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時代 (1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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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穌被宣認為:基督、主、上帝的兒子
- 道成肉身(約 1:14)
- 死而復活、升天,成為信仰核心
→ 問題:祂是上帝?人?如何兼具?
325 尼西亞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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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亞流派(否認基督完全神性)
- 宣告:基督是「受生非受造」
- 「與父同質」(homoousios)
→ 強調:基督是真神
381 君士坦丁堡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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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續尼西亞信經
- 宣告:基督「因聖靈由童貞女馬利亞成肉身」
- 更具體表達基督的人性
- 同時補足聖靈論,建立完整三一神學
→ 強調:基督是真神也是真人
451 迦克墩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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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聶斯多留主義(分裂二位格)
與基督一性論(只承認單一神性)
- 宣告:基督「完全的神性,完全的人性」
- 二性一位格:不混亂、不改變、不分割、不分離
→ 最終定義:神人二性一位格的正統基督論
📌 總結
- 325 尼西亞:守護基督的神性。
- 381 君士坦丁堡:補充基督的人性,並置於三一架構。
- 451 迦克墩:完整定義神人二性一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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