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
多人稱今天這個世代為「聖靈的時代」。這著實是個令人振奮的年代。古教父曾為聖靈論奠定了基礎,但之後聖靈這個位格卻一直被教會冷落在旁。基督論的研究在
教理史上不斷有新的突破,相比之下專門研究聖靈論的神學家,簡直是少之又少,甚至連針對聖靈教義的異端都是屈指可數。教義史為三一上帝的第三個位格罩了一
層神秘的面紗,直到二十世紀靈恩運動大大興盛,教會才再次開始好好地研究聖靈的教義,試圖揭開這層面紗。
靈恩運動似乎為乾渴了幾百年不斷尋求復興的教會帶來了一線曙光。在現象上靈恩運動為教會帶來了急速的增長。但我們必須思想,教會為什麼仍舊如此乾渴?Martyn Lloyd Jones 在他的著作Revival裡面提到,今天教會所缺乏的不是別的,乃是生命的本質〈第二章〉。我們乾渴,缺乏生命,所以我們需要的不是別的,乃是耶穌基督,因為基督就是活水的泉源,是道路、真理、生命。所以靈恩派的人常常能作一些很奇妙的事,總是「奉耶穌的名」、「奉耶穌的名」。這很令人興奮,但難道耶穌基督就單單被侷限在這種現象界裡的一些奇事裡面嗎?當耶穌稱自己為「道路、真理、生命」的時候,祂其實講出了一件人所無法想像的事,就是真理的主體主動成為肉身將祂自己永恆的奧秘啟示給人。因此,所謂「生命的本質」不是任何現象界或形上學裡的東西,而是神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又在末世藉著耶穌基督所曉諭我們的真理,是神主動特殊的自我啟示,藉著聖靈的默示所寫成的新舊約聖經。所謂超理性的基督教就是人藉著聖靈的恩召將全然墮落的理性以致於全人降服於神啟示的真理之下。當教會偏離了啟示,下場必然是極其乾渴,缺乏生命。
在
現代主義中間,教會曾為了順應啟蒙運動的理性主義需求,在自由派神學的傳統下否定啟示、過度高舉理性,基督教就從一個超理性的地位墮落成為一個理性信仰。
在這樣的傳統中間,無怪教會曾是如此之乾渴。今天是個反智的後現代主義時代,今天的教會也跟著相當反對理性,在靈恩運動的影響下,教會追求許多經驗界及現
象界裡的事物,像說方言、說預言、醫病、趕鬼等。我們在這樣的世代中得特別謹慎思考,我們會不會以現象代替本質、以經驗配合一兩節經文斷章取義地建立教義。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實在是偏離了啟示,順應時代潮流,從一個超理性的宗教墮落為次理性的宗教,可能還以為自己很超理性。要曉得一個超理性的信仰在理性上必須無懈可擊,而絕不是反理性。
基
督教以反理性的方式尋求復興幾十年了。每個地方開佈道大會時總是有大群的人決志信主。這使今天的教會對於現代基督徒求復興的方法很有自信。但我們有沒有看
到,在美加這樣的先進國家裡面,基督徒的比例一年比一年少?是這些國家的基督徒都跑到別的地方去宣教了嗎?我很懷疑。事實上,不從聖經的教導紮根的信仰,
雖然能在短時間內吸引很多人「入教」,但信徒的流失量卻更大。
如
果我們真的那麼渴求復興的話,我們真應該好好看一下教會史上最乾渴黑暗的時期裡面最偉大的一次復興: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中世紀的羅馬天主教會極為腐敗,
在神論、基督論、救贖論等許多基要教義上已完全偏離了聖經。神職人員為了鞏固政治勢力及貪戀錢財,以拉丁文壟斷聖經的教導,使平信徒不能直接從聖經認識
神。因此,愛神愛教會的改教先驅威克里夫就是以翻譯英文聖經做為改教運動的第一點星火,之後在馬丁路德、慈運理、加爾文的時代開始在歐陸燃起熊熊的改教烈
火。每次思想改教歷史,我總是肅然起敬,內心熱血澎湃。可惜在這裡篇幅有限,無法好好分享這段歷史,只能把改教家從事宗教改革所領受而使用的一些教義在此
與讀者分享。我在這裡特別著重的是加爾文的歸正神學傳統。這些教義隨著年月結出了豐盛的果子,是今天尋求復興的基督徒必須好好思考的。
改教運動有五個口號,到今天仍具深遠的影響:惟獨聖經、惟獨基督、惟獨恩典、惟獨信仰、惟獨榮耀上帝。「惟獨聖經」為正統神學定下了方法論的基礎。馬丁路德重視以啟示建立信仰,因此完成了一項艱鉅的工作,就是統一德意志文字,然後將聖經翻譯成德文,使平信徒都能直接從聖經領受真信仰。這是在歌德及格林兄弟之前德國文學史上最重要的貢獻。路德及所有的改教家都堅信聖經昰教會、教義、及生活的至高準則,其權威乃至高、超越、且獨一的。所謂「超越」〈transcendence〉就是不但在份量上超過萬物〈量異quantitative difference〉,更與萬物具有本質上的差異〈質異qualitative difference〉。這個「質異」的觀念是二十世紀護教大師範泰爾所提出的一個護教學裡面很重要的前提。其實早在改教時期,加爾文在這個觀念上就建立了神學方法論的基礎。他在基督教要義這本神學巨著第一章中就提到,聖經的啟示不外乎使人認識自己及認識神,兩種認識相輔相成,使人敬拜、榮耀、享受神,滿足人受造的目的。加爾文將此定義為「真宗教」。柏拉圖曾說「認識自己」,而這句話就代表了整個西方哲學的目的。加爾文好像隔著時空與柏拉圖對話,說「人若不認識神就不能認識自己」﹝
第一章﹞。哲學隨著現代主義的結束走到了盡頭,始終不能真正使人認識自己。心理學與教育學要人肯定自己、超越自己,但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的時候,怎能肯定
和超越?所以,改革宗威思敏德信仰告白第一章論聖經,道「聖經乃為至要且必要」,就是延續加爾文所領受的精神,強調人必須回到聖經真理裡面,才能解答一切
與存在有關的問題。在這之外,加爾文對「惟獨聖經」有比其他改教家更嚴謹的見解。他強調建立教義的時候必須「以經解經」。這種方法論就是耶穌在曠野受試探時對撒旦說「經上又記著說」、強調「片面真理就不是真理」的精神。「以經解經」這個概念在今天常常被誤解,以為光是拿一段經文去解釋另一段經文。但在加爾文的改革宗傳統裡面,「以經解經」的意思是用整本聖經的總原則做為釋經學的基礎,特別是找出許多相互反合〈paradoxical〉的經文來查驗何為聖經的教導,以避免斷章取義地以一兩節經文配合經驗及墮落的理性與情感建立錯誤的教義。我們會發現,當耶穌說「經上又記著說」的時候,祂舉的經文與撒旦舉的經文相互間都具有反合性。這種方法論比較抽象,舉例說明,保羅說凡稱基督為主的就必得救,但基督卻說稱祂「主阿、主阿」的不一定都得救。仔細研究這兩節經文就會發現其實相互間並沒有衝突〈請見敝作The Holy Trinity in the Work of Salvation頁7-8〉。從這兩節經文就可以導出改革宗對信心的一般的瞭解:信心不只是相信神的存在及神性,更包括了對祂的認識以及全然順服。
人稱義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就是「惟獨恩典」與「惟獨信仰」的神學意義,是救贖論的基礎。馬丁路德「因信稱義」的教義就是以此為中心,認為人稱義不是因著行為而是因著信,但就連這信也是神所賜的恩典。信的對象就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為贖人罪孽在十字架上死而復活的真理。這就是「惟獨基督」。這三個「惟獨」都是以救贖論為中心。加爾文在此之外又強調,有信心要有好行為,因為順服神是信心的一部分。在救贖論方面,加爾文與路德是大同小異,路德強調因信稱義,而加爾文強調神主權的揀選,重心不同,但內容基本上是一致的。
荷蘭的加爾文宗基督徒後來在十七世紀受到了一個叫做亞米紐主義異端的挑戰。亞米紐主義認為人得救昰出於自己自由意志的選擇,不是神主權的揀選,也不承認人的罪性是必然的,以為人有能力憑己力行善而完全順服神。其實加爾文自己就曾因為碰到這類半柏拉糾主義式異端的挑戰而寫下Concerning the Eternal Predestination of God這本書。荷蘭教會在1618年於多特召開154場會議,為期七個月,檢驗亞米紐主義對於聖經的忠實性,最後否定亞米紐主義,史稱多特會議。在這次會議中,歐陸各地的教會領袖以加爾文主義為基礎從聖經裡整理出五個救贖論的要點,稱為加爾文主義五要點:全然敗壞〈完全無能力〉、無條件的揀選、限定的救贖、不可抗拒的恩典〈有效的恩召〉、及聖徒恆忍。這五要點後來成為大部分更正教〈Protestant Church〉救贖論的骨幹,是浸信會、聖公會、長老會、公理會、播道會、行道會等所共同相信的﹝請見這些宗派的一些信仰告白,如浸信會費城信條等﹞。
這五要點基本上是強調神在救恩裡面完全的主權。全然敗壞的人在意志、理性、情感上或深或淺都被罪所玷汙,無法憑自己的能力行善稱義,甚至無法憑己意接受救恩。因此神在永恆之間施憐憫,揀選一些人讓他們得救,但並未揀選所有的人。祂的揀選沒有條件,全憑祂主權的決定,是人不可窺探的奧秘。人自己不能也不願相信基督,因此當神所揀選的人聽到福音外在的呼召時,聖靈就以內在有效的恩召使他悔改接受救恩。神主權的恩召臨到時,人是無法拒絕的。按神旨意被召的人必蒙神保守,恆忍堅守神的道直到主耶穌再來的日子。這五要點是救贖論的濃縮。
大部分的人都會問,神既是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為何不阻止亞當犯罪,而以救恩的方式亡羊補牢?加爾文從奧古斯丁的思想裡面找出了完美而忠於聖經的答案:亞當的墮落違反神的的旨意,但神憑著祂自己至高的預旨〈Decree〉允許違反祂旨意的事情發生。神並未創造罪,但若非神憑著自己的主權、全能、全知、全善允許罪的發生,罪是無法存在的。神創造了一切的善,並預見惡會由善發出,也樂意允許罪的衍生,以全能的主權化惡為善,因為這樣做比完全不允許罪惡更彰顯祂的榮耀。祂在永恆的揀選與棄絕當中,彰顯祂至高的公義與慈愛。神也允許惡事臨到祂的選民,但祂叫萬事都互相效力,使按神旨意被召的人得著恩約之下的種種益處。一切都是為了彰顯神那不可被遮蓋的榮耀。這也就是第五個口號「惟獨榮耀上帝」。如果說「惟獨榮耀上帝」昰救贖的起因的話,那麼「惟獨聖經」就是認識救贖的唯一途徑。
加
爾文主義五要點及改教運動的五個「惟獨」只是改教思想的一個起頭及縮影。改教神學強調神學研究在聖經上的完整性,所以當神學家要表達改教思想的時候往往使
用系統神學的形式。奧斯堡信仰告白﹝路德宗的信條﹞、比利時信仰告白、第二瑞士信仰告白、海德堡要理問答、威思敏德信仰告白、威思敏德大小要理問答等都是
以相當概要的方式,系統且完整地敘述改教信仰。讀者如果有心,可以閱讀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這不但是最能代表改教思想的一部作品,也是自奧古斯丁以來,西方神學史上影響最為深遠的著作。從這些著作可以看到改教家對聖經真理是全人全心地俯服,不以經驗,不以情感,不以邏輯,只以聖經啟示建立教義,並且是在經驗、情感、理性上無懈可擊的教義。他們不像經院學派及湯瑪斯阿奎那,也不像自由派及士萊馬赫,更不像靈恩派及溫約翰,把凡火燒在祭壇上,用世俗思想混合聖經思想來建立教義。他們蒙召時都曾立志一生不知別的、不傳別的,只知他們所信的基督真理,只傳基督給他們的大使命。這種改教精神就在教會最黑暗的時期帶來最大的曙光。
宗教改革不只是個歷史事件。在本質上它是教會及個人在教義方面的成聖,所以宗教改革從不曾止息,並將延續到基督再來的日子。因此每個領受歸正神學的人都應該成為改教家,努力復興教會。我們今天不感到乾渴嗎?不想要復興嗎?我們在這個尋求聖靈的世代,就讓我們求上帝差遣聖靈,到我們中間把改教之火再次點燃,以星星之火燒遍乾如枯柴的普世教會。教會要復興,別無它法,只有傚法先賢,全人俯服於聖經真理面前,因為聖經啟示是唯一的活水泉源、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這就是歸正神學所提出的復興的前提。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
2017年12月7日 星期四
《海德堡要理問答》– 神的律法︰十誡(10)
答︰一切不貞潔都是神所咒詛的(a);所以無論已婚或未婚者(b),都要心裡憎惡不貞(c),又要活得貞潔(d)。
(a) 利未記18︰28
(b) 希伯來書13︰4,哥林多前書7︰7
(c) 猶大書23
(d) 帖撒羅尼迦前書4︰3-5
神聖的婚姻
神也保護婚姻。神給墮落之後的人所留下的最妙的奇蹟之一,就是婚姻。婚姻如失落的樂園中飄來的一朵鮮花。可以說,婚姻能減輕神對墮落的人所施懲罰的痛楚。耶穌自己雖然沒有結婚,卻高度評價婚姻是神所設立的。他所行的第一個奇蹟是在一場婚禮上(約翰福音第2章)。
在美好的婚姻裡,夫妻之間的愛能發展得非常豐富和細緻。這是在生活的種種磨難中極大的安慰。
神經常用婚姻來準確地描寫基督和他的教會之間的關係。《舊約》的《雅歌》以對婚姻生活,包括夫妻之間深情而溫柔的肉體結合的刻畫,來比喻神與他百姓之間深切的關係。保羅寫道︰“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以弗所書5︰31-32)。在巴特摩斯島上的約翰看來,天國的福樂正如羔羊之婚宴(啟示錄19︰7)。
另一方面,神把背信棄義地離棄他,去事奉偶像比作淫亂和私通(耶利米書3︰1)。
這些圖畫清楚地顯明了神如何重視婚姻。《要理問答》因此恰當地解釋了婚姻的神聖。這種神聖涉及夫妻生活的每一方面。家庭應該是神聖的,就是說,應該遠離罪。這種神聖還延及夫妻的肉體生活。保羅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希伯來書13︰4)。用祈禱使之成聖,婚姻的結合應該是最深切的互愛的表達,是夫妻雙方共同享受神所賜的這一溫柔神聖的禮物。性是神的神聖禮物。神造男造女,使他們在身體的構造上有所分別︰“神。。。造男造女“(創世記1︰27)。因此,婚姻被稱為創造的機構。
婚姻受到威脅
婚姻正受到威脅。被什麼?首先,被各種形式的淫亂。《耶利米書》和《啟示錄》裡所描畫的形像清楚說明了姦淫是十分嚴重的罪,會導致極大的分崩析離。因此,神在神聖的律法中定姦淫為違反婚姻的罪。我們指的不僅指姦淫的行為;基督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8)。因此神定所有心思,言語,行為和舉止上的不潔為有罪。我們必須與這種罪為敵,活得貞潔端莊。這種貞潔或端莊並非指過份拘禮,避口談論甚至完全禁止一切關於性的念頭和言談,而是指一種純潔,乾淨的生活,也指根據神律法的愛的享受。
婚姻中的肉體因素
根據神的設立,男女之間的親密深切的結合只能在夫妻之間存在︰“你必戀慕你的丈夫”(創世記3︰16)。因此,其他任何形式的性行為──所有婚前和婚外,以及男人與男人之間,或女人與女人之間的性行為──都是違反神的律法的。
迦南的異教徒們最惡劣的行為就是婚外性行為及同性戀。他們甚至在敬拜他們的偶像──生殖女神亞斯他祿的宗教儀式中鼓勵這樣的行為。他們圍繞神殿,或在神殿裡作這些事。這些可恥的罪對於以色列人來說是一種誘惑,因此神下令把所有的迦南人毀滅。神的子民所居住的國家應該是聖潔的國度,神的子民應該活得聖潔,遠離罪和罪的誘惑。
對同性的愛戀和同性戀
保羅譴責任何形式的同性戀,因它是一個遺棄神的文化完全墮落的象徵。這種墮落對人的健康有著極其嚴重的後果。他特別指出了這種罪是對遺棄神的一種懲罰。那些堅持拒絕事奉神的人,神就把他交給罪,去遭受罪所有災難性的結果。我們這裡想到性病和我們時代的艾滋病。保羅寫道︰“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4,26-27)。
談到這裡,我們有必要指出對同性的愛戀(一種對同性的愛戀的感情)和同性戀(把這種感情付諸罪惡的行動)之間的區別。第一種情形可能是性情的問題或者是發育過程中精神失調的結果──這種精神失調可能是受墮落文化的影響而產生的。這種墮落文化藉著極端容忍的名義接受各種形式的罪行。神並沒有把人造成這種樣子︰“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1︰27)。
對同性的愛戀情緒是一種嚴重的精神殘疾,與其他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殘疾並無二致。我們不應視之為對個人犯罪的懲罰,而應視之為樂園中人類墮落所留下的一種後果,樂園中人的墮落違背了神的形像。我們每一個人都負載了人類在樂園裡墮落後留下的傷痕。
神呼召那些愛戀同性的人和異性戀者都要與自己罪惡的傾向鬥爭。基督明了這些人的處境,對他們說︰“背上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可福音10︰21, KJV版本)。那些憑著信心,靠著恩典,在基督代贖的寶血中尋求保護,投靠那更新人心的聖靈的人,會得到力量來打這場仗。對一個愛戀同性的人,神的國度裡有他的位置,有一天,他將從所有的罪惡傾向中得到拯救,並完全與神的形像相符。但是,對於那些不肯悔改的愛戀同性和婚外異性的人而言,神的國度是沒有他們立足之地的。
在婚姻中的不貞
我們也要提到婚姻生活中的不貞。這是指那些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不再是雙方愛的溫情流露,而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這是一種不貞,不是發生在婚姻之外,而是在婚床上,其結果是毀滅了許多婚姻,而外人常注意不到這婚姻發生了什麼問題。在這種情況中,妻子常成為那濫用神賜給他權威的丈夫的受害者。這種權威不是被這個丈夫用來愛護妻子,以順從神的命令︰“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彼得前書3︰7)。男人對女人的權威被這種男人濫用,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多少已婚的婦女心中隱藏了這樣的悲傷啊﹗
婚前性行為和同居
婚前性行為也與神的誡命相衝突。婚姻是神所賜下的一種社會生活的方式,只有死亡才能將它解除。神要通過他的誡命保護婚姻。他命令我們,只有夫妻之間才能有男女最溫柔最親密的結合。性行為不應在那種因為沒有法律約束所以還可以解除的關係中存在。只有法律約束的婚姻才要求雙方彼此忠誠。
婚前任何形式的同居,即使政府承認這種同居是合法的,也與神的律法相衝突。
神也用這條誡命保護婚姻和婚姻生活的樂趣。
基督徒的性教育
基督徒的性教育非常重要。對這個問題的疑問應該以開放和誠實的方式加以討論。那些對此感到不舒服的父母,可以與孩子一起閱讀一些談到性的基督徒讀物,借此在父母與孩子之間創造一個談話的良好機會。
撫養孩子的過程中閉口不談這類問題,也絕不予以討論,是不夠的。禁吃的果子總是甜的。它會刺激不健康的好奇心,導致孩子用不符合神律法的辦法來尋求滿足,比如︰自慰,與異性的不良接觸,在私下裡或公開地與他人津津樂道地談及這個問題,或看那些不乾不淨的讀物。而神的話語和帶著祈禱的公開,誠實和健康的性教育,在神的祝福下,將防止罪和對心理的損害。這也適用於戀愛中和已訂婚的年輕人,他們應在一起讀經,祈禱,隍7d誠布公地討論這個問題。這樣,年輕的伴侶可以在對罪的鬥爭中得到力量,學會等候神所給他們的時間,在婚姻的結合中來表達他們最深切溫柔的感情。
獨身生活
羅馬天主教所主張的獨身生活,就是神職人員不結婚的觀念,是與《聖經》的教導相衝突的。這種觀念常導致非常不健康的情形和危險的性發洩。這種觀念的背景是︰當時有一種影響教會的異端思想,就是人的罪性蘊藏在肉體和肉慾當中,應該抑製它,好使靈魂得到救贖。在此我們必須重申,性本身並不是墮落的後果,而是從神而來的創造的禮物。“神。。。造男造女”(創世記1︰27)。這個禮物也賜給那些受召作屬靈領袖的人。我們可以從《聖經》記載中看到這一點︰除了保羅外,其他所有使徒都結了婚,甚至保羅也說,他若娶妻,是完全合法合理的︰“難道我們沒有權炳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來往,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哥林多前書9︰5)
婚姻的解除
只有死亡或姦淫才能解除婚姻。保羅寫道︰“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哥林多前書7︰39)。非法的離婚和離婚後的再婚是犯了姦淫的罪,是神在第七條誡命中所禁止的。
但是,罪也傷害到婚姻,以至於有些情況下,因婚姻的一方犯了姦淫,或者夫妻的一方成為基督徒,另一方就拒絕與她或他再在一起生活,那麼這一方就不為離婚承擔責任。犯姦淫者或離棄者有責任,另一方則沒有,沒有責任的一方就可以再婚。保羅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若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哥林多前書7︰12-13,15)。
與不信的人結婚
如果夫妻的一方成為基督徒而另一方仍然不信,他們可以繼續生活在一起。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與非信套b結婚。在《聖經》中,神說得再明確不過︰“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6︰14)。
至於這種結合的動機,據說是使非信徒通過這種方法悔改歸正。但是,這樣想的人是低估了不信的威力,心甘情願地把自己向罪和不信的誘惑敞開。事實告訴我們,這樣的婚姻常常以失敗告終,或導致叛教。保羅說︰“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哥林多前書7︰15-16)。
教會決不應該允許不合律法的婚姻,也不應該為那些得到政府承認,但與《聖經》原則相違背的婚姻證婚。不過,如果這樣的婚姻已經得到法律部門的承認,教會也無需要求他們解散,恢復第一次婚姻(除非是同性戀的婚姻),因為這樣的分離也導致姦淫。那麼,這樣的婚姻在當事人承認自己有罪後,必須予以承認。
問109︰神在這條誡命裡,只是禁戒淫亂及這類大罪嗎?
答︰我們的身體靈魂既都是聖靈的殿,神便要我們保守二者純全聖潔;因此他禁戒一切不貞的行為,姿勢,言語(a),思想,慾望(b),和凡足以誘導至不貞的事物(c)。
(a) 以弗所書5︰3-4,哥林多前書6︰18-19
(b) 馬太福音5︰27-28
(c) 以弗所書5︰18,哥林多前書15︰33
禁戒一切不貞
神審判我們,根據的是他的神聖律法的原則,而不是根據我們常被罪玷污的原則。我們不認為是姦淫的情況,神可能會視為姦淫。基督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8)。
神在知識,公義,聖潔上,按照他的形象造了我們(參見主日三)。我們因為墮落失去了這形象。但如果我們在基督的寶血裡洗淨,被聖靈更新,這形象就在基督裡得到恢復,我們的身體和靈魂重新變為聖靈的殿。他住在我們裡面,帶領我們按照神的話語生活,幫助我們抵擋罪。隨之而來的還有責任︰我們受召守護身體和靈魂,好讓聖靈住在裡面,如同住在潔淨神聖的殿中。
我們受召禁戒罪惡的行為,靠著信心的禱告和聖靈的能力,與內在的罪惡情慾作鬥爭。同時我們也要禁戒一切罪惡的心思,言辭和舉止。
一生的掙扎
對一個基督徒來說,這意味著一生之久的掙扎。這場鬥爭是艱苦的,因為從外而來的誘惑是如此之大,而我們自己的心仍然傾向於一切罪惡,就是接受了恩典之後依然如此。保羅說過︰“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羅馬書7︰21)。這場爭鬥有勝也有負。但是,靠著從神而來的力量而獲的勝利將給心靈帶來平安和喜樂,因此它依然是一場榮耀的爭鬥。“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羅馬書7︰22)。
失敗不應該使我們灰心喪氣,而應該鞭策我們不斷在基督的寶血裡尋求保護,以在他裡面得到寬恕和公義,為聖靈不停止地更新心靈的恩典而祈禱。洗禮指出,我們不應該絕望,也不應繼續犯罪,因為神在洗禮裡把他的恩典印在我們身上,應許我們要通過聖靈幫助我們。約翰寫道︰“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翰壹書2︰1)。
墮落的文化
許多基督徒生活在一個越來越墮落的文化當中。人們用多種方法違背第七條誡命︰不僅容忍各種各樣的罪行,而且,現代媒體,比如電影,音樂,文學,服裝,廣告以及各種形式的消遣娛樂都教唆人們去犯罪。在工作和各種社交場合中,黃色,淫蕩的內容和色情玩笑玷污多少對話。保羅論到這點說︰“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以弗所書5︰3-4)。
基督套b與世人不同,必須活出這種不同來。他不應該與世人的罪惡淫靡有分。
抗拒逃離罪
我們受召守護我們的身體純全聖潔,好作聖靈的殿。要做到這點,必須被動地抑製罪,也要主動地抗拒罪。我們必須抗拒能引誘我們犯罪的任何事物。我們必須把那些引誘我們犯罪的媒體和文學作品擋在我們的家門外。而且,只要可能,我們就必須迴避那些談笑之間違反神的律法的人們。就是說我們自己不用猥褻的談話還不夠,還要禁止自己偷偷聽別人用下流的語言說笑。我們還應該用愛心去勸戒別人。
我們也不能因為自己的服飾而引誘別人陷入罪惡的心思,慾念或行為。比如,我們的穿著應該優雅而樸素。保羅說︰“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提摩太前書2︰9)。廉恥的意思是貞潔或樸素,一個女人如果打扮得讓人想入非非,她就該感到羞恥。
基督徒是寄居者
神命令我們抗拒罪和逃離一切引誘我們犯罪的事,就意味著我們要在一個多元的文化和社會生活中持守自製。基督徒對這個世界而言是寄居者,因為他成為了另一個國度,就是天國的國民。這就決定了他在這個世界上的所作所為應該是什麼樣子。保羅談到這個問題時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腓立比書3︰20)。在世上作寄居者和客旅,並不是說非要作窮人或不發展自己的能力和天賦。相反,基督曾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馬太福音16︰26)。神不是吝嗇的神,不肯賜給我們美物享受。他是神,保羅對他屬靈的兒子提摩太說︰“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摩太前書6︰17)。但是,這些賜福必須通過神的道,靠信心和用禱告遵從神的話語,以一種聖潔的方式來加以使用。保羅對提摩太說︰“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摩太前書4︰4-5)。
沉迷於罪惡的享樂中是不可能有積極的結果的。本來我們可以用這些時間和機會來從事其他有意義和有樂趣的活動,比如,那些真正能使身體和精神得到充實和休息的運動,音樂和文學。因此,沒有電視的生活可以有更多機會來作其他事情。也讓全家人有時間在一起來進行那些能增強家庭成員之間的溝通的活動和談話。
模糊的分界線
談到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要注意喝酒所帶來的危險。酒精常能使人與人之間,以及好與壞之間的分界線變得模糊。《箴言》的作者說︰“你眼必看見怪異的事(怪異的事或作淫婦),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箴言23︰33)。在《提摩太前書》三章三節中,保羅說我們應該“不因酒滋事”,在《提多書》二章三節中,則說“不給酒作奴僕”。
武裝自己,與誘惑作戰
我們不僅應該抗拒誘惑,還要武裝自己,與之作戰。神要我們學習的一個好榜樣,是約伯。他並不容忍任何可能引誘他犯罪的事物。“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約伯記31︰1)。
愛就完全了律法
保羅在《羅馬書》中說︰“愛就完全了律法”(13︰10)。對於神的兒女來說,順從神的神聖律法並不是負擔,而是樂事。為了我們真愛的人,難道我們不願意作一切事嗎?更有,神的兒女親身經歷這些誡命是良善的誡命。順從它們是為了我們自己和鄰舍的益處,也給心靈帶來平安和休憩。
唉,有些人嚴重地濫用了“愛就完全了律法”的這一《聖經》真理,比如,說一種有罪的關係,不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原因是這種關係是基於“互相的愛”。因為這種愛,他們就認為這種關係可以接受。但他們忘記了,那些與神的誡命不一致的愛的感覺,不論多麼溫柔親密,都是罪惡的。其實,這些人是尋求自己情慾和慾望的滿足,而不是追求完全神的神聖律法。
2017年11月27日 星期一
忠 於 傳 統 , 勇 於 革 新 的 神 學
改 革 宗 神 學 的 中 心 是 「 唯 獨 聖 經 」 的 信 念 。 聖 經 全 部 是 神 的 啟 示 , 絕 對 是 神 的 話 語 , 是 真 理 的 終 審 庭 。 我 們 來 到 經 文 面 前 的 責 任 是 聆 聽 與 順 從 。 這 不 是 說 我 們 不 能 有 經 文 考 證 ( biblical criticism) , 而 是 說 考 證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使 我 們 能 更 清 楚 神 話 語 中 的 信 息 , 而 不 是 為 了 讓 我 們 能 凌 駕 於 聖 經 之 上 。 反 面 來 說 , 「 唯 獨 聖 經 」 指 出 沒 有 一 個 神 學 家 或 一 項 信 條 可 以 代 表 聖 經 發 言 , 或 足 以 代 表 整 個 改 革 宗 傳 統 。 以 加 爾 文 為 例 , 他 把 最 多 的 精 力 放 在 聖 經 的 注 釋 上 ; 他 撰 寫 《 基 督 教 要 義 》 一 書 的 目 的 , 亦 是 為 了 介 紹 聖 經 中 的 信 念 , 而 不 是 為 了 設 立 一 套 無 懈 可 擊 的 神 學 系 統 。 十 七 世 紀 的 改 革 宗 經 院 神 學 家 並 沒 有 一 套 既 定 的 邏 輯 推 理 系 統 , 因 為 忠 於 聖 經 就 是 他 們 的 最 高 理 想 。
但 「 唯 獨 聖 經 」 並 不 是 說 「 唯 獨 看 聖 經 」 ; 改 革 宗 同 時 強 調 要 向 教 會 傳 統 學 習 。 十 九 世 紀 的 美 國 神 學 家 查 理 赫 治 ( Charles Hodge) 曾 說 他 任 教 的 普 林 斯 頓 神 學 院 沒 有 教 授 任 何 新 的 教 條 , 便 反 映 了 改 革 宗 思 想 對 先 賢 的 尊 重 。 我 們 並 不 比 前 人 優 越 , 所 以 我 們 要 細 聽 他 們 從 神 的 話 語 所 學 到 的 功 課 , 向 不 同 時 期 的 聖 徒 與 不 同 傳 統 的 對 話 。 尊 重 傳 統 不 等 於 「 一 成 不 變 」 。 改 革 宗 常 用 的 一 個 口 號 是 「 已 改 革 又 常 改 革 的 神 學 」 ( Theologia Reformata et semper Reformanda) , 因 為 無 論 是 先 賢 還 是 我 們 , 都 是 罪 人 , 沒 有 一 個 神 學 家 或 信 條 能 超 越 人 的 限 制 。 在 神 話 語 的 光 照 下 , 我 們 能 勇 於 認 錯 , 並 聆 聽 神 要 我 們 在 這 個 世 代 宣 講 的 信 息 。
這 信 息 必 須 是 整 全 的 信 息 。 改 革 宗 強 調 萬 物 無 聖 俗 之 分 , 一 切 皆 出 於 神 的 恩 手 , 唯 一 令 物 「 俗 化 」 的 是 人 的 罪 及 惡 者 的 權 勢 , 因 此 基 督 徒 不 但 要 傳 福 音 , 更 要 拯 救 學 術 、 社 會 文 化 、 經 濟 及 政 治 體 系 等 。 救 恩 不 但 是 個 人 靈 魂 的 得 贖 , 更 是 宇 宙 從 眾 罪 的 奴 役 中 被 釋 放 出 來 , 使 神 的 真 理 、 公 義 與 慈 愛 在 生 命 的 每 一 層 面 彰 顯 。
因 此 , 改 革 宗 的 屬 靈 神 學 所 強 調 的 , 不 是 特 殊 的 神 秘 經 驗 或 某 些 操 練 秘 訣 , 而 是 生 命 的 全 然 成 聖 , 成 全 神 所 交 託 的 使 命 。 假 如 你 身 為 父 母 , 做 一 個 好 父 母 的 掙 扎 就 是 你 的 屬 靈 操 練 ; 假 如 你 正 面 對 失 業 、 負 資 產 等 等 壓 力 , 學 習 憑 信 心 把 擔 子 交 給 神 , 保 持 愛 神 愛 人 的 心 , 就 是 你 的 屬 靈 操 練 。 我 們 的 秘 訣 是 禱 告 、 聆 聽 神 的 話 語 、 保 持 教 會 生 活 。
改 革 宗 傳 統 對 處 於 罪 中 的 人 性 是 悲 觀 的 , 但 對 神 的 大 能 與 應 許 卻 是 樂 觀 的 。 神 的 國 終 必 得 勝 。 願 我 們 天 天 把 握 神 的 應 許 , 勇 往 直 前 , 願 將 榮 耀 歸 於 獨 一 真 神 ( Soli Deo Gloria) 。
我們的信念
作者:龐君華牧師
<心得>
過份強調人的責任, 會讓人把服事當成事務工作, 容易將榮耀歸於人, 而不是上帝, 要慎防之!
信念是什麼? 信念一方面是指來自我們共同的信仰,在這信仰下我們所服膺的某種共同價值。何以我們要有「這樣」的宣教「行動」,而不是另外一種「行動」?主要就是在我 們的思維的裡面,有不同於另外一種「行動」所考慮的「信念」。我們在同一個時間到同一個教堂禮拜的這個行動,就是因為我們有一個共同的信念。這涉及我們整 個宗教的生活、宣教的實踐;也就是說我們對於什麼是基督徒的生活?什麼是傳福音?我們有一個更複雜的共同信念。 所以信念也來自傳統,當我們回答「什麼是基督徒生活?」這問題時,是根據一種對基督教了解的傳統來回答這個問題。無論我們提出什麼答案,都必須追溯到某一個基督教的傳統。否則我們可能會是「異端」。在此,有兩方面我們必須留意: (一)一方面是我們了解到信念固然來自我們的傳統,但是傳統卻不是傳統主義。教義史學者Jaroslav Pelikan有這麼一句名言:傳統是那些已逝去的人中活生生的信仰;傳統主義則是那些活人當中已死掉的信仰。Tradition is living faith of the dead: traditionism is the dead faith of the living.前者是活生生的信念,後者則是那些抱殘守缺的教條。前者可以作為生活的重要指導(生活中無論作何決定,我們都會受某種傳統的指引);後者卻是使生活窒息的因素(五四時期,作家魯迅所說吃人的禮教,指的就是這種傳統主義)。 (二)沒有思想或信念為內涵的任何運動,都註定不會長遠。我們可以看到那些只以增長數字作為目標,只講求績效的種種宣教運動,到頭來都會看到他們在一時 風潮之後,要不是不了了之,就是苟延殘喘地硬撐,或改個名字換個機構,再次煽情演出,再打一次強心針,再來一個沒有靈魂的運動。 信念是一個運動的靈魂,信念可以使我們知道自己的身分,信念可以知道我們為何而生,為何而活。今天我們要思考衛理宗的信仰核心所在。 我們在此稱為「循道宗或衛理宗」(Methodism)的基督徒,我們的傳統或信念,當然是與十八世紀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的宣教運動有關。他如何了解及實踐基督教的信仰,就成為我們在此時此地衛理宗信徒,回答「什麼是現代基督徒生活?」、「我們在台灣應如何宣 教?」等問題的共同依據,這就是我們作為衛理宗基督徒的共同信念。 責任與恩典:宗教改革以來的神學議 在過去我們總有一個印象,覺得約翰.衛斯理是一個宣教上的英雄。他憑著一股熱心,放眼天下感到眾生的需要,所以放下豪語「世界是我的牧區」。由於他這樣的決心衛理宗終於蔚然成為一個世界性的大宗派。 這樣的想法,明顯地只著眼於衛斯理等人的行動,而忽略了他在思想上所帶來的影響;換言之,他們這樣的「行動」,背後總有其對傳統(基督教信仰)獨特的見解,這些見解就是成為後來衛理宗的重要信念。 近來越來越多的學者注意到衛斯理的思想,特別將他放在整個宗教改革的氛圍中來了解。如50年代開始研究宗教改革的學者,就有人將Wesley列入了宗教 改革時期最後一位為大的改革者或大師(Fosdick, 1952)。這個說法同時也得到了現代學者的肯定(Cobb,1995)。他們都看宗改時期的大師除了都是起而實踐的思想家,而且也有共同的神學或信仰的 課題,他們從時代的信仰課題中,對基督教的傳統重新加以理解。 所以這些都說明了我們要了解Wesley的宣教運動,要將他放在宗教改革以來的教會歷史來了解,並且也要將他放在宗教改革以來的神學議題上來考量。 與宗教改革時期不同的是,在改革之前的中世紀神學重點,他們乃是以本體論式的主題為思考的模式,如基督論Christology、三一論 trinity、末世論escatology,神性divinity。這個神學的進路仍然關心如何將教義定義的更清楚。至於人本身作為一個「信仰的主體」 所產生的問題,一直要到啟蒙以後,才漸漸為思想界所重視,所以有人稱改教大師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神學,是一種「人的發現」。在當時的氛圍中,他的神學開始注意了人─作為個體的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救贖如何臨到人的身上。 人既淹沒在教會的群體中,人與神的關係或人的救恩往往也是透過教會來打理,這樣許多的弊端就漸漸產生。人們發現教會的種種措施,許多時候會矯往過正,特 別是人要仰賴教會的種種聖事,或人的各種努力才能得到救恩的這些觀念,使得越認真面對自己罪咎的人,越努力越徒勞。越不認真的人,越能透過種種形式的行 動,迴避我們與上帝之間何以疏離的問題,削減了我們良心的罪咎感。 因此馬丁路德才有「因信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的口號提出,人唯有透過信心,在上帝的面前才能被稱為義,這是上帝的義(iusitia Dei);而不是靠人的義。 換言之,這個觀念是將信仰的關鍵,拉回到我們人─作為個別的人,如何面對上帝、如何面對信仰的問題上。但是人的得救是上帝完全的功勞,人的信心算不算是功勞呢? 另一位改教的大師加爾文(John Calvin)強調在得救的事上,全然是上帝的主權。所以人的努力是全然徒勞的,連信心都是上帝給的。這是後來產生的「預定論」。預定得救的結果,必然產生了「預定毀滅」。 這種的思考方式,是非常西方的(歐洲的西方,有別於東方希臘的教會),它的思考背後是一種「法庭」的概念。重點在赦罪的法官。至於被控告的人,獲判無罪之後(稱義)之後,就沒有下文了。這樣的思想有其副作用:傳福音的熱誠、追求聖潔的生活:兩極端如清教徒,或是放縱。 Wesley在這裡提出了他充滿創意的「恩典」的觀念。要了解這一個主張,我們必須先來了解他對人的看法。人之所以與其他的受造物不同,就是他在受造時,是按著上帝的形象所造的。 人與上帝的形象 到底「上帝的形象」是指什麼?人在墮落之後,「上帝的形象」變得如何呢?自然的形象(the natural image)、上主管治的形象(the image of political)以及道德的形象(the moral image)在衛斯理的神學中如何解釋? 自然的形象是指我們基本的能力,使得我們可以有感應上主的感動,可以意識到自己與神的關係,使我們可以理解(understanding)或說有理性 (reason),有意志(will)或說意願(volition),或自由(freedom or liberty)。儘管人在墮落(fall)之後,處在一種混亂的形態下,上述功能卻仍能保留在人性之中。 管治的形象是因為上主將大地交由人來管理,所以賜與人管理的能力如領導(leadership),經營(management)等使人可以受託管理上主所有的創造。與自然的形象相同,在人墮落之後儘管人性遭到腐化,但是這一向度的形象仍可繼續存在人性之中。 至於道德的形象是標示著人能活出上主的屬性,如愛、公義、憐憫等等。與上述兩種形象不同,道德的形象並不能獨力存在。它必須奠基於人與上主之間關係的情況。 當人墮落後,人與上主間的關係自然受到影響,雖然人在自然的形象與管治的形象上仍然無礙其功能,但是人的道德形象卻不能彰顯。理由就是道德的形象必須是與神不斷產生關係才能維持的。 在這一點上,約翰‧衛斯理是採用了典型東方教會傳統的看法,人性是不斷地參與(participation)上主的神性;當人─作為受造之物與創造的主之間關係破裂的,人在分享上主屬性的形象也無法得到彰顯了。 上主形象的恢復 衛斯理在此討論稱義的時候,並不拘泥在一個靜態的「門檻」上,猶如過去「法庭」的概念的思考。 他對恩典的看法就是採取「動態」的思考模式,他提出了一個新的觀念,就是負責任的恩典(Responsible Grace)的主張。負責任的恩典包括了三個層面,預期的恩典、稱義的恩典、成聖的恩典等。 預期的恩典是衛斯理對「稱義」的創見,「預期的恩典provenience of Grace」,是一種普世性的恩典,是為每一個人所預備的,這點避開了「雙重預定論」的爭辯。 在「稱義的恩典」上,衛斯理並不採用西方教會模式的「法庭」的概念來思考恩典的問題。他反而採用了東方教會的思想方式,他以「治療」(healing)這個概念來了解恩典的意義。 東方教會的思想比西方教會更為活潑,他們不像西方教會將赦罪視為一種「寬恕」(pardon)而已,西方教會對罪了解,背後是一種對他者(other)的「虧欠」,特別是上帝。所以罪需要「寬恕」,特別是上帝的寬恕。 東方教會對罪的了解,背後是一種「疾病」的概念,罪是指罪人本身(sinner),猶如「病人」,罪是一種靈魂的腐朽,一種靈魂的疾病,所以赦罪或稱義,一定是帶來一種治療;而且還要治癒。 一個被治癒的人,也就是被恢復了「上主形象」的人,亦即他恢復了「道德的形象」,一個必須與上主不斷保持密切關係的形象。所以他必須要不斷地依靠聖靈來更新,不斷地靠聖靈「成聖」、「追求完全」。這就是「成聖的恩典」、或「修復的恩典」。 預期的恩典好比房子的院子,稱義的恩典好像入屋的大門,成聖的恩典好比進入了房子中,仍須不斷的裝修、打掃,才能完全享受住在這大房子的喜樂。 以上思考要比只是考慮到「門檻」(稱義)的問題,要來的立體及動態的多了。 近來的研究衛斯理的學者,發現有明顯的證據顯示衛斯理受東方教父的影響。而且他是刻意以東方教父的思想,成功地整合了西方教會宗教改革以來的神學分歧。 新造的人與被造的世界 近年來衛理宗的思想家,對成聖與現代世界有了更精闢的發展。他們以為稱義一方面是上帝的恩典,這恩典使人恢復了上帝的形象,成為新造的人(new creation),這個新造的人有其責任,衛斯理用追求完全(prefectig prefecton)來表示,也就是在神學上我們稱之為成聖的教義(santification)。追求完全或成聖的目的,不光是個人的道德修養而已,他 最重要的就是要完成上帝在起初交託人的責任─管理神所造的大地God’s Creature 。上帝創造時的旨意,是要造一個「好」的世界,所以他創造之後覺得「甚好」。這個旨意決不會因為「墮落」(Fall) 這個事件而受到挫敗。上帝是絕對不會挫敗的,上帝的旨意也決不會落空。 根據這個思路,成聖決不只是個人的品格問題,所以我們進一步思想,有什麼事情使得現今的世界不理想?我們要有責任去完成;或是在我們所能遇到的範圍之內,可以使這世界更好。 在這裡衛理宗的傳統,不像極端靈恩派,只停留在個人的內在特殊的體驗。也不像極端的清教徒,只停留在個人的道德層次,與這社會隔離。 她一方面要求要熱心傳福音,因為人所以得救,固然是上主的工作,而有上主形象的人必然關心人的靈魂。另一方面,衛理宗除了重視個人的聖潔生活,也對這個 世界、這個時代有責任。因為人按著上帝的形象受造,接著人就受到了託付,管理這個大地。所以人有「管理的形象」。受託要參與這個世界的更新。 上帝當初創造這個世界時,看到受造的世界給了一句終極的評語「甚好!」。上帝的創造終極地決不會失去這個標準,經過恢復了上主形象的人,不只單顧自己的 事,也要回應上主的託付,與上主及他的眾兒女們,一同創建這個世界,使它更好,更人性化,更充滿了上帝的憐憫、更公義…等等。這些都是我們的責任,所以這 是「負責任的恩典」。 與現代世界 這個轉向使得衛理宗的傳統,可以面對現代世界的種種議題,展開我們的關切;如生態環保、公義社會的建構、弱勢群體的關懷、社會的文化等等。所以世界衛理 宗教會所在之處,他們不但重視傳福音的責任,也重視社會的參與。衛理宗背景的政治神學,都不會走向極端,他們不會忘記,社會的改造背後的信仰動機。為社會 改造而改造,就會產生烏托邦式的社會運動,最後往往帶來恐怖主義或專制的後果。 結語 身在今日台灣,我們如何在信仰上使我們所在的這片土地,讓上主看為「甚好!」?過往教會在面對我們周遭社會的問題,要不以傳福音,不要理世界的事而避之 (全部的人信主了,社會自然更好),偶而參與些社會服務,也是為了要「作見證」,使人歸主。要不就是將教會外的社會問題,化約為政治問題。然後投入激進的 政治運動,以教會或信仰之力為一些政治的主張來背書。 事實證明這兩種方式都不是一種合宜的方式,因為他們都不能使在這片土地中的人們,深深地感受到上主的憐憫,認識到我主耶穌所展現的道,以及他為所揭櫫的上帝國福音所採行的十架之路。 我們在此強調衛理宗的傳統,就是希望在面對今日台灣宣教上提出一種中庸之道,一方面我們不放棄在信仰上的敬虔,傳福音的火熱之心。一方面我們也負起我們對周遭世界的責任,在文化、服務、教育等等上,按著我們的能力,使我們所在的地方更接近上主創造的旨意。 所以我們在此信念下,一方面固然在信仰上紮根(教會的牧養與造就系統)、一方面我們要選擇我們的團契生活(在彼此關顧中,實際地共同成長)、一方面也參與牧區所企劃的各樣服務工作(如文字、學生、教育、社區、志工等等)。這一切都是基於上述「我們的信念」。 |
過份強調人的責任, 會讓人把服事當成事務工作, 容易將榮耀歸於人, 而不是上帝, 要慎防之!
2017年11月22日 星期三
認識教會
1. 教會是甚麼?
l 教會不是禮拜堂
l 教會是…….
n 傳講上帝的話之處
n 聽從上帝的話之處
n 照上帝施行聖禮之處
2. “成為”真教會
l 有形之教會 – 戰鬥之教會,與世界、肉體、撒但爭戰
l 無形之教會 – 得勝之教會,成為聖潔無瑕疵歸給上帝為新娘的榮耀教會
3. 教會之功能
l 交誼 – 團契關係 — 分享
l 教育 – 教導
l 服務 – 關懷
l 傳道 – 宣揚福音
l 禮拜 – 敬拜上帝
4. 神學之角度
l 教會是上帝的子民 – 呼召、揀選
l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 基督為首、合一(互為肢體)、普世性
l 教會是聖靈的團契 – 先有聖靈之體驗,再來就是宣教,然後建立教會
5. 教會的盼望
l 大盼望與小盼望: 上帝國
l 地上或天上之盼望: 在地如天
l 自我更新之生命力: 枯木開花結果,天天經歷復活的大能
l 教會不是禮拜堂
l 教會是…….
n 傳講上帝的話之處
n 聽從上帝的話之處
n 照上帝施行聖禮之處
2. “成為”真教會
l 有形之教會 – 戰鬥之教會,與世界、肉體、撒但爭戰
l 無形之教會 – 得勝之教會,成為聖潔無瑕疵歸給上帝為新娘的榮耀教會
3. 教會之功能
l 交誼 – 團契關係 — 分享
l 教育 – 教導
l 服務 – 關懷
l 傳道 – 宣揚福音
l 禮拜 – 敬拜上帝
4. 神學之角度
l 教會是上帝的子民 – 呼召、揀選
l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 基督為首、合一(互為肢體)、普世性
l 教會是聖靈的團契 – 先有聖靈之體驗,再來就是宣教,然後建立教會
5. 教會的盼望
l 大盼望與小盼望: 上帝國
l 地上或天上之盼望: 在地如天
l 自我更新之生命力: 枯木開花結果,天天經歷復活的大能
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
信仰,愈來愈快樂
古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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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4日 星期二
基督論
一、背景
嚴格說來,基督論就是關乎基督的位格和身分的教義。過去基督論多數把基督的工作歸入來討論,現今多數是分開處理,放在救贖論之下。近代研究 基督論的一句名言,可以指出基督論與基督的工作二者是不能分割的︰「離開基督的本體(being),我們就不可能認識基督的工作(act);離開了祂的工 作,我們也不會認識基督的本體。祂的本體與工作是分不開的。」1. 古典基督論
一般說來,古典基督論是以第四世紀教會為要答辯亞流(Arianism)而開始。亞流認為基督是一個屬天的存有,作人神之間的中保,但仍然 是個受造物。他說,基督若不是受造的話,就不可能為我們受苦受死,因為神是不死的,也是不受感的(impassible,即不能受低於祂的存有所動)。亞 流為325年尼西亞會議(參會議,Councils)定罪,但他的思想一直存在,至少直到八世紀。尼西亞會議之後,教會至少存在兩個學派,稱作亞歷山太學派(Alexandrian School),和安提阿學派(Antiochene School)。亞歷山太學派居領導地位,安提阿學派則是反應他們認為亞歷山太學派過分的地方,至少在教義上我們可以這樣看。
亞歷山太學派特別強調基督的整合性。他們相信基督的位格(Hypostasis)是神聖的,祂是神的兒子;為了人的救贖 (Redemption),祂取了人的身體。他們的問題是如何界定這肉身的性質;原來一個常存的引誘,是說這肉身只是指耶穌的身體,卻不包括祂的靈魂。結 果亞歷山太派於381年在君士坦丁堡召開的第二次大公會議給定為異端。
安提阿學派的淵源,可上溯至三世紀一個異端,叫做撒摩撒他的保羅(Paul of Samosata),他相信基督只是一個人,被上帝收納為兒子,而於268年被安提阿會議定為異端。他們認為基督是由兩個不同的特性「匯合」 (synapheia)而成為一。在聯合之前,有一個是上帝的兒子,具有上帝的性情,另一個是人的胚胎,具有人的性情。受孕的時候,上帝的兒子進入人的胚 胎,卻沒有因而混成一體,二者是並排對稱,是一種整體大於部分的聯合︰整體就是基督的位格;理論上說,二者是可以分開而不會損害二者其一︰上帝的兒子或人 子耶穌的。
古典基督論對耶穌的了解,可以在迦克墩信經中反映出現,該信經承認耶穌「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
2.近代基督論
教父時期終結了,基督論在基督本體問題的討論也告一段落;此後好幾個世紀之久,神學家均致力研究基督的工作,而宗教改教家也滿意古代基督論 的成就,其中尤以加爾文(Calvin)為著,他認為古代信經(Creeds)已充分、忠實地把聖經的教導表達出來。加爾文的基督論大致與大公教會的傳統 說法相同──高舉基督永在且完全的神人二性。二、基督論內容
1. 永遠的道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一卷十三章第七至八節中指出,耶穌基督是那永遠的道,他指出「基督是上帝永恆的智慧;神諭和一切的預言,都是由道而出」。約翰福音指出,道太初就和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與父為一體,道乃萬有的根源。「道」是在世界開始以前為上帝所生的,並且參與創造世界。 加爾文把道與舊約中上帝的話連結在一起,根據創記的記載,上帝是以說話的方式來創造世界。上帝以口中的話創造世界,所有上帝的啟示,都稱為上帝的道。
2. 上帝與人的中保
加爾文不同意傳統教會過分將討論焦點放在基督的本體的做法,認為這已偏離了福音書的重點,使教義擺脫了聖經神學的約制。按照福音書的說法,基督的作為是更被關注的,對我們而言,真正有意義的問題是:衪為我們做了甚麼?在第二卷第十二章中,加爾文指出,「基督為完成中保的任務,不得不降世為人」。基督是中保,祂是真正的上帝,也是真正的人。中保的任務就是復和,在復和前必須先解決公義的問題,耶穌的死是付出代價的死,是補償公義的死。
3. 先知、祭司和君王
加爾文強調耶穌基督身兼先知、祭司和君王等三重職事。「基督」就是受膏者的意思。舊約聖經有三種人要受膏立:先知、祭司和君王,耶穌基督乃 兼具這三重職事。祂是先知,同世人宣告上帝的心意;祂是祭司,以自己的生命作為祭牲,為人類獻上贖罪祭;祂是君王,統攝萬有,掌管一切,並為再來的主。由於耶穌基督是人的典範,所以基督徒也該履行這三重職事。我們是先知,同世人宣告世界的罪惡和上帝的救恩;我們是祭司,為人們的過犯向上帝代求;我們是君王,參與治理世界,並在將來與耶穌基督一起治理萬有,分享祂的治權。
2017年11月9日 星期四
韋斯敏斯德信條 第廿四章 論結婚與離婚
一、結婚是一男一女之間的事:若男人同時有一個以上的妻子,女人有一個以上的丈夫,都不合法。
二、婚姻制度的設置乃為夫妻的互助,按正道生兒養女,繁殖人類,增加教會聖潔的後裔,並防止污穢不潔。
三、凡能用自己的判斷而表同意的各等人部可以結婚。但基督徒的本分是只當在主裏面結婚。所以承認真正改革派宗教的人,不應與不信派,天主教徒,或其他拜偶像的人結婚。敬虔的人不可藉著與那些在生活上罪惡昭彰,或持守可詛異端的人結婚,而同負一軛。
四、不可在神言所禁止的血族或姻族的親等內結婚,此等亂倫的婚娶不能因人為的律法,或雙方的同意就成為夫婦同居的合法婚姻。若鰥寡要嫁,男人不可娶其妻之至近的親屬,女人亦不可嫁其夫至親近的親屬,正如男女不可要嫁自己至近的親屬一樣。
五、婚約之後所犯的通姦或淫行,如在結婚之前被發見,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約的正當理由。結婚後犯姦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離婚,並於離婚之後,視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與他人結婚乃認為合法。
六、人的敗壞雖然有利於辯護的傾向,想用不正當的手段,把神在婚姻上所配合的分開,但除了姦淫或教會與民事長官無法調解的故意離棄以外,沒有解除婚約的正當理由。離婚當遵照有秩序的手續公開進行,當事者不可隨己意私自離開。
<心得>
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夫妻二人都當尊重,不可隨意離婚及惡意破壞自己和別人的婚姻。在此事上人要持守貞潔,不管男方或女方。
二、婚姻制度的設置乃為夫妻的互助,按正道生兒養女,繁殖人類,增加教會聖潔的後裔,並防止污穢不潔。
三、凡能用自己的判斷而表同意的各等人部可以結婚。但基督徒的本分是只當在主裏面結婚。所以承認真正改革派宗教的人,不應與不信派,天主教徒,或其他拜偶像的人結婚。敬虔的人不可藉著與那些在生活上罪惡昭彰,或持守可詛異端的人結婚,而同負一軛。
四、不可在神言所禁止的血族或姻族的親等內結婚,此等亂倫的婚娶不能因人為的律法,或雙方的同意就成為夫婦同居的合法婚姻。若鰥寡要嫁,男人不可娶其妻之至近的親屬,女人亦不可嫁其夫至親近的親屬,正如男女不可要嫁自己至近的親屬一樣。
五、婚約之後所犯的通姦或淫行,如在結婚之前被發見,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約的正當理由。結婚後犯姦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離婚,並於離婚之後,視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與他人結婚乃認為合法。
六、人的敗壞雖然有利於辯護的傾向,想用不正當的手段,把神在婚姻上所配合的分開,但除了姦淫或教會與民事長官無法調解的故意離棄以外,沒有解除婚約的正當理由。離婚當遵照有秩序的手續公開進行,當事者不可隨己意私自離開。
<心得>
婚姻是上帝所設立的,夫妻二人都當尊重,不可隨意離婚及惡意破壞自己和別人的婚姻。在此事上人要持守貞潔,不管男方或女方。
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十四、第二誡
問49:第二條誡是什麼?
答:第二條誡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仿佛上天,下地,
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
你的上帝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參考經文>
1. 出二十4-6。
問50:第二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二條誡吩咐我們將上帝在聖經中所規定一切有關宗教的崇拜與規則,都
領受遵從,並保守純全。
<參考經文>
1. 申十二32: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2. 申卅二46:又說:“我今日所警教你們的,你們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
你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上的話。”
太廿八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
直到世界的末了。
問51:第二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二條誡禁止我們用形象拜上帝,或用聖經所未規定的任何方法拜祂。
<參考經文>
1. 申四15-16: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
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象。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
刻偶像,仿佛什麼男像、女像。
2. 西二18: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
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欲心,無故的自高自大。
問52:我們為什麼當守第二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二條誡,因為惟獨上帝在我們身上是有主權的,我們是他的子
民,並且上帝切切要我們專心敬拜祂。
<參考經文>
1. 詩九五2-3:我們要來感謝他,用詩歌向他歡呼。因耶和華為大神,為大
王,超乎萬神之上。
2. 詩四五11:因為他是你的主,你當敬拜他。
3. 出卅四14: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
第一誡告訴我們應該敬拜的對象,第二誡告訴我們該如何敬拜祂。這是叫我
們不可藉任何可見,甚至可知的像來仿造上帝,祂是不會接受這種經由人手的敬
拜的。上帝是個靈,我們敬拜祂也必須在靈裡以誠實拜祂。照樣,這裡也告訴我
們,上帝會將父親的罪追加在兒女身上;但意思並不是說,兒女須承擔父親的罪,
而只是壞父親要親眼看見他們的不良行為對他們兒女所造成的影響,因此得到懲
罰;相反地,好父親則歡喜快樂的得報償。
第二誡吩咐我們:(1)要用上帝自己指定的敬拜方法;(2)忠於原方法;(3)
不可加添;(4)不可刪減。絕不可有私意敬拜。
第二誡禁止我們:(1)以像敬拜;(2)用任何其他不是上帝指定的方法來敬
拜。
附加我們應該守此誡的特別理由是:(1)上帝在我們身上有主權(我是耶和
華);(2)我們是屬上帝的(你們的上帝);(3)上帝熱心祂自己的敬拜(是忌邪
的神)。
答:第二條誡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仿佛上天,下地,
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
你的上帝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參考經文>
1. 出二十4-6。
問50:第二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二條誡吩咐我們將上帝在聖經中所規定一切有關宗教的崇拜與規則,都
領受遵從,並保守純全。
<參考經文>
1. 申十二32: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2. 申卅二46:又說:“我今日所警教你們的,你們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
你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上的話。”
太廿八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
直到世界的末了。
問51:第二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二條誡禁止我們用形象拜上帝,或用聖經所未規定的任何方法拜祂。
<參考經文>
1. 申四15-16: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
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象。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
刻偶像,仿佛什麼男像、女像。
2. 西二18: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
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欲心,無故的自高自大。
問52:我們為什麼當守第二條誡?
答:我們當守第二條誡,因為惟獨上帝在我們身上是有主權的,我們是他的子
民,並且上帝切切要我們專心敬拜祂。
<參考經文>
1. 詩九五2-3:我們要來感謝他,用詩歌向他歡呼。因耶和華為大神,為大
王,超乎萬神之上。
2. 詩四五11:因為他是你的主,你當敬拜他。
3. 出卅四14: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
*********************************************
第一誡告訴我們應該敬拜的對象,第二誡告訴我們該如何敬拜祂。這是叫我
們不可藉任何可見,甚至可知的像來仿造上帝,祂是不會接受這種經由人手的敬
拜的。上帝是個靈,我們敬拜祂也必須在靈裡以誠實拜祂。照樣,這裡也告訴我
們,上帝會將父親的罪追加在兒女身上;但意思並不是說,兒女須承擔父親的罪,
而只是壞父親要親眼看見他們的不良行為對他們兒女所造成的影響,因此得到懲
罰;相反地,好父親則歡喜快樂的得報償。
第二誡吩咐我們:(1)要用上帝自己指定的敬拜方法;(2)忠於原方法;(3)
不可加添;(4)不可刪減。絕不可有私意敬拜。
第二誡禁止我們:(1)以像敬拜;(2)用任何其他不是上帝指定的方法來敬
拜。
附加我們應該守此誡的特別理由是:(1)上帝在我們身上有主權(我是耶和
華);(2)我們是屬上帝的(你們的上帝);(3)上帝熱心祂自己的敬拜(是忌邪
的神)。
2017年11月3日 星期五
什麼是改革宗神學?
就歷史沿革而言,「改革宗神學」是指自主後十六世紀「宗教改革」以來的運動,旨在歸回聖經,改正中世紀教會的錯誤。「改革宗」發揮「宗教改革運動」的真精神:「唯獨聖經」、「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基督」。
就神學教義而言,「改革宗神學」高舉以「三一真神」為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中心,強調以「神的主權」來建立整全的世界觀;以「主基督是唯一中保」來解釋救贖大恩;以「聖靈是保惠師」來說明救恩如何在信徒生命與生活的每一層面。
就聖經詮釋而言,「改革宗神學」根據整本聖經,從「創造、墮落、救贖」的歷史進程,以經解經,以「基督」為中心,透過「聖約」的架構,來認識「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改革宗神學」遵循聖經,昭示準則、光照處境、省察動機,以帶出信仰與生活全面的應用與遵行。
就實際生活而言,「改革宗神學」注重個人靈命生活的敬虔追求,也看重教會整體的光鹽見證,聖潔生活的體現,全人敬拜的落實,普世福音的傳揚,社會文化的更新。總而言之,「改革宗神學」是全方位學神,履行「大使命」,要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之都順服主基督。
「改革宗神學」的標語是「人生的主要目的,是榮耀神,享受神,以祂為樂直到永遠」;「改革宗神學」是以一顆睿智與火熱的心,為主而活;其禱告是「主阿,我願誠懇、敏捷地將心獻給你」,目的是「唯獨神得榮耀」!
加爾文主義:上帝恩情的傳言
1.加爾文主義的背景
加爾文主義(Calvinism)是宗教改革時加爾文所開始的系統。它展示了改革時期人們對聖經福音的看法, 那是一個復興的時期.加爾文主義是復興中眾人從聖經中看到的亮光。加爾文主義更是英國清教徒 (Puritanism)運動所根據的救恩詮釋系統,清教徒時期(1550-1699)亦是神大大施恩的復興時期。18世紀 帶領美洲進入大甦醒運動(Great Awakening)的愛德華滋(Johnathan Edwards)和19世紀末的司布真 (C.H.Spurgeon) 都相加爾文對救恩的詮釋.著名的神學家巴刻(J.I.Packer),以及推展主權福音(Lordship Salvation)的麥雅法(John MacArthur)便是今天持守加爾文主義的基督徒領袖。
可惜的是,華人教會普遍對這個系統沒有認識,無法看見宗教改革時眾人所望見那救恩的光芒, 也無法明白過往世紀是如何宣告福音,是如何體驗福音的大能。如困你看坊間的神學書籍,你是 不能認識加爾文主義的,一般華人論救恩的書籍都沒有把它的真相展示出來。
加爾文主義一般被總結為五點,然而,真正的加爾文主義先於這五點,這五點卻是因為亞米紐斯 (Arminius)的跟隨者針對地提出了五點的挑戰(錄在其跟隨者的「抗辯文」(Remonstrance)中), 而五點的加爾文主義其實是回應這五點挑戰而組織出來的。加爾文主義的範圍比這五點更大,所高舉 的其實三一神的至高主權和恩典。
2.五點加爾文主義
加爾文主義的五點可以用五個英文字母來代表,就是T.U.L.I.P.(Tulip即鬱金香)。這五個字母分別是五個 要點的縮寫,這五點就是:
(1) 人性全然敗壞:
加爾文主義認定人性的絻對敗壞。這不是指道德上的敗壞,是就對神的反應來說,所以又叫做 「人性全然無能」(Total inability)。加爾文主義相信人的天然本性裡,自然的傾向是拒絕神。 光來到黑暗中,黑暗是拒絕光的;神也說,沒有一個義人,也沒有尋求神的。如果按照人的本性, 究竟有多少人聽了福音會信呢?50%?10%?8%?是多少?聖經說:沒有!這就是人性的絕望所在。
相反地,亞米紐斯主義(Arminianism)說,人沒有全然墮落。人有墮落,但人還有一點點的意願是能夠 歸向神的,那意志仍是自由的(freewill),因此人仍能轉信福音。他們認為,神若要人相信祂,必須 人能夠抉擇(ability to choose)。所以,意志未全然敗壞。否則,人怎能為他的行為負責呢? 亞米紐斯主義並非靠行為稱義,表面上它仍是教導「因信稱義」的,所以不是律法主義。它的關鍵 是意志的抉擇。
加爾文主義認為,人須為罪負上責任(responsibility),但人是無力向善的(inability)。這是聖經中其中 一個表面矛盾(paradox),是不能取消其一的.相反,亞米紐斯高舉理性,不能接受有責任卻無能力, 那是把理性置在聖經之上的結論而已。
(2) 無條件的揀選:
加爾文主義教導揀選是沒有基於人的條件的。事實上,人性既敗壞,神要揀選人必須是無條件的揀選, 否則無人能夠得選上。揀選要告訴我們,我們在未信主以前,便已經屬主了!大衛在母胎中已經被神 所認識了!我是誰呢?竟能蒙上選召!神沒有告訴我們為何神不揀選所有人,揀選的原因是神絕對的 主權,是神自由的憐憫,我們只管相信祂,感謝祂,敬拜祂!
然而,亞米紐斯主義倡導,神的揀選是基於人的抉擇。「神揀你因為神預先知道你會信」,這是高舉 人意志的邏輯結果。這種揀選的「預知說」是十分普遍的解釋,並且十分遷就人天然的思想方式。 可以說,亞米紐斯主義是天然人的天然思想方式,但福音,卻在外邦人眼中看為愚拙!
(3) 不可抗拒的恩典:
人既然不可能想揀選神,神只有運用祂大能的聖靈作工,呼召人信主。聖靈若展開工作,人不可能 阻止,所以神有得勝的把握。這就是「不可抗拒」的意思。那麼說,聖靈難道會勉強人信主嗎?不會, 但聖靈會連人的意志也改變過來。在信主一刻,人不會感到聖靈在逆他的意思叫他信主,反而, 會頓然大悟,看見信主的合理,不信的愚昧!這就是不可抗拒的意思。再說,人不可望會揀選。所以 揀選神的福份全是聖靈的單方面工作。聖靈叫人有悟性,有信心,有悔改的心,這一切都是聖靈賜 下的; 這還不是「恩典」麼?
亞米紐斯主義卻說,聖靈不可能勉強人信耶穌,相信是人的決定。神已經成就了一切,把祂的大愛 彰顯出來,無奈人可以拒絕。「耶穌在你的心門外苦苦等待,很想進入你心,開你的心門吧!」這是 亞米紐斯色彩的講論。其實,神從不受制於人的攔阻,耶穌是衝破牆壁進來的,因為人永遠不可能 給祂開門。
(4) 聖徒蒙保守:
神會運用祂的大能保守信徒不失腳。人的本性是要偏離神的,但神卻施展大能來保守著,直到永生. 另外,保守的英文Preservenance也可譯作「恒忍」。因此,聖徒的恒忍就是聖徒竭力的工作中,神的 保守,不是說,聖徒能懈懶追求聖潔。
反之,亞米紐斯主義指出,信徒是可能失腳的。人可以抉擇信,也可以抉擇不信,這是神不能干預的。 另外,今日教會所倡導的只是「信徒的保障」(Security of Believers),是一個完全客觀的描寫, 忽略了聖徒主觀的參予。「聖徒的恒忍」包括了聖徒努力的過聖潔生活,但「信徒的保障」不必包含 這部份。我們可能相信離棄主的人仍能到天家,但這不是恒忍的意思。恒忍是神的大能的成果, 叫你到死那天,仍能在救恩裡。
(5) 有限的救贖:
有限救贖和無限救贖是神學上爭辯的中心。有限救贖說:耶穌只是為父所揀選的人死。代贖(Substitution) 既然是主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代贖的對象是具體的。
亞米紐斯主義卻說,耶穌是為全世界的人而死的。救贖是普世性的(Universal Redemption)。 只要人願意相信,耶穌的死便是為那人了。耶穌完成了救贖,但相信的人是自由的,只有相信的耶穌 的代贖才在他身上發生果效。
加爾文主義認為,救恩的邀請是普世性的,因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但那是指邀請(Invitation), 代贖,或說救贖的果效,卻是有限的。耶穌只是救了父所揀選的人。沒有人來到子面前,除非是父 所賜的人,那些人也就是父所揀選的人。(約6:44,65)子只救了父所賜的人。(約17:6,9)若果子所 要救的人比他預期的少了,救恩便不是有效的(effectual)。若果子沒有為特定的人上十字架,代贖的意義 模糊的。但子上十字架,是為他心目中父所揀選的那些人,那裡就已經有你共我的名字!這才是� 「祂是愛我,為我捨己」的認識。
從以上的討論,可以看見加爾文主義所勾劃出的救恩計劃(Salvation Plan),先是從人的敗壞說起。 人的盡頭,便是神的開始;在計劃中我們看見三一神的全面參與:父的揀選,子的代贖,聖靈的呼召。 這個計劃末了以保守聖徒永遠在聖潔中作結,全是神至高主權(sovereignty)和恩典的彰顯。在這個救恩 當中,我們該是何等的喜樂和感謝神呢!
加爾文主義(Calvinism)是宗教改革時加爾文所開始的系統。它展示了改革時期人們對聖經福音的看法, 那是一個復興的時期.加爾文主義是復興中眾人從聖經中看到的亮光。加爾文主義更是英國清教徒 (Puritanism)運動所根據的救恩詮釋系統,清教徒時期(1550-1699)亦是神大大施恩的復興時期。18世紀 帶領美洲進入大甦醒運動(Great Awakening)的愛德華滋(Johnathan Edwards)和19世紀末的司布真 (C.H.Spurgeon) 都相加爾文對救恩的詮釋.著名的神學家巴刻(J.I.Packer),以及推展主權福音(Lordship Salvation)的麥雅法(John MacArthur)便是今天持守加爾文主義的基督徒領袖。
可惜的是,華人教會普遍對這個系統沒有認識,無法看見宗教改革時眾人所望見那救恩的光芒, 也無法明白過往世紀是如何宣告福音,是如何體驗福音的大能。如困你看坊間的神學書籍,你是 不能認識加爾文主義的,一般華人論救恩的書籍都沒有把它的真相展示出來。
加爾文主義一般被總結為五點,然而,真正的加爾文主義先於這五點,這五點卻是因為亞米紐斯 (Arminius)的跟隨者針對地提出了五點的挑戰(錄在其跟隨者的「抗辯文」(Remonstrance)中), 而五點的加爾文主義其實是回應這五點挑戰而組織出來的。加爾文主義的範圍比這五點更大,所高舉 的其實三一神的至高主權和恩典。
2.五點加爾文主義
加爾文主義的五點可以用五個英文字母來代表,就是T.U.L.I.P.(Tulip即鬱金香)。這五個字母分別是五個 要點的縮寫,這五點就是:
Total Depravity | (人性全然敗壞) |
Unconditional Election | (無條件的揀選) |
Limited Atonement | (有限的救贖) |
Inesistable Grace | (不可抗拒的恩典) |
Perseverance of Saints | (聖徒蒙保守) |
(1) 人性全然敗壞:
加爾文主義認定人性的絻對敗壞。這不是指道德上的敗壞,是就對神的反應來說,所以又叫做 「人性全然無能」(Total inability)。加爾文主義相信人的天然本性裡,自然的傾向是拒絕神。 光來到黑暗中,黑暗是拒絕光的;神也說,沒有一個義人,也沒有尋求神的。如果按照人的本性, 究竟有多少人聽了福音會信呢?50%?10%?8%?是多少?聖經說:沒有!這就是人性的絕望所在。
相反地,亞米紐斯主義(Arminianism)說,人沒有全然墮落。人有墮落,但人還有一點點的意願是能夠 歸向神的,那意志仍是自由的(freewill),因此人仍能轉信福音。他們認為,神若要人相信祂,必須 人能夠抉擇(ability to choose)。所以,意志未全然敗壞。否則,人怎能為他的行為負責呢? 亞米紐斯主義並非靠行為稱義,表面上它仍是教導「因信稱義」的,所以不是律法主義。它的關鍵 是意志的抉擇。
加爾文主義認為,人須為罪負上責任(responsibility),但人是無力向善的(inability)。這是聖經中其中 一個表面矛盾(paradox),是不能取消其一的.相反,亞米紐斯高舉理性,不能接受有責任卻無能力, 那是把理性置在聖經之上的結論而已。
(2) 無條件的揀選:
加爾文主義教導揀選是沒有基於人的條件的。事實上,人性既敗壞,神要揀選人必須是無條件的揀選, 否則無人能夠得選上。揀選要告訴我們,我們在未信主以前,便已經屬主了!大衛在母胎中已經被神 所認識了!我是誰呢?竟能蒙上選召!神沒有告訴我們為何神不揀選所有人,揀選的原因是神絕對的 主權,是神自由的憐憫,我們只管相信祂,感謝祂,敬拜祂!
然而,亞米紐斯主義倡導,神的揀選是基於人的抉擇。「神揀你因為神預先知道你會信」,這是高舉 人意志的邏輯結果。這種揀選的「預知說」是十分普遍的解釋,並且十分遷就人天然的思想方式。 可以說,亞米紐斯主義是天然人的天然思想方式,但福音,卻在外邦人眼中看為愚拙!
(3) 不可抗拒的恩典:
人既然不可能想揀選神,神只有運用祂大能的聖靈作工,呼召人信主。聖靈若展開工作,人不可能 阻止,所以神有得勝的把握。這就是「不可抗拒」的意思。那麼說,聖靈難道會勉強人信主嗎?不會, 但聖靈會連人的意志也改變過來。在信主一刻,人不會感到聖靈在逆他的意思叫他信主,反而, 會頓然大悟,看見信主的合理,不信的愚昧!這就是不可抗拒的意思。再說,人不可望會揀選。所以 揀選神的福份全是聖靈的單方面工作。聖靈叫人有悟性,有信心,有悔改的心,這一切都是聖靈賜 下的; 這還不是「恩典」麼?
亞米紐斯主義卻說,聖靈不可能勉強人信耶穌,相信是人的決定。神已經成就了一切,把祂的大愛 彰顯出來,無奈人可以拒絕。「耶穌在你的心門外苦苦等待,很想進入你心,開你的心門吧!」這是 亞米紐斯色彩的講論。其實,神從不受制於人的攔阻,耶穌是衝破牆壁進來的,因為人永遠不可能 給祂開門。
(4) 聖徒蒙保守:
神會運用祂的大能保守信徒不失腳。人的本性是要偏離神的,但神卻施展大能來保守著,直到永生. 另外,保守的英文Preservenance也可譯作「恒忍」。因此,聖徒的恒忍就是聖徒竭力的工作中,神的 保守,不是說,聖徒能懈懶追求聖潔。
反之,亞米紐斯主義指出,信徒是可能失腳的。人可以抉擇信,也可以抉擇不信,這是神不能干預的。 另外,今日教會所倡導的只是「信徒的保障」(Security of Believers),是一個完全客觀的描寫, 忽略了聖徒主觀的參予。「聖徒的恒忍」包括了聖徒努力的過聖潔生活,但「信徒的保障」不必包含 這部份。我們可能相信離棄主的人仍能到天家,但這不是恒忍的意思。恒忍是神的大能的成果, 叫你到死那天,仍能在救恩裡。
(5) 有限的救贖:
有限救贖和無限救贖是神學上爭辯的中心。有限救贖說:耶穌只是為父所揀選的人死。代贖(Substitution) 既然是主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代贖的對象是具體的。
亞米紐斯主義卻說,耶穌是為全世界的人而死的。救贖是普世性的(Universal Redemption)。 只要人願意相信,耶穌的死便是為那人了。耶穌完成了救贖,但相信的人是自由的,只有相信的耶穌 的代贖才在他身上發生果效。
加爾文主義認為,救恩的邀請是普世性的,因神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但那是指邀請(Invitation), 代贖,或說救贖的果效,卻是有限的。耶穌只是救了父所揀選的人。沒有人來到子面前,除非是父 所賜的人,那些人也就是父所揀選的人。(約6:44,65)子只救了父所賜的人。(約17:6,9)若果子所 要救的人比他預期的少了,救恩便不是有效的(effectual)。若果子沒有為特定的人上十字架,代贖的意義 模糊的。但子上十字架,是為他心目中父所揀選的那些人,那裡就已經有你共我的名字!這才是� 「祂是愛我,為我捨己」的認識。
從以上的討論,可以看見加爾文主義所勾劃出的救恩計劃(Salvation Plan),先是從人的敗壞說起。 人的盡頭,便是神的開始;在計劃中我們看見三一神的全面參與:父的揀選,子的代贖,聖靈的呼召。 這個計劃末了以保守聖徒永遠在聖潔中作結,全是神至高主權(sovereignty)和恩典的彰顯。在這個救恩 當中,我們該是何等的喜樂和感謝神呢!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前言
一個基督徒可以對自己的永遠得救有多少把握?是滿有把握?是一點點?還是完全沒有?
今天我們在談一次後救是否永遠得救時,我想應先界定我們討論的基礎。首先,我們既談到「永遠」,就涉及一個現象,那就是「無法體會」,亦即在經驗、現象之外。[i]其次,所以我們的根據就只能是聖經,因為是已經超出人能力的範圍,只能是出於神的啟示。
範圍
其實這個問題不是一個獨立的問題,而是一連串相關問題的一部份。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是宗教改革時期與路德齊名的最重要改革家與神學家之一,當時為了回應對手有關預定論的問題,他的跟從者就總結了他的主張成為五點,這就是教會歷史上有名的加爾文主義預定論五要點:TULIP,即「全然的敗壞」(Total Depravity)、「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有限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與「聖徒的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而主張一次的得救就永遠的得救其實就是主張其中的第五點「聖徒的保守」或翻成「信徒的堅忍」。
可見得這個問題要放在預定論下來看,而預定論又要放在救恩論下來看,救恩論又與人論、神論、基督論有關,可謂牽連甚廣,若要論述所有的相關議題,顯為不可能,故本文只會在必要時對相關問題簡要概述,而把重點只放在直接相關的教會歷史、聖經與神學討論上。
歷史
亞米念(Jacobus Arminius, 原名Jacob Narmenszoon, 1559-1609)的 主張是當初引發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的導火線,他的主張可以說就是把這五點全反過來就對了,即有限的敗壞、有條件的撿選、全面的救贖、可拒絕的恩典與恩典中失 落的可能。其實不論是加爾文或亞米念,他們都從未把他們的預定論主張如此系統化的歸納成五點,所以我們現在所稱之加爾文主義或亞米念主義,是否他們自己會 全然同意,可能都還要進一步研究,但基本上仍清楚指出他們之間的差異,一個是從神的那一邊出發,一個是從人的這一方挺進,觀諸現在神學界基本上也是這兩種 角度的交鋒。
在亞米念死後的1610年,亞米念的跟從者向荷蘭政府要求修改比利時信經和海德堡教義問答。為了解決加爾文主義者和亞米念主義者之間的爭論,改革宗教會於1618年11月在多特舉行會議,判定亞米念主義為異端,並制定了多特信條[ii],30年後的「韋斯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更是以之為基礎。如此的狀態一直維持到十八世紀。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與加爾文一樣都叫約翰,但他在預定論上的觀點卻是亞米念主義者。他當時所處的英國社會相當腐敗,在一次特別的經歷中獲得了他所謂的重生之後,開始了史上著名的英國福音大復興。他傳福音時強調道德上的歸正,也接受恩典中失落的可能性。他提出了「預先的恩典」(Pre- venience of Grace)的觀念,就是說神因為預見誰會接受救恩,所以預備了使他得救的恩典,如此欲解決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的問題。
聖經
本文的立場認為聖經中指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較多而且清楚,例如其中數處主要經文有[iii]:
1. 羅8:35-39指出神的愛永不離開我們。
2. 腓1:6指出神必完成祂在我們心中動的善功。
3. 羅8:29-30指出神至終完成預定的旨意。
4. 耶32:40指出神與人立約永不離開人,人也不會離開祂。
5. 林前10:13指出人所遇試探是人所能承受,不然也會開一出路。
6. 約6:18指出聖子不會丟棄聖父賜給祂的人。
只是反對者也非無的放矢,他們也有可支持其看法的經文,例如:
1. 來6:4-6指出重生的人有可能背棄真道。
2. 羅11:21-22指出人若不常在神的恩慈裡有可能被棄絕。
3. 林前9:26指出人要攻克己身不致被棄絕。
4. 林前10:11-12指出要站穩在救恩中以免跌倒。
5. 彼後2:20-21指出得脫離罪惡的人若又陷入罪中景況會更不好。
對此,贊成者認為以上經文所指的不是救恩的失落,而是一種警告或指神的管教,要信徒多結果子,以免最後會哀哭切齒。
神學
在 這場預定論的爭論中,贊成者主要的立場是根據加爾文的神學,其預定論的核心出發點是上帝在施行救恩上的主權,如同因信稱義般,人得救不是因為他有任何善行 以致得救,單單只因為神的撿選使他得救稱義,同樣的,人永遠的得救也不是因為他有多努力的去持守救恩,只是因為神既已撿選人使其得救,祂就堅守祂的旨意使 其永遠得救。而反對者的立場主要是亞米念的主張,出發點是強調人的責任,若人一得救就是永遠得救,他可能就因此閒懶不結果子。
其 實正如以上所述,這項教義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與其他教義配合的。當人得救時,他是與基督與聖靈聯合了,若說在這聯合發生之後又可再分離,便是視此聯合為 可變易的,而這是不合理的,因為把「永恆之神」與人的聯合視為「暫時」的。再者,當人得救時,他便是重生了,而根據約翰一書三章九節,他便不會總是陷在罪 中,以致失去救恩。
結論
「加爾文談預定是在強調上帝在拯救的事上有絕對的主權,使人不致驕傲、自以為了不起。」[iv]
從反對者的眼中看來,這教義最危險的地方是「讓人自以為有救恩以致閒懶不結果子」。但對贊成者來說,他們正是要常常自我省察是否真的得著了這救恩,若是真的得著了這救恩,怎麼可能不結果子?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應是讓我們更加的堅定信靠神的救恩,以至於能够更多的結果子!
[iv] 請參http://bible.fhl.net/preach/preach15.html
一個基督徒可以對自己的永遠得救有多少把握?是滿有把握?是一點點?還是完全沒有?
今天我們在談一次後救是否永遠得救時,我想應先界定我們討論的基礎。首先,我們既談到「永遠」,就涉及一個現象,那就是「無法體會」,亦即在經驗、現象之外。[i]其次,所以我們的根據就只能是聖經,因為是已經超出人能力的範圍,只能是出於神的啟示。
範圍
其實這個問題不是一個獨立的問題,而是一連串相關問題的一部份。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是宗教改革時期與路德齊名的最重要改革家與神學家之一,當時為了回應對手有關預定論的問題,他的跟從者就總結了他的主張成為五點,這就是教會歷史上有名的加爾文主義預定論五要點:TULIP,即「全然的敗壞」(Total Depravity)、「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有限的救贖」(Limited Atonement)、「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與「聖徒的保守」(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而主張一次的得救就永遠的得救其實就是主張其中的第五點「聖徒的保守」或翻成「信徒的堅忍」。
可見得這個問題要放在預定論下來看,而預定論又要放在救恩論下來看,救恩論又與人論、神論、基督論有關,可謂牽連甚廣,若要論述所有的相關議題,顯為不可能,故本文只會在必要時對相關問題簡要概述,而把重點只放在直接相關的教會歷史、聖經與神學討論上。
歷史
亞米念(Jacobus Arminius, 原名Jacob Narmenszoon, 1559-1609)的 主張是當初引發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的導火線,他的主張可以說就是把這五點全反過來就對了,即有限的敗壞、有條件的撿選、全面的救贖、可拒絕的恩典與恩典中失 落的可能。其實不論是加爾文或亞米念,他們都從未把他們的預定論主張如此系統化的歸納成五點,所以我們現在所稱之加爾文主義或亞米念主義,是否他們自己會 全然同意,可能都還要進一步研究,但基本上仍清楚指出他們之間的差異,一個是從神的那一邊出發,一個是從人的這一方挺進,觀諸現在神學界基本上也是這兩種 角度的交鋒。
在亞米念死後的1610年,亞米念的跟從者向荷蘭政府要求修改比利時信經和海德堡教義問答。為了解決加爾文主義者和亞米念主義者之間的爭論,改革宗教會於1618年11月在多特舉行會議,判定亞米念主義為異端,並制定了多特信條[ii],30年後的「韋斯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更是以之為基礎。如此的狀態一直維持到十八世紀。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與加爾文一樣都叫約翰,但他在預定論上的觀點卻是亞米念主義者。他當時所處的英國社會相當腐敗,在一次特別的經歷中獲得了他所謂的重生之後,開始了史上著名的英國福音大復興。他傳福音時強調道德上的歸正,也接受恩典中失落的可能性。他提出了「預先的恩典」(Pre- venience of Grace)的觀念,就是說神因為預見誰會接受救恩,所以預備了使他得救的恩典,如此欲解決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的問題。
聖經
本文的立場認為聖經中指向「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較多而且清楚,例如其中數處主要經文有[iii]:
1. 羅8:35-39指出神的愛永不離開我們。
2. 腓1:6指出神必完成祂在我們心中動的善功。
3. 羅8:29-30指出神至終完成預定的旨意。
4. 耶32:40指出神與人立約永不離開人,人也不會離開祂。
5. 林前10:13指出人所遇試探是人所能承受,不然也會開一出路。
6. 約6:18指出聖子不會丟棄聖父賜給祂的人。
只是反對者也非無的放矢,他們也有可支持其看法的經文,例如:
1. 來6:4-6指出重生的人有可能背棄真道。
2. 羅11:21-22指出人若不常在神的恩慈裡有可能被棄絕。
3. 林前9:26指出人要攻克己身不致被棄絕。
4. 林前10:11-12指出要站穩在救恩中以免跌倒。
5. 彼後2:20-21指出得脫離罪惡的人若又陷入罪中景況會更不好。
對此,贊成者認為以上經文所指的不是救恩的失落,而是一種警告或指神的管教,要信徒多結果子,以免最後會哀哭切齒。
神學
在 這場預定論的爭論中,贊成者主要的立場是根據加爾文的神學,其預定論的核心出發點是上帝在施行救恩上的主權,如同因信稱義般,人得救不是因為他有任何善行 以致得救,單單只因為神的撿選使他得救稱義,同樣的,人永遠的得救也不是因為他有多努力的去持守救恩,只是因為神既已撿選人使其得救,祂就堅守祂的旨意使 其永遠得救。而反對者的立場主要是亞米念的主張,出發點是強調人的責任,若人一得救就是永遠得救,他可能就因此閒懶不結果子。
其 實正如以上所述,這項教義不是獨立存在的,而是與其他教義配合的。當人得救時,他是與基督與聖靈聯合了,若說在這聯合發生之後又可再分離,便是視此聯合為 可變易的,而這是不合理的,因為把「永恆之神」與人的聯合視為「暫時」的。再者,當人得救時,他便是重生了,而根據約翰一書三章九節,他便不會總是陷在罪 中,以致失去救恩。
結論
「加爾文談預定是在強調上帝在拯救的事上有絕對的主權,使人不致驕傲、自以為了不起。」[iv]
從反對者的眼中看來,這教義最危險的地方是「讓人自以為有救恩以致閒懶不結果子」。但對贊成者來說,他們正是要常常自我省察是否真的得著了這救恩,若是真的得著了這救恩,怎麼可能不結果子?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應是讓我們更加的堅定信靠神的救恩,以至於能够更多的結果子!
[iv] 請參http://bible.fhl.net/preach/preach15.html
2017年11月2日 星期四
因信稱義
每年十月是馬丁路得改革教會的紀念月。他將基督教從羅馬天主教的腐敗黑暗中改革過來,使我們今天能自由的崇拜,自由的讀聖經,藉著相信耶穌基督就可以白白的稱義。馬丁路得不但是一位宗教改革的領袖,又是一位翻譯聖經的學者,另有許多神學著作,且是一位聖詩作家。由於他堅信「信徒皆祭司」這個觀念。他竭力推動會眾參與崇拜,又特別推翻了自「老底嘉會議」(主後三百六十七年)禁止會眾唱詩的禁令。現簡述有關羅馬天主教的錯謬及馬丁路德改革的始末。
1.世上沒有一個義人。(詩篇一四三2)自從始祖墮落後,罪便入了世界,在地位上我們是個罪人,是從罪惡生的子孫。在表現上我們也是個罪人,生活上有很多的過失。
2.舊約時稱義的要求──律法。在舊約時代,人若守全律法可稱為義人,可惜世人沒有一個能守全律法。(羅三10-20)
3.舊約對這犯罪的補救──獻祭。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但牛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十1-4)
4.新約對稱義的要求──因信稱義(羅五1)理由是:
A.基督成全了律法(太五17)祂是律法的總結(羅十4)
B.基督的血能洗淨人的罪(來九11-15)
C.信就是接受基督所成全的工作(羅五1,弗二1-10)
A.教會的墮落。教會自五旬節成立以來,常受世界的逼迫,直至主後三一三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立基督教為國教後,教會便一反常態,不但不受逼迫,反有各種權利,十架似乎沒有了,道理也偏差了,這是羅馬天主教的開始,以後幾百年,政治與宗教勾結,教會與社會同流合污。
B.教皇的專權──革利高理是個有政治手段的人,是羅馬天主教的第一位教皇,他向人宣稱是承彼得為教皇的,因耶穌曾封立彼得,彼得掌天國的鑰匙,作教會之磐石。從此歷代的教皇諸多逼害本聖經真理信仰的基督徒,私自定罪及赦罪,專權強解聖經。
C.贖罪票乃促成改革的近因──後因教皇開支龐大,建大教堂之費用不足。教皇以行使其獨有之赦罪權為名,大賣贖罪票。當時教廷所在之意大利貧乏,而德國卻富庶,贖罪票向德國傾銷時引起反對,各地受逼迫之團體紛紛起來,要求回復按聖經的原有信仰。
2.馬丁路得的興起。
A.馬丁路得的出身-他生於一四八三年於德國埃斯勒本鎮,即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前九年。也即是文藝復興如火如荼之時。在教會方面,也正是羅馬天主教專橫於歐洲大陸之時,路得家境雖然清貧,但苦學有為,得了高等教育,他原是世襲忠信的天主教徒,升為神甫,並在威丁堡大學任教職,但他心有一空虛無法補滿,在天主教中尋求得救之方,卻大失所望。後來他從聖經中得著因信稱義之真理心中大得喜樂。便極力向人宣講。
B.路得與羅馬天主教正面衝突──贖罪票流入德國時,路得不能不起來反對,他為這事發表了一篇辨論。一五一七年十月卅一日,路得將九十五條討論赦罪的問題公佈於威丁堡禮拜堂的大門上(圖一之首日封左角)多人深受感動,抄錄多份分送,傳遍德國直至羅馬,因此引起教廷的大怒,在夭木斯的公審中,路得靠神站穩保持真理信仰,不肯屈服在威逼之下,於是這改教運動,星火燎原似的展開了。
C.路得對教會的貢獻──高舉因信稱義的真理,從羅馬天主教教皇的手中,將聖經釋放,交在平民手中,是他將聖經譯為德文。
3.我們今日當如何使用這因信稱義的真理──路得死於一五四六年,距今已有五百多年,從那時起我們得著敬拜的自由。敬拜神是我們的特權,我們在敬拜神中多多體驗神的同在,這門現在是敞開的,但我們必須進去。改革後復原的基本真理信仰是:
A.每個信徒藉著耶穌基督有直接親近神的權利,不必神父或馬利亞作中保。
B.聖靈是我們祈求的根據,祂要領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得救是因信耶穌基督,從神白白領受的恩典,不是靠行為而獲得。
C.耶穌基督的教會就是蒙神所召一班信徒合在一起,依照主的命令自由敬拜神的團體。救恩是從基督而來,救恩的信息應有教會傳出,但救恩本身並非由教會而來。願我們謹記並遵守這因信稱義寶貴的真理。以下我們刊豋出有關馬丁路得的郵票及馬丁路得的印章以各位讀者。
馬丁路得之印章是他在威丁堡大學任教時所設計的,從這印章中可看出他對神學思想的大概,表現在這印章中的第一個圖像,就是十字架,十字架是放在一顆紅色的心裡面,提醒我們得救是因相信釘十字架的基督,十字架是致人於死地的,是使人痛苦的,但十字架的能力使我們死亡而得生命,這顆心放在一朵玫瑰是白色安置在藍色的底上,周圍鑲著一道金色的圓圈,表明天上的福樂是無止息的,且比一切的財物更加寶貴,這一切的福份既因信稱義相信耶穌而獲得的。隨稿刊登幾枚有關馬丁路得的郵票以紀念此偉大宗教改革的領袖。
一、聖經中論稱義的神學
1.世上沒有一個義人。(詩篇一四三2)自從始祖墮落後,罪便入了世界,在地位上我們是個罪人,是從罪惡生的子孫。在表現上我們也是個罪人,生活上有很多的過失。
2.舊約時稱義的要求──律法。在舊約時代,人若守全律法可稱為義人,可惜世人沒有一個能守全律法。(羅三10-20)
3.舊約對這犯罪的補救──獻祭。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但牛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十1-4)
4.新約對稱義的要求──因信稱義(羅五1)理由是:
A.基督成全了律法(太五17)祂是律法的總結(羅十4)
B.基督的血能洗淨人的罪(來九11-15)
C.信就是接受基督所成全的工作(羅五1,弗二1-10)
二、 馬丁路得的改教運動
1.教會為何須要復原改革。
A.教會的墮落。教會自五旬節成立以來,常受世界的逼迫,直至主後三一三年,羅馬皇帝君士坦丁立基督教為國教後,教會便一反常態,不但不受逼迫,反有各種權利,十架似乎沒有了,道理也偏差了,這是羅馬天主教的開始,以後幾百年,政治與宗教勾結,教會與社會同流合污。
B.教皇的專權──革利高理是個有政治手段的人,是羅馬天主教的第一位教皇,他向人宣稱是承彼得為教皇的,因耶穌曾封立彼得,彼得掌天國的鑰匙,作教會之磐石。從此歷代的教皇諸多逼害本聖經真理信仰的基督徒,私自定罪及赦罪,專權強解聖經。
C.贖罪票乃促成改革的近因──後因教皇開支龐大,建大教堂之費用不足。教皇以行使其獨有之赦罪權為名,大賣贖罪票。當時教廷所在之意大利貧乏,而德國卻富庶,贖罪票向德國傾銷時引起反對,各地受逼迫之團體紛紛起來,要求回復按聖經的原有信仰。
2.馬丁路得的興起。
A.馬丁路得的出身-他生於一四八三年於德國埃斯勒本鎮,即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前九年。也即是文藝復興如火如荼之時。在教會方面,也正是羅馬天主教專橫於歐洲大陸之時,路得家境雖然清貧,但苦學有為,得了高等教育,他原是世襲忠信的天主教徒,升為神甫,並在威丁堡大學任教職,但他心有一空虛無法補滿,在天主教中尋求得救之方,卻大失所望。後來他從聖經中得著因信稱義之真理心中大得喜樂。便極力向人宣講。
B.路得與羅馬天主教正面衝突──贖罪票流入德國時,路得不能不起來反對,他為這事發表了一篇辨論。一五一七年十月卅一日,路得將九十五條討論赦罪的問題公佈於威丁堡禮拜堂的大門上(圖一之首日封左角)多人深受感動,抄錄多份分送,傳遍德國直至羅馬,因此引起教廷的大怒,在夭木斯的公審中,路得靠神站穩保持真理信仰,不肯屈服在威逼之下,於是這改教運動,星火燎原似的展開了。
C.路得對教會的貢獻──高舉因信稱義的真理,從羅馬天主教教皇的手中,將聖經釋放,交在平民手中,是他將聖經譯為德文。
3.我們今日當如何使用這因信稱義的真理──路得死於一五四六年,距今已有五百多年,從那時起我們得著敬拜的自由。敬拜神是我們的特權,我們在敬拜神中多多體驗神的同在,這門現在是敞開的,但我們必須進去。改革後復原的基本真理信仰是:
A.每個信徒藉著耶穌基督有直接親近神的權利,不必神父或馬利亞作中保。
B.聖靈是我們祈求的根據,祂要領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得救是因信耶穌基督,從神白白領受的恩典,不是靠行為而獲得。
C.耶穌基督的教會就是蒙神所召一班信徒合在一起,依照主的命令自由敬拜神的團體。救恩是從基督而來,救恩的信息應有教會傳出,但救恩本身並非由教會而來。願我們謹記並遵守這因信稱義寶貴的真理。以下我們刊豋出有關馬丁路得的郵票及馬丁路得的印章以各位讀者。
馬丁路得之印章是他在威丁堡大學任教時所設計的,從這印章中可看出他對神學思想的大概,表現在這印章中的第一個圖像,就是十字架,十字架是放在一顆紅色的心裡面,提醒我們得救是因相信釘十字架的基督,十字架是致人於死地的,是使人痛苦的,但十字架的能力使我們死亡而得生命,這顆心放在一朵玫瑰是白色安置在藍色的底上,周圍鑲著一道金色的圓圈,表明天上的福樂是無止息的,且比一切的財物更加寶貴,這一切的福份既因信稱義相信耶穌而獲得的。隨稿刊登幾枚有關馬丁路得的郵票以紀念此偉大宗教改革的領袖。
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二十五、聖經是蒙恩的憑藉
答:上帝的靈時常藉著人誦讀,和聽講聖經使罪人醒悟,認
罪回轉,並借著信心在成聖與安慰上被建立,以致得
救。
<參考經文>
1. 詩十九7: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蘇醒人心;耶和華
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2. 帖前一6:並且你們在大難之中,蒙了聖靈所賜的喜
樂,領受真道,就效法我們,也效法了主。
3. 羅一16: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
要救一切相信的。
問90:聖經必須怎樣讀,怎樣聽,才可有救人的效力?
答:要叫聖經有救人的效力,我們必須留心,殷勤,以預
備、禱告的態度來學習聖經的話,用信心和愛心領受
而存在心裡,又在日常生活中實行出來。
<參考經文>
1. 箴八34:聽從我,日日在我門口仰望,在我門框旁邊等候。
2. 彼前二1-2: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詭詐,並假善、
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就要愛慕那純凈的靈
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
以致得救。
3. 詩一一九18: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4. 來四2: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
所聽見的道調和。
5. 帖後二10: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
6. 詩一一九11: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
7. 雅一25: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
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
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
為了讓聖經使我們有得救的智慧,有二件事是必需的:
在上帝那一方面是聖靈的感動,在我們這方面則是勤讀
聖經。當這兩件事都具備了,人就知罪,並被領到基
督那裡。他們的生活愈來愈聖潔,他們的心裡也愈過
愈喜樂。
這裡教導我們正確使用聖經的方法。我們必須留心、
恭敬與以禱告的心來使用聖經,必須相信它告訴我們
的,以及它吩咐我們的,並且必須憑著其中的愛接受
真理;否則,讀過的話是不能對我們有益處的.
韋斯敏斯德小要理問答–十九、第七誡
問70:第七條誡是什麼?
答:第七條誡是:你不可奸淫。
<參考經文>
1. 出廿14:不可奸淫。
問71:第七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七條誡吩咐我們無論存心,說話,行事,都要保守自己,和別人的純潔。
<參考經文>
1. 提後二22: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
仁愛、和平。
2. 西四6: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
3. 彼前三2: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4. 帖前四4: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
5. 弗五11-12: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
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問72:第七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七條誡禁止我們一切不純潔的意念,言語和行為。
<參考經文>
1. 太五28: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奸淫了。
2. 弗五4: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
3. 弗五3:淫亂,並一切污穢,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
**********************************************
這條誡是關於純潔,吩咐我們在思想、言語、行為上要純潔,嚴禁一切不純潔與
不正經。它承認,上帝是身體與靈魂的所有人,並且有權吩咐人為了祂而將身體
靈魂保守純潔與神聖。
答:第七條誡是:你不可奸淫。
<參考經文>
1. 出廿14:不可奸淫。
問71:第七條誡吩咐我們作什麼?
答:第七條誡吩咐我們無論存心,說話,行事,都要保守自己,和別人的純潔。
<參考經文>
1. 提後二22: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欲,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
仁愛、和平。
2. 西四6: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
3. 彼前三2: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4. 帖前四4: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
5. 弗五11-12: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
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問72:第七條誡禁止我們作什麼?
答:第七條誡禁止我們一切不純潔的意念,言語和行為。
<參考經文>
1. 太五28: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奸淫了。
2. 弗五4: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
3. 弗五3:淫亂,並一切污穢,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
**********************************************
這條誡是關於純潔,吩咐我們在思想、言語、行為上要純潔,嚴禁一切不純潔與
不正經。它承認,上帝是身體與靈魂的所有人,並且有權吩咐人為了祂而將身體
靈魂保守純潔與神聖。
我們要靠上帝恩典而活
基督徒常常禱告求主指引前面道路, 尤其像“慈光歌”之歌詞: “我不求主指引遙遠路程, 但求主一步一步引導!”
這樣似乎是很好, 其實聖經的啟示並非如此,祂將祂永恆的旨意清清楚楚寫明在聖經裡面: “要照所安排的, 在日期滿足的時候, 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 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以弗所書1章10節) 這是上帝永恆的旨意, 也是我們生命與信仰的中心. 所以上帝在基督裡所預備的救恩, 是我們一生的依歸.
舊約哈巴谷先知:“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 葡萄樹不結果, 橄欖樹也不效力, 田地不出糧食, 圈中絕了羊, 棚內也沒有牛; 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 因救我的上帝喜樂. 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 祂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 使我穩行在高處!”(哈巴谷書3章17~19節)
因此, 基督徒是靠上帝的恩典而活, 也是為上帝恩典而活, 讓我們的口常頌揚, 讓我們的心緊緊靠近主胸懷, 一生以上帝的道為依歸, 相信聖靈會將上帝的愛豐豐富富澆灌在我們裡面.
這樣似乎是很好, 其實聖經的啟示並非如此,祂將祂永恆的旨意清清楚楚寫明在聖經裡面: “要照所安排的, 在日期滿足的時候, 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 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以弗所書1章10節) 這是上帝永恆的旨意, 也是我們生命與信仰的中心. 所以上帝在基督裡所預備的救恩, 是我們一生的依歸.
舊約哈巴谷先知:“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 葡萄樹不結果, 橄欖樹也不效力, 田地不出糧食, 圈中絕了羊, 棚內也沒有牛; 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 因救我的上帝喜樂. 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 祂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 使我穩行在高處!”(哈巴谷書3章17~19節)
因此, 基督徒是靠上帝的恩典而活, 也是為上帝恩典而活, 讓我們的口常頌揚, 讓我們的心緊緊靠近主胸懷, 一生以上帝的道為依歸, 相信聖靈會將上帝的愛豐豐富富澆灌在我們裡面.
2017年10月10日 星期二
從衛理宗的連結觀(connectionalism)反省當前開拓的事工
作者:龐君華牧師
衛理宗的牧養與宣教模式,除了根據於法規建制,更重要的是背後沿承數百年來衛理宗的思想傳統:「連結觀」(connectionalism)。此一思想不 僅標誌著「衛理精神」的獨特性,也成為衛理宗實踐基督信仰的主要依據。自約翰衛斯理以降,連結(connection)的意涵遠超過現代社會當中的組織、 機構、或是層層分級的概念,它更包含著牧養的視野、宣教原則、守約等重要的神學意涵。 在約翰衛斯理的用法當中,「連結」包含三層意思:會友、會社、與牧職人員或宣教者的「連結」。最初主要是出於宣教與傳道上的需求,隨著教會時空的演變,漸漸發展出獨屬衛理宗的「連結觀」。 與宗派精神聯結 首 先,「連結觀」是我們宗派身分認同宣言,成為一位衛理宗的信徒,意味著認同約翰衛斯理,以及後繼使徒在信仰生活上監督權威。這其中還包括當吟唱屬於我們的 詩歌、接受衛理法規、閱讀衛理文章、以及熟悉關於衛理宗的歷史。簡言之,就是要認同衛理宗對福音見證的工作,確實是一種充分且恰當的表達方式,同時也了解 現世乃為上主恩典所罩之地,從而藉由班會(class)、會社( society)、與議會(conference)的途徑,將上主的子女緊密的「連結」起來。這種「連結」,絕非僅僅是組織上的結合,更蘊涵著是一種教會 觀(an ecclesial vision)。 與眾信徒聯結 其 次,「連結」是源於宣教與傳道上的需求,旨在建立會友、會社、與牧者間的聯繫。這是一種人際間的聯繫(interpersonal connection),而非組織上的聯繫。無論從小組、班會、乃至於議會,其目的都在於使人與人之間能夠面對面,產生實質的互動。約翰衛斯理提到:「基 督宗教主要是一個社會性的宗教,想要將它轉為獨居者的宗教,結果只會將其摧毀,若沒有會社,沒有與其他人生活與交談,我們的宗教是無法存在與延續」。 第 三、人際關係的「連結」,應當超越「在地化」(localization)的侷限。約翰衛斯強調: 「全世界的衛理信徒都是一體」,信徒之間的「連結」沒有界線,藉由福音的聯繫,所有組織上的藩籬都應當被跨越。換言之,教會工作不應受到組織型態、地域、 階層等任何世俗分類系統(categorical system)所阻隔,所有的衛理信徒都當因著福音的緣故而「連結」成一體,不因為老少、富貧、智愚而有所割裂。 約翰衛斯理的「連結」觀,不僅提醒我們莫落入當前台灣社會各種「在地主義」的「泥淖」,同時也不忘與各地衛理信徒互通聯繫。 藉由立約與上主聯結 第 四、透過「連結」實踐信仰的「責任」(accountability),以及與上帝立約的承諾 (covenant commitment)。所有人與人之間的面對面方式的聯繫,無論是透過班會、會社、或是議會,其目的不在社會情感的維繫,而是要避免靈性與信仰上的疏 誤,藉由信仰關係的「連結」,幫助彼此在信念、禱告、順服等等的功課上,不斷的見證並宣揚上主的福音。這樣的「連結」便是一種「團契」關係,而這般的信徒 關係也正體現我們對於上主立約上的順服。 連結觀與現代社會 毫 無疑問的,現代的組織機構(如小組型的牧區),是以強調(效率)為主要原則,藉由層級的分工,以達成各種「業績」的目標。「連結」則強調:對於追求基督信 仰的信徒,必須提供牧養上的關顧,以使其人格在「聖潔」(holiness)上成長。 換言之,在教會的工作上,只追求人數在「量」上的增加,絕非衛理傳統的特色。相反的,對於信徒在信仰品質上提升,才是衛理精神的獨到之處。由此可見,這種 現代組織的概念,不僅遮掩了衛理傳統中「連結」真義,也極可能傷害基督信仰的宣揚與實踐,也無怪乎韋伯(Max Webber)指出,當進入一個科層組織的社會後,人類只問效率,不問意義,最終流成為「沒有靈魂的專家,沒有心靈的享樂主義者」 。 值 得注意的是教會歷史學者Russell E. Richey在他對衛理宗的歷史的分類中,最近的階段稱之為post-corporate connectionalism,這段時期的連結實踐時以《門徒》、及「以馬忤斯之旅」 等活動,作為連結的方案programme。無獨有偶的是去年在西馬檳城所舉行的第五屆華宣大會的大會宣言中,也提到了各華人年議會,也要以《門徒》、 「以馬忤斯之旅」、「立約門徒」等作為今後發展的基督教教育方案。 其 實在香港或其他的華人年議會中,都不同程度地顯露了這種連結的精神。在香港處了極力推行這種《門徒》、「立約門徒」及「以馬忤斯之旅」等衛理宗自身發展出 來的教育方案外。在宣教上更以著名的鐵三角的策略,保持宗派在宣教及機構上的連結,所謂鐵三角政策就是教會、社工中心、學校三方面在宣教行動上的連結,當 教會要開拓一個新的社區佈道所或堂會時,就是同時設立上述堂會、社工中心及學校,因為在制度上的連結,很快地可以在其他牧區或聯區,調派社工、教師、會友 家庭作為新牧區的基礎,由於制度、造就等理念早有連結性,所以很快就能進入狀況。 結論 過去十多年來,台灣教會界急急於數量上的增長,各式的增長運動興起,這些增長運動,除了空泛的口號與激勵人的數字外,似乎完全沒有任何實質的內容。在此風潮中,本會在宣教策略上亦受影響,重視宣教的技術面,強調抬面上的數字,忽略了衛理宗教會在各方面連結的建立。 例 如多年來我們將新進的傳道,甚至對衛理宗的傳統一無所悉,在沒有任何具體的評估與策略的情況下,如許多的開拓計畫書,其中開拓的理由千篇一律,當地有多少 人口,只有幾間教會,所以需要設置佈道點等,然後就派往一個完全沒有基本會友的地方開拓,這樣的教會極不容易建立,即使建立了也與原來的教會沒有進一步的 關係。 如此造成的結果是,我們名單上教會的數量是增加了,但是新成立的佈道點都是在經濟規模之下,難以發揮福音整體的見證。此外,各堂會間也沒有相互的「連結」,以致牧者間的循環調派也出現問題,新舊牧者有交接但無法銜接。造成教會在資源與時間上互相抵消。 所以在上述情況惡化之前,衛理宗教會精神的重建,放棄短視的開拓計畫,進而建立聯區、堂會、信徒、牧者以及宣教上的連結。這是一項非常細緻,需要耐心,以及刻不容緩的工作。 <心得> 衛斯理約翰之教會之所以有復興之景象, 來自於每個信徒肯將弟兄姐妹之靈命成長視為自己之責任, 這是一個很好的精神, 這也是"小組教會"之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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