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9日 星期一

基督之人性的聖經的証據

    聖經清楚的描述耶穌的人性。耶穌是那「道成肉身」的基督,並且住在我們中間(1:14)。相信約翰如此強調是因為他面對及反駁當時否認耶穌神性的異端。
 
    約翰甚至強調說:你認識上帝的靈,凡靈認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上帝。(約一4:2-3)
 
    保羅說耶穌是「在肉身上顯明出來」(提前3:16)
 
    希伯來書作者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說...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10:5)
 
    保羅說明: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4:4)
 
    對新約作者來說,他們並沒有懷疑耶穌的人性。他們一早就在教會中肯定了這教導,也在書信中表達出來。當有人懷疑復活的耶穌是否是一個真人,他立刻挑戰前面的人: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24:39)
 
    祂在世上與常人一般,與門徒一起吃喝、工作、感受人間的痛苦喜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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