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聖經對於先知之概念


    先 知的任務是代表上帝對人宣述他的旨意。舊約時代的先知如摩西,撒母耳和以賽亞,新約時代的使徒如彼得,約翰和保羅,可作標準的實例。先知若要宣示上帝的旨 意,必須先從上帝處領受這旨意,否則雖有先知之名,卻無先知之實;口頭上奉上帝的名說預言,實際上卻只是要取悅於人(代下十八︰4~512)。所以先知職位的第一個要素,乃是從上帝處領受他的旨意。

    另一方面,單是領受而沒有托作為傳達之媒介,也不是正式擔負先知的職務;如亞伯拉罕,瑪利亞等,都會領受上帝特別的啟示,但他們未被召作先知。

    摩西不但是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一位領袖,他也是一位先知(申十八︰1518)。

    先知的任務是傳達上帝的旨意,說上帝要他說的話,作上帝要他作的事(代下十八︰13;撒上十六︰12~13;徒四︰18~20;十︰27~29);不畏權勢,不怕艱難(撒下十二︰115;林後十一︰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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