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2日 星期四

得救確據

 

「得救確據」是許多基督徒在信仰歷程中會反覆思考的主題。什麼是得救的確據?我真的得救了嗎?如果我軟弱、跌倒,是否就失去了救恩?這些問題觸及的不只是教義,更是我們與上帝關係的安全感與信心的根基。


一、什麼是「得救確據」?

「得救確據」簡單來說,就是:一個真正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可以確信自己已經得救,且這份救恩是可靠、持久、不可動搖的。


二、聖經中關於得救確據的根據

以下是幾段關鍵經文,幫助我們理解這份確據的來源:

1. 出於上帝的應許,而非人的感覺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
——
以弗所書 2:8

得救不是靠感覺或表現,而是基於上帝的恩典與我們對基督的信心。感覺會改變,但上帝的應許不改變。


2. 耶穌的話語帶來保證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
約翰福音 5:24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
約翰福音 10:28

耶穌明確地說:信的人已經擁有永生,並且沒有人能使他們失去這恩典。


3. 聖靈的印記與見證

「你們既然信了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
——
以弗所書 1:13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
——
羅馬書 8:16

聖靈是得救的印記,也是我們心中確信的幫助者。即使在我們軟弱時,祂仍然在我們裡面工作,使我們回轉、堅定。


三、常見的疑問與掙扎

1. 如果我軟弱犯罪,我還得救嗎?

  • 是的,因為救恩不是建立在你的表現上,而是建立在耶穌基督已完成的工作上(約壹1:9)。
  • 上帝會管教祂的兒女(來12:6),但不是將我們趕出祂的家。
  • 真正的信心會悔改並回轉,不會長期安於罪中。

2. 我有時候感覺不到上帝的同在,這代表我沒得救嗎?

  • 感覺不是得救的根據,信心才是。
  • 許多聖經人物也經歷過靈性低谷(如大衛在詩篇13:1:「耶和華啊,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但他們仍倚靠上帝。

四、如何穩固自己的得救確據?

1. 回到上帝的話語,堅持真理

「這些事我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是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
約翰一書 5:13

上帝要我們「知道」,而不是「猜測」自己得救。熟悉並相信祂的話語,是建立確據的根基。


2. 觀察生命中屬靈的果子

得救不等於馬上完美,但一個真正重生的人,生命會逐漸改變。約翰一書列出幾個指標幫助我們分辨真假信心:

檢驗點

經文

是否愛弟兄姊妹

約壹 3:14

是否遵行上帝的命令

約壹 2:3–4

是否承認耶穌是主

約壹 4:15

是否對罪有敏感與悔改心

約壹 1:8–93:6


3. 保持與上帝的交通與成長

  • 持續禱告、讀經、參與團契、領受聖餐。
  • 敬虔生活不是維持得救的條件,而是得救後自然的表現與成長。

五、小結:我可以確信得救嗎?

是的,如果你真心相信耶穌是你的救主、願意悔改跟隨祂,你就可以有確據

  • 你的罪已被赦免,
  • 你已成為上帝的兒女,
  • 你已得著永生,
  • 並且上帝會保守你到底(腓1:6)。

🕊 結語經文鼓勵你:

「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
羅馬書 8:32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生,是死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
——
羅馬書 8:38–39

 

基督徒的死亡觀

 

基督徒的死亡觀,是建立在聖經啟示之上的「盼望中的現實觀」。它既不否認死亡的痛苦與現實,也超越了死亡,將焦點放在上帝的救恩、永生的應許,以及與主永遠同在的榮耀之中。以下從幾個核心面向來整理基督徒的死亡觀:


一、死亡不是終點,而是轉變

聖經中死亡從來不是終極的結局,而是生命形式的轉換。保羅在腓立比書1:21說:

「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他並非渴望死亡本身,而是深知死亡意味著與基督更親密的聯合(參腓1:23:「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

對基督徒而言:

  • 死亡是「離世與基督同在」(腓1:23
  • 死亡是「安睡」(帖前4:13-14),是暫時性的,等待復活的身體
  • 死亡是「進入榮耀」,不是消滅,而是完全更新(林前15章)

二、耶穌戰勝了死亡的權勢

希伯來書2:14-15

他(耶穌)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耶穌的死與復活是基督徒死亡觀的核心──因祂勝過死亡,我們不再被死亡轄制。哥林多前書15章更直接地宣告:

「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林前15:55

這不是對死亡的否認,而是因著復活大能所發出的得勝呼聲。


三、死亡與盼望的張力

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4:13提醒信徒:

「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

基督徒不是不哀傷,而是在哀傷中仍有盼望。這種張力是真實的:

  • 我們會失去摯愛,會流淚
  • 但我們也確信,有復活、有再見的那一天(帖前4:14-17

四、身體的復活與新造

基督徒相信靈魂在死亡後立刻與主同在(林後5:8),但也相信在主再來時,身體將要復活,進入榮耀的新天新地。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強調:

「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林前15:53

這與希臘文化對靈魂不朽、身體可丟棄的觀念不同。基督信仰重視身體的復活,顯出上帝救恩的完整性——不只是靈魂得救,而是全人類的更新。


五、死亡觀的實踐面向

  1. 活得有意義:知道生命有限,更加珍惜在地上的每一天,活出榮耀上帝的生命(詩篇90:12)。
  2. 預備心靈與主相遇:時常省察,過一個討主喜悅的生活(林後5:9-10)。
  3. 安慰與陪伴他人:當親友面對死亡時,我們能帶著信仰的盼望與真誠的同理去安慰(羅12:15)。
  4. 對死亡不再恐懼:雖然死亡帶來分離與未知,但我們不孤單,因為主已走過,祂也應許與我們同在。

小結:基督徒的死亡觀是「以永生為中心」的生命觀

死亡不再是懼怕的終局,而是通往永恆家鄉的門(來11:13-16)。我們活著是為了榮耀基督,死了則是歸回祂的懷中,這是「好得無比的」福氣。

 

永生的意義

 

 

「永生」這個詞在聖經中出現許多次,它不僅是一個關於未來的盼望,也是一種當下的生命狀態。從聖經的整體脈絡來看,「永生」的意義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來理解:


一、聖經中的永生定義

1. 永生是與上帝的關係

耶穌在約翰福音17:3說: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這節經文表明永生不只是活得久,而是一種與上帝建立深刻、真實關係的生命狀態。「認識」在希臘文是 ginōskō,指的是親密、經歷式的認識,而非僅是知識性的了解。因此,永生首先是一種與上帝相交的生命。

2. 永生是上帝的禮物

保羅在羅馬書6:23說: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永生不是靠行為掙來的,而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白白賜給信祂之人的恩典。


二、永生的時間與性質

1. 永生不只是未來的盼望,也是在今生就開始的生命

在約翰福音5:24,耶穌說:

「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這句話表明永生是一個現在時態的實際,信主的人已經得著這生命的本質,不只是等待將來的天堂,而是在今生就能經歷上帝的生命和同在。

2. 永生是一種質的生命

希臘文中的「永生」(zōē aiōnios)不只是「時間無限延長」的生命,而是上帝所擁有並賜給人的那種生命(zōē)。它是純潔、豐盛、永不敗壞的生命(參約翰福音10:10)。


三、永生與門徒的生活

永生不是與現實生活脫節的抽象概念,而是激勵門徒活出信仰真實的力量。

  • 永生讓我們活在盼望中:在困難與死亡面前,知道我們有一個不會朽壞的生命(彼前1:3-5)。
  • 永生呼召我們過聖潔的生活:我們既然是屬上帝的生命,就應當活出分別為聖的樣式(約一3:2-3)。
  • 永生促使我們愛人如己:上帝把祂的生命放在我們裡面,使我們有能力去愛,活出基督的樣式(約一3:14-16)。

四、小結

永生不是遙遠的宗教理想,而是:

  • 一種與上帝親密相交的關係,
  • 一份透過耶穌基督白白領受的恩典,
  • 一種在今生就能經歷的質的生命,
  • 一個使人活得有方向、有力量、有愛的真實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