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6日 星期六

人類的起源–聖經的教訓

   人類的起源,在聖經開宗明義的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二十七節,有明白的記載︰「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在創世記第二章說︰「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在這個記載裡面,乃有兩個要點︰其一,人的身體,乃是上帝直接造的,不是生長的,也非循序漸漸發展起來的。其二,人的靈魂乃是從上帝而來的。「上帝將生氣吹在」人裡面,這才使他成為人,而且帶著上帝的形像。

    許多人推論,靈魂乃從上帝本質中流出來的(particu spiritus divini in corpore inclusa)。這乃是所謂「流出說」,乃是一種異端,曾被初期教父強烈反對,且被教會駁斥,認為此說乃有違上帝的本性。這種學說不啻以為上帝的本質乃是可以分割的,且可傳給沒有他屬性的人,從而和墮落的人類的靈魂一樣,也可降低他的品質。

    高級批評者說,創世記的作者把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至第二章第三節和第二章第四節至二十五節兩件有關創世的敘述湊合在一起;其實這二者乃是獨立的,而且互相沖突的。但是賴特勞氏(Laidlaw)在其所著《聖經的人類論》中雖承認這段敘述有兩種來源,但卻否認有兩種不同的創世的敘述。他所以否認創世記第二章是一種不同的創世的記載,乃是因為創世記第二章第四節說︰「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上帝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創世記中常有「……的后代記在下面」一語,這乃提示我們,這乃是講他們的家世,而非指他們的根源與開始。第一種記載,乃是講上帝創造天地萬物先后的次序,但第二種記載乃是講人與萬物的關系,只是指示我們,上帝在造人以前所造的萬物,乃是為人類預備適宜的住處,並使他治理這地,管理萬物,作萬物之王。這又曉諭人類在上帝創造萬物中所處的地位,世界的動植物都環繞他,使人類開始他的歷史。所以人類在上帝創世的計劃中,乃有和萬物不同的顯著的特點︰

一、人類創造乃先有上帝的計劃

    聖經作者,被聖靈感動,在寫到創造人的計劃的時候,上帝乃先有一個會議,所以在創世記第一章二十六節說︰「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接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一般教會對于「我們」二字的解釋,大都以上帝三位一體為根據。可是有些學者卻以為這「多數」乃是指榮威;還有些學者,則認為這乃是上帝和天使多次的商議;更有些人則又以為這「多數」乃為自我鼓吹,虛張聲勢。這三種說法,都不確當。第一種說法,乃言之過早,因這乃為以后的事。第二種說法乃不可能,因為這乃將天使視為和上帝同工的造物主,而人類將成為照天使的形像造的,宵有是理。第三種說法乃更不成理,乃為荒謬之論。一無是處。

二、人類創造乃上帝直接的作為

    上帝創造人以前所造之物,不是直接創造的。例如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但是關于造人則不同,乃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一26、 27)。這乃和其他被造物不同,乃是不用「媒介物」的。他雖曾用地上的塵土,但這僅為軀體,不是靈魂。上帝造人,乃「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

三、人類創造乃是照上帝的形像

    上帝造魚,造飛鳥,造動物,乃都是「各從其類」。但創造人類,便非如此,更非照下級的動物而造。關于造人,上帝特鄭重宣稱︰「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樣鄭重的宣稱,乃要我們注意,上帝創造人類,乃是和萬物不同的。我國成語說,「人為萬物之靈。」

四、人類本性乃有兩種不同元素

    創世記第二章七節指示我們,人類軀體的來源乃和靈魂的來源是完全不同的。軀體乃是用地上的塵土而造,乃為用已經存在的物質所造的產品;但是靈魂的創造,則並非用已經存在的物質,而乃是從一種新的本質而來。嚴格言之,這乃是上帝一種新作為。「耶和華上帝……將生氣吹在(人)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這句話便清楚宣示,人乃有兩重的本質或元素,此乃可用其他經文作引証。例如傳道書第十二章說︰「塵土仍歸于地,靈仍歸于賜靈的上帝。」馬太福音第十章二十八節主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路加福音第八章五十四、五十五節說︰「耶穌拉著她的手,呼叫說︰『女兒,起來吧﹗』她的靈魂便回來,她就立刻起來了。」哥林多后書第五章一至八節說︰「……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愿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腓立比書第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說︰「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但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正在兩難之間,情愿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觀此可知,人乃有兩種不同的元素,一為肉身,二為上帝吹進的生氣(靈),由于這兩者之結合,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五、人類在萬物中有崇高的地位

    人類在一切受造之物之中,乃處頂點,他有崇高的地位,乃為萬物之王,治理全地,管理萬物(參創一25;詩八4、9)。這乃由上帝命定,這雖是人類的權利,也是他們的責任,所以應當順服上帝的旨意,達成他的愿望;這才能使他們的治權,能夠彰顯天地萬物的主宰造物之主,全能上帝的榮耀。

 

2022年7月13日 星期三

為何人對永生需要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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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自出生懂事以後,就要面對一件可怕的事,就是「死亡」!

 

        它像暴君一樣,沒有讓人商量之餘地,它也不預先告知,那時候要把人抓走就抓走,實在很難預備,而且還讓我們要面對極大之痛苦,就是身體之殘害,不管是生病或意外事故。更可怖的是,我們死後要面對甚麼?

 

        所以,我們的靈魂長處於不安之狀態,不知那日肉體沒有生命了,我們要安居何處?所以靈魂常處於漂泊不安中,因為對將來沒有把握、沒有盼望!

 

       但是感謝主,祂知道人的軟弱與不安,也清楚人不安之來源,所以在創世以前就預備救恩,並藉先知與使徒,將其救恩明明寫於聖經,說明祂為人預備永生,只要信靠耶穌基督,就必得著上帝兒子的名分,要繼承上帝國,與主作王萬萬年,享受無限之榮耀。這樣的信息,讓我們之靈魂得著無限之安息。

 

       但是撒旦,這永遠之破壞與抵擋者,不願人得享安息,用盡各種辦法阻止人信靠上帝,還利用不確定之教義混亂人,讓許多自稱為基督徒的,深怕自己有可能自恩典中墮落,每天戰戰兢兢的過日子,深怕將來無法真正得著永生!

 

    其實聖經的教導是上帝會保守每一位祂所揀選之兒女,直到永生,這也是我們面對苦難、歡樂、失敗、成功,都可以堅守信仰之最大力量!

 


2022年7月10日 星期日

舊約中天使的意義

 

創世記十六章七至十四節,十八章一至廿二節,十九章,廿一章十七至十九節,廿二章九至十八節,卅一章十一至十 三節,卅二章廿四至三十節,四十八章十五至十六節,出埃及記三章二至六節,十四章十九至廿二節,約書亞記五章十三至十五節,士師記二章一至五節,六章十一 至十四節,十三章二至廿三節,撒迦利亞書一至八章各處。

在所有這些的經文中以很多不固定的身分來描述天使:或把天使說成好像是使者或說成是上帝自己;這個代名詞從個人到團體,或者從單數到複數。

在真實的意義上,耶和華是『在』天使之中。在舊約中最深刻的一段經文是出埃及記廿三章二十節以下,那裏耶和華說祂的天使是『奉我的名來的』。

 

聖靈在基督降生前的活動

 

            創世記一章1節已經提到聖靈。在這裡,「神」這個詞的希伯來文是眾數,「創造」這個詞卻是單數。所以創一1顯示,三一神從事創造這單一行動。比較創一26,十一7;賽六8「我們」這個詞。這幾節經文和很多其他經文都提到三位一體。也參太三13-17,二十八19,林後十三14。

    我們可以將時間籠統地分為三個時代或三段時期︰

    (1)基督以前──從創世到基督降生;

(2)我們的主在地上生活的三十三年;

(3)由五旬節開始,我們生活在其中的時期。

    雖然神的三個成員在每一個時期都存在,但總有其中一個特別活躍。在舊約,基督降生前,聖父特別活躍;在福音書,聖子特別活躍;從五旬節開始,包括使徒行傳到其他書信,直到現在,聖靈都特別活躍。

        在神的聖言裡面(不是外面),有真理漸進的啟示或揭示。沒有什麼是一次便完全表達出來。原則是︰「先發苗,後長穗,再後穗上結成飽滿的子粒……」(可四28)。這樣逐漸揭示真理,在關於聖靈的教義最為明顯。所以舊約對聖靈的位格和工作啟示不多;比較起來,新約的啟示則完滿得多。舊約提到聖靈88次,聖約卻至少提及聖靈的名字276次。

        舊約88次提到聖靈的位格和工作,顯示他參與創造這偉大工作,他的活動也與人類有關。

    1.在創造中,聖靈和聖父、聖子有連繫。

    (1)創造物質世界。讀創世記一和二章(特別留意創一2);並比較詩三十三6;伯二十六13。

    (2)人的創造。我們從創一26;伯三十三4明白這點。

    「創造源自聖父;他是創造的源頭──一切都因他而得以存在。創造透過聖子實現︰他是創造的媒介。創造由聖靈實現︰他代表神執行創造的工作。創造是一份工作,由一位神實行。但如果要完整地描述有關神行動的記載,我們必須說創造是源自聖父,透過聖子,並由聖靈實現。」

    聖經是救贖史而不是創造史,因此聖經沒有詳細敘述聖靈的創造工作。但聖經的記載已經足夠。聖經的簡短敘述令人多麼滿足!

    2.聖靈積極與人交往。

    讀下列我們挑選出來的(例)經文︰-

    (1)創六3(8)士六34

    (2)出二十八3(9)士十三25

    (3)出三十一3(10)撒上十6

    (4)民十一26(11)撒上十六14

    (5)民二十四2(12)尼九30

    (6)民二十七18(13)詩五十一11

    (7)士三10(14)彼後一21

    研究上述經文,我們得知下列事實︰-

    (1)在舊約時代,聖靈只會偶然降臨在人身上。聖靈比較少降臨,即使對屬神的人也沒有例外。今天的情況多麼不同啊!現在聖靈住在每一個信徒裡面(約十四16-17留意「裡面」和「永遠」;羅八9;林前六19)。他也願意「降臨」在每一個信徒身上,給他們力量作見證(徒一8)。讀徒二39。

    (2)在舊約時代,聖靈只是在需要人完成特別任務時,才降臨在人身上。例如︰他降臨在比撒列身上,令他精於「用金、銀、銅制造各物」(出三十一3);他降臨到伊利達和米達身上,令他們說預言(民十一26);他降臨在基甸身上,他便能夠吹號(士六34);他降臨在參孫身上,給他強大的體力(士十四6、19)……等。

    (3)在舊約時代,聖靈降臨在各種人身上,包括壞人。最突出的例子是巴蘭(民二十四2)。這多麼清楚地顯明神的主權!

    (4)在舊約時代,聖靈往往在人們任務完成後,便離開他們。聖靈的「膏抹」和「加力」似乎只維持到比撒列完成了他的工作;伊利達和米達說完預言;基甸吹完號……等,他的神聖任務完成後,他便會離開。

    (5)在舊約時代,罪使聖靈遠離人。撒上十六14提到掃羅時,以及大衛在詩五十一11的祈求都清楚表明這點。今天,罪不會令聖靈離開信徒的心,但卻會令他擔憂(弗四30),限制祂在我們生命中,並透過我們的生命運行。

 

2022年7月9日 星期六

從聖經去認識撒旦

 

撒旦是什麽?有誰見過撒旦嗎?「撒旦」這個名字在聖經常常出現嗎?

「撒旦」這兩個字在聖經很少出現,有60多萬字的舊約聖經只有四處經文出現「撒旦」的字眼,其中創世紀完全沒有提到「撒旦」,只是用蛇來代替,直到新約的啓示錄才指出創世紀中迷惑人類始祖的蛇就是撒旦(「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因此,對撒旦的了解要從全本聖經入手研究,這樣對撒旦的解釋才很中肯、很準確。

    從希伯來文看,撒旦的意思是抵擋者、背叛者、攔阻者,這是上帝給它起的稱號。那麽,撒旦是從哪裡來的?根據清教徒傳統解釋,「這個抵擋者是大有能力的,它本來是很順從(上帝)的,是有權柄、有能力,遵行上帝旨意的靈體,後來因爲心中産生驕傲的念頭,變成抵擋上帝旨意的。」

我們從以西結書和以賽亞書都可找到支持這種解釋的經文(以西結書28:14-19,以賽亞書14:12-15)。

    詳細來講,撒旦本來是有智慧的天使長,滿有智慧、能力,遵行上帝的旨意和命令;後來,因爲心中萌生驕傲的念頭妄想與上帝同等,結果撒旦墮落變質,背叛上帝並阻擋祂的旨意。它墮落後,原本跟從它的一大群天使都跟著一起墮落,組成撒旦的軍隊。此外,撒旦是背叛上帝的最高的受造物,而且人被造是發生在撒旦背叛事件之後的事情。

 

教會小組的聖經基礎

 

    教會小組並不是現代社會的産物。其實有著長久歷史的發展,也有深厚的聖經基礎。本部分主要從聖經裏的記載來看教會小組。在新舊約都有提及而且運用小組的功能來完成上帝的旨意。我們來看下面的一些例子。

(1)舊約

上帝使用挪亞一家八口,使之分別爲聖,並遵守上帝的吩咐造方舟,宣布上帝的審判,藉著這個家庭小組來完成上帝的旨意,成就了上帝與其子民之間的早期盟約(創世記7-9章)。

    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開始時自己一人日理萬機而疲憊不堪。會衆也因裁决緩慢不周而怨聲載道。上帝藉著其岳父葉忒羅來指示摩西,使用小組行政原理來解决問題。根據建議,摩西從以色列中挑選了有才能的人,立他們爲不同等級的首領,分級來處理衆人的案件,使以色列民衆得到有效的治理和照顧(出埃及記18:13-26)。

(2)新約

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間,除了傳揚天國的福音,同時也訓練一批門徒來承接他的使命,把福音傳遍天下。耶穌與十二門徒朝夕相處,藉著小組的功效,將天國的教訓及屬靈的生活模式刻在門徒的心中。又以小組的方式訓練他們如何事奉。

    另外,小組生活原則也有其深厚可靠的聖經依據。教會小組的宗旨在於信徒可以在小群集體生活中,操練彼此包容、相互鼓勵、共同堅立、一起復興的群衆意識,使信徒可以過符合聖經教訓的團契生活。其中的生活原則在整本聖經,特別是在新約中,有著非常詳細而深刻的論述。如彼此相愛相顧、互爲肢體、彼此接納饒恕和包容、彼此勸勉安慰代禱、同心合意、靈裏合一等。

 

 

預定與得救

    三種不同的預定救贖論:

    Supra  = 極端的加爾文派(上帝的預定與揀選的決定早於創世人前)

    Infra  = 保守加爾文派(上帝的預定與揀選在人類墮落之後)

    Sub   = 溫和的加爾文派和亞米紐派(上帝創造人之前沒有預定其墮落,只是            預知其墮落)

    這三種派別的人也在今日牧養上有不同的行為:Supra的人是不相信佈道會的,一卻都在未出生之前定了;Infra的人舉行佈道會也不呼召,上帝決定了那些人是得救的;Sub的人開佈道會,也呼召,但是不要太勉強人信主。

    學者也把預定救贖論分為二種理論:

一. 有限贖罪說(Particular - Limited Atonement)

   

    大部份加爾文主義者認為基督之降生是要選民(the Elect)得救,因此主張基督只為屬自己的選民而死。這派別的人有以下的看見:

1.  贖罪乃為特定對象。選以下經文 :

   

太1:21 (耶穌是為了自己的百姓)

   

約10:26-27 (耶穌指明他有屬自己的羊)

   

徒20:28 (耶穌的血只買贖他自己的教會)

   

羅8:29,30,33,34 (耶穌只為眾人而死,這眾人是指上帝所預定的)

   

約17:9 (耶穌只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

   

可10:45 (人子來是作多人的贖價,不是眾人)

2.  認為這是合乎邏輯的,因為上帝不會浪費基督的血給那些不得救的人。

    一般上,學者評定這是一個極狹義的救贖論。

二. 普世贖罪說(Universal Atonement)

   

    此說認為上帝的恩典是偉大無限的,基督的救贖也是為全人類的,因此認為上帝有意安排所有的人都有蒙救贖的機會。

1.  贖罪乃為全人類。選定經文有:

   

約1:29 (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約3:16 (上帝愛世人…)

   

林後5:14 (基督的一人之死既替眾人死)

   

來2:9 (基督為人人嘗了死味) 但不主張人人都得救,尤其是那些雖然嘗過          救恩但又再踐踏上帝的兒子的人(來10:29))

2. 反對有限贖罪說,因為上帝要求人可以來到他面前得救恩(太11:28凡勞苦擔重的都可以來;約3:16叫一切信他的人得永生)。也認為福音要傳遍天下,基督的救贖也是藉著這福音去執行(太24:14;28:19;徒1:8)。

    這是亞米紐派及溫和的加爾文派的立場。

   

    今天也有一些神學家堅持普世贖罪說,認為上帝的救恩偉大無限,足夠所有的罪人或是足夠除去最大的罪惡,因此有一天上帝會拯救所有的人。至於如何進一步的解釋這理論,卻有待不同的神學家去說明。

得救的主觀和客觀層面

   

    基督為罪人死是贖罪的客觀面,這乃是由上帝方面所擔任;而一個人接受基督的贖罪,從聖靈重生是贖罪的主觀面。這主觀面是人憑自由意志的抉擇,用信心接受而實現的。

   

    我們必須兼顧神人雙方在贖罪上所擔任的角色:

客觀: 上帝 -> 以慈愛  愛世人  施給我們耶穌基督 -> 成為得救的途徑 / 機會

主觀: 人 -> 以信心  接受這救恩 -> 得救

 

2022年7月8日 星期五

耶穌與揀選論

   耶穌曾教導過揀選的教義,他說他的父是根據一個計劃和目的,在人的生命中工作。在他有關天國的教訓中就充滿了這類的教導。天國是為「蒙福」的人從創世以來就預備好了的(太 25:34);天國的福份和榮譽是在父的手裡,又依照他的旨意分派給人的(太 20:23)。這些經節都在表示上帝有主權性的目的,但耶穌也堅持說,每一個進天國的人都是要接受呼召的(太 9:13),而且如果這個呼召上帝沒有使之扣住人心,它是沒有效用的。至於對誰有效,對誰無效,則是上帝的決定: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耶穌以下講的這句安慰人心的話語,正是基於以上這個原則的:

  就在那時候,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讚美你,因為你把這些事向智能和聰明的人隱藏起,卻向嬰孩顯明。父啊,是的,這就是你的美意。我父已經把一切交給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願意啟示的人,沒有人認識父。你們所有勞苦擔重擔的人哪,到我這裡來吧!我必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25-28)

  這些話是極深奧的,彷彿把人帶進上帝的隱密處,講到父與子之間親密的相交關係。這些話所指向的奧秘,是超過我們理性所能瞭解的,但這些話也淺白地告訴我們,人只有因父和子的揀選才能在基督裡認識上帝:

  蒙你揀選,因不在我,罪中醒來,急避怒火,
  求主作我,避難處所,求主聖靈,洗我罪過。
  主恩浩大,銘感心窩,求主教我,愛你更多。

  墨賢(Robert Murray Mc Cheyne) (When this Passing World is Done)

  正是為了要達到這些揀選的目的,基督才用那些喻言。他堅持說,透過這些喻言講到,蒙揀選的人就會被召,而那些自以為義的傲慢之徒的心,就會越發剛硬起來(太13:14-15)。

  這一真理在約翰福音講得更有力。在那裡,耶穌分享到他清楚意識到父在他身上所預定的目的,他按照父的旨意而行(約 4:34;5:30;6:38-40),他朝著那個父早已為他安排好的「時候」走去(約2:4;7:30;8:20;12:27;13:1;17:1)。耶穌自己清楚知道,也多次表示他是按照上帝預定的目的而來的。

  但在約翰福音中,耶穌也被視為是萬民的救主,他的聖工是普世性的,因為他是上帝唯一兒子,因此他也就是世人唯一的救主。正因為如此,他將被高舉,以致可以吸引萬人的注意力(參約3:14;8:28;12:32;12:34)。但我們不能光給這一點遮住雙眼,而看不到約翰強調的另一點,約翰把兩方面的教導都提了出來,他並沒有覺得不對勁。著重揀選的教訓貫穿整個福音書。一開始當耶穌講到重要關頭時,這一真理就被提出來了,而它的重要性則可以從耶穌聽眾的反應中看到,耶穌講到這裡時,眾人都離開他去了。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物,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但我告訴你們,你們雖然見了我,還是不信。凡父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 到我這裡來的,我決不丟棄他,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行自己的意思,而是要行那差我來者的旨意。那差我來者的旨意就是、他所賜給我的人,我連一個也不 失落,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們復活。」…..從此,他的門徒中有多人退去了,不再與他同行。 (約翰福音6:35-40,66)

  當有人來信靠耶穌的時候,這不僅僅是他們自己意志的結果。耶穌教導說凡是父賜給他的都會到他那裡去,換言之,人是不可能透過別的途徑到他那裡去的。主 既對上帝的選召作了如此詳盡的介紹,我們就絕不可忽視這麼重要的教導。上帝揀選了人成為他的後嗣,耶穌稱這些人作「屬於他自己的」人(約 6:44;13:1)、他所揀選的(約13:18;15:16,19)。主是為這些人付上代價(約17:9),也是賜予這些人永遠的生命(約10:28;17:2)。他對首批門徒所說的可以推廣適用於所有的基督徒:「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約15:16)。有權利就有義務。

上帝的選民

   揀選和預定在整本舊約中佔主要的篇幅,也是舊約神學的主題之一。猶太民族的歷史被視為是一群「選民」的故事。正是由於上帝的揀選,才會有以色列民的出現。

  自創世記一開始,上帝就啟示了他救贖人類的主權計劃(創3:15; 12:3; 18:18; 22:18; 26:4; 28:14)。為了促成這已啟示與人的計劃,上帝揀選了一些個人,揀選了一些家族,以至揀選了整個民族,來作為他救恩之應許的承受者和傳遞者。在啟示的初期時段,上帝從世上揀選一些人成為他的僕人和他的救贖大計的出口。在創世記9:25-26那裡,上帝揀選了挪亞後代中的一個支派,而沒有選擇其它的後代。再往後幾年,他的揀選集中到亞伯拉罕 和他的後裔身上,直到出埃及記時,整個民族壯大形成了一個以神權治理的族群。而在那時,上帝不斷提醒他們,他們民族的形成和建立,乃是出於上帝主權的揀選 (參出20:2;24:6-7)。其後,律法書也好,先知書也好,都在警誡以色列民,要他們知道自己是上帝恩愛的對象,而不是叫上帝產生恩愛的原因:

  因為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才揀選了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把你從埃及領出來。(申 4:37)

  耶和華喜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的人數比別的民族多,其實你們的人數在萬族中是最少的;而是因為耶和華對你們的愛,又因為他遵守他向你們的列祖所起的誓,他才用大能的手把你們領出來,把你們從為奴之家,從埃及王法老的手裡拯救出來。 (申命記7:7-8)

  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驅逐出去以後,你心裡不要說:「耶和華把我領進來取得這地,是因著我的義。」……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把這美地賜給你作產業,並不是因著你的義;你本來是頑固的民族。 (申命記9:4,6)

  基於這種的聖經根據,在百姓忘記了權利和義務原是對等的這個基本原則時,先知就大聲疾呼,要糾正他們對上帝之揀選的錯誤理解。

 

2022年7月7日 星期四

人的道德責任

 


1. 世俗心理學其中一項重要錯誤(異端),是把人基本上(甚至只)視為受害者。所謂「基督教輔導」極力推行此觀念。這樣,人的責任就消除;同時人的尊嚴,和改變生命(解決問題)的盼望也泡湯。美國刺殺甘乃迪總統(1963年11月22日)的被告者,被心理學家解釋為是家庭傷害的受害者。在郵包中寄炸彈的被告者同樣被解釋為家庭的受害者。這樣,社會秩序也瓦解。今天美國人口的百分之一是監犯。(2008年三月的報導)


2. 上帝創造人時,給人一個「意志」。有人喜歡稱此為「自由意志」,有些神學家稱它為「道德責任性」。上帝造人作一位有限的被造物,因此人的自由是有限的。


3. 《創世記》第二章教導:無限的上帝創造了有限的人,賜人有限的、可是真的自由選擇。這自由選擇附有道德責任;人必須為自己一切思想行為承擔後果。上帝在一個特定的處境裏賜人此「選擇兼責任」:在此處境,上帝已創造了一切,也向人曉諭;上帝已向人講解祂的旨意和吩咐。


4. 人為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人不應只問:「誰傷害過我?」而要問:「我傷害過誰?」還有:「我如何回應別人在我身上造成的傷害?我的回應有罪嗎?」我們須為自己的回應負責。


5. 人是「從內心發出」一切思想、行為的。這就是說人有「意志」的意思。可是人的心墮落了,非常邪惡。人須要換一個心,取得新心,才有能力遵從上帝的吩咐來回應別人的行為(對自己的傷害,等)。

 

2022年7月1日 星期五

福音派重要真理

 

  莊士敦(Patrick Johnstone)在其《世界行動》(Operation World)一書裡,這麼說:「近幾年來進入上帝國的人數可以說空前未見,歷史上從沒見過有如此高比例的人聽到福音,而福音派基督徒的增長亦如此令人振奮。尤其自二次大戰以來,在第三世界裡,福音派信徒的增長更是急劇地節節上升……


  然而,即使在世界各地都見擴展(甚至可稱為暴漲),福音派信徒卻經常不得好評,常遭誤解及誤傳。


  譬如,那位在第一次大戰期間擔任英軍主任牧師,既爽朗又敬虔,頗具好評的主教泰勒史密斯(John Taylor Smith),就被帕爾賓斯(John Peart-Binne)說成是個「眼光窄狹,思想僵硬,狂熱虔誠的福音派分子。」


  聖彼得教堂的沙邁克牧師(Michael Saward)提到,有次一位貌美但無知的報社記者問他:「這些福音派人士……是不是些拜蛇的人?」


  哈爾(David Hare)在他那本劇本書裡對費瑞斯牧師(Tony Ferris)的描寫算是比較真確,但還是不太友善,他把人的不同神學觀點歸因於社會階層的差異。他寫說:「受過教育的神職人員不喜歡福音派人士,因為他們喝甜酒、養鸚哥,牆上掛著成列的鴨子模型……而且還有種令人不愉快的習性,叫人情緒激動。」

 

  在北美,維吉尼亞大學漢特(James Davison Hunter)教授就在書中饗以讀者時下各種詆毀的話,他說學術界的中堅分子顯然把福音派分子描寫成是一群「左派狂熱分子」,「宗教瘋子」,「厭人厭世的旁門左道」,「狂熱分子」,「煽動群眾者」,「反智性、頭腦簡單的人」。我們所傳的信息則是「陰險」、「憤世疾俗」、「偏狹」、「分歧」又「不合理性」。


  到底福音派基督教,或者說福音派信仰是個什麼,居然會同時引起好評及中傷,一方面有著快速的增長,另一方面又招惹眾多非議?容筆者先陳述什麼不是福音派信仰。

福音派三不

  第一,福音派信仰不是新興的派別。相反地,我們敢說福音派基督教是原先使徒所傳襲下來的新約基督教。十六世紀時就曾發生相同的正反爭議,當時的宗教改革人士經常被羅馬天主教會冠以標新立異的帽子,但是他們否認教廷的指控,並且主張中古時期學儒才是標新立異的人,而宗教改革人士則屬改創之輩,一心想回歸到起源,恢復原始、正宗的福音。馬丁路德寫道:「我們不在教導新東西,而是重複建立舊有的,亦即使徒以及一切在我們以先的敬虔師傅所教導的。」

 

    英國宗教改革極受歡迎的傳道者拉提摩爾(Hugh Latimer)也作了同樣的表白:「你說這是門新學問,我如今倒要告訴你這是個舊學問。」

 

    薩里斯柏瑞大教堂的祖爾主教(John Jewel)在著名的《辯道》(Apology)一書(1562年)中說得好:「今天傳給諸位的教義,不是屬於我們的;此非我們所寫、非我們所尋得、非我們所發明。我們傳遞的原是教會先賢、眾使徒,以及救主基督自己所帶來的道理。」

  批評福音派基督徒標新立異的聲音在每個時代都能聽得到,並且也有同樣的反駁聲浪。例如,約翰衛斯理就常被指控把新興道理帶進英國國教,而他也嚴厲否認,且堅持說:「我所教導的根本就是平白固有的基督教道理。」

  在葛理翰一生不尋常的佈道生涯時期遭到指控,說他的信息陳腐老舊、了無新意,把宗教起因推回了一百年。然而他卻同樣答辯說:「我的確想要把這宗教往回推──不只一百年,而是一千九百年,回到使徒行傳,就是那群被指控把羅馬帝國搞得天翻地覆的初代世紀跟隨基督的人。」

  第二,福音派信仰不是基督教正統的旁門。它既不是漩渦,也不是逆流,而是基督教的主流。福音派信徒能坦然地唸頌使徒信經而不感遲疑,「福音派」這個名稱雖然引起一些反感,事實上卻是個名正言順、歷史悠久、相當體面的一個字眼。

  這名稱是在十八世紀早期,因著跟約翰衛斯理以及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有關聯的「福音復興」(evangelical Revival)而普遍被使用,但在十七世紀時,則被用來稱呼英國清教徒及德國敬虔派,以及十六世紀時的那些宗教改革人士,他們皆被稱作「福音派人」(evangelici, evangelici viri的簡稱,英文作evangelical man.)。

  不過這還不是最早的字源。十五世紀的約翰威克里夫,有時被形容是「宗教改革晨星」的他,就曾被叫做「福音導師」(doctor evangelicus)。還有更早所有那些高舉聖經及十架權威的基督教領袖,也是屬於福音派的原班人馬,其中當然包括了宣揚上帝恩是人性罪惡惟一解藥的偉大教父奧古斯丁。而從他再推前一步,則來到聖經新約時代那群人所傳的「福音」(evangel)。這便是福音派基督徒名稱的最早起源。

  只是,「福音派」這個名字在近代歷史上才被通行使用。例如在十九世紀時的英國,就出現不少顯赫的福音派領袖。沈美恩(Charles Simeon)擔任劍橋三一教會牧師五十二年之久(17821833),他的解經式講道對那一代的學生有極大的影響力。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與克拉朋聯盟(Clapham Sect)為黑奴權益奮鬥四十五年,終於在1807年首先廢除了販奴,然後在1833年終於廢除了奴役制度。古柏侯爵(Anthony Ashley Cooper, 18011885)能從福音信仰中為他所帶出的社會改革找著靈感。還有利物浦主教賴爾(J. C. Ryle, 18801900)在抵制他稱之為「浪漫主義」及「懷疑主義」的波潮中,成為一位為福音真理大聲疾呼的能言善道志士。

  十九世紀在北美也出現一些傑出的領導人物,例如芬尼(Charles G. Finney, 17921875)極力委身於佈道及社會改革事工。他創辦一系列可以想得出慈善事業的「慈善團體」,其中一位門生魏德(Theodore Weld)為反奴運動,努力奉獻一生。慕迪(D. L. Moody, 18371899),以致力於英、美兩地的佈道而著名,但他同時很盡力於教育事工,個人的影響力也相當廣遠。另一位神學教育者賀智(Charles Hodge, 17971878),在普林斯敦神學院任教五十六年,不但為福音正統信仰獻身奮鬥,而且教過三千名以上的學生,在此也該提到成功的商人泰鵬兄弟二人(Arthur and Lewis Tappan),慷慨資助社會改革、宣教、佈道、分發聖經、基督教教育事業,以及反奴役運動。

  再回到英國來,1846年所謂的世界福音聯會(World Evangelical Alliance)在英國誕生,雖然從一開始在稱呼上有誤,因為它是屬乎英國的團體,而非國際性的機構。所以在1951年有世界福音團契(World Evangelical Fellowship)的成立。世界福音聯會則改用較正確的名稱英國福音聯會(British Evangelical Alliance),成為世界福音團體的創辦成員之一。

  第三,福音派信仰不是基要主義的同義詞。兩者各有不同的歷史背景,並且名稱上也各有不同的言外之意。

  「基要主義」今天常被當成污衊性的神學字眼,其實它有著很高尚的來源。它起自南加州的司圖渥特兄弟(Lyman and Milton Stewart)在19091915年間所發行名為《基要真理》(The Fundamentals)的十二本冊子,每冊有好幾篇不同作者的文章,免費分發了好幾百萬冊。其中的文章包括了像聖經權威、神性、道成肉身、童女生子、贖罪受死、身體復活、耶穌再來、聖靈、罪、救恩及審判、敬拜、世界宣教以及佈道等基本基督教真理,「基要主義派」一詞於是成為凡相信這些基督教中心信仰之人的指稱。《基要真理》的作者遍及英、美兩地,包括了一些福音派中堅分子,像是叨雷(R. A. Torrey),華菲德(B. B. Warfield),彼亞臣(A.T. Pierson),俄爾(James Orr),摩根(Campbell Morgan),以及賴爾(J. C. Ryle)主教和莫爾(Handley Moule)。


基要派與福音派

  就其本義而言,「基要派」被認為是「福音派」的同義詞無可厚非。就拿卡爾亨利(Carl Henry1947年所出版相當具影響力的小書《現代基要主義的不安》(The Uneasy Conscience of Modern Fundamentalism)為例,他固然批判「福音派基督教越來越不涉及福音的社會層面」,並沒有區分基要派及福音派。只是後來基要派逐漸在人心目中有了極端與過激的聯想,才在五年代期間,由北美福音派領袖像是卡爾亨利、葛理翰、歐肯嘉(Harold Ockenga)等人倡導「新福音派」的名號來與他們所拒絕的舊有基要派區分開來。

  因此,當巴爾(James Barr)的《基要主義》(Fundamentalism)以及司朋主教(Jack Spong)的《把聖經從基要主義中救出來》(Rescuing the Bible from Fundamentalism)等書,或出於無知、誤解或出於惡意中傷,還是在散布舊有的看法,當然令福音派為之氣餒。因這些書似乎認為教會只有開化自由派與反開化基要派兩種選擇。

  有關聖經的默示,基要派多以為是一種機械性的過程,人的作者是被動的,不扮演主動角色,因此基要派認為聖經是上帝口述撰寫而成,像回教徒認為可蘭經是阿拉藉天使加百列用阿拉伯文所陳述,而穆罕默德惟一的貢獻就是將之聽寫下來,這樣一來,可蘭經就被相信成是天上原版一成不變的翻版,而福音派則強調聖經的雙重作者性,也就是天上的作者透過人間的作者說話,然而兩者卻同時運用了他們所有的心力。

  有關聖經的詮釋,基要派似乎以為他們可以直接把經文應用在自己身上,彷彿聖經原先就是為他們而寫,因此可以忽視聖經時代跟現今世代之間的文化隔閡。而福音派,至少在理想上用心致力於文化轉換的工作,尋求經文的主要信息,並且從原來的文化脈絡中抽離出來,然後重新處境化,應用在我們今天的情境裡。

  有關教會合一運動,基要派的態度不僅是存疑(這一點很有道理),更是不分青紅皂白的大力反對。其中要算1941年麥聖泰(Carl McIntyre)創立的「美國基督教會議會」(American Council of Christian Churches)作了最尖銳的態度表明。而福音派方面,許多人在對普世教協的自由派議題,以及常無原則性的方法論予以批判之餘,卻同時願意保有辨識工夫,一方面肯定合一運動中對他們而言合乎聖經的部分,另一方面給予自己能拒絕接受對他們而言不合乎聖經的部分。

  有關教會,基要派偏向持守一種隔離式的教會觀,凡不贊同他們的教義立場的群體,都要與之隔離。他們忘記路德及加爾文本來並不情願從教會分立而出,他們所想望的原是一種改革後的羅馬公教。同樣地,多數福音派者相信有必要尋求教會在教義及倫理上的純正,同時也相信在今世不可能臻至完全的純正。在紀律及容忍之間的平衡並不容易拿捏。

  有關世界方面,基要派有時對世界的價值及標準照單全收(像是成功神學的理念),有時又拒之千里,惟恐遭其污染。福音派方面未能全然逃避淪為世俗的事實,但至少在理論上都想順從聖經的告誡,一方面不與世同流合污,一方面回應主的呼召在世為光為鹽,照亮黑暗、防範腐朽。

  有關種族方面,基要派有種傾向──特別在美國及南非──為了固守白人的優越而維護種族隔離,甚至在教會中也是如此。福音派無疑地亦有種族歧視現象,但多半願意認罪悔改,提倡實踐種族平等。這項平等原先在創造中就存在,接而在基督裡得到發揚光大。基督拆毀一切種族、社會、性別的隔牆,為要建立合一的新人類。

  有關宣教事工,基要派傾於堅持「宣教」等於「佈道」,教會的職分就是傳福音,但是福音派在肯定佈道的優先之餘,不忘教會的社會責任。正如耶穌當年的服事一樣,今天教會的服事,話語與行為、傳講與彰顯、好消息與好行為要相輔相成。卡爾亨利(Carl Henry)寫說,兩者若分割是「改革宗裡最可恥的隔離」

 

  有關基督徒的盼望,基要派會對未來有獨斷的主張,雖然他們並非擁有這方面的專利,卻經常對預言會怎麼實現作細節探討,把歷史分作很刻板的不同時代,並且擁護一種基督教的錫安論,無視對巴勒斯坦人所施行的不公作為。而福音派在肯定對主耶穌個人可見榮耀的再來有渴切的期待之同時,寧可對一些細節採取不可知的態度,因為即使大家都是篤信聖經的基督徒,也都會有各種不同的觀點。

福音派陣營及其信條主張

  1977年在諾丁罕大學(Nottingham University)召開的二次全國福音派聖公會大會期間及之後,克萊斯頓牧師(Canon Colin Craston)就這麼說,英國聖公會中的福音派現已不再是個單一的宗派,而是一種聯盟性的團體。

  對福音派中不同的「派系」,有人曾嘗試加以分類。英國教會報的主編在1998年詼諧地建議五十七種福音派系(跟著名的海因茨〔Heinz〕出產的五十七類食品相呼應)。柯若馳(Rowland Croucher)提到某位加州神學教授聲稱他能指出十六種福音派系名。卡爾弗(Clive Calver)寫出十二種派系。另外有些人則將類別減至一半。

  在1975年洛桑會議之後,杜平根大學的貝豪思(Peter Beyerhaus)教授把福音派分成六大類:


  新福音派(包括葛理翰在內)與對科學恐懼和政治立場保守的基要派之間保持距離,但仍努力找尋最大可能性的合作。

   嚴謹的基要派分子,對他們的「隔離」態度絕不妥協。


   表明信仰的福音派,重視信仰的表白,並且揚棄當代的錯誤教義。


   五旬節派及靈恩派。


   激進福音派,委身於政治社會事宜,致力於佈道跟社會關懷的整合。


   大公福音派,在合一運動中有著批判性的參與。

  二十年後,安多福紐頓(Andover Newton)神學院法克利教授(Gabriel Fackre)在《福音派眼中的大公信仰》(Ecumenical Faith in Evangelical Perspective, Eerdmans 1993)一書中,列出相似的六大類:基要派(「爭辯、隔離分子」),舊福音派(強調個人得救及廣傳福音),新福音派(表白社會責任及護教學),公義和平福音派(社會政治行動主義者),靈恩福音派(強調說方言、醫病、敬拜的聖靈工作),大公福音派(關心教會的合一合作等事宜)。這些對一些趨勢的分類饒有興味,其中有些則互相重疊。

  在如此分類之餘,福音派共通的信條究竟是些什麼?因為,如果世世代代的教會歷史傳襲中真有因襲相傳的福音派信仰及作風,不管這些信念如今或發揚或埋沒,我們要問,到底這項傳承包括些什麼?當然其中會有演變,而且當挑戰改變時,回應也會跟著改變。不過多半的觀察家都同意,這當中的確有一種可以辨認的共識存在。

  有兩位英國學者對此作了相當細心的研究,一位是英國聖公會兼神學者,另一位則是浸信會兼歷史學者,巴刻(J. I. Packer)的《聖公會的定位》(The Evangelical Anglican Identity Problem, 1978)一書,以及貝兵頓(D. W. Bebbington)那部內容豐富的調查《福音派在現代英國》(Evangelicalism in Modern Britain, 1989)。

  巴刻對「福音派的剖析」極其透徹,包含了四項一般性的聲明及六項具體的信念。這四項告白是:福音派是「實用性的基督教」(全人跟隨耶穌基督的一種生活方式);是「純正性的基督教」,也的確是「惟獨基督教」(因為「你在基督信仰上增添什麼,就不免刪改了某些內容」);是「合一性的基督教」(藉著對福音真理的共同委身尋求合一);是「理性的基督教」(與流行的講究經驗相抗衡)。


  巴刻在此四項告白後,指出六項福音派的基本信念如下(條目是用他的名稱,而簡介則是我給的):

   聖經的至高地位(因為它獨特的默示)。


   聖穌基督的榮美(成為人的上帝,為人的罪作成犧牲而死)。


   聖靈的主權(運作多樣的重要事工)。


   得救的必要性(只有上帝自己才能促成與祂正面的相會)。


   佈道的優先(作見證是敬拜上帝的表達)


   團契的重要(教會是信徒相聚,有生命的群體)。

  十年後,貝賓頓具權威性的調查《福音派在現代英國》(Evangelicalism in Modern Britain)成書出版。貝氏在裡頭列出他以為是福音派的四大特質:

 

得救主義──生命必須有所改變;

 

行動主義──福音要付諸行為表現;

 

聖經主義──對聖經特別看重;

 

十架中心主義──強調基督在十架上受死。

 

    貝氏結論說:「這四個特質組成的四角重點,便是福音派信仰的基礎。」

 

    提德烈(Dr. Derek Tidball)說貝氏的四角重點「與我們期待達成的共識相差無幾」。

  我們對貝氏用了四個奇怪的「主義」不敢苟同,但是他選擇了也是巴刻所強調的聖經、十架、佈道、重生四方面重點,使我們不由得注意,這足以顯示出福音派雖然不斷「受環境塑造、再塑造」,然而有「一種共同的核心重點,世世代代相傳」。

  但是當我思索這兩份含括福音派特色的列單,我必須承認有些不自在的感覺。我試問自己,像佈道這種行動,或重生這種經歷,對需要團契生活的觀察結果,雖然各有神學根據,但是拿來與聖經的權威、耶穌基督的尊榮,聖靈的主權這等絕對真理相提並列是否恰當?它們似乎該放在不同歸類裡。也許我只不過是希望重作調整,對我而言,我們若想定義什麼是福音派的基本定位,是否要區分屬上帝或屬人的活動,首要及次要的東西,哪些屬於中心部分,哪些屬於中心與周邊之間的部分,才是合宜之舉。

  為此我冒昧地建議作個調整,在巴刻與麥葛福所提出的福音派本質前三項特色(很顯然是刻意的),關係到上帝的三個位格──即透過聖經所顯示的上帝的權威;透過十架所顯示出耶穌基督的尊榮;透過多重事工所顯示出聖靈的主權。後三項特色(歸正、佈道、團契)不能說是就前三項另外添加的要目,而是前三項的引申,因為畢竟是上帝自己,這位三一真神引發出悔改歸正的經歷、促進佈道的工作,以及設立起團契的生活。因此在我看來,若把前三項劃為福音派的首要真理信仰,也就是父上帝主動的啟示、上帝兒子救贖的工夫、聖靈改變的作為,會是個值得的釐清。然後所有其他的重點則可在這三重項目下找著其合適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