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洗禮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用水一洗,表明且印證我們與耶穌有連屬,可以承受恩約的益處,並且自己應許作屬主的人。
<參考經文>
1. 太廿八19: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2. 羅六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3. 羅六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問95:誰當受洗禮?
答:有形教會以外的人,必須等他們信了基督,又應許順從基督,才可受洗;只是有形教會內信徒的嬰孩都當受洗禮。
<參考經文>
1. 徒二41: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
2. 創十七7: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上帝。
十七10: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徒二38-39: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 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召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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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禮的外在行為是奉父、子、聖靈的名用水施洗。內在的意義則是我們罪的被滌除了。按本性我們全都生在罪裡,在應許進天堂之前,我們需要重生。如今,洗禮正表示這個新生。施洗用水的來源告訴我們另一個來源,如耶穌基督的寶血所充滿,能遮蓋一切罪與不潔。
這裡教導我們誰當受洗禮,包括兩個階層:成人基督徒但未受洗者;與教會會友的小孩。前者受洗是因為規條的涵意說,受洗的人自認是基督徒;後者受洗是因為上帝對百姓所發的應許要延伸到他們的兒女身上,如同在他們自己身上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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