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9日 星期二

第二章 論解釋聖經;並論教父,古教會會議,和遺傳

 


我們否認羅馬教會所給的意義可作為對聖經真實和自然的解釋;而維護羅馬教會者卻力圖強迫眾人只要接受它好了;但我們只承認一種正統真實的解經法,這法乃是以經解經(就是從聖經原文的精神,依照其背景和上下文,並參照其他更明顯的經節去解釋),它是符合於信仰和愛心的標準,並顯然是為榮耀上帝,拯救世人。

因此我們並不鄙視希臘和拉丁聖教父的解釋,也不拒絕他們的辯駁和論文,只要它們是合乎聖經的;但他們所寫的與聖經不符,或相違時,我們要謙恭地與之分道揚鑣。

因此我們在宗教或信仰爭辯上,不容自己拘泥於教父的見證或古教會會議的教令。

我們也拒絕人的遺傳……它們好像是神聖的,使徒的……但若將它們與聖經一比較,便知是與之相違的;因此它們決不是使徒的……。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