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 星期三

目的論

一、性質(nature)
此說認為每一個計劃,必有設計的人。這個世界到處可以看到各種計劃的標記。因此這個世界必有一位大有智慧的設計者。宇宙的設計,乃有三大目標︰(1)揀選一個必須達成的目標;(2)選擇達成目標的妥善的方法;(3)切實施行上述達成目標的方法。
這就是宇宙計劃的性質,乃為自明的真理;計劃乃表明智慧、意志與權能。結果裡面的智慧,乃會有原因裡面的智慧。
尤有進者,這計劃所表明的智慧,並非在所計劃的事物裡面,而乃由外在的動因。例如一部書所表明的心智,並非在書;而乃在著作者和出版者。又如計算機 或是任何藝術作品所明示的智慧,並非在所用的材料裡面,而乃在發明家和藝術家裡面。又如在動植物軀體裡的智慧,乃是在造他們的主。推而廣之,整個世界所表 明的心智,必在一位超世界的神(Being)。因此神的工作和人的工作,實乃有顯著的不同。人類運用他的技巧,能使無生命無感覺的物質改變形狀,配合起 來,達成人原定的目的。但自然界之物,乃藉有生命的性能的運行,使它們從內至外,活潑成長,而非由於人機械式的製作。從這一點來說,我們可以看到一幢房 子、一棵樹和一個人的重大分別。但無論何者,心智乃在事物之外,乃在其所造的成果之先。如前所述,機器的心智乃在機器造成之先,存在機師的心內。
每一個計劃,必有智慧的動因,初非限於我們淺狹的經驗。我們雖未親眼看到每一幢房子,每一隻船,每一個望遠鏡或其他工具與機器的智慧的製造者;但因 此我們可以說同樣的藝術的作品,決不會是由機會湊巧造成的,也不是盲目的、無意識的力量形成的。關於這點,德儒慈惠克馬西開 (Zweckmassigkeit)曾著書論之。目的論者認為計劃的本質,必有其智慧的動因;所以,無論何時何處,我們看到計劃的明證,我們必信乃由於心 智的運行。基此而論,我們乃有權柄,並且應當用目的論向世人宣稱,這個世界,乃是很顯然的由一位智慧的造物主所創造,正如一部書乃有一位著者。倘使一個人 相信一部書不是由機會或其他盲目的、無意識的力量所寫成,當然不能否認目的論的確實性,從而證明有一位有位格的全知全能上帝的存在。

二、確據(evidence)

這乃是一個無窮無限的題目,世界的創造,乃有計劃;關於本題的名著,實在汗牛充棟,琳瑯滿目,不勝枚舉。即寫幾百部書,也不易詳論。限於篇幅,茲分九點來說︰
1.人體器官的設計──人體各種器官設計之精密與完善,人類任何藝術的作品都不能與之互相比擬。例如人的眼睛裡面視覺的媒介,乃是按照光學的秘密法 則而造。這乃是人體裡面對於光與色最敏感的神經。這些神經乃是滿佈在眼內視網膜之上,光乃是從眼球裡面的小孔進去,它的啟開,乃是依照光的度數,用眼部肌 肉,使能奇妙的放大或收縮;這不是用我們的意志,乃照光線刺激的強弱而自動放大與收縮。可是光乃僅僅經過眼內的視網膜,卻並不留反應其上面的形像或痕跡。 光僅經過眼球的晶狀體,折射其上,在視網膜上面,形成一個正確的焦點。假使眼瞠是白的,它就把放射線反應其上,進入瞳孔,和黑珠連在一起。由於肌肉奇妙的 運行,眼睛就能針對遠程的外物,保持在正確的焦點上面。此僅為人體裡面一個極小部分奇妙的表現。
耳朵亦甚奇妙。耳腔裡面乃有聽覺的神經。在腦骨構造裡面,耳腔裡乃有盤旋的通道。在這通道的小孔之上,蓋有一層薄膜,使能受到空氣的震動;在此薄膜的中 心,乃是一根小骨的末端,用來傳達所受的震動,藉著神經,把所受的感應,加以解釋,通送到腦裡面去。上帝藉著這小小的器官,照奧秘的原則,使我們有聽覺, 因此便能和人往來交契,這才能使我們聽到奧妙的言語,悅人的音樂。
人類離開了氧氣便不能活,氧氣能使我們的血運行,使有活力,並與碳氣相和,新陳代謝。嬰孩到世界上,即有接受氧氣的器官。當他在母腹中形成之時,他 雖不呼吸,但已經有肺。其構造之錯綜複雜與美妙,乃令人不可思議。藉著它,使我們血得以清潔,而且終年一刻不停的流動與反流,分配到身體每一部分。這種川 流不息分配的工作,乃為自動的,無須我們督察;更奇妙的,不但在我們醒的時候,而且在我們熟睡之時,仍是照常進行。
其次,食物也是養生所需的,也和空氣一樣。未生的嬰孩,無需食物,但在母腹,乃由母親輸其營養。牙齒乃為咀嚼,唾液有化學作用,乃在食物未進胃部之 前,助其消化,然後由導管吸收,選擇身體所需的成分,以充營養,而排斥不需之物。一切有價值的滋養品,都從血液裡分配輸送到預定的地方,硬質乃為維持體 溫,石灰進入骨裡,纖維素到肌肉裡,磷質進入腦部與神經系統,以達成所預定各部器官設計的目的。
這僅以人體一小部分器官的設計而言,於此已可見人體構造,在在可見造物主的先見、智慧與聰明,人的軀體實在是一個完美的奇蹟。經雲︰「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詩一三九14 )
2.器官之間的關係──每一動物都是一個完善的整體,每一部門,都預先設計,配合其他部門。一切視覺。聽覺。呼吸、營養、轉動,都是互相配合,彼此 適應,藉以達成共同的目的,得到最大的裨益。此外,這些器官,雖然各種動物都有;但乃照個別種類之特殊需要,有所不同。例如陸上的動物,其所有器官必適於 陸上的情形。如系生在水裡,或飛於高空,則必照其不同的情況和目的,預為設計。複次,假如有一器官為特殊用途而設計,則其他器官也隨之配合,以期相得益 彰。例如倘使冑是為消化肉類而設計,則牙齒。手足、腳爪也須照此目的而設計,以便取得並預備這項食物。因此解剖學家,僅憑一根骨頭即能斷定它屬於何種動 物。假如一隻涉水禽或水鳥,它必有長的腳與頸,以便在水中起游。如系浮在水面的,則它的足必有掌皮或蹼,它的羽毛,必滑潤而不透水。如在空中飛翔的鳥,則 必有張大的翅膀,空的骨,胸部必有許多肌肉。他如爬樹的動物,則它的足和尾必適於攀登。啄木鳥必有尖銳鋒利的嘴,以便鑽孔,以及倒釣的舌,以便抓取食物。 此僅略舉數例,可見各種禽獸的構造,必有一位在它們以外的智者,照各種禽獸的需要,為它們特別設計。
3.器官與天性的適應──每一動物的器官,乃彼此相應,並有其賦有的天性。例如肉食的鳥獸乃有吃肉的天性,它們的器官的構造必能適應,以達成它們肉 食的願望;例如素食的鳥獸,則它們的牙和胃,亦都要適應此目的。蜜蜂釀蜜,則它們的身體便能分泌蜜臘,且有建造蜂巢的天性;蜘蛛有一種特殊的粘質,且能把 它吐出來織成網,藉以捕捉食物。凡此都是出自它們求生的天性。於此我們看到兩種不同之物︰一為天性,一為肉體的器官。兩者乃是彼此適應,乃是缺一不可。我 們又可看到宇宙間必有一位智者,賦予天性,又複供給各種適切的器官。
4.對於將來的預知──凡事乃預先早有準備,這實在令我們不能不信有一位智者,他乃有先見之明。不但視、聽、呼吸、營養……等器官為著將來的需要, 早有準備,而且初生的動物將來的供應,在其出生之時,即已為預備。例如哺乳動物,在小動物生產之前,胸部與乳房,必先腫大,分泌乳汁,預備豐富的滋養物, 以備小動物吃,使不致飢餓。蛋的構造更為奇妙;蛋分蛋白蛋黃;蛋黃裡面有小的胚種,溫暖以後,胚種就發展長大,預先準備小動物的食料,使不致飢餓,且又從 蛋黃生出將來的動物。這可見動物乃有先見預知。這種預知從何而來的呢?這非從母雞而來,亦非由於盲目的自然界,乃必有一位預知的智者。
5.植物界的有機體──植物界也和動物界一樣,乃有一位仁慈的設計者。植物也有生理學和有機體。它們器官的生長發展,乃和動物界一樣的奇妙。植物在 偉大自然界的體系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如果沒有植物,則芸芸眾生,勢將無法生存。動物不能靠無機物生存,必藉著有機的植物,始能供應它們的需要,使其生 存。倘使沒有葉子,使無機物成為有機體,則世界上勢將沒有「有情眾生」。這又可證世界上乃有一位全知全能的造物主。在他創世的程序上,上帝乃先說︰「地要 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到了第五日始「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 物」。(創一11-23 )
6.對自然界的適應──上帝創世的設計,並不限於動植物及其各種器官彼此的關係,亦非限於動物能巧妙運用這些器官;而又在各樣動植物能夠適應自然 界。動植物倘使沒有光,和空氣、溫度、水與土,使能長出一切生物所需的食物,便不能生存。然則,誰創造光,照耀普世,發放全地的光和熱呢?誰造太陽使其普 照大地呢?誰創造瀰漫普世的大氣,藉著化學作用,均衡調整,無論何時何地,都得到恰如其量的大氣,以維持其生命。水何以會在某種溫度,升起成霧,集合成 雲,藉風吹動,帶到各地,沛降雨水,灌溉土壤?有限必須有光線;有肺必須有空氣;食慾必須有糧食,以及消化的力量;糧食必須有土壤、光線、溫度與水。這些 顯然是一個偉大的體系,各部門乃彼此相關,互相和合。這必有一位創造者;他必有無限的智慧與良善。
7.被造物間的關係──地上的活物,彼此之間乃有「有機的」關係。自然界的設計,並非僅限每種動植物和世界的關係;而且由於近代科學的進步,發現全 部動植物之間,乃有一個總體性的計劃;整個植物界和整個動物界,乃是彼此有關係的。雖然有些動植物是變形的,但這些變形,乃是為了適應其特殊的環境。美國 最負時望的生物學家,對博物學有劃時代的創見與貢獻的阿格錫教授(Prof.jean Louis Agassiz),認為每一自然界的事物,都是出諸上帝的智慧。他在每次授課之時,必囑學生和他同心祈禱,求神同在。他在實驗室裡,「更覺誠徨誠恐,因為 他認為當研究自然之時,便是和上帝同在,和神心意互相交通」;他認為「自然界一切的事物,都是上帝大能大智奇妙的造化」。他說︰「從動物生活各種不同的現 象中,可以證明上帝造物乃有一個整個的同一的計劃.]他又強調︰「我們的世界,決不是各種無意識的、有機物的各種力量造成的結果,而乃是一位有意識的全智 全能的上帝的傑作。」
8.地球乃是為人設計──不僅生在地球上的動植物證明有大智的造物主;地球的本身也是他存在的實證。倘若一家的父親為他的兒女預備住處,供應一切日 用所需之物,以及各樣美食和珍品,由此當可證我們的天父必本其大智大愛,為他被造的人類預備這地球作為居所。此已於上節講過,他為人類創造瀰漫普世的大 氣,和光照普世,發放全地的光和熱,以及電力和磁力,四季流轉的法則;分化石頭,預備土壤,沛降霖雨,和甘露,以滋潤土壤,使草木繁茂,欣欣向榮;且複預 備和配置各種自然界的力量,使動植物能夠生存。物體冷則收縮;水結成冰,則能變輕,蓋在水面,使水中魚蝦,不致凍死,凡此均有一定的定律。苟非由於神的仁 慈,沒有常律,則無論水中或地上之物,將無法生存。
整個宇宙的構造,它與太陽關係的方位,其軸線的傾度,凡此均妥設計,使萬物得以生存。他如水陸面積的分配,高原與山脈的高度,海洋的潮流,乃由海岸的地形 所決定。假如南北美洲,沒有加利比海的大利濱地峽(Isthmusof Darien),從中聯繫,則英國及西北歐便不能居住,這乃完全因為有大利濱地峽阻擋了大量的暖水流入太平洋,改道流入東北大西洋,所以英國與西北歐諸國 有溫和的天氣。這必有一位仁慈全智的神在設計安排。
9.宇宙萬物的安排──這乃是一個包羅萬象的大題目,要用這一節來討論,實非易事。地球乃是繞太陽轉動的八大行星之一,其中離太陽最遠的行星,乃有 十萬萬英里。這些行星乃朝一個方向轉動,並在規定的時間旋轉。宇宙的穩定,須視其安排的情況。要達此目的,物與物必照其數量和「矩象」( square)的距離。其離心力和向心力必須絕對平衡;這樣才能使行星不致飛散或落到太陽裡。每一行星的投射,必須有絕對正確的速度。其中心的集團,必須 照其計劃,保持諸行星的程發光和發熱;其餘的,乃是晦暗的,和寒冷的。大科學家看了這些天象不能不說,這乃出於上帝的深思與設計。
我們的太陽系乃是偉大、繁殊,而且井然有序的。天文學家斷言,恆星乃有數萬萬,其中且有比地球還大的。天狼星(Sirius)發的光乃比太陽大兩百 五十倍;昂星(Pleiades)是最亮的星(A1cyone),它的光乃抵一萬兩千個太陽。最靠近太陽系的星,其距離乃有二十一萬萬英里﹗
離開太陽系最遠的星雲(nebu1ae),其距離尚無定論,究竟這些星雲是眾星的大陸,因為太遠,尚不能認辨,天文學家尚無定論。在北半球有兩千; 在南半球則有一千。他們假定它們乃有各種的形態,有的是球形的,有的像扇子,有的是螺旋形的,有的乃是連環形的。據天文學家推算,有些星雲的光,用每秒鐘 兩千英里的速度,走了幾千光年始達到地球,宇宙天體的偉大,實在不可思議﹗
但是如此偉大的宇宙,卻是井然有序;在萬殊之中,卻又是和合統一。關於萬有引律,光和熱的法則,乃是到處一致。這種井然有序的安排,必有一個心意,決非偶然湊成。這是何等的智慧,何等的權能,何等的心意,何等的仁慈,這不能不令我們相信有一位大智大愛的造物主﹗
愛理奧爵士(Sir Gilbert Eliot)寫信給休謨說︰「從我們的經驗可以歸結兩點︰萬事若非偶然湊合而成,必有計劃與目標。前者從未有過,聞所未聞,後者乃理所當然,必然應有。無 論人的作為,萬物的安排,其理乃是相同。因此我們有正當的理由說,宇宙萬物的安排,必有其初因。」
從舊約裡面,例如尼希米記說︰「惟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 (九6)。詩篇說「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詩一九1、7-8)。我們可以得目的論的啟示,天 地的創造乃有上帝完美的心意。使徒保羅說︰「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上帝。他在從前的世代,任 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一四15一17)他又對希臘人說︰ 「……上帝,既是天地的主,……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要叫他們尋求上帝,……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 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我們也是他所生的。』……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它已經定了日子,要 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複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一七24一31)保羅又對羅馬人說︰「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 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 一19一20)古代哲學家也有同樣的結論︰例如亞那薩哥拉(Anaxagoras),他相信世界之源,乃為一種活力,向著固定的目標而運行。這個活力,乃 為一個心意(mind);蘇格拉底(Socrates)深信有一位至高上帝的存在,有統治萬有的主權;並且差遣一位使者,教人類認識不滅的真理;他又差遣 一位導師,開通心竅,使能辨別是非善惡,認識其道德的責任。羅馬大政治家與哲學家西塞祿(Cicero)說︰「人為萬物之靈,只有人類才能認識上帝。上帝 的存在,既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可證上帝的存在,乃是一個無可否認的真理,……自然界的偉大美麗,天象的井然有序;日月行星的流轉不息,凡此種種, 俱足證明決非偶然存在。……這個世界,決非一群原子偶然湊成;正如一部著作,絕非一群字粒隨便拼成。」滕德倫堡(Trende1enbung)說︰「如果 說我們身體奇妙的器官,尤其是能透視萬物的眼睛,乃系各種化學的物理的成分與力量所盲目湊合而成,恐更難令人置信。
亞力山大學派之斐魯(Philo,或稱斐倫Philon)以「道」 ( Logos)為世界元型的總體,以及造化萬有之原力。他說,「譬諸藝術作品,決非自成的產品;這個世界乃是最完美的藝術,必乃由於一位最良善最完美的造物 主(author)所創造。因此我們必信有上帝的存在。所有教父,及以後的神學家,都有同樣的思想。甚至康德也說︰「目的論乃是最古典,最明達,最合於人 心的論證,應當始終加以尊重。」

三、異端(objections )
異論可分兩類︰一為否認終極原因;二為休謨與康德,茲引論之。
1.反對終極的原因──終極原因論乃以上帝位格論為基準。質言之,凡否認上帝位格的,必否認終極原因;從積極方面來說,相信上帝位格的,必信有終極原因。
否認終極原因的,其一為實證論者(Positivist),這派學者,只信目見的事實,凡是他們不能感受的,在他們的哲學上,都不能接受。其二乃是 那些以思想為腦的產物的學者,認為所謂終極原因,無非乃為腦裡面磷質的產品;一切物質心智的力量,都是原因;力量與原因,乃是沒有分別的。其三,乃是那些 學者,以為宇宙乃是在一定的法則的運行之下,發展而成的無限的實有(infinite being),因此否認有所謂終極原因。
假如我們問一位無知的農夫,一棵樹或是一個動物的軀體從何而來,他的答案以為「那是天然生成的」。這便算他心目中的終極原因。上列的學者乃和無知的 農夫,不謀而合,所見略同。密勒氏(John Stuart Mill)說︰「純粹物理的和物質的結果,我們看慣了以後,自然而然成為我們的思想,無需加以任何解釋,便成為一般事物最後的解釋,和終極的原因。」
2.休謨、康德的意見──休謨認為知識乃以經驗為限。他說我們常常看到房屋、船艦、機器、發動器的建造,因此可知其他東西必由巧匠所造。但是世界乃 不能與這些東西相比擬,乃是完全不同的屬類,因此他以為我們無權推論這個世界乃有一位創造者。休謨說,倘使兩相關聯的東西,則我們可以從甲推知乙,這便是 我經驗的論證。但倘有一種無獨有偶的東西,我們對它毫無經驗,則就不易加以解釋;我們要想解釋世界,必先有關於世界起源的經驗;不能僅以上述那些東西為推 論的根據。經驗所教訓我們的,每一設計,必有智慧,不是偶然湊成的。
康德乃和休謨有同樣的立場,反對終極原因。他說因果的連繫,僅限於外在的世界,他認為用因果關係的原則來解釋世界的存在,乃是不合邏輯的。他又反對 自然界設計的明證,僅能證明造物主,但不是超乎世界的上帝。他又論辯,反對目的論,縱能證明世界的創造者,但不能證明他是無限的;因為世界是有限的,我們 不能從有限的結果,來推論無限的原因。

四、駁議(answer to the objections )
要駁斥這些反對論,可分三點來講︰(1)宇宙的創造者乃是一個大智與自由意旨的動因;(2)他乃是超乎世界的,不是僅為世界的生命與靈魂。因為設計並非僅 用從內到外的原則,而乃為適應外在之物以滿足各樣的需要,並且要把分散在幾萬萬里以外的東西,加安排佈置,使之並然有序;(3)設計所表現在偉大宇宙之間 的,便證明原因乃足以產生這種偉大的結果;結果既如此不可思議的偉大,其原因亦必如此偉大。宇宙的創造必有無限的權能。聖經指示我們,宇宙的創造,乃是上 帝特殊的工作。
基上所述,上帝不但存在,而且乃和世界有關。宇宙的萬象必非偶然的機會所湊成,這決非沒有智慧的盲目的力量,而乃是一位有自由意旨的仁慈的大智 (intelligence)。這便可證這一位有自由意志的有智慧的「實有」( Being),必是超乎世界的,世人不但不能離開他,且應依靠他,向他負責。

五、批判

目的論不能證明位格的上帝。序宙的秩序與安排,可能僅為無位格的智慧與意志的無常的現象,此乃泛神論的假設。霍金斯(Hopkins)說,宇宙間既有不具 人格的智慧的獸性的動物,我們不能僅從不變的法則,便推論有上帝的存在。離開了人,不能解釋自然界,自然界的智慧與意志,乃是無意識的。因此目的論須由人 類論(anthropologica1 argument)加以補充。僅僅目的論不能證明造物主的存在。弗陵德(Flint) 說︰「權力與智慧不能構成上帝;倘無公義,可能是魔鬼。」於此益證目的論,須用人類論加以補充。目的論僅講智慧與意志,但此種意志與智慧是否具有人的位 格,是有限的抑為無限的,是必然的抑為自由的,是單一的抑為多數的,是否永恆,此說沒有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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