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歷史背景
新正統主義神學(Neo-orthodoxism)始於1918年卡爾·巴特(Karl Barth)寫羅馬書注釋。基要主義和新正統主義雖然都是爲挑戰自由主義而産生的,但可以說自由主義是“正”(These ),基要主義是“反”(Antithese),而新正統主義爲“合”(Synthese)。基要主義對自由主義是全面的否定,但新正統主義不是全部否定,而是容納了聖經批評方法,並且強調啓示的同時也重視理性的作用。
而且新正統主義雖然否認基要主義的逐字靈感說和過分的再臨思想,但比起歷史的耶穌更強調信仰的基督(贖罪主),或者相信童貞女所生——重視基督的神性這一點與基要主義有類似點。從這種意義上,可以說新正統主義是在自由主義和基要主義的兩個極端中試圖實現辨證的綜合的基督教思想史的一大進步。
特別,經歷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戰,發現了自由主義所說的人類善性背後的更大的罪惡性,而因爲新正統主義神學基於人類的危機意識開始的神學運動,所以又被稱“危機神學”或者“辨證神學”(dialectical theology)。
2. 新正統派的神學特徵
第一,強調上帝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
認爲上帝是與人類完全不同的另一位完全的其他者(Absolute Other)。因此,批判自由主義神學對歷史的耶穌(人性)的研究,強調信仰的物件——使徒們在證道中所高喊宣傳的基督。
第二,指出人類的墮落(corruption)
批判以人類的善性(goodness)爲基礎的自由主義浪漫的、樂觀的人類觀。在肯定人類的罪性方面上根據基督教正統神學 。
第三,強調人類是不能創造地上世外桃源的完全的罪人。
第四,開展以基督論爲中心的神學
批判自然神學對上帝的認識(通過自然,用理性的追求理解上帝的方法),強調通過基督的啓示神學式的對上帝的認識(特殊啓示)。並且否定自由主義的合理式信仰,主張只有相信基督(sola fide)才能得救。它是宗教改革的恢復。
第五,是辨證神學(dialectical theology)
使用將良善的神與墮落的人、審判與恩典、創造主與被造物、上帝的否定(Divine no)與上帝的肯定(Divine yes)、啓示與理性、神學與文化等辨證地結合的神學辨證法(在辨證的緊張關係中開展神學)。
第六,是危機的神學(Theology of Crisis)
從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看到人類與歷史的危機,即産生了末世意識,是描寫人類應該在神的審判面前每時每刻決斷的神學。批判通過人類的力量實現世外桃園(自由主義派),同時也批判只強調默示文學的再臨的期待(基要主義)。
第七,強調道的神學
主張活著的道(基督)、記載的道(聖經)、宣佈的道(證道)等道(上帝的話語)的三重性,比起人類行爲和哲學的思辨,更強調以道爲中心的神學。
2. 代表神學家
代表新正統主義的可以說有艾米爾·布魯內爾(Emil Brunner)、魯道夫·包爾特曼(Rudolf Bultmann)、萊恩哈德·尼勃爾(Reinhold Niebuhr)、保羅·田立克(Paul Tillich)、卡爾·巴特(Karl Barth)等幾位神學家。
(1)巴特的神學
在其龐大的著作《教會教義學》(Church Dogmatics)和《羅馬書注釋》等中體現的神學上的獨特性,可以說成是爲宣教而服務的神學,爲教會而服務的神學。
他的《羅馬書注釋》或《教會教義學》完全是從他的牧養經驗中産生的神學。他克服了教會與神學的差距,力求形成對教會的問題一種靈活解釋的神學,而且追求聖經與今天的歷史現實相接軌的神學。
他同時閱讀聖經與報紙,力求形成對歷史的狀況賦予解釋的神學觀——力求聖經原文(text)與歷史狀況(context)的相接軌,所以起草了反對希特勒政權的 Barmen宣言。
他的神學特別被稱作是和解的神學。相信耶穌由童貞女所生,認爲耶穌的道成肉身是爲了上帝與人類的和解,十字架事件是上帝和解的事件,和解者耶穌基督是他的神學中心,所以他的神學也被稱爲基督一般論(Generalization of Christology)。
並且,巴特提出教會的共同選擇。一方面指出了阿敏念主義的萬人救贖論的危險性,同時也看到了加爾文的雙重預定論(double predestination)的危險性,強調教會共同的選擇(揀選了教會共同體之意)。因此被揀選的人不能看待沒被揀選的人是對立的存在,並且將揀選的人看作是萬民的全部也是不可以的。而且巴特強調上帝的現實性(reality)。
上帝雖然作爲完全的另一位(Absolute Other)是自我自由地超越的一位(aseitas Dei:上帝的自律性)。上帝雖然做純粹的行爲(Actus Purus)和唯一的行爲(Actus Singularis),但是不是單獨在孤獨中享受自由,而是創造了愛的物件,即歷史和宇宙,特別上帝是與人對話與人相見、來尋找人的愛的存在。並且,他接受加巴道西亞學派的三位一體論,認爲三位以三種存在樣態(dri seinsweise),即是永遠自我存在的一位、永遠誕生的一位和永遠流出(發出)的一位。
因此,三位沒有混淆(No Confusion),是創造主(Creator)、是救贖主或和解主(Redeemer or Reconciliator)、拯救主(Saviour)。
即創造主上帝是創造的主體,基督與聖靈參與創造工作,贖罪主基督是救贖事業的主體,上帝(聖父)與聖靈也參與其救贖事工。拯救主聖靈是居住在我們裏面完成救恩的主體,在這完成拯救事工中,上帝、聖子基督也同工。
2) 田立克的神學
他的神學方法論是相關關係(correlation)的方法。即講述哲學與神學、理性與神學、宗教與文化的相關關係。特別主張信仰與文化的相關關係,也被稱爲文化的神學(Theology of culture)。
他強調信仰是文化的本質(essence),文化是信仰的形式(form),而極力主張在文化中本土化的信仰和信仰更新文化(transformation)。
並且,他提倡社會與歷史單單被神律(theonomy)所引領,提倡克服資本主義和共産主義的政治及經濟體制的矛盾的信仰社會形態。
但是,對他來說,有內在的上帝國概念與超越的上帝國概念共存。並且,他的信仰概念是與正統不同的最終的關心(ultimate concern)。他的救恩觀很獨特。他認爲罪是分離(separation),即與上帝的分離,而人類救恩是被分離的人類被接受(accepted)並回到上帝的懷抱(成爲上帝的子女)。
離開上帝懷抱的人類在有限的狀態(limited situation)中,生命的根基在搖動(shaking foudation)。這種存在的搖動只有在成爲存在的根據(Ground of Being)的上帝裏面才會成爲新的存在(a new be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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