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
靈所建立和治理的社會,不是一種階級製度,而為一種弟兄關係,手足之情。若和世界上一切集團相比,這種「社會」,就關係說,乃是最親密的;就範圍看,乃是
最廣泛的。其構成的肢體,結合在一起,並非用人為的方法,例如宣誓和保證,而是為生命與愛心的關係。其最基本的動機,不是交相得利;而是為捨己為人,使人
得益;其凝結的力量,不是圖謀私利,而為犧牲的熱血。
而在教會方面,則又有一種崇高的事工,在其屬靈的本性上,尤須積極參與,以免隨俗浮沉,貪愛世界。但雖然如此,又不可趨於極端,過猶不及。質言之,不可因為同情社會,從而拋棄家庭;或是到教會以外去,尋求靈性的幫助,從而落入旁門邪道。在兩種家庭裡面──「社會的家庭」,「屬靈的家庭」,兩者都要有愛心的結合,而其最高最圓滿的目標,乃是「天家」。
基督聖道乃是一種社會的宗教,而彼此和好的精神乃為其顯著的特徵。基督教會權能主要的要素,乃在培養其在社會的影響,發出其「光」「鹽」的作用。她要成為在當地社會的中心。現代教會如要負起其社會的使命,首應培養其社會的精神。但是有些教會,不辨本末,不知「道化社會」(Spiritualize the Social)乃竟反其道而行之,反被「社會」「同化」(Socialize the Spiritual),不信福音,倫為一種「社會福音」,使教會名存實亡﹗他們背道而馳,體貼肉體,而忽視屬靈的事。
殊不知事實上乃適得其反,如果真要使教會在社會發生作用,首當使之「道化」(Spiritualization)。
據《老市民》一書的著者觀察,美國新英格蘭真正的教會復興,其結果總是會喚醒群倫,激起一種新的社會精神。這種精神的影響,會化除階級的觀念,醫治隔閡猜
忌的病態,而彼此親善的氣象,就充沛社會。那些得著聖靈的人,就能同感一靈,彼此一心,不會爾虞我詐。他們的愛心就把他們結合成一個屬靈的團契,這屬靈團
契裡的成員,就能得著一種屬靈的團結的活力,就能形成一種弟兄之愛,彼此相愛,正如他們愛主耶穌基督一樣。自古以來,聖賢立說,聖君治國,都知重仁義,而
不為利,但因沒有得著聖靈──發動推行的力量,造成「知行不能合一」,不能建立協和的社會,甚至敵擋聖道,反對教會的儒家學
者,也不能不嘆曰︰「聖人的悲劇﹗」但是他們如果能夠歸依基督,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萬福之源,藉著聖靈的大能就能建立親親仁民,仁民愛物,骨肉相親,肢
體相顧,和睦同居的社會(教會),因為聖靈是教會肢體相愛的活力,而非一般社會任何動人的努力所能達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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