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的復活神學散布在《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多處,特別在卷三討論救贖、信心與盼望時最為集中。他對復活的理解延續使徒教會的傳統:
復活不是附屬教義,而是基督救恩與信徒得救盼望的核心。
一、加爾文復活觀的核心重點
1. ✦ 基督的復活是救恩的核心且具歷史性
加爾文強調基督復活不是象徵,而是歷史事件,是整個救恩的根基。
- 若無復活,就無稱義、無更新、無得榮耀的盼望。
- 加爾文反覆指出:基督的死使我們得赦免,基督的復活使我們得生命。
2. ✦ 基督復活的效用:信徒與基督聯合的生命
加爾文最強調的觀念是 union with Christ(與基督聯合)。因此復活不是單獨事件,而是信徒生命的實際轉變。
效用包括:
(1) 稱義(Justification)
- 基督復活證實祂的義已被父上帝認可,信徒因與基督聯合而得以「在祂裏面被算為義」。
(2) 重生(Regeneration)
- 基督復活是信徒重生的動能。
- 聖靈在信徒裡創造新生命,使他們活出新性情。
(3) 預嚐將來的生命(Sanctification
toward glorification)
- 內住的聖靈是「復活生命的種子」。
- 現在的成聖是將來身體復活的「試樣」。
這與保羅「初熟的果子」(林前15:20)呼應。
3. ✦ 對身體的重視:真正的身體復活
加爾文反對任何「靈魂不朽但身體無須復活」的觀念。
他堅持:
- 復活是「身體的復活」,而非只有靈魂的延續。
- 身體將被更新、轉化、得榮耀。
- 上帝在創造中所造的身體不會被廢棄,而是被更新。
這對改革宗的創造觀與末世論非常重要。
4. ✦ 復活盼望對今生的功用
對加爾文而言,盼望復活不是與今生脫節,而是:
- 使信徒面對苦難有堅忍。
- 使基督徒以天國眼光管理地上生活。
- 讓信徒不沉溺於世界榮耀,而是為永恆而活。
他常說:
除非知道自己將來的盼望,否則今生無法正確地敬虔生活。
5. ✦ 審判與復活:同一末日事件
加爾文反對中世紀神學中某些關於千禧年或多次復活的幻想。他認為:
- 基督再來時,審判與復活是同一事件。
- 義人得榮耀、惡人受審判同時進行。
這使他的末世論更簡潔,也更符合新約中「已然/未然」的結構。
二、加爾文復活觀的神學特點
- 基督中心:復活不是抽象概念,是在基督裡成就。
- 聖靈工作:復活的生命現在就已經臨到信徒。
- 創造神學:身體是上帝所造,因此被更新而非被棄絕。
- 倫理性:信徒的復活盼望必然導向敬虔生活。
- 合一的末世論:復活、審判、更新天地在一個事件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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