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4日 星期三

關於教會紀律的 10 個真理

 

如果你必須列出一份在困難時期失敗的教會實踐的簡短清單,「教會紀律」必須排在首位。 無論是直面罪惡的不受歡迎的本質,還是人們似乎逃避衝突的方式,再到解決衝突的藝術不發達,教會紀律幾乎已經不存在了。

 

然而,我們並沒有將這種方法應用於體育、藝術或身體健康等其他領域。 你會解僱一位沒有告訴球員真相或面對球隊功能失調的教練。 你可能會嘲笑一個人可以成為音樂會演奏小提琴家而忽視練習的想法。 你永遠不會僱用一個讓你想吃什麼就吃什麼、在運動期間滾動手機、在跑步機在沒有人的情況下坐在椅子上看電影的教練! 然而,我們怎麼能容忍教會領袖拒絕面對罪惡和不認真對待紀律的教會環境呢?

 

同時,我確實想知道,當今教會缺乏實行教會紀律的原因之一是否是無知的問題,而不是冷漠的問題。 此外,也許還有一種恥辱,因為教會紀律沒有以愛和溫柔的精神來實行。

 

無論你從未見過教會紀律的實踐,還是因紀律程序處理不當而受到傷害,我都想幫助你思考教會紀律的內容和方式。 以下是每個教會領袖和基督徒都應該深入思考的十個真理:

 

1:只適用於自稱信徒的人

(太 18:15;加 6:1;林前 5

 

外面的世界可能會讓你發瘋,但教會紀律的主要目標是對那些自稱是教會一部分的不悔改的罪人進行仁愛的審判,並看到他們得到復興。 世界不是管教的對象,教會才是。 在哥林多前書 5:12-13 中,保羅責備哥林多人容忍他們中間的性犯罪。 他告誡說:「我與評斷外人有什麼關係呢? 你不審判教會裡的人嗎? 但那些在外面的人,神會審判。 把惡人從你們中間除掉吧。”

 

也許對於那些花更多時間大喊泰勒絲(相信我,我發現她有問題!)的基督徒來說,保羅可能會說:嘿,也許花更多時間處理你們自己隊伍中的罪惡,而不是大喊世界就是世界。

 

2:盡可能少的人參與

(太 18:15-16

 

在馬太福音 18:15-16 中,耶穌明確表示,教會紀律應該涉及盡可能少的人,事情應該在私下解決,遠在公開發表言論之前。 這是令人信服的,因為我們經常在私有化之前先上市。 忠實實行紀律的教會會盡可能謹慎行事。 這並不是為了掩蓋公共的罪(此類事情應該公開解決),而是為了在某人悔改並用愛來掩蓋時防止誹謗和流言蜚語(彼前4:8)。

 

3:公開前必須在私人場合無效之後

(太 18:15

 

我們首先要私下去找我們的弟兄或姊妹,然後,如果他們拒絕聆聽或悔改,我們就帶一兩個見證人。 只有在他們拒絕私人的、個人的和愛的對抗之後,我們才需要向教會發表公開聲明。 也許在當今社群媒體飽和的世界中,一個令人信服的應用程式是提醒我們自己,「告訴教會」指的是聚集在一起的成員集會,而不是透過 Twitter Facebook 來引發網路八卦。

 

4:事件必須得到證實

(太 18:15

 

將證人帶入紀律情境的目的有二:

 

首先,它證明指控屬實。 這使得充滿愛、清晰和誠實的對抗成為可能,各方都同意正在發生的事情。 有罪的一方是否選擇悔改是另一回事,但事實應該得到證實。

 

其次,它可以防止虛假指控。 可悲的是,有時領導人或人民會受到錯誤的指控。 證人確認事實可確保某人不會被謊言陷害。

 

 

5:靈性上成熟的人引領這個過程

(加拉太書 6:1

 

加拉太書中有一段關於罪和復興的平行段落,保羅呼籲靈性成熟的人來帶領這個過程。 這並不能保證悔改,甚至這個過程不會導致衝突(這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它確實提供了恢復的最佳途徑,因為要么是明智的(成熟的人)領導明智的(悔改的人)罪人),或智者(成熟的人)引導盲人(不悔改的罪人)。 不管怎樣,那些領導這一過程的人都以基督般的方式行事,溫和地對待受到紀律處分的人。

 

6:謙卑的悔改可以加快這個過程

(太 18:15

 

擺脫教會紀律最快的方法就是謙卑! 謙卑的心能夠悔改,因為它已經放下了驕傲、藉口、責備和逃避的武器!

 

 

7:驕傲的固執會延長痛苦

(太 18:17

 

從拒絕一對一的對抗,到面對有愛的群體對抗時的頑固拒絕,驕傲的固執只會傷害犯罪方和相關人員。 痛苦繼續延長,叛逆者的傳染性罪現在開始侵蝕團結,破壞真理,並給教會的見證帶來恥辱。 當談到教會紀律時,驕傲是我們的敵人。

 

 

8:每個人都應該認清自己

(加拉太書 6:1-2

 

作為謙卑而堅強的領袖,保羅警告教會不僅要面對不悔改的教會成員的罪,還要小心自己的罪。 他在加拉太書 6 1 節溫和地鼓勵說:「弟兄們,即使有人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也要用溫柔的心挽回他; 各人只顧自己,免得你們也受誘惑。”

 

當有人犯罪時,我們的自然反應是看不起他們。 加拉太書 6:1 提醒我們要照照鏡子。

 

 

9:公開犯罪需要公開聲明

(哥林多前書 5;腓立比書 4:2-3

 

像是「謹慎」或「私人」這樣的字詞,以及像「愛遮蓋」這樣的短語(彼得前書 4:8)絕不能用作隱藏罪惡或掩蓋教會領袖或人民的虐待行為的藉口。 事實上,新約中非常公開地討論了公共罪。 當哥林多前書 5 章的性罪沒有得到解決,而是被忽視時,保羅的譴責就被公開了——並且至今仍然保留著! 當兩名婦女因衝突而在腓立比教會引發問題時,保羅公開告訴她們“別再鬧了,和睦相處吧!” (我對腓立比書 4:2 的解釋)。

 

 

10:目標是恢復和保護

(加拉太書 6:1-2

 

當保羅在加拉太書 6:1 中說「恢復」時,他使用的這個詞的意思是使某物恢復到其應有的狀態。 還有什麼比這幅圖畫更能完美傳達教會紀律的目標呢? 信徒永遠不會完美,當我們偏離正軌時,我們需要幫助才能回到正確的位置。 紀律可以挽回罪人,保護所有相關人員免受罪的附帶損害,並促進教會的純潔性。

 

當教會紀律遵循上帝規定的命令時,就會榮耀上帝。

 

基礎知識-耶穌基督的第二次降臨

 

聖經對我們墮落人類的救贖的記載在救贖歷史的進程中經歷了許多曲折。 但當我們來到最後一章時,故事就迎來了一個輝煌的結局。 確實有一天,所有的不公義都將被糾正,所有人類的痛苦都將停止,我們眼中的每一滴眼淚都將被擦去,死亡將不再存在。

 

新約對未來最大的盼望,就是有一天我們可稱頌的主耶穌突然從天上再來到地上,使死人復活,審判萬民,更新天地,除去人的一切痕跡。罪。 在啟示錄 21:3-4 中,約翰提醒我們,主的再來是上帝恩典之約應許的頂峰:

 

     我聽到寶座上有大聲音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 祂將與他們同住,他們將成為祂的子民,上帝將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 他要擦去他們眼中的每一滴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哀慟、哭號、痛苦,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這是每個信徒都渴望的榮耀的日子-基督再來的日子。 然而對於那些不認識基督的人來說,主的再來是可怕的一天。 這將是可以想像到的最可怕的一天。 在啟示錄 6:15-17 中,約翰用上帝憤怒的顯現來描述這一天:

 

     那時,地上的君王、偉人、將軍、富貴、有權勢的人,以及一切奴隸和自由人,都躲在山洞和岩石中,呼喚山和岩石說:「倒下來吧!」求你把我們隱藏起來,躲避那坐在寶座上的人的面,也躲避羔羊的震怒,因為他們震怒的大日已經到了,誰能站得住呢?”

 

那些不屬於基督的人,那些沒有被羔羊的血洗淨,也沒有披戴祂的公義的人,將在審判日面對上帝的烈怒。

 

聖經教導說,當耶穌在末世再來時,三個不同但相關的事件同時發生。 第一個事件是死人的復活(但以理書121-4;以賽亞書256-9)-包括那些在基督面前永遠活著的人(帖撒羅尼迦前書4 13-511;哥林多前書1 15:12-58),以及那些將進入永恆審判的人(帖撒羅尼迦後書1:6, 8-9;啟示錄20:11- 14)。 這就是所謂的「普遍復活」。

 

第二個事件與死人的復活密切相關,這是對信徒和非信徒的最終審判(馬太福音 13:36-4325:31-46),通常被稱為「審判日」。

 

第三件事是新天新地的創造(羅馬書8:21;彼得後書3:10),那時新的創造(從我們主的復活開始)就完成了,罪和死亡的所有痕跡和污點都被清除了從創造。 這就是應許的「正義之家」。

 

舊約先知預言,人類歷史將隨著死者的普遍復活而結束。 在但以理書 12 2 節中,先知宣稱:“許多睡在塵土中的人必醒來,其中有的人得永生,有的人受羞辱和永遠的藐視。” 以賽亞用偉大的彌賽亞盛宴來談論這一天(以賽亞書 25:6-9)。 上帝「要在這座山上吞滅遮蓋萬民的遮蓋物,遮蓋萬國的幔子。 他將永遠吞滅死亡; 主耶和華必擦去眾人臉上的眼淚,並除掉全地對他子民的羞辱。”

 

在這些經文的背景下,保羅向哥林多人講述了身體復活的本質和盼望(哥林多前書 15:50-55)。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看哪! 我告訴你一個謎。 我們不會都沉睡,但我們都會改變,就在一剎那,一眨眼的功夫,在最後號角吹響的時候。 因為號角將會吹響,死人將會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會被改變。 因為這必朽壞的身體必須穿上不朽壞的身體,這必死的身體必須穿上不朽的身體。 當可朽壞的穿上不朽的,必死的穿上不朽的時候,經上所記的那句話就應驗了:“死亡被勝利吞滅了。” 「死亡啊,你的勝利在哪裡? 死亡啊,你的毒刺在哪裡?”

 

從許多經文中可以清楚看出,最後的審判發生在耶穌再來的時候。 保羅在寫給帖撒羅尼迦人的第二封信中寫道

 

     當主耶穌和祂大能的天使在烈火中從天上顯現時,對那些不認識上帝的人和那些不聽從我們主耶穌福音的人施行報應。 他們將遭受永遠毀滅的懲罰,遠離主的面和他大能的榮耀,當他在那一天來臨,在他的聖徒身上得榮耀,並在所有相信的人中驚嘆不已時」(2帖撒羅尼迦書1:6-9)。

 

在馬太福音 13:39b-43 中,耶穌在解釋稗子的比喻時宣稱,

 

     收割是時代的終結,收割者是天使。 正如稗子被收集並用火焚燒一樣,末世也會如此。 人子將派遣祂的天使,他們將從祂的國度中收集所有罪惡的原因和所有違法者,並將他們扔進烈火的熔爐中。 到了那個地方,就會有人哀哭切齒。 那時,義人將在天父的國度裡像太陽一樣發光。

 

當我們的主再來時,死人復活時,審判就會發生。

 

但此時還發生了另一件戲劇性的事件。 在彼得後書 3 章中,我們讀到,

 

     在末後的日子裡,嘲笑者會帶著嘲笑而來,追隨自己的罪惡慾望。 他們會說:「祂來臨的應許在哪裡? 自從祖先沉睡以來,一切事物都一如既往地延續著創世之初的樣子。” 因為他們故意忽視這樣一個事實:天在很久以前就存在了,地是由水並透過水由上帝的話語形成的,並且透過這些,當時存在的世界被水淹沒並滅亡了。 但同樣的一句話,現在存在的諸天和大地都被儲存起來,等待著火,直到審判和毀滅不敬虔之人的那一天。 但親愛的,不要忽略這一事實:在主面前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 主成就祂的應許,並不像有些人認為的緩慢,而是對你們有忍耐,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但主的日子會像賊一樣來臨,然後諸天將在轟鳴聲中消逝,天體將被燒毀、溶解,大地和在其上所做的工作將暴露出來。

 

根據使徒彼得的說法,當耶穌再來時,自然秩序將立即發生根本性的改變,人類罪惡的污點及其詛咒將從地球上被清除。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耶穌在末日再來時,他將使死人復活,審判世界,並使萬物煥然一新——這三件截然不同但密切相關的事件同時發生。 這就是蒙福的盼望! 這就是為什麼使徒教會像我們一樣,用「Maranatha」(「我們的主降臨」—哥林多前書 16:22)這祝福互相安慰。

 

讓我們不要忘記我們的主自己對祂的子民的安慰和應許:「抬頭看,你們的救贖臨近了」(路加福音 21:28)。

 

2024年2月7日 星期三

成神論

成神論,也稱為“神格化”,將救贖視為變得像上帝並分享神性。 近年來,學術界對成神論的興趣高漲,所謂的「東正教傳統的重新發現」。 東方教會對上帝論最感興趣,將其視為救贖的神學範疇。 至於有成神論的定義,東正教研究聖經是這樣描述的: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本質上變得神聖。如果我們參與了上帝的本質,上帝與人之間的區別就會被廢除。這意味著我們參與了上帝的能力,聖經中用許多術語來描述,例如榮耀、愛、美德和能力。我們要靠著上帝的恩典而變得像上帝,真正成為祂的兒女,但本質上永遠不會變得像上帝…當我們與基督聯合時,我們的人性就與上帝的本質滲透在一起。透過基督榮耀的肉身獲得上帝的能力。在基督的寶血和身體的滋養下,我們分享上帝的恩典-祂的力量、祂的公義、祂的愛——並且能夠事奉他並榮耀他。因此,我們作為人類,正在被神聖化。”

 

成神論有充足的聖經基礎。 我們在《彼得後書》中讀到,「他已將他非常偉大而寶貴的應許賜給我們,使你們可以透過這些應許有分於上帝的性情[theias koinōnoi physeōs],從而擺脫邪惡慾望造成的世界的敗壞。」(彼得後書 2 1:4)。

 

保羅指出神聖預定的目的是讓信徒「效法祂兒子的模樣」(羅馬書8:29)。 保羅也寫道:「我們眾人這以帕子沒有帕子的臉思想主榮耀的人,就漸漸變成他的形象,並且這榮耀從主就是聖靈而來,並日益加增」(哥林多後書3:18)。

 

 約翰福音福音一再提到信徒留在或住在基督裡,以及基督留在或住在他們裡面(約翰福音154-9)。 約翰的救恩可以這樣概括:「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得以完全合一」(約翰福音17:23)。 這些聖經經文指的是信徒的轉變,使他們在某種神秘的意義上與基督和上帝合一。 這當然是成神論學說或類似學說的要素。

 

與上帝聯合並像上帝一樣的觀念在一些教父的心中並不遙遠。 愛任紐寫道:“由於他無限的愛,他成為我們現在的樣子,以便使我們能夠成為他現在的樣子。” 他在別處說,“人若不與上帝聯合,就永遠不能有分於不朽壞”,後來他又反問道:“上帝若不先進入人裡面,人怎能進入上帝裡面呢?”

 

根據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的說法,“上帝的道成為了人,以便你也可以向人學習如何成為上帝。”

 

對俄利根來說,參與「神聖、智慧和神性本身」是可能的。

 

 亞他那修曾寫道,「道成為人,好讓我們成為神」。

 

 奧古斯丁宣稱:「因此,藉由將他人性的樣式加在我們身上,他除去了我們與不義的相似之處; 透過分享我們的死亡,他讓我們分享了他的神性。」

 

 《瑞士第一信條》將基督祭司職分的一部分視為引導「我們進入與祂神性的相交」。

 

然而神格化的概念卻相當模糊。 它是本體論的、關係論的還是倫理學的? 「成為上帝」或「參與神性」的確切意義尚不完全清楚。

 

根據雅羅斯拉夫·佩利坎(Jaroslav Pelikan)的說法,“教會無法具體說明承諾人將變得神聖的含義,直到它明確承認基督一直是神聖的含義。”

 

 百利金補充說:“希臘先輩們的神格化觀念冒著模糊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區別的危險。”

 

對格雷戈里·帕拉馬斯來說,成神論是透過沉浸在神聖能量中來分享可傳播的神聖屬性,而新教徒則設想更像是透過恩典體驗聖子的本質,即神聖的兒子身份。 在這種情況下,成神論是收養、注入生命、初期榮耀和模仿基督的混合體。

 

神格化最好被理解為我們參與聖子並轉變為聖子的形象。 神格化是透過與基督聯合,我們參與基督道成肉身的人性,以及它的救贖好處,如收養、分享神聖的生命、恢復亞當對創造的管理權,以及模仿可傳播的神聖屬性——這一切都是透過聖靈。 因此,我很樂意使用「成神論」和「神格化」這兩個詞,但我僅將它們用作簡略總結,用於描述信徒如何透過基督的道成肉身和聖靈的中保而轉變,分享上帝在基督裡所賜予的神聖生命,並被接納為神聖的生命。基督的神聖兒子身份,並且效法基督的榜樣。 任何超出這個範圍的事情都會引發比它解決的問題更多的問題。

 

加爾文對於思考成神論來說是一個特別有用的資源。 加爾文的一些文本乍看之下似乎支持成神論。 他在評論彼得後書 1 4 節時說:“我們要注意,福音的目的就是要使我們最終效法上帝,並且,如果我們可以這麼說,就是神格化我們。” 對加爾文來說,神格化意味著「分享神聖和受祝福的不朽和榮耀,以便在我們的能力允許的範圍內與上帝合而為一」。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說:「基督的肉身就像一座豐富且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泉源,將從神性中湧出的生命注入我們裡面。 現在誰不明白,對於所有渴望天國生活的人來說,與基督的肉和血的交通是必要的呢?” 在與基督的聯合中,信徒「不僅是他一切益處的參與者,也是他自己的參與者」。 此外,信徒們分享基督的所有和所是,這是一種奇妙的交換:

 

祂與我們一同成為人子,也使我們與自己一同成為上帝的兒子。 祂親自降臨地球,為我們升天堂做好了準備。 在接受了我們的必死性之後,祂又將祂的不朽賜給了我們。 祂承擔了我們的弱點,使我們的力量變得堅強。 在屈服於我們的貧窮之後,他把他的財富轉移給了我們。 祂把我們所受的不義的重擔擔在自己身上,並以祂的義披戴在我們身上。

 

加爾文關於透過聖靈在基督裡與上帝進行變革性和參與性聯合的想法可以與成神論相一致,如果一個人認為信徒參與上帝的能量,如神聖的榮耀和生命(energeia),而不是參與上帝的本質或內在存在(ousia) ,以及如果人們將神格化視為採用、模仿和頌揚的結合。 然而,如果有人用任何遠程本體論的東西來堅持加爾文的拜占庭神學標準,我認為他是不夠的。 當然,這取決於我們談論的是哪個版本的成神論——愛任紐、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或格雷戈里·帕拉馬斯。 對加爾文來說,不可能真正或絕對地分享神性。 加爾文關於與基督的神秘聯合的概念並不是參與基督的實體聯合或三位一體的共融本身,而是參與道成肉身的基督在聖靈的介導下與上帝的聯合。 我們與基督的人性聯合就像與上帝聯合一樣,所帶來的益處就是神聖兒子的名分、永生和永遠的榮耀。 然而對加爾文來說,聖靈將我們帶入基督道成肉身的人性及其與父上帝的聯合,而不是帶入神聖的本體論。

 

布魯斯·麥科馬克拒絕認為加爾文的與基督聯合的思想可以與現實主義的成神論概念認真地結合。 麥科馬克指出,加爾文的基督論實際上不會讓上帝的本質生命傳達給信徒(以避免安德烈亞斯·奧西安德的錯誤,他教導我們在稱義中分享上帝的本質公義)。 麥科馬克認為,加爾文放棄了使神格化理論成為可能的東西,即自然相互滲透的觀念。 對加爾文來說,信徒只參與基督的人性。 由於基督的本性不可能相互滲透,因此參與基督的人性不可能導致參與神性。 人們根本無法在加爾文的基督論中找到硬性神格化理論所需的本體論依據。 在我看來,加爾文充其量只是提倡一種軟形式的神化(即參與神聖的生命、兒子的身份和榮耀),而不是一種激進的神秘和形而上學意義上的神格化。

2024年2月6日 星期二

什麼是教會紀律?

 

乍聽,教會紀律的實行可能會讓人措手不及。 紀律可能會產生一些相當負面的氛圍。 另外,當我們在教會中聽到紀律時,它不符合我們關於愛的社區的概念。 這就是我們需要聖經提供有用的糾正的地方,教導我們管教雖然不令人愉快,但卻是好的,而且在地方教會的背景下,是有愛的和必要的。 以下是馬克‧德弗 (Mark Dever) CSB 研究聖經的文章中如何描述教會紀律。 讓我們來看看。

 

教會紀律

 

耶穌基督用祂的血建立併買贖了教會(使徒行傳 20:28),祂將教會建立在承認和相信祂是彌賽亞的基礎上(太 16:18)。 這意味著教會屬於耶穌並在萬國中代表祂。從這個角度來看,教會的純潔性至關重要。正確執行教會紀律有助於確保純潔性。

 

教會紀律的兩類

 

教會紀律的兩類描述了教會教導其成員正確生活和正確信仰的方式。

 

(1)   形成性紀律:形成性紀律是一種預防措施。 它包括透過講道和主日學課程積極、直接地教導聖經真理。 它也包括樹立敬虔的榜樣和指導新信徒。

 

(2)   糾正紀律:出現問題時使用糾正紀律。 它可以包括因成員不悔改或錯誤的教導而反駁、挑戰、斥責和逐出教會。

 

懲罰性措施似乎有爭議,但耶穌明確教導說,如果信徒在呼召悔改的情況下繼續犯罪,教會就應該對待他,就好像他是「外邦人和稅吏」(太18:17)。 這種被排除在教會成員之外的行為通常被稱為「教會紀律」。 它也被稱為“逐出教會”,因為受紀律處分的人不被允許參加聖餐。

 

糾正錯誤觀念

 

逐出教會是教會紀律的最後階段。 只有當其他糾正措施未能使罪人悔改時,才會採取這種措施。 雖然逐出教會是痛苦和創傷的,但它並不是一種沒有愛的行為。 愛的義務之一就是不讓某人陷在罪中。 「公開的斥責比隱藏的愛要好。 朋友的傷是可靠的,仇敵的親吻卻是過分的」(箴言27:5-6)。

 

逐出教會並不意味著該人應該停止去教會。 除了極少數情況外,會眾希望受過紀律的罪人繼續參與並坐在宣講上帝的話語之下。 罪人由此面對聖經,他的生活受到管教他的信仰團體的監督。

 

教會紀律不必是永久性的。 目標之一是罪人的悔改。 保羅斥責哥林多教會沒有重新接納他們所管教的悔改會友為會友(林後 26-7)。 最後,我們不應該將其理解為對受紀律者永恆狀態的無誤評估。 相反,這是一個關於明顯缺乏再生的錯誤但嚴重的警告。

 

為什麼教會紀律很重要

 

教會紀律向世界和信徒展示了跟隨基督意味著什麼的清晰圖像。 讓罪人意識到他們的罪很重要(例如,1Co 5)。 透過面對持續不斷的罪惡,教會可能會揭露假冒為善的人-既向自己揭露,以便他們悔改,又向教會揭露,以便教會能夠區分羊和狼(見太7)。

 

實行教會紀律也是榮耀上帝的重要部分,因為教會要在墮落的世界中反映上帝聖潔的品格(彼前114-16)。 上帝既是仁慈的又是聖潔的。 忽視他性格的任何一個方面都會扭曲他的形象並對他撒謊。

 

2024年1月28日 星期日

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

 

  一般人都會稱改革宗神學為「加爾文主義」,皆因加爾文對此運動的影響實在深遠巨大。不過,這個標籤不是最適合的。

  首先,基於多元性,加爾文不可能把他的意見加在如上所述那批見解不同的神學家身上,不同的改教中心亦會對外來影響採取謹慎的態度。舉例說,加爾文的神學就不如較後期之改革宗神學那樣受盟約概念的左右,但就在加爾文過世後,盟約神學卻愈來愈具影響力。

  第二,加爾文神學是植根於釋經之上,我們頗懷疑後來的神學家是否真能掌握他神學的精粹。他們之中不少是傾向於亞里斯多德式(Aristotelianism)的經院哲學,更多依靠理性,引到一種非常不同的神學氣候,就如更清晰的定義,嚴格的演繹法,更多使用因果分析,更自由地運用三段論法等。加爾文那種靈活的聖經精神不見了,結果很多學者把加爾文和加爾文主義者分別出來。   當然,這是可以過猶不及的,因為不管他們之中有什麼不同,他們都只是自視為同工,不是競爭者。儘管加爾文對亞里斯多德沒有好感,他偶然間亦會使用亞里斯多德的因果分析。不過伯撒、桑該斯和威爾米勒立重新引進亞里斯多德的邏輯,很可能就是十七世紀晚期改革宗神學變得僵化的原因。使得早期靈活又大有能力的聖經活動,都受到邏輯及因果系統的框框約束。事實上,這時候的改革宗神學正為自然神論(Deism)預備沃土,因為在這框框內,上帝只不過成了第一因,這是一連串因果現象背後的促成力量。

  到了十八世紀,北美因著愛德華滋(J. Edwards)的努力,改革宗神學又呈現了生機。

2024年1月15日 星期一

真正的神學家

 

  加爾文說:「只有造就人的良心,使其敬畏上帝的人,才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神學家。」

  在未遇到加爾文以前,認為神學家是在神學院中造就出來,是讀了許多神學書籍,對聖經之內容滾瓜爛熟,卻發表一些讓人從信仰熱誠中退後的言論。所以,常常覺得和「牧師」與「基督徒」,不相搭調。

  當然,這些看法在上了宣道會之延伸制神學課程後,有些改變。因為,在學習過程中,發現信仰不可脫離「知識」之學習,知識之增加與敬虔並不違背。對上帝越認識,會讓人越敬虔。

  讀了林鴻信院長的「加爾文神學」,讓我感覺到與加爾文相遇,讓我對他有一份對「真正神學家」之敬意,正如上面所錄下的文字。也因為這段文字,讓我學習成為「真正的神學家」。

  說實在的,人生在世是要以「敬虔」來榮耀上帝,才能讓人以上帝為我們永遠之福樂。所以,神學家的另一個目的,是要引導人享受永遠之福樂。故此,神學家不是在神學院,是要與廣大受苦之民眾在一起,讓在黑暗中的人,尋見真實卻微小之「希望的星光」,活出生命之勇氣!

2024年1月14日 星期日

從《聖經》看家庭

 

1. 上帝在創造世界時設立了三個制度:婚姻家庭;工作文化,與安息敬拜。因此,人還沒有犯罪之前,家庭制度就存在了。

2. 上帝的旨意是:家庭是祂立約的對象,是「約民」的基本單位。約裏的人,都是個人,也是家庭的成員,都應順服,敬拜,記敬畏,愛上帝。上帝的律法(話語),應該在家庭中宣講,教導。(單身的應被包括在教會的眾家庭和大家庭裏。)

3. 上帝在家庭裏設立了權威結構。丈夫,父親應該帶領家人順服,敬畏,敬拜,愛上帝。

4. 上帝願意賜福給信徒的家庭(舊約,新約時期都是如此)。在上帝的約中有一些咒詛(特別限制在敬拜偶像的人身上)。基督來,勝過一切的罪和咒詛。

5. 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得救),是否會因家庭的傷害有負面影響?會的,若還沒有完全信靠上帝的話或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的話。但若順服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這些都能勝過,變為感恩與喜樂。

6. 世俗心理學(弗來伊德起)損害了教會與社會秩序,因往往破壞上帝話語的權威,和上帝設立的權威。

7. 世俗心理學對「性革命」作了重要的貢獻,破壞婚姻的聖潔,以西方社會開始推動淫亂和同性戀;換言之,推翻上帝所設立的制度與權柄,破壞人生與人際關係。(不過我們若記得,心理學的前提包括自然主義:否認超自然事情;進化論:否認創造;相對主義:否認宇宙有絕對真理;和人本主義:否認上帝的主權,就不足為奇了。)

普遍啟示與心理學

 

1. 「普遍啟示」是指什麼?《羅馬書》1:20,19,18;《詩篇》19:1-4。上帝在(一)人心(思想)中和(二)受造之物已經自我啟示,清清楚楚,叫人無可推諉。

2. 人在心靈的深處壓抑、阻擋這啟示,雖然他知道上帝是創造主,理當敬畏祂。

3. 「普遍啟示」的目的不是教導人如何得永生,而是叫他無可推諉,應當敬畏上帝。

4. 一切的文化:哲學,心理學,藝術,科學,宗教等,都是(有罪的)人類對上帝普遍啟示的回應。文化不是啟示!連腳印(影子)都不是!

5. 上帝的普遍啟示是從上而下的,從上帝而來(羅1:18-20),是「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詩19)。人對普遍啟示的回應(包括心理學)是從下而上的;從人發出。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6. 人類既已墮落,這回應(文化)就在核心堅持人的自主,堅持「一元論」,就是保羅所稱的「世上的小學」。世俗的文化(包括心理學)必然與上帝的啟示鬥爭。

7. 稱心理學的研究成果(或哲學)為「普遍啟示」是重要的錯誤。(例如:Gary Collins。)

2024年1月1日 星期一

早期教會的神學家

 

      早期教會時期(主後325-787年)是處於第一次和最後一次大公會議之間的時期。這時期的神學思想特點如下:

  (1)已經解決了三位一體論,基督論及救世論等問題。

  (2)完成監督階級制度之組織。

  (3)西方與東方教會大公主義型態得以定型。

  這時期的學派有三個:

  1. 安提阿學派:代表人物有摩普綏提阿的提阿多若(死於主後429年)﹑提阿多熱托(死於主後457年)﹑敍利亞之以法蓮(死於主後387年)﹑約翰屈梭多模 (John Chrysostom,主後347-407年),及涅斯多流(主後432年被放逐)。

  2. 新亞歷山太學派:代表人物有亞他拿修(Athanasius,主後300-373年),該撒利亞之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主後379年),拿先斯之貴格利(Gregory of Nazianzus,主後390年),尼撤的貴格利(Gregory of Nisus,主後394年),亞歷山太之希利羅(主後444年),優提克斯(主後448年被免職)。

        3. 西方學派:這學派代表人物有安波羅修(Ambrose,主後340-397年),耶柔米(Jerome,主後343-420年),大利歐(Leo the Great,主後461年),和奧古斯丁(Augustine,主後354-430年)。

      這些教父都是在基督論的爭執中的主要神學家。其中有幾位(指摩普綏提阿的提阿多若﹑涅斯多流﹑亞他拿修﹑希利羅﹑大利歐﹑兩位貴格利,及巴西流等)對迦克敦信經之形成,曾提出了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