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基督的職分

    基督的職分,可以從他降世的身份和任務上找出。他降世為人,被稱為是「末後的亞當」並「第二個人」。他是以人的姿態顯現,因此他的任務乃是擔負上帝在創造人時,原來囑咐他的任務,即是作先知、祭司、和君王。基督的任務是要成就亞當所失敗的,履行工作之約的責任。

    但 基督的任務不止於此。由於亞當的失敗,罪進入了世界。因此,基督不但要以先知的身份傳揚上帝的旨意,並要使靈性盲目之人重見光明,駁斥並抵擋一切的虛謊。 同樣,他不但要以祭司的身份與上帝保持團結,並須將自己作為祭物,作贖罪的代價,並為罪人擔當罪的後果。基督之君王任務,不但要以公義治理全地,並要攻擊 一切的不義,保守天國之子民,並制勝魔鬼。

    故此,基督擔負雙重的任務;履行人原來的責任,並重建被人因罪而毀壞的天國。我們應當同樣重視基督在這三方面的職務,不可重此輕彼,否則不但會錯解其某一種的職分,而會對三種職分之瞭解,都會有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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