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聖經一貫的做法,是以耶穌與舊約的一神論中那位獨一真神的關係來申明耶穌的身份(參:林前八4、6;提前二5;並賽四十三10-11,四十四6)。 基本的定義是,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定義源於耶穌自己的思想及教訓。祂意識到自己是上帝獨特的兒子,與其他世人有別。這種意識最少可追溯到祂十三歲的時候 (路二49);而在祂受洗時,祂父親從天上而來的聲音證實了這點:「你是我的愛子」(可一11;參:太三17;路三22;這三段有關天上之話的記錄都用上 了 agape 一字;這字有一個含義,就是「唯一所愛的」;可十二6的比喻中該字也有同樣的意思;參耶穌變像時天上傳來的類似話語,可九7;太十七5)。當耶穌受審時,祂被問及究竟祂是否「上帝的兒子」(在大祭司的口中,這片語的意思大概只是「從大衛而出的彌賽亞」)。按馬可和路加的記載,耶穌作了一個肯定的回答,效果等於宣稱自己具有神性:ego(這是可十四62的說法;路廿二70則說:「你說〔的不錯〕,ego。ego是加強語氣的「我是」,也是猶太人絕不會說的話,因為這是上帝的自稱(出三14)。根據馬可的記載,耶穌先前也說過類似的、意思非凡的話(可六50;參:十三6;也參約翰福音中長長一系列 ego{ eimi 的話:約四26,六35,八12,十7、11,十一25,十四6,十五1,十八5起)。耶穌顯然是希望清楚的說明,當祂自稱是上帝的兒子時,意思是指祂個人擁有神性。祂被定罪正是因為他說了這種「褻瀆」的話。
在耶穌提及自己是「兒子」的場合中,上下文總是要突出祂如何獨特的接近上帝,獨特的為上帝所喜悅。相較而言,符類福音較少這類的說話(太十一27=路十 22;可十三32=太廿四36;參:可十二1-11),而約翰福音則有許多這類的言論,有的是耶穌自己說的,有的則是作者的評語。根據約翰的記載,耶穌是 上帝「唯一」的兒子(monogene一14、 18,三16、18)。祂是永在的(八58;參:一1-2)。祂與父神有一種不變的關係,是一種完全相愛、完全契合、完全溝通的關係(一18,八16、 29,十30,十六32)。身為兒子,祂沒有獨立的自發性(五19);祂活著是要榮耀父神(十七1、4),方法就是履行父神的旨意(四34,五30,八 28-29)。祂來到世上,因為父神「差遣」祂(新約有42處提及這點),並且要祂在世上完成一項任務(四34,十七4;參:十九30)。祂奉父神的名而 來,換言之,祂是父神的代表(五43)。此外,由於祂全然遵照父神的吩咐而說話行事(七16起,八26起,十二49-50,十四10),祂在世上的生活就 完全的表彰了父神(十四7起)。當祂說父神比他大時(十四28;參:十29),祂顯然並非指父神在本質上或境況上比祂優越,而是說祂之順服父神的旨意和主 動權是自然的及必須的。父神比他大,因為就祂與父神的關係而言,祂本性上自發和樂意扮演兒子的角色。但這不是說在受人尊崇和敬拜這方面,祂必須屈居父神之 下。事實剛好相反,父神希望聖子得榮耀,就如聖子希望父神得到榮耀一樣。父神已賦與聖子兩項重要的工作──賜人生命和執行審判,「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 一樣」(五21起)。這等於說,父神指示所有人像多馬那樣(廿28)承認子像他們應該承認父自己一樣,即以聖子為「我的主,我的上帝」。
新約還有其他概念附屬於「上帝的兒子」這說法,也都宣稱拿撒勒人耶穌具有神性。我們可在下面列舉其中較重要的:
2. 保羅說,聖子在道成肉身後(林後四4)並在道成肉身前(西一15),都有「上帝的形像」。他又在腓二6說道成肉身前的耶穌基督有「上帝的樣式(morphe)」。學者對這片語應如何準確解釋爭論不休,但腓力斯(J. B. Phillips)的翻譯差不多可以肯定是正確的:「本質上總是上帝。」來一3說聖子「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這些話語的背後是個一神論的觀點,絕不相信有兩個上帝存在,因此這些話顯然是要暗示:
(1) 聖子本身具有神性,在本體上與父神同質:
(2) 聖子完全體現子父神所有的一切。或從反面角度來說,在神性或性質方面,父神有的任何層面或成分,聖子也不匱乏。
3. 保羅引用舊約有關求告「主」(耶和華)的一個預言,來應用在主耶穌身上,因此顯示這些預言在耶穌身上得到了真正的應驗(羅十13,引用珥二32;參:腓二 10-11,與賽四十五23呼應)。同樣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了摩西呼籲天使敬拜上帝的話(申卅二43,七十士譯本),又引用了詩人的宣告:「上帝阿,你的 寶座存到永遠」(詩四十五6),聲言言些是父神指著兒子而說的話(來一6、8)。這顯示兩位作者都認為耶穌是神聖的。
4. 新約聖經一貫習慣稱耶穌為「主」──一個用於希臘宗教的神明的稱呼(參:林前八5),並在七十士譯本中毫無例外的用作上帝名字的翻譯──也似乎暗示耶穌具有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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