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4日 星期二

埃米爾·卜仁納(Emil Brunner)的啟示論

 

📖 「上帝,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希伯來書 1:1-2
📖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翰福音 1:1

🔹 埃米爾·卜仁納(Emil Brunner, 1889-1966 20 世紀瑞士著名的新正統神學家(Neo-Orthodox Theology),與卡爾·巴特(Karl Barth 同時期,卻在啟示論上有不同觀點。
🔹 他的啟示論強調「關係性的啟示」(Relational Revelation)與「個人回應」(Personal Response)。
🔹 主要作品:《自然與恩典》(Nature and Grace)、《真理如相遇》(Truth as Encounter)。


一、啟示的本質:啟示是一種「相遇」(Revelation as Encounter

卜仁納認為,啟示不是一組概念或教義,而是「上帝與人的相遇」(encounter)。
啟示不是純粹的信息,而是上帝的自我顯明,透過與人的關係來發生。

📖 「啟示是上帝親自向人顯現,使人進入與祂的關係。」(卜仁納,《真理如相遇》)

卜仁納 vs. 巴特:啟示是可理解的嗎?

  • 巴特(Barth): 認為上帝是完全超越的,只有透過基督才能被認識。
  • 卜仁納(Brunner): 認為上帝雖然是超越的,但仍然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被人的理性理解,並且啟示透過「關係」發生,而不是僅僅透過基督的啟示。

👉 應用: 啟示不僅僅是神學概念,而是我們與上帝的個人相遇。真正的信仰來自於我們對上帝啟示的回應,而不是單單學習教義。


二、一般啟示與特殊啟示(General & Special Revelation

📖 「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 1:20
📖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翰福音 1:14

1. 一般啟示(General Revelation):上帝在自然界的顯明

卜仁納不同於巴特,他認為人可以透過自然與理性部分認識上帝的存在。
雖然人因罪墮落,但上帝仍然透過自然界與人心內的良知來啟示自己。
這與加爾文的「上帝的意識(Sensus Divinitatis」類似,即人內心天然有對上帝的認識

💡 卜仁納 vs. 巴特的分歧

  • 巴特認為: 由於人的罪性,沒有任何一般啟示能帶來真正的認識,唯有基督的啟示才是真正的啟示。
  • 卜仁納認為: 雖然人的罪影響了對上帝的認識,但人仍能部分理解上帝的存在,只是無法認識救恩。

👉 應用: 自然界可以幫助我們認識上帝的存在,但我們仍然需要基督的啟示來真正認識上帝的救恩。

2. 特殊啟示(Special Revelation):基督與聖經

基督是上帝最終的啟示,唯有透過基督,人才能與上帝建立關係。
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但它的最終目的是指向基督。

📖 「基督是上帝的話語,聖經是見證祂的記錄。」(卜仁納)

💡 聖經的重要性:

  • 聖經不是純粹的歷史書,而是上帝啟示的一部分。
  • 當我們讀聖經時,真正的啟示發生在我們與基督的相遇,而不是對文字的研究。

👉 應用: 讀聖經不只是為了獲得知識,而是要與基督建立真正的關係。


三、信仰與理性的關係(Faith & Reason

📖 「你們要常常預備好,回答各人心中盼望的緣由。」(彼得前書 3:15

卜仁納不像巴特完全否定理性,他認為信仰與理性可以互補。
理性可以幫助人認識一般啟示,但不能帶來救恩。
信仰是對上帝啟示的回應,而不是對神學概念的理解。

💡 信仰如何運作?

  • 啟示發生時,人需要用信心回應,這種信心不是來自人自己,而是來自上帝的恩典。
  • 信仰不是盲目的,而是有理性的基礎,但不能完全依靠理性。

👉 應用: 我們應該用信心回應上帝的啟示,但同時也要用理性來思考與解釋我們的信仰。


四、啟示的目的:建立關係,而非知識

📖 「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翰一書 4:19

卜仁納強調,上帝的啟示不是為了傳遞知識,而是為了建立關係。
真正的啟示發生在「個人與上帝的相遇」,這是一種活生生的經歷,而不是神學概念的學習。
信仰不是接受一套理論,而是進入與上帝的關係。

💡 對我們的影響:

  • 我們的信仰不能只是「知道」,而是要「經歷」。
  • 我們讀聖經、禱告,不是為了獲取更多神學知識,而是為了更深地認識上帝。

👉 應用: 我們應該把信仰視為一種關係,而不是單單一種知識體系。


五、總結與應用:卜仁納的啟示論對我們的影響

📌 核心觀點:
啟示是上帝與人的相遇(Encounter),而非純粹的知識傳遞。
一般啟示(自然界與良知)可以幫助人認識上帝的存在,但不能帶來救恩。
特殊啟示(基督與聖經)是上帝救贖的完全顯明,帶來真正的認識。
信仰與理性可以互補,理性可以幫助人理解啟示,但不能成為信仰的根基。
啟示的目的是建立與上帝的關係,而不是獲得知識。

📌 應用挑戰:
1️
我是否把信仰當作一種個人經歷,而不只是神學概念?
2️
我是否在日常生活中回應上帝的啟示,進入與祂的關係?
3️
當我讀聖經時,我是否讓它成為與上帝相遇的機會,而不只是學習的工具?

🙏 願我們在上帝的啟示中成長,透過基督與上帝建立真正的關係!

 

卡爾·巴特的啟示論(Karl Barth’s Doctrine of Revelation)

 

📖 「上帝,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希伯來書 1:1-2
📖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翰福音 1:1

🔹 卡爾·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 20 世紀最具影響力的基督教神學家之一,也是新正統神學(Neo-Orthodoxy)的奠基者。他的神學思想是對自由派神學(Liberal Theology)的回應,並強調上帝的啟示完全來自祂的主動行動,而非人類理性或宗教經驗的結果
🔹 他的啟示論主要建立在「基督是上帝唯一的啟示」、「上帝的啟示是主動的」、「聖經見證啟示,但本身不是啟示」以及「聖靈的工作」等核心概念上。
🔹 主要著作:《教義學》(Church Dogmatics),特別在第一卷 I/1 The Doctrine of the Word of God 中,他詳細探討了啟示的問題。


一、啟示的核心:唯獨基督(Solus Christus——上帝的啟示是主動的

📖 「因為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歌羅西書 2:9
📖 「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翰福音 1:18

巴特強調,上帝的啟示是上帝的主動行動(God’s Self-revelation),不是人類尋找上帝的結果。
耶穌基督是上帝唯一、完全且最終的啟示,因為唯有基督真正顯明了上帝的本性。
上帝的啟示不是一種概念或道德原則,而是一個活生生的位格——耶穌基督。

1. 巴特如何反駁自由派神學?

🔹 自由派神學(Liberal Theology 認為啟示是人類透過理性或宗教經驗所發現的神聖真理,例如:

  • 人可以透過歷史研究發現上帝的作為。
  • 人可以透過宗教經驗來認識上帝。
  • 聖經是人類對上帝的經驗記錄,而非上帝本身的話語。

🔹 巴特強烈反對這種觀點,認為:

  • 上帝是完全超越(transcendent)的,人無法靠自己的努力來發現祂。
  • 唯有當上帝選擇向人啟示自己時,人才能真正認識祂。
  • 任何人為的嘗試(如理性或宗教經驗)都無法成為啟示的來源。

💡 巴特的關鍵觀點:

  • 啟示是「從上到下」的(God’s Initiative),不是「從下到上」的(Human Initiative)。
  • 我們不能「擁有」上帝的啟示,因為上帝的啟示是祂的自由行動,只有祂自己能決定何時何地向人顯明自己。

👉 應用: 我們不能靠人的理性或宗教經驗來尋找上帝,因為啟示完全來自上帝的主動恩典,唯有基督是真正的啟示。


二、聖經與啟示的關係:聖經見證啟示,但本身不是啟示

📖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 5:39
📖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 3:16

巴特強調,聖經本身不是啟示,而是啟示的見證(Witness to Revelation)。
啟示是基督自己,而聖經是指向基督的見證,當聖經被宣講時,它才成為上帝話語的媒介。

💡 巴特的「上帝的話語三重形式」The Threefold Form of the Word of God):
1️
耶穌基督(The Word Revealed —— 基督是上帝最終的話語,啟示本身。
2️
聖經(The Word Written —— 聖經是對基督啟示的記錄,但不是啟示本身。
3️
宣講的福音(The Word Proclaimed —— 當聖經被正確傳講時,聖靈使其成為上帝活潑的話語。

👉 應用: 我們不能將聖經當作神聖的「魔法書」,而是要透過基督的角度來解讀聖經,讓聖靈使其成為活潑的話語。


三、聖靈的工作:啟示的內在見證(Internal Witness of the Holy Spirit

📖 「聖靈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翰福音 16:13

巴特認為,人不能靠自己的理性理解啟示,必須依靠聖靈的工作。
當聖經被宣講時,唯有聖靈能使人真正領受啟示,並確信基督就是上帝的話語。
聖靈的內在見證(The Internal Witness of the Holy Spirit)使信徒能夠明白聖經的真理,並確信它是上帝的話語。

💡 關鍵觀點:

  • 啟示不是一個可以被「掌控」的知識,而是一種發生在信徒生命中的事件(event)。
  • 啟示不是靜態的,而是動態的,當聖經被宣講、當聖靈動工時,上帝的話語才真正臨到人心。

👉 應用: 我們需要倚靠聖靈來幫助我們理解上帝的啟示,不能只依賴學術或理性分析。


四、總結與應用:巴特的啟示論對我們的影響

📌 核心觀點:
唯獨基督(Solus Christus——基督是上帝唯一且最終的啟示。
啟示是上帝的主動行動(God’s Initiative),人無法靠自己尋找上帝。
聖經是啟示的見證,但本身不是啟示,只有當聖靈動工時,聖經才成為上帝的話語。
啟示是一個事件(Event),不是靜態的知識,而是發生在人心中的神聖行動。

📌 應用挑戰:
1️
我是否相信唯獨基督是上帝的啟示,還是尋求額外的「神秘啟示」?
2️
當我讀聖經時,我是否依靠聖靈來幫助我理解,而不是只用學術方法?
3️
我是否相信上帝的啟示是祂的主動恩典,而不是我的努力所能獲得的?

🙏 願我們在上帝的啟示中成長,持守基督,並靠著聖靈更深地認識上帝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