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7日 星期六

「執事」的恩賜(三)——條件

經文:

徒六16;提前三8~13

鑰節:

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徒六3

參考經文:

徒六8;八1238;腓四14~18

提要

        領受「執事」的職分,聖經列出了清楚的條件。首先,讓我們查看初代教會使徒,是如何選立第一批七位執事的。他們立下了三個基本條件:(一)要有「好名聲」——指有好的見證,生命連於基督,不但為基督而活,也能活出基督。(二)要被聖靈充滿(full of the Holy Spirit——生命滿有聖靈的同在,聖靈在他們的生命中,持續引領動工。這是信徒經歷聖靈,而有豐盛的生命狀態和特性。如此他們能靠著聖靈的大能,有力量來事奉。(特別注意,這和另一種聖靈充滿「filled with the Holy Spirit」是不同的)。(三)要智慧充足——有智慧的人才能懂得如何管理分配和領導,這是成為領袖所不可缺少的特質之一。
        
相信十二使徒必定在主面前經過迫切的禱告、尋求,並且得著聖靈清楚的啟示和引導,才慎重選出首批七位執事。反觀今日的教會,又是如何選立執事的呢?是按照他們的資歷、財富、地位、學識……等等來提名,或者是按照聖經的條件和標準呢?這是值得我們留意的。
        
另外,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中,也為執事立下了更為詳細的條件。這可能和保羅當時代的背景有關,因此,他提出:(一)必需端莊——在儀態和穿著上要適切,因為「執事」的工作,包括逐家拜訪。(二)不一口二舌——不向不同的人說不同的話。原文dilogos含有「重覆多言」的意思,意指不作一個長舌的人。(三)不好喝酒——不能醉酒,最好是滴酒不沾。(四)不貪不義之財——原文的意思是,不用卑鄙的方法貪財。由於「執事」時常經手教會的錢財,因此個人操守非常重要。(五)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六)要先受試驗——除非一個人在眾人眼中認為可稱許的,不然他就不應當接任,因他不配得執事的職份(提前三8~13)。
綜合十二使徒和保羅所列出的條件,我們可以看到他們對「執事」的要求,不但在道德方面,也在靈性上面,而這一切都根植於聖靈的同在和充滿。若不是聖靈親自揀選,其實沒有一個人有資格承擔這項服事。

默想

1.第一批七位執事的選立,具備了三大條件(一)好名聲(二)被聖靈充滿(三)智慧充足。這三項基本條件,是奠基在一個重生得救的生命,被主得著有聖靈內住,有生活見證,並且能彰顯基督的人。懇求主興起更多這樣的人,在教會中成為「執事」。
2.
保羅提出要協助長老(牧師),使他們可以全心全意專注於祈禱和傳道的事工,因此「執事」必需盡上協助的角色。

聖靈的應許

1.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3~4
2.
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提前三8~9
3.
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提前三10

在聖靈裏禱告

        親愛的主阿!我們為教會作執事的祈禱:「能端莊自己、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求主施恩保守眾執事們。奉主耶穌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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