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與救恩之關係,聖經是怎麼說的?有兩項很明顯的真理。
第一,聖經清楚教導說,所有得救的人都應當加入教會,或者說與教會聯合。至於不加入教會就不能得救,則是一點聖經根據也沒有的說法。
當腓立比的禁卒問保羅,當做什麼才可以得救的時候,保羅只是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並沒有說要他加入教會,但是當禁卒信主後立刻就受了洗(徒十六31~33)。
埃提阿怕的太監,一承認耶穌基督為主,就受了洗(徒八36~38)。
洗禮就是代表被教會接納,在使徒時代,接納信徒進入有形教會,接受洗禮是一個很普遍的習俗,這點是非常清楚的記載。
綜
合以上所說,信基督的人就是與基督聯合,信將他與基督聯合在一起,他就成為基督身體(有形的教會)的肢體。但有形的教會只是基督身體外在的表顯,無形教會
的每一個肢體才應該是有形教會的肢體,但是有形教會的會友,未必是無形教會的肢體。非常有意義的一段相關經文使徒行傳二章47節:「……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
主基督不單要求得救的人加入教會,他自己也把他們與教會聯合起來,無疑這裏所指的是無形的教會。
是
否在有形教會之外的人,一定是在基督之外呢?當然不是。一個真信徒可能因為某種特殊情況而未加入教會,例如一個人信了基督,但未受洗之前就死了,這是想像
得到的。聖經的原則是,雖然加入教會成為會友不是得救的先決條件,但卻是得救的必然程式;韋敏斯德公認信條上也說,在有形教會之外,「一般說來沒有救恩的
可能性」。
第二,聖經教訓說,分配蒙恩之道(聖道與聖禮)是上帝特別指派給教會的工作。
天主教最嚴重的錯誤,是宣稱教會能將救恩本身分配給人,另一方面則是忽略了教會將蒙恩之道分配給人的事實。
上帝只用一個方法將信心分賜給人,那就是上帝的話,「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
傳揚聖道是教會的神聖職責,當教會傳揚聖道,聖靈用有效的恩召呼召人的時候,就有了信徒。因為教會有產生信徒的重要職責,所以教會被稱為信徒之母。信徒是藉著教會由上帝而生的人。關於這項真理,使徒保羅說:「那在上的……是我們的母。」(加四26)
一
個母親的職責是餵養她的孩子;教會則是藉著傳道並執行聖禮來培養她的會眾,並堅固他們的信心,這也是他們得救的必要部分。而教會想要達到此任務,必須完全
倚靠聖靈的恩典;只有當上帝祝福蒙恩之道的時候,此蒙恩之道才被證明為有效的。上帝已經將教會屬靈成長之道交給了教會,這仍然是個事實。
最後的結論,人得救的一切榮耀都是屬於上帝,沒有一樣是屬於教會的;但上帝將蒙恩之道交給教會,是上帝尊榮教會。教會栽種、澆灌了,但使之生長的卻是上帝。一方面,不在乎栽種的、澆灌的,乃在乎使之生長的上帝;另一方面,教會負有與上帝同工,叫人得救的託付(林前二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