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改教時期的人論



一、改教家的人論
1、改教家論亞當及其後裔之關係
  改教家在他們罪與恩的教義解釋上雖然有些修改,但主要上還是遵循著奧古斯丁與 安瑟倫的教訓。論到亞當及其後裔的關係,他們提出較為更正確的說明,他們用盟約的觀念來代替特土良、奧古斯丁、與安瑟倫的現實說。他們未能充份地發揮此概 念是不錯,可是他們卻也利用這種觀念來說明亞當及其後裔間之關係。伯撒(Beza)特別強調亞當非僅為人類自然的元首,他也是盟約的代表者之事實;並且也 強調亞當初罪的結果使子子孫孫都承襲下了此罪,就因為他們在亞當裡都有了罪,所以他們一生下來就是在污穢的情況中。
2、改教家的罪觀
  加爾文強調原罪非僅為一欠缺的事實,但也強調人性的完全敗壞。奧古斯丁說此敗 壞主要是在感官的嗜好上;然而加爾文指出,此敗壞不僅是在人低等的功能上,就是在高等的功能上也有此敗壞,並且說此敗壞藉著這些功能,作出了積極性的惡。 為了反對天主教,改教家主張原罪不僅僅缺乏原來的公正,也是缺乏了意願最初的行動(此意願有走向罪的傾向),就是實際上的罪,甚至在這些意願得到意志同意 之前;還有內在的罪使著人犯罪,並該受咒詛。根據加爾文與一般的改教家來說,原罪是遺傳來的敗壞,是人性的墮落,使著人受到非難、遭受到神的怒氣,而產生 屬肉體的行為。我們由於在亞當裡,本性是污穢有罪的,所以在神面前受到公正的定罪。
3、改教家對完全墮落的看法
  在改教家中,一般說來最盛行的觀點就是,人類墮落的結果導致完全的敗壞,不能 行屬靈的善事,因此使自己恢復上也毫無進步。路德與加爾文特別強調此點,慈運理雖然似乎認為原罪為一種疾病,並非事實上所說的罪,可是一般說來他與路德和 加爾文的看法是一致的。就是墨蘭頓(Melanchton)最初也贊成此說,但後來卻修改了他的見解。改教家雖然主張人完全敗壞的教義,可是他們也主張未 重生之人仍能行出社會上一般人認為的公義,就是神在人類社會關係中所贊成的義。甚至路德(關於人在屬靈之事上毫無能力,用了極其強硬的語句)也清楚地承 認,在屬世的事上有行善的能力。墨蘭頓較路德更為激進,而加爾文較其他人更為激進,使人注意到神有普通恩典的事實,能令人行出社會上所認為的義。
4、改教家對人需要恩典的看法
  與此完全敗壞教義有關的,就是人在重生上有絕對倚靠神恩典的必要。路德、加爾文與慈運理在這一點上是一致的,而墨蘭頓起初雖完全同意路德,但後來卻堅決反對意志受捆綁的道理,給予人的意志有屬靈的能力,從此而教導重生的神人合作說。
5、改教家的預定論教義
  由於以上的見解,改教家當然是嚴格地預定論者。路德與加爾文都相信雙重的預 定,但是路德並未象加爾文那樣使預定論發揚光大,有時甚至還表現出反對遺棄教義的傾向。慈運理也教導預定論的道理,但也並不如加爾文那樣仔細。加爾文描述 神的活動與罪的關係,但堅持遺棄乃是神的有效預知。當然墨蘭頓在這方面有所不同,正如他在教導罪與重生上所表現的。墨氏儘量避免談預定。
  在宗教改革之後,盟約的關係逐漸地得到圓滿的發展,特別是在布靈格 (Bullinger)、波蘭努(Polanus)、格瑪魯(Gomarus)、柯羅本堡(Cloppenbur)與柯希甲(Coccejus)的著述 中。明顯可見,亞當非僅為人類自然的元首,也是盟約的元首,是他所有後裔道德的與合法的代表者。結果使所有人在亞當裡實際犯罪的觀念,為所有人的罪被亞當 所代表的觀念所取代。因為頭一個始祖犯罪,是他後裔合理的代表者,他的罪孽就歸於他的子孫,所以他們生下來就是敗壞的。如此一來現實說就被放棄了,且改革 宗較信義宗放棄的更多,而盟約的觀念在解說罪的事上就取代了現實說。
二、索西奴派的立場
  索西奴派是代表著反對宗 教改革的教義,並且他們在罪與恩的教義上是古老伯拉糾異端的複燃。根據索西奴的說法,人被造時神的形像僅包括在人管理低等受造物的本能中,並不在於什麼道 德的完全,或本性的優越上。既然亞當並沒有積極的義或聖潔,那麼他就不能因犯罪的結果而失去義或聖潔。雖然亞當的犯罪遭來了神的忿怒,但他的道德性仍未受 損傷,而且完整地傳遞給他的後裔。人死並非由於亞當的犯罪,乃因他的受造是必朽的,所以人的本性就像亞當一樣沒有犯罪的傾向,只是被放在一種比較不好的環 境中,使著所見所聞都是犯罪的榜樣。雖然這些環境會增加他們犯罪的機會,可是他們也能夠避免,而且有些人果真避免了。縱使他們犯了罪,他們也不能因此遭來 神的忿怒,因神是一位慈悲憐憫的天父,他知道人的脆弱,當他們以悔改的心來到他面前的時候,他就甘心樂意的赦免他們。他們不需要救主,不需要神特別的干涉 來求得救恩,也不需要道德性的改變,而為了使這改變發生效力也沒有什麼事先的供應。只要有基督的教訓和榜樣,就能幫助他們走向正確的目標。
三、阿民念派的人論
   在十七世紀初葉,加爾文主義的罪與恩的教義在荷蘭遭受到決定性的反抗,那就是在教會史中最著名的阿民念派的爭論(Arminian Controversy)。伯撒的學生阿民念,起初是位嚴格的加爾文主義者,後來就相信普遍之恩與自由意志的教義,他反對神遺棄的預旨,並將原罪的教義加 以修改。他在理敦(Leyden)大學的繼承者依皮斯克皮烏(Episcopius),以及其他的從者如艾屯波加特(Uytenvogaert)、格魯修 (Grotius)、林寶(Linborch)等人,更離棄了教會所公認的教義,最終他們的見解在一篇抗議文中具體地表顯出來,共包含了五點。
1、阿民念派的罪觀
   阿民念派改採取的主張,實際上就是半伯拉糾派的主張。他們雖然相信亞當的過犯在他一切的屬靈的情況中有一個惡的影響,但是他們卻也反對改革宗教會所教導 的原罪教義。他們主張,亞當的罪孽並沒有歸於他的子孫,雖然他的污穢是從父傳及子,但是那罪孽卻沒有;在他們的眼中,污穢並不算是罪,只不過是一種疾病或 軟弱而已,並不至於叫人受咒詛或定罪,而只是削弱了他的本性,以致於他不能得到永生,或藉建立自己來討神喜悅,或為自己找到一個救法。他們不相信人性完全 的敗壞,雖然他們有時表現的是相信,而給了人的自由意志容留餘地,那也就是說在人的裡面有自然的能力去行屬靈的善事,所以人多少也能預備自己回到神那裡 去,並遵行他的旨意。
2、阿民念派的恩典觀
   他們也提出一個有關恩典的學說,是根本上與教會公認信條不相宜的。他們將恩典分為三個不同的等級,就是︰(1)一般的恩典;(2)在傳福音上順服的恩 典;(3)堅忍的恩典。他們說聖靈將夠用的恩典賜給所有的人,以之對抗承襲來的敗壞影響,並在重生上與神的靈合作。如果有人沒有得到重生,那必定是因為人 的意志沒有與神合作。凡適當充份運用此恩典的人,神就將有效的恩典賜給他。他接受了聽福音而順從的高尚恩典,並且由於順服,他就能得到更高尚的堅忍之恩 (保守之恩)。
   此充足之恩的學說,似乎應該確保人有責任的教義。既然原罪不能夠歸於人,那麼神就不能從人要求信心,不拘神給不給充份的恩典。如果神給他充份的恩典,那 就將屬靈上的無能為力給移除了,那麼他就有權力要求人的相信。如果人拒絕了神所給的恩典,並且拒絕合作,那麼他自然要為他不得重生的事實負責任。
3、阿民念派的預定觀
   為了與以上的見解相符合,阿民念派自然不相信絕對的揀選或遺棄,而是以預見的信心、順服、與堅忍作為揀選的根據,並且以預見的背逆與堅持活在罪中,作為 遺棄的根據。在這一方面,此派較索西奴派更為矛盾,因為索西奴派清楚看出,如果他們拒絕了預定,那麼他們也得拒絕預知。
四、多特總會的立場
   此次總會於一六一八年,由荷蘭的內政部長所召開,的確是一個莊嚴的大會,其中包括八十四位會員與十八位政界的代表。四十八位為荷蘭人,其餘都是外國人, 代表英格蘭、蘇格蘭、帕勒斯丁與瑞士等國,而法國與布蘭登堡(Brandenburg)沒有出席。其中阿民念派以非會員的資格列席,只是以答辯身份參加。 大會共舉行了一百五十四次會議,又召開了數次大會議。此次參加總會的是最具代表性的團體,對於有關的教義毫不妥協︰拒絕阿民念派抗議文中所提出的五點,並 採納了完全合乎加爾文信經的五點教義。在此五點中,宗教改革的教義,特別是加爾文所爭論之點,予以清晰的闡明,且對阿民念派的錯謬予以揭發並拒絕。
1、多特總會論預定
   多特總會堅稱雙重預定的教義,所根據的是神的美意,而非根據所預見的信與不信,因此揀選與遺棄都是絕對的。揀選是從墮落的人類當中加以選擇,墮落的人類 因亞當的罪而被定罪;而遺棄是在於神對非蒙揀選者的忽略,把某些墮落的人置之一旁不加以過問,也因為他們的罪,就容讓他們受咒詛被定罪。
2、多特總會論原罪與敗壞
   總會用極其嚴格的字眼論到原罪的教義,謂亞當既是他後裔合法的代表者,所以他的罪孽就歸於他們,結果人性的敗壞也傳遞給了他們。他們完全敗壞了,也就是 說在他們本性的各部份中受到敗壞,他們甚至敗壞到不能作任何屬靈的善,也絲毫不能恢復與神破壞了的關係。同時多特信經也說︰「雖然如此,在人墮落以後,仍 存有將殘的自然之光,藉此而保留一些有關神、自然界的、以及分辨善惡的知識,並且在社會中對道德與美好的秩序加以關心。但這種自然之光,不足以使人有認識 神而得救的知識,就是在普通的事上也不能夠適當地運用。」
3、多特總會論重生
   重生被認為是完全、唯獨出於神的恩典,絕對不是神與人合作的工作。如果沒有神的恩典,沒有一個人能轉向神;若沒有以揀選為根基的神有效的作為,沒有一個 人會接受救恩。然而救恩是提供給所有以信心和悔改來聽福音的人,且是以誠懇而嚴肅的態度提供給人,而那些滅亡的人只有責備自己了。

   多特總會的決議是非常重要的,有以下幾個理由︰(1)此決議發表有關改革宗神學極重要的觀點,到目前為止尚未有如此慎重的考慮。(2)此決議在各方面乃 是當日許多著名的神學家,以及最具代表性的團體所組成的大公會議的聲明。(3)此決議終止了荷蘭教會中,令別國也感受到如此盛行的信仰上之不確定,並阻擋 了威脅改革宗信仰的危機。(4)此決議對後來韋敏斯德信條的製定,有決定性的影響。
五、掃模學派的立場
1、假設的普救論(Hypothetical Universalism)
   掃模學派(The School of Saumur)企圖修改多特總會中所發表的加爾文主義,特別是在以下的兩點。其中亞目拉都(Amyraldus)將神普遍與有條件的預旨之間,有限的與無 條件的預旨之間加以區分。神在前者所預定的預旨,是在耶穌裡賜下一普遍的救恩,而以信心為條件;在後者的情形中,神見出若靠人自己,沒有一個人會相信,所 以就揀選一些人得永生,並且將信心與悔改的必須恩典賜給他們。
2、間接的歸予
   該學派另一位代表者就是普拉卡烏(Placaeus),他否認亞當的罪直接歸給他子孫的說法。他認為人在亞當裡不應當算是有罪的,因而說人生來就是敗壞 的,不過人卻是從亞當領受了一敗壞的性情,而現在歸予人的就是這個敗壞的性情,並非所謂的罪孽。普拉卡烏稱此為間接與當然的歸予。
   亞目拉都的個案在三次的總會中被提起,但並未被定罪,只是警告人必須防犯他的見解可能導致錯謬。而在一六四五年,查倫吞會議(Synod of Charenton)中卻否定了普拉卡烏的學說。為了反對以上二者,就由海德格(Heidegger)、特裡田(Turretin)、與堅尼勒 (Geneler)三位,共同起草了瑞士公認信條(Formula Consensus Helvetica),表明改革宗的立場,一時間在瑞士被接納為教會信仰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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