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會幕被樹立起來的時候,上帝是在至聖所,人是在外院,而通到至聖所去的這條路都一步步地藉著引到約櫃、施恩座和上帝可見之臨在的燈盞,說明了聖潔的上帝如何能與有罪的人同居,罪人如何能進到聖潔之上帝面前的奧秘。會幕乃一帳幕,上帝的帳幕,安放在營外——大約有 一英里 的三分之二的距離。上帝召的百姓到那裡去。但要到那裡去,必須出到營外。這意思是說上帝住在基督裡,要到上帝那裡去,我們必須從“世界“並其惡習和罪行中出來。基督是我們的會幕——“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論到的身體耶穌說︰“你們拆毀這殿, 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二19)基督身體就是上帝的居所。上帝住在會幕中,以後提到聖殿,都是給百姓一個可見的圖畫,使老幼智愚,均可明了其中屬靈的真理。
會幕雖小,但也有四丈五尺長,一丈五尺寬,一丈五尺高,其建造價值約合美金一百五十萬元。建造會幕的資金完全由會眾甘心奉獻,他們極熟烈地奉獻,供多於求,以致摩西必須命令他們“停止”。並非像今日的教會以抵押借款欠債來建禮拜堂。
會幕的四周有外院,約有七丈五尺寬,十五丈長,外面以柱及帷子圈起來。如此上帝的居所與世界及罪隔開。在外圍向東的入口處有藍色、朱紅色、紫色的幔子——代表屬天、屬地與君王的顏色。上帝住在至聖所內,有光發出。
過了三色門進到聖所,在前方盡靠會幕門口有銅祭壇,七尺半見方,長高四尺半。是用木造的,外面以銅包之。四圍有角,用以拴祭牲。這是聖所中最顯著的器 具,它佔據最前方,是十分重要的。祭司若不先在此壇是獻祭,就不能進入會幕,大祭司若不先在這裡獻祭也不能進入至聖所。這個教訓是最清楚的︰沒有贖罪的祭 物罪人就不得親近上帝。不但是幕內上帝的榮耀,就是香壇上的光、陳設餅,若不獻上祭物,就算是特權也都享受不到。這就給我們一個很大的教訓︰在我們罪人嘗 到天量、得見天光,或祈禱蒙允之前,必須真實悔改,必須得到上帝所預備的贖罪羔羊基督裡的赦免。會幕宣布了只有憑著加略山的十字架方能與上帝親近。新約的 偉大教義就是我們惟有藉著基督才能被上帝接納。祭壇上的火首先是從天上燃起的。而且永不可斷。當百姓跋涉旅行的時候,此火要在器皿中保存起來攜帶著,這就 代表贖罪的永續性。早祭以晚祭,晚祭續以早祭,連續不斷。祭壇乃百姓與上帝相會之所。甚至罪大惡極之人,如果虔心悔改亦能來此獻祭。在新約中也記載者,“凡願意的”就可來;同時我們又有基督的應許,“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
獻祭所用的絕非野性,乃是常與人接近的家畜,毫無瑕疵,絕對完全。這祭物並非罪人給上帝的禮物——有其他的奉獻是當作禮物的——乃 是代他贖罪的替身。獻祭者將手放在祭牲的頭上,承認已罪,表明罪歸在它身上。然後將祭牲宰殺,將血灑在壇上。這教訓很清楚︰罪人與上帝親近的惟一方法就藉 著死。這就見證了罪的可怕及其結果,並且在上帝前必須有贖罪。然而這也證明上帝預備了贖罪,為一切接受的人預備了一條道路!
從祭壇再往前走我們就發現洗濯盆。此碗形的盆中盛水,為祭司在進入會幕之前洗手與洗腳用的。祭壇表明除罪而稱義。洗濯盆則表明成聖——“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十二14);“誰能登耶和華的聖山,誰能站在他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的人”(詩二十四3,4)。
然後我們來到會幕,那就是幕中之幕。外面罩以海狗皮,為防雨,其次是山羊皮,這也是東方人用以做帳幕用的,再下邊是染紅了的公羊皮;在此美罩下是會幕, 分為兩部分︰聖所與至聖所。天棚是藍色的,圍牆是紫色與朱紅色的,當進入會幕時即遇到一簡單的門簾,這間就預表基督。幕內有三種器皿,左邊是金燈台和台上 的七盞燈,這是幕中惟一的亮光,因為沒有窗,代表著基督是世界的光,是此黑暗世界中惟一屬靈的光。右邊是陳設餅的金棹子,其上設餅十二塊,每塊代表一支 派,表明心靈在崇拜時與上帝交通,正像我們鄰舍來往,進到他家為客,與他同桌共食一樣;餅預表基督,“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糧(餅)”, 靠此我們得生命。在金燈台與陳設棹中間的是香壇,是用荊棘木做的金蓋箱子,頂上有一個金碗,其上燃香,香是四種甜草的混合劑,然燒起來,香煙繚繞,代表基 督的功勞,靠此我們的祈禱得蒙上帝垂聽,混合香的制造規程原是上帝所指示,無論何人想要仿之私自作香都要處以死刑。這象征著只有靠基督功勞才能得救,若靠 自己的功勞,或除了基督與義以外的其他任何東西都是得罪上帝的,並遭來靈魂上的死亡。
現在我們來到會幕最末後的一室——至聖所,上帝在百姓個的居所。為立方體,代表完全,長寬高各一丈五尺。按啟示錄所描述的天堂就是四方的,此室內無窗戶,無臘燭,無亮光,雖然如此,這是世界上惟一無黑暗的所在,因有上帝的榮耀持續不斷地從施恩座上照耀出來——論到天堂聖經記載,“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上帝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在那裡原沒有黑夜”(啟、二十一23-25)。除了大祭司一年一度以外無人可以進入此至聖所,而且是為贖罪的事,在贖罪大日進入的。
在至聖所內有一件東西——約 櫃,是用金包的小箱,有四尺五寸長,二尺七寸寬,二尺七寸高,或許像一個無蓋的檀香木箱,其他就再無與之相似的了。裡邊盛著記載律法的兩塊石版,就是十 誡。在約櫃以上有施恩座,是用精金作的,四尺半長,二尺七寸寬,每端各有一金基路伯,張開翅膀,臉對臉遮蓋著施恩座。這代表上帝那不可接近的臨在。施恩座 是會幕中惟一的座位,那乃是上帝的座位,上帝的寶座。施恩座在律法之上,表明上帝的國度是以聖潔為基礎的。在贖罪日大祭司要拿被殺之祭牲的血向施恩座彈七 次,遮蓋律法,為自己和百姓贖罪(見利未記十六章)。
在聖所與至聖所之間有藍色、紫色、朱紅色和捻的細麻織的幔子隔開,其上以巧匠的手工繡上基路伯(出二十六31)。這幔子預表基督的人性,有豐富的恩典,藉此為我們開了上天堂的門,所以保羅說︰“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分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來十19,20)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忽然殿裡的幔子從是到下裂為兩半”(太二十七51),表明上帝已經離開了的殿,並表明所有律法與禮儀上的崇拜都已終止。
在會幕中還有一顯著的現象我們必須注意︰那就是其中的擺設是成十字架形的。銅祭壇為根基,洗濯盆為主干,陳設餅的棹子為右臂,金燈台為左臂,香爐在兩肩 之中,而約櫃為首。此圖案為幔子所隱蔽,直到基督死時幔子裂為兩半,非人手所作,乃上帝的作為,才使聖所與至聖所相通。後然站在銅祭壇處往上望向約櫃,十 字架的形狀清晰可見。
這樣,在會幕的架構與禮儀上就表明了福音的真理。在最初人口的銅祭壇代表加略山,灑於直到約櫃、施恩座一切之物上的血就是從這裡拿去的。當崇拜者從此奇 妙通路經過時,也就在所遇之物上仰望耶穌的名。這是從摩西到基督的死,在百姓面前所呈現的可見模型。當基督在世的時候,所以承認禮儀律的暫時性並遵守之, 乃因這些禮儀律只有等到死時才作廢。這些禮儀可比作月亮,本身無光,是借來的光,反照公義太陽之光,就是不久即將出現的光。等到實際的來到,就完成了猶太 教禮儀中所預表的工作,那些禮儀也就歸於無有了。正如蕊墜實出,星月沒而旭日升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