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 星期五

上帝的屬性—主權

一、聖經的教訓

    聖經對於上帝的主權,非常重視,這乃是因為他是至高至大的上帝,他的特權與特性是從他的完善性而來。上帝既是靈,因此乃是有位格的,是無限的、永恆的、不 變的、完善的、至聖的;他是宇宙創造者和統治者,當然有其最高的主權。他有無限的智慧,無限的良善,無限的權能,萬物都是屬他的。這乃是他統治權的基礎。
    聖經裡面,給我們明白的啟示︰例如詩一一五3說︰「我們的上帝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但以理書四34一35說︰「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 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作什麼呢?那時我的聰明複歸於我,為我國的榮耀威嚴和光耀,也都複歸於 我;並且我的謀士和大臣,也來朝見我。我又得堅立在國位上,至大的權柄加增於我。」「我便稱頌至高者,讚美尊敬活到永遠的上帝。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 存到萬代。」但以理書二20一22又說︰「上帝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因為智慧能力都屬乎他。他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將智慧賜與智慧 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他顯明深奧隱秘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與他同居。」代上二九11一12說︰「耶和華阿,尊大、能力、榮耀、強勝、威嚴都是你 的;幾天上地下的,都是你的;國度也是你的,並且你為至高,為萬有之首。……你也治理萬物。在你手裡有大能大力,使人尊大強盛都出於你。」新約裡面也說︰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一11);「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 永遠。阿們。」(羅一一36)

二、主權的性質

    上帝的主權,概有三種性質︰一是普遍的──乃是遍及萬民萬物,從至高的到最低的,都受他掌管。二是絕對的──在天上的萬君,地上的居民中,都憑他的意旨行事。三是不變的──它的主權乃是不容漠視,也是不容反抗的,不會改變的。

三、主權的行施

    其一是製定一切物質的道德的津法,藉以統治萬物。其二,確定萬物的本質與權限,指定他們所屬的領域與範圍。其三,派定每人的地位和疆界,使各安其位,我們 的時間乃在他的手裡(參徒一七26)。我們生於何時、何處,屬於何國何族,處於何種境況,以及死於何時,都由他預定。國家民族的命運,正與個人一樣,亦在 他掌握之中。其四,世人的富貴貧賤,苦樂壽天;乃至何人信而得救,何人不信滅亡,……也都由上帝預定。
    上帝的主權,雖是如此絕對而普遍,但他的屬性乃是全智的、至聖的和至善的;他的權能雖是無限的,但在他的運行上,乃是受製於他無限完善的屬性。所以世人愈 是信靠順服他的主權,則愈是得到祝福。因此上帝的主權乃是萬民心安理得、和平康樂的基礎。在無所不能的上帝統治之下,一切環境的困擾,世人的愚妄,乃至魔 鬼的詭計,都不足傷害,卻可有恃無恐;因為無限的智慧、慈愛、權能,都屬乎他,我們至大的上帝,仁慈的救主,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乃都在他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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