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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須要留意促使新約作者思考道成肉身一事的那份興趣,具有怎樣的性質和限度。我們要特別留意幾位作者如保羅、約翰、希伯來書作者的想法,他們對此課題有相
對充分的討論。有關道成肉身的方式這種形而上的問題,以及道成肉身的狀態等心理學的問題,自四世紀以來在有關基督論的討論中佔了顯著地位。
然
而,新約作者既沒有提出這些問題,更不用說加以處理了。新約作者對基督本人的興趣並非哲學思辯性的,而是關乎宗教和福音的。他們談論基督,卻並非視之為形
而上的問題,而是視祂為神聖救世主;他們所講有關祂身份的一切,都是出於一種渴望,就是要透過表彰祂的工作,證明祂在上帝拯救計劃中的中心地位,將榮耀歸
給祂。他們不企圖剖析祂身份的奧秘。他們只須宣稱道成肉身是事實,是祂為拯救罪人所作一連串偉大的工作之一,這便足夠了。新約作者對道成肉身一事唯一企圖
「解釋」 的,就是要指出這概念如何符合上帝拯救人類的整個計劃(例如參:羅八3;腓二6-11;西一13-22;約一18;約壹一1-二2;此外還有希伯來書的主要論據,一-二,四14-五10,七1-十18)。
這種只關心福音的現象幫助我們瞭解一個使人困惑的事實,那就是新約從沒有思考到童女生子一事如何表明神性和人性交匯在耶穌身上,而後來的神學卻對此課題
有仔細的討論。新約作者這種緘默並非如某些人所說,顯示他們對此完全無知。一個理由充分的解釋是,新約對耶穌的興趣集中在別處,即是在祂與上帝拯救計劃的
關係上。這方面的證據可見於兩位敘述這故事的福音書作者(馬太及路加)所運用來敘述這事的手法。二人所強調的,都不是這樣超自然誕生的一位的獨特構造;而
是要表明一個事實,就是上帝藉這次超自然的誕生開展了祂早已預言的計劃,要眷顧及救贖其子民(參:太一21起;路一31起、68-75,二10-11、29-32)。
在馬太和路加或其他新約作者的心目中,道成肉身唯一的重要性是直接與救贖有關的。按蘇格徒〔Duns Scotus,為十三世紀英國哲學家〕的推想,道成肉身主要是要使受造界變得完美,救贖罪人只是次要及附帶的目的;這種觀點雖蒙魏斯科(Westcott)使之普及化,卻完全缺乏新約聖經的支持。
使徒時代的作者都清楚看出,耶穌的神性和人性與祂的救贖工作息息相關。他們明白到正因為耶穌是聖子,祂對其父親心意的展露是完全及終極的(參:約一 18,十四7-10;來一1-2),而祂的死亡是最有力的證據,證明上帝愛罪人並定意賜福給信徒(參:約三16;羅五5-10,八32;約壹四8-10)。他們瞭解到,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保證了祂大祭司工作的恆久性、無罪的完美性和效力的無限性(來七3、16、24-28)。他們曉得耶穌是因具有神性才能擊敗魔鬼及剝奪它所有的。這魔鬼就是使罪人受困於無助境況的「披掛整齊的壯士」(來二14-15;啟廿1-2;參:可三27;路十17-18;約十二 31-32,十六11)。同樣,他們認為上帝的兒子必須成為「肉身」,因為只有這樣祂才能成為「第二個人」,讓上帝透過祂解決人類的問題(林前十五 21-22、47起;羅五15-19);只有這樣祂才可以成為人與上帝之間的中保(提前二5);並且只有這樣祂才能為人的罪而死,因為只有肉身才會死亡。(事實上,「肉體」與死亡有密切的關係。因此,新約從不用這詞來形容基督在得榮耀、變成不朽後的那種人性:「基督在肉體的時候」〔來五7〕所指的,是基督在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前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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