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 星期一

上帝呼籲我們追求聖潔


    「聖潔」與「成聖」關係密切。聖潔在<聖經>的原文,無論是希伯來文或是希臘文,都有分別為聖 的意思。對基督徒而言,分別為聖有兩個方面,一是消極方面,指的是脫離罪惡,一是積極方面,指的是奉獻給上帝和順從基督。<舊約><新約>的聖潔觀沒有甚麼差異,只是重點有所不同。<舊約> 強調的是禮儀和道德上的聖潔,而<新約>強調的則是內在的轉化和更新。(利10︰10─11; 19︰2;來10︰10;帖前5︰23)。

    <聖經>表達的聖潔,基本來說都是與上帝有關的。而<聖經>的核心是上帝自己。上帝的本質是聖潔的(賽57︰15)這件事實,也是<聖經>對上帝所有教導的基礎。他的公義是聖潔的公義;他的智慧是聖 潔的智慧;他的能力是聖潔的能力;他的恩典也是聖潔的恩典。坐在天上寶座上的上帝有許多屬性,但最被尊崇、禮讚的屬性是聖潔。

「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賽6︰3)

   至於那些用來形容上帝的形容詞,<聖經>用得最多的也是聖潔。僅僅<以賽亞書>就稱上帝為「聖者」二十六次之多。郝爾 (John Howe) 說︰「上帝的聖潔可以說是個超越的屬性,它貫穿其它的屬性,並使其有光彩。它是上帝屬性的屬性。」

    上帝的聖潔在他的工作(詩145︰17)和律例(詩19︰8─9)上非常顯明,在十字架上更是如此(太27︰46)。聖潔是他永存的冠冕,是他的榮耀和他的榮美。

    愛德華滋說︰「聖潔不僅是上帝的一個屬性,它是上帝所有屬性的總結,其它的屬性與其相比,不覺相形見拙。」

    上帝的聖潔包括兩個緊要的真理。首先,它表明上帝與他所創造的一切有別,也與所有的不潔和邪惡有別。上帝的聖潔表明他的純潔無暇,在道德上他是完全的,他與他以外的一切都不同,他也是全然無罪的(伯34︰10;賽5︰16;40︰18;哈1︰13)。

    其次,由於上帝是聖潔的,與罪無關,所以若不藉著獻祭的聖禮,沒有一個罪人能親近上帝(利17︰11; 來9︰22)。上帝不可能同時是聖者,卻又不在乎罪惡(耶44︰4)。他有罪必罰(出34︰ 6─7)。始祖亞當被造時是按照創造主的形象所造,是聖潔的。既然全人類都是亞當的後裔,自然都被圈在亞當裡。亞當墮落後,不僅他自己成了罪人,從此凡在亞當裡的都成了罪人,都樂意選擇罪惡。這麼一來,人人在上帝眼前都成為不潔淨的、汙穢的,是聖潔的創造主無法接納的。

    再者,由於全人類因亞當的緣故都成了罪人,再加上個人每天又都會犯罪,因此人無法靠自己的努力去討上帝的歡喜。結果,這演變成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的情況(來9︰22)。然而,只有既是上帝,又是人的耶穌基督,有資格做我們的中保,藉著他的完全,他的救贖和他的順服,為我們罪人滿足了上帝聖潔的要求(提前2︰5)。

    感謝上帝,基督在父上帝的主使下同意,並且實質上也完成了救贖的工作( 詩40︰7─8;可15︰37─39)。

    「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上帝 的義。」(林後5︰21)。

    荷蘭改革宗的聖餐禮有這麼一段話︰「上帝對罪的恨惡是那麼地強烈,是不能不懲罰的。然而他的震怒卻發泄在他的愛子耶穌基督的身上,使他痛苦、羞愧地死在十字架上。」

    上帝恩待罪人,白白重生他們,他們只要信唯有基督是他們的公義和救恩就可蒙恩得救。上帝管教我們這些蒙福的基督徒,為要使我們在基督的聖潔上有分(來12︰10)。我們身為基督的門徒,就是已經蒙上帝呼召過聖潔生活的人。在聖潔這方面,上帝對信徒要求達到的層次,當然比人靠自己的力量能達到的層次要高得多(約壹1︰10)。既然得了這麼大的救恩,我們自當存感恩之心,甘心願意順服上帝,遠離罪惡,將自己奉獻給上帝。這兩個觀念──遠離罪惡,奉獻給上帝和與基督的形象有分──使得 聖潔的內容更加全面化。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四章四至五節告訴我們凡物都要成為聖潔。

    首先要提的是,個人的聖潔所要求個人的完整,是全面性的。我們若只將我們的一部份獻給上帝,他是不會滿意的。他要我們全心歸他,正如<聖經>所說︰「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箴23︰26)

    其次,我們必須在生活的每個層面上操練聖潔︰就如在我們個人與上帝的關係中,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在競爭的工作環境中,在愉快的社交關係中,在與不信的鄰居關係中,以及與世上貧窮和失業者的關系中,當然也在主日的崇拜中。

    波拿爾(Horatius Bonar) 是蘇格蘭的名牧,擅長寫讚美詩,「耶穌良友」即出自他手。說︰

聖潔的範圍涵蓋我們整個人,貫穿人生的每一個層面,不論是我們的品格,我們的思想言行,我們的 大小計畫,我們的外表或內心;不論是積極或消極的方面,我們的愛或恨,我們的苦或樂,我們的消遣或工作,我們的友誼或其它關係,我們的靜默或說話,我們的讀書或寫作,我們的出或入,總之,我們整個人的運作,靈、魂、體各方面都應包括在內。

    聖潔是每天都要追求的,這是上帝對信徒一個絕對又根本的要求,它也是基督教信仰和實踐的核心。加爾文說︰「既然上帝已經吩咐基督徒要追求聖潔,所以他們一生都要操練敬虔。」

    簡單地說,信徒要全心全意委身於上帝,向上帝而活(林後3︰4),並要分別為聖,尊耶穌基督為主。

    聖潔是內在的,它貫穿我們整個的內心。聖潔也是外在的,它涵蓋我們的一生。「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 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帖前5︰23)

    有人說︰「聖潔是恩典之星。」為了感謝上帝的大恩,信徒追求聖潔的果子,如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和節製(加5︰22─23)。

    信徒追求聖潔不僅是為了贏得上帝的悅納。<新約>明說,原則上基督的獻祭已經使每一個信他的人成聖。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10︰10)。

    基督是我們 的聖潔(林前1︰30),因此教會身為基督的新婦已是聖潔的(弗5︰25─26)。由於基督完全的順服,全然滿足了上帝的公義,還清了人的罪債,所以凡信他的,因為是在基督裡的緣故,他們在 上帝面前的地位都是聖徒。

    雖然信徒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是聖徒,但這並不表明他已經達到完全聖潔的境界(林前1︰2)。自古以 來許多人都曾經嘗試闡釋信徒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和實際情況的關係。其中最傑出的是路德馬丁所說的「同時被稱為義,又是罪人。」

    這話的意思就是說,信徒因基督的緣故在上帝面前是義的,但是按著他個人的情況,他仍然是個罪人。雖然信徒從重生悔改信主開始,他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對他的實際情況有相當的影響,但他今生今世都不可能達到完全成聖的地步。保羅明知全然成聖是一件將來要成就的事,他仍然這樣為帖撒羅尼迦的信徒禱告(帖前5︰23)。人因信基督在上帝面前得到成聖的地位,但這只是信徒成聖過程的開始,他還沒有在實質上達到全然成聖的境界。

    這就說明為什麼<新約>強調,信徒需要追求、操練聖潔。<新約>教導的成聖是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是滿有活力,逐步進展的。故此,信徒必須追求聖潔(來12︰14)。但是人必須在重生之後,才可 能在聖潔這方面有長進(弗1︰4;腓3︰12)。

    因此,對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來說,在上帝面前,因著你在基督裡,所以你已經擁有聖潔的地位,但與其同時,你也必須靠著基督所賜的力量,努力追求過聖潔的生活。成聖的地位是上帝賜予你的,但成聖的實際情況則在於你個人下的功夫。藉著基督,你在上帝面前的地位是聖潔的,藉著基督,你也才能在生活中活出基督的形象來。人因信基督被稱為義,得到成聖的地位,但成聖之路則在於與基督同死、同復活,也就是要不斷地操練「舊人死去,新人活過來。」(<海得堡要理問答>,問88)。上帝所要的 就是我們靠著恩典活出我們在原則上已經擁有的聖潔。換言之,就是生活要與蒙召的地位相稱。


最卓越的事件


    在歷史上最卓越的事件就是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來到這個世界然而在這事件尚未發生前的幾個世紀上帝透過先知來預言祂的兒子道成肉身來到世界是要承擔世人的罪孽為世人的罪而死正如以賽亞書53章所說的。而這些細節都發生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祂死在十字架上,代表世人承受上帝的憤怒!因為上帝對罪的態度是憤怒,也因為這樣有罪的人是與上帝隔離的,人用盡各種辦法都無法除去的!惟有上帝親自做,才有辦法成就的!

    然而耶穌基督不是超歷史的人物,不是神秘主觀的,而是真真實實的一位猶太人,十字架更是歷史的事件。所以,上帝的贖罪作為是真實的歷史事件,不是人想像的一個虛構故事。也因為這樣,贖罪不是神學理論而已,是一件真實且是最卓越的事件!

    為什麼說是卓越呢﹖因為這個事件是獨一的,而且只發生一次,就可以使整個世界發生改變!在這個事件以前,人被罪與死所轄制,從來沒有人可以說自己的罪完全蒙上帝赦免,也沒有人相信有人會從死裡復活的!但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真真實實的死了,被埋葬了,竟然在第三天復活,還顯獻給祂的門徒看,與他們相處四十天之久,然後升天回到上帝那裡!

    而這樣的事件,使一群若沒有學問的漁夫,轉變成為福音的傳揚者!正如彼得一講道,就使三千人信主,又有一次講道使五千人信主,不僅如此還使瘸腿得起來行走,這都是歷歷可見的歷史真實事件!

    也因為這樣,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死的贖罪,是真實的歷史事件,而且是最卓越的事件!一般的將軍和君王,是犧牲許許多人成就自己的功績!然而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的主,卻是犧牲自己的生命,拯救了千千萬萬人脫離罪和死的權勢,獲得聖靈和永生!

    也因為這樣,更顯明祂真真正正是上帝的兒子,是全能的上帝!除祂以外,無人能如此卓越!也因此,贖罪事件是最卓越的歷史事件!

2020年6月18日 星期四

始祖墮落的難題一︰一個聖善的人怎麽會受試探

    關於這個問題,為什麽一個以上帝為至尊至上的人,會讓一種不聖善的情意在他聖潔無邪的心裡面有侵占立足的餘地,我們應當承認,此乃莫測高深,非人智所能了悟之事。為什麽一個人,在他的心靈裡面毫無不聖潔的性能,會讓試探感動他,投合他,尤難索解。他當時的抉擇,其實並沒有不聖潔的意慾。這亦不是為求情慾的滿足,而過度放縱。始祖所以會被試探所勝,被撒但迷惑,其基因乃在不信上帝的話(創三1),從而與神疏離。至於撒但的墮落,其時既沒有外在的試探,可以誘惑它,那就比亞當墮落,更難索解。

       不過,我們首先須將六種解釋罪惡原始的似是而非之見,加以明辨。其一,乃為伊孟斯氏(Emmons),他妄稱這乃因上帝把罪放在人心裡面──這乃出自一種泛神思想,且以上帝作為「罪魁」。其二,為愛德華茲(Edwards),他說這乃上帝一種護理工作(Providence)──上帝乃是使人有犯罪的動機,乃是間接的使人犯罪。此種思想乃是犯了「宿命論」一切的錯誤。其三,乃為奧古斯丁,他說此乃上帝撤離了人的心靈──但是不可避免的罪,並不是罪,因為上帝離開了人心,收回了人所必需的恩典,以致無法順服而犯罪。此乃無啻歸咎上帝。其四,佛萊特雷氏(Pfleiderer)說,人類墮落,乃是人類裡面早已存在之罪性的結果──所以人類犯罪,其過乃是在上帝,而並非在人類。其五,哈特萊氏(Hadley)說,罪惡乃是由於人類道德的癲狂──但是癲狂乃是罪的結果,並非罪的原因,其說謬妄,實難成立。其六,紐曼氏(Newman)說,罪乃是由於人的軟弱──這乃是一種消極的,並非積極的,斷然的事,乃是由於缺陷而偶發的事。但是從人的良知以及聖經來說,罪並非僅是消極的,而實亦為積極的,乃是一方面消極的不遵從,一方面又是故意敵擋上帝。

    1.伊孟斯氏──他乃是一個泛神論者,他說︰「上帝既然在萬人心裡運行」,使我們「立志行事」「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那就不難知道,為什麽始祖亞當會從他原有的完善聖潔境地,墮落敗壞,犯罪作惡。上帝要在人類心靈裡產生邪惡或聖善的作為,乃與他道德的正直是一貫的。他在人類裡面發揮一種積極感力,使他在一切所作所行的事上,都要照他的美意。因此,罪惡從何而來,只有一個圓滿的答案,那便是︰這乃從那偉大的萬事的初因而來。此乃誣指上帝乃為罪的創作者(Author)。

    2,愛德華茲──他說上帝並未直接使始祖亞當犯那最初的罪。但是上帝一切作為的動機,乃有積極的發動力,不過世人無從目見而已。這種積極發動的作用,「在其施展運行之時,並非像泉水那樣的顯明,乃是從上帝而來。但是上帝在他護理的運行上,能使萬事和他所運行安排與所應許的,正確無誤的互相配合。」阿倫氏(Allen)說,照愛德華茲的意見,亞當乃有兩種性能──一為自然的,一為超自然的。當亞當犯罪的時候,超自然的與聖善的性能,便從他撤離,因此,雖然上帝沒有注入任何邪惡的品質,亞當的本性便已離神而敗壞。始祖的后裔出生之時,便完全受他自然的低劣的本性所支配。但是他這樣解答這個難題,乃是把上帝視為「罪魁禍首」,而又否認罪惡真正的存在,以及他對於自然能力與道德能力的區別。「太陽把他的光輝撤回以后,大地就必然黑暗與寒冷,但並非太陽使其這樣;從同樣的道理說,上帝因護理的運行,而產生的結果,也並非上帝直接作為使然。」

    3.佛萊特雷──聖經關於始祖墮落的記載,乃為已經存在的罪性初次的顯現,亦是人人有罪獨特的例子。原罪無非乃為罪的普遍性與本原性。世上沒有一事,不是定命的,斷無所謂「非命定論」(Indeterminism)。意志可以從本性的不自由,和本性衝動的不自由,提升到真正心靈的自由。其唯一的方法,便是要把他自己從律法分別出來。本性和律法的對立,乃為顯示一切自由的自決以前的原有的本性的力量。「罪乃是不法的自我意志的自私自利。」佛氏此論,無啻謂罪性乃是從上帝發出來的,乃是無罪的。希勒氏(Hill)在其所著的《創生哲學》中說,「所行的大違律令,就發生神學上的罪惡觀,這在那些低級類型的宗教中則認為違反倫理道德的原理的細微末節,就算有罪。現在罪惡的情狀,與當初無罪的境界,兩相對比,就發生犯罪墮落的觀念,足征是從當初無罪境界墮落。人類乃是從動物的先祖而來,在其尚無自我意識之前,乃是一種道德的無罪狀態,因為動物不會有罪惡的觀念。罪的存在,乃是一種遺傳的氣質,以及一種悖謬的行為,乃都是動物脾性殘存的遺物。罪惡是因下級生物的生活干擾高級生活而發生的騷動變亂的現象。這種說法,實屬妙想天開,把犯罪責任,推卸給動物,不僅謬妄,且犯了進化論的偏差,以動物為人類的先祖,乃「認獸作父」,實在令人啼笑皆非。

    4.哈特萊氏──他說,「每一個人都是神經癲狂失常,沒有例外,僅有程度的差別。我們認為人若悖離上帝,我們生命之主,在道德上固屬悖謬失常,但卻不應視罪惡,僅為神經癲狂失常之症狀,而乃是犯罪作惡的惡果。更不同者,神經癲狂失常,乃是肉體上的病態,而罪惡乃為意志的邪僻墮落。一則為肉體的,生理的問題;一乃為道德的,心靈的問題。二者性質不同,不可互相混淆。」

    5.約翰紐曼──他說邪惡本身並無本質或實質,乃為一種軟弱,乃是實質的缺陷、過度、墮落,或是敗壞。乃是因缺陷而偶發之事。此乃否認罪的實質,且以犯罪的責任,推卸給造物之主。

    6.奧古斯丁──他有些時候也似乎贊同這些見解。他認為罪乃因上帝撤離了人的心靈,收回了人所必需的恩典,以致無法順服。罪惡既是消極的,不是積極的;乃僅為一種缺陷或失敗,乃是沒有原始起因的。他把它比作音調不諧和的毀壞的豎琴。霍治(A.A.Hodge)和奧氏有相似的意見,他把罪惡比作小提琴,因為疏忽,以致失調。凡此種種的說法,乃都異曲同工,直接的或間接的,把罪惡的責任,推卸給至聖至善的上帝,而卻都不能解答這個問題。

    一個聖善的人,怎麽會受試探,會被一種不聖善的,邪惡的情意,侵入他聖潔的心,從而敗壞墮落,「一失足成千古恨」,為害普世,禍延萬代,此實為人類必待解決的難題。首先,我們如要解決問題,便應正視我們所面對的問題,不可否認事實,否認或無視罪的存在。更重要的,我們要有基本正確的觀念,不能以上帝視為罪的「罪魁」「禍首」(Author  of  Sin)。質言之,既不能說罪惡乃是上帝所造的人類本性必然發展產生出來的附隨物;也不可說因為上帝撤回了他超自然的恩典,致令人類失去了其必須仰賴的憑藉,以致不能保住聖潔,因此墮落犯罪。因為人雖有意志自由,但是因為他的意志還沒有完全堅定在德性裡面,以致會作乖謬的抉擇,違反了他的本性,所以說罪乃是反抗上帝的自由作為。這種原有悖謬的性能,乃為人類在考驗與道德發展中必然的情況。但是基本的問題,乃系為什麽這種性能的運行要朝著邪惡的方向,這不能用人的理知來解答。這乃是一種悖性滅理的任作妄為,其唯一的動機,乃是人要離棄上帝,從而以自我為至上。有我無神,唯我獨尊。

    誠如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七節說,這是一種「不法的隱意」,這乃從起初就有,且要一直到末了。尼安特氏(Neander)說︰「誰要為罪辯解,乃就等於取消罪惡」。人類在最初揀選邪惡的性能,使他犯罪墮落,但不能保証他有同樣的性能,會使他必定揀選良善。同理,一個有能力把他從懸崖絕壁跳落到山麓底下的人,也不能保証他必能有同樣的能力會從山麓底下升到山頂。

    人類所以墮落,乃是因為任性,故意要敵擋堅拒在他裡面運行的上帝。主耶穌基督正如他在亞當裡一樣,也在萬人之內;而且萬人因為有了他就會追求良善,熱心為善。聖靈既然就是內在的基督,(參約一六7一15)所以萬人都是他竭力運行的主體。除非世人離棄他,他是不會從人撤離的。

    霍祺(Hodge)說︰「聖善的原始,與罪惡的原始,乃有顯著的不同。一個服從的行為,如果徒因自愛的驅使,則在事實上就不是服從的行為。服從行為,不可先存有任何意圖,因為這是聖善,在作為之先,不容存有別的作用。反之,一個不服從的作為,僅為追求自己的福樂,那就成為反叛,倘使因為自己喜悅,對上帝唯命是從,那就不是聖善。但是倘為求自己的喜悅,作上帝所禁止的事,那就是犯罪。尤有進者,世人沒有永不改變的;雖於被造的時候是聖潔的,其聖潔往往可因試探而情不自禁被試探所勝,跌倒敗壞;且因自私的動機,內心的激動,悍然作惡,叛逆上帝。再從另一面看,邪惡的本性,也並非永不改變的,由於聖靈的大能,真理的顯明,從而發生超凡的感力,使罪人轉變他的人生,那就是重生,而且成為聖潔。「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3一24)

    史密斯(H.B.Smiih)在其《系統神學》中說︰「我們設身處地的,來想始祖亞當,他當時的情況,乃是這樣︰在上帝吩咐他以先,亞當的境界,乃完全是愛,絕無與此相反的思念;只知良善,而且乃是一種不知不覺的善性。他同時也知道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乃是違犯上帝的命令。但是撒但的試探,就引起他高傲之心,他就要想「如上帝」(創三5),遂被試探所勝,聽從撒但,摘取禁果,犯罪墮落,遂「一失足成千古恨」﹗這就發生一個轉變。這個轉變,並不是執行他選擇的行為,也不是這行為的結果(吃禁果);而乃為以世界和他自己為至高無上之愛的對象的選擇;而不以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為最高無上的目的。這乃是對世界一種內在的優先的偏愛──這並非在選擇以后才發生這種對世界的偏愛,而乃是因為他已有這種對世界的偏愛,所以才作此選擇,二者乃為一事。

    史氏又說︰「我們不能從心理上來解釋亞當之墮落。易言之,除它本身之外,這一件事,乃是莫可名狀,無法解釋的。這乃是一件究極的事。這並非說,此事乃無關律法或道德的作為──這當然是違犯這些律法的。但是僅就律法道德觀點而言,仍不能窮其源,而究其極。因此也不能對此事徒作理知構想,加以說明,藉以曉諭世人。誠以此乃與其他事例不同。例如基督徒的重生,及其盡心盡性盡意的愛神,以上帝作為至高無上的愛的對象。這乃是由於外在的影響,就是聖靈大能的感動。」

    史氏又說,這個內在偏愛的整個問題,乃是究極的問題,不能徒從哲學方面構想。就始祖亞當的心靈作用而論,我們應當把那內在的偏愛,視為選擇與意慾。意慾不是選擇的結果,選擇也並非受意慾的影響;兩者乃是同時都有的。

    但是上述史氏之見,我們不能苟同。因為一則這種內在的故意運行的性情,乃是出乎意志。二則這種從良善到邪惡的改變,根本上乃是一個選擇,意慾乃為因此而發生的一種從屬的境界。基此而論,我們只有認為亞當這自由的故意的犯罪的作為,乃是帶有邪惡的意慾,這種意慾,並不是結果,乃是原因。唯其如此,我們始能在人類發展的起頭,得到一個根據,指出始祖亞當與人類犯罪的責任。

2020年6月14日 星期日

新神學主義之產生

   改教以後,教會歷史上仍不斷產生各種新興基督徒運動,各類神學主義更如雨後春筍。至十六世紀以來,歐美陸續出現清教徒運動(Puritan Movement)、敬虔主義(Pietism)、聖潔運動(Holiness Movement)、奮興運動(Revival Movement)、兩次美洲大覺醒(The American Great Awakening)等。

 

這些運動的起因和訴求各有不同,最後造成的結果更是各具特色;但多少都曾強調在信仰中主觀經歷聖靈的重要性。因此,上述各類基督徒運動,使改教以來主觀經歷聖靈的特色,得到傳承與加強。

 

不過近三、四百年來,激起聖靈論發展中最大浪潮的,是十八世紀新神學主義(或稱Liberalism)的崛起,以及二十世紀五旬節運動(Pentecostal Movement)的發生。它們對基督教聖靈論發展影響深遠,直到今日。

 



2020年6月9日 星期二

永遠以上帝為樂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詩七十三25)?也就是說,除了上帝以外,在天上我還有什麼可愛慕的呢?從上帝來的喜樂是雙重的:一在今生,一在來世。

 

1、在今世享受上帝。

 

享受上帝的恩典之道是件美好的事,但,能在上帝恩典之道中享受上帝的同在,是屬靈的人所切望的。

 

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你,為要見你的……榮耀(詩六十三2)。

 

從上帝來的甘甜享受,就是當我們經歷到祂的靈隨著恩典之道,並將恩典注入我們心中,當上帝話語中的靈加速喚醒我們的心時,就如路廿四32所形容的: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當聖靈改變我們的心,將聖潔深印我們的心時,我們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三18),當聖靈用安慰挑旺我們的心時,並不只是膏抹我們,乃是印上印﹔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五5)。

 

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一3)。

 

在上帝的話語中,我們得聽上帝的聲音,而在聖禮中,我們得享上帝的親吻。在我們盡本分時,上帝就挑旺我們的心,降火應驗。上帝的靈與我們甜蜜的交通,是榮耀中初熟的果子。

 

那時,基督揭去祂的帕子,露出笑顏﹔引領信徒進入筵宴所,並賜他們美酒﹔祂從門口伸出手來,觸動他們的心,使之歡喜跳躍。哦,在上帝裡面的享受是何等甘甜!敬虔的人在恩典之道中,從上帝領受屬上帝的喜樂,以致提升靈魂超越世事,唾棄屬世的一切。

 

2、在永世裡享受上帝。

 

在到天上完滿享受上帝之前,有一些可以讓我們預嘗的事﹔那就是,我們活在恩典之下。當我們在榮耀中與祂交通之前,我們必須在恩典中效法祂。恩典和榮耀是串聯在一起的。恩典在榮耀之前,如同晨星在太陽之前。上帝要我們有足夠的資格,適切的蒙福光景。醉酒和口出穢言的人,不適合在榮耀裡享受上帝﹔主不會在胸懷裡懷抱毒蛇。只有清心的人得見上帝。在我們穿上榮耀的錦繡衣袍之前,我們必須先像王的女兒一樣,在內裡極其榮華。就像亞哈隨魯王先要童女潔淨並膏抹,且用香料抹身,然後才能侍立在王前(斯二12),照樣,我們必須有上帝的膏抹,並有聖靈恩典的香水,那些香味,然後我們才能在天上的君王面前侍立。

 

如此,藉著恩典合格,我們將被帶到異象山,永遠享受上帝﹔什麼是永遠享受上帝呢?難道不就是被擺在一個快樂的光景中。除非身體擁有靈魂,不然這個身體就是沒有生命的,照樣,靈魂若沒有上帝立即同住,就不能蒙福。上帝本為善﹔因此,享受上帝是快樂的極致。

 

  祂的良善是廣大、豐盛的,祂是眾善的源頭。一切被造物的完滿是有限的。一個人可能擁有健康,卻不漂亮﹔擁有學歷,卻沒有高貴的血統﹔擁有財富,卻沒有智慧﹔但,在上帝裡面包涵了一切的完滿。祂是良善的,是靈魂不可或缺的﹔是太陽,是福分,是拯救的角﹔內住一切的豐盛(西一19)。

 

祂的良善是純淨毫無雜質的。今世沒有一物是純淨無瑕的﹔每一滴的甘甜都有一滴的苦。所羅門王不顧一切地尋找哲學家的鑽石,也就是今世的快樂,但他發現這都是虛空和捕風(傳一2)。

 

上帝是完美的,是自給的良善。祂是花蜜。祂是令人滿足的良善。靈魂喊著說:我已滿足。我得見你的形象就心滿意足了(詩十七15)。帶一個乾渴的人到一大片純淨的水旁,他必獲得滿足。如果上帝裡面可以滿足天使,當然也足以滿足我們。人的靈魂是有限的,但上帝是無限的。雖然上帝是滿足的良善,但卻不令人感到厭膩。新的喜樂如泉湧自上帝的容顏﹔已得榮耀的聖徒,在幾千年後仍如起初般地渴慕上帝。在上帝裡面有令人滿足的完滿,同時,使我們的靈魂在千萬年後仍切慕那極多的甜美。

 

上帝的良善是甘甜的。這至高的良善必以喜樂充滿靈魂﹔這至高的良善擁有極致的喜樂和歡愉。在上帝本體中有某種使人喜樂的甘甜,甚至令人陶醉:上帝的愛賞賜人說不出來滿有榮耀的無限福分。

 

既然我們憑信心見到上帝在基督裡的喜樂,就如彼前一8,那當我們與祂面對面時,該是何等的喜樂!如果聖徒受苦時在上帝裡面嘗到極大的喜樂,那當他們被加冕時所嘗的喜樂將是何等大!如果火焰竟是玫瑰所鋪成的床,那倚靠在主耶穌的懷裡將是何等喜樂!那將是怎樣地一個以玫瑰鋪成的床!上帝是無與倫比的良善。

 

祂是無可比擬的:祂遠勝於健康、財富和尊榮。這些維持我們的生命,但祂是生命的賜與者。有誰可在天平上與上帝等量齊觀呢?誰會用一根羽毛當砝碼來稱整山的黃金呢?上帝超越世上一切事物,遠較太陽光勝過燭光還來得更完全。上帝是永遠的良善。祂亙古常在,卻永不衰殘,也不會變老(但七9)。

 

祂所賜的喜樂是永遠的,冠冕是永不衰殘的(彼前五4)。這榮耀的靈魂將永遠安息在上帝裡面,飽嘗祂的愛,享受祂面容的光照。聖經告訴我們,在上帝的右手中有如江河般的喜樂﹔但,會不會有枯乾的時候呢?不會的!在底部有源頭供應它。在上帝那裡有生命的源頭(詩卅六9)。因此,上帝是至高的良善,永遠享受上帝是人最大的快樂。

 

2020年6月6日 星期六

信義宗與改革宗之比較

 

信義宗和改革宗的信條,對基督論,人類論,救世論,和末世論大體站在一條戰線上,反對天主教。但兩宗之間也有不同之點,略述如下。

    兩宗最大的不同點在預定論和聖餐論。改革宗加爾文派嚴格主張預定論,信義宗則較松懈。關於聖餐,信義宗主張合質論(Consubstantiation),而改革宗主張表號或臨在說。

信義宗的信條從罪人的需要和惟獨因信稱義的個人經驗出發,認為在這“關係教會存亡的信條,”——因信稱義——上,人才能獲得良心的慰藉和平安,以及聖潔生活最強有力的激勵。

 

改革宗(尤其加爾文派)從上帝的絕對主權和聖道的至上權威出發,企圖在這基礎上重建整個教會。

 

信義宗從人類學到神學;改革宗由神學而及人類學。信義宗以改教運動的主觀原則為首,客觀原則為副;改革宗則恰相反。不過二者都主張改教運動的主觀原則和客觀原則是不可分離的。

 

信義宗最主要的信條為奧斯堡信條。它雖然自始至終以聖經為本,卻未如此說明。直到該宗的協和信條方如此明說了。

 

改革宗的信條特列一條,以論聖經為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準則,並將之列於首位,有時且舉正典之名。

 

信義宗有一種理想的,沉思的精神和傾向,企圖將教會與國家,神學與哲學,崇拜與藝術互相調和。

 

改革宗有一種實在的,實用的精神和傾向,將上帝的話與人的遺傳,教會與世界,受餐教友的教會與听道會眾,重生者與未重生者,屬上帝的與屬人的嚴格分清。

 

信義宗保存中世紀教會凡不為聖經所禁止的。改革宗則廢除凡聖經所未曾吩咐的。信義宗集中攻擊天主教的猶太教化或法利賽主義;改革宗集中攻擊天主教的異教化。

    路德和墨蘭頓致力於廓清教義,他們所建立的教會由諸侯,神學家,和牧師治理,平信徒幾乎袖手旁觀。加爾文和諾克斯不僅改革教義,也改革教會的行政,紀律,和崇拜,而求建立由信徒參加服務的,純潔的,自由的教會。

    路德及其從者不干預政治,而將主教之權交付於同情改教運動的諸侯。加爾文和諾克斯力持基督是惟一的元首,而圖使屬世國家變為神治國家。

    信義宗的美與力在乎深遠的神學,豐富的頌詩,單純,天真,交托的虔誠,因而產生了虔敬主義,莫拉維派,煩瑣的正統,以及神學各科的研討和係統,但也產生了反律法主義以及各種的神秘主義,唯理主義或極端批評主義。

 

改革宗產生了清淨主義,公理主義,循道主義,福音主義(在英國國家教會內),最大的聖經公會,聖教書局,或傳教差會,建立了大部分的禮拜堂和慈善機關,但派別分歧,幾無止境。

信義宗和改革宗可說是改教運動的雙生子,是彼此大同小異的。

 

童女馬利亞無原罪成胎教令

我們在謙卑和禁食中藉著父天主的兒子永不止息向獻上我們和教會的祈禱,求俯允用聖靈的能力指導並堅定我們的心意。我們既然懇求了整個天庭的保護,並跪求了聖靈,便受了聖靈的感動,我們如今為著聖潔和不能分的三位一體之榮耀,為著天主之母聖潔童女的尊榮,並為著天主教信仰的高貴,和基督教的增進,我們奉主耶穌基督及蒙福的信徒彼得和保羅的權威,並用我們自己的權威,宣布並規定;那以蒙福的童女馬利亞,由於全能天主的殊恩和特許,並因著人類的救主基督耶穌的特性,從受孕的瞬間起,便免於沾染原罪的教理,是已由天主啟示了的,所以是要為一切信徒堅定不移信奉的。因此若有人擅自在我們已經規定的以外存別樣的心——願天主禁止——他們當曉得並透徹了解,他們被自己的判斷定了罪,在信仰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從教會的一致中墜落了;更且,假如他們膽敢用言語或文字或其他外表的工具發表他們心裡所想的,便是自招法律的處罰。



天主教的信仰準則

1.  「…羅馬教會所用的信經,它是凡相信基督者所必須同意的信條,又是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的穩固根基。」

 

「真理和法規包括在聖經中,並包括在使徒從基督口裏,或由他們自己而來的傳統中…接納並尊崇全部新、舊約…以及信仰和道德的諸般傳統…。」

「…古老的武加大譯本…應被認為可靠的…。」

 

「…為母的教會(即羅馬教會)-惟獨她有判斷聖經的真諦並解釋聖經的權利…。」

「我堅持有煉獄,其中所拘留的靈魂可得信徒幫補之助。照樣,我堅持那與基督掌權的聖徒當受尊敬和呼求,他們也替我們向上代禱;他們的遺物也當受尊敬。」

「我堅持應有基督和終身為處女之上帝的母親以及其他聖徒的像,並應予以適當的尊敬…。」

 

「我又堅持基督將赦罪之權留在教會中,使用赦罪,乃是對基督徒最有益的。」

「我承認神聖、使徒、大公的羅馬教會,為眾教會之母,我宣誓應許真實服從羅馬的主教,他為使徒之首聖彼得的繼承者,並為耶穌基督的代理者。」

「我又不懷疑地接受並宣認由神聖教條和普世會議,尤其天特會議所規定所宣佈的諸事…。」

【信經】

天主教接受教父們的延續,認定並接受信經。早期教父運用信經的扼要條文對付異端,並以這些簡要條文,作為信徒信仰之規範。到天主教時,這些信經大部分作為儀式用途,它在眾教會中成為共同的話和字句,被表達和宣念。除了尼西亞康士坦丁堡信經之外,尚有使徒信經和亞他那修信經。

【聖經和傳統】

天特會議教令,將聖經和傳統並列為一切施拯救的真理,和道德法規的根源,牠們是從前藉著眾申言者在聖經中所應許的福音,由上帝的兒子主耶穌基督首先親口宣佈,再吩咐使徒傳給萬民。上帝是新、舊約的作者,議會接納並尊崇全部新、舊約,而信仰和道德的諸般傳統,牠們是由基督親口所說,並由聖靈傳授,一脈相傳的保存在大 公教會中的。此外旁經被列入舊約的正典。

【聖經的版本和使用以武加大譯本為可靠】

武加大譯本被認為年代悠久,在教會中得到批准,所以公眾演講、辯論、講道和解釋被認為可靠。

【教會有判斷聖經的真諦並解釋聖經的權利】

任何人不可依賴自己,扭曲聖經,擅自解釋聖經,以求符合己意,以致違反聖潔為母的教會,及教父們所一致同意的,惟獨她有判斷聖經的真諦並解釋聖經的權利。

【堅持有煉獄、向聖徒呼求並尊敬其遺物】

堅持有煉獄,當向與基督掌權的聖徒尊敬和呼求,聖徒的遺物也當受尊敬。這是五世紀中教會天主教化之後,即有的傳統實行。

【尊敬基督、馬利亞和聖徒的像】

這乃是一種圖像奉拜,在五世紀中期之後,即在天主教會內被施行。天特會議在此將其正式列入信條,供人遵守。

【教會有赦罪之權】

此亦是天主教會中歷史的傳統,人犯罪可向神父認罪,而教會卻得著這種赦免之權,並認為使用此權行使赦罪,為對基督徒最為有益。

【服從羅馬的主教──教皇】

這是主教制度之下的產物,羅馬主教即羅馬教皇。羅馬教會為眾教會之母,其地位重要高過其他一切教會,而羅馬教皇地位更凌駕一切其他的主教之上,信徒應真實服從,在此正式制定成為遵守的信條。

【接受並宣認神聖教條、普世會議和天特會議】

接受並宣認由神聖教條和普世會議所規定及宣佈的諸事,尤其是天特會議所決定的一切事項。這些神聖教條和普世會議乃由歷史傳統遺留下來,到天特會議時作一個總結,信徒必須遵守,在此制訂成為信條。

庇烏第四的信條簡介

天特會議在教會中並未規定一種宣認信仰的程式,但在第二十四次會議中建議要有這樣一種程式,作為使教會的行政和施教人員宣誓承認的信條。教皇庇烏第四命令紅衣主教院著手擬定此種信條,而後者乃於一五六四年寫成。此信條名稱為天特信條,又稱為庇烏第四的信條。這信條立刻雷厲風行於全天主教,是由所有神甫及天主教神學院 和大學 教授所必須宣誓信守的。後來它又被作為是皈依天主教的復原教信徒宣認的信條,故有時被稱為皈依者的信條。因此,在此信條中的各條乃是用第一單人稱去宣認的。在名義上它是次於天特會議的教條和教令的信條,但在事實上則反是。它是天主教最簡明最緊要教義系統的摘要。它為一八七○年梵諦崗會議的第二次會議很嚴肅地予以認可了。

這信條共有十二條。第一條包含西方式的尼西亞君士坦丁堡信經。第二至第九條包含天特會議主要教義的摘要。第十至第十二條的內容都是新添的。第十條是宣誓者承認羅馬的教會為眾教會之母,並宣誓應許服從羅馬主教為聖彼得的繼承者,和耶穌基督的代理者。第十一條是宣誓接受普世會議,尤其天特會議的決議。第十二條是宣誓者靠上帝的幫助宣誓終身服膺此公教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