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信會(Baptist Churches)的根源是重浸派。,在十七世紀的開端,起源於英國。當日清教徒中的獨立派因逃避瑪利皇后(又名血腥瑪利,1553 - 1558AD),流亡荷蘭。在阿姆斯特丹,接觸到門諾會的信徒。在門諾會的影響下,他們接納了重浸。有一部分信徒在1611或1612年間,回到英國,在倫敦建立了第一間浸信會教會。浸信會與重浸派的分別在於浸信會保留了公理會的原則和制度。與英國獨立派的不同,則在於反對嬰孩洗禮。
在1691年,亞米紐斯主義滲入浸信會,引起分裂。部份接受亞米紐斯主義的浸信會信徒,被稱為「普通浸信會」(General Baptists),因為他們相信救恩是為普通人 - 即所有人 - 預備,。至於那跟從加爾文主義者(以司布真為例),被稱為「特別浸信會」(particular Baptists)。一般說來,雖然浸信會以「聖經」作為信仰和實踐的最高權威,但他們對於特定神學立場的執著是比較淡的。所以在浸信會中,有加爾文主義者,有亞米紐斯主義者,有時代主義(dispensationlists)的支持者,也有恩約神學(Convenant Theologists)的擁護者。從歷史的觀點來看,浸信會中的神學觀點是豐富而多樣的。
浸信會主張各教會獨立自主,反對英國國教和政府對地方教會的干涉。各地方的浸信會並不隸屬一個中央總會。浸信會傳入美國後,自1836年起派傳教士來中國。1845年,美國的浸信會分裂成美南浸信會和美北浸信會。現今各地的浸信會聯會,並不是管理各地方浸信會的組織,而是由各地方浸信會自由加入,目的在協調共同事工的推動。
浸信會信仰可以用七個英語短句表達,而其每一句開頭的字母拼起來剛好是BAPTIST。
Autonomy of the local church 地方教會自主
Two ordinances – 兩種禮儀 - 浸禮與紀念性質的主餐
Believer’s Baptism and Symbolic Communion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政教分離
- Pastor and Deacon
另外有別一種版本:
Believer’s baptism 信徒的浸禮
Autonomy of the local congregation 地方會眾在互助架構下自治
within the associational framework
Primacy of Scripture 「聖經」有超越的地位
True belivers only in the church 教會由真信徒組成
Individual competency 人人有能力及人人皆是祭司
and the beliver’s preisthood
Sepe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政教分離
Two ordinaces - 兩種禮儀-浸禮與紀念性質的主餐
Believer’s Baptism and Symbolic Commun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