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來昌 牧師
這個單元開始我們要講『神論』的部份──『認識神』:要先講的是我們藉著『上帝的啟示』認識了祂──『三位一體的神』。『三位一體』,是基督教最重要的一個教義。所謂重要,就是當我們對上帝三位一體的認識有所偏差的時候,就是『異端』了。即使你很敬虔,天天讀經,可是你不相信三位一體──不相信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那就要下地獄了。雖然祂們在位格上是不同的,但是祂們在本體上是相同的。
「位格」或「本體」是很令人頭痛的東西,我希望用一個比較淺顯的方式,讓大家來瞭解。上帝啟示祂自己啟示是一個『三位一體』的神。神學課本會講到,如何從《聖經》裡證明只有一個神?我們會說,在《舊約》裡有講到:「以色列,你要聽你的神──獨一的真神……」在《新約》有講到:「一主,一信,一洗,一神。」記住,我們不是『多神論』,也不是『三神論』。不要因為聖父、聖子、聖靈都是神,就以為我們是『三神論』。
我們是『一神論』:那是指在本體上是一個神,在位格上卻有不同──通常是用「關係」來講:一個是父,一個是子,一個是靈。就《聖經》的字眼來講,這是一種比喻式的、類比式的(analogical)。上帝是靈不能用我們人的方式完全描述出來,但是人要瞭解就應當用類比的方式來瞭解,譬如:我們說,「飛機像一隻大鵬鳥。」飛機和大鵬鳥卻是不一樣的。一個是沒有生命的;一個是有生命的。一個翅膀不可以振動;一個可以。但是他們有類似的地方──都可以在天空翱翔。
我們在講父 子 靈是一神,因為《聖經》上講:只有一神,所以我們相信。問題來了,這一神是誰呢?當然是天父,是耶和華。那耶穌怎麼辦?耶穌也常常問:「人說我是誰?」「你們說我是誰?」(可八27、29)我們也講過,保羅非常聰明,他自認為他認識神,可是他被大光打倒的時候,他第一句話就是:「主啊,你是誰?」(徒九5)保羅叫他主,這個主可以用在神的身上,保羅卻不認識他是誰?認識神很重要。耶穌是不是神?耶穌如果是神,不就有第二個神了;再加上聖靈,就有三個神了。如果耶穌不是神,那耶穌又是誰呢?我想這個三位一體的問題,是從耶穌引起的。耶穌如果是神,是不是有兩位神?耶穌如果不是神,那耶穌的尊貴就降低了。神學家在《聖經》裡面看到這樣的字眼「生子」:耶穌是獨生子,是上帝生的子,當然就是父所生的;所以就用這個做類比(analogy)──耶和華上帝是父神(God the Father),耶穌是子神(God the Son),聖靈是神的靈(God the Holy Spirit)。
耶穌是神,祂是子神,是天父所生的。「生」這個字我們也要說明一下:人生的,就是人;人作的,就不是人,是機器人,或者東西。即使是複製人,仍然不是人,是複製人。神所造的,就不是神;如同人所造的,就不是人。但是神所生的,就是神;如同人所生的,就是人。神造的,就不是神;如同人造的,就不是人。耶穌是被神所生的,而且是獨生的,祂不是受造的;神所生的就是神,所以耶穌是神,祂當然有完全的神性;如同人生的人,有完全的人性。當然「生」這個字,萬不能用「生理」或「時間」來看。異端就問:「耶穌被生以前在那裡?」耶穌在永恆中被生,這是沒有先後的。
總而瞭解:就永恆裡來講,祂們的關係就是父子;就本體上來講,祂們都是獨一的神。因此,所有天父的事,也可以是聖子的事;天父創造世界,就是聖子創造世界,祂們是密切結合為一的;就位格上來講,的確一個是萬有的源頭──父,一個是被生出來的──子,沒有那一個比那一個大或小。
但靈呢?《聖經》或『神學』上用的字就是「出」。這是《約翰福音》第十五章26節的話,「但我要從父那裏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保惠師就是聖靈,是從父或子所出的。當然從神所出的聖靈,也是神。聖靈是耶和華的靈,也是基督的靈。就本體來講,父子靈也是合一的。我們這些抽象的名詞//就先這樣講
要記得:父神、子神、聖靈都是神。不是三個神,而是獨一的真神。就本體來講,是一體;就位格來講,是三位。就他們的工作勉強來講,可以說是三位,也可以是合一的。有的人比較喜歡說:創造是聖父的,救贖是聖子的,聖化教會是聖靈的;但是就創造而言,聖子和聖靈不也在其中嗎?神怎麼創造?《創世記》第一章3節,「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造,就是用『上帝的話』造的。上帝的話就是聖子。《創世記》第一章2節,「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就產生創造了。」所以聖靈和聖子也在創造當中。那拯救更不要說了。雖然,拯救是聖子的工作──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被釘在十字架;但耶穌也是受聖父的差遣和聖靈的感孕而生的。所以,創造、拯救、聖化、管理,都是聖父、聖子、聖靈同時作的。
我們用『啟示』的觀念,來講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希望叫各位能夠明白。什麼叫做『啟示』?神學家說:「聖父是那一位萬有的源頭。祂是自隱的神;但祂願意人認識祂,就把祂自己啟示出來。」
祂如何把自己啟示出來?當我們講「創造」,這些『作為的啟示』是不夠清楚的,最清楚的是『話語的啟示』──要認識上帝,就要從上帝的話來認識祂。
所謂「言為心生」,你要認識這個人,就要從這個人說的話來瞭解他。包括政治人物、候
選人、媒體上的人物,我們大概都是從他的話來瞭解他。當然,一個人作的
事也是瞭解他的方法,因為作事也是啟示的一部分。但是比較準確的,還是從他所說的話來瞭解他。我們人都因為自己的領悟力有限,而且人會欺騙、說謊,所以人
的話常常是不可靠的。但是,我們也可以從人的謊言明白這個人是怎麼樣的人,他可不可靠。這個人是一個說謊的人,他就是騙子。「這個人剛硬木訥,不會表達,一講話就結結巴巴。你單聽他的
話,你真的會誤解他。」不一定。我們也可以從他的話,配合他的作為,看出他是一個沉默寡言的人。再一次,我們可以從一個人是說謊話或說真話,是說話流利或
不流利,都可以很準確的看出這個人是怎麼樣的人?即使人的話裡有真、有假,人的表達或許不夠完美,人的領悟能力也不夠強大,但是人和人之間還是可以用話來
瞭解;那上帝就更是如此了。
聖父要讓人認識祂,就用說話的方式讓我們認識祂是怎麼樣的上帝。說出來的話就是聖子,就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你的話和你的人格,又有分,又有合。「康來昌的話」和康來昌是一樣的,因為「言為心生」;但是有時候又是不太一樣的──我們的話和我們的人格,在罪人裡面當然是有差別的。就算不看人的罪惡,有些時候我們的話和我們本人是一致的,但卻是不同的位格──就是兩種不同存在的方式。
聖父、聖子、聖靈,是三位一體。父和子是相同的,就他們本體是一樣的。父用「話」來把自己表現出來──這個話,就是聖子。二者又同,又不同。表現是同一位神,但是用兩個不同的方式來表現。
聖靈呢?舉個例子:你要認識一個人,最好是從他的話來瞭解;可是那個話又不太能夠用字面來瞭解;換句話說,要瞭解那個話要有比較深入的靈(spirit)。當然以人來作例
子、作類比,都會有限制,但是比較有趣。在這個既枯燥又重要的命題上,我有一個恰當的例子,可以使我們比較容易瞭解。譬如:你要認識這個女孩子,你要從這
個女孩子的話來瞭解她的意思,可是如果單單從她的話來判斷,你的瞭解不一定是正確的。當這女孩子說:「你好討厭喔,你走!」你笨笨的
走,她就會很生氣的說:「誰叫你走的?給我回來!」這女孩子可能非常喜歡你:表面上,她的話是討厭你,要你走;可是,她的心靈卻是要你留下來。我們在《新
約聖經》裡面有看到:有一個「靈」,可能跟那個「話」的字面意思是不一樣的。千萬不要誤解為:「雖然女人心大海針,但是上帝的心比大海針還要高深莫測地
多。」不是這個意思的。上帝的啟示我們不能明白,祂要用祂的話使我們明白;但是就算有祂的話,若沒有聖靈,我們也常不能明白得透測。聖靈讓我們認識上帝的話,也就是基督;基督又讓我們認識上帝(這個在『聖靈論』的時候還會多講一點)。
瞭解一篇文章要有靈性,有靈性的人才能瞭解文章的意思不是字面上的就夠了。大家也有這樣的經驗吧,一個好的老師解釋一篇文章的時候,可以講的非常精彩。我還記得梁實秋先生回憶梁啟超講《詩經》的時候,不驚地讚嘆梁先生實在講得太精彩生動了;如果你叫一個沒有那個靈的人來講,就算他死背了那些字句,堆砌了一大堆知識,帶來的只是枯燥。同樣的,上帝的聖靈也使我們對上帝的話語、《聖經》的文字(letter)有深一層的瞭解。
總之,若用啟示來瞭解『三位一體』:上帝就是把自己啟示出來的那一位,啟示出來的就是基督,就是祂的話;要瞭解這個話的工具就是聖靈。而這三個:啟示出來的結果─聖子耶穌,和啟示者─聖父上帝,以及啟示的媒介─聖靈,又都結合為一。
我們壄用《聖經》上的話,《使徒行傳》第二章17-36節來瞭解「神是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
主耶穌來到人間為我們的罪被釘死,然後復活、升天。在祂釘死之前祂告訴人,祂會差遣聖靈保惠師來指教你們。然後《使徒行傳》第一章4、8節講到,在耶穌升天的時候,祂囑咐門徒:「不要離開耶路撒冷,你們要等候父所應許的聖靈………」「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今天我們講到聖靈,常常聯想到能力。不錯,聖靈是給我們能力;不過我們也要想到,聖靈也讓我們認識真理。《約翰福音》第十五章26節,告訴我們:「……保惠師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
在耶穌被釘死、復活,以後四十天顯給眾人看;升天後,門徒就在那小樓裡開始禱告,等候所應許的聖靈,到「五旬節」的時候,就是祂被釘以後的五十天(也就是他們差不多禱告了七天的時間),聖靈就澆灌下來了。這是一個新事,甚至我想很多的教會到今天還不太懂什麼叫聖靈?雖然我們常常講聖靈,在保守的福音派教會,可能不提聖靈;在講靈恩的教會,可能不從《聖經》講聖靈。總之,都是一個缺憾。
「五旬節」聖靈澆灌下來了,我們可以從其中瞭解『三位一體』。他們在一起禱告,然後一下子,天上有聲音聖靈澆灌下來,然後門徒們就說方言了。那個時候在耶路撒冷有很多猶太的僑胞,原因是:猶大雖已亡國幾百年了,但每年逾越節的這個時候,分散在各地的猶太人都會回來耶路撒冷來過節。耶路撒冷平常只有幾萬人口,這個時候街道大概擠滿了百萬的猶胞。他們非常稀奇這些足不出猶大地的加利利老土,怎麼可以說出地中海各地的方言來呢?
i. 引《約珥書》─神的靈,就是聖靈,降臨的應驗
當使徒們被聖靈充滿,講出方言以後,彼得就站起來講了一篇道,說:「你們想我們是喝醉了酒,其實我們沒有喝醉酒。我們說方言的樣子是像喝醉酒一樣,這是應驗《舊約》《約珥書》二28-32先知約珥所說的話。」
約珥說什麼呢?《使徒行傳》第二章17-21節,「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聖靈跟誰有關呢?聖靈跟耶和華的靈有關。因為,「『神說』,在末後的世代,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所以,『聖靈』就是『神的靈』,他們是一體的。從位格上來講,現在的確是聖靈的時代。
彼得是說,你們現在看到這個現象覺得很稀奇,這現象其實就是一個預言的實現,是《舊約》《約珥書》的一個應驗──就在祂末後的時代,上帝要把祂的靈澆灌在祂兒女的身上,他們就會經歷很多的神蹟奇事。現在這個事情已經發生了,上帝把祂的聖靈澆下來了。
但是,聖靈為什麼早不澆灌、晚不澆灌呢?《約珥書》的預言為什麼早不實現、晚不實現呢?
當我們講「獨一真神」的時候,其實常常是三位不能分的,有的時候是專指祂的某一個位格所做的事。彼得一講到第三位的『聖靈』,他馬上接著講到第二位的『聖子』;他要大家馬上把「聖靈的澆灌」跟五十天前的一件事連在一起──就是耶穌的被釘、死了、埋葬和復活。
i. 耶穌第一次來的工作
為什麼聖靈卻在這個時候澆灌下來呢?在《使徒行傳》第二章22-24節就說:「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祂被交於人,當然人也有錯誤。因為神的權能,一點都不排斥人的責任、人要作的事;只是,人所作的事是在神的旨意中進行的。從神的這方面來看,都是神在作一切的事;從人的這方面來看,都是人在作一切的事,二者並不衝突。
ii. 引《詩篇》第十六篇─耶穌的人性和死:祂是大衛的子孫
《使徒行傳》第二章25-28節,「大衛指著祂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祂在我右邊,叫我不至於搖動;所以,我心裏歡喜,我的靈快樂,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祢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祢的聖者見朽壞。祢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必叫我因見祢的面,得著滿足的快樂。』」這段經文很有意思,彼得雖然沒用「三位一體」這四個字來講道,但這正是三位一體的道理。他在講神的聖者──耶穌的死,如同他在講這是五十天前的事,也如同他在講剛剛發生的事──就是聖靈的降臨。聖靈降臨和耶穌的死都有關係。
再講耶穌跟誰有關?彼得引用大衛的詩──《詩篇》第十六篇,這首詩歌多次被《新約聖經》引用(徒二25-28;十三35)。《詩篇》第十六篇8-11節,大衛的詩,「『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祂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祢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祢的聖者見朽壞。祢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祢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祢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25節的『主』是誰?當然就是『耶和華──上帝』了;『主』常在我眼前,就是指『上帝』常在我眼前。這個『我』是誰呢?不可能是大衛,因為大衛已經死了──朽壞了。但彼得看見:大衛既是先知,就預先看明這事是指著自己的子孫耶穌基督講的──主必不將祂的靈魂撇在陰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也就是祂不會死。耶穌是神的兒子;但祂也的確是人,是大衛的子孫,祂有人性,祂也常常把主──父神擺在祂的右邊。所以,那個『我』寫的時候,是大衛應用的時候,也是指著耶穌要從死裡復活。
iii. 引《詩篇》第一一○篇─耶穌的神性:祂是主
《使徒行傳》二章34-35節,「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後來彼得又引了一段很有意思的經文,就是《詩篇》第一一○篇,這也是《聖經》常常引用的(來一13;林前十五25;弗一20、22;西三1;來五6、10,六20,七17),耶穌也曾用來反駁猶太人(太廿二44;可十二36;路二十42-43;約二34[1])。《詩篇》第一一○篇第1節,耶和華對我主說:「祢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祢仇敵作祢的腳凳。」大衛寫這個詩說:「我有一個主人,耶和華曾經對他說……」但那個主人是誰呢?如果你說那是大衛指著自己說,因為大衛怎麼可以叫自己的孫子是我的主呢?顯然你的子孫不應該是主。但在這裡,彼得把兩個經文放在一起:一方面,顯出耶穌有人性──祂是大衛的子孫(徒二25-28;《詩篇》第十六篇);另外一方面,顯出耶穌有神性──祂也被稱作主(徒二34-35節;《詩篇》第一一○篇)。
《使徒行傳》第二章34節的「『主』對我『主』說」:從《詩篇》第一一○篇第1節的「耶和華對我主說」來看,這裡的第一個『主』當然是指耶和華,第二個『主』就是大衛的子孫,也就是指耶穌。「『主』對我『主』說」,就是「『耶和華』對我主耶穌基督說」。大衛稱他的子孫耶穌為主,這豈不是逆子嗎?是不是太過份了?不是!因為,耶穌本來就有神性,耶穌是神,所以「『耶和華』對我『主』說」或「『主』對我『主』說」,這二個主都是神:一個是耶和華,一個是耶穌。
《使徒行傳》第二章36節,「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地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主』這個字是用來形容『上帝』的,但這裡也用在『聖子』的身上。我們就非常歡喜快樂的知道三位一體是真實的。
在我們剛才引的《約珥書》第三章12節也有看到,「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在《新約》《使徒行傳》第二章21節裡就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主就是耶穌,耶穌就是耶和華,聖靈也是耶和華──就他們的一體來講,都是同榮、同尊的那一位,沒有任何分別;就他們的位格來講,則是有分別的。
五、 結語:神是父、子、靈三位的獨一的真神
父、子、靈是『獨一的真神』,不是『三神』。願我們在聖靈的幫助下,能夠在簡短的說明裡,認識啟示出來的神,是三位一體的真神。
[1] 太22:41-46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康來昌 牧師
我們用最簡單的方式講了《聖經》,千萬不要以為這一點的介紹就夠了。我希望用這些比較平易的方法來介紹,讓我們能夠進入真理。這單元我們要認識──神是『全能的神』。神把自己啟示出來,讓我們認識祂是『三位一體的神』,也是一個『全能的神』。
所謂『神的屬性(attribute)』,也就是按『祂的本性(nature)』,祂是怎麼樣的一個上帝?在神學課本裡會講到,祂是善良的、慈愛的、全能的、聖潔的、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我不想要作這樣的細分,而把祂所有的屬性就說成是二個:一個就是『神的全能』,祂的全備的能力(omnipotent),這包括祂的無所不知(omniscience)、無所不在(omnipresence)。全能代表祂在每件事上都是全知的和全在的;另外,《聖經》裡面比較多講到的應該是『神的公義』,通常我們最常用的詞(term)是『神的義』,這含蓋了神一切的聖潔、善良、慈愛、信實……。但在這兩個單元裡,我們只講『神的全能』和『神的慈愛』,來代表神一切的屬性。
另外,祂還有一些作為。我們說,這個上帝是慈愛的、是公義的,那祂作了些什麼事呢?神學家也會列出一堆名單,諸如:祂創造、管理、拯救、呼召、揀選、預定、立約、聖化、更新;換句話說,祂造了這個世界。造了世界以後,天使怎麼墮落?祂怎麼管天使?《聖經》上幾乎很少提到;但祂講到「人的墮落」,神怎麼繼續在這個墮落的世界,繼續的施展祂全備的恩典,以及祂怎樣在大大小小的事上繼續照顧、管理,沒有一件事不是在祂的全能之下──我們必須有這樣的信心。
我們也會在《聖經》裡不斷地看到,不論好事、壞事,都是上帝的帶領下產生的,例如:《阿摩司書》裡的災難、饑荒、天災、人禍。這裡我們沒有否認罪惡,也沒有否認魔鬼,因為《聖經》上有講;但是我們要說,人的罪惡和摩鬼的囂張,仍然在上帝的掌管之下。所以,你說九一一的時候,上帝在那裡?大地震的時候,上帝在那裡?那都問錯了,因為上帝就在那件事當中,上帝就在計劃進行執行這些事。可是你更要肯定的是,上帝做這些事都是良善的──對祂的榮耀沒有損,只有增;對人的好處也沒有損,只有增。
你可能會問:「颱風、地震冤死了這麼多人,怎麼會是好事?」從表像看來是不好,但我們對上帝有信心的話,就會知道我們有好處,也會在這其中得到造就和幫助。我們必須相信這個世界是上帝造的,當我們相信世界是上帝造的時候,即使它墮落了,我們仍然能享受這個受造的世界,而且有一個健康的世界觀──即便全世界握在撒旦的手上,我們也不會覺得這個世界是多麼的醜惡;因為是上帝造的,祂也繼續在托管萬有,我們就感謝的享受祂的恩典。
我們也不因為天使的墮落、魔鬼的囂張、人的差勁,就離群索居,或對這個世界絕望;因為上帝繼續在管理、護理(providence)、帶領這個世界的每一個事情,我們也相信上帝差祂的兒子來拯救;不僅如此,在《舊約》耶穌還沒有來的時候,神也差祂的僕人先知、君王來拯救,和預表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拯救。
此外,我們也相信上帝呼召人,用祂的啟示、聲音、創造,叫人來歸向祂、聽從祂。祂呼召人來,也差遣人去,就揀選了這世上不配的罪人。我們的被揀選,不是因為我們的聰明、能幹、良善比別人好,也不是因為我們是好人,因為沒有行善的,一個也沒有(詩十四3,五三3;羅三10、12);乃是因為祂無條件的愛,就賜下白白的恩典。
上帝也在每件事上有預定──這個大概是最令人頭痛的一個話題了,所有的神學最後都會問到這個問題。不管你怎麼的問下去,問到最後就是「為什麼上帝要這樣子?」這是在其他宗教,甚至在回教也沒有的現象,因為其他宗教都不相信有一個全能的、慈愛的、每件事都統管的獨一真神。
回教呢?回教相信上帝固然是全能的,但是祂不被道德律所約束,要做什麼,就做什麼。唯有基督教和猶太教相信這一位上帝是全能慈愛的。因此就產生一個問題,上帝既然這麼良善,又每件事上都在管理,那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邪惡的事呢?很多人就認為這個世界有邪惡,讓我們不能相信全能、全善的上帝。對於這個問題,美國當前一位聲譽極高的哲學家,也是正統的神學家普蘭廷格Plantinga, Alvin(1932),就提出過「自由意志辯護free will defense」,來反駁惡(Evil)的問題。普蘭廷格Plantinga的講法,其實是從《聖經》,還有奧古斯丁開始的──就是這個世界的罪惡之所以產生,是因為人的自由意志墮落。因為上帝造的都是美好的,包括道德上的善。因此,神愛人、造人,就讓人能夠自由的選擇信靠祂或不信靠祂。但是當我們的意志,不是被強迫的,而去選擇邪惡或選擇次好的,來代替最好的上帝的時候,罪惡就產生了。
普蘭廷格Plantinga的觀點、奧古斯丁的觀點、《聖經》的觀點,在這裡都不去詳細的解說。但是我們要說,上帝是絕對掌管一切、預定計劃一切的;我們千萬不要說,上帝預定一切,我們就通通變成傀儡(dummy),被祂玩弄。不是的,上帝預定、計劃一切,那是從上帝的觀點來看,一切都在祂永恆的掌管當中。但是從我們人能看到的這一面,不是一個既定的、預定的,而是一個開放的、變化莫測、無法控制的世界。
神的那面,或人的這面,這兩點《聖經》都有講。神的那面,祂偶爾給我們看到一些,比較多的是讓我們看到這個世界,知道上帝在掌控一切;但是我們不知道將會如何?所以,基督徒也好,非基督徒也好,都應該藉著上帝給我們的啟示,包括在良心裡的啟示。不信主的人,雖然不相信上帝,但是總還是有一點點對神的感覺(divine sense),讓他們有一種屬靈的約束,願意照著良心的話,或基本的道德律而行;因此,違背良心或道德律的時候,或多或少會有一些不安。
人應該知道一切的事情是開放(open)的,下一秒鐘可能有你完全想像不到的事,可能是雙子星大樓塌掉,可能是我們撕開一封信就中毒了,可能你中了樂透彩,可能股票大跌或大漲……,我們都不知道;我們就知道上帝在掌管,至於祂掌管的細節,我們不知道;我們就是單單的信靠、順服祂,使用祂給我們的聰明、智慧,照著祂的話去行。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這是《申命記》第二九章29節說的。預定是隱密的事,是屬於上帝的,我們不知道;人只能按上帝啟示出來的、我們知道的去做。知道了、去做了,或者發生了以後,我們才知道這是上帝的預定。
不過我們肯定這一件事情,上帝不只是預定的,也是預知的。上帝的預知,也就是預定,祂在一切事都計劃好了。不過就我們人來講,事情發生之前我們是不知道的,一切都可能改變:可以因為我們的順服、上帝的憐憫,壞事變成好事;可以因為我們的悖逆、上帝的憤怒,好事變成壞事。不管怎麼樣,有些事情是可以有一百八十度的,或三百六十度的轉變,我們沒有辦法解釋,但就是照著上帝給我們的話去信靠祂、行良善的事。
《聖經》上也講這個上帝是「跟人立約的上帝」,尤其是「改革宗」的神學,特別喜歡講『立約的上帝』──所立的,是一個不平等的條約。雖然上帝那麼尊貴,我們那麼卑賤;但是因祂愛我們,就願意跟我們產生一種關乎約(Covenant)的密切的關係。事實上,約或契約的觀念是很深入西方文化的。在西方,很多事都是用契約,來決定兩造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例如:婚姻就是一個約,甚至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也有一個不成文的約定──當政府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快樂的權利時,被統治者就有權力來換掉這個政府。因此,『約』對家庭、社會、政治也有很大的影響,這些觀念主要是從《聖經》的『聖約』而來的。
神跟人立約,是希望彼此維持一個友善的關係,最明顯的當然是神跟以色列人的立約。我們基督徒在每次聖餐的時候,也會有這樣的感動,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飯後祂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是我立約的血。」(太廿六28;可十24)「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林前十一25)今天,我們基督徒是因著上帝的恩典──祂兒子的寶血,跟祂成為一個親密的、約上的夥伴(partner);在這樣的一個『新約』的關係,不但祂的忿怒被免去了,我們且得到祂兒子的生命,能夠遵行祂的話,享受祂對我們的祝福。
以前以色列人跟神也立約──神說:「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利廿六12)神是願意作以色列的神,可是以色列人常常悖逆,不願意作神的子民,這約就破了,好似離婚了。這些以色列人,我們的祖先,就好像背道的妻子,跑掉了;可是上帝就像那個死心塌地的丈夫,耐心地去把她挽回來──這在《舊約》裡就已經預表了,就是《新約》,就是上帝的愛終把我們贏回來,使我們永遠忠於上帝。
我們現在就在這《新約》裡,跟上帝有親密的關係,雖然我們常常惹祂的忿怒,但上帝讓我們越來越聖潔。祂創造萬物,但祂最關心人,所以祂拯救人,不僅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刑罰,也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權勢,讓我們有能力不再犯罪,過一個聖潔的生活。這是藉著祂的聖靈、恩典,和祂生活中對我們的管教,讓我們能夠聖潔。記得耶穌說:「舊皮袋不能裝新酒,祂不斷把新酒加給我們──就是把基督或聖靈更新的能力給我們,不斷地更新我們這個器皿,讓我們能不斷地承受這新酒、新祝福。包括復活,就某個意義來講,也就是一種更新。我們的上帝是一個更新的上帝,不僅平常在生活中更新我們,有一天也會把萬物都更新了。
這位全能的神,祂創造、管理、拯救、呼召、揀選、預定、立約、聖化、更新,祂在這一切的作為裡面。
我要從《聖經》裡面找一個比較有代表性的例子,當然我們不可能用一件事情代表所有,但有一個例子是比較完整的,我覺得可以適用的,就是《以西結書》第十六章,這裡用一個非常生動的故事,講到「上帝跟以色列人的關係」。今日神學流行『故事神學(narrative theology)』,事實上《聖經》正是『故事神學』,有些神學家說它是不真實的,這是錯誤的。這裡用故事來引發我們對上帝更深的認識,而不只是幾個約束我們的教條。
在《以西結書》十六章第1-2節,「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上帝要先知以西結使耶路撒冷知道這是一個啟示。我們一再的說,如果神不啟示人,人就不能知道神的啟示──什麼是人可憎的事。我們也說過,事實上每一個主題都跟其他的主題有關,在這裡我們要講到上帝的慈愛、上帝的全能、上帝的創造、管理、拯救、呼召、揀選、預定、立約、聖化、更新等等;但是我們又講到『人論』──講到人,包括以色列人、教會,以及人的墮落敗壞和蒙恩。我們一方面要知道神可愛的事,一方面也要知道人可憎的事。
第十六章3-5節:「說主耶和華對耶路撒冷如此說:『你根本,你出世,是在迦南地;你父親是亞摩利人,你母親是赫人。論到你出世的景況,在你初生的日子沒有為你斷臍帶,也沒有用水洗你,使你潔淨,絲毫沒有撒鹽在你身上,也沒有用布裹你。誰的眼也不可憐你,為你作一件這樣的事憐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厭惡。』」這裡在講以色列人,也是在講人類,在講墮落的你我。我們在這個世界是可憎的,像《提多書》第三章第3節,「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或譯:陰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人真的是這樣,人本來應該是尊貴的,彼此尊重的;但人犯罪了,就成了可憐、可恨,又彼此相恨的。跟你我一樣,事實上我們也是可憎的;這世界上我們也不愛人,人也不愛我們。
但在這可憐、可恨的時候,上帝看到了我們,十六章第6節,說:「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滾在血中,就對你說,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上帝對這個嬰孩說:「你仍可存活。」更好的翻譯就是「你活下去吧。」上帝要我們活下去,祂用祂的話讓我們活下去──給我們生存的機會、恩典、力量、盼望,和真實的幫助。雖然上帝沒有在我們身上看到一點優點,只因為祂愛我們,就叫我們活下去,且產生很多優點。
以色列,一個被丟棄在野地的女嬰,但上帝愛她,就餵養這個棄嬰,使她長大;又打扮她,使她變得非常的美麗,有皇后一般的尊榮。這裡上帝用一個擬人化的寫法,他是一個丈夫、一個國王,他愛這個女孩子,他娶這個女孩子,讓她成為王后──這是在講以色列,也是我們每個人,包括世界墮落以後的人。我們雖然離開了上帝,但是上帝仍然賞賜豐年,常施恩惠,我們吃喝飽足,凡事喜樂。對於信和不信的,上帝都這樣的祝福。當然對信的人,上帝再一次的打發我們在這個世界裡面,能夠因為信靠祂,以祂的信實為糧;也因著信靠祂,我們能夠跟祂更親密,更多領受祂的指引。不是上帝對別人不公平,而是我們蒙恩了,我們就聽祂的話;越聽祂的話,就越認識祂。
這裡也講到說以色列人,跟我們基督徒一樣,我們成為上帝的新婦,像王后一樣;但我們也常常就墮落、遠離上帝了。《聖經》裡面總是用「淫亂」這個字,來形容以色列人遠離上帝,就像一個不守婦道的妻子,人盡可夫──意思就是說,一個蒙了上帝祝福的百姓或教會,不專心的依靠上帝,枉顧上帝的恩典,而去敬拜其他的偶像;這就像一個婦人跟其他男人睡覺,且把丈夫給她的金銀、寶物、裝飾、食物,都送給了這些男人,這豈能不惹自己丈夫的忿怒。
在《以西結書》第十九章,就講到人墮落的結局。當上帝一直愛以色列人,愛人類,愛教會,而人或教會卻一直墮落的時候,上帝也不是無限的縱容下去,上帝會管教和處罰的,這是祂的愛。不要以為上帝的寬大,讓我們舒服,才是愛;上帝讓我們受傷,也是祂的愛。上帝讓以色列人受到很多的刑罰和管教。當然我們也要再說,這是上帝的恩典。上帝所預定計劃,沒有一件事妨礙到人的自由;人不是布偶,雖在全能上帝的掌管中,卻又有絕對的自由。雖然這個自由沒有辦法讓他們只選擇信靠,但最少讓他們無可推諉──因為他們不是被迫作惡或不信的。
上帝的管教和處罰,就是讓他們所愛的偶像──他們所愛的鄰邦,來侵略他們。在《以西結書》第十六章27節,「因此我伸手攻擊你,減少你應用的糧食,又將你交給恨你的非利士眾女(眾女是城邑的意思;本章下同),使她們任意待你。她們見你的淫行,為你羞恥。」上帝愛她們,所以叫她們遭遇到這些;因為一切的勸告和管教都沒有辦法叫她們親近上帝,就只好用刑罰的方式。在《何西阿書》這個道理也很清楚,以色列人是一個蕩婦,是一個不忠於丈夫,離開了丈夫的妻子。可是丈夫仍然用他的權能管制她,就讓她受到傷害,讓她受到攔阻,就跟離開家的浪子一樣,固然是在祂的手裡受到傷害攔阻,卻是咎由自取。
以色列人就受很多的痛苦和艱難,在《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西番雅書》,也都有這情形。當以色列人受到了這許多的痛苦和艱難以後,《以西結書》十六章42節,講「這樣,我就止息向你發的憤怒,我的忌恨也要離開你,我要安靜不再惱怒。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在這一切的事上向我發烈怒,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頭上,你就不再貪淫,行那一切可憎的事。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就是被懲罰了以後的以色列人可以得到拯救,也得到更新,不再行可憎的事。
F、 耶穌的代罰、上帝的息怒、聖靈的澆灌;與人的悔改
這裡你看到是「人在作」,但是也是「神在作」。我們通常覺得只有神在作,要不然就是人在作。可是《聖經》裡講,兩個都在作──神在那裡掌管、計劃、預定一切的事;可是,人也在那裡為一切的事負責任。
現在你們拜偶像,最後上帝就把你們放到偶像的手裡了,使你們就受到很多的傷害和痛苦;你們在受到這些傷害痛苦以後,就回頭轉向神了。我們從《以西結書》或《聖經》其他地方,也可以看到,人受再多的刑罰和痛苦也不回頭,反而會抱怨、不滿;會回頭,必須是耶穌替我們受了最大的刑罰和痛苦,上帝就不再向我們發怒,且把聖靈澆灌下來,我們才有悔改的心。
在《以西結書》十六章60-62節,就有講,「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時候,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她們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著前約。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上帝說:「以色列人蒙恩以後,墮落了;墮落了以後,被管教了;管教了以後,悔改了;悔改以後,上帝赦免了;上帝赦免了以後,上帝更新了。」上帝堅定這個約,不管是對以色列人,或基督徒,或教會,都是一個模式,都說明上帝的大能,這個大能跟祂的愛其實還是不能分開的,因為上帝不是一個能分開的個體,祂的愛是很奇妙的。祂最後會讓我們能夠愛祂,所以我們下次會講到上帝的愛。上帝的能力是讓我們能從心裡來愛祂,讓我們在祂祝福、管教、刑罰中能夠愛祂,這是很奇妙的。
康來昌 牧師
我們說過,上帝一切的屬性可以用二個題目來講:一個是『祂的能力』,另一個是『祂的慈愛』。祂的能力是出於祂的愛,也使我們能夠單純的、專一的愛祂。這在《以西結書》第十六章就預表了。這單元我們則要講『真愛之神』。
特別要提「真愛」,因為人一直都很喜歡用「愛」這個字。尤其在東方,我們受到西方的影響,就越來越多的提倡「愛」了;但是我們常常是在講性愛。性愛也不是
壞事,基督教從來不會覺得性愛是不好的。當我們講到真愛的時候,我們所反對的並不是性愛;我們反對的是那一種自私的愛。自私的,就不是愛。愛並不是一種感
情sentimental用事;雖然我們也不反對感情的部分,甚至我們也很贊成,就如同我們在講性愛一樣,都可以是非常高貴的。在《聖經》裡,用「性愛」來形容「以色列跟上帝的關係」,或「教會和基督的關係」,並不是像有些人所想像的,不是骯髒的,反而是很高貴的。
特別要強調:《聖經》裡面講的「愛」不是一種縱容。現在人一講愛,就是縱容──沒關係、包容、接納、什麼都可以啊……,這是非常違反《聖經》的愛的。神不喜悅,或說恨惡惡事,甚至神恨惡那種始終不肯悔改的惡人;所以,不要把世界的觀念、懦弱的觀念放到《聖經》裡面。愛不是上帝接納我很爛,就縱容我,讓我一直爛下去。
愛不是縱容,也不是無奈。現在講愛,常常是一種無奈。就是有一種愛得很軟弱的現象,好像有人受挫折、受傷害,這個缺乏、那個缺乏;我沒有辦法,只好一掬同情之淚,說聲:「我很愛你。」
有人說,『上帝的愛agape』是種「理愛」,我想這都是理性主義的想法。我們不會覺得:你愛做數學習題,比你愛你的太太,包括性愛,要高貴一些;或你愛國愛民,比你去愛你自己的兒子,要高貴一些。我們會說人間所有的愛,如果來自上帝,那就是一種美善的,能夠更新和榮神益人的,不會有副作用的──上帝就是這種真愛的上帝。
我們在《羅馬書》,和以後的『救恩論』都會講到,當以色列人犯罪了,就是當人犯罪了,是惹上帝極大忿怒的。上帝有忿怒的,但是祂有更奇妙的愛。祂用祂的愛,或者祂的能力,來啟示人、吸引人,因著基督的救恩,聖靈的更新,讓人能夠回到上帝的面前──上帝是真愛之神。
三、 從「行淫的婦人」看「真愛之神」─耶穌
《聖經》裡面講上帝的愛是充滿了正義、公理、正直,甚至管教、處罰。但這個愛是有能力的,最好的形容當然就是十字架。這「十字架的愛」將在『救恩論』的時候再說。這裡要講是《約翰福音》第八章「行淫的婦人」,這段經文很具代表性,不但恰當的表達了上帝的愛,也讓我們教會學習如何去愛人。可惜的是,這經文的意思常常被誤解,或忽略。
第八章第1-5節,「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祂那裏去,祂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這個場景(scene),我們需要好好想想。耶穌在聖殿裡教訓人,然後文士和法利賽人這些摩西律法的專家(experts of law)、上帝律法的專家,相當今天的大神學家和教會領袖,起碼在表面上看來是最聖潔的人。他們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可以說是最骯髒下流的人。有很多人馬上就想到說,抓姦要抓雙,怎麼沒有抓到那個男的?因此,有的人說,這可能是一個陰謀,文士和法利賽人串通要陷害耶穌。我想,這個婦人可能會被打死,所以她不是一個串通來害耶穌的角色,而真的是行淫的時候被抓到的,姦夫當然跑掉了,但他們都是證人。
八章3-5節,「叫她站在當中」,這個時候的會場大概變得非常的安靜。耶穌原本在教導,卻被一群道貌岸然的偽君子打斷了。他們叫一個衣衫不整的婦人站在當中,然後非常的大聲的說:「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這是法律(law),是道德(morality),是正義(justice)。凡符合法律、道德的,就是正義。
八章6節,約翰的記載是說:「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祂的把柄。」也就是說,他們問這個話,不是要得到答案,而是要陷害耶穌。這現象,有的時候你可以在記者招待會,或立法委員質詢時看到,他們並不是要得到答案,他們是要為難那個被問的人,讓他臉紅脖子粗、丟臉下不了台。有的時候學生問老師,或老師問學生也是這樣,不是真的有心或慕道,而是別有用心──這不好;我們信靠上帝,不要有這樣的心。我們應該誠實的問問題,而不是試探上帝,或抱著要看好戲的心態。這裡,他們的目的是要告耶穌。
C、 行淫的婦人該不該受罰?
「行淫的婦
人」,這個事情跟我們今天要講的「愛」有關係。我常常覺得基督徒在倫理上真是非常的糊塗,這裡我們雖然在講『基要真理』,但跟切身生活有關的,我們也要提
一下。我們常講愛和饒恕,但是你又發現,這實在是寸步難行。例如:我們在一個基督教的機構裡,當人一再的遲到早退,或不好好做的時候,我們需不需要律法來
要求呢?常常我覺得,在基督教的機構裡面沒有辦法要求,只要稍微一要求,就被批評為「沒有愛心」。好像基督教機構就等於雜亂無章(sloppy)、沒有效率、差勁、懶惰的代名詞。那愛心又是什麼呢?
當美國跟阿富汗要作戰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有愛心,要饒恕,不要丟炸彈過去,也要拼命地空降物資?我覺得這些都是一廂情願的、很幼稚的想法。那些有那麼強烈信仰的恐怖份子,他不會因為得你的蠅頭小利,就跟你和好的。如果他不跟你和好怎麼辦?如果在南京大屠殺的時候,很多日本人在侵略中國、姦殺中國婦女的時候,我們說要愛他們,要以德報怨,要陪他們走二里路(太五41),這又合不合理呢?
平常我們在生活中,可不可以有要求?有要求是不是就代表沒有愛心呢?我覺得我們應該有更高的標準,不單是外表的行為而已,乃是從心裡就不能犯淫亂,就連恨人、罵人都不可以。基督徒做事,應該要做得比別人更好。我們講過像約瑟、但以理這些人,做得都比外邦人還要更好,這包括外表看得到的。但是這裡出了一個問題了,這是在教會裡大家也都不願意好好去想的,「你要把這女人怎麼辦?」「她犯罪,該不該被罰?」
i. 若是「按著律法,把她打死」─把律法的重擔加在人身上
「把她打死啊。」很嚴厲的法律。如果耶穌的回答是說,「這個你們不用問我。這是摩西的律法,就是上帝的律法。上帝的話是不能違背的,我的意見當然跟摩西、上帝的意見一樣,要把她打死。上帝說要把她打死,我怎麼敢說不打死她呢?」如果耶穌說:「按律法的話把她打死。」所有的百姓離開耶穌。因為,信靠耶穌的結果,到了節骨眼,耶穌還是跟別人一樣,仍然是把律法的重擔加在他們身上,百姓會覺得「犯錯就打死,那我們的救恩在那裡?我們的盼望在那裡?」他們之所以願意親近耶穌,就是發現耶穌講的話很有權柄,不但能叫他們輕省,且能給他們盼望和安息。而文士和法利賽人只會用上帝的話、摩西的律法來壓死他們,讓他們覺得很沉重[1]。
ii. 若是「饒恕她,不要打死她」─等於廢掉律法
如果耶穌說:「不要打死她。上天有好生之德,你們誰沒有犯過罪呢?原諒她吧。」同樣的,法利賽人和文士可以說:「我們早就警告過你們了,這個人不是上帝的僕人,今天我們親眼看到,親耳聽到,他不是上帝的僕人。因為他不尊重上帝的話,膽敢在眾人面前說,我們不要遵守摩西的律法。」耶穌可以被打死,百姓也會跟耶穌遠離,因為法利賽人會明明禁止。我也承認在教會裡面,一方面講爛愛,一方面又講爛律法。我們常常有罪惡感,這個也沒做到,那個也沒做到。我們要做這個,要做那個,我們以後都會繼續再談。
不管是「照律法的話,把她打死」,或者是「赦免、饒恕她」,對耶穌而言,都會是非常困難的。這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設計的地方,「這次可以好好的整一下耶穌了。」耶穌沒有回答這問題,祂彎腰,在地下畫字。我想文士和法利賽人更得意了,因為耶穌沒有辦法回答了,他們以為這一次抓到了耶穌的小辮子,當然所有的百姓也不能不離開祂了。
千古以來很多解經家也在那裡想,耶穌在地上畫什麼字,我想《聖經》沒有講,我們就不必去猜;但是我覺得祂非常的傷痛和憤怒,憤怒的是人居然用最聖潔的──上帝的律法、上帝的話來殺人。上帝的律法是叫人得生命的,你們若遵行律法上的話,就必因此活著,而且活得好[2]。當律法只能定我們的罪,不能叫我們活得好,也不能叫我們到上帝那裡時,耶穌很傷痛。當然祂也為這個女人難過,因為人的身體是上帝的殿,「妳怎麼能這樣糟蹋呢?」人在犯罪,犯罪需要被赦免,需要被對付,需要得潔淨。赦免了,不一定就對付了、潔淨了。如果對付是把她打死,那就沒有意義了──因為,人若死了,就不能再改邪歸正。所有的律法應該是叫人能夠改邪歸正、轉向善的。現在不行了,她死了,她被打死了。他們可真是得意了。
這是個難題。我想這是所有學法律的,也是神學家、教會要處置問題的難題。這個問題並不是在當時就已經結束了,如果我們不把這個事弄清楚的話,到今天還是有
同樣的問題「要不要處置?」出現。我也不是說我們照字面來瞭解,就一定能夠都解決問題了。我們承認還是有很多的困難,但是讓我們學習依靠上帝,不住的問。
iii.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成全了律法
他們越是得意,耶穌就直起腰來。我感覺耶穌好像從最低處升到最高,像大能者從祂的聖殿出來一樣,萬國萬民都要向祂下拜。《約翰福音》第八章7-8節,「他們還是不住地問祂,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耶穌講了一句話,簡單的說,就是我們法官的判決。「你怎麼做?這個人要不要打死?」群眾都專心的聽,等待答案,直到耶穌終於說話了,就跟我們在電視、電影裡看到的一樣,「你們有沒有答案(Have you reached the verdict)?」「我們有(Yes, we have.)。」最後陪審團把裁決的紙條交給法官了。那是什麼?簡單的說,就是有罪,就是耶穌說,可以打死,「你們當中沒有罪的,可以先打死她。」這個就複雜了。《雅各書》第二章10節講,「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你們要用法律來制裁人,那麼也要用法律來制裁你自己。如果你自己都不能要求自己,你怎麼要求別人呢?法律的要求是我們不能犯錯的,《加拉太書》也這樣講,三章10節「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五章3節「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我們上帝是明察秋毫的,不可以有罪的;如果你要從律法上來滿足上帝的話,即使犯了一條,你也是要死的。如果你要處死別人,當然你必須是聖潔的,沒有罪的,才能拿石頭先打她。耶穌的意思是說:「讓我告訴你上帝的律法是什麼,怎麼去執行──就是沒有罪的,先拿石頭打她。」然後彎下腰繼續畫字。感謝讚美主,這裡是一個啟示的彰顯。我們從『啟示』認識了『上帝』,但是我們也說過,這兩個也不要分開,和其他也不必分開。
我講過,我們對啟示要有正確的、好的反應。耶穌在其他地方,甚至在八章2節所教訓的話,並沒有產生任何的果效。八章10節,「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上帝就讓耶穌的話有時候有力量,有時候沒有力量。感謝主,在這裡,耶穌的話卻產生了非常好的反應。我真是很感動,也很感恩,因為這些頑梗的人,包括那些平常最邪惡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包括原來坐在那裡聽的人,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都出去了,「我們沒有資格打死她,因為我們也是罪人。」如果我們要按照律法上的標準來要求的話,那人家也要打死我們了。
講到這裡是不是我們都要說:「哈利路亞,讚美主!我們都是罪人,誰沒罪,誰可以先打。我們在教會裡,就要愛,就要包容,既然大家都有罪,做錯了事就誰都不
要講,大家就官官相護吧。」錯,講的不好聽,這就叫作「姑息養奸」。如果真這樣下去的話,教會不但沒有前途,也沒有希望。因為我們什麼事都不能做,也不能
要求人、責備人、制裁人。一句「沒關係,主都接納,主都愛。」──教
會就成為一個非常沒有效率的地方;如果真是這樣,那我們基督徒再繼續增多的話,這社會就要更加的混亂了。警察要開罰單的時候,駕駛可以說:「你有沒有超速
過?你有沒有違規過?」良心的警察說:「有過。」「好,你就不能開了。」如此這般,那法官能不能判罪?警察能不能抓人?父母能不能責備小孩?老師能不能罵或處罰學生?事實上,現在社會就好像誰都不能做什麼事──惡
人不能被制裁,所以社會就越來越亂。我們又覺得很不舒服,很不舒服又怎麼辦呢?這是自由主義的社會,根本沒有辦法解決的問題。這也是那種人文主義社會,沒
有辦法解決的問題。自由主義覺得一切寬大,人文主義覺得人可以訂出好的法律,我們沒有辦法。所以,當這些自由主義刊物遇到九一一,就很驚慌(shock),「怎麼辦?」本來他們認為,人沒有罪的,世界沒有那麼多邪惡的;現在卻發現,世界真是有邪惡。是不是就說:「沒有辦法啦,要行淫的,就繼續行吧;要偷的,就繼續偷吧;……」若被抓住了,就推給耶穌,因為耶穌說:「誰沒罪,誰就罰她嘛。」既然大家都有罪,就都不罰了──不是這樣子的。
《聖經》講他們通通出去的時候,還剩下二個人在那裡,一個是耶穌,一個是那個婦人。提醒你,耶穌還留在那裡,祂並沒有廢掉律法的義。《馬太福音》五章17-18節,「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羅馬書》三章31節,「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因信稱義不是廢掉律法,是成全律法,堅固律法。上帝的愛和能力,在十字架上就成全了,不僅是耶穌代替我們受刑罰,而且是因著耶穌代替我們受刑罰,祂的順服,上帝把聖靈加給我們、更新我們,讓我們因著上帝的愛,因著聖靈的能力,也能夠遵行上帝的話。我們不是因遵行上帝的話稱義,但是我們信靠上帝稱義了,也有能力來遵行上帝的話了。
剛剛可能有五十個人、一百個人,甚至五百個人要打死她。《約翰福音》十六章8節,「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當所有人都被上帝的啟示提醒了,知道自己是罪人而離開的時候,死亡仍然威脅著那個女人,因為現在還有一個人可以打死她,耶穌還站在那裡,祂可以執行這件事情,但祂並沒有廢掉律法。不過,婦人仍站在當中。婦人為什麼站在那裡呢?大家通通走後,耶穌第二次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嗎?」耶穌問了一句大廢話,但這話是再次提醒,我們是誰?祂是誰?
「你們當中誰沒有罪,誰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句啟示出來以後,不但光照在黑暗裡面,這些在黑暗中的人,想用上帝的律法殺人的人,和用自己的身體來玷污上
帝榮耀的人,都清醒過來了。那些人有罪的,離開了;這個犯淫亂的婦人,本來在享受性的快樂,如今狼狽和羞愧地站在眾人之中,甚至後悔、害怕死亡的。當她聽
到他們要把她帶到聖殿去問一個人的時候,我想她也很好奇,「到底是誰要決定她的命運?」當耶穌一言不發的時候,婦人是不是也會偷偷的看一看這個人到底是
誰?當耶穌說出「沒有罪的,就可以拿石頭打她。」這話來的時候,如果這個婦人沒有被感動,沒有悔改,她會隨著大家一起溜掉的。因為,此時不溜,更待何時。
她沒有逃走,耶穌說:「沒有人定妳的罪嗎?」11節,她說:「沒有。」完整的說,就是:「沒有人定我的罪。主啊,除了你以外。」意思是,主可以定我們的罪的;換句話說,這個婦人在這裡是承認她自己有罪,應該被打死的。《約翰壹書》第一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個婦人犯罪要不要被處罰?要被處罰。所有我們的罪都應該被處罰的,但主替我們在十字架裡受罰了。
四、 結語:真愛是不廢掉律法的,且大有能力,能讓人悔改,成為聖潔
十字架沒有廢掉律法,反而成全了律法,讓那些要用律法來告人的,非常羞愧的走了;也讓耶穌顯出祂的榮耀;讓這個婦人悔改了。耶穌最後跟她講:「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讓我們在赦罪之後,得到一個聖潔的新生,可以不再犯罪的──這是真愛。真愛沒有廢掉律法,反而讓人悔改,也給人能力不再犯罪。
[1] 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耶穌讓人得到安息。這重擔,有人講就是生活中的重擔,也有人講是律法中的重擔,我想可能都有這含意吧。總之,耶穌讓我們得安息,耶穌不要讓我們覺得好沉重。
[2] 羅10:5「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我是耶和華。」結18:9「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20:11「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結20:21「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將我的憤怒傾在他們身上,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加3: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
救恩的過程 ,
從動工到完工 ,
救恩的次序 Order of Salvation ,
成為上帝家中的成員需要一個過程 ,
清楚自己得救要一段過程 ,
救恩之實施的次序 ,
救恩實施的次序 ,
如何在恩典上長進 ,
呼召 ,
重生 ,
悔改 ,
信心 ,
稱義 ,
成聖 ,
確信或堅忍 ,
成為後嗣 ,
平安 ,
得榮耀 ,
康來昌 牧師
這單元我們要講「神的呼召和揀選」。我們已經講過,「『神的啟示』,就是一種『神的呼召』」。這幾個名詞(term)有相同的作用──就是要人認識上帝、歸向祂、信靠祂、把榮耀歸給祂。所以,他們是可以互換的使用;只不過彼此各有不同的強調。
神呼召人,就是神把人叫過來。在神學院裡,通常我們把呼召和揀選放在一起。有人會認為呼召和揀選不一樣,因為耶穌的話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廿二14)不過如果我們是在講『有效的呼召』──凡被主有效的呼召的人,就是祂所揀選的人。
我先要用一般的例子來說明,什麼叫作『呼召和揀選』?你可以說,今天我們這個甲大公司招考一百個電腦的技術人員,因為待遇優厚、工作輕鬆,所以來了兩萬人應試。有的時候,不管在網路,或者報紙的求職專欄上,都可以看到「某某公司招考」的廣告。注意「招考」這個『招』字,我覺得它可能來自『召』字。招考所需要的人,就叫作「呼召」──吸引很多人來這公司投考;然後,再從兩萬人之中,揀選了一百人。我們用一般的觀念來看,『呼召和揀選』就是這個樣子;可是用在《聖經》裡面,就有一點不一樣了,甚至可以說是很大的不一樣。
某個公司招考工作人員,用他優厚的待遇和非常好的條件,來呼召你;可是上帝在呼召我們的時候,不是用別的東西,而是用祂自己的美善,來呼召我們。《彼得後書》第一章3節,「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上帝用祂的榮耀和美德來呼召我們。
我們可以再舉很多的例子:像《西遊記》的美女「招親」、台大研究所的「招生」、空服人員的「招考」、富家千金的「招贅」……,這些都有『招』字,含意也都類似,就是用一個美好的東西,吸引人過來──屬世界的,會用待遇、美名……,來招人、吸引人;但上帝是用祂的榮耀和美德,來召我們成為基督徒的。
再想一想,我們為什麼成為基督徒?我們成為基督徒是要成為上帝的僕人、上帝的兒女?甚至成為上帝產業的一部分、祂兒子耶穌基督身上的肢體嗎?我們是那樣的渴慕得到這位主,或被這位主得到嗎?還是說,我們蒙召成為上帝的兒女,是因為我們自己的野心、自己的打算呢?這是很重要的問題。想一想,上帝怎麼吸引你的?
如果你說,「康牧師,實在不是上帝吸引我,是那個教會的音樂吸引我、那個教會的女孩子吸引我、那個教會的活動吸引我……。」那就是教會的錯,也是你的錯。因為教會永遠都只能用上帝來吸引你,而且是用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來吸引你。《約翰福音》第十二章32節,「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這是指耶穌被釘十字架,就要吸引萬人來歸向祂。
人墮落以前,上帝就用祂的呼召──用祂口裡所發出來的命令,在創造、管理萬有;人墮落以後,上帝且用祂的美善,在呼召人。我們在《羅馬書》的時候講過,『神的呼召』是上帝作事的方法。既召來了,就要挑,就要選。我們也在《申命記》第七章7-8節講過,上帝揀選我們,不是因為在我們身上找到了任何的優點──不是千挑萬選中發現你最聰明、你的學歷最好、你的辦事能力最好,所以我挑你。事實上,我們罪人沒有什麼良善,也沒有任何的優點,純粹就是祂愛我們,要在我們身上成全祂的旨意──也就是,祂要把祂自己的美善加在我們上面;祂因著那將要成就的美善,來呼召我們。
如果再要用人間作例子的話,我們可不可以說,就像醫生來挑病人。醫生怎麼挑病人呢?如果是好醫生,就應該挑越爛的病人;因為挑一個健康的人,就不能表現出他的醫術、他的高明。只有在最爛的病人身上,才能顯出他的妙手回春。我們不要有「上帝也要作廣告」、「上帝是愛現的」這種觀念;是上帝的愛,越是有罪的、越是差勁的,上帝就喜悅召他過來,更新他、聖化他、潔淨他。蒙召的人,本身是沒有被揀選的條件,因為「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羅三10)。我們怎麼知道我們是被主召的、被主選的呢?就是,我們承認我們自己沒有良善,因此渴慕被主的良善來充滿和更新變化。
我們要從《路加福音》第五章1-11節「耶穌呼召門徒」,來看「上帝的呼召」。《路加福音》第五章1-4節,「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眾人擁擠他,要聽神的道。他見有兩隻船灣在湖邊,打魚的人卻離開船,洗網去了。有一隻船是西門的,耶穌就上去,請他把船撐開,稍微離岸;就坐下,從船上教訓眾人。講完了,對西門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這並不是耶穌第一次呼召西門彼得和他的同伴,作祂的門徒。
耶穌對彼得的呼召,最少是兩次,甚至可能是三次。最早的時候記載在《約翰福音》第一章29-42節,那裡講到「施洗約翰向他的門徒推薦耶穌:『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的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就跟從了耶穌。那兩個人,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彼得,然後領他去見耶穌。」那是門徒早期時候的跟隨了。不知道什麼原因,也不知道當時的風俗是怎樣,反正門徒跟隨了一陣子,就又回去打魚了。我們大概不太能說這是一種變節,應該算是一種短期的門徒訓練吧。
A、 蒙召的,順服耶穌的話
這次耶穌再回來,也在教訓人,因為人太多了,耶穌就離開岸,在船上教訓人。講完了以後就對西門彼得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解經家告訴我們:「這是一個不智的建議,因為魚在白天的時候,是不聚在水深的地方,而是聚在水淺的地方。」所以,耶穌不應該叫他們到水深之處打魚。另外,他們已經打了一晚的魚,雖然沒有打到什麼,但實在也很累了,需要休息一下。
這跟我們以前講到的都很有關係,就是對啟示的順服,對上帝話的順服。你理解的,就順服;你不理解的,也要順服。我們還可以在《聖經》裡看到非常多的例子,在迦拿的婚筵,馬利亞和僕人們一聽上帝的話,那個水就變成酒了(約二1-11);迦南婦人順服耶穌的話,她女兒被鬼附就好了(太十五21-28)。同樣,第5-7節,「西門說:『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甚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便招呼那隻船上的同伴來幫助;他們就來,把魚裝滿了兩隻船,甚至船要沉下去。」
B、 蒙召的,會有正確的反應
你是不是一個蒙召的人?你是不是被上帝的愛感動?你是不是上帝預定要拯救的?你是不是有上帝特別的恩典臨到?再一次我們要看你的反應。在耶穌的生平,在《聖經》裡面,常常看到神啟示一件事情,彰顯出祂的榮耀,可是人的反應不一定對。有人的反應很對,有人的反應不對。現在,聽耶穌的話,「在水深之處打魚」,看來似乎是一個很餿的建議;然而順服,他們就打到了好多的魚,連網都險些要裂開了,兩隻船都差點要沉下去了。
碰到這樣一個神蹟、啟示的時候,我們應該有什麼反應?我先說一些不當的反應,第一個,「怪怪,我一定要去看一看這個魚網是那一個公司做的。怎麼這麼堅固,網了這麼多魚還沒有裂開?」第二個,「這個船是哪個公司造的?造得真好,竟然沒有沉下去。」我們看一個神蹟,雖然魚網和船可以承受這麼多的魚是很奇妙,但你重點不應該在魚網和這個船。我們的重點也不在這魚或魚的習性。
我講過,我們到海邊看風景,大家有不同的反應。我們不能說這些都是錯的,但是如果這些只有停到這裡,那就是不恰當的、錯誤的。所有的事情,不管是看籃球賽、棒球賽,你的重點不是麥可喬登,不是洋基隊,而是耶穌。倒也不是說,我們隨時都要看到耶穌,而是我們對上帝要有一個感謝信靠的態度,包括你在看球賽的時候。
你一心想到的是那個勝利,但是你心總是被上帝的愛感動。我能看電視,我能郊遊,這都
是上帝的恩典;但我們的重點總是因為透過那無條件愛我的上帝,讓我能夠
有條件的來欣賞這世上的東西。所謂有條件,就是依靠上帝得的條件,來處卑賤,或者處豐富。當我們看到很多魚的時候,重點不是「我們怎麼打到這麼多的魚,太棒了。」;如果你的反應是,「哦!耶穌,真是太好了。我們就在這裡開一個海霸王吧,請你每天告訴我們在那裡打魚,我們就每天都有最新鮮的魚,我們就發大財了……。」甚至說:「耶穌,我們來合夥開一個漁業公司。」這反應不錯,但是如果只有這樣,還是不恰當。因為,耶穌只是你發財的一個工具。雖然,你知道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工具,但是仍然完全沒有達到上帝啟示的目的。你對這位主還是不認識,祂的呼召和揀選可以說還沒有臨到你的身上。雖然你都在聽耶穌的話,祂呼召說:「去那裡打魚。」你也去了;祂呼召說:「把網撒在水深的地方。」你也撒了;但是你還是缺乏一個正確的反應。
i. 彼得的反應:謙卑
第五章8節,「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當你看到耶穌、當耶穌藉著這些事呼召你的時候,正確反應是什麼?彼得的反應是「主啊,離開我」,這對不對?我們不是一直在講所有的呼召,目的是「要我們去親近上帝,轉向上帝」,怎麼彼得會這麼說呢?
路加非常恰當的說了下面一句話,第9節,「他和一切同在的人,都驚訝這一網所打的魚,他的夥伴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也是這樣。」我剛剛說了,你的重點不應該在網,或船,或魚,可是彼得和大家都很驚訝。我們的人性是會驚訝,但驚訝的結果必須是一個正確的反應,就是「我要去歸向那個讓我豐豐富富得魚的主。」這裡彼得雖然沒有如此;反而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其實,這就是謙卑,看到自己的不配──是一個得到主呼召的證據;而所有可能賺到的錢、或相關的事業(career),都不是神呼召的重點。
這裡有個非常好的事情,就是當耶穌給你物質上最大的祝福──最多魚的時候,彼得把魚丟掉了。我們今天不開計程車了,因為開計程車不賺錢;今天不炒股票了,因為炒股票不賺錢。你不會在開計程車很賺錢的時候,丟掉司機的職業;你不會在股票狂飆,賺最多錢的時候,不炒股票了。我們幾乎不會在我們事業到高峰的時候,把這個事業放棄;可是一個蒙召、認識上帝的人,會如此作。不是說你要把事業、家庭丟掉,但是當呼召臨到你的時候,你會把耶穌看為至寶。
神藉著一個不可能的時候、不可能的地方,要你下網;但是你順服,聽祂的話,你就打到很多的魚。打到很多的魚,接著還是聽祂的話。「哦!主啊,你每天來告訴我到什麼地方打魚吧。」那叫作「聽你自己的話」,不叫作「聽上帝的話」。彼得的反應是「主啊,我不要這魚,我要單單的跟隨你,單單的聽你的話。」別人看到的是魚,驚訝的是魚;彼得驚訝的是這位主。第10節,「耶穌對西門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彼得對耶穌的認識是:「你不是一個普通的人,你甚至不是一位讓我們能得很多魚的魔術師,你是上帝你是上帝的兒子。」我們對上帝的認識的確是不斷的增加。
C、 蒙召,就是從今以後以神為主
我們也要說,有些人蒙召是有特別的經驗,有些人是在一個特別的聚會裡面蒙召的。我通常沒有這些比較特別的經驗,甚至重生得救時也沒有,我的經驗是比較漸進式的,但是我非常確定:上帝愛我、我是一個罪人蒙了恩典、耶穌基督是為我的罪死了,又復活了、《聖經》是上帝的話。我也勸各位不要特別想要有一個什麼很特別的經驗。你讓上帝的話、上帝的呼召臨到你,就是你真知道祂是至寶,甚至因為信靠祂的話,得到最多魚的時候,你的反應不是說:「我要繼續的打魚。」而是:「我不要打魚了,我要得到耶穌基督。」就像保羅說的,「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這就是一個蒙召的記號。我們不是要放棄我們的職業,或家庭,或工作,但我們的確要放棄那個以自我為主的心;以後在家庭、工作,都是依靠上帝、榮耀上帝而活,這個叫作蒙召。
另外我們也看一下在《申命記》第七章第6-8節,這是講到「上帝對以色列的揀選」,我們常常引用的話。在《申命記》第七章第6-8節,「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祂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上帝從萬民中揀選了以色列人,其實就是呼召。祂先呼召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把他們呼召、揀選了出來,不是因為他們的好或優秀,就是因為上帝愛他們。我們說過,一切的問題問到最後,原因總是上帝的揀選、上帝的旨意。也就是上帝要讓你蒙福,不是在你身上找到了什麼好處,或優越的長處。我們感謝上帝!
B、 被揀選的人,有出色的,也有平凡的
你或許想問:「上帝為什麼要揀選保羅?為什麼要揀選彼得?」這些我們人都很難看出一個決定性的原因。我們在歷史上看到神的揀選真是超出我們所想像的,祂為什麼會揀選保羅這樣的人?祂為什麼會揀選彼得這樣的人?事實上,耶穌在選十二個門徒的時候,祂是迫切禱告的,然後選了這十二個人。這十二個人裡面有一個後來出賣了祂;另外十一個,除了彼得、雅各、約翰三個人,其他的好像也沒有什麼的作為讓我們看到。事實上,就他們所有的作為,若說有什麼了不得的話,也是遠遠比不上後來被呼召出來的保羅。
上帝為什麼要這樣作?我們可以再往前面推一下。在歷史上,上帝曾經揀選了大衛、約書亞、摩西。這裡的人,有的很出色,有的又很平凡。讓我們學習這件事:並不是你特別好,上帝就不會選你。有的時候,我們有這樣的想法,尤其是受尼采哲學的影響,就是上帝揀選這些基督徒都是特別爛的,其實不一定。
二十世紀初,有一個非常好的保守派的神學家梅欽Machen, John Gresham(1881~1937)。在看他的著作以前,我有個印象──就是那些「不信派」、「新派」、「對上帝信仰不忠誠的人」,他們的學術、理性都非常棒;而梅欽Machen說:「不。他們很多時候並不是更有洞察力(insight),事實上常常是out sight。」上帝會揀選一些非常聰明的人──像梅欽Machen、路益師Lewis, Clive Staples(1898~1963),還有很多歷世歷代的神學家,就是非常聰明的;當然上帝也揀選很多愚笨的。但重點不在你的聰明或愚笨,而是在你是不是完全的信靠祂。上帝要你知道,你真的不能夠依靠自己。
i. 保羅的例子
從上帝的呼召,或啟示裡,我們知道,也接受了──祂的全能和自己的無力。像保羅一樣:「主啊,你是誰?」主就說:「我揀選了你。」祂叫亞拿尼亞去為保羅按手的時候,亞拿尼亞說:「主啊,祢有沒有搞錯,我聽見許多人說,這人怎樣在耶路撒冷多多苦害祢的聖徒,並且他在這裏有從祭司長得來的權柄,捆綁一切求告祢名的人!」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
《哥林多前書》第一章26-29節,「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上帝定要叫這世上有權有勢的人羞愧,要叫人知道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著自己在上帝面前誇口。
ii. 摩西和約書亞的例子
你想,摩西和約書亞也是一個很好的對比。神為什麼揀選了約書亞?約書亞如果我們看約書亞跟摩西在一起的時候,約書亞這個年青人是既小氣,沒有摩西的大方。有人受聖靈的感動說話,卻沒有跟摩西在一起,約書亞就說:「我們要不要去禁止他,」;約書亞急燥倒有點像摩西,但比摩西還糟糕。他們從山上下來的時候,聽到聲音,還沒聽清楚,約書亞就說:「我聽到打仗的聲音。」其實不是打仗的聲音,而是作樂的聲音;約書亞也沒有摩西這樣大的能力,當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作戰的時候,大家都知道是摩西雙手的舉起,他們才能得勝(出十七11)。現在這手已經垂下來了,因為摩西死了,而且連摩西那麼有能力的人,也不能帶以色列人進到迦南地去。
神揀選了一個最有能力的摩西來領導以色列人。固然摩西有非常偉大的事蹟,總的來說,他還是失敗的,因為他自己和以色列人都沒有進到迦南地去。或者說,除了約書亞和迦勒以外,其他人通通都沒能進去。神揀選了一個很差勁,又沒有什麼能力的無名小卒──約書亞作領導,結果卻成就了大事,把以色列人帶進到迦南地了。
五、 結語:蒙神所召的人,要看到自己的卑微低下,更多的感恩和信靠
各位,每一個人,無論你是大人物,或小人物,都可以成就大事,就看你對上帝的信靠和
順服;我願上帝呼召這個世上所有聰明能幹、有成就的人,也願上帝呼召這
世上所有卑微低下的人,願所有的人都在上帝的呼召中,看到自己都是卑微低下的,也看到上帝樂意把豐富的恩典賞賜給了那些卑微低下的,好叫那有血氣的,在上帝面前一個都不能誇口。一個抵擋上帝、看來不可能成為上帝僕人的人──保羅,卻把教會建立起來了。
感謝上帝使用我們,讓我們更謙卑,更自潔的成為上帝聖潔的器皿,也更多、更完全的被祂使用。
蔡麗貞
一、前言:
各位觀眾朋友您好,歡迎您收看空中主日學的節目,我是蔡麗貞。跟您介紹教會歷史的專題,我們現在進行的是救恩論,初代教會三個基要信仰的第三個、第三面照妖鏡 - 『救恩論』。
我們上一次提到了救恩論的四個重點的第二個,我們再複習一次。第一次第一個重點是,人已經完全敗壞,人在救恩的事情上無能為力。那麼第二個重點是上帝主動,除非上帝主動施恩。好那我們現在今天,從第三個重點開始講起。
二、救恩論—-第三個重點(人在救恩上是完全的被動)
第三個重點是,人在救恩的事情上完全被動。還記得嗎?我們上一次講稱義,人是被動的,上帝主動;救恩是上帝單方主動完成的工作,人是用信心來回應。信心說白一點,聖經講得很清楚,信心也是上帝所賞賜的禮物,信心也是上帝的恩典。
1.從經文來左證
好!我們來看聖經,這個都不是我講的,也是不神學家搞出來的東西,這是聖經所歸納出來的重點。
A以弗所書第二章第八節
以弗所書第二章第八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不是出於自己,是 神所賜的。」
也
有學生他研究原文,他說這裡好像不是出於自己,有可能是講恩典,『本乎恩也因著信』,那個恩典不是出於自己,是上帝所賜的。那我說:好吧,重要的信仰、重
要的教義、基要的神學,絕對不會只倚靠一節經文,我們還有很多很多的經文,以經解經,就是以全本聖經來解釋單獨的經文,以清楚的詳細的經文,來解釋模糊簡
略的經文。所以我會給各位更多,更重要的經文。
B以弗所書第六章二十三節
以弗所書第六章二十三節:「願平安、仁愛、信心,從父 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弟兄們。」信心跟愛心跟平安,都是上帝所賜的,不是你能夠用金錢用努力,去賺來的。
C羅馬書十二章第三節
好,羅馬書十二章第三節:「我憑著所賜給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 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有人信心大,有人信心小,沒有關係,都是上帝的禮物,都是上帝的恩典。信心大的不用自誇,信心小的也不用沮喪,都是上帝按著個人的需要,分給個人。這裡讓我們看到,人其實在信心上,信心不是人的掙扎,不是人的抉擇,不是人的決定,信心是上帝要給誰就給誰。
D哥林多前書第四章第七節
哥林多前書第四章第七節,是康來昌牧師最喜歡的一節,康大師最常講的一節,哥林多前書第四章第七節:「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連信心也是領受的,如果連信心也是領受的,那有什麼可以誇口的呢?人在救恩的事情上,一點功勞也沒有,人是完全被動的。
2.主權在 神
我
記得有一年,我在台北的師院,師範學院講這一段的時候,有一位學生,就提了一個很好的問題。他說:他看過一幅名畫,那幅畫畫著耶穌正在門外叩門,聖經有多
次提到,我在門外叩門,若你願意,我就進到你裡面,與你一同坐席。他說那幅畫,把門閂門把畫在裡面,外面是沒有門把的。也就是說:你要不要開門,你要不要
接受耶穌,你要不要相信耶穌,主控權在人這邊,所以信心是人來決定,信心是你掙扎了很久,你的抉擇。
但是聖經不是這樣說;那一幅畫是大有問題的。雖然 神給我們機會,讓我們可以去回應,但是主控權在 神:「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我要叫誰心裡剛硬,就叫誰心裡剛硬。」等會兒我們第四點,再下去就要講預定論了。這裡讓我們看見,信心是人被動中的回應,唐崇榮牧師說得很好,他說:信心是人被動中的主動。耶穌好幾次醫治人的時候說,你的信救了你!信心是人這邊的表現,但是它的來源是上帝給的,人是在被動中,主動來回應上帝,沒有任何可誇的。
三、救恩論—-第四點(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好我們來到救恩論的第四個重點,是我們得救的確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我們很有安全感。
1.從經文來左證
A羅馬書第八章十五節
根據羅馬書第八章十五節:「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我們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有
人信主以後會怕再跌倒、再軟弱,會再失去救恩,就像馬丁路德,這個完美主義者,超高標準的人,他就是怕自己沒有達到上帝的標準,怕被上帝逞罰,他不容許自
己的內心,有一絲絲的罪咎,一絲絲不好的念頭,所以他裡面其實害怕,沒有把握。所以馬丁路德那個時候,還沒有重生得救的時候,他所領受的是奴僕的心。聖經
告訴我們說:我們所受的是兒子的心,我們有安全感,我們作 壞事、做錯事情,爸爸會責備我們、責打我們,但是我們仍然相信爸爸愛我們,很有保障。
B約翰福音十三章第一節
約翰福音十三章第一節:「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間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愛到底,即使我們不可愛,即使我們會軟弱,也許有時候我們背叛上帝,但是耶穌愛我們愛到底,祂為我們代求到底,祂的救恩是完整的,祂起了頭,祂也會完成那個結局,祂是始、祂是終。
C希伯來書十二章第二節
希伯來書十二章第二節:「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我
們信心的始,信心的終,起頭結束都是上帝所做的,所以我再一次的強調,救恩是上帝單方主動完成的工作,人一點功勞也沒有,我們連信心都是領受的恩典,所以
我們很有安全感,不用害怕、不用擔心,上帝會負責到底。如果說:信心是上帝所賜的禮物,是上帝的恩典,其實我們往下面一跨,就是預定論。
四、.預定論(救恩論第四點)
預定論其實有很多的非基督徒,會反感,連基督徒,有時候講預定論的時候,也是講得怕怕的,覺得那個太強烈了,好像人很難接受。事實上,你非得要講預定論,才能夠把救恩論講得透徹。所謂預定論就是要告訴我們,人在救恩的事情上,一點角色,一點功勞都沒有,這是上帝在創世以前,已經在基督裡面揀選我們,已經預定了我們,這是以弗所書第一章,第三節、第四節的啟示。
A經文部分
a但以理書十二章第一節
整本聖經從創世紀一開始,一直到啟示錄,上帝預定人,上帝揀選人,上帝的主權講得清清楚楚的。我給各位兩處的經文,講到上帝的預定,第一處是在但以理書十二章,第一節:「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並且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這是講到有大災難來了,很多人可能會背棄信仰,但是祂說:如果你的名字,登在生命冊上,就必得救。不是因為你能夠堅持得住,你能夠把持著自己才得救,而 是說因為你已經被揀選了,你已經被預定了,所以你才能夠堅持到底,那個能力的來源是上帝這一邊,那我們人是領受恩典。
b使徒行傳十三章四十八節
使徒行傳十三章四十八節:「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讚美 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它不是說信的人得永生,是說預定得永生的人才信,都信了。聖經其實預定論講的很清楚,預定論是把人在救恩上,沒有角色、沒有功勞,講得很透徹的。
五、錯誤的救恩論
我們現在進入歷史的部分,我們已經用系統神學的角度,來講正確的救恩論,我們講了罪的定義,我們也講的稱義的涵義,我們也講了聖經所歸納出來,救恩論的四個要點,我們現在進入教會歷史,我們來看看錯誤的救恩論。
1、爭議的開始(柏拉鳩、奧古斯丁)
當
東方教會,正在爭辯基督論的時候,西方教會,突然爆發了救恩論的爭辯。我以前講過,多半的異端是發生在東方教會,因為東方教會走的是感性、神秘主義的思想
路線,比較容易有錯誤;那麼西方教會,因為受到羅馬法的影響,他們比較是嚴謹的推理,邏輯、分析,所以西方的異端較少。但是救恩論的異端,這一次是發生在
西方的教會,那麼主角的人物,是英國的一個修道士,他的名字叫做柏拉鳩;另外一位主角,是大名鼎鼎的神學家奧古斯丁,他們兩個對上了。
2柏拉鳩—-強調人在行為上要負責任
柏拉鳩所代表的,是一般的理性主義,他是道德學者的思想,他高舉人的自由意志,他強調人在行為上要負責任,都比較靠近我們的本性,比較靠近人性。
3奧古斯丁—-人性敗壞的認知
奧古斯丁所代表的,是正統的神學思想,也就是聖經對人的評價跟地位。聖經對人的罪,對人性敗壞的認知。
4兩者差異
柏
拉鳩對人性比較樂觀、比較肯定,這也是所有的教育學家,倫理學者所強調的,人的責任、自由意志,人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但是聖經,奧古斯丁對人的形象是悲
觀的,是灰暗的,除非上帝施恩,否則人是很可憐的。那麼柏拉鳩他採用的是教育學,教育學的角度,很像我們中國人,他的思想,其實中國人會比較欣賞。
5柏拉鳩的關點
A沒有原罪
柏
拉鳩說:沒有原罪這個東西,不可以講原罪,講原罪的話,會導致社會的道德敗壞,因為人做錯事情,會推卸責任,會說是原罪讓他犯罪,不能不犯罪,所以他否認
原罪這個東西。他說:人犯罪,不是因為有罪性,人犯罪不是遺傳亞當的罪性,人犯罪是效法亞當的壞榜樣,效法亞當不順服上帝的壞榜樣。這個就符合孟母三遷的
思想,小孩子你給他好環境好榜樣,他自然學好,但如果你給他放在壞的環境,你給他壞的榜樣,他就會學壞。
B人可以靠努力而全善
跟著柏拉鳩他說:所謂的稱義、得救,是學習耶穌的好榜樣,拒絕亞當的壞榜樣。所以他都是強調,那個人的責任,人學習的動機,他認為必須要經常的,不斷的努力,痛下決心、追求長進,才能夠達於全善。
C強調道德律<-->人性是徹底軟弱
柏拉鳩也有他的優點,我覺得異端他們有堅持的理念,他們不是省油的燈,他們有他們所要維護的真理。柏拉鳩的優點是,他很強調道德律,他強調人裡面有良知良善,他也強調耶穌的榜樣,人要學好榜樣。他的自由意志,他強調人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可以加強人的責任感,但是他的缺點是,沒有認清人性的軟弱,受教育的多少,不會決定一個人的好壞,有時候受教育越多,犯罪的手法越新穎,所以這個不是教育的問題,不是榜樣的問題,而是人性軟弱的問題。
D限制 神的能力
柏拉鳩的另外一個缺點,是把上帝的恩典,限制在天父的能力上,他忽略了,其實聖靈可以工作在罪人的身上,聖靈會給我們恩典勝過罪惡,那麼柏拉鳩否認原罪,否認稱義,他明顯的跟聖經的思想衝突。
聖經羅馬書第五章十二節,我們上次有讀到:「罪因一人入了世界,死就臨到眾人。」因
為我們是罪人,所以我們才會犯罪,若柏拉鳩因為他否認原罪,嚴重的破壞了因信稱義的教義,正統教會的思想是,救恩、稱義是上帝單方主動完成的,是單方,完
全是上帝執行的。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完成的救恩,是如此的完美,人只能用信心來接受而得救。柏拉鳩的理,根本否認人有蒙救贖的需要,因為你不是罪人,你何
必需要救恩呢?的確如此,一個人當他肯承認自己是罪人的時候,他才覺得自己有得救的需要, 他才覺得自己需要救恩。
E奧古斯丁的觀點
奧古斯丁他那個時候,就來對付這一個異端,奧古斯丁當時是北非,很靠近英國,他是北非的主教。
a肯定原罪
奧古斯丁他針對柏拉鳩的錯誤,他肯定原罪的事實,他根據羅馬書五章十二節,『罪因一人入了世界….』,因為眾人都犯了罪,那麼羅馬書五章十二節,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因為這是我們和合本的翻譯,如果按照初代教會,他們用的是拉丁文的聖經翻譯。因為拉丁文的聖經翻譯,把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的那個『因為』,把它翻譯成為『在他裡面-in him』,
在他裡面,在誰裡面呢?就是在亞當裡面,在那個一個人裡面,在亞當裡面,我們都犯了罪,我們都有份於亞當,背叛上帝的罪行。我們不要以為自己很倒楣,我們
的始祖亞當犯罪,幹嘛我們要來承擔,那個罪的後果呢?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在亞當裡面,有份於他背叛上帝的罪行。亞當只不過是代替我們所有的人類,做了那
一件背叛上帝的行為,這是奧古斯丁第一個重點,他肯定原罪的事實。
b人性完全的敗壞
接
著,奧古斯丁提出人的敗壞墮落。其實最早奧古斯丁,並沒有提出人完全敗壞的理念,他認為原罪,雖然使我們善良的本性,受到巨大的損害,但是人的意志還是自
由的,人的理性並沒有完全消失,然而受到無知,受到情慾的挾制,人實際上只會選擇犯罪,所以奧古斯丁其實他講到最後跟保羅的思想,是一致的。表面上看起
來,好像人還有一些些的自由意志,人的理性還是有一些些的功能,但是人到最後,也只會選擇犯罪,結果使人背向上帝,轉向世界,這是奧古斯丁的第二個重點。
c沒有行善能力需要神的救恩
第三個重點,因為我們的自由意志,受到巨大的損害,沒有行善的自由,因此我們必須要上帝的救恩,我們需要上帝的恩典,來幫助我們脫離敗壞的光景,上帝的恩典就幫助我們,一步一步的轉向上帝。
F異端的確認
那
麼奧古斯丁剛剛信主的時候,其實他的思想不是那麼靈光,那些神學家其實也是一路走來,漸漸的在成長,漸漸的被聖經的思想所修正。他最早其實是半柏拉鳩的思
想,所謂半柏拉鳩就是比較溫和的,柏拉鳩異端的思想,那麼是比較溫和,但是仍然是異端。半柏拉鳩也是異端,他認為人可以憑自由意志,來接受救恩,或者是拒
絕恩典。但是後來奧古斯丁,他跟柏拉鳩在辯論的時候,愈戰頭腦就越清楚,所以後來奧古斯丁他說:其實人的意志,並沒有參與上帝的救恩,只有上帝的恩典,使人的意志參與真正的自由,是從罪中得釋放。奧 古斯丁最後提出,恩典不可抗拒。聖徒蒙揀選是出於上帝預知、預定的主權,這是人得救唯一的原因,也就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也包括信徒的救恩不會失落。
六、救恩是上帝無條件的恩典
但
是奧古斯丁的預定論,並沒有排除人的意志,人的責任,這個已經又開始到了,那個奧秘的核心部分了。講到上帝的揀選、上帝的預定、上帝的主權,那人就沒有責
任,但是奧古斯丁,他按照聖經的思想說:人接受或者是拒絕救恩,人還是要負責任,兩者之間如何協調,奧古斯丁他只有點到為止。那麼其實,這個也是基督教的
奧秘之一,我們只能夠相信,上帝是按著祂奧秘,沒有辦法理解的公義,做祂決定的事情。什麼叫做上帝的主權呢?上帝的主權就是,上帝有絕對的權利,做祂想要
做的事情,人不能夠去責問上帝說:上帝你不公平,為 什麼你揀選這個人?你沒有拯救那個人?
奧古斯丁說了一句很漂亮的話,他說:上帝不欠人任何東西!你
不要以為上帝欠我們救恩,我們人只能相信,上帝不會做錯事情,我們人只能相信,上帝是是非善惡的標準,人不能夠,沒有權利責問上帝是不是公平,人沒有權利
要求上帝,救恩是上帝無條件格外的恩典,那個是出於祂的憐憫。就像摩西,他多次為那些,三番四次背叛、埋怨上帝的,以色列人代求的時候,他求到最後覺得心
有點虛,而上帝竟然願意垂聽他的禱告,所以摩西他幾乎是受寵若驚,他沒有想到上帝竟然願意,接納、憐憫以色列人。所以他覺得罪人唯一應該有的
反應是,受寵若驚。我們不是去質問上帝,詢問上帝,這是聖經一貫的態度。聖經的目的只是要告訴我們,為什麼犯罪該死、該咒詛的罪人,居然可以得救?聖經從來沒有意思要回答說:為什麼有一些人不得救?
在主後431年,
就定柏拉鳩為異端,但是請各位注意,各位要留意,柏拉鳩的思想,從來沒有消失於歷史的舞台,他反而是以一種,比較溫和的態度,出現於歷史的每一個階段。那
你就可以知道,柏拉鳩,半柏拉鳩先跨出來,然後上帝的恩典才會幫助他。上帝的恩典,不會造成人的第一個動機。人的第一個定義,那他們就去抓一些比較模糊、
片面的經文,就像撒鳩的思想,是如何貼近我們的人性。如果有他們會犯錯誤,這些教會的領袖會犯錯誤,那麼我們應該也會犯錯誤。
七、半柏拉鳩思想:
我們最後介紹半柏拉鳩的思想,今天教會裡面,應該不會有柏拉鳩的思想,但是很多半柏拉鳩的思想。康大師說:百分之九十的傳道人,是半柏拉鳩,所以我們一定要小心。半柏拉鳩就是認為有原罪,但是原罪沒有使人,完全無能為力,它只是帶來道德上的軟弱。
救恩的第一步,需要人,迦利亞書第一章第三節:「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他們認為信心的第一步,是由罪人開始,但是我們剛才所看的,約翰福音第六章,是上帝吸引人,是上帝的恩典先臨到我們,是聖靈先感動我們,我們才能夠接受耶穌、相信耶穌。好的,所以他們在第一步上,就失落了。
我們提到救恩論的四個重點,那個是好像打棒球的時候的四個壘,人完全敗壞墮落,除非上帝主動施恩,人是用信心,被動的來回應上帝。
第四個,我們有得救的確據,這四個就好像棒球的四個壘,你每一個壘都要踏上,才能夠跑回本壘,你才能夠安全的踏上救恩。那半柏拉鳩他們也否定,上帝的預定,他們要強調的是人的責任,他們把上帝的恩典不能夠抗拒,也都刪掉了。
那麼在主後529年,奧蘭治會議Orange橘
子會議,在法國的南部,那一次就把半柏拉鳩定為異端。但是半柏拉鳩,從來沒有消失在歷史中,可惜奧蘭治會議,那一次會議,雖然定半柏拉鳩為異端,但是它又
強調聖靈,又強調人的功德,所以這個就注定了,以後一千多年,羅馬天主教的信仰路線,把奧古斯丁那個比較銳利的福音的信息,就加了一些水,我覺得是比較可
惜的地方,這個需要一千年以後,由奧古斯丁,對不起,由馬丁路德來替它扳回來,回到保羅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