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拉糾(Pelagius)]
伯拉糾是一個英國修士,他與奧古斯了不同,他一直過著平靜而簡樸的生活,而沒有奧古斯丁那種激昂的靈性掙扎的經驗。
伯拉糾最早是於主後400年,在羅馬提出他對人和救恩的教義。主後410年,伯拉糾來到非洲,與奧古斯丁相遇,二人就起了激烈的爭論。爭論的重點,在於原罪和自由意志的問題。
伯拉糾教導,人與生俱來是中性的,他有選擇善惡的能力和自由;人是沒有原罪的。因為上帝是個別地創造每一個人的靈魂(soul),所以,每個人出生時都像亞當一樣,是自由的,是中性的,每個人都有行善行惡的力量;可是,無罪的生活是不可能的。
亞當的罪並沒有影響到全人類,而只影響了他自己;因此,每個人在任何時刻,都可以選擇善與惡,每個人都有行善行惡的力量。伯拉糾解釋世界上罪的問題,是由於「錯誤的教育」,或「錯誤的榜樣」。
上帝的恩典能幫助人在生命中勝過罪惡,所以救恩不一定是必需的,因為人可以按自己的能力去選擇。因為人生來不是惡,於是伯拉糾反對嬰兒要受洗才能得著救恩的說法;他認為嬰兒受洗不過是一種奉獻儀式。
[奧古斯丁(Augustine)]
奧古斯丁在主後354年生於非洲北部。雖然他有一位基督徒的母親,但他生活放蕩,生命中得不著平安。奧古斯丁為了尋求平靜,就信奉摩尼教(Manichaeism),他後來又研究新柏拉圖主義(Neo-Platonism)的哲學。後來他被米蘭主教安波羅修(Ambrose)所影響,加入基督教,但他所經歷到的,是「可怕的罪的力量,和無法憑個人力量去克服罪惡」。他偶然讀到羅馬書十三章14節,就經歷到重擔的釋放,真正悔改歸信。信主後,他立刻開始孜孜不倦研讀保羅書信,從中體會上帝的恩典。
以下的教義,就是奧古斯丁這位偉大神學家的傑作。
人 未墮落時的景況,是一種在品性完美的狀況,因為人擁有上帝的形像,就是智慧、聖潔和不朽。但因為墮落,人就喪失了他在上帝裡面特有的地位;人不愛神,只愛 自己。人落到了一種境況,就是不能不犯罪。人的意志受到完全的破壞,人不再是中性的,而是傾向邪惡。人也不再是自由的。
這種墮落的罪惡本性和性情,代代相傳,臨到全人類。按奧古斯丁罪的歸與之教義,全人類都曾潛在地在亞當里,因此,從古時到末世,全人類都因為亞當在第一次犯罪中有分,而被定罪。這就是奧古斯丁對羅馬書五章12節的理解。就是嬰孩也在這次的敗壞中有分。
上帝的恩典是絕對必需的,以拯救人脫離全然敗壞的境況。由於人的墮落,人只有犯罪的能力,人已經沒有行義的能力。為了實現救恩,上帝施行他的恩典——奧古斯丁稱這為「不能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grace)。
上帝的恩典並不是和人的本性對立的,但上帝的恩典「改變了人的意志,叫人自動選擇善。人的意志被更新了,使人重獲真正的自由。上帝能夠,並且也實在地這樣在人的意志上工作,叫人按著自己的自由選擇,轉向美善和聖潔。因此,上帝的恩典就成為在人裡面一切美善的源頭」。
人相信福音,也需要這種恩典。「恩典傳給(is imparted)罪人,不是因為罪人願意相信,而是要令罪人相信;這是因為信心本身,也是上帝的恩賜。」
[小結]
伯
拉糾和奧古斯丁的分歧是十分尖銳的。伯拉糾相信人生來是中性的,沒有從亞當承受了一個敗壞的意志,也沒有天生對罪的傾向;他相信人有能力選擇事奉神,而下
需要靠著神的恩典。奧古斯丁卻認為,亞當的墮落影響了全人類,人是完全的敗壞,人的意志偏向邪惡;只有借著上帝恩典的介入,人才可以得救。人是沒有自由選
擇善的能力。救恩不是人與上帝的合作,因為人需完全依賴上帝的恩典,才能得著救恩。
伯拉糾終於在耶路撒冷大會(Synod of Jerusalem)中,被判為異端。主後416年,在迦太基和米萊的大會(Synods of Carthage and Mileve)中,伯拉糾主義也被定為異端。主後431年的以弗所會議(Council of Ephesus),又再否定伯位糾主義。
不幸地,半伯拉糾主義仍繼續存在。這一派所走的是中間路線,認為在救恩中,上帝的恩典和人的自由意志同樣地發生功效。人在救恩中是與上帝合作的,因為人的意志並沒有因墮落犯罪而完全受損,而只是減弱。後來半伯拉糾主義被羅馬天主教所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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