容易相信主義」。「容易相信主義」如潘霍華,在他的「追隨基督」這本書裡面,談到廉價的恩典。今天我們在教會裡面有很多信徒,他們可能沒有真正的悔改,沒有真正的放下他們的罪轉向上帝。

                第二次大戰時,他面對德國的教會納粹化的情況,特別強調教會應該強調「重價恩典」,要小心不要陷入「廉價恩典」的迷思。「廉價恩典」教導弟兄姊妹的悔改是沒有代價的悔改,只是接受耶穌的生命,但沒有教導弟兄姊妹需要背起十字架來跟隨耶穌。我們看路加福音九章23節:「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耶穌要我們要天天背起十字架跟從祂,要捨己。我們的悔改與救恩應該是不斷的放下自己跟隨耶穌,這種悔改的生命是捨己的生命,不只是領受恩典的生命,更是一種捨己、跟隨耶穌的生命,背起十字架跟隨主的生命。

                但非常可惜,目前的教會出現一些非常奇怪的教導,例如這個經文在教會濫用、誤解,這裡所說「背起十字架來跟隨耶穌」,我們會說:「我在新店的那個房子,沒有辦法賣出去,這個是我的十字架。」或者是「在我的工作崗位裡,某某的同事是我的十字架」或者是「在我的家族裡某某親戚,他是我的十字架。」我們把耶穌所說的教導,濫用成為把一種的不愉快的負擔,說成是一種十字架。但談到「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的時候」,基督耶穌本身還沒有上十字架,背十字架的舉動就是要去死。門徒們也了解,要背起十字架跟從祂,就是要跟從祂到死的地方,要完完全全的放下自我,如同祂所說的,要捨己跟隨祂。

                所以在教會裡面,我們要很小心救恩本身,不只是我們領受這個恩典,很多時候我們忘記了要教導弟兄姊妹,跟隨耶穌的這個部分。我們領受恩典就是要跟隨耶穌,讓生命徹底的改變,可以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隨耶穌。

  潘霍華所著「追隨基督」這本書,一開始就談到什麼是重價恩典,什麼是廉價的恩典。當我們在傳福音,把悔改部分刪掉了,就會導致信仰流於廉價的恩典。潘霍華說到廉價恩典跟重價恩典的關係:「廉價恩典是什麼呢?就是在市場上所販賣的恩典,有如廉價商場所叫賣的貨品一樣,很多時候我們把上帝的恩典,當作是便宜的、廉價的,如同是在商場上、賣場上,拍賣廉價的東西並不珍惜它。但是我們知道,我們領受這個恩典是白白得到的,但這恩典是昂貴的、重價的,是基督耶穌本身祂流血而得的。」

                潘霍華又說:「聖禮、赦罪以及一切靈性的安慰,都在割價求售中被拋售了。恩典雖然是白白得到的,但確是昂貴的,是教會無盡窮的寶庫,教會用不著查詢或予限制,就可以用慷慨的手佈施,這是沒有代價的恩典。我們想像恩典的根本性質,是在於其帳項早已預付了,並因早已付過錢的緣故,就可以免費得著一切。因為付價是無限的,所以使用恩典的可能性也是無限的。然而,假如恩典不是廉價,那又將如何呢?」潘霍華提醒我們,個恩典是白白得到的,但是是昂貴的!

                他說:「廉價恩典,就是將恩典作為一種教義,一種原則,一種制度。它只宣講罪得赦免為一般的真理,上帝的愛被作為是基督教的上帝的概念,人們以為只有在頭腦上同意那種概念,就可以得赦罪了。」

  所以我們把『上帝的愛』當作一般的概念來看,把這個恩典當作是一種宣講,『罪得赦免』宣講成為一般的真理,這種的恩典不要求我們捨己、 不要求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到底。

                很明顯的,潘霍華教導我們要小心,在福音宣揚裡面,如果忽略了悔改的教導,往往會落在廉價恩典的裡面。潘霍華又說「廉價恩典是傳揚不需悔改的赦罪,沒有教會管教的洗禮,不用認罪的聖餐,和不必本人親身認罪的宣赦」潘霍華提醒我們,廉價恩典就是傳揚不需悔改的赦免。今天在教會裡面,所教導宣揚的福音信息,恐怕就是潘霍華所說的廉價恩典,它教導我們信耶穌的人不需悔改。

悔改與救恩關係

 

          在救恩的教導裡悔改是首要的。但很多時候在教會中,我們聽不到悔改的教導,勸勉罪人必須要轉離罪轉向上帝,在我們的救恩的教導裡面,悔改好像是被否定、被放在旁邊的教導,但如果仔細看新約經文的時候,發現到新約的教導告訴我們說,悔改是我們救恩裡面需要經驗的部分,悔改是沒有選擇的──我們必須要悔改,逃離我們的罪轉向上帝。聖經明顯的教導悔改是我們救恩的首要,不管是耶穌或者施洗約翰的教導,在福音裡面都是非常重要的部分。

           我們來看馬太福音四章17節:「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基督耶穌在祂的福音宣揚裡面,談到悔改的必要。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6-47節:「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這裡看到基督耶穌,祂不但自己留下榜樣,當祂在宣揚天國福音的時候,祂強調悔改,同時在祂升天前,祂再次的叮嚀、教導門徒們;傳福音的時候必須要傳悔改的信息,強調悔改的重要。

           但我們今天非常可惜,發現到在我們現在福音的分享裡面,我們好像是忘記了耶穌基督的這個託付,在傳揚天國的道、傳揚福音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傳悔改、赦罪的道。

  再看使徒行傳十七章30節:「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

  如果我們考慮經文上下文時,發現到這裡是保羅跟雅典的學者來對話的時候,談到人必須要悔改,上帝吩咐我們都要悔改。因此在悔改與福音的教導裡面,悔改是福音的宣揚的必要,福音宣揚時是不可以放在旁邊的教導。

重生與歸正

 

  『重生』,我們必須要從聖經裡面有一個正確、完整、全面的認識。很多基督徒發現,他雖然信耶穌,但他不懂得他信了什麼?他為什麼這樣信?他也沒有對他的信仰做整理,因此盼望透過這樣的學習,對我們的信仰有一個清楚的整理。

                『重生』談到人對上帝救恩回應上帝的一個事實;另外一個部分,就是歸正的部分。歸正跟重生的關係,像是銅板的兩面,是在救恩中上同時發生的。我們在聖靈更新中重生得救,但我們也要歸正;我們要轉離罪轉向上帝。這個時候我們就必須談到人對救恩的回應的第一個部分就是『重生』,『重生』是上帝不只是要我們成為好人,是在基督耶穌裡面我們要成為新造的人!

                在新約有有兩個希臘文表達這個生命,第一個字叫作bios:就是生物肉體的生命,這是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第二個字是zoe:就是屬靈的生命。Zoe這字源於希臘文「生命」,這生命是一個屬靈的生命,是一個以上帝或是他人為中心的生命。zoe是屬靈的生命,bios是生物肉體的生命。bios強調以自我為中心的生命,zoe是屬靈的生命,這是以上帝或別人為中心的生命,基督徒不但有bios,同時也應當有zoe,他有這個肉體的生命,同時也應該注入屬靈生命的事實,這生命的重生。

絕對的揀選

  (無條件的揀選)

  弗一:4~5

   加爾文派認為救恩是完全由上帝的權能所成就的事。他們認為在罪的影響下,沒有一個人願意和可以接受基督。可是上帝揀選一部份人,賜給他們信心,使他們可以得著救恩。換言之,這些人的得救,完全是無條件揀選的恩惠,不是由人來決定接受或拒絕救恩,是上帝來決定的。

    阿民念派則認為人的得救不是操縱在上帝的權能下。他們認為人雖有罪性,但他的自由意志仍未被罪影響,可以選擇接受或拒絕上帝的救恩。上帝自永遠就預知那些願意相信而這些人便稱為祂所揀選的。換言之,上帝並沒有揀選某些人而定意讓他們得救,上帝僅僅是定下一個凡信靠基督的人均得救的原則。所以揀選是決定在人的自由意志,非在上帝的權能。

  然而《聖經》很明顯說到上帝有最高的權能。祂既是宇宙的創造者,又是統管萬有的上帝(詩一○三19)。所以祂的旨意是萬事實現的最終原因(羅十一36)。祂可以隨自己的意思行事(詩一二六3),祂心裡所願的,就能行出來(伯二十三 13),沒有人可以攔阻(賽十四24)。所有大小事物都在祂的全能控制之下,無論是帝王的心意(箴二十一1)、人的言語及行動(箴十六1~9)、甚至微小 如麻雀的存歿,人的頭髮多寡,都在祂的旨意之內(太十29,30)。從創世記至啟示錄每章每節的《聖經》都明明教導我們上帝是全能的(創十七1),在祂那裡沒有難成的事(創十八4),沒有人能抗拒上帝的旨意(詩二1,4,三三10,11)。所以按《聖經》的立場:人的自由意志不可能超越上帝的最高權能。雖然人的自由意志似乎可以拒絕順服上帝,這都是因為上帝許可他這樣做。而上帝的揀選是按祂自己旨意所喜悅而定(弗一5),不須考慮人的反應,因為祂的靈可以將人心意改變,使他順服上帝。

  因此,阿民念派所說「揀選」是決定在人的自由意志,不在上帝的權能是錯誤的;惟有加爾文對「揀選」是決定在上帝的主權之立場才是正確的。

    照阿民念派的立場,人是靠自己的信心來換取上帝的救恩,不但上帝的揀選是按照人有信心與否,並且人若不能保守自己的信心,便會失去救恩,那麼救恩是人的信心所換取來的賞賜。

  《聖經》很明顯地啟示上帝對人的慈愛是白白的恩典,世人沒有做過任何的善事來換取上帝的揀選。保羅在羅馬書特別強調是白白賜的恩典。若是靠我們的功勞換取來的,那便不算是恩典了;惟有不作工而得賞賜的才可稱為恩典(羅四4,5)。

  《聖經》清楚告訴我們,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多三5),白白的恩典。我們的得救,從頭至尾都是上帝白白的恩典。當一個人被聖靈重生以後,整個人都改變了,這包括了他的意志在內,所以抗拒上帝的意志消失了,重生的人藉著上帝所賜的信心,改變自己的心意,甘心樂意轉向基督。他仍是運用了自己的自由意志。上帝的預定並不強迫人,勉強人。在此可見上帝的主權和人的責任並沒有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