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取自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
簡介:
無千禧年的末世論,主要是改革宗末世論的觀點。他們主要是堅持無千禧年觀點的保守派,自由神學雖然也持無千禧年觀點,但他們大都不關注末世論。
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m)的“A”字,有負面的意思,所以無千禧年派是指,不會有一個按字面意義、未來的千禧年。支持無千禧年派者(Amillennialists),不否定基督的再來,但他們不相信基督會在地上,有一個按字面意義一千年的統冶。無千禧年派認為,神的國度就是現今教會的時代,世代結束后,永世就開始,中間不用有一個「千禧年」。基于這個理由,無千禧年派提出一個字眼,「實現的千禧年」(realized millennialism),來說明他們并不否定千禧年,不過是相信千禧年已完全在今世實現。
根據無千禧年派,啟示錄二十章4至6節是指,「與基督同在天上,已死信徒之靈魂,現在的統治」。而神的國就是,「得勝的基督,正在用他的話語,及他的靈統治人類,而人類都正在期待著來世一個在新的世界里未來、榮耀及完美的天國。」。
有些無千禧派,用平行進展方式(progressive parallelism)來
解釋啟示錄。啟示錄共有七個互相平衡的部分﹔每個部分都說明基督第一次降臨,第二次再來之間,教會及世界的情景:第一章至第三章是第一世紀,但可應用到今
世﹔第四至第七章形容教會受到試煉及逼迫﹔第八至第十一章形容教會復興,受到保護及得勝﹔第十二至十四章形容基督的降生,及撒但的敵對﹔第十五至十六章描
述神對不肯悔改的人的憤怒﹔第十七至十九章形容屬世及無神論勢力,最終的崩潰﹔第二十至二十二章則描寫基督敵人的沒落,和基督及教會的最后凱旋。
基督再二次來臨
無千禧年派認為,基督再來是個「單一事件」(single event):相對之下,時代論者是認為基督的降臨分為兩個階段。無千禧年派說,有一些事件是必定在基督再來前發生的,因此基督再來不可以稱為「隨時的」(imminent)(任何時間都可以來)。基督第二次來臨之前,有以下几項預兆:
(I)外邦入蒙召(太二十四14﹔可十三10﹔羅十一25),各國都有福音傳到﹔其中有些相信的,直到「外邦人的數目滿了」。
(II)以色列人悔改。羅馬書十一章26節所說的「以色列全家」,不是指以色列人,而是指被揀選以色列人的數目。
(III)大背道及大災難(大二十四9至12、21至24﹔可十三9至22﹔路二十一22至24)這些事在耶路撒冷被拆毀時,都已局部應驗,但還要有將來的應驗。
(IV)敵基督的顯現。在保羅的時代,及羅馬的教宗系統中,都有假基督的跡象,但真正的敵基督是在末世出現的一個人。
(V)預兆及奇事。戰爭、假先知興起、撒但的神跡,及天體的征兆等都是。
基督會在世界末了再來,但沒有人知道他何時會來。他再來時是一個人,有身體的,肉眼可以見到(徒一11),這和五旬節時聖靈的臨到不同。前千禧年派教導基督再來,是在地上建立國度,而無千禧年派則說,基督的再來是,「引進一個未來的時代,就是永遠。」。這與死人復活和最后的審判一起發生。
死人復活
無千禧年派認為,聖經只教導末世有一次肉身的復活(林前十五35至49)。復活信徒的身體,「基本上和現在的身體相同。」
談及時間,信徒與非信徒復活的時間是相同的。這根據以下經文可以看到:但以理十二章2節﹔約翰福音五章28、29節﹔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5節﹔啟示錄二十章13至15節。但以理十二章2節在同一句話中,提到敬虔人及惡人﹔約翰福音五章28、29節也是一樣。約翰福音五章28節「時候」這個詞,不可以解作兩次復活之間所相隔的一千年。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5節,只用一個單數的字 -- 「復活」,去形容義人及不義者的復活。啟示錄二十章11至15節所指的,不單是不信者,因為「死亡與陰間要交出其中的死人」 -- 這是指所有的人。
信徒與非信徒的復活,都是在基督再來時發生的(林前十五23﹔腓三20至21﹔帖前四16),都稱為「最后的日子」,或「主的日子」。這是指末日,也是永世的開始。
最后審判
無千禧年派認為,最后審判是在末日發生的,那是與基督再來、所有人復活,和永世的開始相連的。將來有一個普遍性的審判,「目的是審判每個活人,決定每個人永遠的命運。」最后審判有三個不同的目的:
(I)「透過每個人最后的命運,顯示神的主權,及神的榮耀。」﹔
(II)「顯明每個人將接受不同程度的賞賜或刑罰。」﹔
(III)「在每一個人身上施行審判,神這時會指明,每個人永遠的不同去處。」
審判還有一些細節,是值得注意的。因為復活是一個普遍性的復活,所以最后審判的時間也是在末日(彼后三7)。審判者是基督。因為基督是人得救的憑借,所以非信徒接受他的審判是合理的(約五22﹔使十七31﹔提后四8),但基督施行審判時,由天使(太十三41至43)及聖徒協助(太十九28﹔林前六2至3)。審判的目的是為了天使(林前六2至3)及所有人類(太二十五32﹔羅二5至6﹔林后五10),這包括信徒及不信者。
審判的內容,包括了人的「行為、言語及思想」。人行為的審判可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5至40節看到,言語要受到審判(太十二36),思想也要顯露(林前四5)。信徒的罪要顯明,但這些是有基督的寶血遮蓋,并已赦兔的罪。
審判的標准是神的啟示,那些接受了舊約啟示的,會根據這些啟示接受審判﹔接受了新約真理啟示的人,也會根據這個受到審判(太十一20至22)﹔那些沒有接受舊約或新約任何真理的人,會根據他們得到的亮光受審判。因此,失喪者都有受苦程度上的不同(路十二47至48)。然而,信徒是憑著與耶穌基督的關系,得以稱義(約三18、36,五24),和根據他的忠心程度得著獎賞(路十九12至l9﹔林前三10至15)。
永世
無千禧年派教導,信徒與不信者在永世都是有知覺地存在的。不信者是有知覺地住在地獄的,地獄有時候也稱為gehenna (太二十五30、46﹔路十六l9至31)。因為聖經用了同一字,來形容信徒及不信者將來存在的境況,(「永遠」,太二十五46),所以,不信者的痛苦是永遠的,正如信徒在天上的喜樂是永遠的一樣。
末世會有「更新」(ther regeneration)(太十九28),這包括「現今創造的更新」。這個就是聖經所說的天堂 -- 信徒與三位一體神永遠同在。天堂不單是一份精神產業,而且是一個真實的地方,(約十四1),信徒可在那里享受圓滿的生活。「他們可在基督耶穌里面對面看見神,因神而完全滿足,并且因神而歡欣,而榮耀他。」因為信徒在復活后是有身體的,所以他們可以彼此相認,也可以有社交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