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5日 星期四

上帝的主權

     上 帝在永恆中,憑著他自己的主權行作萬事﹔所以,在他沒有任何一件事是偶然發生的,在人類歷史中也沒有什麼事是上帝突然行動的。聖經雖也用上帝「突然行作」 之類的字眼,但這是對人說的,表明這事是令人感到奇妙的﹔但在上帝永恆的計劃中,根本沒有時態的限制,因為他在永恆中已經預定了一切的事情。其中也包括了 人犯罪的可能,所以人類歷史中各種犯罪的事蹟也都是上帝所許可的。這一切的可能性、他所許可的成功,都是因為在上帝永恆的旨意、諭令中,有了他意志的某些 定奪。
   
    上帝的旨意、意念、意志,可以用幾個層面來表達:

    第一,是上帝所計劃的事情﹔

    第二,是上帝所安排的事情﹔

    第三,是上帝所許可的事情﹔

    第四,是上帝所任憑的事情。

    這四個層次都與上帝的意志有關,上帝是有意志的上帝。因為他有位格,並且是一切位格的創造者,所以他是有生命的、有意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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