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基督的地位
神人基督在他的經歷中所居的不同地位,自降世時起,直到他榮耀的再臨。在這整個過程中,基督曾先後居處兩種不同的地位中,即貶降的地位和高昇的地位。他的經歷包括降世、受苦、遭難、埋葬、降到陰間、複活、升天、掌權、和再臨。主要的經文是腓立書二章6~11節。(參路廿四︰26;林後八︰9;加四︰4~5;來一︰3;二︰9~10;四︰14~15)。
一、貶降的地位
1.降世
(1)道成肉身。道為何要成肉身呢?基督為何要降臨到世上來呢?亞當若沒有罪犯罪,神子是否會取納人的形體,降世為人呢?根據聖經的啟示,聖子的降世直接與人的犯罪有關(路十九︰10;約三︰16;林十五︰3;加四︰4~5;提前三︰16;來二︰14~15)。
加爾文提出四點理由,解釋聖子降世的原因︰
□罪人與神之間築有一條鴻溝,是人所無法通過的。惟有神親自降世為人,並且取得人的形像與性格,才能在神與罪人之間,建立起一條通達的道路。
□藉著聖子的降世,使罪人感覺到救世主的接近,減除無法高攀的頹傷心理(提前二︰5;來四︰15)。
□ 聖子降世,成為我們的弟兄,並且將他的恩典和加給我們,使我們靠著恩典,也成為神的兒女。他說︰根據聖子降世為人的事實,「我們可以相信,我們是神的兒 女,因為那本來為神的兒子,從我們的身體取得身體,從我們的骨肉,取得骨肉,這樣就成為和我們一致的。我們所特有的,他不拒絕,因此他所特有的,我們也可 以得著,所以他和我們同樣可以在一方面是神的兒子,一方面又是人的兒子,他自己說過︰?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 廿︰17)。因為這個緣故,我們有承受天國產業的保證,因為神的獨生子已認我們為他的弟兄;我們既是弟兄,當然和他同為繼承產業的後嗣(羅八︰17)」(2︰12︰2金陵譯本)。
□ 因為世人都是罪人,非但無法代替別人贖罪,甚至沒有能力為自己贖罪。而且人的罪不能藉著其他動物代贖,因此惟有依靠聖子。一方面他是聖潔無瑕疵的神,另一 方面,藉著降世,成為一個真正的人,來完成這救贖之工。他將自己獻上,救贖我們脫離一切的罪惡,並且滿足了神的公義。他在人的軟弱上忍受死亡,而在神的大 能上獲致複活。
(2)處女懷胎。四卷福音書只有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記載耶穌誕生之事,但這兩卷書都證實,耶穌是童貞女所生(太一︰20~23;路一︰26~35)。最早的使徒信經,已經把這件事實放在信條內。歷代教會的信條,也都包括這項真理。
我們可從三方面來分析處女懷胎的意義及其重要性︰
第一,處女懷胎基督的神性及先存性有關。一般人的生命,是靈魂和肉身同是地開始存在的。(此處我們不是討論醫學上關於受精的卵子在何一階段時才能被稱為是胎兒的問題。)但基督卻在母腹前已經存在(約一︰1~4;八︰58)。否認耶穌為處女所生,也就是否認他是永存的神。人無論怎樣讚許他的人格道德,但基督若非神人,即沒有代人贖罪的資格。
第二,處女懷胎與基督的無罪性有關。瑪利亞的受孕,是由於聖靈運行的大能,胎兒被稱為「聖者」,神的兒子(路一︰35)。所以,耶穌在開始受胎時,就未被罪惡所侵,也不擔負亞當原罪之罪責。他是屬靈的,並是屬天的(林前十五︰45~47)。按肉體和人情而言,他是亞當的後裔,大衛的子孫,但按聖善之靈而言,他是神的兒子(路三︰23~28;羅一︰3~4)。
但是,基督從處女受胎並不暗示,夫婦的性愛有何不潔淨之處。性是神所賜的,凡神所賜的,都是好的(提前四︰3~4)。人的不潔淨,不是因為他是父母性愛的成果之故,而是因為他是出亞當,擔負亞當違背行為之約所致的罪責和敗壞。
第三,處女懷胎和基督的人性及代表性有關。基督若不是藉著母體出生,而由其它方式進入世界,就不能成為一個真實人的形象和血肉之體,不是一個幻影或特殊的靈體,故能代表人類,稱我們為弟兄。
(3)虛己。他本有神的形象,並與神同等,卻為了拯救罪人,甘願謙遜虛己,敗降為人,作我們的大祭司,實現救恩之應許。
對於基督的「虛己」之意義,會引起神學上的問題。有些人認為,當基督在世.的一段時期中,聖子會自動「倒空」神性方面的性格,或將神性暫擱置一邊。他們主要的根據,大致如下︰□耶穌的智慧和知識,如常人一般,是逐漸增進的(路二︰52)。□耶穌承認,他不知道末日的正確日期(可在十三︰32)。□耶穌也承認,他的一切工作,是按照天父的旨意而行(約五︰19~30)。□耶穌告訴門徒,天父比他更大(約十四︰28)。□基督在複活以後被神高舉,那麼在受難前必已暫時放棄神權和地位(腓二︰6~7)。
這 種解釋乍看起來似乎有理,但實際上卻是把聖子的神性和人性混為一談,也沒有劃分清楚聖子和基督(神人)的地位。以基督身份而言,神確是高於他;聖子來到世 上也確是實行天父的旨意。但神始終是神,「道」並不因成肉身而改變他神性的本性。三位一體的真神,並不因聖子的降生而暫時減成兩位。耶穌會對尼哥底母說, 他「從天降下而仍舊在天的人子」(約三︰13)。
耶穌在世時的確有時隱蔽他的神性和神權(太十六︰20;廿六︰53),但這是為著一意要成就他來到世上的目的。世人的確並不都認出他的神性,而只以常人待他,甚至他自己的兄弟,起先也不信他(可六︰3;約七︰5)。然而,信他的人,卻都能認出他是基督(太十六︰16;約一︰41,45,49)。
「虛己」在此是指聖子自動紆尊降貴的態度。他不因與天父有同等的高貴地位而緊抓不放,反倒謙虛下降為人。按他的神性而言,並無變化,但卻取帶了人的形體和性格。神與人聯合,形式雖然不同,實體卻並無更改。
2.受苦
聖子降世之目的,是要拯救罪人。為此基督「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8)。貶降的第二步,就是基督因我們之故而受苦。
(1)居住在罪惡之社會中。聖潔的神卻居住在罪惡的環境中。基督天天與罪人接觸(太九︰10),看到一般猶太人對神的無知和仇視(約五︰39;太廿三︰37),及法利賽人的固執和偽善,並對他的敵對行為和誹謗(太廿三︰15,36。約十︰31,33;太十二︰24)。他經常受到魔鬼的試探和騷擾,並親屬的誤會(可三︰21);甚至他的門徒,有時也不瞭解他(太十六︰22~23;可十︰35,37)。最後,他還被一個門徒出賣。
由於他神性的全備知識,這些環境加得了他內心的痛苦。他從起初就知道誰要出賣他(約六︰64),也早知道必須要經受許多苦難(太十六︰21;可九︰12)。
(2)經歷十字架的道路。基督的受苦,在他遇難前的一段時間,更為酷烈。十字架的痛苦促使他祈求天父移開苦杯(可十四︰36)。他受到同胞的控告和遺棄(太廿六︰59,67),(路廿三︰35~36),彼拉多的枉判(路廿三︰24~25),門徒的否認(可十四︰66,72)。當世人之罪完全放在耶穌雙肩上時,在剎那之間耶穌甚至感到,神也掩面不顧他(太廿七︰46)。
3.遭難
基督受苦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巡撫彼拉多受到猶太人的壓力而屈服,判決耶穌死刑。他忍受羅馬刑法最殘酷和羞恥的懲罰,被以色列國認為是受咒詛的一種死刑(申廿一︰21~23;加三︰13)。基督被列在罪犯之中,擔當了我們的罪(賽五十三︰10~12;太廿七︰22~26;林前五︰21)。
4.埋葬
基督的身體被埋葬,除了證明他受死的真實性,中有深刻的意義。第一,他代替我們擔負一切的罪孽,為我們經歷罪的後果,包括身體之被葬,象徵「出於土,歸於土」的後果。叫我們信主的人,不再懼怕死亡。所以保羅稱已死的信徒為在基督裡睡了的人,等候複活的日子(林前十五︰20~23)。
第二,基督的身體雖被埋葬,但救恩的成果卻在此階段已經開始顯露。大衛的預言,在他身上得到應驗(詩十六︰10;徒二︰30~31)。他的身體不受朽壞,製勝了「出於土,必歸土」的咒詛和後果。
第三,基督的身體被埋葬,象徵死亡和隔離。所以信主的人,藉著洗禮也像征舊人的死亡,過去的消逝,罪身和滅絕和罪惡的隔離,以致與基督一同複活,成為新造的人(羅六︰3~13)。
5.降到陰間
關於基督降到陰間的實性,我們無法得到圓滿的解釋。一個原因是我們對陰間的實情缺少瞭解。詩篇十六︰10的文字,不一定要按字面直解。上下兩個半句可作並行文解釋,意指基督的死難並非是生命的結束,因為神要使他從死裡複活。上半句的「靈魂」和下半句的(身體)「朽壞」,連起來代表人的生命,即神必不讓耶穌的死,作為他生命的終了。
天主教相信,基督在被葬後會周遊舊約聖徒靈魂的居所,向他們宣告,救恩已經完成,並帶領他們進入天堂。這種解釋同對嚴重的困難。因為,根據彼得前書三︰18~20,那些靈乃是在挪亞時代不信的人,而且主詞是複活的靈,不是在陰間的靈。
加 爾文的辦法是把「降到陰間」這句話用意喻作解,即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到猶如地獄之苦。改革宗教會採取這種看法。海德堡教義問答第四十四條問︰「為何加上?他 降到陰間?呢?」答︰「為要叫我在面對最大的試探時握有確信並完全的安慰,因我主耶穌基督,在他一生受難中,尤其是在十字架上,已藉著他所受的無法形容的 傷和痛苦及恐怖,猶如地獄的苦楚,救我脫離地獄的憂煩和痛苦。」
但 是這種解釋似乎與使徒信經的原意不符。使徒信經在論到耶穌的條文上,處聖靈感孕起,到二次再臨止,句句都是按照時間的先後而陳,。若單把「降到陰間」的語 詞解作例外,把它放在「受死」之前,未免牽強。再者,「降到陰間」這句信條不屬原來的使徒信經,而是教會後來添入的,很可能是欲在使徒信經內包含詩篇十六 ︰10的含意,即是指通常人死後身體的狀態。基督在受死後,如常人一般,他的身體進入死的狀態,直到第三天複活。長老宗教會(和改革宗屬同一個宗派)一般作此解釋。作者也認為,這種解釋較為合理。
二、高昇的地位
1.複活
基督的複活是他的地們改變之初步。「神將他升為至高」(腓二︰9;參羅一︰4)。他不複在半隱匿的狀態下生存。基督於複活後留在地上四十天之久,向眾門徒顯示他複活的真實性,並對他們作新的指示(林前十五︰5~8;徒一︰3~8)。
(1)複活之性質。基督的複活,不是所謂精神複活或正氣常存。四福音都描述耶穌被葬的墳墓內所發生之情形。他的屍體已經不在墓內,因為他已經複活了(太廿八︰6;可十六︰6;路廿四︰3~6;約廿︰11~16)。他的身體和靈魂重新結合,成為複活的救主。他複活的身體與他受死的身體相仿,雖不全然相同。耶穌的手上留有釘痕,肋旁仍有刺痕。另一方面,他能在關閉的房間中自由出入(約廿︰19~20,26~27;路廿四︰41,43)。他複活的軀體,不會受到朽壞的侵害(林前十五︰50),並帶著身體升入天堂(徒一︰9)。
反 對複活的自然主義神學家,否認基督身體複活的可能。他們想出各種其它的可能性,設法解釋複活之奇事。除了所謂精神永存的理論外,有些人認為,耶穌在十架上 只是進入昏迷狀態,誤被認作已經死亡。過後他又甦醒過來,恢復活力。又有人聲稱,耶穌的門徒們私下偷移了他的屍體,然後對眾宣佈,他已複活。又有人認為, 門徒們的悲痛之餘,眼目迷糊,幻覺中似乎看到耶穌。
但這些解釋與福音書及保羅的見證,完全相左。羅馬士兵和其他觀望的人,都看見耶穌斷氣的情景(路廿三︰46,48~49;約十九︰32~35);他的屍體並按照猶太人的規矩,用麻布和約一百斤的沉香沒藥裹紮綁緊,斷無只是昏迷狀態之可能(約十九︰39~40)。關於門徒們的態度,他們起先尚不信耶穌真已複活,豈會私偷屍體或受錯覺之愚呢?(路廿四︰11~12,37~38)。何況墓口封閉,並有羅馬士兵看守(太廿七︰62;二十八︰4)。最後,耶穌的複活後會開露面,絕非能以死當活欺哄人的。
(2)複活之意義。第一,基督之複活,表明製勝罪惡和死亡。罪不再能在信徒心中作王,死也不再能使信徒驚悸(羅八︰33~34,1~2,11;林前十五︰55~57)。
第二,基督之複活,使信他的人得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基督已為他們付償罪的工價,滿足了神律之公義要求,並獲得屬天的產業(羅四︰24~25;彼前一︰3~4)。
第三,基督之複活保證信徒的複活。他的複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叫一切信徒得到複活的憑據和盼望,都會換上那不朽壞的身體(林前十五︰20~23,51~54;林後四︰14;帖前四︰14~17;啟一︰5)。
2.升天
(1)升天之性質。基督有形的升天,表明天堂是一個確實的處所。按他的人性而言,他從地上升到天上。按他的神性而言,他始終是無所不在,充滿天地的。基督的升天也一明。他在地上的工作已經完畢,以後藉著他的靈指示教會,推廣天國在地上(路廿四︰50~51;徒一︰9;太廿八︰19~20)。
雖然只有路加描述基督升天之事(路廿四︰51~52;徒一︰9~11。馬可福音的記載可能不是出自原著者之筆,因為許多古卷抄本只到第八節為止),但約翰曾在數處記載,耶穌對門徒提過此事(約六︰62;廿︰17)。彼得在五旬節講道時,也證明此事(徒二︰33~34)。
(2)升天之意義。基督升到天上,獻上一次完成的祭,差遣聖靈來到世上,為信徒預備居所,象徵信徒在天上之地位,並繼續履行他的職位之任務(來六︰20;約十四︰16~18;十六︰7~10;十四︰2~3;弗二︰6)。
3.掌權
(1)「坐在右邊」之含意。保羅對以弗所教會說,神叫基督升到天上,坐在他的右邊,「還超乎一發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0,22)。這是應驗大衛的預言(詩一一O︰1)。基督站在大祭司前受質詢時,也曾當眾預言,他將坐在天父的右邊(太廿六︰64;參來一︰3;九︰24;彼前三︰22)。
神既是無形之靈,基督之「右座」顯然不是指方位,而是一種象徵性的文字,表示權柄。按照一般世上的習俗,主人的宴客時,主客坐在主人的右邊,象徵榮耀和敬意。雅各和約翰曾請求耶穌,在他的榮耀裡,賜他們兩人坐在他的左右兩邊(可十︰36~37)。
我們不必為著有形或無形的坐位而操心,應當注意的乃是它的象徵性,即基督被神高舉到榮譽的地位(腓二︰9~11)。
(2)「坐在右邊」之職務。當基督升天時,他在世的工作確已完畢,但仍有未了之事。他坐在神的右邊之主要任務,可以用一節經文簡括之︰即他要建立他的教會,並製勝陰間的權員,並克服一切惡勢力之權力。關於這一點,我們將在討論基督之職務時陳述,故在此從略。
4.再臨
(1)再臨之方式。正如他升天時之方式,基督將會有形地來到世上。這是在耶穌升天之日,天使向門徒指示的(徒一︰10~11)。保羅曾多次提到耶穌再臨的真理。他勉勵信徒要等候基督從天上降臨(腓三︰20;西三︰4),並安慰他們說,當主來臨之時,無論是已睡了的信徒,或當時尚存活的世的信徒,都將一起與主見面(帖前四︰15~17)。約翰在拔摩島上見證說,主要在雲中降臨,眾人都要看見他(啟一︰7;太廿四︰30~31)。
(2)再臨之目的。基督第二次來臨,是結束他作中保的任務,並徹底顯明他的王權(林前十五︰24~28)。那時,他要來審判世界,將硬心不悔改的罪人分別出來,永遠並全然的與神隔離(太廿五︰41~46;帖後一︰8~9),但凡真心悔改,相信並遵行他旨意的人,將領受天國之福分(太廿五︰31~40;帖後一︰10;多二︰13),永遠與主同在(啟廿一︰1~3)。罪惡的勢力將被全部消滅,基督的國度永遠建立(啟廿︰10~15;廿二︰1~5)。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基督的王權
基督的恩典
基督之榮耀的國
關於這一點,他還宣布過他“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他說這“是好得無比的”(腓1︰23)。約翰認為那些有特權分享這國度榮耀的是有福的︰“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啟14︰13)啟20︰4─6是很象徵性 的一段,約翰用那些得到特權分享這個國的,給我們看見裡邊的快樂經驗,摒除了一切地上的掛念和限製,他們“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一時間,我們相信 不能解釋成整整一千年,而只是一個比較長的時期,明確的說,視各個人而不同,那就是從他在今世的死到世界的末日這國度完備的那一段時期,對有些蒙 救贖的而言,可能大多數都是,這個期間都會繼續下去比真的一千年要長的多。凡為基督受苦和死了的,也就是那些以不同的方式在基督徒的服務上付上了生命的, 都稱為“給耶穌作見証,並為上帝之道被斬者”(啟20︰4)。
假 如這些只照字面說,僅包含了的確被砍頭的殉道者,而不包含那些架在柴上被燒死,或受刑或受各樣艱難的,那能參加這個歡樂王朝的人數未免就微不足道了,事實 上許多因砍頭而死的比以其他的方式死或作了一輩子基督徒好好死去的,受的苦還少些。因此我們了解此處的意思是指一切曾為基督受過苦的,都在他的中保王權 中有份,而且,由於這些人正在等待復活,他們是在一種脫離肉體的狀態,不再形容成男和女,而只稱為“靈魂”,他們的產業也被象征性的形容為“頭一次的復 活”,能在這個中間統治中有份是無法估計的特權,所以有這種特權的人被形容為“有福了,聖潔了”,約翰告訴我們,“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這,他顯然 是指對惡者所加的一種酷刑狀態──“沒有權柄;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6)而 且,既以這個亮光來看,死亡就不再能威脅基督徒,而被看成主要是從這個世界渡到基督榮耀的國去,或是從這個門進到一個比在這裡能獲得的好得多也榮耀得多的 生命。基督之中保王權因他的再來及最後審判而告終。救贖之功到那時就完成了,神的恩典就已經充分表明了,人的命運,是好是壞,也都固定而永不再變了。到那 時,基督既獲得了完全的勝利,一直統治到他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腳下,於是把這國遞給上帝聖父,“……上帝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林前15︰23─28)
這並非說從此基督就不再在這國裡有份,而是說救贖之功既經完成,選民也都聚集,就不再明顯是他的國度,而他將回到以前他與聖父聖靈的原始關系上,這三一上帝永恆地統治著這完美的國。
所以歸結的說,基督是我們的先知,同時也是我們的祭司,我們的君王,這是在聖經中說到他的工作時的名詞,我們是受了約翰加爾文的恩惠,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地發展了救贖的三面性。不過在用這個名詞時,我們不可以為這是三個分別的職位,好像在 國事上的總統、審判長和參議員一樣,也不可認為這三個功能是個別先後執行的,是同時而且彼此互相影響,就象人體中的肺、心、腦一樣──功能不同,而彼此依 存,在一起構成一個生命,在各種輕重不同上,基督常是個君尊的祭司,祭司的君王,祭司的先知,和一個先知的祭司,他先知的工作,是用來把上帝啟示給我們, 要正確的了解只有當我們知道他的祭司工作救贖了我們,而且他又是我們天上的君王時才行。他祭司的工作──他獻上自己為祭品以滿足神的公義並使我們與上帝復 合──要知道這一點只有透過他的先知工作,是這啟示給我們他受苦和死亡的真義,至於他君王的工作,只有從他先知的工作上,啟示自己是用他的寶血買贖我們, 因而我們才成了他的,才能正確的了解。
在以色列悠久歷史的預表方法上有三個顯然不同的職位,先知的,祭司的,和君王的,在歷史次序上,先知席次是最先建立的,亞伯拉罕是個先知(創20︰7);雅各表現了這個職掌(創49︰1); 摩西在領以色列的後裔出埃及以前就正式被稱為先知了,祭司,是在以色列成為一個民族以後不久就被任命的。至於君王,則是一直到大約四百年後才開始統治。以 色列在同期也實際是神治的,上帝是其君王,透過祭司來統治,舊約中的先知是各型的偉大先知,舊約的祭司是各型的偉大祭司,同樣,舊約中的君王也是各型偉大 的君王,三種職掌在舊約時代分離而平行的進行,到基督身上混合而成為完美,不過即或在他的身上三個職位的輕重仍是按歷史先後的,所以在他公開傳道時,他的 行為主要是個先知;在他受苦和在十字架上受死,以及在上帝寶座前為我們代求時,他所行的主要是個祭司;而在他恩典國和榮耀國中,他才啟示他自己主要是君 王。
而且,由於基督救贖的成果,凡是信徒,在新約之下都成了先知、祭 司和 君王,我們之所以成為先知,是因為我們被命令去宣傳福音,並表現出叫我們出黑暗入光明的他之卓越(太28︰18─20),彼得解釋祭司一職,他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彼前2︰9)同樣約翰也說過,“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上帝的祭司;”(啟1︰6)而且主子民的君尊產業在彼得宣布信徒是“君尊的”祭司時就顯示了,在約翰宣布那些在中間國裡的“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2︰6)而那些在天上的“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22︰5)也 顯出來,所以千百年在以色列平行的三個職位,在主耶穌基督裡聯成一個,又重現在凡信他的人身上,每一信徒在理想上和潛力上是都有這三個職分的,有些特別顯 著是先知,因為他們傳福音,有的特別顯著是祭司,這不是說他為罪奉獻的多些,只有基督才能獻祭,而是說他們在這偉大的大祭司下面事奉,獻上自己及其他屬靈 的祭,這包括在(1)在事奉上帝上把自己當作活祭;(2)他們的所有物;(3)禱告;(4)讚美;(5)感恩。至於君王的職分,則大部分是留在將來的,但有些人即或在今生,由於他們在教會或國家的職位為媒介,也對他的同胞執行了權柄。
基督之恩典的國
這原來是由他建立的,是因他在十字架上贖罪之功而成,其法律是受自他的,歷代以來他管理著它的事務,對一切敵人他防護著它,在地上的國民也就是真教會的人,其組成者都是從心裡相信基督是救主和主宰的人。這國度在世界上卻不屬於世界︰「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17︰16)「
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15︰19)「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其顯著的特性不是地上的或是肉體的︰「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它的有效,不是靠在外面表現的能力或是它的壯大,而是靠聖靈的神工,是他再生了人的心,給人心有屬靈的洞察力︰「上帝國的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路17︰20)「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3︰3)「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但是雖然這國度之來不是由外面的跡象傳達,但它對個人裡面的影響是立即就感覺到的,使他警覺與上帝有了一個新的關連,警覺於造成聖潔、自守、誠實的統治原則;同時對個人的這些影響就會反映到整個社區或國家在社會、經濟、政治的改善情形上。
基督恩典的國包括各類各型的人,不分國籍、膚色、階級、種類、地位、性別。「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耶穌基督裡都成為一了。」(加3︰28)它原不只是為猶太人,而是為各國各族,這在舊約有關彌賽亞的各段說的很清楚,在新約中又重新強調過︰「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詩2︰8)「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賽49︰6)「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瑪1︰11)「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作外邦人的光」(賽42︰6)「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珥2︰28)當嬰孩耶穌被帶到聖殿時,年老而有一顆屬靈之心的西面就認出他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路2︰32)在彼得充分認識了他在屋頂所見異象的意義之後,他就說,「我真看出上帝是不偏待人;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10︰34─35)「難道上帝只作猶太人的上帝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羅3︰29)而基督給他眾門徒最後的命令就是「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
我們希望特別強調的一個事實就是,在最真實的意義上,基督的確是 我們今天的君王,他建立了他的教會,作為信徒的團契。他現在坐在宇宙寶座上,指導他國度進行的事務,他用屬靈的新生命使他的子民活起來,保護他們,對付一 切惡勢力。他要繼續如此,直到他的一切仇敵被置於他的腳下。我們的職責就是對教會永不絕望,也不對世界絕望,世界終將被教會征服。由於恩典之國不是屬地或 屬肉體的,而是屬靈的,所以我們就不必驚奇在我們一生中看到世界仍然有那麼多的邪惡,或者我們還常遭到迫害、疾病、貧窮、飢寒,以及別的不愉快的環境。因 為所有這些事在上帝對世界的控製上都有其指定的地位,若臨到信徒,並不是為了刑罰,乃是為了 改善他們而作的訓練或懲戒。我們有我們君王的保證,他永不丟棄我們──「看哪,我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他不只是供應我們每一個慾望,而是 「照他榮耀的豐富……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4︰19)
既與基督真正聯合,靠聖靈的能力,我們就毫不懷疑,而相信我們最 後將勝過魔鬼和它對付我們的各種邪惡。我們看科學、教育、發明、藝術、音樂、商業、政治、社會等等,每一種本身假如是根據著真理,就啟示了基督的智慧和榮 耀,他是世上的光,各族的統治者。這每一種都代表人征服自然力的一項成就,這也是人被造之後 立即被賦予的任務,就是被命令去「治理」這地;而這每一種成就也是基督國度建成的一個預言。我們應記著基督現在就是我們的王,他在整個人類歷史過程中統 治、克服,他對人震怒,要人讚美他,甚至能把人想作惡的事的結果變成好的事。
由於基督是我們的王,我們在生活中的每個活動就有義務給他應得的尊敬和順服,奎格博士(Dr.Craig)在 下面的一段中把這種義務說的很清楚。他說,「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注意到基督統治所包括的一切。他不僅是要求全體人類的服從;他要求他們在一切的事上服從…… 我們想像不出在我們生活的哪一方面是耶穌不繼續要求我們榮耀他服從他的。他既然是王,他就應該在我們的私生活中居首位。在這個範圍內,我們應該努力把每一 樣我們所想所行囚禁在他裡面。既是君王,基督也應在我們社會和工作生活上居最高位。在這方面我們應受那金律(愛人如己)的引導;我們應著重的是我們的義務,而非我們的 權利;尤其是,基督既是君王,就應在我們的政治生活上居首位,否認這一點,就等於說政治上是應該不要基督的。這並非說,以教會作為一個社團,應該混入政治 裡面,而是說我們作為基督徒,我們對基督的信仰本身應能表現在政治方面,與表現在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樣,因此我們不必再幻想基督的王權只是在生活的某一部 分;它必須是在整個生活上的。無論我們是在何處,作何事,在行動上或思想上,我們都是受耶穌基督的支配,也是要 對他負責的。」
而且,無論是在人的事情或神的事情上,君臣的關係是個相互的關 係。不只臣子對君王有義務,而且君王對他的臣子也有義務。關於這一點奎格博士說︰「為了安慰和鼓勵我們,我們來提醒自己一下──假定我們努力給他所應在我 們身上得到的順服,基督是會把他自己也放在對我們的義務之下的。作為君王的臣民,我們確實應該 對他宣誓服從。不過同時,他是我們的君,也允許給我們支持和保護。我們與國家的種種關係,實在也就是我們對君王耶穌的關係,只要我們守國法,國家就會保護 我們,假如有人想取我們的性命、自由、財產,我們靠的不是自己的力量︰全國的力量都誓為後盾,哪怕是為了它一個最微弱的公民。所以只要我們以耶穌為君王來 事奉,所有他的權能就都會誓為我們的支持和防禦,無論我們自己是多麼的軟弱無助;無論來與我們作對的是多麼強大有力,我們不必 怕,因為他給我們的比與我們作對的更強大更健壯。當然如果讓我們自己來,很快的我們就會被魔鬼克服;但是由於君王耶穌在看守我們,保衛我們,因此我們之所 以能得勝,不是由於我們自己的力量,而是由於我們所信靠的他的力量,那麼我們就好好的來歡呼吧。所以即或全地上全地獄一起來陰謀,想來敗壞基督真子民中最 弱小的一個,也是不能成功的,為看守我們,保護我們,他已經動用著天上地下的一切能力和權柄。」
當 然,今日對基督的王權是很忽略的,在這方面,奎格博士大作中還有很有價值的說明。他說,「到處有人說,他們在他們的行為上言語上,都不承認他有權來管理他 們,因此這就必須先分辨他管理的事實和他管理的權柄,也就是說,一個是實際上對他服從,一個是在法律和權力上應該向他服從。根據律法及權利,耶穌有資格受 整個宇宙的服從,事實上只有很少數的人真給了他當得的尊敬和服從,不過我們確信,事情在這方面並非一成不變的,耶穌至今未變,我們有把握說,他說的話都會 實現,到時候,所有的人,管你願不願意,都會承認他的君權。誰也別以為耶穌的統治權是靠人們的同意,以為他只能對那些承認他君權的人執行權柄,你我不能這 樣說,任何人也不能這樣說,不論他是否活在基督的國度裡,這話對這世上的各國,多少還有一點點對。假如我們不喜歡一個當權者所實行的方式,我們又恰巧碰上 了,我們就可以搬到我們喜歡的另一個地方去。可是在基督的國度上講起來,這是不可能的。他的國度沒有侷限於某一塊領土上,無論我們到何處,我們仍在他的審 判權之下,應該向他的權柄負責。我們很可能以為我們能到一個地球重力律不發生作用的地方,同樣也以為能到基督無法動搖的地方,因此要有點聰明去調整自己適 應重力規律,使它的作用對我們有好處而沒有壞處,同樣也要聰明地調整自己去適應主耶穌到一個地步,使他的統治讓我們享福而不是受禍,是得到而不是損失,是生而非死。」
基 督的確是君王,天主教基督教都承認──這一點很難否認,因為聖經說的那樣清楚──不過對於他實施他權柄的方式上,雙方卻有很大不同的看法。天主教堅持他任 命教宗為他在地上的副攝政,因此他君權的執行是以一個人作工具的,而我們整個基督教都認為,他們這種說法不但毫無聖經權威的支持,並且這說法剛好與聖經明 白的教訓牴觸,教宗以奉基督之名的說法和作法所取的權柄簡直是奪權,我們認為每個信徒是直接對君王耶穌自己負責的,這是我們上帝賜的權利,直接向他禱告而 沒有任何地上教宗或教廷的干擾。
基督之能力的國
關係到整個宇宙,由於他的神性及其創造之功,他維持著(就是保持共存在)一切能見及不能見的東西,統治著(就其整個國土性質以及人事而言),並對全人類實行最後的審判。
聖經中一再教訓到,在創造萬物上,他是個積極分子,雖不是唯一的分子︰「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約 1︰3,10);「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來1︰2);「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1︰16─17)他統治萬物萬事,是為了上帝的榮耀並有效執行神的計劃︰「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28︰18)「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腓2︰9─11)「就是照他(就是父上帝)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1︰20─22)「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惟獨見……耶穌……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來2︰8─9)。
而關於他最後要來審判一切人等,同樣也說的很清楚︰「當人子在他 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 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25︰31─41)
他之征服各國,是靠傳福音來完成的;他用公義有效的統治他們,已 在啟示錄中用比喻預告了︰「……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 用鐵杖轄管他們……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19︰12─16)因此他能力的國是包括了這物質世界,歷史過程,以及一切天使和人。
成為基督的臣屬是恩典
樂意順服基督
基督超越一切君王
基督是君王
基督君王的職份
基督之君王的職分
基督為我們的救贖主而行的第三個職分就是君王。小問答在問「基督如何執行君王的職分?」時回答說︰「基督執行君王的職分,是馴伏我們屬他自己,管理保護我們,束縛征服他和我們的一切仇敵。」
基督的君王職分主要是關係到復活而榮耀的基督,他坐在聖父的右
邊,持有天上地下一切權柄,指導推進他國度的事,並確使他的子民得救。經由聖靈執行他的權柄,經由聖靈,他常與他的子民同在,他對他子民有效的應用其救
贖,這是他為他們作的,他並有效地束縛邪惡力量,以免阻礙了他們的被救贖。基督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永遠持有上帝的能力和榮耀,所以是整個宇宙的君王。可是當他在地上的一生,他自願把自己受到人性的限制和缺乏,而使他的屬上帝能力和榮耀被隱藏,只偶行神蹟以見證他使命及工作的性質。但在完成他的救贖之工時,是上帝又是人,他就在他的榮耀中升到天上,現在一步步的指導著他國度的進展。
基督是君王,是聖經中一再清楚教訓我們的。首先他名為「基督」意思就是「受膏者」舊約時代膏一個王,象徵他被命坐王位。上帝對撒母耳說,「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裡去,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撒母耳就用角裡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上16︰1─3)天使加百列在宣佈馬利亞將有一個兒子,名字應叫耶穌之後,又說「他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上帝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他宣佈的國度的建立,他的國也沒有窮盡。」(路1︰32─33)
在他一公開傳道時,拿但業驚奇他有超自然的看見,承認他是真王︰「拉比,你是上帝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約1︰49)
基督自己承認是王,他宣佈他國度的建立,它有各種叫法:天國、上帝的國、基督的國。馬可告訴我們,在他傳道初期,「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1︰14─15)
他在登山寶訓中明白的說,只嘴巴講,不能進他的國,惟有心裡真正忠順的才能進去︰「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
在論到末世時,在太25︰31─46中, 基督描寫他自己坐在審判宇宙的大寶座上,他前邊聚集所有各國,他有聲音宣判,賦予好人們永恆的獎賞,壞人們永恆的懲罰。為符合大家採用的羅馬帝國習俗,新立的國初次正式就職來到首都,應該騎一匹趾高氣揚的馬,並且由他大群的百姓公開歡迎,高呼讚美,在沿途撒花。所以當耶穌在棕樹主日進耶路撒冷時也是這樣,只把趾高氣揚的馬換成了低賤的驢,象徵服事和謙卑,因此──完全應驗了先知撒迦利亞的話︰「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亞9︰9;太21︰5)
那一次他也被群眾用下面的話歡迎,「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路9︰38)──他受這樣的歡迎是完全正當的,當他在彼拉多前受審時,他的敵人控告他︰「我們見這人……說自己是基督,是王。」(路3︰2)
耶穌回答彼拉多的詢問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
當直接問他,「這樣,你是王嗎?」他肯定的答道︰「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約18︰37)
當然保羅將基督是王的見證記載得更顯明更多。在以弗所書中他宣稱「使他從死裡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1︰20─23)
坐在聖父的右邊是佔有光榮和能力的地位。保羅在這些話中告訴我
們,基督具有神人兩性,現在坐在天上的法庭,一切天上地下被造之物都讚歎他的莊嚴,順服他的旨意,屬在他能力之下,在腓立比書中他宣稱「上帝將他升為至
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腓2︰9─11)
在哥林多前書中他說「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腳下。」(15︰25)而他在提摩太前書中宣稱基督是「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6︰15)
我們在來2︰8─9中讀到︰「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惟獨見……耶穌……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而在來1︰8中引用了詩篇45篇,說都應驗在基督身上了︰「上帝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
啟示錄整個是一首讚美基督為王的詩,顯示他這一位的榮耀和他國度的勝利。他被宣稱是「為世上君王元首的」(1︰5)。他「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上帝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1︰6)
啟示錄第五章把他描畫為坐在寶座上接受天上地下一切眾軍的朝拜,一切反抗完全被粉碎︰「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19︰15─16)──不是說他要用凶暴或軍力,而是說他的征服各國是靠傳福音來達成的,事實上也暗示劍是從他「口中出來」的;而且繼續用這種形容的詞句,雖然被他統治的子民有著無量的歡樂與特權,他完全有效的統治卻是靠鐵杖來執行的。
舊約也顯示出他的王權,所預告的彌賽亞是黃金時代的王,其中豺狼與綿羊羔同臥,(賽11︰1─10)但7︰13─14記
著彌賽亞的異象,說,「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
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各彌賽亞詩篇強調要來的一位的王性,有幾篇特別提到他征服了那惡者︰「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2︰6)「上帝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45︰6,來1︰8引它說已在基督身上應驗);「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你必將他們如同窯匠的瓦器摔碎。」(詩2︰8─9);「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詩110︰1,新約引用五次,認為在基督裡應驗了。)
關於基督國度內在的靈性以及其現存性,當他被法利賽人問到它實現的時間時,他親自說出來,「上帝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也就是說,不是用外在的奇景或事件──「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看哪,在那裡;因為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17︰21─22), 世上的國都是用大軍,大征服,凶暴殘忍而建立起來的,但耶穌的降臨是何等的不同,沒有屬世的顯赫,武器,財富。人是單個的被帶進天國的,由聖靈使他們的心重生,把靈命的新原則植在心中。基督徒雖然在世上,卻不屬於世界,他被新動機及新盼望所發動,認基督是他唯一的主宰,他向前望到一個新天新地,有義在其中。保羅說的很對,「我們都是天上的國民。」(腓3︰20)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呼召要有傑出的信心之後,說過這樣的話︰「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11︰13)後來又加上「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13︰14)──「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11︰10)當然,在地上代表這國度而且可以被看得見的就是教會,至少由真信徒組成的教會是如此。
以色列的君王體制
基督是獻祭者、祭司也是祭物
耶穌基督是萬祭司之上的祭司,超過所有的祭司。所有的祭司,他們自己的罪能得赦免,是因為基督所獻的祭,解決了他們罪惡的問題,所以是他們的救贖主。不但如此,基督是獻祭者、是祭司、是祭物。這三件事是不一樣的。
基督永遠為祭司
耶穌按麥基洗德等次為祭司
耶 穌是祭司,又是君王,他是這兩個可能性能夠達到最大可能的原因,為什麼呢?希伯來書的解經家、作者,再一次跳躍過既定的系統,跳到麥基洗德的等次,使我們 看見原來基督並不是按照亞倫後代的等次做祭司。耶穌做祭司不是在摩西、利未支派、亞倫系統之下。摩西、亞倫是利未支派的人,並不是利未支派的人都可當祭 司,而是只有亞倫的後裔才可以當﹔亞倫的後裔也不是每一位都可當祭司,而是撒督的後裔才可以當﹔所以是一次、兩次的淘汰。這些淘汰是越來越嚴格,越來越把 上帝揀選的人顯明出來。但是,基督不是在這些被造、被淘汰、被揀選範圍裡面的一份子,基督是主動揀選者。
基督是眾祭司之上的祭司
我們還沒有談到這方面的內容以前,要先提到先知可以身兼君王,但不能兼任祭司。因為聖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在以色列十二支派 -- 流便、西緬、猶大、利未、猶大、但、拿弗他利、迦特、亞設、以薩迦、西布倫、約瑟、便雅憫(後來以法連、瑪拿西替代了約瑟支派)-- 現在利未支派是特別分別為聖,可以作祭司在聖殿裡事奉上帝,其他十一個支派的人都不可以做祭司。因此,君王只出於猶大,祭司只出於利未﹔利未支派不能產生君王,而猶大支派不能產生祭司。
基督的職事
[他是先知]
上帝藉著先知向人說話,先知的職事,是在申命記十八章15至18節設立的,最後實現在基督身上(比較徒三22至23)。除了耶穌基督,沒有一個先知能完全彰顯父的旨意,但基督來到世上時,是將父完全向人表明,完全向人啟示出來(約一18)。
[他是祭司]
先知是將上帝向人顯明,而祭司是上帝的代表。詩篇一一○篇4節,將基督祭司職分,溯源自麥基洗德的等次(比較來五6至10,六20,七11、17)。
[他是君王]
創世記四十九章10節預言彌賽亞是從猶大支派而來,並且執掌王權。
基督的三個職事是︰先知、祭司、君王。這三件事是道成肉身所要達成的目的。基督的先知職事,是為了啟示上帝的信息;祭司的職事是關乎拯救和代禱;君王的職事,使他擁有權力管治以色列和全地。這三個職事的目的,在主耶穌基督身上完全實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