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8日 星期六
復 活
宗 教
一、宗教的普遍現象
人被描述為「不可矯正的宗教信仰者」。這不過是宗教普遍現象的另一種說法而 已。宣教師在世界各民族中證實了此種現象的存在。宗教接觸到人生至深的屬靈泉源,支配人的思想,刺激人的感情,指導人的行動,乃人類生活中最顯著的一種現 象。雖然大多數的人歡迎宗教為人類的至大祝福,但還有些人公然非難它為人生活中的毒素。但是反對宗教最厲害的人,也不能否認它永存的意義及其對個人生活與 國家方面所有驚人的感化。這自然要喚起一切懷抱誠摯態度之人的注意。甚至那位極端的懷疑論者並反對超自然的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也曾說過︰「你去尋找完全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吧,如果你能找到,我敢擔保他們的生活已與禽獸相差無幾了」。
二、宗教的本質
到底宗教是什麼?現 今有很多人想藉著研究世界的宗教與宗教在人類生活中各種不同的表現來回答這個問題。藉著比較的研究他們可以發現宗教的本質,並能發現一個圓滿的定義,能包 含世界各國中所表現的宗教生活的各種方式;但這並不是適當的方法。雖然這種發現能叫我們看出世界宗教生活的現存表現;但它不能使我們決定何者是宗教的本 質。唯有聖經能使我們得到這理想的正當觀念。
宗教是論及人與神的關係,人沒有權利來決定此關係的性質。指明人當如何與神發生關係的乃是神的特權。神在聖經中已經清楚指明了。「宗教」(Religion)二字在聖經中找不到。「宗教」二字或許來自拉丁文的(Relegere),有「再讀」、「注意觀察」等意,往往與神祇崇拜有關。在舊約聖經中闡明宗教為「敬畏耶和華」。此「敬畏」二字並不包含恐懼之意(雖然畏懼之成分仍在),有如異邦宗教所表現的特性。宗教可以說是「尊敬神的感覺」,「配合以畏懼並悖逆的恐懼與刑罰」。如此說明了敬虔的以色列人對舊約律法之啟示的感應。
在新約中福音信息是顯著地居於首要地位,人對神啟示的感應。採取了不同的方式,即「信心」的方式。在新約聖經中雖有其他的名詞表示宗教,即如「敬虔」(提前2︰10)、「虔誠」(來5︰7), 但「信心」大體上也是說明人的宗教態度。本著這個信仰,我們在神的言語上接受神的見證為真實,並信靠他,因他已將自己在耶穌基督裡啟示給我們為救主。在新 約中信靠的成分是非常顯著的。對於這個救贖的榮耀信息,在人這一方面當有一回應的信心,此信心包含在耶穌基督裡的赤子信靠中,同時成為愛神並服事神的泉 源。
從聖經的亮光中看來,我們獲悉「宗教」二字乃指人與神之關係。宗教的本質乃 在於敬虔、畏懼、信賴與依存感等。但這些都是人所能感覺到的情感。宗教的本質乃是人認識神的絕對崇高與無限的能力,並自己的毫無意義及絕對的無能為力。這 並不是說宗教僅屬情感,也不是說人必須有宗教是出於勉強。人在宗教上與神發生的關係是意識的、自發的,並不是束縛他,乃是引領他來享受那最高的自由。宗教 可以解說為人對神之意識的與自動的屬靈關係,這關係在整個的生活中,特別是在崇拜的某種行動上表現出來。神自己決定了他所喜悅的讚美、崇拜與事奉。一切的 私意敬拜,違背神的話,都是絕對禁止的。
三、宗教的位置
關於宗教在人裡面的位置,意見頗不一致。有些人對於宗教在人生活中的根本意義完全盲目,以為宗教是在人的某種機能裡面,並藉此機能來發生作用。又有的人著重人整個的靈性是包含在宗教生活中的事實。
1、宗教位置的片面觀
有的人發現宗教是在人的理智裡。這等人以宗教為一種知識,為一種不完全的哲 學,就是以他認識神的知識尺度來衡量他的敬虔。另外有人以為宗教是在人的愛情裡。按他們的意見來說,宗教與知識沒有多大關係,只不過是依靠某些屬靈的感情 而已。其實人不一定真認識神,不過在心靈的深處感覺到有神。還有人說宗教是在人的意志裡。人覺得由他的良心裡發出命令的聲音,指揮他的行動。他承認良心所 指派他的責任,就是神的吩咐。根據此種見解,宗教只不過成為實際的道德而已。以上這些見解,對於宗教在人生活中的基本與中心的地位,都未能作公平的判斷, 都是與聖經相反的,也不合乎現代心理學。因為他們忽略了人類心靈的整體性,並假想人的某種機能可以離棄其他機能而活動。殊不知宗教裡的活動往往是關係到整 個人的。
2、宗教位置的聖經觀
唯一正確並且合乎聖經的見解,就是宗教乃在人心裡。根據聖經心理學來說,心 乃是人整個道德生活的中心,是靈魂屬位格的器官。人的生活、思想、意志與情感都是由心發出。宗教是以神的形象為根基,以此形象為中心,以所有的才能與力量 在整個的人裡面顯示出來,所以必須盡心、盡性、盡意愛神。他必須把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神,身體屬靈,一切的恩賜與才幹,凡生活中一切有關的,都當向神效忠。 宗教既在人心中,就當以整個的思想、情感、意志來包圍整個的人。人必須把心歸給耶和華(申30︰6;箴23︰26)。在宗教上來說,心是管轄理智(羅10︰13、14;來11︰6)、情感(詩28︰7,30︰12)與意志的(羅2︰10、13;雅1︰27;約壹1︰5─7)。人的被造,在所有的生活範圍內都是服事神的。這是對宗教唯一公正的判斷,並承認宗教在人生活中的至上重要性。
四、宗教的起源
論到宗教起源的問題,在過去的世紀中,曾引起許多學者的注意,但在今日的宗 教論壇上仍為一大問題,在進化論的影響之下,有人根據人是由非宗教而發展到有宗教的假想,並努力表示這種演變是如何成就的。可是,但凡本著神啟示的亮光來 企圖解決此項難題的人,所得到的結論就完全不同。他們發現人被造即為一種有宗教信仰的人。
1、宗教起源的自然觀
有些人認為宗教是僧侶的狡猾與統治者的詭譎的產物,為了達成他們統治的目的,所以便利用宗教來控製無知群眾的輕信和恐懼心理。有人認定宗教是不合理的物神崇拜(fetish-worship), 即崇拜認為是神明卻是無生氣的東西,如石頭、木、骨、泥土等,並且說高尚的宗教,是從此不合理的宗教發展而來的。還有人建議靈魂的崇拜,或者拜死去祖先的 靈魂乃為宗教的基本形式,其他的形式都是由此逐漸發展而來的。有一個流行的觀念,就是說由於對自然的崇拜,而逐漸產生宗教。人們在自然的偉大動人現象之 前,覺得自己的軟弱無能,於是崇拜這些現象或隱而未現的力量,其實這不過是外部的表現而已。近年來有一種佔優勢的觀念,說宗教是由普通信仰幻想而發出來 的。但此說不能解釋宗教的起源。此說系以假想為出發點,但與事實不符,那就是說起初人是沒有宗教的。這種沒有宗教的人,到現在還沒有發現,根據這理由人產 生宗教是不可能的。況且,他們是根據純自然主義的假想而得到結論,那就是說宗教的最低形式必是最古的形式,宗教乃是純自然進化的結果。但他們忽略了在人類 宗教生活中可能有頹廢的事實。結果他們往往假定了他們所以必須予以解釋的事。例如僧侶的欺騙,不合理的與魂靈的崇拜,依靠高尚能力的感覺,在自然力背後有 隱而未顯的概念等──這些事都是需要解釋的。這些都已是宗教的表現了。
2、宗教起源的聖經觀
神的特殊啟示能叫我們明白有關宗教起源的事。唯有神的特殊啟示,才能令我們 熟悉宗教只能在神裡面才能找到解釋。如果我們要解釋宗教的起源,我們就必得根據有神存在的假定,因為真宗教若沒有神是想不通的一件事。如果宗教不以事實為 根據,那它就是欺騙人的幻想,或者目前能有些實際的價值,但結局是令人失望的。況且,人既然不能自己發現神、認識神,所以必須神把他自己啟示給人。如果沒 有神那方面的自我啟示(Self-Revelation), 人就絕對不能與神發生宗教的關係。神已將他自己啟示給人,並在他的自我啟示中決定了他所喜悅的崇拜與事奉。如果神不賦予人瞭解並感應神之自我啟示的才能, 那麼在樹立宗教關係上,這自我啟示也是無效的。宗教是以人的本性為基礎的,並不是由外界而強迫加給他的。若以為人起初是沒有宗教的,不過是後來賦予的,猶 如在他的性情中加上一些東西,這就是錯誤的想法。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所以他才有領會、欣賞神之自我啟示的本能。由於他的天賦本能,人才尋求與神來 往,雖然他用錯誤的方法尋求神。但只有藉著神特殊啟示的感化並聖靈的光照,罪人方能(最低限度在原則上)正當地服事神。
啟 示
宗教的觀念自然導致啟示的觀念。雖然有多人企圖捨棄啟示而去解釋宗教,但一切宗教的發源於啟示的信念至今仍繼續增高。事實上這也是唯一正確的觀念。假如神未曾將他自己啟示給人,人就不可能認識他,也就不可能有一切的宗教。
一、啟示的概念
1、啟示的意義
神是一位不可思議者。人不能認識他,因他的神性非人所能理解。唯有神的靈才能參透神深奧的事(林前2︰10、11)。人若打算徹底認識神是不可能的,因為要打算有這種知識,就必須大過神。約伯的問題就指出人沒有認識無限者的能力︰「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伯11︰7)同時也不能為了自己的需要,在一完全正確的限度內認識神;但他能得到此種知識,惟因神喜悅將自己啟示給人。根據聖經,這就好像說神已把遮掩他的帳幕撤去,將自己顯露給人觀看。換言之,神將認識他的知識傳遞給人,給人開通了道路,使人認識他、敬拜他、在生活上與他來往。
2、啟示意義的區別
神的啟示約分二端︰即自然啟示與超自然啟示,普通啟示與特殊啟示。一般說來,此種區別是並行的,但在某點上也稍有差異,需要注意。
(1)自然啟示與超自然啟示
此區別系以神啟示的方法為根據。根本說來,一切的啟示都是超自然的,因為是由於神,可是在神啟示他自己的方法上略有不同。自然啟示即藉著自然現象(也包括人的體質在內)所傳達給人的啟示。此啟示並無明文記載,乃在宇宙中的事實上具體表明出來,自然界可以稱為神所寫的一本大書,人們從這本巨著裡可以學習到神的善良與智慧,「永能和神性」(羅1︰20)。超自然啟示乃是神干涉到歷史中的事件,在這些事件中,他用超自然的方法來使用夢與口頭傳述。這是口述與見諸事實的啟示,在此啟示中以言語解釋事實,以事實說明言語。
(2)普通啟示與特殊啟示
此第二區分系依據神啟示之性質與目的。普通啟示系以創造並神與人之關係為根據,向人(神的受造者或具有神的形象者)發 言,企圖實現神創造人時的目的,此目的只有當人認識神與神享有交通時方能達到。在另一方面來說,特殊啟示是以神的救贖工作為根據,是以人為罪人向人提出 的,並適應墮落人類道德的與屬靈的需要,打算藉著在基督裡所顯明神救贖之愛的特別知識,把罪人引到神面前。特殊啟示並不象普通啟示光照所有的人,只光照那 些被聖靈引導準備接受真理的人。
3、拒絕神的啟示
(1)拒絕普通啟示
否認神存在的無神論者自然拒絕一切啟示。未可知論者也是如此,他不相信人能 夠認識神,所以他說神是一位不可知者。泛神論者有時偽裝相信神是將自己啟示給人。然而此啟示的概念毫不適合他們的主義。他們不承認有位格的神存在,這有位 格的神能自知、自動地將自己啟示給人。既或他們承認,也不知道神叫人認識他有什麼目的。在他們看來神與人是二而一的。
(2)拒絕特殊啟示
十八世紀的自然神論(Deism)雖 然承認神的普通啟示,但卻否認任何特殊啟示的必然性、可能性與真實性。自然主義認為神的普通啟示對墮落的人類來說是夠用的,但卻不足以反映神的智慧與能 力,來應付啟示在各種環境中的需要。這好像暗示缺乏創造世界的智慧與能力。在泛神論唯理主義的影響下,今日的新神學派也否認神特殊的啟示。把聖經降低為神 普通啟示的一部分,一掃與自然啟示間的區分。
二、普通啟示
1、普通啟示的概念
普通啟示並不是由直接口頭傳達的方式臨到人;乃是神的思想在自然界的現象 中,在人內心與經驗或歷史的事實上具體表現出來。神藉著他整個的創造、自然界的威力、人心的機能、良心的聲音,以及一般的世界護理與特殊的個人生活,來曉 諭世人。詩篇作者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19︰1、2)保羅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此普通啟示並非完全是屬乎自然性質的,但往往也包含超自然的性質在內。就是在人類墮落以前,神在工作之約內,也藉著超自然的方法將自己啟示給人。在啟示史的工作中,神時常用超自然的方法,在特殊範圍以外將自己啟示給人(創20︰3以下,40︰5;士7︰13;但2︰1以下)。
2、普通啟示的不充足性
雖然伯拉糾派、自然主義者、唯理主義者都認為普通啟示對於人現階段的需要是夠用的,但天主教與基督教都同意普通啟示的不充足性。茲述其理由如下︰
(1)罪更改了此啟示並人對此啟示的感受
由於人類墮落的結果,罪惡之為害即臨到所有受造之物。敗壞之因素就進入神美 善的工作中,雖未能完全塗抹神的筆跡,但也弄得模糊不清。不錯,自然界仍顯示出是由神創造的標記,但如今多不完全,又受破壞力的影響。它不再為神明白的啟 示。況且人又被罪弄瞎了心眼,看不出神在自然界的手筆,就容易聽從錯誤,以謊言代替正直來反對真理(約1︰5;羅1︰18、25;弗4︰18;西1︰13;約壹2︰9、11)。
(2)普通啟示不能叫人徹底認識神並屬靈之事
由於上述事實,普通啟示所傳達認識神的知識及屬靈永遠的事就錯誤百出,以致不能形成永遠可靠的根基,於是人不可能對將來會生出什麼盼望。科學與哲學的歷史,清楚指出普通啟示並不是可靠的標準。這一代的真理系統又被下一代的給推翻。
(3)普通啟示不能作為一般宗教的正確基礎
從宗教史看來,沒有任何宗教是完全以自然啟示為根基的。純自然宗教已證明為不可能存在。外邦異族都根據某種認為是由他們的神而來的特別啟示為其宗教的基礎。
(4)普通啟示不足為基督教之根基
由於普通啟示,我們能認識神的善良、智慧與能力,但不能認識基督,就是那獨一的救法(太11︰27;約14︰6,17︰3;徒4︰12), 也不能認識神的救恩、赦免、救贖,因此不能引領罪人脫離罪的捆綁,而進入神兒女的榮耀自由中。普通啟示並不是神為人得救而安排的救贖方法之一部分。這是普 通啟示最不充足的最大理由。神願意救罪人為的是叫他的聖名得榮耀,因此他必須把特殊啟示──在耶穌基督裡得救贖之恩的啟示──賜給人。
3、普通啟示的價值與意義
事實上,人類墮落以後,普通啟示已為特殊啟示取而代之,其價值雖不如特殊啟示,但不可忘記,神之原始啟示仍有它的重要性。
(1)與外邦世界的關係
神的普通啟示,雖然其代代相沿的超自然成分,往往被曲解,但究竟為異邦宗教的穩定根基。因是之故,異邦人自覺為神的後裔(徒17︰28),他們尋求神,或可揣摩而得(徒17︰27),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羅2︰14)。雖然他們活在無知的黑暗與罪惡中,將神的真理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但仍有份於聖道之光照並聖靈之一般感動(創6︰3;伯32︰8;約1︰9;羅2︰14、15;徒14︰16、17)。結果,他們的宗教在聖經中雖被描述為虛偽的,但也包含些真理的成分,與基督教宣教師的信息有互相接觸之點。
(2)與基督教之關係
當神將他的特殊啟示賜給人的時候,他並不是將此特殊啟示與其原始啟示相輔而 行,乃將普通啟示所表顯的真理合併於特殊啟示之中,改正其誤點,為人解釋。結果基督徒以信心的態度,本著聖經的亮光,來瞭解神的普通啟示,因此他能在自然 界中看見神的手,在歷史中看見神的足跡。在他四圍的一切事上都看見神,如此對世界有正當的觀感。如果特殊啟示能生出對普通啟示的觀感,則普通啟示也同樣能 增進對特殊啟示的正當瞭解。只能根據神自然啟示的背景方能完全瞭解聖經。自然界往往有助於對聖經的理解。況且,普通啟示也給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一個共同的立 場,在此立場上他們可以接觸而辯論。照亮各人的真道也是聯結他們的約束物。普通啟示維持了自然與恩典,世界與神國,自然的與道德的秩序,創造與複造之間的 關係。
三、特殊啟示
在自然界與歷史中,與普通啟示並行的還有特殊啟示,即如今成形在聖經中的。聖經確是特殊啟示之書,在特殊啟示中言語與事實相輔並行,前者解釋後者,後者使前者具體化。
1、特殊啟示的必然性
由於罪進入世界,神的普通啟示即受到矇蔽與損壞,所以神在自然與人的體質中 的筆跡,現今就不如起初創造時那樣清楚了。況且,人受黑暗與無知、錯謬與不信勢力的轄製,並他的朦昧與邪惡的性質,就看不清原始啟示的殘餘痕跡。他甚至把 神的真理變為謊言。普通啟示不能把認識神和屬靈之事絕對可靠的知識傳給人,人不能正當瞭解神,不能與神恢復到友誼的關係。因此為了達成四種目的,必須神的 特別活動︰(a)改正並解釋從普通啟示中所收集的真理;(b)光照人以致他能再認識神在自然中的筆跡;(c)將神救贖之愛的啟示給人;(d)藉拯救他脫離罪權並把他引領到與神交通的生活中,改變他整個的屬靈狀態。
2、特殊啟示的方法
神特殊啟示的方法約分三端概述如下︰
(1)神的顯現
由聖經看來,神並不是遠在天涯,乃近在咫尺。用象徵的說法,在舊約的時候,他住在二基路伯中間(詩80︰1),在火與煙雲中(創15︰17;出3︰2;詩78︰14,99︰7),在暴風中看見他(伯38︰1;詩18︰10─16)。這些都表明他的顯現,啟示他的榮耀。在舊約的顯現裡,「耶和華的使者」佔有特別地位。這使者顯然不是受造的天使。一方面他是與神有分別的(出23︰20─23;賽63︰8、9),另一方面他是與神相同的(創16︰13,31︰11、13,32︰28)。多人主張他就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參看瑪3︰1)。神的顯現在基督道成肉身上達於最高峰,神性的豐滿都有形有體地住在基督裡(西1︰19,2︰9)。教會在他裡面成為聖靈的殿(林前3︰16,6︰19;弗2︰21)。神與人同住的全備實現尚在未來,直等新耶路撒冷從神那裡由天降下,神的帳幕即在人間。
(2)直接的傳達
神用種種不同的方法,將他的思想與旨意傳給人。有時用可聽見的聲音,向傳達他啟示的器官說話(創2︰16,3︰8─19;出19︰9;申5︰4、5;撒上3︰4)。有時用拈鬮或烏陵土明(撒上10︰20、21;代上24︰5─31;民27︰21;申33︰8)。夢也是很普通的啟示方法(民12︰6;申13︰1─6;撒上28︰6),並且啟示也用在非以色列人身上(創20︰3─6,31︰24,41︰1─7;士7︰13)。啟示的最高形式就是異象,在先知的場合是很普通的(賽21︰6;結1︰3、8─11;但1︰17,2︰19,7︰10)。先知領受這些異像是正當他們醒的時候,有時也有別人同在(結8︰1)。然而神往往藉內在的光照,由聖靈的默感,將自己啟示給先知。在新約中基督顯現為惟一最高的真先知。他將他的靈,就是他啟示與光照的靈,啟示給凡相信他的人(可13︰11;路12︰12;約14︰17,15︰26,16︰13;徒6︰10,8︰29)。
(3)神 跡
按照聖經神也用神蹟將他自己啟示給人。從這個觀點看來,聖經中的神蹟應當注 意研究。神蹟雖然引起奇異的情緒,但絕非怪事,僅僅令人驚異。神蹟超於神特殊能力的一切顯現,並且往往將屬靈的真理具體表明出來。神蹟對於偉大救贖工作有 輔助的效用。因此神蹟往往刑罰惡人,並救助神的子民,堅固預言,指向神樹立的新秩序。聖經中的神蹟在道成肉身上已達於極點,因那是一切神蹟中最大、最中心 的神蹟。在基督裡一切都恢復其原始的美容(徒3︰21)。
3、特殊啟示的內容
(1)乃救贖的啟示
特殊啟示並不是將認識神的一般知識傳達給人。乃是將神拯救罪人的計劃,罪人 與在耶穌基督裡的複和,由他救贖的工作開通了救恩之路,聖靈更新與成聖的感化,並有份於此靈命者屬神的要求等特殊知識啟示給人。這啟示更新人,光照人的 心,使人的意志趨向善良,以聖潔的感情充滿人,預備人好適合天家的環境。
(2)乃言語與事實的啟示
此啟示並不完全包括在言語和教義內,也不僅僅以有知識的人為對象。神不僅在 律法與先知書,四福音與使徒行傳中,也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在舊約的禮儀崇拜中,在顯現與神蹟中,並在耶穌生平的救贖事實中啟示他自己。況且,特殊啟示不 僅將救法的知識傳達給人,而且也改變罪人的生活。
(3)乃歷史的啟示
特殊啟示的內容在諸世紀的行程中逐漸顯明,因此有歷史的與逐漸發展的性格。救贖的偉大真理起初所表顯出來的很暗淡,但逐漸明顯,最終在新約啟示中徹底彰顯出來。神在顯現、預言與神蹟中不斷地臨到人,但此臨格在神子道成肉身與聖靈住在教會中已達於最高點。
異 端 的 福 音
外在的危險
在第二世紀時,基督教教 會的組織,成為時代 的一種新動力;但同時教會也起來為了純正教義而抵擋各種異端。教會不但有外在的仇敵,也要抵擋內部的腐化;教會當時必須為了要保持教義的純正而駁斥錯謬的 教訓。當時的教會受到統治階級的逼迫,甚至於到了存亡攸關的地步。教會在初期時代大受逼迫︰在巴勒斯坦,都是受到猶太人的逼迫;然而對於羅馬政府,最初認 為基督教不過是猶太教的一派,因之被認為是正當的宗教,但後來,基督教逐漸為各地人民所接納,成為普世的宗教;又因為基督教敬拜獨一真神,基督徒都拒絕敬 拜假神,也不拜羅馬皇帝,所以羅馬政府認為基督教不利於羅馬國教,因此羅馬皇帝的政府就開始起來逼迫基督徒,使基督教幾乎被消滅。同時那些外邦人中的學 者,尤其是許多有名的哲學家們,都一同起來攻擊基督教教義,這些當時被視為最有學問的人,如羅仙(Lucian)、坡菲雷(Porphyry)、色勒俗 (Celsus)等,都起來開始謾罵基督教。他們所用的方法,與後來各世代以及近代的唯理主義和高等批判者一樣,就是認為基督教不合乎人的理性思想。這些 外來的攻擊,雖然對於基督教的威脅甚大,但是內在的危機,就是各種福音的異端,對於教會的威脅卻是更大﹗
1、拿撒勒派
這些乃是採取基督教教訓的猶太基督徒。他們只承認希伯來文的馬太福音,同時他們也承認保羅是一位使徒。拿撒勒派與其他猶太教派不同,因為他們相信耶穌是 童貞女所生,他們也相信耶穌的神性;他們自己完全守著猶太教的律例,但他們並不勉強外邦人也來守舊約的律法。如史伯格所說︰「他們確是猶太人基督徒,而下 面所提到的兩個猶太教派,卻是基督教的猶太人。」
2、愛賓派
這一派乃是出於使徒時代反對使徒保羅的法利賽教派的猶太教徒。這一派的人都不承認保羅是使徒,認為保羅是背棄了律法的人;而且他們也都勉強所有外邦的基 督徒來受割禮。他們對於基督有一種舍林他施的看法(Cerinthian View),可能因為他們堅持舊約中的一神論。耶穌基督的神性以及他為童女所生的事實都被否認。他們認為耶穌與人不同之處是因為他完全遵行了律法,他被揀 選成為彌賽亞,也是因為他敬畏神遵守律法。他乃是在受約翰的洗時,領受了聖靈,才覺悟到自己是彌賽亞,因為聖靈的同在,而使他能完成先知、教師的職責。他 們不願意認為他們的彌賽亞會受苦與受死﹗
3、愛爾克賽派(Elkesaites)
這一派的猶太基督徒相信神智說,同時也嚴守禁慾主義。他們一方面否認基督為童貞女所生,認為他的出生與別人一樣,但同時又認為他有更高的靈體,如天使一 樣。他們稱他為最理想的亞當化身,也稱他為至高的天使長。他們也守割禮與安息日;他們也常舉行洗濯禮,認為這種洗濯禮有異常的潔淨功用,使人與神和好;在 他們中間也實行異術與占星學。對於守律法的事,他們也有一種秘密的教訓。這一種派別或許是盼望獲得一般猶太教徒的承認,因為當時一般的宗教都喜歡採取並混 雜其他教派的教訓。保羅所寫的歌羅西書,以及提摩太前書很可能就是警戒當時的門徒來謹妨此種異端。
1、神哲主義的起源
(1)新約中的神哲主義
從新約聖經中可以約略地看到,使徒在世的時代,神哲派已經產生了。在新約的時代有些傳異端的教師,他們一方面利用猶太教的教訓,又對於天使和靈體加以揣 測,他們的中心思想是基於一種二元論︰一方面贊成禁慾苦修,另一方面又放縱情慾;他們對於複活的事也加以靈性複活的解釋,以致使教會所盼望的身體複活的事 變為一種諷刺性嘲笑(參看西2︰18起;提前1︰3-7,4︰1-3,6︰3起;提後2︰14-18;多1︰10-16;彼後2︰1-4;猶4-16;啟 2︰6、15、20起)。這一派的人常以自己的幻想來解釋宗教上的事,尤其是在舍林他施(Cerinthus)的異端更是如此,他們認為耶穌與基督完全是 分開的,耶穌是人,基督是更高的靈,當耶穌受洗時基督的靈降在他身上;當他在十字架釘死之前,基督的靈就離開了他。使徒約翰的書信就是要指出這個異端的謬 誤(約1︰14,20︰31;約壹2︰22,4︰2、15,5︰1、5、6;約貳7)。
(2)第二世紀中的神哲主義
到了第二世紀的初期,這些錯謬的教訓就更加普傳,而且此種異端也在各處展開。為什麼神哲派的異端如此風行呢?是因為當時一般世人都喜歡將各種宗教混合起 來。當時有各種不同的宗教,一般人也都喜歡接納各宗教的觀念,同時又將各不同的觀念混合起來,成為一種混合的宗教。西方本有的宗教並不能叫一般人得著滿 足,東方來的宗教此時又被大大傳開,也被多人接納。當時一般人只有一個目標,就是盼望能夠滿足自己對於信仰的求知慾,盼望能與神有一種奧秘的神契,又盼望 靈魂真能在死後升上極樂世界。一般人看到基督教在這些方面能夠滿足他們,所以有許多人來接納基督教。同時,他們也發現基督教乃是當時惟一的一種普世宗教。 神哲派很可能是要憑著人的知識,以人的方法,盼望將基督教放在這樣的普世宗教的地位上,因之,就將屬世的智慧與知識加在救恩的福音之上,為的是要迎合眾人 的胃口。
2、神哲主義的主要特性
(1)神哲派是出於人的思考
在教會歷史上,神哲派可以說是最早的出於人類自己思考的一種運動。他們最基本的特質就是要尋求知識。這一派的名稱︰Gnostikoi,就是指那些尋求 知識的人,所以被稱為「神哲派」,他們自稱對於屬靈的事有一種更深的知識,一般普通的信徒是不可能獲得此種知識的。神哲派的人雖曾對於宗教與哲學方面更深 的問題加以考究,但他們所用的方法完全錯誤,他們所得的結論也完全與聖經所啟示的真理相反。他們所考究的兩個最基本的問題,乃是「絕對的存有」 (absolute being)以及「邪惡的起源」(origin of evil)的問題;然而這兩個問題並不是肇源於基督教,卻是出於異教的宗教思想。他們對於宇宙來源的問題曾有複雜的理論;然而他們的理論都是根據東方的宗 教傳說,並混合聖經的真理。無疑地,他們的目的,乃是要將福音的真理變為更易於叫當日有高度文化的知識階級來接納。
(2)神哲派是一種普遍流行的運動
神哲派雖是一種思考的哲學,但也是一種很風行的運動。為要叫庸夫俗子來接納,就必須要用其他的方法;然而一般人民對於思考性的哲學並不感興趣。因此,為 了要使群眾接受神哲主義的教訓,他們為了要叫一般人民瞭解宇宙的起源,而利用象徵性的儀式,神秘的聖禮,也教導各種奧秘的異術。如果有人要加入這個組織, 必須要經過各種怪異的手續,行各種奧秘的入社禮。他們認為這種禮儀手續,能叫入社的人不受罪與死的權勢所威脅,也能叫人在將來的世界得著永福。然而,事實 上,他們的目的,乃是要將福音變為一種宗教哲學或是神秘的智慧。可是,神哲派仍稱自己是基督教的一派。他們也時常用隱喻法來解釋耶穌的教訓,又稱他們的教 訓乃是使徒們遺留下來奧秘的傳統。許多加入神哲派的人還自以為是領受了基督教的真理。
(3)神哲派是宗教與哲學混合的運動
神哲派雖稱自己是基督教的一派,但其實是各宗各派的混合主義。今天的學者仍然不能決定神哲派究竟是否是基督教的一派。按照史伯格的看法,他認為神哲派並 不是基督教的一派,卻是一種異教。神哲派所討論的問題都是出於異教,只不過也是用基督教的教訓來解答這些問題。神哲派非常尊重耶穌基督的地位,認為他是人 類歷史的轉折點,是絕對真理的導師。哈納克稱神哲主義「完全是希臘化的基督教」,又稱這些神哲派的教師們為「最初的基督教神學家」。華爾特教授 (Prof. Walther)在論到神哲主義時,比較更中肯,他論到神哲派時曾如此描寫說︰「這些人乃是將基督教中一些破布偷去,為要遮掩異教的醜態。」華教授所講的 可與史伯格媲美,史伯格說︰「神哲派不過是將基督教民族(本色)化。」
3、神哲派的主要教義
我們在此不討論神哲派中的各派別,我們只能簡單地討論一般神哲主義所守的教義。他們的教義中一定會著重一種「二元說」,他們認為有兩個原則或兩位神,有 時他們認為這兩位神彼此對恃,一個較高於另一個;甚至於他們有時也會認為有善惡兩神。那位至高至善的神是無可測度的,他在那些有限的受造之物中間,又造了 一連串的存在者,都是從他而出,這些神聖的存有也被稱為分神;善神與這一些分神總合在一起,也就被稱為「完滿」(Pleroma),就是神性本質的豐滿。 至高的神乃是藉著這些「分神」來與受造之物發生關係。他們認為世界並不是這位善神所造,乃是因為神豐滿中有一位分神墮落而造;所以世界可能是一位低級的神 所造。這位低級的神被稱為「造物主」(Demiurge),他們認為這位造物主就是舊約的耶和華,比至高之神的地位要低,他的權柄也是有限度的,有的時候 也是一位報複的神。這個造物主在神哲主義的教義上看來,乃是與至高真神對恃的,因為至高真神才是至善、至德、至真;這位真神乃是在基督裡面顯示出來。
物質的世界是這一位低等的,很可能是「惡神」所造,因之,所有的物質都是邪惡的。然而在物質世界仍可以找到靈界的余種,也就是人的靈魂,是高級的、純潔 的世界所產生出來的火花;這靈界的余種怎樣被降到物質世界,又被拘囿在人體內,這一點卻無人能加以解釋。然而,靈魂怎樣能得拯救,並脫出物體,只有藉著善 神的救功。善神也預備了一種救法,就是從眾光的國度中差遣一位使者來到黑暗的世界。在基督教的神哲派中,認為基督就是這位使者。對於基督,他們有許多看法 ︰有的時候,他被視為一位屬天的存有,在世出現時,只有一種幻影的軀體;有時他又被視為是一位屬世的人,卻暫時有更高的權柄或靈體在他裡面。因為神哲派認 為物體是惡的,所以這位高超的靈不可能有一般世人的那種物質的身體。
神哲主義的教義認為,任何人在救贖上有份,又能勝過世界,乃是因為參加神哲派,並領受入教的秘密儀式。他們認為救贖必須經過以下各步驟︰就是要進入基督 婚禮的奧秘,特殊的洗禮,神奧的名字,以及特別的膏抹,然後才能獲得永存的秘密知識,也才能走向救贖的道路。從這方面看來,當時的神哲派更近乎一種風行的 奧秘教。一般世人可以分為三類︰屬靈的人,乃是教會中高級委員;屬魂的人,乃是教會中一般的會友;屬物質的人,乃是所有的外邦人。只有第一類的人才能獲得 更高的知識,因之也就有了更高的福份。第二類的人必須藉著信仰與行為才能得救,這等人只能獲得次等的福份。那第三類的人,就是毫無盼望的失喪之人。
神哲派的倫理哲學有兩種相對的結果;他們的倫理道德與他們的救贖觀有關;有的時候,有人主張苦修主義;但同時也有人認為屬靈的人,既有了屬天的祝福,那 末肉體方面的行動,並不能影響他們的救恩,所以就不禁止肉體上的情慾,過著屬肉體的生活。他們一方面注重苦修主義,另一方面又過著放蕩的生活。在神哲主義 的教義中,完全忽視末世學,他們也否認死人複活的教訓。他們認為,當一個人的靈魂離開物質的身體時,就能進到「完滿」的境界之中,這是人生的結局。
4、神哲派在歷史上的意義
(1)神哲主義的失敗
神哲派雖然是真理的大敵,但也不能阻止基督教真理的進軍。雖然有少數的人受著他們迷人的教訓,以及秘密的儀式所引誘;但是大多數的基督徒並沒有受到神哲 派各種怪異的教訓,以及騙人的應許與祝福所欺瞞。事實上,神哲派在歷史上存在的時期很短,不久就消亡了。有如隕星突然出現照明天空,但轉瞬就已消失。當時 的教父都直接指正神哲派的錯謬,教會也發表了信仰的條文,扼要地將基督教基要的教義敘述出來,並傳達給各處的基督徒閱讀,又因為教父細心地註解聖經的真 理,拒絕一切偽福音書、偽使徒行傳、書信等,保持了已存的正典;所以神哲派因著以上的各種原因而不攻自破。
(2)給教會的印象
雖然如此,神哲派對教會仍產生了一種非常不良的影響,其中有些怪異教訓,曾被教會所吸收,後來在羅馬天主教的教義之中又被採用,如天主教對於聖禮所持的 古怪的概念,他們所守的神是隱秘性的哲學,所以就認為只有藉著中間人(如聖徒、天使、馬利亞等)才能來到神的面前,天主教又將人分為高級的、低級的之類, 以及他們著重修道院的苦修主義,都是直接、間接地從神哲派所受到的影響。
(3)從神哲主義所得的益處
從另外一方面看來,教會似乎也間接地因神哲派的出現而得到好的鑑戒。教會因此而看到神的啟示必須完全是出於正典,而且也特別看到舊約與新約的關係。不但 如此,教會從此也開始規定信仰的條文,即扼要地將真理敘述出來,即信徒所當遵守的信經;若有人要解釋聖經必須憑著這些信仰條文的真理。因之為了要抵擋神哲 派的異端,而教會本身在教義上反倒得益。因為從此開始,使信徒們看到基督教不是一種奧秘教的儀式,卻有純正的教義。從此基督教也開始重視對於教義的認識, 不單是憑著情感的作用,更使教會開始重視教義的發展。因為注重教義,就看到基督教的神並不是出於人們的思考,或是象神哲派神話中的神。教會也因此看到,無 論是舊約、新約,所啟示的這位神,乃是至高的神,是宇宙的創造者與支持者。教會也看到所謂「分神體的造物主」(Demiurge)的教義是錯誤的,同時所 謂「物質是惡」的看法也不是聖經的教訓。教會也反對神哲派稱基督不過是「一位分神」;因此也特別指出他的特性,一方面是神的兒子,另一方面也重視他的人 性。對於耶穌基督的生平上的特點,如童女所生,他所行的神蹟,他受苦替死,並從死裡複活等事實,也有了更清楚的認識。此外又因為要辨正神哲主義異想天開的 邪說,教會也就對耶穌基督替死贖罪的救功更加闡明;又因辨別神哲派中認為只有某些特殊階級的人才能得最高祝福的看法,教會特別指出全人類都有權利來接受耶 穌基督的救恩福音。
教會中的改革運動
馬吉安是邦都(Pontus)人,他後來遠離家鄉,是因為他與別的女人同居之 故不得已而出走,於 主後一百三十九年來到羅馬。有人稱他為一個非常熱忱而有才幹的人,他的工作也被認為是改革者的工作。他開始的時候想叫教會來迎合他的想法,但並沒有成功; 因之他覺得自己必須要將隨從他的人聯合起來,組織另一個教會,並用各種宣傳的方法來吸引廣大的群眾。從前有人將他歸納在神哲主義的一派,但現在一般人都懷 疑此種看法。魯夫斯認為︰「馬吉安的教義系統之中最重要的是救贖論,並不是宇宙論,他認為信心更重於知識;他並沒有借用東方的神話,或希臘哲學的問題;他 也不使用隱喻法的解經學。」這個看法與哈納克相同;他說,馬吉安不能被歸納為神哲主義的一派,如巴雪萊(Basilides)或范倫丁 (Valentinus);哈納克的理由如下︰「(1)馬吉安並不重視形上學或護教學的思想,他所注重的乃是救贖論;(2)所以他特別重視全部福音與信仰 (卻不重視知識);(3)他在他的基督教概念之中並攙雜哲學思想(不以哲學為主要的原則);(4)他並不想建立一個哲學派別,卻是盼望按照保羅的福音來改 革當時的教會;他認為當時的教會太重視律法(猶太人的律法),同時又拒絕神白白的恩惠。因為他改革教會不成功,所以他就建立了另一個教會。」史伯格也有類 似的看法。
2、他的主要教訓
對於馬吉安,最大的問題,乃是怎樣將舊約與新約聯繫起來。他從加拉太書中找到 了答案,他認為保羅 在加拉太書中提到猶太教派如何反對保羅;馬吉安因之就假定其他書信的中心教訓也是相同。他認為福音若是與律法混雜起來的話,律法就會使福音腐化。因之,他 就決定要將律法與福音分開來;並形成了一種彼此對立的理論。他認為舊約是神對於猶太人的啟示;但他並不承認舊約之耶和華就是新約的父神。他認為舊約的神是 創造萬物的主,但並不是完美的神。他乃是以正義凜然,嚴正不阿的手來治理人民,他乃是滿有忿怒,毫無憐憫的主。然而,他並不與新約的神相對,如惡與善相 對;卻是一位比較低級的神。
從另一方面看來,新約的神乃是仁慈與憐憫的神。一般世人本來不認識他,直到提 庇留在位的第十五年 時,他自己顯示出來為基督,基督自己就是這位善神。基督並不是舊約的彌賽亞,因為他並不象先知預言的那位救主。他來到世上乃是要將善神顯示出來,但他並沒 有取了人的肉體,因為他並不想玷汙他自己,他也決不會從分神,造物主的國中領取任何東西,他只是在形體上取了人的身體,為的是要叫世人認識他。他廢掉律 法,也廢去了分神的工作,為了這個緣故,這個分神就利用今世的王將他釘死十架。然而因為他的身體並不是人的肉體,所以十字架並不能損害他。他所傳的乃是愛 的福音,並使那相信的人從舊約之神的律法中釋放出來,因此任何相信的人都能得著救恩,甚至在陰間的惡人若如此相信也能得救。然而,世上大多數的人,都要被 分神的火焚燒而滅亡。善神自己並不刑罰他們,但因為善神沒有接納他們,所以他們的命運也就是被火燒而滅亡。這也就是他對惡人的審判。因為馬吉安只承認保羅 是惟一的一位使徒,真正明了耶穌基督的福音,所以他認為新約正典只包括了路加福音,以及使徒保羅的十本書信。
孟他努派覺得神哲主義是 一種出於人的 新創教訓,所以它是為了要反對神哲派而興起;但是孟他努派自己也成了一種新創教派。最初孟他努派是在主後一百五十年時在弗呂家(Phrygia)發源,因 之孟他努派的教訓通常被稱為弗呂家的異端。他以及兩個婦人,即百居拉與麥西密拉,宣稱自己是先知。他們根據約翰福音的話,宣稱最後最高的啟示已經臨到。安 慰師的時期已來到;安慰師藉著孟他努的口,傳揚世界末期快要來到。孟他努認為他所得的啟示,可以看到聖經所教導的,並不太強調苦修主義。從這個看法推斷起 來,孟他努派最基要的似乎應該是重視苦修主義。
2、孟他努派的主要教訓
按照孟他努派的看法,因 為安慰師已經 來到,啟示最後階段也已成就。因此,他的時代是靈恩的時代,尤其是預言的時代。孟他努認為他自己與他的兩位同工乃是最後的先知,將新的啟示傳揚出來,按照 大體講來,孟他努派的信仰算是純正,也相信教義的信條。他們都特別重視世界的末期快到,因之,也非常嚴密地要求信徒遵守道德的規範︰例如守童身(如已結 婚,就不能再離婚)、禁食、嚴守倫理道德。他們特別稱揚殉道的精神,如受到逼迫,也決不反抗逃避。不但如此,他們教會中,並不太注重神聖的職份,卻特別重 視某種特殊的靈恩。馬吉安特別高舉保羅,孟他努卻特別頌揚約翰福音,以及約翰所寫的書信。
3、教會對孟他努派的態度
教會對於孟他努派處於一 種窘困的地位 ︰一方面因為孟他努派代表一種純正的教訓,來反對神哲派,所以應當加以接納。孟他努派也重視聖經所說末世將近的教訓,他們也重視靈恩,注重預言,又將自己 保存不受罪惡世界所玷污──所以從這些方面看來,無怪乎教會中有許多人認為應當加以接納。然而,從另一方面看來,教會也確是憑著直覺看出孟他努派的謬誤, 尤其是他們的狂熱主義,以及他們宣稱自己所得的啟示更超乎新約聖經 。
護教士與教會神學的發源
因為外界的與內在的壓力,使教會不得不開始清楚地闡明真道,為真理辯護;這是 神學的起源。所以早 期為真理辯護的教父們,被稱為護教士。這些教父中最著名的有猶斯丁(Justin)、他提安(Tatian)、阿他那哥拉(Athenagoras) 以及安提阿的提阿非羅(Theophilus of Antioch)。他們護教的文字,一方面是向官府而發,一方面乃是對知識階級而發。他們的目的乃是要減輕掌權者的忿怒,以及一般人民對基督教的誤解。他 們為基督教辯護而著作的文字乃是要將基督教真理的特性指出來,以致於能辯正那些對於基督徒所發的攻擊。他們急切地盼望能夠指出基督教最合乎常理,以致於能 使那些受到教育的大眾來接納基督教。乃是出於這個心意,他們把基督教稱為最高最正確的哲學,他們也特別重視自然神學的真理︰例如他們所討論的基督教的神、 美德、永生等;同時也認為基督教乃是猶太教與希臘各教的真理的最高成就。
他們的職責有三樣︰辯護、駁斥、建設。他們為基督教辯護說︰那些攻擊的人都毫無根據;那些批評基督徒為行為不端的看法,並不是聖經所教導的標準,從那些相信基督福音之人的生活與行為,以及他們高尚的道德品行上可以看出。
他們覺得單是辯護有所不足,所以他們也駁斥對方的謬誤。他們駁斥猶太人的律法
主義,認為猶太教派
完全誤解律法的真義,將暫時的律法視為永久不變的律;他們也都像瞎子那樣沒有看到基督就是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耶穌基督也已完成了律法。教父們駁斥異
邦宗教時,特別指出異教中的荒唐不道德的行為,完全不值得我們相信;異教的各神也並不是真神;惟有基督教的神是獨一的真神,他也治理宇宙萬物,賞罰公正;
也只有他能賜我們永生。他提安指出希臘的哲學完全無效;然而猶斯丁雖認為希臘哲學有些真理,但他覺得這個真理是從神的道而來。這些護教的教父在他們的著述
中都同時將特殊啟示與普通啟示放在一起討論。
最後,他們都覺得自己有責任要建立基督教的特性,乃是神親自向人的啟示。他們
要證明神的啟示時,
都是靠著舊約先知的預言,但有時以神的神蹟為依據。他們以兩件事實證明基督教是真實的宗教;一方面可以從基督教發展迅捷的事上看出,人們雖然反對,基督教
仍是大大廣傳;另一方面也可從信徒的生命與品格之改變的事上看出基督教是真的宗教。
他們對哲學與啟示的見解
當護教士們敘述教義的內
容時,他們並
不分辨何為特殊啟示,何為普通啟示;他們也不太分辨何為出於人思考的教訓,何為出於神超然啟示的教訓。主要的理由,乃是因為他們認為基督教是一種哲學,雖
然他們稱基督教為惟一的、超然的哲學,是基於神的啟示。哈納克說︰「基督教是哲學與啟示,這是所有護教學者的主題。」他們認為基督教是哲學,因為包括了一
切最合理的要素,也回答各哲學家對基督教所加的攻擊;但也認為是哲學的對偶,因為完全出於超然的啟示,不單是人的觀念或意見。
他們的神觀與道觀
他們所討論的神是自存
的、不變的、永
恆的;他也是宇宙萬物首要的因;但因為他是超越的、完全的,所以在描寫他的本性時,應當以消極方面來襯托出他的特性。他們描寫神的存有時,稱他為完全無屬
性的存在。當他們論到「子」的時候,他們喜歡稱他為「道」,無疑地,他們如此描寫「子」,是因為當日一般有教育的人,以及他們的哲學名詞中,常用到「道」
這個字。從另一方面看來,當時的教會特別注意到神性榮耀的基督,對於耶穌的人性卻不太注意。護教學者對於「道」的觀念近於斐羅的哲學,更甚於聖經上所指示
的道的觀念。他們認為道雖然是與神同存,與神同永;但不過是一種神性的理念,並無任何位格(或人格)存在。論到神的創造時,神從他自己的存有中產生出
「道」,如此,道就有了位格。在原則上講來道是與神同等,道就是神;但是論到道的起源時,道若成為有位格的存有,就變為受造者了。關於基督,他們認為是神
的理念,在神的裡面存在;但因神給基督有獨立的存有時,基督就能將神啟示出來。史伯格說︰「因為他是神的理念,所以在舊約的創造中他也參與;同時在外邦人
的智慧人的著作上他也賜以智慧。」我們在此必須注意一件事,護教學者雖用外邦人的「道」的觀念,但他們的「道」與外邦哲學家的道略有不同。因為護教學者的
道是有獨立的位格的。
他們對基督與救恩的看法
道成為人,乃是取得了一
個真人的身與
魂。然而他並不是一個普通的人,卻是「神人」,雖然在人的眼中,看不到他的神性。因之,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不單是一個肉體的人,卻是神的兒子在上釘死。
護教學者也特別指出,他是人類的師傅,因為在他道成肉身之前,就是人類的師傅。他們論到基督作師傅教導人的道理如下︰神祇有一位,所賜的新律法乃是要叫我
們過一個貞潔的生活;他也指示我們永生的道路,尤其是身體複活;將來善人得獎賞,惡人受刑罰。因為神所造的人是有自由的,所以他們有責任遵守神的誡命。所
謂恩惠,乃是將教義與律法啟示出來。他們並不覺得基督受苦是必須的,不過是要應驗舊約的預言而已。然而護教學者們也認為基督受苦是重要的,因為他受苦而使
人的罪孽得赦,也能拯救我們脫離撒但的權勢。
他們對於重生、教會與未來的見解
當護教學者們論到如何得
著新生命時,
似乎有二元論的看法。有的時候他們認為完全是出於人自己自由的選擇,但有時又認為是出於神白白的恩惠。洗禮與新生有密切的關係;由於洗禮,人才獲得了新生
命。教會是由神的子民所組成,他們乃是真以色列人,是神尊君的祭司,他們有高尚的品格並好的行為,有神聖的愛;並甘願為神受苦。所有的護教士都相信死人複
活,但是論到靈魂不朽的事時,卻有不同的看法。他提安與提阿非羅認為靈魂不朽對於義人是賞賜,但對於惡人卻是刑罰,猶斯丁似乎也持有同樣的看法。護教學者
們,尤其是猶斯丁,認為善人在將來千禧年國中要蒙神的祝福。
哈納克論護教者
哈納克與魯夫斯認為這些護教學者們完全沒有瞭解基督的福音。他們說這些早期的教父們盼望以唯理主義來解釋基督教,只重視啟示中客觀的事實,如道成肉身與
身體複活等,並以此來證明自然啟示的真理;教父將信仰變為教義,將「道」的教訓來解釋基督教;以知識來代替信仰,因之這些教父們將基督教希臘化了。教父們
的教訓有其真理,但他們的教訓只是片面的,沒有將全部真理闡明出來。
他們看神學發展的重要性
我們並不否認這些早期的教父們曾著重理性,並以理性的思考為真理。但我們必須注意幾件事︰
(a)他們乃是寫護教的書藉而非教義的文章,且凡是護教的著作
都要看反對方面的論點是什麼,然後加以辯證;
(b)他們所討論的真理,確是基督教系統教義中重要的部份;
(c)他們的著作中,也有許多基督教的重要真理,
並不是完全出於理性的產物。
我們也不否認他們通常總是以哲學的觀點來討論基督教,對於他們,神學與哲學也沒有什麼分別;他們所討論的啟示真理,確是受到了希臘哲學思想上「道」的觀
念所影響,但他們的心意乃是要將啟示的真理表達出來,雖然他們所用的方法,並不太成功。事實上,他們以理性來解釋基督教並不能被視為完全錯誤,因為他們並不像黎秋學派(Ritschlians)那樣只來尋求宗教的經驗,他們也必用理智來解釋基督教,使聽的人可以明白。從他們的著作中可以看到,他們與使徒時
期的教父一樣,受著某一種限製,就是特別重視「道」的教義,認為道德主義就是救恩的途徑。同時,他們的著作雖然必須以希臘哲學的結構來寫作,但從他們開
始,已經對於基督教的神學有了新的發軔。
反神哲派的教父
從護教學的教父時期,很自然地就轉入另一個時期,就是那些繼承他們的「反神哲主義的教父」(Anti-gnostic Fathers),其中最著名的有三位。
反神哲派的教父中的第一位是愛任紐(Irenaeus)。他出生於東方,後來成為坡旅甲的門徒,但他的生平中大部份是住在西方。他本來是一個長老,後來 成為里昂的監督。在他的著作之中表示出他是一個實踐的基督徒,他的思想近於約翰的教義,但有時也會有些地方重視感覺的觀念。他最主要的作品是《反異端》一 書,其中他特別批判神哲派的教訓。從本書中可以看出他的才幹,他所論述的基督教的福音也非常純粹、中肯。
2、希波利達(Hippolytus)
這幾位教父中的第二位是希波利達,據說他是愛任紐的門徒,他的智力才能都很像他的老師;他也是一位非常單純、中肯、實踐的人。他雖不像愛任紐那樣有天 才,但他對於哲學很有研究。他主要是在羅馬事奉主,甚至於據說也在那裡殉道。他最重要的著作乃是《駁斥異端》。他發現所有教義上的謬誤,是出於人自己在哲 學上的思考理論。
3、特土良
三位教父中最偉大的一位是特土良;他不但有深邃的智慧,也有豐富的情感,又有活潑的想像力;他的學問很高,又有敏銳的觀察力。因為他是在迦太基作長老, 因之他是北非神學派系的代表。又因為他的性格非常激烈,所以他為基督教辯護時也就會用到嚴正莊重的言辭。他本來是律師,所以對於羅馬法律非常熟悉,在他的 神學論文中也使用法律上的名詞與觀念。他與希波利達一樣,認為所有的異端是受著希臘哲學的影響,因之他也竭力地反對哲學。他真誠熱切的本性,使他對時代的 邪惡妄行非常厭憎,後來甚至於叫他去接納孟他努派(Montanism)的厭世態度。他甚至於覺得與異端辯論是不會發生功效,因之他認為處置異端最簡單的 方法,就是向他們提出異議。他對於西方神學思想所產生的影響比任何人更多。
他們認為神哲派最大的錯誤,乃是將真神與創造主分為兩位,他們覺得神哲派此種看法是出於撒但的褻瀆的觀念;他們特別重視只有一位真神,他不但是創造之 主,也是救贖之主。律法由他所賜,福音也是所啟示出來。這位神是三一真神;有三個位格,但只有一個本質。特土良是教會歷史上第一個指出神有三個位格,也是 首先使用「三位一體」專名的人。為了要駁斥神格惟一派(Monarchians)的說法,他特別重視神是一位,但有三個位格;只有一個本質,雖在數字上可 以說是三位,但神的本體絕對沒有分裂。雖是如此,特土良的三一觀仍是不太正確,因為他認為三位格中有等次之分。
人的教義
他們討論到人的教義時,也反對神哲派的看法;他們特別指出,在人裡面的善惡,並不是自然本性的狀態。假使物體是惡的,那麼人就不能視為有道德自由選擇的 存有。然而人又是按著神的形像而造,雖不像神那樣完全,但是人若順服神是可以獲得永生的;罪乃是叛逆神,結果是死亡;義乃是順服神,結果是永生。在亞當裡 面全人類都服在死亡的權勢之下。當時的教父們並沒有詳細指出我們的罪怎樣與亞當有關,惟有特土良曾略為提到這一點。他說,自從一個人出生的時候 ,惡就在人的本性之中,這種光景也繼續不斷傳遞給全人類。這個說法,是論到原罪的教義最早的看法。
救贖的歷史
愛任紐對於救贖的教義有特殊的貢獻。他說︰神將人從伊甸園中趕出來,因之人就會有死亡,但是如此人因背叛神所受的創傷不會繼續長存。從起初神就關心到全 人類的救恩,他乃是藉三種恩約來作成救恩的功夫。寫在人心中的律,是第一種恩約。先祖們因為遵守內心的律,而在神前被視為義。當此種寫在心中的律逐漸變為 模糊時,神就賜下十條誡命,這十誡代表第二種恩約。後來因為以色列人的罪性,他們在十誡之上又加上各種條例儀節;如此,以後的人就當跟從基督而作神的朋 友。法利賽人把律法變為無效,就是將律法的重心,也即愛,挪去。第三種恩約,乃是由基督將原有在人心中之律恢復了,即愛的律。這個第三種恩約與前約的關 系,乃如同從捆綁中得釋放;所要求的,不單是要相信父神,也要相信聖子,因為他已經降世。這第三種恩約不只限於以色列人,乃是全人類都可以領受,基督徒所 領受的律,比猶太人的更嚴,基督徒也當更有信心;然而基督徒也領受更大更豐富的恩惠。特土良後來雖變為孟他努派的人,但他仍然覺得在這三個約的時期之外, 還要加上聖靈的時代。
1、愛任紐
愛任紐的基督論比特土良和希波利達更正確,而且他的基督論也影響到希波利達的觀點。他非常討厭那些對「道」加以揣測的人,因為這種看法不過是出於人的思 考。他只肯定地指出,道是永存的,也是藉著道而將父神顯示出來;他又以歷史上已經顯示出來的神的兒子為出發點;藉著「道成肉身」的過程,道成為歷史上的耶 穌;因之,他是真神,也是真人。他反對神哲派異端所說的,那位不能受苦的基督在十字架釘死之前與那位能受苦的耶穌分開了;他卻指出神與人性聯合是救贖成就 的主要步驟。在第二亞當基督的裡面,人類再一次與神聯合。人類無論是以往的人或將來的人,在他裡面有了重新再生的機會,因為這個再生而使人類從亞當裡墮落 而滅亡的途上得以挽回過來。這是愛任紐基督論的中心思想。他曾提到耶穌基督替死贖罪的事,但他並沒有太重視這一點。基督所作救贖大功的最重要的一個要素, 乃是他的順服,因他的順服而抵銷了亞當的不順服。
2、特土良
特土良的基督論乃是以「道」為出發點,然後又發展出一種在歷史性上很重要的教義。他說︰基督教的「道」有實際的本質,是有獨立位格的,是神所生,因此也 是從神而出;不是從神流出,乃是自動生長,正像樹木從根生長出來一樣。在永久之前,他沒有顯出。特土良特別指出道與父同質,但生存的形態卻與父不同,因為 他有自己的位格。他的存在不是由於和父神分隔開來,卻是自我彰顯出來。父是全部的本質,子是部份的本質,因為子乃是從父演展出來。特土良並沒有完全脫出子 是低於父的觀點。特土良之所以被認為是重要的教父,因為他乃是第一個開始討論本質與位格概念的人;後來在奈西亞信經(Nicene Creed)製訂形成時,就是用到他的神學概念。我們可以說,乃是從他開始,道的教義發展為三位一體的教義。如同我們在前面已經提到過的,特土良為了要駁 斥神格惟一派的說法,而特別重視在神性中只有一個本質,卻有三個位格,有數目之分,卻沒有本體之別。可惜的是,他並沒有完全講明三位一體的教義。他只看到 道不過是在神裡面的無位格的原理,而在創造之時,才有了位格。他也認為在神的本性中的三個位格有等次之分,第二位低於第一位,第三位又低於第二位。
關於基督的神人二性,特土良的看法與小亞細亞一帶的學者們的看法相似。他在討論到基督完全的人性時,除了麥利都(Melito)之外,他比其他的教父們 講得更清晰;他認為基督的兩性不混淆,兩者都有完全的屬性。他覺得兩性並沒有融合起來,在基督裡乃是神人二性聚在一起。他很重視耶穌基督的死,但對於這一 點他並未詳細解明,因為他並不覺得耶穌受刑替死贖罪是必須的,他卻注重罪人必須衷心悔罪改過。他雖看公義的神必施刑罰,但他卻特別重視神的憐憫。同時,在 他的著作中也常有合法主義的思想。他曾提到一個人受洗之後,若犯罪,就當認罪悔改,然後才能滿足神的心;他又認為禁食以及禁慾,才能叫一個罪人逃避永刑。
3、愛任紐論救贖的工作
在反神哲派的教父之中,愛任紐對於基督救贖大功的描寫最詳細,他所討論的也最有系統。愛任紐本是教父之中最正統的一位,但是他的著作中有兩點思想,並不 是出於聖經;第一是他的道德論的看法,第二是他的神秘主義的看法。前者乃是說︰人若自動地揀選善,這是靠著己力做得到的事,他就能重新獲得永生;基督聖工 的重要性,是因為他叫我們能真正地認識神,因之叫人的自由意志有力量揀選善。後者,基督重新叫全人類在他裡面再生,因之,為人與神建立一種新的關係,而且 也能在人間成為面酵,叫人類獲得新生。道藉著受苦受死而與人類成為一,因之也就是藉著道而叫人類成聖與不朽。他叫全人類在他裡面重新得生,並挽轉了那些在 亞當裡因他墮落而叫人獲得的咒詛。他也以新的面酵賜給人類,使他們獲得新生與永生。這種教訓常被視為是救恩出於神契的過程,先有道成了肉身,後又有肉身得 以成道。愛任紐特別重視這一點,是因為他受到約翰福音及約翰書信的影響,比保羅書信的影響更深。顯然地,愛任紐在此並不完全是講到神契或超肉身的救恩。他 雖特別重視基督與他所救贖的子民要有生命的聯合──聖安瑟倫並沒有論到這一點──但他也論到救贖的其他要點︰如基督為我們而順服神,他為我們受死,為我們 付上罪債,向父神獻上挽回祭,他也拯救我們脫離撒但的權勢。
愛任紐對拯救論的事並不詳述;但他特別重視洗禮之前必須有信心。這個信心不但是在智力上來接納真理,而且也當完全順服,如此才能過聖潔的生活。藉著洗禮 一個人得以重生,他的罪得蒙洗淨,從此在他裡面就有了新生命。他並沒有看到保羅所教導的因信稱義的道理;他所討論的信心與稱義的關係與保羅的教訓不同。人 必須有信心然後才會遵守基督的命令,因之就足以叫一個人在神面前被視為義。神的聖靈賜給每一個基督徒有新生命,因此能叫他因善行而結出義的果子。
特土良論救恩的教義
特土良的著作對於基督救功的教義沒有特殊的解釋。他也甚重視道德論,就是說︰罪人因為自己悔改,而在洗禮時為自己嬴得了救恩。他所討論的懺悔的教義特別 重要,因為他所用的法律上的專名,後來也應用到基督救贖聖工的教義中。他認為神是賜律者,也是審判主,他視罪為過犯與罪愆,因之必須要賠償,這裡的賠償也 就是當受的刑罰。但是在受洗之後所犯的罪,就當有懺悔。如果誠心悔改,就不會受到刑罰。在特土良的教義影響下,後來的天主教就有了懺悔的聖禮。特土良所用 的法律上的專名︰如「審判官」、「罪愆」、「刑罰」、「賠償」等,後來在神學思想中論到基督的救功時也常使用。
教會的教義
這幾位教父討論到「教會的教義」時,似乎受到了猶太教的影響,他們認為外表上的社團就是教會,卻忽略了更重要的屬靈團契。這些教父們在居普良與羅馬天主 教中撒下了種子。他們仍然承認教會是信徒們所組成的屬靈社團,但他們認為這屬靈的社團就是外表的組織。事實上他甚至於認為看得見的外表的組織是獲得神恩惠 的媒介,又認為一個人必須成為有形教會的會友,才能得著救恩的福份。他們說任何人與有形教會脫離關係的話,也會被基督棄絕,因為有形的教會是使徒所創立 的,而且現在教會的領袖也是繼承使徒的權位。又因為是受著舊約教訓的影響,他們覺得信徒需要祭司來作中間人。
論未來的教義
反神哲主義的教父們論到複活的教義時,基於耶穌的身體的複活,以及內在的聖靈,而認為將來信徒也會在肉體上複活。當撒但將全體叛教離道的群眾們都服在敵 基督權勢之下時,末日就要來到。那時基督要再來,世界的六千年過去之後,接著就要有第一次的複活,那時再臨的基督也要建立千禧年。信徒要享受巴勒斯坦豐富 的出產。千禧年過去之後,將有新天新地,蒙福的人將要按著他們的等次住在主在天堂為他們預備的住處。
亞歷山大的教父
正如在第一世紀中,因為哲 學家們將猶太教與希臘哲學混合起來而產生一派由斐羅所代表的哲學思想;照樣,在第二第三世紀中,有人將希臘哲學與福音的真理混合 起來而形成了一派神學,即所謂亞歷山大派的神學。這派神學的起源,乃是由於當時有些著名的神學家們,將神哲主義中最深奧的思考哲學,用來建立教會的信仰。 他們因此就發展出一種以隱喻法來解釋聖經的方法。基督教的真理被視為一種文學形式所提示的學問。兩位對於這種基督教思想最重要的人物,乃是亞歷山大的革利 免與奧利金。
革利免與奧利金代表東方的神學,這派神學比西方的神學,更為重視人的思考。兩位都是亞歷山大教義學院的老師。如果與愛任紐和特土良比較一下的話,革利免 不能算是純正派的基督徒。他並沒有完全遵守信仰的規條象愛任紐與特土良,他乃是根據護教士們所用的方法,就是以當日的哲學來配合基督教的教訓;有的時候他 重視科學甚於福音真理。他與特土良的看法完全相反︰特土良反對利用哲學,他卻認為基督教的神學家們必須在外邦的學術思想與福音之間建立起一個橋樑。他覺得 聖經與理性(尤其高舉理性)是神聖的知識之泉源;又因為他所用的隱喻法的解經法,而滲入許多出於人的思考的教訓。然而他對於希臘哲學的估價並不是一直不變 的;有的時候他認為哲學是啟示的一部份,但有時他又譴責希臘哲學思想是從希伯來先知的思想剽竊而來。
奧利金
奧利金的父母是基督徒,他自己小時也是受基督教教育。他是一個非常早熟的孩子,很年輕的時候,就開始他的苦修主義。他繼承亞歷山大的革利免,成為教義學 院的老師。為了要裝備自己成為一個有效的老師,他開始研究當時風行的新柏拉圖派哲學,他研究當時最著名的異端神哲主義及其他各異端的教義。不久他就名揚四 海,參加他講座的人也越來越多。他是早期教會中最有學問,也是思想最豐富的學者。因為他的教訓著重人的思考,所以後來被視為有異端的傾向。他開頭的時候竭 力反對神哲主義,也使神格惟一論的教訓受到極大的打擊。然而這些都不過是在他建立基督教系統神學時,所產生的偶然效果。他最重要的著作《原道》,是基督教 神學界中最早的一部完整的神學著作。其中有一部份,後來被定為異端,然而他的著作,對後來的神學思想有極深且大的影響。他本來的心意是要建立一個純正的神 學教義,他完全遵照神的聖道,信仰的準則,作為他解經的標準;他認為若不是出於聖經的教訓或是根據聖經的教義,就當被拒絕;雖是如此,他的神學仍是受到新 柏拉圖派太深的影響,而他所用的隱喻法的解經,也使那些模仿他的人,用人的思考武斷地用私意來解釋聖經。
如同那些護教士,奧利金認為神是絕對的,因之是不可認知的,不可測度的,不可被動的;這位自足的神是毫無缺乏的;他也像那些反神哲派的教父們那樣,反對 神哲主義者將善神與「造物主」(Demiurge)分為兩位神的看法。神是一,舊約與新約的神是同一位神。他認為神是絕對主動的,他覺得神的屬性如「無所 不能」以及「完全公義」等,一直是採取行動的,因之他也認為神的創造乃是永遠不停地在進行。
「道」的教義
亞歷山大的革利免對於道的教義解釋並不太清楚。他認為道是有位格的,是獨立存在的,與神同一,也是從父而出,但革利免有時又稱道為神聖的理性,是次於聖 父的。他將道分為兩位,一位是真實的屬於父神的道,另一位是在肉身出現的聖子的道。太初有道,道就是神的啟示,因為在創造大工上加以神聖的智慧,又將理性 之光賜予人類,將真理表現出來,最後又在基督裡道成了肉身。道的光有一部份臨到外邦人,如同踏腳石一樣,可以叫他們來獲得福音的真光。奧利金說︰獨一的神 就是聖父,但他將自己顯示出來,又藉「道」來行事,道有自己的位格,也與父同永,乃是由於父神永恆的旨意而生。奧利金論到子是從父而生,卻反對子是從父分 出來的看法。他雖承認子有完全的神性,但在其他的文字中又似乎認為子是次於父神。他雖說子是永遠從父而出,但當他解釋這句話的時候,他不單是認為子在世時 是次於聖父,就是在本質上看來也是次於聖父的。他有時又稱子為第二位神。在道成肉身的過程中,道與人的靈魂合一起來,然而道在永恆以前卻完全是純潔的。他 認為基督的本性與普通的人不同,不但是如此,複活升天之後的道也將人的性情「神化了」。
聖靈的教義
革利免不解釋聖靈與三位一體中其他二位的關係,但奧利金卻認為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比第二位又要次一等。他說,聖靈乃是父藉子所造的第一位受造之物。聖靈 與聖父的關係更及不上聖子。他又說︰聖靈在創造之大工中無份,聖靈的工作乃是運行在聖徒的心中。聖靈的本質是全善的,他使罪人更新與成聖,所以也配得我們 敬拜。
奧利金論人的教義
奧利金論人的教義也非常獨特。因為他所持的永遠創造的理論,所以他認為人是先存的(the pre-existence of man),又因為最初的創造所造的是有思想的靈體,都是平等的,也是同存的。今天人類的光景乃是表明先前的時期從聖潔的光景墮落到有罪的光景之中,這個墮 落也就是物質世界的創造。這些墮落的靈體,因之成為穿上了物質肉體的靈魂。物體之所以被造,乃是要使這些靈體有一個居處,這個物質的居所乃是墮落之靈體所 受的責罰,也因之而使靈體重新得以煉淨。
這兩位教父都認為道成肉身,就是道成了完全的人,有完整的人性,有了人的身體與靈魂,因之也就是成了一個真實的人,即「神──人」;可是革利免卻不能脫 出「幻影說」的教訓。他說︰耶穌基督吃東西,並不是因為他飢餓,乃是要藉此而使一般的人不能否認他的人性;同時他又說基督不可能有一般人那樣的悲傷與喜 樂。奧利金堅持說基督的靈魂是「先存的」,有如其他一切的靈魂一樣,他甚至於說基督的靈魂在「先存的」狀態中,早已經與「道」聯合了。按他看來,在道成肉 身之前,基督的靈魂與道早已彼此融合了。道所充滿的靈魂取得了一個身體,甚至於這個身體也被道穿入而且「神化了」。因為在基督裡面神性與人性是如此和諧地 融合了,所以當他被升高得榮耀時,他能夠無所不在。奧利金的這種教義中,很難找到在基督裡面神性與人性都是完全地,卻公開地存在的教義。
論基督工作的教義
在他們論到基督的工作時,有不同的看法。革利免認為基督獻上自己作為贖價,但他並沒有看到基督為人類的罪成了贖罪的挽回祭。他特別重視基督為賜律的主, 是教師,能教導達到永生不朽的道路。對於他,救贖的工作並不是要使過去的罪得以赦免,卻是要叫人能從墮落的光景中升高,過一種更完善的生活。奧利金論到基 督救贖之工時,乃是認為基督是大醫師、牧師、賜律者,並作我們最好的榜樣。他對於罪人來說是醫師、對於那些已經被潔淨的人是教師、對於他的百姓是賜律者、 對於那些跟從他的人是道德生活的好榜樣。由於基督是大醫師、教師、賜律者、好榜樣,而能使罪人因他而獲得神的性情。同時奧利金也看到信徒的救恩完全靠著基 督為我們受苦替死。基督因為能夠矇蔽撒但的眼,而將信徒從魔鬼的權勢之下拯救出來。他將自己交給撒但作為贖價,撒但接受了這個贖價,卻不知道因為基督是完 全無罪的,撒但就無法將他留住。基督之死是替罪而死,是贖罪之祭,如此方能叫死人的罪得了代贖。「道」所作成的救贖功效,不但在今世,而且在來世也照樣有 效。不但是古往今來的世人,就是那些墮落的靈,甚至於撒但與它的惡魔們也會受到基督救功的影響。末日的時候,萬事都要複興。
亞歷山大的教父承認人有自由意志,所以當耶穌基督的救恩傳給他的時候,他就會接受救恩,並棄惡從善。神將救恩賜下,人有權自由地接納。但奧利金雖然一方 面說信心是出於人的意志的行動,但他也認為是由於神的恩惠而使人有信心。信心是得救過程中最初的步驟,因之救恩的獲得是出於信心。然而信心不過是接受神啟 示的第一步,此外,還必須要提高到知識與悟性,也必須進到好行為的表現。信心使人得救,但信心的目標乃是行為。這些都很重要。奧利金常提到救恩的兩個步 驟,一是信心(對外的),一是知識(對內的)。這兩位教父並沒有看到保羅所教導的信心與稱義的概念。此外,奧利金也特別提到信心並不是得救的惟一條件。在 他看來,悔改比信心更重要,因為悔改乃是在神的面前承認我們的罪。他所論的救恩是內在的,不是象西方的教父,尤其特土良等,所著重的法理上的救恩。
論教會的教義
奧利金認為教會乃是信徒的聚會,此外就無救恩。他也將教會分為兩種,一則是名稱上的教會,一則是經驗中的教會。他也認為信徒都是祭司,但有時也提到那些 特權階級的祭司。奧利金與革利免都認為洗禮是在教會中得新生命的初步,洗禮也包括罪得赦免的事實。革利免認為基督徒的生命有些是不夠進深的,所以必須要長 進。比較次等的基督徒生命乃是受著懼怕與盼望的影響而得以達到聖潔,但是進深的生命乃是因完全的愛而除去懼怕。這就是真知識的生命,就是那些已經蒙神啟示 而明白神奧秘的人所喜愛的完美生命。領受聖餐的人已蒙神賜下不朽,因為在我們領受聖餐之時,我們與基督並聖靈有了生命的交通。奧利金覺得聖禮是屬靈的。聖 禮乃是表徵神對我們的影響,同時也代表聖靈的恩功。
論未來之事的教義
按照革利免與奧利金,成聖的過程從一個罪人在地上生活中已經開始,但死後仍然繼續。神所給的管教乃是神潔淨我們的工具,也能治癒我們的罪病。奧利金認為 善人死後要進樂園,他們在那邊要更明白神的旨意, 惡人死後卻要受火的審判,但這並不是永刑,卻是一種煉淨的過程。革利免認為外邦人在陰間仍有悔改的機會,但他們必須留在那裡直到那審判大日;而奧利金卻認 為神救贖恩功永不終止,直到萬事都得複興。他認為甚至於撒但與它的隨從有一天也要回複到先前美好的狀態。只有極少數的人能夠直接進到神的面前覲見神的榮 美;多數的人在死後還要經一段煉淨的程序。兩位教父都不喜歡討論千禧年的事,奧利金甚至於將複活也視為是靈性的。他似乎是認為非物質的狀態是最完美的、最 理想的;他的確相信身體的複活。按照他的看法,人體腐化了就完了,但靈性要複活;惡人的靈體要受刑罰,善人的靈體要得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