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 星期四

歷史的耶穌是信心的基礎


    我們相信耶穌除了在外表上與我們非常相似之外,祂也和我們有很明顯的不同之處。歷史上的研究,最多只能告訴我們祂長的和我們有多像,但惟有信心能讓我們知道祂和我們有多麼不一樣。

   
信心並不是用來回應看得見的事或是自然界事物;信心是在自然與眼見之外的,歷史沒有方法讓人有信心。

   
而歷史乃是要盡可能的在自然的範圍內,陳明過去究竟發生了甚麼。然而,即使我們相信歷史資料是完整無誤、全然值得相信的,我們所得的也不過僅是確認昔日發生的事,而不是可以深信的事物。歷史沒有辦法證明未見之事,就是那隱藏在事件背面的屬靈真理。

   
客勒爾(Kahler)認為,歷史研究的結果可以提供我們一個歷史人物,祂可能在許多方面比我們優秀、傑出,但現代人不會覺得這個人物與他相近。這樣的人物不需要我們用信心來相信他。

   
若我們真的希望自己能深信耶穌,並深信祂在世上的言行,我們最需要建立的就是真正的信心。但是信心來自於主的賞賜,主通常先賜給我們奇異的恩典,例如聖靈的體驗、病痛的得治、壞習慣的去除等等,成為信心的確據,使為我們更深信祂的話語是信實的,每當我們照著祂的應許去做,就經歷祂的話是不落空,如此信心的根基就更扎實。所以許多信仰上的偉人就是因著信被稱為義,樂意與主同行。
    在探索「歷史的耶穌」時,就在這許多交互的質疑中,人們一定很想知道歷史的耶穌與我們的關係。

   
我們可以回顧第一世紀末,因為當代人不肯相信歷史上的耶穌的確復活了,所以約翰也極力見證主耶穌已將生命之道彰顯出來,所以他一再強調:「上帝已叫死人復活,為何看作不可信的呢?」(徒四19,廿六8

   
道成肉身的耶穌與父原為一,耶穌說:「我本出於上帝,由上帝而來」;又說:「看見我就是看見父」(約壹五20;約一114,十四711)。當約翰經歷主的話,看到主的作為大大彰顯,深深體會到上帝的豐盛、智慧與能力,都在基督耶穌裏(西二123),難怪約翰極力的見證:「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人若沒有在水和聖靈裡重生,豈能憑人有限的理性認識耶穌,豈能從祂領受生命之道,與人分享?當代的法利賽人非常硬心,如同「瞎眼又耳聾的」,他們難以理解生命之道的可貴(太十一20,十二28),就不知道歷史的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基督,結果存嫉妒的心,處處想害死耶穌;同理,我們若不重視禱告、讀經,就成了「瞎眼的」,不但是非不分,也看不到屬靈的好處;我們若不用心聚會,就成了「耳聾的」,不肯聽勸,無法與人分享生命之道,自然不知如何行道,就成了「瘸腿的」。

   
由此可見,唯有積極參與屬靈生命的團契,才能明白耶穌就是基督。

    誠然,耶穌是一位歷史人物,其生活和工作也由門徒們照著印象記載下來。書中所傳達的,無疑是他們對耶穌生活、工作、受死、和死後等要事詮釋了歷史的耶穌同時具有人性與神性,他們如此記下了歷史。

   
投身探索「歷史的耶穌」的學者們,卻趨向貶低新約聖經在成書時的詮釋過程。但是,聖靈運行在使徒們身上,不但使他們詮釋的過程滿有能力,同時在耶穌升天之後,他們也經歷了基督耶穌話語的能力;例如保羅生命的更新;彼得能叫瘸腿的走路,靠著主的大能,叫多加死而復活等等。

   
這些資料如今極具價值,並非只作為歷史的證據,而是關於耶穌復活前後生活的見證。如今我們屬靈的經歷也能證實的,聖靈的運行在耶穌的生活中,也在祂復活之後,運行在教會中。因此,我們不只在單純歷史層面上認識歷史的耶穌,同時也在祂復活後,藉著聖靈運行,讓我們知道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236)。

    我們在探索「歷史的耶穌」中,深知祂就是「信仰的基督」,是因聖靈的臨在,仍繼續運行在我們心中。這一個跨越時代、不停轉動的歷史中,唯有親身領受生命之道,並且祈求聖靈的內住,至終會證明這一切的真理:就是肉身的耶穌已成了靈體的基督,祂成了信徒生命的源頭,能夠讓人透過主觀的經歷,引領我們進入靈裡基督的奧祕殿堂,實踐成聖的真理,我們的信仰才有可能達到完全。



探索「歷史的耶穌」


類似新紀元運動混淆耶穌的人性與神性的思想,早在十八世紀啟蒙運動時期就已出現過,當時的神學家認為耶穌實際上只不過是一位周遊各地施教的夫子,但新約的作者將祂寫成救主與復活的主,這些信仰不過是為錯誤的耶穌歷史憑添幻想而已。有些啟蒙時期的作者認為,只要恰當地運用最新的歷史研究法,必定可以重塑「耶穌的原貌」,「探索歷史的耶穌」(The Quest for Jesus)就是在這個時期發源,是基於這樣的信念。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這類意圖探索「歷史的耶穌」的作法,其共同的基本立場都是「不信新約中所記載的耶穌具有歷史上的正確性;一些極端人士就宣稱,新約對於耶穌之敘述,不過是其門徒所捏造的故事,把耶穌說成基督。這些的學說其實與諾斯底的異端沒有兩樣。

   
其實,「探索歷史的耶穌」一辭來自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於1906年出版之著作《The Quest of the Historical Jesus》的標題。此書描述了十八至二十世紀探索「歷史耶穌」的學術進展。這個探索的主要訴求是質疑新約聖經關於耶穌的描述。

   
大部分關於耶穌的描述是由學者自身之哲學立場塑造而成,不是直接探索史料來源而得的史實。因此史懷哲在他的分析裏,對這種探索歷史耶穌的作法抱持「徹底的懷疑」(thoroughgoing skeptical);並且他認為這種探索忽視新約福音書「絕對末世論」(Thoroughgoing Eschatological)的觀點。史懷哲的著作否定了歷史耶穌的「第一波探索」,也為「第一波探索」劃下一個清楚的句點。

   
然而史懷哲受韋斯(J. Weiss)「持續末世觀」(Consistent Eschatology)的影響,相信猶太人在耶穌所在的時期都以為末日將近,所以祂所主張的「上的的國」乃是末世的觀念,因此他宣稱耶穌也不過是一位第一世紀猶太教中、自以為是彌賽亞的激進末世論者(Jewish Apocalyptist)。

   
史懷哲認為耶穌是一個陌生的人物,來自第一世紀的外鄉,猶太人末世啟示的環境中。故此,史懷哲的名言為:「他來到我們這裡,好像無人認識的人」,因此顯然他的「探索」,也不比被他批評的學者高明。

   
「第一波探索」中崇尚的史實主義(Historicism)遭到摒棄,不久後,教義式解釋法(kerygmatic interpretation)取而代之。由布特曼(Rudolf Bultmann)和他的門生在1930年左右所開創的方法,企圖將耶穌定義為一個純粹由使徒們所傳講「信仰的基督」;而不是一個歷史性人物。

   
他們認為,儘管這種傳講甚至不能以耶穌之歷史事實作為證據,但這樣的傳講還是極其重要的。十字架和復活是基督徒信仰真正的精義所在,是神與人相互交流的真正象徵,這些才是使徒和教會的根本。顯然,「信仰的基督」需以「歷史的耶穌」為前題,但不需以其為對象。他們宣稱,基督徒信仰的焦點並不在於「歷史的耶穌」,卻在於「信仰的基督」。
    然而,就連一些布特曼的門生都感此法不妥。於是他們開啟對歷史耶穌的「新探索」(New Quest,有別於十八、十九世紀的「第一波探索」或「舊探索」)。蓋士曼(Ernst Kasemann)覺得布特曼完全忽略「歷史的耶穌」有潛在危險,並認為這是一種潛在的幻影論(Docetism)。

   
蓋士曼認為神學主張乃是依歷史的彰顯,也就是有關耶穌的福音宣揚,在耶穌地上的工作中,已有具體而微的芻形。因此,他們所開啟的這波「新探索」,要以歷史方法所能確認的耶穌史實為基礎,將教義中的基督建立、定義在其上。

   
「歷史的耶穌」舊探索,其目的在使人「不相信」新約所描繪的基督就是耶穌;但是「歷史的耶穌」新探索卻是肯定耶穌就是基督,並且強調,歷史的耶穌和信仰的基督之間的銜接點在於耶穌的信心,是一種模範式的信心,成為世人的榜樣,並且被宣揚出來;耶穌基督福音的主題就是「末世的上帝國已經近了」。
    「歷史上的耶穌」這辭的意思取決於我們對「歷史」的認知。論到何為歷史,我們頭一個反應就是「過去的事」。廣泛的說,的確如此。不過,歷史並非我們能真正擁有,也非我們能真正獲得的。我們真正擁有的歷史是「第二意」(the second sense)的歷史是我們所創造(do)的歷史,而非過去存在(was)的歷史。這也是我們考究現有證據(雖有可能不完全)之後,所寫出(write)的歷史。

   
這位歷史的耶穌對我們到底有何意義?就著我們現今的情形來看,倒是「第二意」的「歷史的耶穌」,就是轉述者(這裏特別是指祂的使徒)在他們當時的情況下所認識的耶穌,才對我們有真實的益處。我們關心歷史,並不只是簡單的想知道「過去」而已,更是為了瞭解「現在」,甚至尋得有關「未來」的線索。

   
若祂是有歷史性而非僅是一個遙遠、逝去的事實,耶穌必定與「此時」、「此地」有關!歷史的耶穌過去為多人活過、死了並復活;祂所帶來的生命之道,就是如今,還是極具功效,我們藉著聖靈親自經歷祂的生命之道的果效,例如醫病、趕鬼、死人復活、生命的更新等,與過去耶穌時代所產生的功效完全一樣。

   
使徒約翰在他的著作「約翰壹書」,一開始便提到他所聽見、所看見、親眼見過、親手摸過的「生命之道」(約壹一1)。這是為那些不認耶穌是基督的人(二22),以及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人(四23;約貳7),所譜的序曲。

   
多數解經家以之為對某種不認「道成肉身為真實」的幻影派形式的對抗。如果硬要將天上的基督和為人的耶穌予以劃分,並且偏重前者甚至犧牲後者,這不但不能構成基督論,而且會演變成如前所述的「敵基督」呢!約翰寫這書信時,無疑地正因迫切的需要,因為人們忽視了基督的真實人性,而必須給與確定的聲明。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福音宣揚的重點;拿撒勒的耶穌被高舉的地位和祂的復活連在一起。同時它也確立了基督徒的盼望:在救贖方面,它使基督在十架上勝過死亡與邪惡的勢力,在末世方面,它成為基督徒對永生盼望的基礎。

2019年8月21日 星期三

人起源的理論


    上帝創造了一對男女,所有的人類都是他們的後裔。對這創造事件的發生引起各種人起源的理論。

1 自然進化論(Naturalistic Evolution)

   第十九世記的達爾文(Charles Darwin)所首倡。他理論的重點如下:

a. 低等的生命形態經過漫長的時間逐漸進化出高等的生命形態出來。所有的生命都展現進化的某一階段,其中達到最高階段的是人類。

b. 進化是弱肉強食。優勝劣敗、適者生存的事實所造成。

c. 進化的過程中發生過甚多次的突變,有利於生存的突變,其特性被遺傳下來。

    進化的理論乍聽之下合乎常識,很容易接受,但深入探討就顯出許多漏洞:

a. 現存的生命形態,仍然包括最低到最高等的。為甚麼低等的生命形態沒有被淘汰? 例如長頸鹿的脖子長是因為牠成功於吃到更高處的樹葉的結果進化出來的,為甚麼其他吃樹葉的動物沒有餓死淨盡?

b.     所有的非脊椎動物,如三葉蟲、水母、海綿、蠕蟲、腹足類、頭足類、棘皮動物等,忽然在古生代最下層的寒武紀(五億九千萬年前到六千五百萬年前)大量出現,與寒武紀下面的地層形成斷絕,缺乏進化的連貫。所謂「缺環」(Missing link)不只存在於人類與類人猿之間,事實上有千千萬萬的缺環。

c. 缺環不應該只就化石證據來認定,它必需現存。照進化的原則而言,生命越原始越容易受淘汰,缺環卻都不是最原始的。既然比它們更原始的生命都現存,缺環應該在現存生命中尋找,但事實上缺環還沒有人找到。

d. 古生代(包括奧陶紀、志留紀、泥盆紀、石炭紀、二疊紀、(中生代)包括三疊紀、朱羅紀、白堊紀)及新生代(包括第三紀、第四紀)的眾多地層中,有的地層中的化石所代表的生命完全滅絕,有的地層中的化石所代表的生命則現存。這種中斷現像與進化論不能相容。

e. 人類無論是白種、黑種或黃種都可以通婚生子,可是人類只有一種。照進化論推數種人類才對。

f.  事實證明「物種」(Species)與不同「物種」之間有鴻溝。馬與驢交配所生的騾缺乏生育能力。甚至番鴨和菜鴨交配而生的「土番鴨」也沒有生蛋的能力。這些事實與進化論背道而馳。

g. 進化論適合說明一部分可觀察的現象,但無法說明很多事實。以理論而言進化論是合理的,可惜事實不照邏輯推論發生(何天擇著《人從哪裏來》是對自然進化論最精妙的批判)

h. 進化論只限於過程的推論,但無法說生命和物質的根源,不能算作人類起源的理論,它更與經訓格格不入。

2. 理神論式進化論(Deistic Evolution)

    詹柏(Robert Chambers)1844年提出,上帝首先擬好關於大自然及其中所有礦物和人類的一套藍圖,在規畫好自然律之後創造了最原始的物質,然後讓這原始物質照自然律進化下去,以致產生原始的生命,這生命又照自然律進化出人類。上帝除了原始創造之外,讓萬有照他所預定的過程,循自然律發展出來而避免作任何的干預。上帝是萬有的間接因,進化才是萬有的直接因。

    理神論式進化論除了將原始因歸給上帝之外,其餘論點都與自然進化論相符合,如「各從其類」(1:21,24,25)以及上帝關心萬事、主宰萬事(139:1-16)的真理相違背。

3. 有神進化論(Theistic Evolution)

    現代基督徒科學家戴大衛(David Dye)所提出,類似理神論式進化論,但對上帝在創造過程裏的肯定更多。上帝用他已造的物質創造了生命,然後在進化的某階段,就既存的生命形態作超自然的干預,修改了進化的過程。上帝造第一個人時,乃利用原已存高度進化的某一種靈魂類動物,將靈魂賜與牠,使他變成有靈的活人。人的靈魂是上帝直接創造的,但牠的身體是進化的結果。

    有神進化論是神學對科學妥協的產品,其優點是與科學上的發現沒有衝突,另一方面此論肯定給始祖的靈魂乃上帝所直接創造,故在神學上與保羅的原罪觀也沒有衝突(5:12)。其缺點就是不能完全與經訓符合:創世記2:7的「塵土」不得不解釋為既存動物象徵性的表達,但如此一來解釋原則就不首尾一貫,即亞當照字面解釋為真實的人,「塵土」卻用象徵解釋。不但如此這「塵土」與3:14的「終身吃土」的「土」原文完全相同,故不能容許象徵的解釋。如此此論創造人的方式就與經文的記載有衝突了。

4. 漸進創造論(Progressive Creationism) /復造論

    此說是美國富勒神學院(Ful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當過院長的卡內勒(Edward J. Carnell)所提出。上帝的創造是創新的創造工作配合他在物種內部漸進的過程裏的行為。上帝在相隔可能很長的幾個時間點,作了創中(de novo)的創造。這不只是就原存的生命作修改而已。新的生命形態固然與原存的生命形態有類似之處,但所不同的部份純粹是創造的結果,所以可以稱為新創造的生命。

    在這些特殊時間點的創造事工之間,發生進化的過程,但這是種內進化(intrakind developmentmicroevolution),如馬與狗的大小不同品種是進化出來的。到人類出現的階段時,上帝就直接而創造了人:上帝沒有從低一層次的動物來改造牠,卻是造人的靈魂也造人的身體。他用「塵土」造人,可能是當時的讀者所能理解的,生動具體地表達「身體構成因素之來源」的說法。

    漸進創造論相當成功地調和聖經的創造記事與進化論,限定進化的範圍,不但對進化的事實給以肯定,也維護了創造的信仰。但是這理論並不被多數的正統教會接納。

    在中國,類似這理論的有「復造論」。主要是受賈玉銘的《系統神學》的著作影響。復造論認為創世紀第一章第二節和第三節之間有一個很長的時間。第一節上帝曾創告,第二節上帝把一切毀壞,因為萬物犯罪,第三節上帝再創造美好的。因此如恐龍類的動物是在第二節的時代被消滅了。一些長達數千萬年的人類化石也是屬於第二節的時代的人。

    「復造論」並沒有被大多數的教會接受。主要的原因是上帝再“做錯了事”:在第三節以後上帝再犯了之前的錯誤。

5. 一次創造論(Instantaneous Creation)

    波溫(Borden P. Bowne)所提出,其實是人之創造的「字面解釋說」。上帝以一次的行動,在短時間之內(可能是六天)創造了萬有。此說的特點在於創造直接性和所用時間的短暫性。上帝完全不用生物學的過程,創造也不分段,而創造時也未用既存材料(生命形態),各從其類地創造。

    一次創造論被批評為其短暫間與生物學的證據格格不入。其實辯論創造所費時間的長短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上帝超越時間,不受時間束縛,他看一千年如一日,一日如一千年(彼後3:8),用二十億年創造生命和用一秒創造,完全沒有兩樣。此說主張上帝在創造各物種時完全未用既存材料,乃將束縛加在上帝身上,妨礙上帝的自由。這種武斷使本論受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