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救贖的實施中,立嗣是上帝恩典的作為。立嗣是顯然不同並附加於其他恩典的作為的。顧名思義,立嗣一詞本身豈不清楚暗示了它的獨特性?
立嗣是一個獨特而附有特權的作為;強調這事實並不是多餘的。尤其重要而須緊記的,就是立嗣不同於稱義或重生。往往立嗣僅被認為是稱義的一種現象,或是重生這福澤的另一解釋。但是它卻遠超出這兩個恩典的作為。
稱義是指人被接納為義和得永生之賞賜。重生是指使人的心意按著上帝的形象更新。但這些恩典,本身縱然寶貴,卻不是上帝在立嗣中賜予人的。藉著立嗣,被救贖者成為全能主宰的兒女,得以進入並享受上帝家的福樂。稱義或重生都沒有表彰這樣的恩典。
闡明立嗣的特殊性質的經文是約1: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 人,他就賜他們權柄(權利),作上帝的兒女」。人成為上帝的兒女,是藉著權柄或權利的授與。這是賜給凡相信耶穌名的人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