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問一問題是:「我能作一個基督徒而不參加教會嗎?」
有人回答說:「請問一個學生能不去學校上課嗎?一個軍人能不參加軍隊嗎?一個國民能拒絕付稅嗎?一個探險家能不帶地圖嗎?一個船員能不在船上工作嗎?一個商人能在無人居住的小島上營業嗎?一個球員能不參加球隊嗎?請你回答。」
很顯然的,此答案是︰一個基督徒當然不可以不參加教會。如果一位基督徒可以不參加教
會,就等於一個學生不上學;一個軍人不參加軍隊;一個國民不納稅也不投票;一個探險家不帶地圖等等。就是說,如果一個基督徒不參加教會,就是一個有名無實
的基督徒。因為基督徒若不參加教會,就成為一個逃避責任、前途無希望、生活無目標、人生無目的的人。他不但不知道什麼是人生的使命,也不明白上帝要他在今
生作些什麼事。以上所講的有關於基督徒應否參加教會的解釋,是消極方面的見解。此外我還想從積極方面,提出四點理由來說明為什麼基督徒應該參加教會。
一、教會是福音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提前三15),所以我們必須參加教會
聖經告訴我們:「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羅十13-15)。
從這裡我們知道,一個罪人悔改、信主、得救,是從聽道而來的。一個信徒的靈性得到培養與長進,一個基督徒的成聖與得勝,直接與間接地,都離不開聽道。聽道
須要有傳道人,而傳道人不但要蒙上帝呼召,還要有傳道的恩賜。除此以外,他更要有良好的行為,並受過嚴格的訓練。在這些條件都合格以後,他還要受教會差遣
作傳福音的工作。可見教會對於傳福音的使命、對於講道的責任所佔的位置多重要。如果我們要在真道上面得到造就,如果我們要在生命中行出上帝所給我們的使
命,我們非參加教會不可。聖經也清楚地告訴我們,教會是基督耶穌的身體,是信徒的家,是上帝藉著基督所建立的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參弗一23;提前三15)。如果我們是屬於耶穌基督的人,如果我們是眾信徒家中的一份子,如果我們要把信心建立在真理的根基上,那麼我們必須參加教會。
二、為了順從聖經的教訓,我們必須參加教會
聖經說:「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羅一16;林前一18)。作為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我們是聽過福音,並且蒙上帝藉著福音的大能所拯救的人。我們聽到的福音與教會是分不開的。作為基督徒,我們已經與基督有了密切的關係。凡是基督徒都當知道,基督耶穌來到世上不但是要拯救上帝所揀選的人,更要藉由這些人建立祂的教會 (參弗 一4-5;二19-20)。
既然上帝的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信徒的家,那麼,如果我們是屬基督的,我們就必須是祂教會的一份子。耶穌基督親自對我們說:「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十五5)。再者,希伯來書也告訴我們:「我們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十22-25)。這是聖經的教訓,若我們願作順命的兒女,我們就必須參加教會。
三、因為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是耶穌基督的門徒,所以我們必須參加教會
彼得前書二9說:
「惟有我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我們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我們知道,既然我們是上帝
的子民,是基督耶穌家裡的人,那麼,我們就要作上帝所喜悅的兒女,主耶穌忠心的僕人。上帝曾經付出最高的代價,把祂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為了要
叫我們因祂的恩典與大愛,可以得到永遠的平安與喜樂。
同樣地,上帝要凡信祂的人付出極高的代價來完成祂的使命。如果我們這樣作的話,就是與祂同工。換句話說,上帝要我們作負責任、付代價的兒女。我們的主耶穌不但叫凡跟從祂的人捨棄自己,還要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 (太十六24)。主耶穌要我們愛祂勝於愛世上的一切 (參太廿二37;十37-38)。
今天福音已經散佈到世上很多的國家。這是愛主的弟兄姊妹順從主的命令,盡他們的力量
去完成主所吩咐的工作。凡教會的工作,都是上帝的兒女要去作的。感謝主!上帝竟然藉著祂的兒女,通過祂自己所建立的教會,去完成祂自己的工!所有上帝國度
的事工,都是教會及基督徒的責任。我們應該在教會中盡我們的責任。主耶穌要我們過付代價的生活。因為我們是上帝的兒女,因為我們是主耶穌的門徒,所以我們
必須參加教會。
四、我們必須參加教會,以建立合乎聖經的世界觀
誰
都知道,世上沒有一個人可以脫離人群而獨自生存。同樣地,世上沒有一個人可以不用他的才幹來服事他周圍的人。我們須要愛人,我們也須要人的愛;我們須要幫
助人,也須要人的幫助。人類的互相依靠與共存是上帝所立下的定理。教會弟兄姊妹間的生活也是如此。我們不可以說自己是基督徒,卻不願意跟其他基督徒有密切
的來往,因為我們需要主內的基督徒在肉體上、道德上、真理上與靈性上的幫助。同樣地,我們也必須幫助那些在生活上、道德上、真理上、靈性上有需要的弟兄姊
妹們 (參羅十二3-21;林前十二12-27)。
聖經教導我們愛人如己。為了成全眾聖徒的好處,我們必須各盡其職來建立基督的身體 (弗四12)。
我們的世界觀須要不斷地在真理上得到培養。我們須要跟基督身體中的肢體有所相通,有所團結。基督徒在耶穌基督裡的交通與團結,就好像一塊燒著的火炭,須要
繼續不斷地在火堆裡燃燒,才能維持它的熱度。一旦我們把它從這燒熱的火爐中抽出來,這一塊被抽出來的火炭不久就要因沒有受到其它燒熱的火炭的互相燃燒,而
慢慢熄滅。同樣地,無論哪一位基督徒,都要跟其他基督徒有密切的關係。因為基督徒之間的互助與團結是聖徒共存的要道。如果我們抱離群獨居的態度,如果我們
抱唯我獨尊的精神,那麼我們如果不是因為獨居而漸漸地冷淡下去,就是因為獨尊而慢慢離開主。所以,凡屬耶穌基督的信徒必須團結、互相勸勉、互相幫助,這樣
才能使我們在真道上、在主的工作上、在教會的事工上,活在上帝的榮耀中,作上帝所喜悅的兒女。為了建立合乎聖經的世界觀,我們必須參加參會。
當你讀完了這篇文章,或許你會問:那麼誰不須要參加教會呢?讓我告訴你,唯有死人不須要參加教會;唯有屬肉體與屬世界的人才不須要參加教會。如
果你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那麼你必須參加教會。基督徒離了教會,是無法在靈命上繼續存活的,就像魚離了水,很快就會死。你須要參加教會,否則你的靈性很快
就衰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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