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 星期三
教會權能之性質
講到教會屬靈的權能,那並非完全是內在的或是不能目見的,因為主耶穌基督乃掌管我們的身體與靈魂,他的道和聖禮乃是有關我們全人的,而且執事們的任務,乃是特別有關會友們身體上的需要。屬靈的權能,乃為上帝的靈所賦與的權能。
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用他自己血所買來的。」
所以教牧唯有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藉著聖靈的大能,始能施展這種屬靈的權能。
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主耶穌)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哥林多前書五章四節說︰「……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這種權能只有屬於信徒;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二節說︰「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這乃僅能用道德的屬靈的方式來行使,因為「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林後一 ○4)。
國家乃是代表上帝對於世人外在的與現世的情況的統治;但教會乃是代表上帝對於世人內 在的與屬靈的情況的統治。前者之目的乃在確保其人民獲得並享受其外在的與公民的權利;而且時常不能不使用強制的權力,藉以抵制強暴。後者乃為抵制邪惡之 靈,其目的乃在傳授他們真理的知識,一方面救他們脫離屬靈的捆綁,一方面在屬靈的恩典裡造就他們,引導他們順從他的律法,並且在生活上切實表彰出來。因為 教會的權能是屬靈的,所以絕不使用壓力。
主耶穌基督在世之時提示,他在地上的國度,乃用屬靈的權能來治理。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三至三十二節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因為生命勝於飲食,身體勝於衣裳……。你們只要求他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
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說︰「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 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 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約翰福音十八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說︰「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
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羅馬教會可惜看不到這個重大的事實,他們堅持要得到現世的權能,專想要把世人整個的生命受他們的支配,這乃顯然有背主道。
二、治理的權能
從 許多經文來看,教會的權能不是獨立的和最高的,此乃顯然無疑的。例如上文所引的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 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馬太福音二十三章八、十節主耶穌基督說︰「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
哥林多後書十章四至五節說︰「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
彼得前書五章二至三節說︰「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也不是轄製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這乃是一種治理的權能。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四節說︰「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治理的權能,乃是從主耶穌基督而來,要順服他對教會最高的權威。羅馬書一章一節說︰「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上帝的福音。」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說︰「耶穌進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未了。』」
這權能的施行,必須在聖靈引導之下,且和上帝聖言相符合。主耶穌基督乃是教會的君王,藉著他的名,統治教會。
羅馬書十章十五節說︰「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
哥林多前書五章四節說︰「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以弗所書五章二十三節說︰「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這種權能乃是真實的,而且是總體性的,包括傳講他的道,施行聖禮(參太二八19);決定何者是天國所準許或不準之事(參太一六19);赦免罪或留下罪(參約二○23);和施行紀律等(參太一六18,一八17 ;林前五4;多三10 ;來一二15一17)。
教會權能—維護純正信仰之權
1. 維護上帝的聖言
上帝把他的聖言賜給教會,旨乃在使教會持守真道,保障這無價的寶藏。因為「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腓二15),許多敵擋聖道的勢力都仇視真理,都是思想乖謬,從而「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
「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參提前四1;提後四3-4);教會務須儆醒,萬萬不容真道從世上湮沒;要使上帝所默示的聖經,純正無瑕,不被殘害損傷;使救世真道,百世而不惑,傳之於萬世而長存。教會乃有神聖偉大,責無旁貸之使命,要和一切悖謬不信的邪惡勢力相抗衡與爭辯。
上帝的話激勵我們說︰「……不可傳異教,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上帝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前一3-4);「你從我聽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要用在基督耶穌裡的信心和愛心,常常守著。從前所交託你的善道,你要靠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牢牢的守著」(提後一13一14);「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因為有許多人不服約束,說虛空話欺哄人;那奉割禮的,更是這樣。這些人的口總要堵住。他們因貪不義之財,將不該教的教導人,敗壞人的全家」(多一9一11);「親愛的弟兄阿,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上帝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猶34)
2. 傳揚救世的福音
教會神聖的使命與重大的責任,不但是要維護上帝屬天的聖言,持守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並且還要在世界以及在上帝子民中間傳講救世的福音,一方面使罪人悔改,一方面使聖徒得到造就。教會在世界乃有傳揚福音的神聖使命。我們君王元首—主耶穌基督,乃賦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所以他把傳揚福音的大使命給與教會,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八18一20)
藉著教會的事工,上帝的兒子乃繼續不停的從整個世界人類中集合那些被選得永生的成為 教會。無論任何時代的教會,應當積極遵守主命,努力奮發;傳道整救靈魂,使教會繼續增長,把普天下,被揀選的,成為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並且繼續增長發 展,直到人數滿足,最後成為將來理想的教會,完美的裝飾整齊的基督新婦,就是啟示錄二十一章的新耶路撒冷。這一個艱巨的事工應當繼續,要在救主榮耀降臨之 前完成,因為「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二四14)。
教會要完成這艱鉅偉大的使命,其所用的方法,不是教育,不是文明,不是文化,不是社會改造,這些僅有若干輔助的作用;但是唯一重要的乃是天國的福音,就是藉主耶穌基督上帝羔羊的寶血,所得到的白白的救恩。
但 是教會並不以藉著福音帶領罪人歸主為滿足;他們還要對已經信主的會眾傳講主的道。教會主要的使命,並非僅僅在呼召罪人歸向救主,還要造就聖徒,加強他們的 信心,使他們得以成聖,從而堅固主的靈宮。使徒保羅說︰上帝所賜的,不但「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 的身體,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上帝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弗四11一13)
教會不能以僅僅講解信心初步的道理為滿足,我們還要繼續推究,進到更高的境界。希伯 來書五章十一節至六章三節說︰「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因為你們聽不進去。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 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唯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 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上帝、各樣浸禮、按手之禮、死人復 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上帝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
只有一個真正堅強的教會,堅信真道的教會,才能成為一個強有力的宣道機構,能夠為主打美好的勝仗。
所 以教會的使命,乃是廣泛的,總體的。她不但要指示得救的真道,警告惡者必趨沉淪;必須激勵聖徒使有得救的盼望;還要扶助軟弱無能的人;激勵灰心喪志的人; 安慰憂傷痛苦的人。為求這些事工能夠行在各國各地,則又須把上帝的聖言譯成各種語文。施行聖禮與傳講聖道,兩者乃須並行,此即藉著表演聖禮,來表達聖言。 教會傳揚福音的使命,聖經有明白的教訓。
以賽亞書三章十至十一節說︰「你們要論義人說,他必享福樂,因為要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
哥林多前書九章十六至二十二節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九至二十節說︰「……上帝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上帝和好。」
提摩太前書四章十三節說︰「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
提摩太后書二章十五節;四章一至二節說︰「你當竭力在上帝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 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 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
提多書二章一至十節說︰「但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勸老年人,……在信心、愛心、忍耐上,都要純全無疵。又勸老年婦人……用善道教訓人,好指教少年婦人……,免得上帝的道理被譭謗。又勸少年人要謹守……在教訓上要正直、端莊,言語純全,無可指責……勸僕人……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上帝的道。」
由於教會之首教訓的明確,教會當不容極權政府命令他們要傳講什麼;也不可與反映時代精神的叛道文化思想通融妥協。
3. 制定共守的信條
每一教會應當深深自我檢討,表白其所信的真道。一方面對聖道的奧秘,要加以窮究深 研,一方面對於他們所信的,要制定一種信條。為求達成這個目的,一方面要激勵會眾對他們所信的要有一個清楚的認識,一方面又要把他們確知深信的教義,對外 宣講。由於世人偏離真道,這一個工作乃日形重要。因為異端猖獗,一方面要制定共守的信條,一方面要對教會信仰作明確的宣示。使徒們因為有偏差的道理混進教 會,深感對於真理的道有重加更明確宣稱之必要。
約翰鑑於諾斯底異端(Gnosticism或稱神哲主 義)滲透教會,所以他在福音書及書信裡面一再講述主耶穌基督在世界顯現的主要真理。使徒保羅因為有些人不信復活,所以他對這復活的教義也一再講述。其最重 要的乃為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十四至十九節、五十至五十四節,他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 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 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提摩太后書二章十七至十八節說︰「他們的話如同毒瘡,越爛越大;其中有許米乃和腓理徒,他們偏離了真道,說復活的事已過,就敗壞好些人的信心。」(並參提前一20)
其次還有關於救主再臨,也有危險的錯覺,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大聲疾呼說︰「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18)
在耶路撒冷會議,又重申信徒的自由,不要強迫「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不「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救在門徒的頸項上」;「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參徒一五章)。
聖 經裡面固沒有信條的例子,信條雖非上帝直接的啟示,但乃是教會對上帝啟示的真道深思熟慮的結果。現在有些人反對信條,但是這種反對,並非不能加以排斥。他 們雖譏諷信條,認為不能與聖經有同樣的權威,但是信條並不增減聖經的真理,也不妨害良知的自由,亦不阻礙或減少神學研究的果效。更不以信條乃為釀成教會分 門結黨的因由。而且適得其反,因為信條可以表白明確的信仰,藉此可以促進有形的教會合一的程度。倘使教會不要閉口不言,則勢必制定共守的信條,向世人表白 他們的心聲,以及對真道的信仰,作為他們共守的基準。只是我們須戒慎恐懼,不要濫用信條。
4. 進求神學的研究
西語謂「不要把槳平放休息」,使船停著,不向前進。我國成語也說,不可「故步自封」,更說︰「不進則退」。
教會有了聖道的知識,以及制訂的信條,不可就此「墨守成規」,引為自足。而應對聖經 的寶藏,作深入的鑽研,庶能把隱藏的奧秘發掘出來。要用科學的方法,窮究精察,對生命之道,有更深的認識,有更多的了悟。教會責無旁貸,對於以後繼起的教 師與牧師的訓練,要照保羅在提摩太后書二章二節的話,負起他的使命。「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
教會權能—維持紀律與聖潔生活之權
「上帝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三十三節)
所以他願意「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十四:40)
上帝賦與教會的管制權,乃有兩種︰一為厲行基督的律法;二為擬訂教會的教規。
(1) 厲行基督的律法
這乃是實施主耶穌基督為教會所頒佈的各種律法。關於這點,天主教會與基督教會乃有一個重大的不同。前者認為他們制定這種律法,實際上,乃是對於良心的束縛。後者則否認天主教這種權威,但仍保持實 施教會 君王—基督律法之權。他們認為此乃根據主耶穌的權威,他們僅有治理的或陳訴的權能,除了主所許可或制裁的以外,他們不再用其他譴責之權。他們認為強制乃牴觸這種權能的本質,不會產生任何屬靈的益處。而且所有教會的會友也有若干程度的權能。
羅馬書十五章十四節說︰「弟兄們,我自己也深信你們是滿有良善,充足了諸般的知識,也能彼此勸戒。」
歌羅西書三章十六節說︰「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上帝。」
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十一節說︰「所以,你們該彼此勸慰,互相建立,正如你們素常所行的。」
但是對於教會的職事們,則賦與他們更高度的權能。
約翰福音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說︰「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 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喂養我的小羊。』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 『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 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喂養我的羊。』」
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彼得前書五章二節說︰「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上帝的群羊,按著上帝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
維持教會紀律之權能,應照哥林多後書一章二十四節;和彼得前書五章四節(並參上引五2)表達出來︰「我們並不是轄管你們的信心,乃是幫助你們的快樂,因為你們憑信才站立得住」;「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
(2) 擬訂教會的教規
教會因為有許多特殊事件,有擬訂各種章程與法規的需要。這些法規,並非新的律法,而乃為對已有的律法作適切的規章與實施。例如制訂明確的教訓,訂定擔任教會職務應具的條件;規定崇拜聚會的儀式;以及確訂執行紀律的方式等。關於崇拜聚會的一般原則,在聖經裡也有規定。
約翰福音四章二十三節說︰「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並參林前一一17一33,一四33、40)「上帝不是叫人混亂,乃是叫人安靜。」「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二節︰「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歌羅西書三章十六節(見上引)。
不過關於崇拜聚會的方式,在細節上各教會可以自由斟酌,並非完全呆板。他們可因環境的不同,因地制宜;但是公共崇拜聚會的目的,乃在造就聖徒,並且為主作好的見證。而教會一切的規章,雖可因地制宜,卻是絕不可違反主的律法。
2. 維持聖潔的生活
維持教會聖潔主權,可分兩面來說︰一為接納那些經過考驗合格的人;二為開除那些生活失檢,品德敗壞之人。
(1) 維持聖潔生活之經訓
以色列人無意中誤犯的罪行,可用獻祭為之贖罪;但是對那些故意犯罪作惡之人,則須加處罰而把他治死。
主耶穌基督把這權柄賦與使徒與一般教會,他們可以捆綁或釋放,准許或不許,赦免或留 下。他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十九節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他又在馬太福音 十八章十八節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節,主在復活以後對門徒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教會所以能夠施行這種權能,乃是唯獨因為主耶穌基督賜給了他們。聖經裡面關於這種權能的施行,有如下的經文︰哥林多前書五章二、五、七、十三節說︰「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踰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十四至十五節說︰「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但不要以他為仇人,要勸他如弟兄。」
提摩太前書一章二十節說︰「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提多書三章十節說︰「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 一兩 次,就要棄絕他。」
(2) 維持聖潔生活之目的
維持教會的紀律,乃有兩重的目的。其一,藉著接納與開除會友,施行基督的律法,能發生實際的果效。其二,藉著遵行基督的律法,使教會會友的靈命得到造就長進。兩者的目的都是要使基督教會達到一個更高的目的,就是維持聖潔的生活。
(3) 維持聖潔生活之執事
維持教會聖潔的生活,雖然教會一般的會友,都關懷參與,但通常都由教會執事們負責處理,尤其在案情嚴重須加譴責之時。
哥林多前書五章,使徒保羅風聞他們中間有淫亂的事,而且那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 有,保羅身子雖不在他們那裡,心卻在他們那裡,好像親自與他們同在,就已判斷了行這事的人;就奉主耶穌的名並用主耶穌的權柄,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 他們的肉體,使他們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並且再「寫信給他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 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七節說︰「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三節說︰「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提多書三章十至十一節說︰「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 一兩 次,就要棄絕他;因為知道這等人已經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還是去作。」
但是倘使罪人誠願認罪,表示他們真切悔改,則總可准他恢復原有的地位。保羅在哥林多 後書二章五至十節說︰「若有叫人憂愁的,他不但叫我憂愁,也是叫你們眾人有幾分憂愁。我說幾分,恐怕說得太重。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 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要試驗你們,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 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
(4) 維持聖潔生活之必要
此於聖經乃有很多明訓。例如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至十八節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 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 一兩 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 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羅馬書十六章十七至十九節說︰「……那些離間你們,叫你們跌倒,背乎所學之道的人,我勸你們要留意躲避他們。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你們的順服已經傳於眾人,所以我為你們歡喜;但我願意你們在善上聰明,在惡上愚拙。」
哥林多前書五章二、九至十三節(見上引)。哥林多後書二章五至十節(見上引)。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六節說︰「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們,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不遵守從我們所受的教訓,就當遠離他。」
現 在有一種趨勢,教會的紀律鬆散,對於犯罪的會友,充其量乃僅能加以勸勉或與其個別接觸,至若禁止參加教會,則避而不談。但是教會乃是一個偉大的宣道機構, 聖徒共聚的總會,自當不容公開犯罪的人留在裡面,作教會「害群之馬」。罪人如果不悔改,努力奮發,追求聖潔,共圖維持教會聖潔的生活,則不能在神聖的教會 裡面有其立足之餘地。
教會之權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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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權能—維持紀律與聖潔生活之權 , 教會權能—發揮濟世益人之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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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教會的建造 , 基督教會的持續性 , 在假教會中有真正的基督徒嗎 ,
教會權能—發揮濟世益人之能
當主耶穌基督差遣他的使徒和七十個門徒出發的時候,不但吩咐他們傳揚福音,並且賜給他們趕鬼以及醫治一切疾病之能。
馬太福音十章一、八節說︰「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麻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
馬可福音三章十三至十五節說︰「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與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路加福音九章一至二節,十章九、十七節說︰「耶穌叫齊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能力權柄,製伏一切的鬼,醫治各樣的病……。要醫治那城裡的病人,對他們說︰『上帝的國臨近你們了。』……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阿﹗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
在初期教會的時候,有些信徒有醫病的恩賜,且能施行神蹟。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五至二十節說︰「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証實所傳的道。」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九至十節說︰「……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
但 是這種異常的情況,不久就變成尋常的情況,教會就用平常的方法,施展他們的事工。聖經裡面沒有經文明顯的講到這種初期教會超凡的醫病趕鬼,行神蹟異能的 事,要在歷世歷代一直繼續下去。聖經裡面所記載的各種神蹟以及超凡的事象,乃是用來作為上帝特殊啟示的標記與憑証,而其本身也構成上帝一部分的啟示,有些 人因此說︰等到特殊啟示完成了以後,這些神蹟就要停止。但這不能一概而論,因為上帝施行神蹟乃有其計劃和時期。用最簡單的方式講,神蹟可分五個時期︰
(1)為以色列選民出埃及,並由摩西與約書亞的領導,在巴勒斯坦的建國工作時,其主要神蹟,乃為雲柱、火柱,天降嗎哪,打開紅海,約但河水立起成壘、成為乾地等。
(2)在以利亞與以利沙先知時代,對巴力邪教之生死爭戰,其主要神蹟,乃為真神降火顯現,巴力假先知被殺,以及斧頭浮起,死人復活等。
(3)在巴比倫被擄時代;耶和華真神對外邦邪神所顯無比的權能。其主要神蹟,乃為但以理在獅子坑,他三個朋友在火窟裡,都絲毫不受傷害。
(4) 主耶穌及其門徒在世上建立基督教會時所行的各種神蹟。其中如醫病的神蹟,僅就四福音說,凡三十五至四十次,還有少數記在使徒行傳。此外還時有提到一般神奇 力量的表現。這更可使我們想像到,聖經裡面所記的神蹟,僅為少數的例子。誠如約翰福音二十一章二十五節說︰「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 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5)除此以外,還有末世的神蹟,就是主耶穌榮耀再臨,死人復活,救恩完成,新天新地,「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四30)。「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彼後三13)。
至於醫病的神蹟,我們應當注意三點︰
(1)所謂疾病,必須是實的,不是想像的;
(2)關於醫治,也必是真實的,並非想像的或假作以為醫治(有些病人,或因感情用事,或為討對方喜悅,往往假稱已得醫治);
(3)神蹟的醫治必完全出自超凡的力量,不可借助其他心理或築物的力量。
2. 救苦濟難之德行
因為主耶穌基督仁慈的愛心,他總是為窮苦之人預備食用之品。他暗示門徒,「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參太二六11 ;可一四7)
聖經訓示我們,「因為(當時)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所以「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參徒四34一35)
「那時,門徒增多,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
所以就從他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派他們管理這事。」他們就「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尼哥拉」(參徒六1一6;並參五6、10)。
這些乃是以後教會執事的先驅。執事和女執事在聖經裡乃一再提及(參羅一六1;腓一1;提前三8一12)。
新約裡面乃有很多經文,激勵聖徒,要慷慨奉獻,救苦濟難。
使徒行傳二十章三十五節說︰「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一至二節說︰「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
哥林多後書九章一、二、六、七、十二至十五節說︰「論到供給聖徒的事,我不必寫信給你們,因為我知道你們樂意的心……。『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 因為辦這供給的事,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上帝。他們從這供給的事上得了憑據,知道你們承認基督,順服他的福音,多多的捐錢給他們和眾 人,便將榮耀歸與上帝。他們也因上帝極大的恩賜顯在你們心裡,就切切的想念你們,為你們祈禱。感謝上帝,因他有說不盡的恩賜﹗」
加拉太書二章十節,六章十節,保羅說︰「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
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八節說︰「……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提摩太前書五章十、十六節說︰「又有行善的名聲……接待遠人,……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雅各書二章十五至十六節、一章二十七節說︰「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乏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約翰壹書三章十七至十八節說︰「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教 會對於這些事,乃責無旁貸,教會的執事就是教會關於慈惠事工的職員。他們一方面要策劃籌募所需的經費。同時還要負責保管這些募集的經費,作妥善的分配。可 是他們的任務,並非僅限於物質方面,他們對於那些貧苦的人,還要加以教導與安慰,使那些受惠的人,不是徒受物質上的幫助,更要使他們得到造就,人生的意境 根本轉變而提高,否則將反而使那些貧苦的人發生一種依賴之心。此不但無益於受惠之人,且復有損社會,增加社會的負擔;尤且違反聖經的教訓──「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弗四28)。
所以教會執事在他們履行他們慈惠任務的時候,乃有雙重的使命,不僅要在消極方面救人的苦難,並且還要在積極方面,用屬靈的道理,勸勉那些窮苦之人。
上帝救贖計劃的認識
如果不信上帝對於其創造的世界,乃有其預定的計劃,則寧有此理。世人儘管於理論上,頭腦裡,在其口頭上,不信「預定論」;但照上述的尋常的事理而言,其實都是事實上的「預定論者」。如史密斯氏(E. W. Smith)說︰「一個智慧人,對其所要做的事,必預先想到其結局,先有成竹在胸,用最妥善的方法,以期達成其任務。雖人知有限,仍必竭盡其所知所能,照共預定的計劃,希獲圓滿的後果。」
聖經教訓我們︰天父眷顧護佑祂的子民,無微不至,甚至「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太一○30)。所以上帝的計劃,乃是無所不包的。上帝既是全知全能的,則祂的計劃,也是分毫不差的;祂在人類歷史的行程中,隨時隨地在引導我們,要達到祂預定的最後的目標。
伯拉糾派乃否認上帝的計劃;阿敏念派說︰上帝有一個普通計劃,但並非特殊的;加爾文主義者則認為上帝乃有一种放諸四海而皆準,俟諸萬世而不移的明確的計劃。神學家懷菲德(Dr.Benjamin B. Warfield)說︰「聖經裡面,所講的上帝的計劃,其廣大,則無所不包,適應到世上萬事;其精微,則毫釐不差,對每一發生的事,無不顧及,都能適切。無所不知的萬國萬民的上帝,當他施展其永世的計劃之時,對無論何處所發生的事,都能完全相應,適切配合,絲毫無誤。……此乃舊約新約的歷史哲學和宇宙觀,此與上帝絕對的天命,目的和計劃,當其依時推演實現之時,乃完全符合。」
此非僅指世界的大事,甚至世人犯罪的行為,也在上帝的計劃意料之中,無論何事,要在何處發生,上帝已預先知道︰無論其為禍為福,都在上帝掌管之中,最後要成就祂的榮耀。
主耶穌被釘十架,也有上帝預定的旨意,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他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並參徒四25一28)
上帝救贖的計劃,並非因為人類犯罪墮落,令祂失望,在這種失敗的情況之下,想出權宜之計,以謀補救;而實乃「是照上帝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弗三11)
「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上帝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彼前一20)
祂被釘十架,為世人流血贖罪,乃為上帝預定的計劃。我們得蒙救贖,乃因「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一4)
「上帝……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
聖經裡面對於「救贖的天則」(economy of redemption)以及上帝救世計劃的目的,乃有全備的啟示。他要「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一9-10)
這也稱為「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上帝裡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這是照上帝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弗三9一11)
上 帝對於世界外表的工作既有確定的計劃,當然我們也可用以適應到道德和屬靈的世界。在萬物之上,則為人類,賦予超越其他動物的權能,使他可以與上帝相交。上 帝為人類命運所做的工作,乃照他預定的計劃。聖經指示我們,上帝照祂的安排的恩典,祂不但從起初看到末後的事,且照祂的旨意和計劃,使祂一切所作的,要實 現他永遠的目的。
上 帝對於救贖世人,既有此種永遠的計劃,所以人類最重大的要事,便是要對祂救贖的計劃,有正確的認識。譬如機器,倘使我們對其複雜的構造完全無知,當然我們 不會懂,也不會運用。同理,倘使我們對於救贖計劃,及其目的,完全茫然,或是誤解其目的,則我們的見解,必然錯誤。倘使上帝的創造和救贖的目的,乃為最大 的幸福,也是為上帝的榮耀,則基督教的性質將因此完全不同。同理,倘使救贖的目的乃是使上帝的子民確定得救,則乃合於奧古斯丁的道理;倘使其目的,乃在使 眾人都有得救的可能,則將為一種偏差的道理。
上帝救贖計劃的準備
一、消極的準備
在異教世界,我們可以看到兩種現象︰
(1)人類罪惡的真正性質及其靈性愚昧和道德墮落的深重,所以這些民族必犯罪墮落;
(2)人類的本性實毫無能力保持或恢復正確認識上帝的智能,或想用哲學和藝術企圖救他們脫離犯罪作惡。
白羅斯氏(Alexander B. Bruce)在其《辯道學》中說︰「上帝對非猶太人,至少給他們一些關於宗教知識的微光。…雖然異教完全失敗,但在其內,非猶太人可以看到一些光;而且異教的失敗,反而可以成為一種『消極準備』,使非猶太人明白救世真道。」
惟在異教裡面,缺少積極的真理。他們的祭壇與祭物,哲學和藝術,以及各種宗教的道理,非但無用,且是靈性墮落的根源。例如印度教的歷史,便使我們看到一種宗教和靈性墮落的趨勢。照印度教權威學者威廉爵士(sir Monier William)說,印度教乃是一種鬼魔學,百分之九十的印度教徒都是拜鬼的。埃及獅身人面的怪物,乃為埃及文明停止不進的象徵;他們既不明真理,也沒有盼望。
尤有進者,聖經乃是獨一的啟示,上帝的話語。「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一20一21)
舊約先知,或見異象,或聞上帝的聲音,把上帝的話恭敬記錄下來,常常這樣寫︰「耶和華說」,或「耶和華如此說」。上帝不但「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又「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主耶穌)曉諭我們。」(來一1-2)
主耶穌「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來一3)。
「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主耶穌「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主耶穌親口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一1一14,一四9)
正統派神學 家梅欽 博士(Dr.Gresham J. Machen)嘗說︰「我們能夠親眼看到上帝,實為人生最大的福分。」
非猶太人在暗中摸索,「尋求上帝」,以為「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參徒一七27);卻是得不著真光。
二、積極的準備
上帝揀選以色列人,使他與外邦人分別起來。從亞伯拉罕開始,上帝照他的允許,使他成為大國,賜福給他,叫他的名為大,並叫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得福(創一二1-3)。
上帝造就以色列人,教育他們明白三大真理︰
(1)上帝的崇高偉大,他的三位一體,他的全能全知,他的聖潔公義;
(2)人類的罪性,道德敗壞,無法自救;
(3)救恩的確實可靠。上帝對人類的教育,乃是用三種主要的辦法︰
1.律法──摩西法典的制訂,乃和現代的立法不同,
(a)先乃藉上帝的現身(theophany)和神蹟。「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出三1-5),使他對於全能的,有位格的上帝,有真切的信仰;
(b)藉著命令和警告,令人警覺有罪;
(c)藉著祭司和獻祭制度,使人深受靈感,有罪蒙赦免,和親近上帝的希望。
上帝教育以色列人,乃是先藉律法;而律法也先於福音的傳播。施浸約翰也是在主耶穌基督之先。舊約先知以賽亞早經預言︰「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賽四○3;太三3)
要認識救主,先要認罪悔改。非猶太人揣摩上帝;選民乃研究上帝。
2.先知──此可分為兩種︰
(a)為話語的,始自伊甸園,上帝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三15)直到主耶穌基督(女人的後裔)降世,他便親自向世人說話。
(b)為預表的──此乃藉著人來預表主耶穌,例如亞當、麥基洗德、約瑟、摩西、約書亞、大衛、所羅門、約拿;又如以撒獻祭,摩西在曠野舉蛇,都是預表主耶穌。
律 法和福音的關係,好比草圖和完成的圖畫;又如大衛王作了聖殿的圖樣,所羅門把它建造。萬國都要沉淪,以色列卻要燃起他希望的榮光。猶太教的各種禮儀和預 表,到了主耶穌便一一應驗,見其實際,正如花瓣脫落以後,便結出果子來。但是因為人類的叛道,使一切為基督準備的計劃,受到了強大的障礙,阻擋了福音的傳 揚。羅馬帝國釘死了主耶穌;哲學家以福音視為愚拙,敵擋真道;猶太教的禮儀和幻影,取代真誠的敬拜和信仰,使基督聖道,名存實亡。
3.審判──上帝對猶太人的叛逆不信,敬拜偶像,屢次差遣先知呼天喚地,促其悔改,三番四次,加以管教譴責,卻仍不肯回頭,上帝便只能使他們的國家淪亡,被擄外邦。以民流亡,卻得到了兩大果效︰
(a)宗教方面,藉著但以理等所作的見證,及上帝所行的神蹟,使外邦君王,相信真神。例如尼布甲尼撒王「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上帝」,承認「祂的權柄是永有的,祂的國存到萬代。」(但四34)
流亡萬國的以民,對獨一真神,在心中紮根,有堅強的信心,所到之處,建立會堂,保持他們的信心,並加傳揚。
(b)在文化方面,使猶太人從農業轉到商業,他們分散萬 邦,到處鼓吹羅馬法的精神和制度;藉著他們的哲學家和詩人,表達和宣揚人類得救的需要和盼望。到了成熟的時候,他們獨一真神的信仰,便成為異教國家福音的 起點。巴勒斯坦有「世界之眼」之美名,希臘文成為當時世界普遍的語文,這才為救世福音鋪平了路;凱撒統一了西方,亞力山大統一了東方,羅馬的公路、羅馬的 法典,都有利宣道事工的發展,使福音傳遍天下。
上帝救贖的恩約
一、伯拉糾派
他們認為上帝與始祖亞當所立的「工約」(covenant of works),以及和現在世人所訂的「恩約」(covenant of grace),除了所需的服從的程度以外,乃是沒有分別的。上帝應許亞當,倘使他能完全服從,便能得到生命。上帝對於現在世人,無論其為猶太人、外邦人,或基督徒,僅須盡其力所能及的服從,便可得救。
二、阿敏念派
他們認為得救仍須賴善工,雖非如亞當必須要有完全的義,但藉聖靈的恩助,便屬可能。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藉著主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功,以及上帝的恩惠,使世人遵行律法,沒有困難,便能得到救恩的應許。
三、路德會派
他們深信上帝實有拯救全人類的心意,主耶穌也是一視同仁,為眾人而死,凡是聽到福音的,都可得救,不是靠善工,乃是單憑信心。但信心乃是上帝的恩賜,人類沒有力量相信,卻有力量抗拒救恩。
四、奧古斯丁
奧古斯丁派和以上各派,都不相同︰
第一,以上各派認為救恩乃為眾人預備,沒有差別;但照此派則謂僅僅屬於在創立世界以前上帝在基督裡揀選的真正得救的人。
第二,誰能得救,此派認為乃由上帝決定,乃是照祂預定的美意,並非由人(參弗一4、9)。
以上各派的意見,孰是孰非,不能憑我們的感覺來斷定何者是合乎情理;也不能照我們的想法,來判別何者是言之成理;而要看何者合乎聖經的真理。上帝救贖的計劃,所以稱之為恩約,乃因︰
(1)照「他旨意的奧秘」(弗一9),上帝竟能愛本應受天罰和咒詛的罪人;
(2)人類得救,絕非因他的善功,或有何可取之處,完全是無功而得的上帝自由所賜的恩典;
(3)這種恩典,絕非由於罪人,照一般的常例,靠他血氣的才能而獲得的,而乃由於超自然的聖靈的力量,從上帝而來的白白的福分。
普通之恩典
普 通恩典乃和特殊恩典不同;但此非指上帝有兩種恩典;上帝的恩典只有一種,但因其果效的不同,故加以分別。上帝無限豐富的恩典,多方的運行,其目的,其果 效,乃是要使罪人的墮落、敗壞、罪惡與懲罰都能消除,最後可得救恩。但上帝救世恩典在人類靈性方面的運行與表現,乃不限於此;除此以外,在人類今世日常的 生活上,上帝又複把他豐豐富富的恩典沛降世人。雖人類始祖因犯罪而喪失了在伊甸園的恩典與福澤,並且地受咒詛,長出荊棘,以致終身勞苦,汗流滿面(參創三 17-19);但是上帝藉著普通恩典,限制罪惡可怕殘害的力量,使人類不致立刻滅亡,而能保全其生命,而且扶助他們發展人類在現世的生活。普通恩典,此乃與救恩無關。一般言之,這種恩典乃從兩方面表現出來︰
(1)藉著聖靈的運行,一般世人,雖不能「心志改換一新」,成為「新造的人」(弗四23;林後五17);但在道德方面,由於上帝的普通啟示和特殊啟示,可以使罪的力量受到限制,從而可以維持社會生活,伸張正義。
(2)世人靠著普通恩典,可以得到陽光雨露,飲食所需,有衣蔽體,有屋可住,不致飢寒交迫之虞。
二、普通恩典的誤解
學者對普通恩典,有各種見解,乃不合聖經︰
(1) 阿敏念派以為普通恩典乃是救贖工作的一個主要部分,藉此乃促世人悔改,歸信主耶穌;但又因為人的阻撓破壞,未必能達成上帝使人悔改相信的願望,照此種說 法,則上帝的恩典不能實現上帝使人得救的初衷,實不成其為恩典。羅馬教宗附和阿敏念派,說普通恩典乃是一般的,不是特殊的,未必能達成上帝救世的願望。照 此說法,則所謂恩典,實非恩典,阿敏念派把普通恩典和救贖恩典,互相混淆,顯屬謬妄。
(2)阿敏念派又申辯,認為改革宗教義,乃含普遍贖罪(uni-versal atonement)的意義,藉以自圓其說。但阿敏念派誤以為廣傳福音,便是普遍救贖,實屬不當。福音雖須廣傳,但救贖並非普遍。此乃合乎聖經,並非有所矛盾。主耶穌雖為眾人捨命,卻僅有被揀選的才能稱義(羅八32-33)。王的喜筵,雖已齊備,不論善惡,雖都被召赴筵;但王進來觀看賓客,那沒有穿禮服的,便被捆起,丟在外邊黑暗裡,哀哭切齒,「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二二2一14)福音雖應往普天下去,傳給萬民聽,但只有「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一六15一16)
三、普通恩典的真義
由 於以上的誤解,於是引起諸種疑問,為什麼一個聖潔公義的上帝,對於一個棄絕神恩,和主耶穌基督的義完全無分,沒有悔改的罪人,還要賜恩給他們呢?為什麼對 於一個判處死刑的罪人,還要繼續賜福給他呢?這些疑問,如何解答呢?殊不知普通恩典並非根據法律的觀點︰一則普通恩典並不能消除世人的罪,因此他的罪並未 蒙赦免;二則並未取消其罪案,僅是展緩審判的執行。惜世人「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世人)悔改呢?(世人)竟任著……剛硬 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羅二4-6)。這些經文,當可幫助對普通恩典懷疑的人,使他們可以祛疑解惑。
屬 血氣的人,不能照他們自己的想法,來揣摩上帝的內心。祂的智慧,乃遠超過人的邏輯。我們蒙上帝大愛而被揀選的人,切不可以為便會蒙上帝一直溺愛。詩篇說︰ 「我們因你的怒氣而消滅,因你的忿怒而驚惶。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我們經過的日子,都在你震怒之下。」(九○7-9)「(我們)……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邪靈。……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 怒之子。」(弗二2-3)
觀此,則蒙愛得救的人,既可成為上帝震怒的對象,則反過來看,則那些本為上帝震怒對 象的人,何嘗不可變成上帝蒙愛的對象。一個父親,對他犯罪的兒子,不得不對其震怒,加以公義的審判;但同時對其被定罪的兒子,仍是會有憐憫。此乃父子之 情,天父對其兒女,也是相似,所以對於被定罪的罪人,也自會有憐憫的心。況且聖經明明指示我們︰「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麼?不是喜悅他回頭 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麼?」「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結一八23,三三11)
主耶穌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夕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3-45)「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六35)「我們救主……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主……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改正宗神學家雖不主張主耶穌贖罪的血能使不悔改和邪惡的人得福;但是他們卻相信,不信的人也可藉「嗯約」分享屬靈的和物質的福祉。肯寧漢氏(Cunningham)嘗說︰「由於人類群居,彼此相繫,所以主耶穌代死十架,普世人類,都因此蒙福。」甘特立許博士(Dr. James Stuart Candlish) 也說︰「整個人類的歷史,從始祖墮落到最後審判,乃是一個上帝對墮落邪惡的人類寬容的時代,並會得著許多物質上和道德上的福祉,此乃足以影響他的性格和命 運,且使異教徒也因之得益,而對於基督教社會裡的受教育的優秀分子,尤為蒙福。此乃上帝從最初就有的完備的計劃,藉著主耶穌基督為中保,使福披萬民。」其 實上帝的計劃,便是主耶穌基督的恩功,其主要而直接的目的,乃是為救贖其選民,並非為一般世人今生的福利;但其附帶而間接的影響,則使整個人類,不分種 族,從出生之時即都蒙福。
四、普通恩典的果效
舉要言之,可分五點︰
1.審判的展緩──始祖犯罪,本來當日必死(創二17);但因普通恩典,沒有立刻執行死刑,對現在世人,亦復如此,俾可延長生命,有機會悔改。上帝因其「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乃要領世人悔改,並為罪人積蓄忿怒,好在審判的日子,顯明神的公義(羅二4-5)。他的寬容,乃因其「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並參賽四八9;耶七23一26;路一三6-9)
2.罪惡的限制──藉 著普通恩典的運行,無論個人的和社會的罪惡都受到限制。加爾文說︰「吾人須知,縱使人性敗壞,上帝的普通恩典仍有其運行的餘地,雖不能潔淨我們的劣性,但 卻有一種內在的限制的作用。」這種限制的作用,可運行於內,或者在外,亦可以內外兼施;但卻不能改變人心。聖經指示我們上帝如何運行其限制作用的方式。例 如上帝對亞比米勒王說︰「我知道你作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創二○6)又說︰「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凡掌權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一三14)但普通恩典只能限制犯罪作惡,卻不能令人悔改。例如「耶和 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擾亂他。」(撒上一六14)「以色列全不理我。我便任憑他們心裡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詩八一11一12)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他就轉作他們的仇敵,親自攻擊他們。」(賽六三10)「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徒七51)「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一24、26、28)「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六4.6)
3.保持若干「真善」──因有上帝的普通恩典,世人仍能有若干「真善美」的意識,並在外面表現出來,有求真崇德的行為,還有宗教的信仰。例如「保羅站在亞略巴古(戰神山)當中,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徒一七22)「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 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陶德教義大會所公佈的教規(The Canons of Dort),其中有關這個問題這樣說︰「人類自犯罪墮落以後,卻仍保持若干天然的微光,仍有若干有關上帝的知識,能夠分辨是非善惡,有意崇德行善,並在行為上去達出來;但卻沒有得救的智慧,因此不能真正認識上帝,也不能真切悔改。」
4.能行外表善事──改正宗神學家大致都認為沒有重生得救的人,仍能做普通的以及有關社會文化的善事,並且外表敬虔,好作善工。但此僅虛有其表,以究其實,則並非如此。因為他們的動機和目的,並非純正。例如耶戶雖在外表上「辦好(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他卻仍「拜金牛犢」,「不離開……使以色列人陷在 罪裡的那罪」。「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誠如主耶穌說︰「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 有什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行。」(路六33)比利時信條(Belgic Confession)說︰「世人僅保持極少程度的至善的天賦,所以不能夠臻於完善。」因此反對伯拉糾派以為人類靈性善良,可以得救的謬見。陶德教規(The Canons of Dort)也有相似的意見,認為世人乃生在罪惡裡面,在本性上都是可怒之子,不能夠行善得救。
5.其他普通福祉──人類靠上帝普通恩典,可在今世得到許多普通的福祉。聖經指示我們︰(a) 不論人的善惡,不論他是被揀選的或被遺棄的,上帝對他們都把豐富的恩典澆灌給他們。例如上帝對亞伯拉罕說︰「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 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 國。」「耶和華就因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凡家裡和田間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華賜福。」(創一七20,三九5)詩篇說︰「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 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萬民都舉目仰望你,你隨時給他們食物。你張手,使有生氣的都隨願飽足。」(詩一四五9、15一16)主耶穌說︰「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又說︰「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路六35一36)巴拿巴保羅二使徒「喊著說︰『……我們傳福音給你們, 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上帝。他……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一四14一 17)使徒保羅說︰「我們勞苦努力,……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上帝;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10)(b)上帝賜福邪惡不信的人,如 上文所提「耶和華就因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c)上帝甚至賜福咒詛他的人,還要愛他的仇敵(參太五44一45;路六35-36;羅二4)。
特殊之恩典
上 帝要救普世人類,則在漫長的人類歷史行程中,上帝必寬容忍耐,運行他的普通恩典,限制罪惡勢力的發展,使世人仍能保持若干真善美的意識,做美善的事,並求 社會文化的發展,崇禮守法,不致相吞相殘,淪為禽獸。上帝右要把祂豐豐富富的恩典,澆灌一切世人,不分善惡,一視同仁,使人不致立刻滅亡,俾有機會悔改得 救。神學家賀治博士(Dr. Charles Hodge)說︰「上帝所要拯救的人類裡面一部分所被揀選的人,他們乃和其餘未被揀選的世人,生在同一社會裡面,而且世代相承,則對於其他未被揀選的世人,若不藉普通恩典的運行,影響其德性,俾能和平共存,則不能達到其得救的目的。」
但是關於特殊恩典和普通恩典的關係,若細加推究,其間乃有各種問題,分別論之︰
1.兩者分別,性質如何──阿敏念派,認為兩者並無本質的不同,僅有程度的差別,因為他們以為普通恩典亦能使人聽從福音,所以兩者都有救贖的性質。普通恩典乃可助人悔改歸信;特殊恩典則能使人有悔改歸信意志。但是兩者都可被人拒絕,所以特殊恩典也未必能使人得救。
改 正宗神學家卻認為兩者乃有本質的不同。特殊恩典乃是超凡的,屬靈的,力能消除罪惡的敗壞,撤銷懲罰的判決。普通恩典不是超凡的,乃是平常的,不能消除罪 惡,不能使人得救,雖和特殊救恩有若干關系,但僅能限制罪惡的發展,能令人做外表的善事,改進道德,崇尚禮義,並且有助社會、文化、科學、藝術的發展,但 終不能拯救罪人。所以在今世的事上,二者確有密切關係;但究有本質的不同,非僅程度的差別。無論普通恩典如何豐富,絕不能引罪人到主耶穌基督裡面,得到新 的永遠的生命。
2.兩者相較何者為主──此可分兩點來講︰(a)從俗世的事來看,似難分兩者的先後主從,創世記第三章所啟示我們的,從始祖墮落以後,兩者都一同開始運行。(b)但從論理的觀點來說,則應以特殊恩典為主,普通恩典為從。
3.普通恩典是否獨立──從 主耶穌基督救贖工作的觀點來看,無疑的上帝乃運用普通恩典來從旁推助他的計劃,一方面是為他被揀選的子民的生活,一方面是為教會的發展。但除此以外,普通 恩典,乃有其獨特的目的,乃是專為啟發人類,並使宇宙間一切隱藏的力量都被運用,造福人類,俾人類能充分發展其才智和能力,達成其「治理這地」,「管理」 萬物(參創一28)的神聖使命,以榮耀上帝、造物之主。
4.兩者是否各有領域──此應從各種觀點來說︰(a)從某種意義來說,有組織的教會乃為特殊恩典運行的領域;但誠如上節所說,上帝亦運行普通恩典,從旁推助。(b)兩者都在世界運行,但普通恩典的領域乃為自然界和屬於今世的事,而特殊恩典則乃特別關乎他新造的子民。可是兩者仍是可以發生彼此的影響。(c) 普通恩典固可使教會得更豐盛的福祉;但是特殊恩典卻能提高普通恩典果效的程度,使受到重生的生命的影響。
二、特殊恩典和普通恩典的分別
這兩種恩典的分別,可從四點來說︰
1.僅限於被揀選的──特殊恩典乃根據上帝的天命,僅限於他所揀選的,乃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參弗一3 一10)。普通恩典,則不論上帝揀選的與否,則都能沾惠;並且被揀選的未必比未被揀選的得到更多的恩典。乃正相反,世上邪惡的人,倒比敬虔的人得到更多的普通恩典和生來的普通福祉。例如路加福音裡的「財主……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 零碎充飢;……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在陰間受痛苦,……」(參路一六19一26)
2.可消除罪的刑罰──特殊恩典,可以消除世人的罪惡與罪刑,改變人的內心,藉著聖靈超凡的奇功,漸漸洗淨,從罪惡來的敗壞,其結果便使罪人得救。反之,普通恩典,不能除罪,亦不能使人性更新,僅能限制罪惡敗壞的力量與影響,減少罪的惡果,但卻不能使罪人得救。
3.乃是無可抗拒的──這 並非說是一種決定性的力量,使人違反其意志,強迫其相信;而乃使其由衷的改變其心,甘心樂意,心悅誠服的接受主耶穌基督,順服上帝的旨意,得蒙救恩。反 之,普通恩典乃是可拒絕的。使徒保羅在羅馬書裡說,關於上帝的事情,雖已顯明在人心裡,但世人,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卻「阻擋真 理……,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而且「故意不認識上帝」,「任著……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參羅一18、21、28,二5、8)。神學家謝特氏(W. G. T. Shedd)說︰「因為世人被罪捆綁不肯悔改,不能相信,所以普通恩典實在不足使其有悔改的心,從而得到救恩。」
4.是屬靈的再造的──特 殊恩典乃是在人類心靈裡作工,能使人徹底改造,更新其整個的本性,故愿意接受主耶穌的救恩,從而結出屬靈的果子。反之,普通恩典的運行,則非在屬靈方面, 而僅在理智和道德方面,使其有若干追求真理的心。質言之,其工作的性質,乃是自然的,非超自然的;是間接的,不是直接的;是平凡的,不能使其得救。
自己不能救自己
韋氏(Webster)英文辭典對於義的解釋,乃指清潔的內心,公正的行為以及一切內心和行為都要遵守上帝的律法。韋氏說,「義」字乃指合乎上帝的旨意和律法,以及真理和公正完善的標準而言。因為「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詩一九7),此乃人類最高的準繩。
上帝的律法,乃似一根從天上降下 來的量帶,用以衡量人類本性的公義,行為的正直,又像一根度量我們的尺,要檢定我們內在和外在的生活,是否合乎上帝聖潔的標準;又如一種光,要直透我們靈 魂的深處,來揭發每人的真相。但世人對於公義的認識,非常膚淺,以為僅是上帝用來檢定人類的方法,所以一般自以為義的人,便以為只要俯仰無愧,便可心安理 得。卻不知上帝的義,乃有更廣更深的意義。上帝「耶和華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詩一一7);因為他愛公義愛世人之深切,甚至把祂自己,就是祂的獨生子,主耶穌賜給我們(參約三16)。主耶穌從太初即與上帝同在、同等、同永;祂乃是真神,又是真人。上帝看到世人缺乏公義,且又絕對邪惡,因他無限的大愛,奇妙的救恩,竟卑微祂自己,降世為人,彰顯上帝的公義與榮耀,並且完全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參腓二6-8),以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付了罪的工價,為世人代死十架,使世人不至滅亡,反能「因信稱義」,到上帝面前,得到永遠的生命。
上帝是至聖至善的,絕對不容絲毫罪惡的玷污,在新天新地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因有上帝公義發出的榮光,竟不用日月光照,所以絕對不容「不潔淨的」世人進入那城(參啟二一23一27 ) 。世人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所以上帝本其無限的大恩大愛,「不願有一人沉淪」,「願意萬人得救」(彼三9;提前二4),就以祂的獨生子,「義的代替不義的」,「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三18),並且把祂的義賜給我們,使一切信祂的,可以「因信稱義」,穿上祂的義袍,當他榮耀再臨顯現的時候,「我們必要像他」,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參腓三21;西三4;約壹三2),和他在新天新地永遠同在(參帖前四13一18 ;啟二一章)。
藐視上帝的公義,妄想建立他自己的義。因此拒絕順服上帝的義,乃是最大的致命的罪惡,足令靈魂滅亡。這乃是猶太人自趨沉淪,還要「好為人師」教導他人的根本毛病。所以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裡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 保羅在得救以前,誇他的自義,「逼迫教會」,自以為「就律法上的義說,乃是無可指摘的。」但從他在大馬色途中,看見「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扑 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話,並且開了他的靈眼,他就恍然大悟,「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參徒九1-20)於是就把他的自義,「先前以為與(他)有益的,……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他)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他)為他……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參腓三6-9)所以照主耶穌自己的話,以及聖靈藉著保羅的見証,我們當篤信不疑,人的自義絕對不能救人,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並無分別。
亞當犯罪墮落以後,「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卻是毫無用處,所以「聽見上帝的聲音」,便和他的妻子,「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因此「耶和華上帝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參創三7一21) 這件皮衣,乃是預表上帝的羔羊,為除去世人的罪而被殺,在十字架上捨身流血,為世人遮蓋罪惡的「義袍」。總之,只「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 義」,絕不是人的自義,始能使我們在至聖至善公義的上帝面前稱義成聖,不被定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凡自以為義,「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箴二八26)那編無花果樹裙子的人,便是愚好自用,自作聰明;徒見其勞而無功,心勞日拙。
聖經 教訓我們,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這是 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稱義。」所以,一個人若想靠善行得救,他便要切實地去做,而且要時時做;不僅僅做若干善行,而且要作律法書上一切應做之 事。倘使他不能行善,而且做了惡事,他便不能得救。「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這就是說,世人不能靠行為得救。「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而事實上,「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雅三2)。 語云「人孰無過」,連孔子,他雖被國人朝野上下幾千年來尊為「大成至聖先師」,但他也要慨然長嘆「得罪於天,無所禱也﹗」所以如果有人自誇他乃可以靠行為 得救,則此人必「非愚即妄」﹗倘再有人狡辯,人雖不能完善,毫無過犯;但上帝既是慈悲的,他也必因他所行的若干善事,使他得救。這樣說法,他已不知不覺承 認,人乃不能靠行為,靠自義得救,乃是弄巧反拙,不攻自破。
主耶穌救贖的恩功,乃足曉諭世人,人乃需要一種勝過他自義的義,因為主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若曾傳……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三21,二21) 若有人要靠他的行為得救,實乃等於目中無神,公然反抗耶和華上帝在永世裡在創立世界前所預定的美意;而那位為了世人的罪,道成肉身的完全無罪的仁慈救主, 在十字架上代受羞辱苦難,流血舍命的救贖恩功,竟被僭妄地稱為毫無必要。但是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主「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二2)乃為解開聖經的秘鑰,又為充滿全部聖經的主題;無論何人,若誇其自義,以為靠其德性善行,便可得救;始終頑強,不認識上帝,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不認那普天頌讚的救主的聖名,到他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參太二四29一31 ;帖後一6一10),「耶和華興起,使地大震動的時候,人就進入石洞,進入土穴,躲避耶和華的驚嚇和他威嚴的榮光。」(賽二19 ;並參彼後三10一13)「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
人得救唯有靠上帝恩典
我們對於「工約」(covenant Of works)和「恩約」(covenant of grace)兩者的不同,應加分辨。照著「工約」,始祖亞當墮落,使人類陷在罪裡;但是照著「恩約」,上帝差遣主耶穌基督降世,作人類的救主。照加爾文主義,一切自誇自義的觀念,都應捨棄;要把一切尊貴榮耀完完全全歸給上帝。商基斯(Jerome Zanchius)說︰「在恩典裡面,一個最偉大的聖徒,不能對被棄的罪人誇勝,上帝救他脫離罪惡和地獄,使他和邪惡的世界分別出來,唯有把一切頌讚歸諸全能上帝的美意。」
所有世人都很自然的有一種想法,要靠他們所作的善工得救,因此便相信某種世俗的學說或教義。然而此乃大大違反聖經的真理,「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加三21)但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以賽亞書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六四6)人的作為與義行,乃像「無花果樹葉編作的裙子」,絕對不能和救主耶穌白白賜給我們的義袍,相提並論,不能遮蓋我們的醜惡,而要自慚形穢,「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參創三7一21),安得進入天國。此理顯然,不需智者而自明。
世人所以能信,能夠得救,乃完全是靠上帝恩典。此乃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都是照祂自己所預定的美意」,絕對不是靠我們的行為或遵行律法。「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免得有人自誇。」(參弗一4、9,二8一10)使徒保羅,原是「法利賽人……就律法上的義說,(他)是無可指摘的。」但是他的自義,不但無益,且反逼迫教會,敵擋上帝,所以他蒙恩奇妙得救以後,便把「先前以為與(他)有益的,……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看作糞土」,而「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且得以在他裡面」,得「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參腓三5一9)
聖經又教訓我們,我們蒙恩得救以後,一則我們的罪,便轉嫁給主耶穌基督,由祂替我們擔當(參賽五三4、5、11-12;林後五51;彼前二24,三18);二則,主的義,歸給我們,算為我們的義,我們可以「因信稱義」(羅三20一28,五18、19;腓三8-9),因此保羅強調︰「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此乃是說,上帝已叫我們脫離律法的捆綁,而放在他恩典裡面,祂的旨意,乃是不讓世人再做罪惡的奴僕。在此情況之下,只要在恩典裡面,便不能再因罪而受律法的製裁。因為如藉恩典而得救,上帝便有權柄把律法取消,便不再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不再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詩一○三10一12)。保羅在羅馬書中,一再強調,上帝的恩典,絕非靠人任何善工可以獲得的,否則便不再是恩典。
可 惜阿敏念派,昧於上帝奇妙的救恩,對於「工約」和「恩約」的區別,不加分辨,改變救恩的本質,而代之以他們的邪說,另倡一種加上善工的救法。照此異端,世 人仍在重擔之下,須靠遵行律法,靠其善工,始能得救。此乃根本改變基督福音的本質。但聖經警告我們,無論何人,甚至天上的使者,如傳這種變質的福音,是應 當被咒詛的(加一7-8)。
上帝之完全救恩
一般宗教,乃是人在努力,要想「致知」明理,守法崇禮,遺世隱居,脫離塵世的沾染,潔身自好,明哲保身,達到「天人合一」,與上帝交契的境界,以為便可得救。基督聖道則謂人乃「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不能行善,乃是上帝在動其善工,拯救世人,這在「創立世界以前」,「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早在安排(參弗一4一10);在歷史裡面,一路施展祂的作為,要為人類在基督裡打開救恩之路,藉著祂的恩典和大能,使世人得到救恩。
一般宗教,乃是人從他內心深處,向上帝請願,想求上帝裂天而降。基督聖道,則天門早已打開,上帝早已降世為人,「道成了肉身」,而且「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 人類始祖犯罪墮落以後,上帝就立刻尋找失喪的人。可是始祖自慚形穢,「聽見上帝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但上帝並不放棄他, 「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要領他恢復上帝與人的團契;並「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皮衣乃預表救主的義袍)給他們穿。」(參創三章)
從這一件在始祖亞當犯罪墮落以 後,上帝立刻尋找失喪世人之事,發生以後,上帝在歷世歷代一直在這樣做,上帝愛祂的兒女,要把世人救回來。所以救贖工作,乃完全是上帝在做。唯獨上帝,彰 顯祂自己,祂在不斷的呼召,不斷的說話,不斷的施展其作為。這非神學的理論,乃是確確實實的歷史的事實︰
(1)在洪水毀滅世界的時候,祂雖為公義的,要審判世人,要懲處罪惡;但祂是慈愛的,祂救了挪亞一家人。當「世界在上帝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上帝「要把他們和地一並毀滅」;但「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上帝就為他預備救恩,拯救他全家(參創六章)。
(2)上帝呼召亞伯拉罕,和他從新立約。上帝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上帝又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你要作多國的父。』」(創一二1-2,一七1-4)
(3)上帝又揀選以色列人,作他的產業,他說︰「因為你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 潔的民,耶和華你上帝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 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他是上 帝,是信實的上帝;向愛他、守他誠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申七6一9;並參四20)
(4)上帝又「道成了肉身」,降世為人,「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 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主耶穌基督「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 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 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參約一1、14;加四4;提前三16 ;來一3,二17,七25)
(5)上帝又「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 組織教會,又「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並知道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 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祂從死裡復活,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 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 耶穌基督從死裡複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上帝能力保守的人, 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弗一4、10、18一23 ;彼前一3-5)
上帝整個救贖,和重生的工作,乃是他永遠的不變的旨意。他的旨意,乃有三大要點︰
一、預先的揀選
上帝的美意,「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8一29)一切信徒,乃是絲毫不差的「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的人(弗一4)。所以上帝的旨意,乃是我們一生所成,所遭遇的最後的根據。他的美意乃是人類永遠命運,或好或壞,最基本的原因。
二、救恩的完成
上帝為完成祂救贖的計劃,必先為信徒揀選信徒的中保。上帝藉祂兒子創造諸世界,也藉著祂的兒子作「再創造」(re-creation,即重生regeneration)的中保。「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祂捨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4-6)「他本有上帝的形像」,「與上帝同等」;但為完成上帝的救恩,「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完成救世的恩功。但上帝「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弗一20、22一23)。教會乃是有機的身體,我們重生得救的信徒,「都從一位聖靈受浸,成了一個身體」(林前一二13 )。「基督在(我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一27)。到救主再臨的時候,「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但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8一13)「『上帝要親自與(我們)同在,作(我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二一1-5)
三、救恩的實施
正如上帝藉著他的聖子和透過聖靈創造世界和掌管世界;上帝又藉著聖靈實施救贖和再造或重生(re-creation or regeneration)的奇工。主耶穌離世升天之時,他就應許差聖靈到世上來,「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一六7-8)「上帝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徒二4、17)主耶穌差聖靈到世上來,乃是為他作見証;「要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我們)。」(約一五26,一六13-14)他現於教會做「重生」的工作(約三3);使人起信(參林前一二3);使信徒對上帝能「呼叫︰『阿爸﹗父﹗』」(羅八15);使人「更新」(多三5);又使信徒得著「救贖」和「得基業的憑據」與「印記」(弗一13一14,四30)。
上帝的目的與計劃,自始至終,乃 是由祂親自為失喪的世人完成救贖的大功。這救贖的大功,正如祂「創世」和「保佑看顧」,乃完完全全是上帝的工作。誠如羅馬書十一章三十三至三十五節說︰ 「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祂的判斷何其難測﹗祂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祂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世人根本不必做 什麼,便可白白得救。「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直到永遠。」(羅一一36)始祖犯罪墮落以後,上帝救贖計劃,便立即開始。此乃上帝早在永世裡自主的,不變的旨意,要救人類,使其復興。此乃上帝自己首先發動,從天而降,尋找亞當,把他找出來,叫他回到祂的懷裡並且開始和魔鬼作戰;又宣告得勝,要致魔鬼的死命,要傷他的頭(創三14一15)。人不必做什麼,只要聽從祂的話,有孩子般的信心。「上帝的應許」,和「人的相信」,乃為上帝與世人所締的「恩約」(covenant of grace)之兩大內容,尤為人類進入天國,永遠得救的根據。
「恩約」和「工約」乃有天壤之別。始祖墮落以前,乃根據「工約」,必照上帝的命令而作,始能得到永生;但因始祖不能履行,違犯了上帝的命令,以致不能得救,且因此「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羅五12)現在「恩約」為世人「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一○20)。 此乃一條與前不同的平安之路,其條件乃完全顛倒。根據「工約」,須先有善工,始得永生。現在根據「恩約」,乃先有永生,便能水到渠成,因信心之果,產生善 工。以往人類要想登天,乃似「緣木求魚」,登天無梯;現在乃上帝親自裂天而降,尋找拯救失喪的世人,祂自己卑微,要住在人的心裡。以往依照「工約」,「六 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然後有「安息日」(出二○9一10);現在先有安息日,是七日的頭一日,以後各日便因之成聖。「恩約」無需善工,全憑上帝恩;世人乃靠祂的恩功,可以白白得救。誠如天使宣告,福音乃是大喜的信息。不是要求,乃是應許;不是責任,乃是恩賜。
聖靈是教會促成心靈合一的本源
語 云︰「貌合神離」,世人往往徒有虛表,僅從外表上的事工,企圖團結一致,而不知外表的結合,僅是粉飾承平,虛有其表;唯有心靈的合一,才有實效。而世人, 尤其社會國家的首領,雖有滿腹經綸,修齊治平之大道,改造興革之雄心壯志;結果都歸徒勞,勞而無功,此乃古今中外歷史所給我們的教訓,過去世人不知引為 誡。「那坐在天上的」,看到「萬民謀算虛妄的事」,就「必發笑」,認為愚不可及(參詩二1~4)。
基 督的聖徒,不是可用鐵鈿把他們箍起來的,而是藉住在裡面的共同的生命,始能合而為一;他們雖有各種信條、禮儀,以及教會體製的不同,但在心靈上,卻有一種 強有力的,千古不滅的合一。許多教會首領,用盡他們一切的心力,想在教義、教會制度、禮儀上圖謀教會的合一,結果卻又反而弄得宗派林立,四分五裂。教會原 是主的身體(弗一23),這不就是把基督宰割,寧不令祂痛心﹗他們這種作法,要從外表的事工上求教會的合一,乃好像「在死人中找活人」(路二四5),亦似成語說︰「緣木求魚」、「捕風捉影」。所以真正的合一,乃為屬靈的事。「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我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浸、一上帝,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的」(弗四4~6)。 倘使一個教會的會友在靈裡面是合一的,這個教會就能聯合起來,成為一體,同心合意,協力同工。祂的生命滲透在祂的兒女裡面,住在其內,貫乎其中;所以屬靈 的兒女,便成為一個有機的肢體。何處有主的靈,那裡就有合一;如果沒有祂的靈,那就要解體而敗壞;那些死的肢體,就要歸於沉淪。而那永活的「基督的身 體」,就名存實亡,不再被「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參弗一23);在世人面前,就成為殘廢,毫無用處。當主耶穌離世升天之前,祂為父所賜給他的人,以及信祂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裡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使他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約一七21~23)
我們還須注意,這個祈禱,乃是緊接在祂應許差遣保惠師──聖靈到世上來之後,這好像是指示我們,只有聖靈住在裡面,才能使祂為我們祈求的,在靈裡的合一,能夠真切實現。要使主內弟兄們和睦同居,成為一體,這惟有先求在聖靈裡面有交契,才有可能;如果沒有聖靈,那就虛有其表,「貌合神離」。
教 會對於五旬節的功課,據以往的研究,很少有長足的進步;但是我們拿各時代來比較,在基本的合一上,現已有顯著的進步。我們回顧以往,基督徒互相殘殺,甚至 砍頭焚燒,僅為教義紛爭,各執一端,各不相讓,就如此殘酷不仁,慘無人道,實在無可理喻。倘使後世的人,回顧以往的教會和今日的情況,互相比較,必會覺察 到有驚人的不同。雖有若干異端,彼此控訴,但就大體而言,現在宗派之間,彼此禮讓,此乃顯然是聖靈施展的奇功。宗派分立,已視為可憎,不再引以自傲,且能 自覺愧疚。基督徒不再唯我獨尊,固執偏見,標新立異,不再消極的門戶之見;而乃積極的和睦同居,共謀福音之宣揚,「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 辯」(猶3)。宗派的舊恨宿怨,已趨消弛。本仁約翰(John Bunyan)說從前有一位人所共棄的老先生,名叫「頑固先生」(Mr. Bigotry), 有一天他跌倒了,折斷了他的腿;但是大家不但不表同情,反而希望他折斷他的頭頸,他跌斷了腿以後,雖仍然活著,但不及以往壯健,所以大家認為他將不久人 世。當他死了以後,沒有人為他掉同情之淚,稍有哀悼之心,本仁約翰這一個故事,用意深長,足供那些唯我獨尊,固執偏見的人,反省警惕。
聖徒完全「合為一體」(Incorporation) 的境界,固非一時可以達成;但是在某種程度上,已見相當的成果。正如現代的經濟事業,在物質的事工上,對於生產和分配的問題,大家通力合作,苦心經營,已 有長足進步。教會在屬靈的事工上,自更應同心同德,通力合作。以往為宗派之爭,門戶之見,彼此傾軋,浪費心力,現應痛定思痛,不再重演;這種不幸的事態, 應使其早日絕跡。以往的分門別戶,已由上帝的護理,得以重視所忽視的某方面的真理,現在且已經沒有這種存派別的理由。教會的長進,決非由於分派,乃是由於 合一,此乃理所當然,勢所必至,絕無可疑;而那些想要阻止這個趨勢的,乃是敵擋聖靈,倒行逆施;因為這一個使教會聯合運動的動力,乃是聖靈大能的彰顯。
但是從另一方面說,人為的外 表上的統一,雖結形成一個強大的組織,卻是摧毀了聖徒的自由,這又絕非聖靈之目的。這一個「外表」與「內在」本質上的不同,務須加以明辨。聖靈所做之合一 的工作,不是死板的,不但不妨害個人的自由,而且還能千變萬化,乃像音樂一樣,高聲低音,互相調和,不是令人厭煩的單調音,而乃為悅耳和諧的交響樂。此乃 聖靈的奇工。感謝上帝,因為聖靈的感動,就能使沉悶的,死氣沉沉的生活,變得生氣勃勃,有屬靈的生命。心靈的合一,乃能千變萬化;此並非矛盾的觀念,也非 虛幻的空想,而乃為聖靈奇工的榮耀的真實。我們生活的方式,雖各有不同;但生命的本身,乃是一體的。譬如海洋,波浪雖有萬千,海洋乃是合一的;樹枝雖各不 同,樹身卻是一棵;基督信徒,雖各不同,但是他們的信仰與愛心乃是一樣的;教會林立,雖各不同,但是他們事工之目的,卻是一樣的。基督只有一個身體,卻在 這廣大無涯的世界,無處不在的彰顯他自己;而他的身體又要成為有效的媒介,把祂的生命與氣息充滿散佈在廣大世界的千千萬萬的肢體,能使他們同感一靈,共同 合作,完成他在永世裡所定的計劃。基督的身體(教會)的完善,並非藉著分散的個別的肢體,而乃由整個肢體而達成。全部分的肢體乃是一同長進,共同合作,如 果一個肢體遵循主的旨意,所有的肢體也應一同相應,他們休戚與共(參林前一二25~27);當一個肢體在履行某種特殊任務,所有的肢體都應竭力資助。各部分的合一,就是整個肢體的合一;而整個肢體的合一,乃是在聖靈大能裡的合一。所以聖靈乃為教會心靈合一的本源。
聖靈激發了教會屬靈的目標與作為
聖靈內心深處的目的,乃是要將基督的愛作為全部管制聖徒心意的力量,從而使教會一切的作為與目標和主耶穌基督完全合一。教會乃是為基督而存在。「教會是他的身體」(弗一23); 又是祂的居所,而且乃是祂藉以施展工作的機構。藉著教會,祂的事工與使命能夠實施而完成。教會乃是屬靈的家,藉以有屬靈的團契;乃如醫院,可醫治心靈的疾 病與創傷,使恢復健康;又如學校,可以使他們成為主耶穌基督的門徒,通曉教義,在公義上得到薰陶;乃為敬拜的聖殿,在那裡頌讚和祈禱的馨香之氣一直升到天 上;此外,教會尤其是神聖的感力發射的中心,又為仁慈的救贖大能永恆的泉源,是真正的屬靈的生命河,灌溉兩岸,培養世人的道德的生活。教會最富暗示意義的 象徵,乃可譬諸「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每月都結果子,樹上的葉子乃為醫治萬民。」(啟二二2)此處「萬民」二字,乃可使我們知道教會使命之偉大。主耶穌升天以前,吩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八19),「要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一六15)教會不可僅為聖徒謀福樂;應關懷教會外面的人,幫助他們,救助那些有苦難的,處境不幸的,藉著那生命樹醫治萬民的葉子,醫治社會的病態與疾苦。
教會在這個世界,一方面應當發「光」「鹽」的作用,喚醒世人;一方面對他本身的使命與事工,應當首務其本,擇其大者遠者,明辨輕重緩急,選擇主要的重點,努力以赴;持定他崇高的目標,積極推進;藉著聖靈的大能,努力面前,向著標竽直跑(腓三13、14),完成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主耶穌基督所吩咐我們的神聖偉大的使命。
教會站在世人面前,應當表達其屬靈的心意,還要彰顯其屬靈的力量。功能的程度,須憑其道化世界,靈化人類並提高其靈程的大能來加以衡量。「我們……不憑著血氣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們都順服基督」(林後一○3~5)。
教會在其心靈上和目標上,愈不世俗化,感化世界的大能也愈是強大。倘使教會為著投世 人所好,遷就世界,自甘降格,隨俗浮沉,以低級趣味,迎合大眾;用糖衣毒藥,代表真理,應加管制的時候,卻一味誘哄;應給荊棘冠冕,艱苦奮鬥的時候,卻戴 上花冠,尋歡作樂。這種作風,不但弄巧反拙,一無所成;又復不能「道化社會」(Spiritualize the Social),抑且反被「化於社會」(Socialize the Spiritual),此乃社會福音派所導演的悲劇﹗
所以教會首領應當痛定思痛,恍然大悟,「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所以我們不要顧念所見的,乃要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參林後四17、18)。教會藉著聖靈的感動,激勵與引導,應當堅立他屬靈的崇高的目標,負起主耶穌基督所吩咐他的偉大使命,勇往直前,得到最大的勝利,並「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參腓三14)。主耶穌基督為我們付了無比的重價,從天降世,成為人的樣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到了那時,祂也要喜樂,也要得到滿足。但願聖靈繼續感動我們,激勵教會屬靈的作為,靈化教會,道化世界,造成理想的屬靈的社會,使上帝國降臨,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阿們。
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聖靈為審判而責備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約一六11)。 有些人以為這乃是關於將來的審判,其實仍為救恩福音的啟示。因為在主耶穌基督整篇講章中,聖靈乃是恩典福音的使者,並非法律製裁的判官。使徒彼得指著那位 從死裡復活,坐在諸天之上的基督說︰「你們當曉得,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 (徒一三38、39)
「稱義」一詞,從福音的觀點來說,乃僅為預先判決的審判,已經了結的定罪。在寶座上的基督,一切的問題,都已得到解答,一切對於違法的要求都已滿足。雖然照十誡的要求,乃是不折不扣,不能減輕的;但是「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羅一○4)「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所以「罪必不能作(我)們的主」(參羅六14、15)。
我們靠主耶穌基督的救恩,藉著祂的義,乃有永遠的生命。先知以賽亞說︰「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上帝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三4、5)。
這乃為指示我們,因為祂為罪受了責罰,就使我們得到罪的赦免。聖靈一方面指示我們受
死的基督的創傷,乃是為處罰我們;祂又立刻指示我們,受創傷的基督復活升天,使我們得安慰。祂榮耀的身體乃是我們死刑解除的證書,我們在律法上,罪債付清
的收據;此乃都保證我們,我們罪犯所應受的刑罰,已由那為我們擔罪的忍受,罪債也已為我們付清。
「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這使我們想到主耶穌面臨十架苦刑之前所說的話,「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一31)。
那位控告弟兄的,因為證據不足,撤銷訴訟,被法庭趕出去。主耶穌基督的死,乃為以死滅死。希伯來書第二章第十四、十五節說︰「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
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這裡主耶穌所講的死,乃是實實在在的死。祂在約翰福音第五章第二十四節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審判罪,卻又釋放那些信祂的。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1、2)。由此看到三重的責備(約一六8),就領罪人進入基督救贖工作的三個階段︰過去的審判,過去的定罪,進入天父永遠的悅納。
與此針鋒相對的,我們又在使徒行傳看到三重良心的責備,這就是使徒保羅對腓力斯的講論,這是公義、節製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聽了,甚覺恐懼(徒二四25)。
這裡那生活放縱的人之罪已在保羅的講論裡面顯露出來,公義得到伸張,將要臨到的審判,已經提示,以是「腓力斯甚覺恐懼。」所以祂一直要受良心的責備,沒有
平安。聖經裡面乃有兩種顯著不同的「同證」︰一種是聖靈的「同證」,一種是良心的「同證」,羅馬書第八章第十六節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
女」。這裡有兒子名分的保證,且由於聖靈內在的感力,深知已經脫離罪的詛咒。另一種乃是外邦人良心的「同證」。羅馬書第二章第十四至十六節說︰「沒有律法
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
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外邦人的良心,或以為非,到底如何普遍;宣教士乃有許多的見證;他們的良心或以為是,這乃是內疚的意念,聊以自解自慰,但是良心卻不能稱義。只有上帝所差遣的真理的聖靈方才能夠。這兩種不同見證的工作,可作如下的對比︰
良心的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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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的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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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所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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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所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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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不能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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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轉嫁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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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將臨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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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結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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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是因為主耶穌贖罪的恩功,一方面使人與人和好,一方面又使人與上帝和好,這兩種見證是能夠協調的。在舊約的時代,大祭司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至聖所,尚且叫人 成聖,身體潔淨;在新約時代,聖靈帶著主耶穌基督的寶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麼?」(參來九11~14)
信徒的良心,乃住在聖靈裡面,祂的生命乃和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有同一心志,作同一見證,此乃救贖的目的,亦為贖罪寶血的勝利。
聖靈的時代任務
使徒保羅看到受造之
物,切望等候上帝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
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身體得贖。這初熟的穀物,要成為禾捆,在殿裡作搖祭獻給主。這是聖靈完全的收穫。使徒保羅說︰「你們信了基督,……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就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憑據好像初結的果子,然而到了日期滿足的時候,此乃足夠做我們的確保。
──艾德華歐文(Edward Irving)
「既說升上,豈不是先降在地下麼?那降下的,就是遠升諸天之上要充滿萬有的。」(弗四9)這是使徒保羅指著聖靈說的,祂乃和天父與義者主耶穌基督同在。在這個時代,聖靈乃被差遣降世,與我們同在。當祂完成了在世上暫時的使命以候,回到天上,住在他所形成的身體──就是在這個時代,祂召集猶太人與外邦人而形成的復活的教會裡面。當「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候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四16、17)這乃是被揀選的教會和基督──「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弗五23),聯合在榮耀裡面。在耶路撒冷開會的時候,宣告聖靈特殊的工作,乃是要為他的名把一種民選召出來。「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徒一一26)。這乃是上帝制定的「尊名」(參雅二7)。
到了這選召工作完成了,為他的名所選召出來的民,人數滿足的時候,就要被提升天,與主一同在榮耀裡,且與他聯在一起。因為聖靈住在教會裡面,教會被提升天
的工作,乃須藉著聖靈而達成。「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
來。」(羅八11)這不是從外面對基督的身體的工作,而乃為聖靈從裡面發生的功能。保惠師自五旬節從天上降臨以候,照基督身體的樣式,建立教會,可以獻給他,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參弗五27);到了基督再來的時候,他要帶著他的身體回到天上。
龔明氏(Elder Cumming)
在其所著的《永遠的靈》一書中說,「『再候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
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盡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因為經上說︰「上帝叫萬物都服在祂的腳下。」既說萬物都服了祂,明顯那叫萬物服他的,不在其內了。萬
物既服了祂,那時,子也要自己服那叫萬物服祂的,叫上帝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一五24~28)。正如基督最候要把他的國交與父上帝;則當主耶穌在榮耀裡和眾天使再臨的時候,聖靈也要將祂的任務交給聖子。」
倘以國度乃是主耶穌基督在地上有形的統治,則教會和國度並非兩個相同的名詞;但是從
另外一個意義來講,兩者又可說是相同的。因為有其君,必有其國;君如何,其國亦如何。現在君王乃在世上,只是藉著聖靈,乃是無形的;所以現在祂的國度乃是
在信徒的心裡,是無形的和屬靈的。但是君王真來的時候,乃是有形的,大有榮耀的;所以他的國度也要有形地與榮耀地顯現出來。易言之,祂的國度已經在奧秘裡
臨在,現在屬靈的國度,乃由聖靈掌管,這要從五旬節開始,直到基督再臨。在他再臨的時候,人子要在榮耀裡顯現,且要執掌大權,施行統治。誠如啟示錄第十一
章第十七節說︰「昔在,今在的主上帝,全能者啊,我們感謝你,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這乃如主耶穌在路加福音第十九章所設的比喻,「一個貴冑往遠方去,要
得國回來」(參路一九11~15)。於是那無形的,要成為有形的;在奧秘裡的國度,要變成一個顯現的國度;而聖靈的任務也要讓給主耶穌基督。
於此我們看到,聖靈的時代任務,當主耶穌基督在榮耀再臨的時候,就要結束。但是還有一個「來世」(參來六4、5)繼「罪惡的世代」(加一4)而起,我們從他投射於這個時代的亮光中,得以瞥見其微光。
聖靈的特殊工作
在新約裡面,有好幾次講到「聖靈初結的果子」,這句話有什麼意義呢?這初結的果子,比起全部的莊稼來,乃僅為少數;就是「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上帝之民被贖……」(參弗一13、14)
這些初結的果子所仰望的莊稼,乃在主耶穌顯現的時候。「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一五20)。而全部的莊稼乃是在主再臨的時候。「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參林前一五23)。在這整個時代裡,聖靈乃是做揀選的工作,祂從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間,把他們呼召出來,組成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ecclesia)。這乃是聖靈在福音時代的特殊工作,這乃是一個揀選的時代,並非全部莊稼時代。
關於以色列人的希望,使徒保羅說︰「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一一5、25~26)
此乃先作揀選的呼召工作,以後得全部的莊稼,從另外一面講到聖靈對外邦人的工作,雅各說︰「上帝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
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
外邦人,都尋求主……』」(徒一五14~17)。此亦為先作揀選的呼召工作,以後得全部的莊稼。
我們再從其他經文來看,就可知道,無論是部分的揀選與全部莊稼的救贖工作,乃都由聖靈在發動。約珥先知說︰「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珥二28)。當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這
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上帝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在那些日子,我
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
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二14~21;並參珥二31)
「到那日,我使猶大和耶路撒冷被擄之人歸回」(珥三1)。撒迦利亞先知又說︰「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紮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亞一二10)
因為上帝的審判「荊棘蒺藜必長在我百姓的地上,又長在歡樂的城中和一切快樂的房屋上。因為宮殿必被撇下,多民的城必被離棄,山岡望樓永為洞穴,作野驢所喜
樂的,為羊群的草場。等到聖靈從上澆灌我們,曠野就變為肥田,肥田看如樹林。那時,公平要居在曠野,公義要居在肥田。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公義的效驗必是
平穩,直到永遠」(賽三二13~17)。
從這些經文,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彼此相同的道理,就是當現在聖靈揀選的工作完畢以後,就有一個普天同慶的祝福時期,那時聖靈要澆灌凡有血氣的(參珥二28)。「我們現在所知道的也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林前一三8~10)。
關於聖靈的教義,往往提到其最後的成果。例如以弗所書第四章第三十節說︰「你們原是受了他(聖靈)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現在保惠師已經或現正帶給我們的,乃僅為救主再臨時救贖偉大莊稼的一束。「你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八15、16)
但是,「受造之物,切望等候上帝的眾子顯出來,……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身體得贖」(羅八19~23)。但是「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一一1)。使徒保羅說︰「你們信了基督,……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3、14)。這是聖靈偉大的功能。
聖靈是教會命脈的靈魂
──高敦博士(Dr. A. J. Gordon)
我 們對於聖靈的工作,不可僅限於一個觀點,以為祂僅僅作使信徒成聖的工作,而且還要有一個更高超偉大的觀點。祂乃超邁古今,從創世以來,歷世歷代,到救主再 臨,直到永世,無論在天上,在地上,地底下,祂乃都在運行,要貫徹伸張上帝的旨意。祂乃要造成屬靈的社會,要展開屬靈的運動,並建立屬靈的國度。
「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處。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又有舌頭如火焰顯現出來,分開落在他們各人頭上。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徒二1~4)自聖靈沛降以後,其最具體的成果,乃為造成屬靈的社會。這個新的社會,就是教會。
曼寧主教(Cardinal Manning)說︰聖靈降臨乃是「教會締造,甦醒與組織的要件。」
先前所有的教會的意念與理想,到了聖靈降臨以後,始成為真實。教會──真 正的,有生命的基督教會,乃是由聖靈生的;但是現在許多所謂基督教會,其由來就完全不同,殊堪嘆息。真正的教會,應從聖靈所生,不但是祂長住的家,而且還 要藉此施展他的事工。在往古的信條之中,有兩條說︰「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這兩條聯在一起,乃是有其意義的,此乃強調聖靈和聖而公之教會乃 是一個「真實」(Realiiy)的兩面;而且前後的次序又甚確當;聖靈既是支持教會生命的本源,教會乃是要為住在它裡面的聖靈作見證。
聖 靈乃是生命的氣息,人類命脈之所繫,並賴之而有生氣,生命得以維持。教會亦然,聖靈既是教會的靈魂,他乃是建造教會的力量,藉著祂制定教義,確立製度,維 繫團契的生活。「教會不是一種死板的束縛人的製度;乃是藉著聖靈,有上帝住在裡面的有生命的機體,凡事由祂策劃並由祂控制。」
經云︰「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 依常人之見,以為教會乃是由人所組織建立的;但是有生命的教會不是人所組成的,乃是由聖靈所生的。所以嚴格而言,教會並不是一種組織,而乃為一個有生命的 機體,藉著祂湧流出聖靈溫和的生命來。「組織」和「機體」,兩者乃大大不同;組織是沒有生命的;機體乃會發出生命來,因為有生命在裡面,不但能藉以維繫, 而且還會興旺發展。一個沒有聖靈住在裡面的教會,乃似一個空的貝殼,是由海浪衝到岸上,僅為一種沒有生命的紀念品,乃是虛有其表的空殼,不是名副其實的 「基督的身體」(弗一23)。
所以教會最大的問題,乃為是不是有聖靈的教會?是否由聖靈而生?是不是充滿聖靈的基督的身體?不要愚昧無知,徒事追溯那些無關宏旨的職位、禮儀、規章,並為那些「只生辯論」,「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所困擾(參提前一4)。教會唯一須加關切的事,乃是其屬靈的本體(Spiritual identity)。 他是否有使徒的精神?他是否有使徒的熱忱與聖潔?他是否帶有為聖靈所生,被聖靈充滿的教會的標記與特徵?他是否結出使徒教會同樣的果子?一個真正聖靈的教 會,在他裡面住有聖靈的生命,慈愛與大能;不但與使徒教會一脈相承,且復有同樣的直接的神聖的本源,那正和使徒教會一樣。
聖靈是治理教會的總理
一位上帝的僕人如果忠心事奉主,或者可說是聖靈所派的代理人,因為他們乃是在聖靈監護之下,處理教會的事工。使徒保羅對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徒二○28)
照使徒行傳所說,最初差派宣教士的,乃是聖靈,「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於是禁食禱告,按手在他們頭上,就打發他們去了。他們既被聖靈差遣,就下到西流基,從那裡坐船往居比路去。」(徒一三2~4)
當初使徒們在決定他們宣道事工方針的時候,可說乃都隨從聖靈的旨意。他們並非依靠自己的聰明智慧,也不因左思右想,就偏離祂的引導;而乃多方祈禱,審慎研討,始行明白聖靈的心意;於是全心順從,不再憂疑顧忌;勇往直前,義無反顧。
倘 使不信靠,或是漠視統率的聖靈,則教會勢必依附軟弱的血肉的膀臂,從而和國家結合,傾向世俗,建立一個強有力的教會制度,仿照政治的模式,妄想變成一個屬 世的國度。為求防止紛擾,維持秩序,就用外面的力量加以轄制;而不信靠內在的聖靈之大能。其結果就使上帝的教會,基督的身體,聖靈的生命的有機體,變成一 個用屬世力量統治的教會的機關。為求防止混亂,竟不惜摧殘教會的生命。主耶穌說,為要「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太一六26)豈非愚不可及。
教會屬靈的地位,乃是決於其和聖靈的關係。須視其是否有聖靈住在裡面;又須視其是否聽到上帝的「話語」(The Word) 以及祂在心靈裡面所講所發的呼聲;又須視其是否照祂的觀點來衡量萬事;又須視其是否承認祂有最高的權威;又須視其是否服在祂的監護之下;又須視其是否尋求 和隨從祂的引導;又須視其是否謹守承認祂乃教會之首的權柄;又須視其是否樂意作祂所吩咐的事;還須視其是否萬事順從聖靈最高的旨意。倘使一個教會對於上列 許多考驗的問題,站立不住;徒憑自己的智慧才能,治理教會,而不受聖靈的統治,作其的總理,這種所謂教會,就不能稱為真正「基督的身體」。
聖靈是教會各肢體相愛之活力
而在教會方面,則又有一種崇高的事工,在其屬靈的本性上,尤須積極參與,以免隨俗浮沉,貪愛世界。但雖然如此,又不可趨於極端,過猶不及。質言之,不可因為同情社會,從而拋棄家庭;或是到教會以外去,尋求靈性的幫助,從而落入旁門邪道。在兩種家庭裡面──「社會的家庭」,「屬靈的家庭」,兩者都要有愛心的結合,而其最高最圓滿的目標,乃是「天家」。
基督聖道乃是一種社會的宗教,而彼此和好的精神乃為其顯著的特徵。基督教會權能主要的要素,乃在培養其在社會的影響,發出其「光」「鹽」的作用。她要成為在當地社會的中心。現代教會如要負起其社會的使命,首應培養其社會的精神。但是有些教會,不辨本末,不知「道化社會」(Spiritualize the Social)乃竟反其道而行之,反被「社會」「同化」(Socialize the Spiritual),不信福音,倫為一種「社會福音」,使教會名存實亡﹗他們背道而馳,體貼肉體,而忽視屬靈的事。
殊不知事實上乃適得其反,如果真要使教會在社會發生作用,首當使之「道化」(Spiritualization)。 據《老市民》一書的著者觀察,美國新英格蘭真正的教會復興,其結果總是會喚醒群倫,激起一種新的社會精神。這種精神的影響,會化除階級的觀念,醫治隔閡猜 忌的病態,而彼此親善的氣象,就充沛社會。那些得著聖靈的人,就能同感一靈,彼此一心,不會爾虞我詐。他們的愛心就把他們結合成一個屬靈的團契,這屬靈團 契裡的成員,就能得著一種屬靈的團結的活力,就能形成一種弟兄之愛,彼此相愛,正如他們愛主耶穌基督一樣。自古以來,聖賢立說,聖君治國,都知重仁義,而 不為利,但因沒有得著聖靈──發動推行的力量,造成「知行不能合一」,不能建立協和的社會,甚至敵擋聖道,反對教會的儒家學 者,也不能不嘆曰︰「聖人的悲劇﹗」但是他們如果能夠歸依基督,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萬福之源,藉著聖靈的大能就能建立親親仁民,仁民愛物,骨肉相親,肢 體相顧,和睦同居的社會(教會),因為聖靈是教會肢體相愛的活力,而非一般社會任何動人的努力所能達成的。
2014年3月9日 星期日
聖靈啟示的意義
「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放 心吧,你的罪赦了。』有幾個文士心裡說︰『這個人說僭妄的話了。』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就說︰『你們為什麼心裡懷著惡念呢?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 「你起來行走;」那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回家去了。眾人看見 都驚奇,就歸榮耀與上帝;因為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太九1~8)
除了上帝,確是沒有人能赦罪。但是因為聖靈(他就是上帝)住在使徒裡面,賦予他們這種上帝的特權,所以他們就能行使這種神聖的權能。
可 是,我們須加分辨,聖徒雖都有聖靈,卻未必都受有這種使命。行神蹟的恩賜,雖不是僅僅限於使徒,然而聖經說︰「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 靈賜他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 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一二8~11)
總之,聖靈的作為對於分派屬靈的職務乃有至高無上的權能。當主耶穌基督向門徒吹了一口氣,叫他們領受聖靈(參約二○22), 雖大家都有同樣的聖靈,卻並非每人都領受同樣的特權,大家都公認,使徒的地位,只限於當時看見主,跟隨主的使徒,到主耶穌被接升天以後,這個職位就不再存 在。但是為什麼這個職位要停止,卻很少人加以考慮。這是不是因為使徒和他們的同道們被委派為主說話,僅一直到新約(主權威的聲音)完全寫成為止?果真如 此,則在使徒,我們有暫時的啟示(Provisional inspiration),在福音書裡,我們有固定不變的啟示(Stereotyped inspiration);前者僅有暫時的權威(adinterim);後者乃有永久的權威(inperpetuan)。新約實實在在就是主的喉舌。新約乃是對使徒超凡的啟發,乃永垂久遠,要各時代的教會謹守遵行。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正如主把聖靈吹在某種人裡面,把他自己的特權交付他們,使他們能赦免罪,或留下罪(參約二○23); 他也照樣把聖靈吹在某種書內,賦予他的無誤的特性,使能教導真理。上帝並未默示所有好的書,而僅有一本書得到他的默示,所以,把這本書和其他的書分別出 來。這乃表示聖經乃和其他著作乃有本質上的不同。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重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 從靈生的就是靈。」
一個屬血氣的人,無論怎樣把他教育,使他長進,甚至使他改善,文雅,高尚到最高的程度,終不能使他成為屬靈的人;唯有聖靈住在他裡面,使他重生,使他「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始能「照著上帝的形像,……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參弗四22~24)。
同理,所有著作,無論其如何典雅、深徹或高深,都不能和聖經──上帝的話相提並論,等量齊觀。聖經乃有上帝的靈住在裡面。沒有聖靈的人的著作與聖經之間,乃有一道不可踰越的鴻溝。主耶穌也本此義,說明他的道。他的教訓,乃和常人的學說完全異趣,判然不同。「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聖經不是僅為上帝已經默示的(was inspired),而且是上帝默示的(is inspired);聖靈將靈氣吹在誰裡面,不但使其教訓有權威,並且還賜他生命;所以凡憑信心接受他應許的,就「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上帝活潑常存的道」(彼前一23)。
聖靈啟示的特質
關於舊約,使徒彼得說︰「聖靈藉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徒一16)馬可福音第十二章第三十六節說︰「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又在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一至五節說︰「大衛末了的話︰……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他的話在我口中。以色列的上帝,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敬畏上帝執掌權柄,他必像日出的晨光,如無雲的清晨,雨後的晴光,使地發生嫩草。我家在上帝面前並非如此;上帝卻與我立永遠的約。……」所以希伯來書第三章第七、八節說︰「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試探他的時候一樣。』」
思想與說話的分別,無非乃在字句(words)。所以聖靈如果說話,他的話乃就在聖經裡面;聖經的實質乃就是聖靈所說的話。因此,字句的啟示(Verbal inspiration)乃為傳遞上帝思想絕對必須的。思想如何,乃全由字句決定;只須把字句作最細微的變更,便要更改原有的思想。「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三5、6)。
主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 命。」馬丁路德說︰「主耶穌並未說他的靈,乃是說他的話,而他的話就是靈和生命。」我們要明白他的思想,只有聽他所說的話。誠然,他的話可能會在我心裡起 一種無可明狀的感動;「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羅八26);但是真正易於瞭解的意思,乃是用話語具體表出來。當主耶穌對門徒說︰「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這乃表明他的教訓,不但是啟示,而且為「字句的啟示」。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第九至十四節所說的,乃與此相應,「『上帝為愛他的人所 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 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上帝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上帝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 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這 好像一個學生,把一位學問淵博的哲學家的演講記錄下來,他乃是一位勤苦好學的學生,他並把他所記錄的講稿加以研究,進求徹悟,他必認識他自己僅是一個門 生,並非老師,他的本分僅僅是謄寫他所記錄的,才可對人傳講,絕不可自作聰明,改動原稿的思想和字句。誠如使徒彼得所說︰「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 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裡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什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 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前一10~12)
這些得了啟示的,親自研討他所寫下來的,倘使他們在人的方面是先知,他們在上帝的方面乃顯然是門生。他們僅是報告他們所聽見的,乃是我國所謂「述而不作」。這亦近似主耶穌基督的態度。他乃是把他從天父所聽到的來教導人。他說︰「……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一五15)。他又說︰「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約一七8)。
現代的學者「懼怕戰兢」,深恐啟示裡面有人的成分;而精勤研求聖靈問題的人,上帝的元素乃使他們最受感動。「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三8)這不是出於人意,乃是出於上帝。關於藉著聖靈的啟示,聖經也有明確的教訓,彼得後書第一章第二十、二十一節說︰「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
聖經的文體,由於若干作者的個性和著作筆法的不同,當然並非呆板一律的,但是如果說聖經的思想是從聖靈來的,而文字則是從人來的,那就成為一種啟示的二元論,則乃大謬不然。誠如李氏(Lee) 在其所著的《聖靈的啟示》一書中說︰「有一種意見,認為僅有聖經的題材乃出自聖靈,而文字乃任由不同的作者隨心所欲,自由選擇,此乃莫大的錯覺。這乃等於 說聖經乃有兩種作者,一種是產生一種文體,把意義表達出來;另一種乃是在心靈裡面構成各種概念與思想,藉著文體表達出來。聖靈則不然,凡事受祂啟示的,一 切作為的本原,使他們所講所寫的,成為上帝的話」。
新約裡面,引證舊約裡面的話,有很多地方,文句已加大大改變,有些人便誤以為聖經並非上帝「字句的啟示」。但是倘使聖靈指導寫新舊約全書,他當然有至高的全權,在必要的時候,改變文體。例如以賽亞書第五十九章第二十節「必有一位救贖主(the Redeemer),來到錫安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這是耶和華說的。」而在羅馬書第十一章第二十六節卻說︰「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the Deliverer)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一則從「救贖主」改為「救主」;二則從「來到錫安」改為「從錫安出來」。但照經學家蘭兀氏(Lange) 之見,這一個改變,乃是上帝啟示的和有意的改變。又如阿摩司書第九章第十一節說︰「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 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在使徒行傳第十五章第十六節說︰「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 來」。文字的修正,乃是為更合於當時的情況。關於這種修改的例子,當不止此,還有很多,此乃都是聖經的作者──上帝改變祂自己的字辭。從另一方面來看,當聖經寫作之時,因年代相隔久遠,環境又相殊,但其所用的單字和詞句,卻是相同,這又具體證實聖經乃出自一位作者──上帝的手筆。可是每一作者的特性仍然保存,只是這種特性乃須從屬聖靈最高的特性。這乃如人寫的話(Written word)須從屬於「化身的道」(Incarnate word),因為主耶穌是「道成肉身」(約一14),他就是上帝。他的神性就絕對不同人的寫作,沒有因自我意識與野心而有的缺陷與瑕疵。奧丁格氏(Oetinger)說,我只要讀了三、四節經文,因為祂的無比性,我就深信祂的神性。
有一位德國神學家羅德氏(Rothe)說︰「我們可以確信有一種聖靈的語文,因為這乃在聖經裡面清清楚楚陳現在我們眼前。聖靈乃是上帝啟示的動因(agent)」。 許多希臘文新約的術語,似乎很難在古典希臘文字典裡面找到確切的解釋。雖然字句的形式,兩者都是一樣的,但是聖靈吹入以後,可能賜與舊字新的意義。如果用 世俗的字典來翻譯神聖的聖言,那就幾乎像叫一位尚未重生的人解釋重生的生命的奧秘。亦如我國成語所謂「問道於盲」。近代的進步與發現,許多英文字已增加新 的意義,所以人必具有時代的精神,才能瞭解它們。則我們自必有基督的靈,方才能夠解釋基督的話語。
關於「聖經無誤論」(Inerrancy of Scripture)乃有許多論證,其中最重大的理由,乃是︰倘使這是聖靈上帝在聖經裡說話,則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既是無誤的,聖經自必無誤。
聖經不但是「上帝的話」,而且還是「上帝的聖言」。這個聖經的「集合名詞」(collective name), 乃是最有意義的。羅馬書第三章第一、二節說︰「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上帝的聖言交託他們。」這裡使徒保羅稱舊約乃是 「上帝的聖言」,乃清楚承認它是上帝啟示的書;猶太教會乃是這些聖言的監護人和保護人,直到主耶穌基督降世。現在舊約新約全部聖經乃由基督教會負責監護。
這 種總體性的說明對我們的信心,乃大有幫助。當批評的人攻擊舊約之時,且在許多細節上吹毛求疵,聖靈就加以全部證實。司提反說︰「那曾對以色列人說︰『上帝 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的,就是這位摩西。這人曾在曠野會中,和西乃山上,與那對他說話的天使同在,又與我們的祖宗同在,並且領受活潑 的聖言(the lively oracle)傳給我們。」(徒七37、38)
使徒彼得也說︰「若有講道的,要接著上帝的聖言(the Oracle of God)講」(彼前四11)。彼得不但以舊約為上帝的聖言,並且說,「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一20、21)。
使徒保羅說︰「若有人以為自己是先知,或是屬靈的,就該知道,我所寫給你們的是主的命令」(林前一四37)。猶太人因為主耶穌說他自己就是上帝,就指責他是褻瀆上帝。倘使主耶穌基督不是上帝,則他甚至不是一個好人。同理,倘使聖經不是無誤的,則比有誤的書乃更壞。
使徒保羅說︰「……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上帝的大能。……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上帝奧秘的智慧,就是上帝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如經上所記︰『上帝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林前二5~10)。
奧古斯丁說︰「相信上帝的話,你就會知道」,人當「以信求知,不是以知求信」。信心 不但是一切信條的秘鑰,且又為解決一切矛盾的秘鑰。如果一個人堅信聖經乃是上帝無誤的話,則就能使一切矛盾和合一致;一切難題,迎刃而解。大衛的詩說︰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詩一九7)。
聖靈的責備
──查理海氏(Julius Charles Hare)
主耶穌基督說︰「我若去、就差他(保惠師)來,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一六7、8)從五旬節以後,保惠師的大能就瀰漫天下,感動普天下的人心,不但在基督教國家,且在外邦國家;不但在歸依基督的地區,且在尚未歸依的地區,使他們醒悟,有悔罪的意識。但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第十六、十七節說︰「我要求父,……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為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
世人既不能接受,所以聖靈的恩賜,乃是有限製的。主耶穌的門徒乃是聖靈恩賜的領受者和傳揚者,基督教會乃是聖靈和世界之間的中保。當聖靈來了,他就要叫世人責備自己;一方面他又吩咐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一六15)
當主耶穌差遣福音使者到全世界去傳福音的時候,真理的聖靈便和他們同往,為他們所聽到的福音作見證,叫他們為他們所被責備的罪而悔悟,並且宣揚他們所傳的義。
正如主耶穌基督的事工有三重性︰ 一為先知,二為祭司,三為君王;聖靈的責備也有三重性,正如約翰福音第十六章第八至十一節說︰「他(聖靈)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 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這乃是主耶穌基督在他成了肉身在世上所講的 見證;關於主耶穌基督現在在天父寶座右邊所作的代禱,以及當他榮耀再臨的時候,要審判世界,這是聖靈應作的見證。
聖靈為罪而責備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此乃說明聖靈定罪的根據。從主耶穌降世以後,世人才想到以往所未知的罪。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五章第二十二節說︰「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
世人的邪惡,似乎要在道成肉身的主的良善之前,始能完全顯露出來。加爾文嘗對世人的罪作了一個淺近的比喻,大致可以這樣說,在普通燭光之下的白紙,到了光天化日之下才發現其許多玷污。當主耶穌降生的時候,先知西面「稱頌上帝說︰『……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又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譭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二28~35)
而在主耶穌基督被出賣,被試煉,和受難的時候,人性裡面最惡毒的罪都顯露出來。在黑 暗掌權的時候,這些罪也被認出來,不過還未完全曝露而已。但是到了五旬節,真理的聖靈的光,照明人心,耶路撒冷的人,大大扎心,使徒彼得便對他們說︰「要 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彼得還用許多話作見證,勸勉他們說︰『你們當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時代。』於是領受祂話的人,就受了浸。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徒二37~41)此乃聖靈為罪責備大能的明證。
聖靈在另外一面要我們責備自己,並叫我們悔改,並非因為我們參加釘死基督,而是因為我們拒絕站在被釘的基督一面;並非因為我們把主耶穌交給人釘死十架,而是因為我們拒絕相信那為我們的過犯被交給人,為叫我們稱義而復活的救主(羅四25)。在福音傳到的地方,都知道主耶穌基督為世人的罪而死,則不信基督之罪,實為眾罪之源。祂擔當我們的罪,以及應受的刑罰和應付的工價──就是死(參羅六23)。倘使拒絕相信祂,則乃為拒絕祂為我們所出的無比的重價,為我們代死十架,以及祂拯救我們無比的大恩大愛,而要自己承擔。但是「上帝差祂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三17)。
所以,這不是罪的問題(the sin-question),乃為子的問題(the son-question), 這是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要提出的重大問題。從猶太人的問題來講,彼得在使徒行傳第三章第十三至十五節說︰「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就是我們列祖的 上帝,已經榮耀了祂的僕人耶穌(或作兒子);你們卻把祂交付彼拉多。彼拉多定意要釋放祂,你們竟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了祂。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 放一個兇手給你們。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卻叫祂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
從外邦人的問題來講,這實在乃是一個神學的或福音的事實︰彼得前書第三章第十八節說︰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或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
按著肉體說,祂被治死;接著靈性說,祂復活了、你所以被定罪,乃是因為你沒有相信祂,沒有承認祂是你的救主和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