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認識耶穌,根本就不認識上帝。就是這樣。除了耶穌以外,沒有其他途徑能與上帝和好。』
『很抱歉,但我非常不同意你的說法。沒錯,耶穌是信仰的中心,但是上帝還是藉著許多方式顯明祂自己。我有個朋友篤信新紀元宗教,她說她實實在在感受到上帝就住在她裡面。』
類似這樣的例子,今日的基督徒時常拿來討論。在意見紛紜的熱烈辯論中,我們往往會忽略了一個更基本的分歧,就是宗教上的權威。我們應該純粹拿個人的經驗,或別人宣稱的經驗作為權威嗎?比較宗教學與宗教心理學的論文,對於這些議題能提供什麼洞見嗎?那麼,聖經的教導又是什麼呢?
大
家常辯論的議題還是不斷出現。例如:上帝的存在、輪迴、說方言、耶穌的復活、基督徒應否參政、宗教多元主義……等等。有意無意間,在眾說紛紜的觀點背後,
大多有爭取宗教權威寶座的企圖。因此,提出權威問題未必能解決意見的紛紜,卻可以使各方瞭解意見不同的癥結所在,明白彼此的立場,避免無謂的誤解與爭執。
故此,研究基督教的基要教義必須從權威問題著手。我們到底怎樣決定什麼才是正確的教義呢?可以根據些什麼去解決意見上的分歧,甚至衝突呢?甚至什麼才是衡量真理的準則呢?這些都是我們首先必須處理的問題。
權威的意義
權威是要求我們服從的一種權柄或權力。在現今的社會中,權威的客觀性面臨著普遍的危機:一般人只接受自己為自己所定的權威,在他們的心目中,根本沒有絕對權威的存在。
從
基督教信仰的觀點,上帝擁有要求世人服從的至高權柄與權力,因為祂是萬有的創造主,是全人類的主宰。沒有任何真正的基督徒能對這真理採取『知而不行』的態
度。『我知道上帝的看法,卻絲毫不覺得有依從的責任』。這感受是信徒所不能認同的。一個信徒雖或可能偏行己路,甚至故意違背上帝的旨意,他這樣行時卻必自
知不是,而事後他良心上的內疚必向他證明上帝的權威在他身上是依然生效的,必須繼續被認定。上帝的權威是他所逃避不了的一個事實。
我們一旦認定『上帝是最高權威』這基本的原則,權威問題也就從理論轉入了實踐的層面了。我們所要求的,是如何在所有的問題上實際尋得上帝的看法和旨意。到底我們怎樣才能與這位上帝結識?怎樣才能知道祂的心思和旨意呢?祂有沒有給予我們一個可以從而尋得祂真理的源頭,使我們能以得著祂真理而服從於祂的權柄之下呢?
權威的源頭
歷代以來,基督徒曾試圖從以下不同的角度探索權威的最終源頭。
信經
信
經是基督教真理的撮要,藉而簡述信仰的精髓。現有的信經是初期教會在神學思想混亂的情形之下產生的;其中『使徒信經』是人所最熟悉而歷史最悠久的,因此亦
被認為具有最大的權威性。這信經確是清楚扼要地列出基督教的基要真理;我們可以有效地用這信經作為闡明基督教信仰的綱領;但若以之為基督教真理的終極源頭
或標準,則實在有所不足。第一,這信經太籠統。雖可用以辨察極端的論點,卻不足以全面闡明有關的教義。其次,這信經所具的權威本出於更早期、更基本的權
威,即耶穌基督和眾使徒的教訓,因此,信經本身不能算是終極的權威。
歷史性的信條
這些信條在宗教改革期間和宗教改革期之後產生,例如一五七一年的聖公會的三十九信條(The 39 Articles)和一六四七年的威斯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這類信條雖比信經較為詳盡,但亦不足以作為最終的權威。第一,這些信條是派別性的,只反映普世教會中一部分信徒的見解,因而亦包含某些不被其他派別所接受的成分。再者,這些信條也不過是轉接而來的宣言,處處引用聖經的教訓為立論的依據,因此不能算為終極權威。
教會的『心意』
這說法本於上帝的臨在:上帝既臨在教會之中,與信徒同在,祂的心意應可從信徒大致的意見,即所謂『教會的心意』,詢查而得。當然,我們不應該忽視其他信徒所堅持的信念,但事實上,以『教會的心意』作為終極的準則是相當困難的事。何謂基督徒一致的意見呢?這是很難確定的。我們到底要聽從誰的意見呢?神學家?教牧?教會所委派的專員或小組?平信徒?抑或其他方面的意見呢?再者,如果以『心意』為最終權威的話,那麼,意見互相沖突時亦必釀成僵局,因為我們已再無更高的權威可用作鑒定的準則了。不但如此,歷代以來,教會所公認的『見解』並不一定忠於那『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3),而教會在不同時代中所公認的見解,亦彼此有出入,並不一致。
基督徒的經歷
這
看法以人對上帝的實際經歷為出發點,嘗試認明這類經歷所表達的教義。十九世紀有許多著名的神學家採取這路線。但是,以人的經歷作為終極權威最少有兩大困
難:其一,無論如何,我們必須在體驗上帝的種種經歷中,分辨什麼是上帝客觀不易的真理,什麼是自己主觀有限的意見或偏見;這困難更因人類的墮落影響我們的
心思而變本加厲,難上加難了。其二,這看法局限了基督教的真理:人的經歷到底是有限的,以此為終極權威亦自然地刪除了某些超越人所能直接經歷的真理,例
如:三位一體真神的教義。
基督徒的理性
自
第三世紀以來,已有人認為基督教的真理,在於我們所能藉邏輯推理而證明的屬上帝理論。無可否認地,在闡述教義的時候完全不用理性的推論是不可能的事,但
是,以之為終極權威則並不恰當。墮落人類對真理的領會,尤其是在道德和靈性方面,是極其有限的。而且,受造者的思想絕不足以測度創造之主;這看法必永遠掌
握不到聖經宗教的活力與精髓。
內心的微聲
有
人認為上帝在我們意識的深處直接說話,而這『內心的微聲』就是權威的終極源頭。其實,這也就是所謂『聖靈的感動』,是今日時尚的看法。當然,這觀點不無其
真理存在,在信徒領會上帝權威的事上,聖靈的確扮演重要的角色;但基本上,聖靈卻是藉著聖經的話語而工作的。任何人自稱得著聖靈的感動,若沒有聖經話語的
根據,和所屬教會或團契的印證,我們都必須小心提防。自稱得著聖靈感動的人常常是十分誠懇的,但熱心與真誠並不減低『自我欺哄』的危險。在基督徒輔導員的
記錄中,因這樣而在靈性上觸礁的大不乏人。
終極源頭
上述任何看法並不足以讓我們得著上帝的心意,而作為基督教真理權威的源頭,卻各有其貢獻。信經、信條和『教會的心意』皆強調我們是歷代普世教會的一分子;我們顯然是應當明智地重視並仔細酌量教會在各時代所作的見證。
『經歷』的看法提醒我們教義不僅是理性上的事。『理性』的觀點則堅持我們必須按照上帝賦予人的傳達能力來闡述教義。但是,權威的終極源頭卻是藉著聖經的話語向我們顯明祂自己的三位一體真神。這終極源頭由三方面的真理配合而成。
1.上帝已採取主動。我們得以知道祂,並將自己置於祂直接的掌管之下,是因為祂採取了主動,決定將祂自己和祂的旨意向我們顯明。上帝向我們顯明的過程稱為『啟示』。
2.上帝自己親身藉『上帝/人』耶穌基督降臨在我們當中。身為『永恆的真道』、『上帝的智慧』,耶穌基督就是我們認識上帝的惟一途徑:一切有關上帝的知識皆集祂一身,並藉祂而傳給我們(參:約一1—2,十四6—9;林前一30;西二3;啟十九13)。
3.
關乎上帝的知識是透過聖經而傳給我們的。上帝使聖經得以寫成;祂今日藉著聖經的話語向我們說話,就如祂昔日賜下這些話語時向祂子民說話一樣。我們應當看聖
經為上帝自己向我們說的話,存敬畏的心領受並遵從。當我們順服在聖經的權威之下時,也就是順服在那特別藉耶穌基督向我們啟示的永生上帝的權威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