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 星期一

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我們試看一例:教會那無與倫比的價值是如何建立起來的?當年彼得在上帝指示下,認信耶穌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後,耶穌就宣告說:祂要將教會建造在這不可動搖的認信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太十六16-18)。

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這是教會無比珍貴的價值源頭;同樣,教會的重要性也在於耶穌基督所託付的使命上。基督是教會唯一的根基(林前三11),世世代代的教會都要傳揚、維護、且委身於這永不改變的真理,才能立於永遠不敗之地。

保羅提醒提摩太,永生上帝的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 三15);顯然,上帝的教會必須堅守在上帝啟示的全部真道上,否則就會受虧損。對此,忠於基要真理的基督徒都沒有異議;但是在具體的做法上,教會如何堅守上帝的真道,不被異端邪說所迷惑,也不致被各種偏差所左右,人們的意見就不一樣了。

有一種說法是:「教會只要教導信徒好好地讀經禱告,學習如何愛主、親近主,就可以得蒙上帝的保守。」

如果此時有人提出:「不但如此,信徒還要有些教義及神學上的訓練和裝備,這樣才能更好地明白並把握上帝全備平衡的真理。」

這人就會受到某種質疑:「有這種必要嗎?」

不是嗎?基督徒最大的特權就是可以在基督裏與上帝相交,我們既有了那又真又活的主和上帝賜給我們的話語(聖經),幹嘛還要組織一套乾巴巴的、咬文嚼字的、學究氣十足的教義呢?

尤其是看到那些同信一位主的基督徒之間因著教義的問題而引起爭論、甚至導致不和時,人們難免會想:為何我們不能乾脆不理教義,單單仰望耶穌呢?

至於神學,那都是書本上、頭腦裏的知識,對信徒的敬虔生命不但沒有什麼幫助,學了反而使人容易自高自大!

這種責難有其真實合理的一面,因為基督信仰最重要的,永遠是關乎人與上帝在生命裡的相交。但若深入思索,我們會發現上述責難一則對教義神學及其作用有所誤解,一則也受到了某種偏差的方法論的影響,用簡單二分的眼光,將基督教信仰中原本應該是和諧一致、相互效力的方面對立起來,甚至造成自我矛盾。

頗具諷刺性的是當有人主張信耶穌最重要、教義與神學都無所謂的時候,這人就是在試圖宣告一條重要的教義,而這個教義唯一的目的,就是使人不要相信教義的重要。

我們再說一次,上述主張的前半部份──信耶穌最重要──是對的,只是我們還要追問這人:耶穌為什麼在基督教信仰中如此重要?

這時他就不能說這是憑他的感覺而來了;他會說這是根據聖經的啟示,他會從耶穌獨特的身份和祂所成就的的事工這兩方面來支持他的說法。他若想將這主張表述得清楚、完整且具權威性,就非得回到教會兩千來歷經考驗的、有關耶穌位格的神人二性和十架救恩的教義上來不可;而若要將這兩個教義講得清楚,他又怎能不聯繫上正統信仰中有關三位一體、上帝的創造與人的墮落等教義呢?這些教義在基督教信仰體系中具有頭等重要性的地位,基督徒如果否認教義的重要性,又從何確信耶穌必須是我們信仰的中心呢?


    英國牛津大學的神學教授麥格夫(A. McGrath)曾就什麼是基督教的教義以及教義為什麼重要,寫過一本很有影響力的書《今日基督教教義》。他指出:「基督教教義是基督教會對上帝的自我啟示(特別是上帝在聖經中及透過耶穌基督的啟示)所作出的回應」(p. 10),「它(教義)是人類在思想上對上帝的回應,正如愛是從人心裏對上帝作出的回應。」(p. 5)

教會必須忠於上帝的託付,成為祂奧秘事的管家;而教義就是教會對所持守的信仰真理集中、全面、系統的界定和宣告。教義使信徒知道什麼是可靠的信仰生活 指引、什麼是不可違背的信仰宗旨,也使世界知道基督教與他們的分別何在。這裏值得注意的是:教義並非人的創造發明,教義的真理性及權威性只能建立在對上帝在基督裏啟示的忠實回應上。一句話,教義不因人們的好惡而存廢,教義不接受世界潮流的同化,教義只忠於它的主人──上帝的啟示。

    保羅一直關心教會是否能在主耶穌裏忠心盡職地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將上帝的道完全準確地傳下去。他在離世前的最後歲月裏還不忘提醒提摩太,要守住上帝藉他所傳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提後一13),並且「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後 二2)

原來,上帝的道須從兩個方面來維護:即上帝之道內容的純正性(純正,原文意為健全、未被侵害過),和上帝之道的規模的完整性(規模,原文是樣式、模範);前者為杜絕在上帝的道中混雜人的私意,後者指防止上帝的道被傳講得不完全、不平衡。

如何防止神道在宣講中的混雜和走樣呢?保羅勸勉提摩太作神無愧的工人,「按著正 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 二15)

原來基督教的教義,就是從遵行保羅這一教導而來的;教義不是別的,恰是那真理的道(啟示本身)被正意分解而建立的標準。教義首先在微觀上必須純 正精確(忠實回應啟示),其次在宏觀上必須完備有序(全備回應啟示)。藉著教義,教會將上帝純正的話語及其規模宣告出來;一切的解經若違反了已經建立的教義標準,那就不是按著正意,而是私解和強解了。事實上兩千年來私解與強解的事是經常發生的,若因此造成的後果危及了基督教的主要教義時,我們就稱之為異端。

    從教會的歷史上看,正統信仰的教義往往是因著必須與異端的謬誤搏鬥而建立起來的。譬如耶穌神人二性合成了單一基督位格,這個完整的教義是經歷了與諾斯底(否認基督人性的真實性)、馬吉安(否認基督道成肉身及復活)、亞流(否認基督的神性)、涅斯多留(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構成雙重位格)等等異端的多次鬥爭,才藉著使徒信經(約100A.D.)、尼西亞信經( 325A .D.)、迦克墩信經(451A.D.)的宣告,完全嚴密地建立起來的。

讀到這裏,一定會有人問:我們又如何得知基督教的教義是正意分解真理的結果呢?上帝在此使我們從兩方面得到驗證:其一是藉著聖靈的帶領和光照,那就是耶穌所應許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真理的靈(約 十六13)。聖靈既然能帶領教會的先聖明白聖經的啟示,並且以教義的方式表達出來,這同一位聖靈也能帶領世世代代 的基督徒同感一靈,來明白和相信這些教義確實表達了聖經啟示的真理。由此可見,教義的準確可靠性,不是人智慧的誇耀,乃是上帝大能的明證(太十三11,西 一26)。

第二個驗證的依據,是以上帝的啟示為研究對象而建立的合理治學方式所取得的成果,也就是神學。教義和神學是兩個互相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概念:神學就是有關神的知識和學問,教義則可說是汲取了敬虔而豐富的神學研究成果,而被教會確認的重要信仰準則。教義是以神學為基礎的,但教義又不僅僅是神學:

第一,因為教義關懷的是神學中那已被清楚顯明的真理。任何在最終的意義上不能幫助教會看清上帝啟示的真理,並深入理解、把握、及應用這些真理的神學研究,是毫無價值的。「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廿九29),教義不建立在隱晦不明的經文之上,也不越過上帝啟示的界線。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基督教的正統教義對矢志忠於聖經的神學研究者起著約束、規範、判別及指導的作用。

第二,教義不僅向我們陳明有關上帝真理的知識,教義更是教會(上帝子民的全體)向上帝所作的信仰委身。神學家雖可以自由地從事神學研究並發表個人的研究成果,但卻不可以隨便將自己的結論上升為教義,造成教會中信仰的混亂;因為神學可以只代表個人的觀點,但教義卻永遠是教會持定真理的方式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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