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方言運動的質疑

陳終道
    說方言始終是靈恩運動的主要內容,對信徒追求方向影響至大,茲列出20點聖經真理以供眾教會參考:
    一、行傳提及「說方言」僅三次:(一)五旬節(2:4,6,8)——在耶路撒冷;(二)哥尼流家(10:46)——在該撒利亞,福音開始向猶太全地及外邦 推展;(三)以弗所(19:6)約主後52至54年……在外邦,福音開始向地極推展,從第一次至第三次前後相隔約23至24年,可見初期教會並非經常禱告 就有方言,或每次禱告必說方言。
    二、在行傳所記之方言恩賜,沒有一次是得著的人自己求來的,完全是聖靈「隨己意」賜下的。例如:五旬節時,聖靈降臨,那120人都被聖靈充滿而說方言;在 哥尼流家,彼得正在講道時,聽眾受聖靈而說方言;在以弗所,保羅為那12人施洗按手時,他們說方言.與林前12:11,18的原則相合。
    三、在初期教會中新信主的3,000門徒(徒2:41),5,000男丁(徒4:4),都沒有說方言。
    四、說方言是為向不信的猶太人作見證,證明神已賜聖靈給信的人,包括外邦人。猶太人拒絕神所差來的救主,神已使他成為萬國人的救主,聖靈給他們說方言的恩 賜就是明證。徒10:45-47:「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詳參拙作 《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二冊》之林前14:21-22講解)。所以福音工作向各處推展時,使徒不但見證基督已復活,也見證他已按所應許的賜下聖靈(徒 2:33)。
    五、聖經排列各種恩賜之大小時,使徒排第一,說方言排最後。現今未見有使徒之恩賜,(或可見近似使徒之神僕興起),為甚麼要堅持方言之恩賜必然繼續,且放在顯著而重要之地位上?
    六、林前13章以追求愛與方言比較,暗示求方言是像小孩的心思,求愛心長進才是大人的心思(林前13:11)。
    七、林前14:19-20以新約時代之先知講道之恩賜與方言比較,則求方言又如在心志上作小孩,但聖經卻要我們在心志上作大人。
    八、聖經明說恩賜是會停止的。「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13:8)現在新舊約聖經啟示已完全,舊約先知說預言之能已停止,新約使徒詮釋教義,領受啟示之恩賜也已停止。為甚麼藉方言領受啟示仍繼續?
    九、個人與神靈交的方言:使徒保羅曾在林前14:2提到「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注 意:這裡所提及的一種個人對神說的方言是:(一)「在心裡講說各樣的奧秘」,不是「用奧秘話」講說。(二)是「講說」,不是「舌音」。是話語,不是不成言 語之聲音。(三)是個人對神說,不是對公眾說。(四)在同章下文保羅又說:「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但在教會中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 如說萬句方言。」使徒保羅既曾說方言,為甚麼從未記載於聖經?因他不是要推動別人也去追求這種恩賜,乃是自己對神說,是個人與神交通時聖靈所給的恩賜,不 是在教會或公共聚會中說的。在教會中,他已明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
    十、說方言既屬超自然的聖靈的啟示,則所說的內容是否已經不能增減之聖經具同等權威?若然,則聖經是否仍未完成?能否將所說之方言彙集起來,一如現今之聖經,可任歷代信徒及不信者批駁挑剔,一字不改?
    十一、若按方言所說的現在已有之聖經範圍內的啟示,則:(一)方言所得的啟示,是否普通人之悟性不能得著的亮光,而必須由聖靈直接用超自然方式教導?然則 這些啟示應否記錄成冊作為後世信徒及傳道人研經之參考?(二)若方言所得的啟示,只不過是一般信徒熟知的道理,何需用方言(超自然)的方式賜給人?藉悟 性、智慧、自然現象下之聖靈教導,已經是聖靈的工作,所有超自然的神蹟和恩賜,都是例外的,有必需才施行的。聖靈何時需作多餘工作?(三)若方言所啟示之 亮光,有斷章取義,私意解經,很容易被明白真理的人指出其錯誤,則這些啟示出於甚麼靈?
    十二、聖經明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萬句方言。」(林前14:19)忽視這句話的精義,難明林前14章之主要資訊。
    十三、方言之恩賜與品德靈性生命無關。哥林多人靈命幼稚,品德墮落,卻注重方言。但聖經一貫之教訓,要我們注重生命長進,生活有見證,品德高尚;特別強調方言,常可能因在某些真道上不肯付代價遵行,而以有方言自我安慰,避重就輕,違背聖經本意。
    十四、靈恩運動所提倡之方言,常有勉強為人按手之情形發生,與聖經明訓相背「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提前5:22)
    十五、說方言屬超自然恩賜,由聖靈直接感動,非憑悟性學習。方言運動的人教導人學習方言不合聖經(林前14:14),信徒可以學習「作先知講道」(林前13,14:34-35),卻不能學習說方言。
    十六、現今之方言運動,在追求說方言時,常有邪靈、鬼附、精神分裂、說假預言……,教會因而發生爭執,甚至分裂的情形。但使徒行傳所記之方言恩賜,緊隨著的卻是得救人數增加,門徒大膽向不信者見證基督,教會更同心。
    十七、聖經中所記的方言,都是明確的「別國的話」或「鄉談」(徒2:4,6,8)。為甚麼現今靈恩運動所推行的方言都是簡單而重複的舌音?行傳2章的方言,是沒有譯方言恩賜的外邦人都能聽懂而明白。為甚麼不見這種方言?
    十八、方言運動者認為方言就是天使話語,按聖經所記,天使說的都是明白而有意義的話語,如:天使(耶和華)指示亞伯蘭所多瑪將滅亡(創18);天使將律法 指示摩西(加3:19);天使向約瑟報夢向馬利亞說(太1:18-21;路28-38);天使在天上稱頌神(啟7:11-12)……,都是極有意義,有秩序,無一不是明白清楚的語言。當天使與天兵唱詩讚美神時,多麼令人神往(路2:13-14)。 絕非僅重複幾個單調的舌音而不成言語的話。使徒在林前14:9-10說:「你們也是如此,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這就是向空說 話了。世上的聲音,或者甚多,卻沒有一樣是無意思的。」但方言運動者所說之方言,剛好與天使的話語相反。
    十九、天主教徒和摩門教徒也同樣能說靈恩運動者所提倡之「方言」,卻照舊堅持其異端信仰,如:天主教始終持守煉獄、數珠唸經、供奉聖母像、或耶穌受苦像……等異端。摩門教依然不改其褻瀆神的道理,例如:稱耶穌是亞當與馬利亞所生,摩門教主是耶穌後代,聖靈是一種最純潔而永存的物質等等。這些異端之方言出於甚麼靈?
    二十、說方言既是聖靈超自然的恩賜,絕不賜給以下兩種人,就是:(一)還沒有得救重生的人,(二)有隱藏的罪,沒有對付清楚的人。但在方言運動者之中,竟 常有人一向家中收藏偶像,惡待婆婆或媳婦,內心彼此不饒恕,卻照樣到教會或聚會中得著方言,這究竟出於甚麼靈的方言?顯然是假方言。聖經說不可禁止方言 (林前14:39),指聖靈所賜的方言。領受聖靈所賜方言的人必然已經得救,徹底對付罪,並把自己完全獻給神;但假方言人人都當禁止,免得魔鬼有機會作 工。假方言不但對信徒靈命無益且有大害,使人以為聖靈既賜他方言,必然不理會他所犯的罪了,結果一面自欺,也繼續犯罪,一面以自己仍能「說方言」而自我安 慰。
    總結上列各點,對說方言之恩賜,應像使徒在林前14章所採的態度,不予鼓勵,而謹慎地按真理辨認。教會應鼓勵信徒追求更大的恩賜:在愛心上長進,勇敢為福音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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