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4日 星期二

維護說

一、維護說的定義

    維護(preservation)乃是上帝繼續的作為,要維護他受造物之生命,以及所賦予他們的特性與能力。正如創造論乃為解釋宇宙的存在;維護論乃為解釋宇宙的持續。這是維護說的概念,若加以分析,乃有三義︰
    1.維護並非創造,顧名思義,維護必先有被護之物,必先有上帝創造的,已經存在的萬物。聖經曉諭我們,上帝不僅創造,他創造以後,並且還「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參來一2-3)。
    2.維護並非上帝僅僅消極的作為,只是為防止不被消滅;適得其反,這乃是上帝積極的護理的事工,他乃時時刻刻支持宇宙間的萬人萬有。他「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5一28),乃須臾不離。
    3.維護乃是在萬物萬人的作為之中,含有上帝自然而然協力的意思。雖然個人的生存並非以上帝的意志為唯一的因素;但仍不能不承認,倘使沒有他的協力,萬物萬人便無法生存與作為。
    杜諾氏(Dorner)說︰「創造和維護,不可能是一件事,所以人乃高於萬物,不能用自然來說明;倘使創造護理為一事,則世人勢將成為自然的產品,寧有是 理。宇宙並非完全是自然;自然乃僅為其必備的基礎而已。」創世記二章一至二節說︰「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 一切的工,安息了。」這所謂「安息」並非停止他的作為,而乃為重新振作他的權能。」
    我們肉體的生命繼續持存,乃是一件奇妙的事。我們的血液,經過心臟,一刻不停的循環流轉,無論在醒的時候,或睡的時候,晝夜如此,年年如此,這樣疲勞的工 作,其所需消耗的力量,遠非我們尋常的計算所能測度。心臟的肌肉除了在跳動之間外,從不休息。所有的血,在半分鐘之內,要經過心臟。心臟的握力乃比拳頭更 為強大;心臟的兩個心室維持十丙或一磅八分之五的血,在每一跳動之時把它抽出,其量為一分鐘四十五磅,一小時兩千七百磅,每天六萬四千八百磅,或三十二又 十分之四噸﹗「心臟要做全身五分之一的機械的工作──等於一個小時要舉重一萬三千尺,僅在短短一瞬之間歇一下,但整個的工作一直照常持續。」
    法國在斷頭台苦刑之前,被判死刑的罪人,坐在椅子上,然後用劍把頭斬下,旁觀的人聲稱死者的血上噴,高達數尺。但是這種大的力量在身內由心臟運行,竟安靜 無聲,我們也並不覺察。這種晝夜不停工作的力量,乃是上帝的大能,我們稱這種大能的運行乃為上帝的維護(preservation),我們當飲水思源,我 們日常吃的面包,乃有上帝親身在麥子裡面,使麥生長;又在麵糰裡面,使它發酵成為面包。地心吸力和結合力,乃為上帝正在工作的情態。靈乃是他的本體、物質 與法則,乃為本體表現的方式。上帝是超越的,也是內在的,他一切的恩惠,乃僅為他本身和感力所表現的影響。

二、維護說的根據

    維護說的根據,可從兩方面說,一為聖經的或直接的;二為理性的或推論的,茲分論之。
    1.聖經的根據──從許多經文可證維護和創造乃有顯著不同的分別。雖然上帝完成了他創造工作,把萬物安排就緒而「歇息了」,又宣稱他要繼續他的工作,要托 住宇宙萬有(參來一3)。複次,這所稱上帝的工作,乃是主耶穌基督的工作;在創造諸世界的時候,乃「曾藉著他」(來一2),接著又做維護的工作。申命記三 十三章十二、二十六至二十九節說︰「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同耶和華安然居住;耶和華終日遮蔽他,也住在他兩肩之中。」「他為幫助你,乘在天空,顯其威 榮,……他永久的膀臂在你以下。他在你前面攆出仇敵,……他是你的盾牌,幫助你,……」。尼希米記九章六節︰「惟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 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維護的);天軍也都敬拜你。」詩篇三十六篇六節︰「你的公義好像高山;你的判斷如同 深淵。耶和華阿,人民、牲畜,你都救護。」一百零四篇二十九至三十節︰「你掩面,它們便驚徨;你收回它們的氣,它們就死亡,歸於塵土。你發出你的靈,它們 便受造;你使地面更換為新。」一百零七篇九節︰「他使心裡渴慕的人,得以知足;使心裡飢餓的人,得飽美物。」一百二十七篇一節︰「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 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一百四十五篇十四至十五節︰「凡跌倒的,耶和華將他們扶持;凡被壓下的,將他們扶起。 萬民都舉目仰望祚,你隨時給他們食物。」照貝羅安(Perowne)對詩篇研究的看法,詩篇乃是歌頌讚美上帝的詩,他乃在天地萬物之間,又為造福萬物,和 他們同在。又照洪波德(Humboldt)所著《宇宙論》一書的意見,詩篇第一百零四篇乃是整個宇宙的寫照。馬太福音十章二十九至三十節說︰「兩個麻 雀……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可見上帝維護的工作,乃是無微不至的。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八節︰「我們生 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歌羅西書一章十七節︰「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希伯來書一章二至三節︰「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 界。……他……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其他有關上帝維護奇工的經文,乃不一而足,例如︰創世記二十八章十五節,四十九章二十四節;出埃及記十四章二 十九至三十節;申命記一章三十至三十一節;歷代志下二十章十五、十七節;約伯記一章十節,三十六章七節;詩篇三十一篇二十節,三十二篇六節,三十四篇十 五、十七、十九節,三十七篇十七至二十節,九十一篇七、九節,一百二十一篇三、四、七至八節,一百二十五篇一至二節;以賽亞書四十章十一節,四十三章二 節,六十三章九節;耶利米書三十章七、八、十一節;以西結書三十四章十一至十六節;但以理書十二章一節;撒迦利亞書二章五節;路加福音二十一章十八至十九 節;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三節;彼得前書三章十二節;啟示錄三章十節。不加詳引。
    約翰福音五章十七節︰「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這大致乃是指維護的工作而言,因為創造工作早已完成。創世記二章一至二節說︰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所以必然乃是維護的工作。前文曾引希伯來書一章二至三節說︰ 上帝「創造諸世界」以後,「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八節︰「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詩篇六十六篇七至九節說︰「他用 權能治理萬民,直到永遠;他的眼睛鑑察列邦,……萬民哪,你們當稱頌我們的上帝」,上帝不但維護我們肉體的生命,且複關心我們屬靈的生命。馬太福音四章四 節,主耶穌在受試探的時候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六章十一至十四節訓勉提摩太 說︰「但你這屬上帝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 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我在叫萬物生活的上帝面前,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 耶穌基督顯現。」
    2.理性的根據──從理性方面來推論,維護說的根據,可分三點來說︰
    (a)從萬物的本質說──世界萬物,並非自有的,其本質乃是依存的,他們的本源與繼續存留,乃是由於一個更高而超越的權能,不能憑其自己的力量;而須依靠 造物主的意志,由全能的上帝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他們(參來一3)。杜諾氏(Dorner)說,倘使世界是自有永有的,那便成為上帝,並無世界,而且不可能 有宗教的存在。
    (b)從上帝的意志說──力量乃是意志,乃為意志直接間接的表示。我們的力量,乃是從我們運用意志而發生。近代學者,著書闡釋,認為力量乃是上帝的意志。 但是人的意志未必成為力量,因為人的意志乃是無數的。唯獨上帝的意志,不會沒有力量,所以上帝的意志和力量乃是一體的;一而二,二而一。
    維護乃是上帝繼續行使他意志的力量,且為全盤行使他意志的力量。「人類的靈魂,並非自有的,亦是不能自存的;倘使沒有實體,則就必消滅。這個實體,就是上 帝。」「所謂物質乃是靈的最低表現的方式。絕對的本原或因素(abso1ute cause)必然是那更深的『自我』(self),這乃在我們自我意識中可以找到的。上帝自我的變易(self-differentiation),便創 造物質與心靈」;又複運行他的意志維護萬有。
    (c)從上帝的主權說──上帝的主權乃是絕對的。倘使世上萬物的存在與持續乃是脫離上帝而獨立的,則乃違反上帝主權的特性。所以整個宇宙和其中的萬物,他們的存留與作為必須絕對依靠上帝。(參徒一七28)
    馬丁紐氏(James Martineau)在其所著《權威的中心》一書中說︰「一切宇宙的力量都是意志,……自然的力量乃是上帝的意志,但是上帝的意志並非就是自然。上帝不是 等於萬有(the All),而乃為其指導的意志(directingmind);所以野獸的狂暴,人類的罪惡,並非上帝。如以上帝就是宇宙,那就犯了泛神論的毛病。他僅照 他預定的計劃,把能力放在不同於他自己的萬有裡面,藉以達成他的目的。他乃為供應宇宙萬物權能的永不止息的源頭。」
    萬物的力量乃是出於上帝創造的意志力。但是人類的意志及其選擇的力量,則乃為上帝自我限製(self-limitation)的結果,因為人類的意志,並 不時常順服上帝的意志──甚且還會反抗上帝的意志。上帝繼續不斷的運行他的意志,正如我們在無意中運行意志一樣。例如,當我們走路的時候,我們並非每一步 都要運行意志,而是靠我們下部神經中心的自動的動作,便能使它行動,繼續不停的工作。同理,上帝的意志也不需要無數次的運行他的意志。華勒斯 (A.R.Wallace)說︰「整個宇宙不但依靠上帝,而且就是上帝最高的智慧。人類的自由意志乃僅為上帝完全意志洪流中的一個大動脈。」華氏之言,若 就聖徒而言,固無不可;但若就惡人的意志而言,則大謬不然。上帝的維護工作,固容許世人的自由,但世人須負其犯罪作惡的責任。
    於此可見天地萬物和世界人類,都見證創造他們維護他們的上帝的意志。自然世界,並非可離上帝而獨立的,因為都是上帝意志的運行,自然的法則,乃為上帝的習 性。僅有人類的自由意志,上帝便離開他們,以致有些自由意志會牴觸上帝的意志。但是雖然如此,上帝還是本其無限的慈悲憐憫扶助他們;僅僅藉著他的維護,仍 可生存。因此維護說,可以糾正兩種偏差︰一派則誤解並妄用自由意志,以為可以相當的獨立,不依靠上帝;另一派則以為他們乃僅僅靠上帝的扶持始能生存而有其 權能,卻不知應善用他們的自由意志,藉上帝在「心裡運行」,「立志行事」,「成就他的美意」。(弗二13)
    上帝是萬物之「靈魂」(soul)而非萬物之「總和」(sum)(此乃泛神論的謬見)。基督教的上帝觀,認為上帝一方面是超越的,同時又為內在的。倘使上 帝僅僅是內在的,則無啻把上帝監禁在宇宙之內;倘使上帝僅僅是超越的,則等於把上帝驅逐在宇宙之外。高爾氏(Gore)在其所著《道成肉身》一書之內說︰ 「基督教神學,乃是把泛神論和超神論調和起來。這種神學的上帝觀,一方面主張上帝的超越性,則可有泛神論之長處,而無其缺陷,不然把上帝監禁在宇宙之內。 一方面主張上帝的內在性,則可有超神論之長處,而沒有其缺陷,不致使上帝與宇宙脫節,而可成為祝福。邸孟氏(Diman)在其所著《神學辯》一書中倡「生 動的自然論」,認為宇宙間乃充滿力量,這些力量互相聯結起來,最後與一個最高力量(上帝)聯在一起。並謂這種學說,和福音的精神與教訓,乃更為協和,更相 符合。以往流行的「機械的自然論」,把自然視為一種錯綜複雜的機器,由一位遠離自然的設計者在鑄造,完全抹煞了聖經裡上帝創世的真理,故倡「生動的自然 論」,以糾其弊。
    觀此,上帝維護說(Doctrine of preservation),一方面固有聖經的根據,一方面又有理性的根據。

三、維護說的真諦

    此說認為一切受造之物,無論是精神的或物質的,乃有異於上帝的真正存在的實質,他們乃都從上帝而來,都具有其積極的和消極的特性,能夠產生相當的影響與果 效。因是此說可以糾正泛神論以及繼續創造說的謬見,不致令上帝和世界沒有分際,以為世界就是上帝,而否認世界有顯著不同的存在。但是受造之物雖有其異於上 帝真實的存在,並非自有的,亦非離開上帝而獨立的。萬物乃本於上帝,依靠上帝(參羅一一36),這樣才能繼續生存。這並不是上帝僅僅消極的作為,而乃為他 永不止息的積極運行他的大能。上帝用其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乃正和他創造世界萬物一樣積極的運行其大能一樣。上帝如何支持萬有,他維護工作的確 實性質,乃為一個奧秘;但我們所可得而言者,上帝本其無微不至的愛,他乃在按照他受造之物的本性,運行它護理的奇工(providentia1 operation)。謝特(Wm. G. F.Shedd)在他《教義神學》中說︰「在物質世界,上帝直接在物質裡面,並透過物質及其法則,施展他的工作。在精神世界,上帝直接在精神質素之內,並 透過精神質素,施展他的作為。上帝維護的工作,從來不違反他受造物的特性;也不在他護理的計劃中牴觸他在萬物中所定的法則。」上帝維護的工作,乃是上帝在 創世以後繼續的工作,要對他所創造的萬物以及他所賦予萬物的特性與權能加以支持。
    基於這個認識,我們須避免兩種常犯的謬見,一為超神論,一為泛神論。
    1.超神論的謬見──超神論者以為上帝維護的工作,便是上帝在創造的時候,就賦予萬物的某種特性並規定各種不變的法則,使像鐘錶一樣,由其自己轉動,這樣 便完全獨立,完全不受外力的支持或管製。這種學說,不但不合聖經,不合宗教,且又不合事理。一則不合事理,照他們的說法,萬物勢必能自己生存,但這乃是上 帝的屬性,只有上帝是自有永有的。受造之物,絕對不能自己生存,必賴全能的上帝用他的大能時時刻刻支持他們。所以只要上帝一旦撒手不支持他們,不待消滅他 們,他們便要立刻滅亡﹗其二,此說乃不合宗教,因為他們乃完全獨立,完全不受外力的支持,這樣便要把上帝逐出世界。但這樣世人就和上帝不能再有交契的可 能,那就等於自絕命根,集體自殺。因為上帝是我們的生命之主,「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8)果照此說,勢將沒有敬拜真神的宗教存在 之可能。其三,此說乃不合聖經。因為此說認為世界完全不受外力的支持;但聖經裡面,一再講上帝不僅是超越的,而且又是內在的。「他……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 住萬有」(來一3);「眾人的父」,不但「超乎眾人之上」,且又「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 存留,都在乎他。……『我們也是他所生的。』」(徒一七28)
    2.泛神論的謬見──泛神論者誤以為上帝維護的工作,乃是他繼續創世的工作,因此又以為萬物(或稱為次因second cause)並沒真正的或繼續的存在,而乃是在從一個神秘的絕對者(mysterious abso1ute)時時刻刻的流出來。這個神秘的絕對者,他們稱他為萬物「蔭蔽的根源」(hidden ground)。還有些非泛神論者對於上帝維護的工作,也有這種錯覺。例如笛卡爾乃首倡此說︰馬爾勃朗(Ma1ebranche)複強調其說,使之更趨極 端。甚至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在他的《原罪論》中也偶爾講這種道理,亦有趨於泛神論的危險。這種曲解上帝維護說的謬見,實在悖乎人性,人乃是真實的,行事為人,乃有自 由意志,故人類乃為道德的動物(mora1 agents),對其作為須負道德的責任。他們此說勢將令人不負責任,我行我素,放浪不羈。有些改正宗的神學家,雖也有用「繼續創造」一詞,但我們須加明 辨,他們無非乃是指稱上帝維護這個世界乃要運用他創造世界同樣的權能。他們的論旨乃和一般繼續創造說不同;但為避免誤會起見,最好勿用這種名詞。

四、維護說的反論

    如上所論,反對維護說的學說,可分兩種︰一為超神論,一為繼續創造說(或作泛神論),茲再加申論︰
    1.超神論
   (a)超神論的概念──此說認為宇宙乃是一種能夠自由支持的機械的結構,上帝創造世界的工作完成以後,他便立刻離開世界,讓這個機械結構自行發展。此說乃 為十七世紀和十八世紀英國赫伯脫(Herbert)、柯霖(Co11ins)、丁達耳(Tindal)和浦林百樂(Boingbroke)所倡導。
    首倡此說者,當推赫伯脫(Lord Herbert of Cherbury),他乃最初把超神論闡發,成為一個系統。他於一六二四年發表他的名著《真理論》(De Varitate)。他自命得到上帝特別的啟示。他禱告上帝給他一個異象,上帝用柔和而洪亮的聲音回答他,鼓勵他發表這本著作,藉以反對啟示。因此他自負 不凡,以為他的書乃非常重要,足以闡揚真理,硬以為他的書乃是上帝旨意的昭示。他乃「得天獨厚」,凡是上帝不願對半個天下的人做的,或是不願對整個國家民 族作的,他乃做在他一個人身上。超神論的偏差,乃在知其一,不知其二,過於強調上帝的超凡性。超神論者把一位全知全能的上帝,遺世獨立,自從他在第一個安 息日以後,歇了他的工(參創二1-3),他就在宇宙之外呆坐不動,靜觀宇宙,聽其自然。
    超神論強調自然法乃是不可違犯的,把這個世界變成一部機器。他們的上帝乃似印度教的「梵天」(Brahma)。他們把全知全能的上帝,視為僅僅是一個存有 (being,或作存在),而並無內容,也無行動作為。白羅斯(Bruce)在他的《辯道學》中說︰「上帝當初創造的世界,乃是盡善盡美,他竭盡所能造好 了以後,卻棄之不顧,祈禱也不可能。超神論的人性論,乃似伯拉糾主義,以為肉體是惡的,所以死亡便救人脫離肉體。他們僅有一種長生不老的幻想,而無死裡複 活的盼望。赫伯德首倡此說,到了浦林百樂,此說便趨衰微;柯霖以為此說乃以先知預言為根基;吳爾斯敦(woolston)以為有神蹟的明證;丁達耳則不信 特殊啟示,以為那是不需要的,不可能的,無可證實的,因此他以為自然宗教不僅足夠,並且更為慶越。」
   (b)超神論的批判──此說乃有三點可議的缺點︰
    其一,此說乃建在虛妄的類比論上面──此說把宇宙比諸機器,乃為比擬不倫。殊不知人所以能造機器,例如一隻表,表所以能夠自己轉動,乃須運用已經先存的力量,例如萬有引律、伸縮力、結合力。此說以宇宙比機器,便須先說明這些力量。
    超神論以為宇宙是能永遠運行的。但這種觀念,已經被近代能力消散說(the dissipation of energy)所推翻。如果要解釋自然界的各種力量,唯一的條件乃為意志。但是照超神論的說法,好似上帝建造一座房屋,便把他自己關在外面,把門鎖上,並 且把他的手綁起來,保證永不會再用鑰匙去開銷。超神論者把上帝奚落成為一個有限的神人同形同性的「人物」。
    其二,此說乃為一種神人同形同性論──他們雖然聲稱排斥神人同形同性論,但卻明知故犯。此乃剝奪上帝的尊嚴,等於否認上帝的無所不在性,無所不知性,以及 無所不能性。他們以為托住萬有,乃是一件千頭萬緒,而且又瑣屑而非常繁雜的事;但是在人認為是煩惱,在上帝卻認為是樂事。上帝是我們的天父,他對他所生的 兒女,決不會一生出來就把他們遺棄。世人不但是他的子孫,「(他)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6一28)且複和「上帝的性情有分」。 (彼後一4)《今日的基督》一書的著者高敦氏(Gordon)說︰「甚至在歷史上最壞的人,在世上視為毫無價值的人,上帝也不會視為無物。」所以上帝差遣 他獨生子降世,主耶穌大聲疾呼,來「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一九10),且為世人的罪,代死十架,俾蒙救恩。
    其三,此說乃與上帝的護理不能相容──從創造的歷史一直到世界的歷史,上帝乃一直施展他護理的事工,加以關懷干與,從生命的開始,人類的創造,道成肉身,基督降世,重生得救,人類與上帝的交契,上帝進入世界歷史,凡此種種,乃都是事實,甚為顯著,無可否認。
    超神論的上帝,遺世獨立,卻一概否認這些事實,和上帝護理論不能相容。他們的上帝,事實上乃是與人分離,風馬牛不相及,僅虛有其名,卻並無其實,乃名存實 亡,結果遂趨於無神論。我國士大夫的上帝觀,即犯此弊,著者曾一再著書痛論,名之曰「偽裝的無神主義」。關於此說,本書第五章另有詳論,故不費陳。
    2.繼續創造說(continuous creation)
   (a)繼續創造說的概念──此說認為這個宇宙乃是時時刻刻繼續創造的結果。此說大都為美國新英倫(New England)的神學家,愛德華茲(Edwards)、霍柏金斯(Hopkins)與伊孟斯(Emmons),以及後來德國的羅特(Rothe)等所倡。
    愛德華茲為戴樂氏(Tay1or)辯護,引證他的話說︰「上帝乃是萬物之原型,也為萬事果效之唯一原因」,以往存在的東西不能成為現存之物的原因,易言 之,上帝所產生的結果不能存留到超過他所直接運行的創造力一刻的時間。這似乎說,人所能作的,上帝反不能作。因此霍柏金斯說,上帝的維護,「事實上乃為繼 續創造」。伊孟斯說︰「人類既為依存的,他們所有的行動、作為都須依靠上帝的能力;但於此就發生一個恆久困擾世人的問題,便是罪惡從何而來?」他認為「唯 一正確的答案乃為,此乃從那個大的『初因』而來。」而且他還以為「這乃是一貫的道理。照上帝公正的屬性,他既使人起聖善的心意,自亦必使人生邪惡的心意。 上帝又發揮一種積極的感力,照他所願的,指導世人行事為人。」所以上帝乃運行他的大能使世人立志行事,從而改變物質的世界。德國羅特的意見則認上帝必定要 有外表的顯現;他的格言乃是「倘無世界,便無上帝。」(Kein Gott Ohne Welt)
    此說之誤乃在以為一切力量都是上帝的意志。人的意志,固為力量,也是上帝的旨意,以及上帝旨意直接的運行。此說大有須加檢討的必要,請申論之。
    (b)繼續創造說的批判──此說之誤,其一乃有違人類良知的見證;其二乃過於偏重上帝的權能;其三乃勢必趨而成為泛神論,茲分論如次︰
    其一,此說乃有違人類良知的見證──一切經常執行的工作,並非重複最初的決定,而乃為完全不同種類的意志的運行。
    《精神哲學》的著者賴特氏(Ladd)在其書中指摘繼續創造說的謬誤說︰「世上萬物乃時時刻刻新陳代謝,推陳出新。」但並非繼續創造。所以《黑格兒主義與 位格論》的著者塞特(Seih)說繼續「創造」乃為一個濫用的名詞。人的意志證明並非所有的力量都是上帝的旨意。上帝經常作為乃是從屬的事,天地萬物或其 中任何一部分都不是上帝本身;正如我們自己知道,我們的思想與作為並非等於我自己。
    其二,此說乃過於偏重上帝的權能,而漠視他的真實、慈愛與聖潔。──倘使上帝沒有客觀的存在,則上帝的真實就大受打擊;倘使人類沒有真正的自由與生命,則 上帝的愛便無由表達給他所造的人類;倘使宇宙間只有上帝的意志,則上帝的聖潔便不能維護,而且上帝還要被認為是罪惡的作者﹗
    其三,此說乃勢所必趨而成為泛神論──正如超神論要趨為無神論,此說將成為泛神論。此乃理有必然,勢所必至。此說認為一切力量必為意志,而且是上帝的意 志,而他的意志又是無所不包的,則勢將令人的意志被上帝的意志所拼吞,複次,一切精神和物質也都成為一個力量的事象,因此上帝便失去他分別的存在與位格, 人類也就沒有其自由與道德的責任。

協力說

一、協力說的意義

    協力說(concurrence),簡言之,可說是上帝的權能,照著已成的法則和一切屬於他的權能互相合作,並照著已成運行的法則,切實的遵行。有些人認 為這種合作,從人的方面看,乃僅限於道德上良善的作為;但有些人則認為乃廣及各種的作為。在討論此說之時,首先須住意兩件事︰其一,自然界的力量自己並不 工作,而乃為上帝直接在受造之物每一件作為上,施展他的工作。這才可避免超神論的謬見。其二,必須認次因(second cause)乃是真實的,此乃初因(first cause上帝)與次因協力合作的唯一條件。這點也很重要,藉以避免泛神論的謬見,以為上帝乃是宇宙間唯一的「能因」(agent)。析言之︰
    1.上帝的能力滲透在人的能力裡面,但並不拼吞它。上帝薈萃注入他支持的力量,卻仍維持世人原有的機能和力量。上帝雖是一切的一切,「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一一36),但並非作一切。
    上帝維護說(Preservation)可以避免兩個錯誤︰既不如超神論或無神論之否認初因,也非如繼續創造說或泛神論之否認次因。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六節 說︰「功用也有分別,上帝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上帝的作為,從世人而言,乃是透過他們並行在他們裡面;從自然界而言,乃繼續的自動的。世 人乃為次因,惟自然則否。上帝透過世人次因工作;但並不代替他們。初因的作為和次因的作為,其間的分界線,我們不能看出來;但是兩者都是真切實在的,而彼 此不同的。惟是上帝協力的方法,乃是不可思議的。猶如筆和手合作,便產生寫作;上帝的作為也能叫各種自然力和他合作。創世記一章十一節︰「上帝說︰『地要 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此乃指示自然的生長;約翰壹書三章九節︰「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為上帝的道存 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上帝生的」,此乃形容靈命的長進。使徒保羅也認為他乃是上帝生殖的代辦,放在上帝的手中,就生產福音的兒女,在哥林多前 書四章十四至十五節,保羅寫信稱那些信徒「好像我所親愛的兒女」,「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新約則說這生產,乃是上帝的工作,彼得前書一章三 節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複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所以腓立比書二章十二至十三 節勉勵我們「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
    2.雖然上帝在世人工作的時候,保守他們的身心,但我們務須加以明辨,上帝在世人惡行上,他的協力,乃僅對其自然的本性的作為,並非為他的惡。
    在聖善的事工上,上帝賦予世人自然的力量,藉著他的話語和聖靈影響他們的心靈,正當運用這天賦的力量。但是在世人的惡行上,上帝僅賦予自然的力量,這 乃全因世人不知善為運用,卻把它妄用,為非作惡的結果。耶利米書四十四章四至五節說︰「我從早起來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去說,你們切不要行我所厭惡這可憎之 事。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不轉離惡事」。哈巴谷先知為著世人的邪惡,呼籲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上帝,我的聖者阿,你不是從亙古而有麼?……你派定 他為要刑罰人;……你設立他,為要懲治人。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著不理呢?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哈 一12一13)雅各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 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出埃及記三十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亞倫作了金牛犢,為自己辯護說︰「求我主不要發烈怒,這百姓專於作惡,是 你知道的。他們對我說︰『你為我們作神像,可以在我們前面引路,』……我對他們說︰『凡有金環的,可以摘下來。』他們就給了我;我把金環扔在火中,這牛犢 便出來了。」亞倫把責任推給百姓,說他們專於作惡。我們也是這樣,把我們的罪歸咎於自然和上帝。我國成語說︰「怨天尤人」。好比一輛電車,上帝供應發動的 力量,但是駕駛人員,則須負責罵駛的方向。又如一架風琴,上帝供應「風」,我們好比彈琴的手指,倘使不善運用,彈出悅人的歌曲,而發出討厭的音調,不能埋 怨風琴。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上帝「維護」的工作,勢必令主耶穌為世人的罪受苦,這就是他的贖罪工作,其終極的表 現,則為在十字架捨身流血,「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

二、協力說的根據

    聖經很清楚的指示我們,上帝的護理工作,不但關於萬物之存留,又複關於生靈的作為與運行。從一般的道理而言,世人的工作並非完全獨立的,而須受上帝旨意的 管製。此於聖經有很多例證,例如︰約瑟被他弟兄出賣到埃及,卻反而做了埃及的宰相,對他的弟兄說︰「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裡,自憂自恨,這是上帝差我在你們 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創四五4-5)又如「摩西對耶和華說︰『主阿﹗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我本為拙口笨舌的。』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 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麼?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出四10一12)又如約書亞因「諸王會合」,「人 數多如海邊的沙……」。「耶和華對約書亞說︰『你不要因他們懼怕。明日這時,我必將他們交付以色列人全然殺了。……』」(書一一1-6)箴言二十一章一節 說︰「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以斯拉記一章一至三節說︰「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 『……耶和華天上的上帝,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六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說︰「耶和華使他們歡喜,又使亞述 王的心轉向他們,堅固他們的手,作以色列上帝殿的工程。」在申命記八章十一至十八節這段經文裡面,我們可以知道,在艱難困苦,憂患兇殘,不幸的遭遇之中, 上帝也和我們協力,乃是為著要苦煉我們,使我們得福,「你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的上帝,不守他的誡命、典章、律例,……恐怕……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 銀增添,並你所有的全都加增,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上帝,就是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引你經過那大而可怕的曠野,那裡有火蛇、蠍子,乾旱 無水之地。他曾為你使水從堅硬的磐石中流出來。又在曠野,將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是要苦煉你,試驗你,叫你終久享福。恐怕你心裡說︰這貨財是我 力量、我能力得來的。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上帝,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為要堅定他向你列祖起誓所立的約,像今日一樣。」我們尤須特別注意,即在患難 之中,上帝也和我們協力。撒母耳記下十六章十至十一節大衛王遭示每的咒罵,他的臣僕要去擊殺他;但大衛卻說︰「他咒罵,是因耶和華吩咐他說,你要咒罵大 衛。……由他咒罵吧﹗因為這是耶和華吩咐他的。」以賽亞書十章五至六節︰「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杖。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 所惱怒的百姓,……」。此乃上帝對以民愛心的管教,乃為促其悔悟。所以他說︰「日子將到,我要使我的百姓以色列和猶大被擄的人歸回;我也要使他們回到我所 賜給他們列祖之地」(耶三○3)。所以我們「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來一一5-6)。

三、協力說的誤解

    但協力說有各種的誤解,我們須加注意︰
    1.誤以為僅一般的泛泛的聯絡,而無特殊的確定的作為。例如耶穌會、蘇西尼派、阿敏念派,他們就說,上帝的協力,乃僅為一般的平淡的合作,所以乃由次因在 指導其作為,以達成其特殊的目的。上帝僅僅刺激次因,但是工作特殊的種類與方式,乃由其決定。上帝的協力,其初因的作用,乃和一般原因一樣,是沒有決定性 的。照這種見解,則乃是以人的權能作主,來阻撓敗壞上帝的計劃,而初因反而要奉承次因;凡事乃由人統製,便沒有上帝的護理與維護。
    2.誤以為神人各做部分──協力說的本質,乃是世人做一部分的工作,上帝也做一部分。神人協力好像幾匹馬拖東西,乃是各做一部分。這種見解乃是謬誤的,僅 為工作的分配。其實每一件事,在其整體上,乃同是上帝的作為和世人的作為。一則,既然沒有一件事可離開上帝而獨立,所以凡事乃都是上帝的作為,時時刻刻都 由上帝的旨意在決定。二則,這又是世人的作為,因上帝認為此乃是透過世人自己的作為。這乃是互相的滲透,相得益彰,並無彼此的限製。
    3.誤以為神人乃是同尊的──上帝的工作和世人的工作在協力的時候,神人乃是同等的(co-ordinate)。照上面的道理來說,此說責不能成立。上帝 「在凡事上層首位」(西一18),凡是人所做的事,都是要依靠上帝,「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羅一一36)。主耶穌說︰「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 麼」(約一五5),這句話可以適用在每一種事工上面。要明白神人真切的關係,避免這些協力說的誤解,便須了悟神人協力的特質,請進論之。

四、協力說的特質

    可分三點來說︰(1)是先定的,(2)是同時的,(3)是直接的。茲分論之︰
    1.是先定的──協力說並非上帝參加世人的作為。世人每做一件事,他作為與進退的動力,乃都由上帝發出。在世人工作之先,必有一種上帝潛能的感力。我們須 特加注意,這個感力並不在世人的作為上停止。上帝使世上萬事都要照它預定的目標而運行與動作。所以上帝對世人成為次因,並且激發他們使能運行其潛力,能夠 做某種特殊的工作,並非僅僅賦予普通的潛能,。他乃「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林前一二6);並且乃是「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一11)。他又給以色 列人「得貨財的力量,……為要堅定他向你列祖起誓所立的約」(申八18);「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甚 至伯拉糾派與半伯拉糾派也承認世人不能離開上帝所注入的權能,否則便不能有所作為,可惜他們所知不夠深切著明而已。
    2.是同時的──世人的作為一開始,上帝有效的旨意便一刻不停的陪伴著。世人的工作,沒有一分一秒,可以離開上帝的旨意與權能。誠如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八 節說︰「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但是上帝的作為雖和世人的作為息息相關,須臾不離,卻是絕不絲毫剝奪世人的自由。世人保持他們作為的自由,但 是須對其所作的負責。這種神人同時的協力,卻並不會使初因(causa prima)和次因(causa secunda)成為一體。協力運行的真諦,乃為初因次因兩者同時合作的成果。神學家巴文克(Bavinck)對協力說乃用日常的小事,來加以闡明,例如 木頭燃燒,上帝乃僅使其燃燒;但是燃燒不能歸諸上帝,而應歸於木頭本身。這個同時的作為,和以前的先定的協力,乃是不能分開的,但卻又是不同的,須加分 辨。
    3.是直接的──在上帝統治世界的時候,他乃運用各種各樣的方法,以達成他的目標。當他用火毀滅所多瑪與蛾摩拉的時候,這是一種施行統治的作為,他所用的 方法乃是火。但同時這又是他的直接協力,他就使火降下,使火燃燒,使城毀滅。上帝也直接在世人中間工作,賦予世人權力,決定他的作為並一直支持他的作為, 以達成他統治世界的目標。

五、協力說與罪惡

    伯拉糾派、半伯拉糾派、阿敏念派極力反對護理論。他們認為如果協力並非泛泛的聯絡,而乃為預定的特定的作為,乃就要使上帝對世人的犯罪作惡負責。改正宗神 學家深知這個難題,但並不因此便否認上帝對世人的自由作為,而認為他仍加絕對的控製。例如約瑟的兄弟為非作惡,陷害約瑟,甚至想把「他殺了」,但上帝感動 流便,救他免死,「把他丟在坑裡」;又複感動猶大,「把約瑟從坑里拉上來」,將他「賣給以實瑪利人」,「把約瑟帶到埃及去」(創三七20一28)。後又由 上帝施展他護理的奇工,使約瑟做了埃及的宰相。上帝的協力雖容許約瑟的弟兄為非作惡,但卻又使「萬事都互相效力」(羅八28),使惡成善。所以約瑟作了宰 相以後,卻並不記念舊惡,對「在他面前驚徨」的弟兄說︰「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裡,自憂自恨,這是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創四五5)又流 淚痛哭對俯伏在他面前的哥哥們說︰「不要害怕,……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五○19 一20)出埃及記十章一、二十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進去見法老,我使他和他臣僕的心剛硬,為要在他們中間顯我這些神蹟。』等到各樣災難過了以後, 「但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不容以色列人去。」撒母耳記下十六章十至十二節︰「(大衛)王說︰『……他咒罵,是因耶和華吩咐他說,你要咒罵大衛。……由他 咒罵吧,因為這是耶和華吩咐他的。或者耶和華見我遭難,為我今日被這人咒罵,就施恩與我。』」以賽亞書十章五至七節︰「亞述是我怒氣的棍,手中拿我惱恨的 杖。我要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怒的百姓,搶財為擄物,奪貨為掠物,將他們踐踏,像街上的泥土一樣。然而他不是這樣的意思,他必也不這樣 打算。他心裡倒想毀滅,翦除不少的國。」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上帝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 自己知道的。他既接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複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 禁。」四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或作「聖子」)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 定必有的事。」但上帝卻「特要藉著(他的)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由是「把死廢去,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 10)「應驗」「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林前一五53一54)。
    所以改正宗神學家對於協力說和罪惡問題,提出如下三大要則,茲分論之︰
1.上帝並不使人犯罪一一世人的罪行,乃是常在上帝的控製之中,這乃是照上帝的預定和旨意;但乃是僅僅容許他們,所以上帝並不使人犯罪。例如創世記 四十五章五節,五十章二十節(已見上文);出埃及記十四章十七節︰「我要使埃及人的心剛硬,他們就跟著下去,我要在法老和他的全軍、車輛、馬兵上得榮 耀。」以賽亞書六十六章四節︰「我也必揀選迷惑他們的事,使他們所懼怕的臨到他們;因為我呼喚,無人答應;我說話,他們不聽從;反倒行我眼中看為惡的,揀 選我所不喜悅的。」羅馬書九章二十二節︰「倘若上帝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十一至十 二節︰「故此,上帝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2.上帝時常限製作惡──上帝時常防止並限製罪人作惡的工作。例如︰約伯記一章十二節︰「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 他。』……」;二章六節︰「耶和華對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詩篇七十六篇十節︰「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人的餘怒,你要禁 止。」以賽亞書十章十五至十七節︰「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鋸、豈可向用鋸的自大呢?……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必使亞述王的肥壯人變為瘦弱,在他的榮 華之下,必有火著起,如同焚燒一樣。以色列的光必如火,他的聖者必如火焰。在一日之間,將亞述王的荊棘和蒺黎,焚燒淨盡。」使徒行傳七章五十一節︰「你們 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你們的祖宗怎樣,你們也怎樣。」世人作惡,不但要受上帝的限製,其結果且反要成全上帝的榮美。
    3. 上帝且要使惡成善──上帝運行他的旨意,反而要使邪惡成為美善。例如︰前所引過的創世記五十章二十節︰「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 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詩篇七十六篇十節︰「人的忿怒,要成全神的榮美;……」。使徒行傳三章十四至十五節︰「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放 一個兇手給你們。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卻叫他從死裡複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
    但是這並非可以一概而論。上帝的協力,對於世人活動的力量所發生的影響,到底是不是直接的,即刻的,和有形的;是不是上帝預定的,要叫世人作某種特定的 事,並且使其力能成就,則並沒有一致的說法。例如達勃耐(Dabney)便認為這乃僅限於下等的動物,對人類則未必如此。可是大多數的學者,則認為非限於 下等動物,貴乃廣及普世人類。甚至達勃耐自己也同意一切受造之物乃都服在上帝主權有效的統治之下。所以他對世人犯罪,應當對上帝負責的問題,下結論說︰ 「上帝在他護理的運行上,用他百般的智慧和權能,安排每一個人和每一步驟的環境,照著上帝的計劃,叫世人採取動作。但這乃僅是世人的工作,所以因此發生的 罪行,也僅是世人的。上帝在他的本性上,他所關心而干與的,第一乃是聖潔;他的定意和目的,也是聖潔。上帝絕對不願有罪惡的作為;世人的作為乃僅為達成他 願望的方法。他所期望的目的,乃是他的聖潔。」
    所以極大多數的改正宗神學家,為求解決罪惡問題,妥以世人的罪行,分作實體的(the materia)和形式的(the  forma)兩種;而以後者完全歸屬於世人。上帝的衝擊,使人有力並且決定作特定的工作;然而要使那所作的品質如何,這不是在上帝,而乃是在人。所以世人 對上帝應自負其犯罪的責任,不能諉過於上帝。

統治論

一、上帝統治的性質

    上帝的統治,乃是上帝照他的目的(te1eo1ogical1y)統御萬事,使能達成他預定的目的。統治並非僅僅上帝護理的一部分,乃正和維護與協力一樣,乃是維護的全部。不過現在乃是僅從其目的而言,他的統治乃是要引導世上萬事萬物,到他的榮耀裡去。
    1.他乃以萬王之王的身份統治──居今之世,很多人以為若再以上帝為君王,乃是不合時代的舊約觀念;而應以新約裡面愛的觀念取而代之。這是他們所謂進步的 上帝觀,而且以為唯有此種上帝觀,才符合聖經的教訓。殊不知他們把上帝為父的觀念來代替上帝為王觀念,算是上帝高級的啟示,乃是錯誤的,且和主耶穌神國觀 念的教大相牴觸﹗主耶穌並未講上帝是普世之父(a universal fatherhood of God)。適得其反,滔滔天下,芸芸眾生,那些「與基督無關」,「遠離上帝的人」,「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 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本為可怒之子」,「是外邦人」,「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唯有「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才「得親近」,「藉著他 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裡的人」(弗二1一19)。那些妄想把「上帝為父」的觀念,來代替「上帝為王」的觀念,乃完全 違反聖經的道理。而且,新約裡面,明明講上帝普世王權或王位說(universal kingship of God),他們想以新約為護符,妄想否認上帝為王,以為不合時代,尤自證他們根本不讀聖經。新約裡面上帝為王的經文,不勝枚舉,例如︰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 五節主耶穌自己說︰「父阿,天地的主」。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四節︰「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既是天地的主」。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七節︰「但願尊貴、榮耀 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六章十二節︰「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示錄一章五至六節,十九章六、十五至 十六節︰「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複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 作他父上帝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我聽見好像群眾的聲音,眾水的聲音,大雷的聲音,說︰『哈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上帝, 全能者,作王了。』……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 全能上帝烈怒的酒榨。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所以他又是王,又是父;他是天上地上一切權柄的淵源,乃真是萬王之王,萬主 之主。
    2.他乃是適應萬物本性而統治──在物質世界,上帝製定各種自然律,作為他統治的準則。在精神世界,則間接的透過心智的本質與法則,直接的運用聖靈的大能 來統治。對於世人,則運用各種道德的感力,例如教導、勸勉、示範,以及環境;或直接由聖靈運行,感動世人的心智、意志與心靈,來統治。

二、上帝統治的範圍

    聖經明白曉諭我們,上帝的統治,乃是普世的。詩篇二十二篇二十七至二十九節︰「地的四極,都要想念耶和華,並且歸順他;列國的萬族,都要在你面前敬拜。因 為國權是耶和華的,他是管理萬國的。地上一切豐肥的人,必吃喝而敬拜;凡下列塵土中不能存活自己性命的人,都要在他面前下拜。」提摩太前書六章十五至十六 節︰「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 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上帝一切的作為,從起初到現在,直到永遠,都是為著要成就他在永世裡所定的旨意。這不僅是一般的,而且也是個別的,特 殊的。甚至最微小的事,例如「兩個麻雀……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太一○29一 31)無論是善行──「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或是惡事──「他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徒 行一四16)。但是一切卻都是在上帝統治之下。上帝不但是以色列人的王,「你的眼必見耶路撒冷為安靜的居所,為不挪移的帳幕……因為耶和華是審判我們的, 耶和華是給我們設律法的,耶和華是我們的王」。宇宙萬事,沒有一樣不受上帝的統治。

神蹟論

一、神蹟的性質

    護理通常分成兩種︰一為普通的護理(Providentia ordinaria),二為特殊的護理(Providentia extraordinaria)。前者乃是上帝透過次因,嚴格遵照自然律,上帝僅僅配合其他因素改變其結果。但後者,乃是上帝不透過次因尋常的作用,由他 直接施行其作為。《教義神學》的著者麥弗生(McPherson)說︰「神蹟乃是不藉普通工作的方法,通常沒有次因的作用,乃直接由初因所得的果效。」神 蹟特殊的性質,乃是上帝運行它超凡的權能所作成的結果。這當然乃是不透過次因所作成的事。倘使上帝施行神蹟,有時雖利用自然界的力量;但是他運用的方法, 不是尋常的,故能使其發生超過人所想望的果效,這便是神蹟。每一個神蹟,乃是超乎自然界已有的常態。

二、神蹟的可能

    有些人反對神蹟,認為乃是違反自然的定律。有些人為解決這個難題,便照奧古斯丁的說法,世人所以反對神蹟,乃由其對於自然所知的有限,所以認為神蹟乃越出自然的常軌;但倘其對自然有更豐富的知識,便能說明其道理,而不複困惑。
    奧氏這種說法,雖有其深奧獨特之見,但不易被一般人了悟。他們否認神蹟,把自然界分成兩種狀態,兩者乃是互相牴觸的。試以列王紀上第十七章的事為例。從一 方面來說,寡婦瓶裡的油要漸漸減少,面要漸漸吃盡;但照另一方面來說,油不會短缺,面不會減少。他們卻不知後者必超越前者,不能相提並論,等量齊觀;否則 兩個定律便要發生衝突。尤有進者,他們這種說法,乃是要剝奪神蹟的特性;但這乃是聖經裡面所記載的突出的大事,是不容磨滅的,他們的想法,徒見其心勞日 拙。
    固然無可置疑,自然界乃有其某種一致性,在物質世界乃有管製各種次因運行的法則;但是,我們須知,這乃僅指上帝在自然界尋常作為的方法而言。這乃是上帝的 美意,他藉著次因,用有規則的方法,來施展他的作為。惟是,我們不能以為上帝不能離開這種常規,亦不能以為他不能僅由他意旨的運行,而非藉自然的因素,施 展超凡的奇工,以達成他願望的目的。當上帝施行神蹟的時候,乃是他用超自然的方法,使產生非常的成果;質言之,神蹟乃是超乎自然的。但這並不是說,神蹟乃 是違反自然的。舊派的改正宗神學家以為是違反自然法;有時他們說,在施行神蹟的時候,自然界的常態,便暫行停止。但是這種見解,乃是並不盡當。其實在施行 神蹟的時候,乃並不違反自然律,而乃是在某種特點上,由上帝意志更高的表現,來替代自然律。但自然界的力量,卻並未消滅或停止;而僅在某種特點上,被一種 超越自然界的權能所克製而已。

三、神蹟的目的

    照聖經的道理,神蹟的施行,並非任意的,而且有上帝確定的目的。神蹟也非徒為激起人的好奇,而乃有上帝啟示的重要深遠的意義。自從始祖犯罪,罪惡進入世 界,上帝為著要消除罪惡和更新天地萬物,必須用超自然的方法,加以干與。上帝用神蹟,賜給我們他話語的啟示,那就是聖經;又賜給我們最高的事實的啟示,那 就是主耶穌基督。神蹟乃與救贖有關,藉以預示和象徵他救贖的大計。神蹟並不要違反他創世的奇工,而乃為恢復,而其最後的目標,乃是要更新萬事(參啟二一 1-5)。以往一連串循環往複的神蹟,乃和救贖歷史上許多特殊的時期有相關的意義,特別是主耶穌在世時所作的事工以及教會建立的時候。這些神蹟,尚未收到 複興宇宙的果效;但是到了末期,就要有一連串神蹟接著發生,這便要更新天地萬物,以榮耀上帝──建立上帝的國度在新天新地裡面。

四、神蹟與科學

    上帝藉其超自然的能力,所行的神蹟,也是我們所信的實底和確據。現代人迷信科學,不信神蹟,這乃是我們在辯道學上必須對付的重大問題。其實那些反對的人, 只懂一些科學的皮毛,「乃是迷信十八世紀自然律的落伍分子」(語本現代著名科學家Dr. Vanevar Bush,參閱拙著《聖道證言》第二章)。所謂科學定律,其實僅是假設,這種假設,往往可被新發現的論據所推翻,成為「明日黃花」。可見科學上的「金科玉 津」,並非絕對真理。照一般定律,火能燒死人,但上帝用更高的定律,可保護但以理三個朋友,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雖被扔在烈火的窖中,卻能在火中遊 行,不被燒死(但三19一27)。同理,月球的溫度,日間高達華氏二百七十度,夜間低至華氏二百幾十度,日夜相差約五百度。照所謂「自然律」,太空人必被 燒死或凍死;但由於現代科學家發明了一種「太空衣」,便有一種超過「自然律」的力量,可保太空人在月球漫步,不至燒死或凍死。觀此可知,那些幼稚的科學 家,以為上帝施行神蹟,便是違反他自己所定的「自然津」,他們這種反對的理由,適足表示他們的無知,可以不攻自破。
    尤有進者,上帝施行神蹟,不僅在理論上是可能的道理,而且在實際上乃是確有的事實。雖則有些自命為「基督徒」的,不信基督教的超自然性和神蹟;但是他們一 切想把基督教變成「無神蹟的基督教」的企圖,乃是心勞日拙,必然失敗的。這乃是因為他們在做一件絕對不可能的事,而且和事理完全相反的事。這乃等於想做一 個方的圓形,或圓的方形;亦似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因為基督教本質上便是神蹟,除去了神蹟,便沒有基督教。基督教絕對沒有「神蹟的」和「非神蹟的」之分, 而只有真基督教和假基督教之分。否認了基督教藉神蹟表現的超自然性,則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便根本沒有其真實的根基。因為這樣我們便根本沒有理由來闡明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裡面福音奧秘的道理,因為主耶穌本身道成肉身,便是神蹟之最高表現。由於 罪惡進入世界,人類的道德和靈性狀況,不但已經失常,而且發生了嚴重的病態;這個世界已經成為無法自救的惡貫滿盈的滅亡世界,則這一位超自然的而且關愛世 人的上帝,為著拯救世人,便不能不施展其大能的手,行神蹟奇事,並使人類心靈有超凡的改變,以完成他救贖的計劃。

五、神蹟的種類

    關於基督教藉著神蹟表現之超自然的特質,我們可從兩方面來說,一種是完全超乎自然,絕對不用自然的方法;但有些神蹟,乃運用自然的方法,惟其所產生的果 效,乃超乎自然,乃和尋常的大不相同。我們還可就神蹟廣義狹義兩方面,來加以概括的闡釋。從狹義方面來說,神蹟乃是上帝用其直接的能力在物質世界,所行的 奇事。如從廣義方面來說,乃是上帝在人類心靈方面所作的事工。質言之,狹義方面的神蹟,乃是指主耶穌為童貞女所生,主耶穌在海面上行走,五餅二魚使五千人 飽足而有餘,以及他叫拉撒路從墳墓裡死而複活,以及主耶穌自己照他宣示在第三天複活,……等等事蹟而言。廣義方面的神蹟,則是指罪人的重生和成聖而言。一 般人對神蹟爭辯最烈的,大都是關於狹義方面的,因為他們認為這些事,乃是和自然主義的宇宙觀是顯然大相衝突的。但是我們卻不可忽視,罪人的重生稱義,成為 聖潔,也是上帝從創世以來的奇妙神蹟。茲分論之。

六、狹義的神蹟

    上文所指的狹義神蹟,照聖經所記,大概可分四個時期︰
    1.在以色列選民出埃及,並由摩西和約書亞之領導,在巴勒斯坦建國的時期。其中主要的神蹟,乃為紅海開路,約但河水立起成壘,成為干地,使以民通行無阻。朝晚有雲柱火柱,引領以民,磐石出水,天降嗎哪,使百餘萬以民,得以飽足。
    2.在以利亞、以利沙先知對巴力邪教之生死鬥爭時代。其主要神蹟,乃為真神降火顯現,巴力假先知被殺,斧頭從水中漂起,死人複活等。
    3.在被擄到巴比倫時代,耶和華真神對外邦邪神所顯無比的權能。其主要神蹟,乃為但以理在獅子坑,他三個朋友在火窖裡,均不受絲毫傷害。
    4.在主耶穌及其門徒在世上傳道,建立基督教會時所行的各種神蹟。
    以上各期的神蹟,共關於第四個時期的,所記特詳。其中如醫病的神蹟,僅記載在四福音中的,凡三十五次到四十次,還有少數記在使徒行傳。此外還時時提到一般 的神奇力量的表現,這更使我們可以想像到,聖經裡面所記神蹟的次數,只是少數的例子,並非詳盡無遺。誠如約翰福音說︰「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 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二一25)
    還有一點,更應認識的,上帝所行的神蹟,有四個時期,可證上帝施行神蹟,和一般邪術乃根本不同,並不是隨便的,而乃有其目的與計劃的。質言之,這乃是為完 成其救贖計劃而行的。這乃是因為罪惡侵犯世界,上帝必用超自然的方法,干與世事,以期消滅罪惡,恢復人類萬物最初的榮耀。例如在「新天新地。……必不再聽 見哭泣的聲音……豺狼……獅子……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賽六五17一25)「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 為……『一切都更新了。』」(啟二一4-5)所以但以理在獅子坑裡毫無傷害,而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他不但醫治一切醫藥罔效的疾病,並且叫死人複活。而一切 神蹟最高的表現,乃為他降世為人,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此即為主耶穌基督之由童貞女懷孕降生,受死與複活。
    觀此,如果我們不信神蹟,便不能明白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的奧秘,那便無從明白上帝救世福音的奧秘。因為這些神蹟,對於基督教的本質,乃有絕對重要的關係。 聖經裡面所記的神蹟,並非均有同等重要的程度;甚至有些神蹟,聖經裡面,可能並未加以記載(見上文所引約二一25),因為它們之有無與基督教之存亡,並無 重大關係;甚至以利沙時代斧頭從水漂起,約拿在魚腹三日三夜仍被吐出複活,拉撒路死裡複活,和主耶穌以五餅二魚使五千人飽足有餘……這些神蹟乃可有可無, 不能斷定基督教之存亡。但是,有些神蹟的有無,卻是確和基督教有存亡的關係。質言之,主耶穌基督之道成肉身,由童貞女懷孕及其從死裡複活,乃確為基督教本 質之所繫。這些神蹟,乃為構成基督教的精髓,如果除去了這些神蹟,便是宣告基督教的解體,便失去了福音的大能和明證。那些不信這些神蹟的,即其自命為新神 學家,便根本不能算是基督徒。
    所以,真正的基督教,必定是神蹟的基督教;如果摒棄神蹟,便是除去主耶穌;因為主耶穌本身,乃是最大的神蹟。主耶穌本身,乃為基督教的中心;基督教之所以成為基督教,乃在主耶穌基督。如果說除去了基督耶穌,空談基督教;那種等於除去了太陽,空談太陽系。
    構成基督教實質基礎的神蹟,其中心乃在主耶穌基督之道成肉身,受死贖罪,死裡複活,以及升天,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作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凡此種種, 乃是新約聖經和整個教會歷史告訴我們的基督教的基本要素與歷史事實。基督教的存在,乃是基於這些確實發生的事實。離開了這些事實,便沒有福音。福音,乃是 「喜訊」,乃是報告所發生的某種事件。基督教的本質,乃是上帝為拯救世人所作成的大事。這些大事的中心和最高的表現,便是主耶穌基督的降世為人,受死複 活,……。而這些事實的本質,都是神蹟的。所以排除了神蹟,便是摧毀了基督聖道,消除了福音的大能。

七、廣義的神蹟

    這乃是指聖靈施行的「重生」和「成聖」各樣的善工和奇妙的作為而言。在這方面,乃有若干異端邪說,須加駁斥。例如伯拉糾派(Pe1agianism),他 們認為人類無需上帝內在的助力,也可以得救,並且人有能力行善,完全無罪,完全實現上帝一切的要求。伯拉糾這種謬論,已痛遭奧古斯丁的駁斥。奧氏認為「我 們只有經過主耶穌基督,靠上帝的恩典,才能知道善,才能實行善。我們離開了上帝的恩典,絕對不能做一件善行;亦不能想,不能說,不能仿一件敬虔的事。」
    此外,還有一些半伯拉糾派,採取了一種介乎伯拉糾和奧古斯丁之間的立場。但是一個真正重生的基督徒,莫不承認「內在神助的救恩」,乃是罪人得救的絕對條 件。關於這點,神學家華斐德(Dr.B. B. Warfield)有一段透徹的說明,他說︰「我們縱目觀看這個『臥在那惡者手下』的世界」(約壹五19),便有一幅充滿死人枯骨的坑谷的圖畫,呈現在我 們面前。縱然這是一個莫大的救恩,但是對這些死人的、枯骨宣告,有什麼用處呢?縱然我們狂呼︰「枯骨阿﹗你要聽主的話﹗」這種狂呼是徒勞的,這種救恩的宣 告是無用的,除非有天上的靈氣吹進這些枯骨,使他們得到生命(參結三七1一14)。所以主耶穌基督的救恩,若要成就在信徒身上,必須聖靈在其心中動重生的 善工。超自然的救恩,如果不在我們個人身上發生實際的超自然的作用,那便和我們風馬牛不相及,僅僅成為一種空洞的名詞。一般世人,對於福音,所以深閉固 拒,格格不入,便因這個道理,因為他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等於行尸走肉,平原枯骨,對於救世福音,是聽而不聞的。

八、末世的神蹟

      除了「廣義神蹟」和「狹義神蹟」以外,我們還有一個重大問題,須加檢討的,就是將要顯現的「末世神蹟」。基督教的末世論(Eschatology),乃是 基督教的重要道理。誠如伏斯博士(Dr.Geehardus Vos)說︰「那些有名無實的基督徒,對於末世的道理,冷淡漠視,甚至反對;他們心目中的基督教,實在已經失去了基督聖道固有的真義。」伏氏之說,乃提示 我們,基督教的超自然論,如果不從「末世論」、「基督再來」和「救恩完成」(consummation)這些觀點來思索研究,便無從瞭解其最高的終極的道 理。
    從聖經的教訓,和教會的信條來看,我們很明顯地知道主耶穌基督有形有體再來的時候,「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 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太二四30;帖後一8-9)「但我們(卻要)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彼後三 13)。關於基督再來,雖有三種不同的意見(前千禧年派,後千禧年派與無千禧年派,容另詳論),但他們都一致相信,當主耶穌升天以後,天使對加利利人所說 的話︰「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一11)那些不信的以及並未真正重生 得救的基督徒,應即警悟,以免永遠沉淪﹗
    關於「耶穌再來」,「死人複活」,「救恩完成」的道理,不僅和超自然論有關,而且誠如伏斯博士說︰「乃是超自然論登峰造極的表現。」這絕非過甚其詞的話, 因為末世論不是基督教可有可無的附屬品(appendage),末世論乃是基督教神學中的「冠冕」和「頂石」(capstone);如果沒有這一部,則一 切問題,便不能得到徹底的解答。例如柏可富教授(L.Berkhof)在他的《系統神學》中指出︰「如果我們忽視了末世論,則我們對於這些問題──如紛擾 世界的罪惡的權勢將如何克服,主耶穌基督救贖的工作如何獲得完全的成功,聖靈對於上帝的子民如何完成其救贖與成聖的工作,上帝如何能完全實現其旨意,得到 最大的榮耀,實在不能作最後的答複。」因此我們於此要特別指出,照基督教固有的歷史的意義來看,基督教超自然的道理,要到救世大功最後完成的時候,才能明 白表現出來。「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林前一三12)。惟吾人至少須有一基本信仰,基督教的本質,乃是一個神蹟,乃是一個超自然的救贖的 宗教,和一切凡俗的自然宗教,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同日而語。超自然論乃是基督聖道存亡所繫的關鍵與精髓;如果解除了其超自然性,則無異根絕了基督信徒一切 安慰與希望的根源。

天使論的歷史

一、初期教會

    在教會時期開始的時候,即有相信天使存在的明證。有的認為天使是良善的,有的卻認為是邪惡的。善天使乃是受人尊重,乃有崇高的地位,賦有心靈的自由,且為 上帝重用,大有喜樂,並為人類造福。他們在智慧上,在權能上,照世人現在的情況而論,乃更高更大,所以能夠勝任他們的工作。在積極方面,他們用聖潔,事奉 上帝,自動執行上帝的旨意,達成上帝的願望;消極方面,對失敗的受懲罰的悖逆的世人,闡明上帝拯救人類特殊的恩典。
    照有些初期教父的意見,天使乃有美麗微妙的靈體(ethereal bodies)。他們大都相信,所有的天使,在被造的時候,乃都是好的;但是有些濫用他們的自由,因此便反叛上帝。撒但本來是在天使裡面有顯要的地位,且 被尊為他們的首腦。撒但所以會墮落,乃是因為他的驕傲和邪惡的野心。複照一般的意見,善天使時常供應信徒的需要,並且為他們謀福利。還有許多守護天使則特 別看顧家、教會和個人。至於各種災難、痛苦、疾病、不測的災難、喪亡,則乃由於惡天使的作為。照革利免(C1ement of A1exandria)的意見,天使之中,乃有等級,但是對於任何天使,都不可敬拜。
    自此以後,天使一直被視為可稱頌的靈,在知識上,勝過人,不受血肉之體的困擾。雖然有些人認為天使只有靈體;但有些人仍是懷疑究竟天使是否有肉身。他們認 為天使既有肉身,則照道理來講,天使必受空間的限製。古希臘最高法院的法官狄奧尼素(Dionysius of Areopagite)把天使分為二級︰第一級是掌王權的(Thrones)基路伯(Cherubim)、撒拉弗(Seraphim);第二級是大能的 (Mights),主治的(Dominions),掌權的(Powers);第三級是執政的,天使長,和天使。第一級的乃代表眾天使,乃和上帝有最親密的 交契;第二級乃是被第一級所啟發教導;第三級乃被第二級所啟發教導。這種分類以後被若干作者採用。奧古斯丁強調善天使因順服上帝,所以得到上帝的報賞,得 蒙保守,保證他們永不墮落。撒但墮落,還是被認為因驕傲;然而其餘天使的墮落,則以為乃是因為貪戀「人的女子」,雖仍有些人仍維持這種說法,然而實非確 當,後因對於創世記六章二節更確當的詮釋,此說現已漸漸消滅。沒有墮落的善天使乃是惠及群生;但是墮落的惡天使,實足腐蝕人心,並且滋生異端邪說,釀成疾 病痛苦,以及天災人禍。多神主義者漸漸流為天使敬拜,這種敬拜在第四世紀老底嘉會議是曾公開正式被判定罪的。然此乃由始祖犯罪中了魔鬼的計謀,以致敗壞人 性。回顧我們中國民族,原有「原始的一神信仰」(primitive  monotheism),以後也便墮落,日趨變質。其上焉者,成為虛無的泛神論,或超神論(或理神論、自然神論),或多神論以及「大一」、「太一」、「太 極」、「陰陽」、「理氣」諸說。其下焉者,便流為迷信邪靈,崇拜偶像、鬼魔種種低級宗教觀念和神秘思想。民德墮落,民族衰微,此實厲階。

二、中古時期

    到了中古時期,還有少數人仍是傾向前人之說,認為天使有微妙的靈體;但是那時流行的思想,乃是認為天使是沒有軀體的。他們認為天使顯現,乃是為著啟示的目 的,暫時假借各種形體。那時的煩瑣哲學家,為若干問題,也彼此爭辯。例如關於創造天使的時候,那時流行的思想,大都認為是和宇宙萬物同時被造的;但是有些 學者卻認為天使乃有一種恩寵的地位;惟大部認為僅有一種「平常的完善的品格」(a state of natura1 perfection)。關於天使顯現是否佔有空間的問題,一般的答案,都是認為是佔空間的,只是他們所佔的空間是不能限定範圍的,但卻又是確定的,因為 僅有肉體才會佔限定的空間。所有煩瑣哲學家都認為天使的知識是有限的。多瑪派(Thomists)和斯各脫派(Scotists)的學者,對於知識的性 質,有很不同的意見,惟都承認天使在被造之時,得到灌注的知識。關於這點,多瑪阿奎那(Thomas Acquinas)加以否認;鄧司各脫(DunsScotus)表示贊成;前者認為天使的知識乃是完全直覺的;但後者則主張亦可是推論的。關於守護天使 (guardian angels)的觀念,在中古時代頗博大家的好感。
    關於天使許多問題,煩瑣哲學家常常爭辯,例如︰在一個針頭上面,可以同時站立多少天使,一個天使能否在兩個地方同時存在;天使被造的時候及其犯罪墮落的時 候,其間相隔多少時間;第一個天使犯罪,是否會令其餘的天使都犯罪;墮落以後,是否仍能保持正直;我們現在的環境是不是天使受懲罰的地方;守護天使是否承 擔兒童的誕生受浸;天使是否看顧在母腹裡的嬰孩;天使既然吃麵餅和牛犢牛奶(創一八7一8),則天使是否有大小便……都在他們討論之列。
    丹第(Dante)認為「天使被造的時候乃和宇宙的創造是同時的;至於天使的墮落,則乃在他們被造二十秒鐘之後,這乃是因為魔王(Lucifer)驕傲, 它不願等待造物主預先規定的時間,領受完備的知識。」密爾敦(Milton)卻和丹第有不同的意見,他認為天使被造的時間乃在人類被造之先。他認為魔鬼最 初在天上的名字已經遺失;他把魔鬼的地位提高,從而減少對魔鬼憎惡之心,竟稱魔鬼為失去天國的英雄。丹第的意見,乃較密爾敦為合理。我們不可把這種荒唐可 笑的名字,所謂「失去天國的英雄」來稱魔鬼,這將令人懷疑它的存在,並演成危險的異端﹗
    在中世紀時,人心陷溺,都怕惡魔之靈,他們以為用血寫的契約,可以把靈魂賣給魔鬼。德國文學家哥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在童年時期,夙耽幽思,遐涉玄想,九歲即通希臘、拉丁、法文,下筆如成人,可惜在其名著《浮士德》(Faust)中描寫一種狡黠陰險的惡 魔,名為「Mephistopheles」。很多大教堂甚且把這種幽思玄想的迷信,來教化眾人,想把它傳之久遠。在怪物形的哥德式的大建築物 (Gargoy1es)的屋頂之上,有惡魔的像,常在露齒獰笑;而一般的講章還高台魔鬼,說它是和上帝抗衡的神(Riva1 god),因此大家反而對它比真神上帝更為敬畏。他們所描寫成的魔鬼的形狀,而且乃是有獸性的,又複好色淫蕩。

三、改教時期

    在改教時期,關於天使論,並沒有新的學說。路德和加爾文兩人都對於天使的作為,尤其是對於魔鬼的存在和它的權能,都有清楚明確的認識。加爾文複強調魔鬼乃 是在上帝控製之下,有時上帝也會以魔鬼作他的工具,但是它的作為僅是限於上帝所規定的範圍。基督教神學家大都認為天使乃是僅有純粹屬靈的本質,但是尚基斯 (Zanchius)和葛羅修(Grotius)則認為魔鬼乃有美麗微妙的靈體。關於善天使的工作,一般的意見認為善天使特殊的工作,乃是要引人得救。關 於守護天使的存在,卻是沒有一致的意見︰有的人讚成,有的人反對這種意見;還有些人則游移不決。比利時信條第十二條說︰「上帝也造善天使,使做上帝的使 者,使他們服事他的選民。有些天使墮落,失去它們的至善,使它們等候永遠的滅亡;但有些天使靠上帝的恩典,始終堅定,繼續持守他們當初被造時的地位。魔鬼 和邪靈,完全墮落,而且壞到極處,以致成為上帝和一切善事的仇敵,竭其所能,並運用它惡毒的戰略,搗毀教會和每一位教友;卒至照它們的惡行,被判永遠滅 亡,永永遠遠在痛苦之中。」

四、近代思想

    直到現在,羅馬天主教大都認為天使是純粹的靈;有些基督徒,例如Emmons,Ebrard,kurtz,Delitzsch,則仍認天使有特殊的靈體。 瑞典堡(Swedenborg)自命曾經過一種非常神秘的方式,受上帝呼召,得到上帝特別的啟示,得窺上帝聖道的奧秘,卻又自相矛盾,謂曾和天使和邪靈談 話。他認為天使本來是人,乃有肉體的形狀。人類在今世的生活如何,就決定他們將來在天使界的地位。十八世紀的理性主義,大膽的否認有天使的存在。有些現代 的新神學家存著一種利用的心理,認為保留天使論是值得的,因為天使觀念可以表徵上帝對我們的看顧保佑,以及給我們的幫助。

天使論的經據

    聖經裡面對天使的本質與屬性;天使的數目與組織;天使的德性,以及天使的工作,都有明白的啟示,作為我們立論的根據。茲分陳之︰

一、天使的本質與屬性

      1.他們乃是被造物──詩篇一百四十八篇二至五節︰「他的眾使者都要讚美他,他的諸軍都要讚美他。日頭月亮,你們要讚美他;放光的星宿,你們都要讚美他。 天上的天和天上的水,你們都要讚美他。願這些都讚美耶和華的名;因他一吩咐,便都造成。」只有上帝不是被造的,是永遠的,因為他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
      2.他們乃是靈體的──他們是沒有軀體的。希伯來書一章十三至十四節︰「所有的天使,上帝從來對哪一個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人類乃有兩重的本質,一是物質的,一是非物質的,所以不能稱他們是靈。但是天使的特性,乃是 靈,所以我們不能以為天使是有血肉的機體。創世記六章二節,所指的「上帝的兒子」,有些人以為是天使,其實不是,他們乃是塞特的後裔,是敬拜真神的。詩篇 七十八篇二十三至二十五節︰「他卻吩咐天空,又敞開天上的門,降嗎哪像雨給他們吃,將天上的糧食賜給他們。各人吃大能者的食物;他賜下糧食,使他們飽 足。」嗎哪乃來自天上,是天使所住的地方。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節︰「當複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路加福音二十章三十五至三十 六節︰「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裡複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複活的人,就為上帝的兒子。」這乃暗指我們,天使不僅 是靈體的,並且沒有性別,也沒有性交。凡複活的,必有靈性的身體,是不朽壞的,乃是出於天,乃有屬天的形狀(參林前一五42一49)。
    天使沒有像人一樣的魂,他們沒有軀體作為魂居住之所。好像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三節︰「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又如馬太福音 八章三十一節︰「鬼就央求耶穌說︰『若把我們趕出去,就打發我們進入豬群吧﹗』」在聖經裡面,邪靈乃被描寫成到處漂蕩,要尋找可安歇之處,要住在一種軀體 裡面,所以我們每聽到有惡鬼附身之事。
    天使既沒有軀體,所以沒有像世人一樣有長成、年齡、死亡的觀念。馬敦生(Martensen)在其《基督教神學》一書中說︰「天使乃是只有靈,沒有魂;所以不能像世人一樣,有魂作為靈與萬人相遇相契之點。」
    3.他們是有位格的──他們乃是有理智的,有自由意志的。撒母耳記下十四章二十節︰「我主的智慧,卻如上帝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路加福音四章三 十三至三十四節︰「污鬼的精氣……大聲喊叫說︰『……我知道你是誰,乃是上帝的聖者。』」啟示錄二十二章八至九節︰「這些事是我約翰所聽見、所看見的;我 既聽見、看見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腳前俯伏要拜他。他對我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上 帝。』」
    4.他們的智能乃是有限製的──他們雖有超乎人的智能,卻是有限製的。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節︰「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 道」,可見他們的智慧,雖是超乎世人,卻是有限製的。彼得前書一章十二節︰「……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 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但雖然如此,他們卻有超乎人的智能。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八節︰「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 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啟示錄二十章一、二、十節︰「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 鑰匙和一條大鏈子。他捉住那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他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但詩篇 七十二篇十八節說︰「獨行奇事的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可見只有上帝能夠行神蹟。天使雖有超乎人的智能,但比上帝,仍是相形見絀,是不完善 的,是有限製的。
    天使顯著的特徵,乃在權能,非在智慧。他們是「執政的,掌權的」(西一16)。他們使看見的人震恐。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至四節︰「主的使者從天上下 來,……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但以理書十章一至八節︰「但以理……明白這異象。……舉目觀 看,見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束烏法精金帶。他身體如水蒼玉,面貌如閃電,眼目如火把,手和腳如光明的銅,說話的聲音如大眾的聲音。這異象,惟有我但以理一 人看見,同著我的人沒有看見。他們卻大大戰兢,逃跑隱藏,只剩下我一人。我見了這大異象,便渾身無力,面貌失色,毫無氣力。」據使徒行傳第六、第七章所 載,司提反被迫害,為道殉難之時,公會裡的人定睛看他,見他面貌,好像天使的面貌。他被聖靈充滿,定睛望天,看見上帝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上帝的右邊。 他的靈力和如火的義怒,使逼迫他的人內心自疚,老羞成怒,向司提反咬牙切齒。(注一三)當主耶穌將要被釘十架之時,跪下禱告,「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 加添她的力量。」(路二二42一43)提摩太前書六章十五節,所稱的「萬王」與「萬主」,可能指天使而言。尤其是關於邪靈,則權能尤為主要的特性,所以它 們乃稱為「黑暗的權勢」,「黑暗掌權的」,「世界的王」。
    5.它們的智能乃和世人不同──聖經指示我們,天使乃和世人不同。例如︰哥林多前書六章三節說︰「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希伯來書一章十四節︰「天使 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二章十六節︰「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十二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又說︰「千萬 的天使」,乃和「天上諸長子」和「被成全之義人」不同。啟示錄二十二章八至九節說︰「這些事是我約翰所聽見、所看見的;我既聽見、看見了,就在指示我的天 使腳前俯伏要拜他。他對我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上帝。』」「天使雖比世人更有力量, 更為強大,但這不足為奇,甚至下等動物和野獸,如虎豹獅子,以及旋風烈火,都比人的力量強大。天使在屬靈的程度上從未認為比世人為高。『我們要審判天使』 (林前六3),低級的不能審判高級的。」
      複次,天使乃比世人為老。約伯記三十八章一至七節︰「那時,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說︰『……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呢?……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 把準繩拉在其上?地的很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那時晨星一同歌唱,上帝的眾子也都歡呼。」這乃是說,在上帝創造世界的時候,天使已在那裡歡 呼。創世記三章一節︰「耶和華上帝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這乃暗指我 們,撒但的墮落,乃是在世人之前。於此我們可以推論創造天使的時候,乃是在世人之先,低級的乃在高級的以先,創世記二章一節︰「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其中 乃包含天使。上帝造人,乃是他創造的極峰,所以乃是在造天使之後。梅遜(Mason)在他(福音信仰》一書中說︰「天使乃是可能在上帝創造天地萬物之先已 經被造,屬靈的基礎,乃是創造天地萬物的預備工作,好在這根基上創造物質的。雅各在異象中所看到的,乃是先上去,然後再下來。創世記二十八章十二節說︰他 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上帝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
    在聖經裡面,常常描寫天使,乃是有位格的,並非抽象的善惡的化身,這乃是猶太人的迷信。這些猶太人,不知道或佯為不知關於主耶穌基督的重要道理。主耶穌也 順應當時一般人的想法,並且自承關於末世的事,「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太二四36  ;可一三32)但這是從主耶穌的人性而言。主耶穌當時對於法利賽人關於禮儀功效的信仰,以及撒都該人否認複活與永生,則毫不猶豫地與其抗辯。
    以弗所書三章九至十節保羅說︰「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上帝裡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 哈拿克(Harnack)說︰「無可置疑的,主耶穌乃和當時的人一樣,認為有兩個國度,一為上帝的,一為魔鬼的。」渾德(Wendt)說︰「毫無可疑的, 主耶穌接受當時人的意見,撒但乃是真實存在的,所以,某種疾病,認為乃是由撒但的試探而生。」主耶穌在世之時,也常醫病趕鬼。例如馬太福音九章三十二至三 十三節,一個被鬼所附的啞吧,由主耶穌把鬼趕出,就說出話來。莫理斯(Maurice)甚至說︰「承認邪靈的存在,乃是基督教的特質。」史密斯氏 (H.R.Smith)並且強調︰「撒但的權能,在主耶穌基督的時候,乃達到他的最高峰。」撒但敵對上帝,它的猖狂,乃是變本加厲的,且要「行各樣的異 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帖後二9一10);直到啟示錄︰「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 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二O1)

天使的存在

一、古今學者的揣說

    一切的宗教,都承認有屬靈世界的存在。他們的神話集裡,都講到諸神、半神、妖精、鬼魔、妖怪等等。特別在波斯人中,天使論便在那裡發展出來。有些學者,甚 至認為猶太人的天使論,乃是從波斯來的。但是這乃並無確證,而且不合聖經,上文已加論及,天使的創造,乃是在造人之前,天使乃在最初即已出現。尤有進者, 有些著名學者,對這個問題,加以專門研究以後,下結論說,波斯的天使論乃是從猶太人的思潮而來;正和以往所謂學者的說法相反。教會方面一向相信天使的存 在;但是現代的新神學家,卻忽視這個信仰,他們抱著一種功利觀念,僅僅以為天使的觀念乃是有用的。近代學者如萊布尼茲(Leibnitz)、華爾夫 (wolff)、康德、施萊瑪赫(Sch1eiermacher),都承認有天使存在的可能,有些且想用理性的說法加以證明。但是哲學既不能證明,也不能 反證天使的存在︰用哲學來證明天使的存在,乃是緣木求魚;所以我們當離開哲學。

二、聖經裡面的指示

    聖經勝於雄辯,我們不必心勞日拙,徒作空想,用自己的虛構,來證明天使的存在。聖經乃是歷史的記載,一直指示我們天使的作為。聖經是上帝的話,沒有一個篤信聖經權威的人,會懷疑天使的存在。

天使的性質

  天使的性質與屬德可分五點來論︰

一、天使乃是被造的

    有些學者雖然以為天使並非被造的,但是聖經卻明確的指示我們,天使乃是被造的。例如尼希米記九章六節︰「你,惟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 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你。」歌羅西書一章十六節︰「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 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詩篇一百零三篇二十至二十二節︰「聽從他命令,成 全神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你們作他的諸軍,作他的僕役,行他所喜悅的,都要稱頌耶和華。你們一切被他造的,在他所治理的各處,都要稱頌耶和 華。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詩篇一百四十八篇二、五節︰「他的眾使者都要讚美他,……願這些都讚美耶和華的名;因他一吩咐,便都造成。」
    關於創造的時間,學者並無定論。有些人引約伯記三十八章五至七節︰「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那時 晨星一同歌唱,上帝的眾子也都歡呼」,便以為天使乃是在萬物被造以前造的。實無充分的根據。照我們所知,上帝在創造天地萬物以前,並沒有創造的工作。照上 引約伯記的話,當上帝創造世界的時候,天使雖在歡呼,但晨星也一同歌唱,不能因此便說他們乃是在創造天地以前,即已存在;雖然創世記一章二節︰「地是空虛 混沌,淵面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似可支持此說。唯一可靠的說法,似乎可說,天使乃是在第七天以前造的。

二、天使乃是屬靈的

    他們是沒有軀體的。關於這一點,乃是時常引起爭辯的。猶太人和許多初期教父,說天使乃有炯炯發光火焰似的身體;到了中世紀大家公認天使乃是完全的靈體。但 是以後仍有不同的意見,有些天主教徒、阿敏念派,甚至路德宗、改正宗神學家,認為天使乃有某種非常微妙淨潔的身體。他們認為「如果說天使乃是完全屬靈沒有 軀體,乃是太抽象,而不可思議。」
    希伯來書一章十四節說︰「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麼?」於此可見天使乃是被稱為「靈」。世人則有兩重特性,一為物質的,一 為非物質的,所以不能稱為「靈」;同理,我們也不容稱天使有血肉的機體。以弗所書六章十二節︰「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 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創世記六章二節所說的「上帝的兒子」,並非天使,乃為塞特的後裔,是敬拜真神的。天使既沒有血肉之體,所以 並沒有生長,年齡與死亡。

三、天使是有位格的

    天使既有位格,所以乃是有理性的,有自由意志的。撒母耳記下十四章二十節︰「我主的智慧,卻如上帝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啟示錄二十二章八至九節 ︰「這些事是我約翰所聽見、所看見的;我既聽見、看見了,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腳前俯伏要拜他。他對我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 上言語的人,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上帝。』」

四、天使有超人智能

    上文曾說,他們的智慧權能,雖是超乎世人,但卻有其限度。撒母耳記下十四章二十節︰「我主的智慧,卻如上帝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馬太福音二十四 章三十六節︰「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以弗所書三章八至十節︰「他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 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上帝裡的奧秘,……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 彼得前書一章十二節︰「他們得了啟示,知道他們所傳講的一切事,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你們。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 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得後書二章十一節︰「就是天使,雖然力量權能更大,還不用譭謗的話在主面前告他們。」天使雖非全知,但是他們在知識上 乃超過世人。
    此外,天使又有道德的本性,因此乃有道德的責任;他們服從,就得賞賜;倘使悖逆,就被處罰。聖經裡面稱忠誠的天使為「聖天使」。例如馬可福音八章三十八節 ︰「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並參路九26)使徒行傳十章二 十二節︰「他們說︰『百夫長哥尼流是個義人,敬畏上帝,為猶太通國所稱讚。他蒙一位聖天使指示,叫他請你到他家裡去,聽你的話。』」啟示錄十四章十節︰ 「……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至於那些墮落的天使乃是說謊犯罪的。約翰福音八章四十四節︰「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 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壹書三章八至十節︰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 他是由上帝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上帝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上帝,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善天使乃是不朽的,不受死亡律的支配。那些在 天上的聖者,也和善天使一樣,正如路加福音二十章三十四至三十六節︰「耶穌說︰『……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裡複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 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複活的人,就為上帝的兒子。』」除此以外,複有上帝的大能賜給他們。例如詩篇一百零三篇二十節說︰「聽從他命令,成全他旨意有大能 的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這些天使成為上帝強大的天軍,隨時準備,聽從上帝的吩咐,為他所用,做他「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一 14)。至於那些惡天使,便做了撒但的軍隊,專想破壞主的事工。例如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三至十節︰「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 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台自己,超過一切稱為上帝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 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 的詭詐」。彼得前書五章八節︰「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

五、天使乃有善有惡

    關於天使原有的本性如何,聖經裡面很少資料,可供研究。但是當上帝創世的大工完成之時,聖經說︰「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但是,約翰福 音八章四十四節說︰「他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本來是說謊的」。彼得後書二章四節︰「天使犯了罪,上帝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 中,等候審判。」複次猶大書說︰「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從另一面來看,他們原本是好的,所 有的天使原來的情況都是好的。在提摩太前書五章二十一節,善天使乃被稱為「蒙揀選的天使」。善天使在一切天使所蒙賦予的恩惠之外,複得一種維護的特殊恩 典,使他們力足保持他們原有的地位。關於天使墮落的時間與特質,有許多人費盡了無謂的空想;但是基督教神學,大都乃有這種見解,認為善天使保持他們原有的 情況,且能持守他們的地位,不致犯罪。他們常常見天父的面(太一八10);他們是我們的榜樣,遵行上帝的旨意(參太六10);他們複有不能死亡,永遠不朽 壞的生命(路二O36)。

天使的數目與組織

一、天使的數目

    聖經雖未指示天使確實的數目,但卻很清楚地說,他們乃是一個強大天軍的集團。申命記三十三章二節︰「耶和華從西乃而來,從西珥向他們顯現,從巴蘭山發出光 輝,從萬萬聖者中來臨,從他右手為百姓傳出烈火的律法。」詩篇六十八篇十七節︰「上帝的車輦累萬盈千。主在其中,好像在西乃聖山一樣。你已經升上高天,擄 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間,受了供獻,叫耶和華上帝可以與他們同住。」馬可福音五章九節︰當主耶穌問污鬼說︰「『你名叫什麼?』回答說︰『我名 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古羅馬軍團的數目,不是完全一樣的,乃從三千人至六千人。當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祭司長和民間長老所派的軍兵捉拿以後,對那 些人說︰「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最後在啟示錄五章十一節說︰「我又看見,且聽見,寶座與活物並長老的周圍有許多天使的聲 音;他們的數目有千千萬萬」。從這些數字來看,我們能十分可靠的說,天使的數目乃是不可勝數的,乃是上帝強大的軍隊。他們不是像人那樣的有軀體,他們乃是 靈,他們並不婚娶,所以也不生育。他們的總數在最初即由上帝創造,其數並沒有增加。

二、天使的組織

    天使雖然沒有軀體,但是卻是有組織的。天使乃是一個總稱,聖經裡面複有各種專門的名稱來分別他們的種類。希伯來文malak一字,乃僅是使者的意思,或指 由人派遣的,例如約伯記一章十四節︰「有報信來的見約伯……」;撒母耳記上十一章三節︰「等我們打發人往以色列的全境去,……」。或指由上帝差遣的,例如 ︰哈該書一章十三節︰「耶和華的使者,……」。瑪拉基書二章七節︰「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三章一節︰「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 者……』」。希臘字aggelos一詞也是常指人而言,例如馬太福音十一章十節︰「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預備道路。」馬可福音一章二節︰「我要差遣 我的使者……」;路加福音七章二十四節︰「約翰所差來的人」;九章五十一節︰「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加拉太書四章四節︰「及至時候滿足,上帝 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在聖經裡面所有屬靈使者,統稱為「上帝的眾子」。例如約伯記一章六節,二章一節︰「上帝的眾子」;詩篇二十九篇一節,八十 九篇六節︰上稱「上帝的眾子」。詩篇八十九篇五、七節,稱為「聖者」;但以理書八章十三節;撒迦利亞書十四章五節,亦都稱「聖者」。但以理書四章十三節、 十七節,又稱為「守望的聖者」。

三、天使的種類

    除此以外,還有幾種特殊的稱呼,指稱各級的天使,茲分述如下︰
    1.基路伯(Cherubim)──聖經裡面,一再提到基路伯,他們乃是守護天堂之門,例如︰創世記三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耶和華……在伊甸園的東邊安 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希伯來書九章五節︰「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座。……」(並參詩八○1,九九1;賽三七 16)他們又成為上帝的車輦,上帝坐在其上,降臨到地上,例如撒母耳記下二十二章十一節︰「他(耶和華)坐著基路伯飛行,在風的翅膀上顯現。」(並參詩一 八10)在以西結書第一章,啟示錄第四章,天使又有各種活物的形像︰有人的臉,有獅子的臉,有牛的臉,有鷹的臉。這些各種不同的形像,無非是代表天使各種 超凡的權能與榮威。他們不像其他的受造物,他們乃是要彰顯上帝的權能、威嚴與榮耀;要在伊甸園,在會幕,在聖殿,以及在上帝從天降世,以及主耶穌從天上在 火焰中再臨的時候,維護上帝的神聖與莊嚴。
    2.撒拉弗(Seraphim)──以賽亞書六章一節,有一種天使,稱為撒拉弗。以賽亞「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其上有撒拉弗 侍立,各有六個翅膀︰用兩個翅膀遮臉,兩個翅膀遮腳,兩個翅膀飛翔。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因呼喊者的聲 音,門檻的根基震動,殿充滿了煙雲。那時我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他們乃用人的形像顯現, 但是有六個翅膀,兩個遮面,兩個遮腳,兩個飛翔,乃是要迅速執行上帝的命令。他們與基路伯不同,他們乃是侍立在天上君王寶座周圍,要侍奉他;歌頌讚美他, 隨時準備照他吩咐行事;而基路伯乃是大能者,可說是天使中最尊貴的,基路伯要維護上帝的神聖;而撒拉弗乃是要做神人和好的工作,以備世人得到親近上帝正當 的道路。
    3.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除了基路伯、撒拉弗以外,還有若干在天使界佔有權威地位的天使,如執政的與掌權的(archai和 exousiai)──參以弗所書三章十節;歌羅西書一章十六節,二章十節。如有位的(thronoi)──歌羅西書一章十六節。如主治的 (Kureotetoi)──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一節;歌羅西書一章十六節。以及有能的(dunameis)──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一節;彼得前書三章二十二 節。這些稱呼,並非指天使的種類,乃僅指天使各種不同的地位或尊嚴。
     4.加百列與米迦勒(Gabriel和Michael  )──加百列天使向但以理顯現,但以理說︰「我但以理見了這異象,願意明白其中的意思。忽有一位形狀像人的,站在我面前。我又聽見烏萊河兩岸中有人聲呼叫 說︰『加百列阿,要使此人明白異象。』」(但八15,並參九21)他又向撒迦利亞和馬利亞先後顯現,「撒迦利亞對天使說︰『我憑著什麼可知道這事 呢?』……天使回答說︰『我是站在上帝面前的加百列,奉差而來,對你說話,將這好信息報給你。』……天使加百列奉上帝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這城名 叫拿撒勒;到一個童女那裡,……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天使進去,對她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天使對她 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上帝面前已經蒙恩了。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路一18一31)大多數的解經學者,都承認加百列是一個被造的 天使;但有些解經家否認加百列是一個適當的名稱,而以為是一個普通名詞,乃為神人(Man of God),乃和天使同義。但神學家凱伯爾(Kuyper)認為這種意見乃是不能存立的。還有些解經學者又以為加百列乃非被造物,複有些學者甚至以為他乃是 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而米迦勒乃是第二位。但是這種見解,只要稍通聖經的人,便知其妄,絕難成立。加百列可能是啟示錄八章二節︰「那站在上帝面前的七位天 使」中的一位。(並參路一19,加百列天使對撒迦利亞說︰「我是站在上帝面前的加百列」。)加百列天使的特殊使命,乃是要傳達並解釋上帝的啟示。
    米迦勒一名,有人妄加解釋,謂乃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此說之姜,正如上文已加提及,有些人妄以為加百列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聖靈。關於米迦勒,在但以 理書十章二至十四節說︰「但以理……見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束烏法精金帶。他身體如水蒼玉,面貌如閃電,眼目如火把,手和腳如光明的銅,……我見了這大異 象,便渾身無力,……我卻聽見他說話的聲音,……忽然有一手按在我身上,……對我說︰『大蒙眷愛的但以理阿,要明白我與你所說的話,』……『不要懼怕,因 為從你第一日專心求明白將來的事,……你的言語已蒙應允;我是因你的言語而來。但波斯國的魔君,攔阻我二十一日,忽然有大君中的一位米迦勒來幫助我,…… 現在我來要使你明白本國之民日後必遭遇的事,……』」米迦勒乃被稱為天使長(猶9),並且又「與龍(魔鬼)爭戰」(啟一二7),可見他在天使中乃佔有重要 的地位。他乃是勇敢的戰士,為耶和華上帝對以免列的仇敵以及靈界一切邪靈打美好的仗。

2014年3月3日 星期一

天命的性質

一、天命乃僅為榮神

    萬事最終的目的,乃僅為榮耀上帝。聖經指示我們︰「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 有的。」(啟四11)「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一一36)「主上帝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是 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一8)「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詩一九1)。這乃是萬物被造的目的。上帝時常宣示,他要使其榮耀被世人知道,例如他 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榮耀充滿。」(民一四21)此乃上帝在各時代的天命之目的。他說︰「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 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四八11)「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在這列國人的 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結二○9)
    為同樣的目的,上帝救贖的計劃,及其在各時代所施行的恩典,也是要彰顯他的榮耀(參林前一26一31  ;弗二8一10)。主耶穌基督所作的,既都是要榮耀天父上帝;凡是他的信徒,行事為人也當傚法基督。上帝乃是無限的,我們世人在他面前,乃是微不足道;上 帝所啟示出來的本性與完善,應當作萬事至高的目標。倘使我們把世人的善良作為最高的目標,則無啻高台世人,使上帝屈尊,降服我們世人,則勢將發生無窮的混 淆,是非不分,真理泯滅。聖經的特質,乃在以上帝居首位,此亦為奧古斯丁主義的特質。改教運動時候,基督徒所以會爭執分裂,也以此為主要的基點。路德宗和 改正宗教會,神學系統的不同,基點也是在此。改正宗以上帝為至尊,他的主權,藉著他的天命與恩典決定萬事,都是為上帝的榮耀。路德宗則擅以人的特權,來限 製上帝自由的作為。
    改正宗根據聖經的道理,對於下列的問題,所作的答案,上帝為什麼創造這世界?為何他應許罪惡發生?為何救恩只給世人,而不給天使?為何救恩的知識限於一個 民族那樣長久?為何聽了福音,有些人相信,有些人不信?認為都是因為在上帝看來是好的。總之,照聖經的教訓,奧古斯丁的要義,認為上帝所有天命的目的,乃 是為他的榮耀。

二、天命僅有一計劃

    上帝所有的天命,都可歸在一個計劃裡面。世上萬事,一切的製度,一切的事變,無論是驚天動地的大事或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從最初到無窮的將來,乃都是由上帝 所決定,都是出於天命。天命雖有很多,卻只有一個目的,乃都是出於一個總體性的計劃。上帝乃是無限完善的,如果以為有一部分的計劃,乃是和其他計劃無關 的,此乃有違上帝無限的完善性。可是在一個計劃裡面,乃包含無數錯綜複雜的事變,彼此乃是相關的。當我們參觀一所高樓大廈,或是一部構造複雜的機器,雖是 部門繁多,構造複雜,卻是彼此相關,因此我們對於那所大廈或是那部機器,乃只有一個概念。在建築師或工程師,也僅有一個意念。我們由是可以推想,創造天地 萬物的上帝,在他偉大的創世、護理以及救贖上,雖是因果關係,錯綜複雜,但在他神聖的心意中,也只有一個目的和計劃。

三、天命乃是永恆的

    因為上帝乃是絕對完善的,所以他的天命乃是永恆的;他不會有時有那個目的或計劃,有時又有別的目的與計劃。他乃「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他是初,是終;他 從起初看到末了;在他沒有時間的分別,他乃住在永恆裡面。聖經常常說,在時間裡所有的事,乃是上帝在永世裡所已有的旨意的啟示。例如以弗所書三章十一節說 ︰「這是照上帝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在今世所顯現的事,乃是「隱藏在永世裡面創造萬物之上帝裡面的奧秘」(參弗三9)。基督信徒 乃是「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的(弗一4)。「上帝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 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乃是「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上帝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 複活,又給他榮耀的上帝」(彼前一20一21  ;並參羅一一33一36  ;徒二23)。歷史上一切發生的事,甚至最微小不足道的事,乃為上帝永恆的心意之推演。上帝乃是永恆的;在他沒有過去和將來;也沒有從前或今後。

四、天命乃是不變的

    改變心意或計劃,乃是因為缺乏智慧或能力。上帝的智慧和能力,乃是無限的,因為他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上帝對於任何不測的緊急事變,決不會不預先知 道,也不會措手不及,無法應付;也無任何力量可以阻擋他執行他原定的計劃。在他也沒有可令他改變的原因之存在。誠如聖經說︰「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 的影兒。」(雅一17)「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詩三三11)「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 必照樣成立』(賽一四24)。又說︰「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因為我是上帝,並無別神;我是上帝,再沒有能比我的。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 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賽四六9一10)詩經說︰「天生蒸民,有物有則。」現代博物學家也承認,自然界乃有一律的法 則,這乃是上帝不變性的啟示。在起初怎樣,現在還是一樣;此地是這樣,他處莫不皆然。這又證上帝的不變性。管製我們理性與良知的法則,也是一樣的穩定不 變。上帝整個的統治,無論在自然界或道德界,都是建立在他不變的心意上面。天道常存,乃放諸四海而皆準,俟之萬世而不惑,此乃由於上帝永恆的不變性。

五、天命乃是自由的

     這乃有三重意義︰
     其一,此乃根據充分理由之合理的決定,並非由於不得不然,尤非不加審度,率爾從事。本能的衝動,不是真正的自由;真的自由,乃是自我的,根據理性的 (libentia  rationalis)。所以上帝的天命乃是自由的。上帝有創造或不創造的自由;創造現在這樣的世界,或創造另一種完全不同的世界。他有作或不作的自由; 當他決意,並非出於不得已的盲動,乃是照他自己的旨意。
    其二,我們決意,雖或會受他人意見的影響,但仍是自由的。我們可能被人說服而採取某種措施,甚或為他人的利益或願望而定計行事。但是上帝並非世人,他乃無 限的超越外在的影響(ab  extra)。經雲︰「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側﹗他的蹤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羅一一33一34)「主 耶和華……的膀臂必為他掌權﹗」「誰曾測度耶和華的心,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誰將知識教訓他……」(賽四 ○10、13一14)。「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林前二16)上帝照他的美意,為他自己的榮耀,決定宇宙的計劃。他的天命是自由的,而且這自由乃 遠超過世人一般自由的意念,乃是完全照他自己的心意,而且在他面前「看著是好的」(參創第一章)。
    其三,上帝天命是自由的,乃是指絕對的至高的而言;從反面來說,乃是絕對不受限製的。倘使他所命定的須俟某種情況或條件而定,懸而不決,甚或停止,則他的 天命既非永恆的,也非不變的,此乃違反上帝的本性。經雲︰「我們的上帝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一一五3)「活到永遠的上帝。他的權柄是永有 的,他的國存到萬代。……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他的手」(但四34一35)。「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在 一切的深處,都隨自己的意旨而行。」(詩一三五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羅一一36)聖經明白教訓我們, 人類將來的命運,乃完全胥視上帝的心意和美旨而定。「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上帝「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三三19  ;羅九15),我們得救,不是靠我們的行為,乃是靠上帝的恩典(參弗二8一10)。這乃是完全靠天父上帝的大恩大愛,我們得在主耶穌基督裡,蒙恩得救(參 太一一26  ;羅八29,九15一18  ;弗一5等)。

六、天命乃是有效的

    上帝所命定的,都能照他的旨意,確保其實現,完全成就。天命雖可分「有效的」和「許可的」兩個種類,但從其結果的確實性而言,無論哪一種都是沒有軒輊。上 帝乃統攝萬事,一切在上帝旨意裡的事,無論是上帝自己定意用他自己的權能要使他實現的,抑或準許他的受造物憑他自己的作為要想達成的,都有同樣的確實性。 魔鬼雖試探始祖,使其墮落犯罪,但是上帝卻差遣他的獨生子基督耶穌降世,拯救罪人,使他們出死入生。所不同的,僅在︰一則是他自己定意要作;一則為他準許 由人去作。他成就行善;但亦應許作惡;但前者乃是由他主動,後者則否。「天命乃是確實有效的」,從這個命題。,乃可證明以下四點道理︰
    其一,上帝既是完善的,則我們不能說他所定意要作的,沒有確實成就的把握,此乃把上帝降為世人,他所命定的事,不能實踐。寧有是理。
    其二,從上帝計劃的統一性來說,他的計劃,既總轄萬事,則萬事乃彼此有關,即或相反,亦會相成。一發牽動全身,如果一部分失敗,則將破壞全局,完全失敗。
    其三,從歷史的演進來看,萬事乃彼此連繫,有密切的關係,休戚相關。譬如機器一個小螺絲,看似無足輕重,但假如一旦失去,卻可妨礙全部機器的轉動。語雲︰ 「小不忍,亂大謀」;上文也講,一發牽動全身;一件重大的事,其關鍵往往乃在以為無關宏旨的芝麻小事上面,所以上帝乃鉅細勿遺,有統盤的計劃。
    其四,從上帝道德的統治來說,他乃高瞻遠矚,深謀遠慮,否則他所命定的,都必無確實性與有效性。他的預言、應許、警誡,都將落空,不能成就。世人對於上帝 的信賴,也將沒有憑藉;結果,世人將目中無神,世上萬事,將全由命運掌管。聖經多方多次,時常教訓我們︰(a)上帝和天命的權威性與不變性;(b)上帝乃 無微不至,他預先定準我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甚至我們的頭髮,每一根都數過,非由他應許,不會喪失;(c)他所定的計謀,無人能加阻撓。「萬軍之耶和 華既然定意,誰能廢棄呢?他的手已經伸出,誰能轉回呢?」(賽一四27)「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賽四三13)(d)上帝所命定的,都有確實性。整個 救贖計劃,便以此為基礎。倘使上帝定了這個計劃,而不求保證其實施,那在事理上乃是令人費解的。主耶穌基督,本為上帝,反倒虛己,由天父差遣,降世為人, 拯救世人,而其結果,卻不能確定,宵屬乖謬,不合事理。所以,無論在事理上,照聖經的道理上,上帝創造宇宙的計劃,必然求其實行,貫徹其目的,不受任何條 件的限製。一切在上帝所命定的事,終必成就。

七、天命乃包含萬事

    上帝預定一切所要發生的事︰無論是必然的事,或是可能的事;或是在道德上良善的事,或是邪惡的事。照聖經的道理,無論是必然的,或然的,良善的或邪惡的,乃都是絕對必然的,乃都在上帝心意裡面。因為︰
    一則,從上帝心意的統一性來說,上帝整個創造、護理、與救贖的計劃,都已規定在天命裡面,在他心裡面,早有成竹,隨著萬事的開展,漸漸揭開。所以如果以為 某種事,尤其是最重要的事件,在他的心裡忽略了,乃是悖乎他的統一性。譬如某人打算造一部機器,必將各部分都算在裡面,不能掛漏。一位準備作戰的將領,必 將各班、各族、各師的行動,預先規定;倘使他的先見是完全正確的,他對凡事的管理乃是絕對的,則他的先見必傳達到每一士兵的每一行動。如果有所缺失,這乃 是因為限於人的權能。但上帝的知識與謀略,乃是無限的,他的心意必包含萬事。
    二則,基上所言,上帝的本性既是完善的,則我們如果說他的計劃沒有包含萬事,或說他不能使他的計劃付諸實施,則乃於理不可通,且尤違反他的本性。
    三則,從上帝的普遍性來說,則天命必然要統治普世。無論他要做什麼,必然定意去作。他所應許要發生的事,必然定意準其發生。凡是發生的事,他沒有不先知 道;如果已先知道,則他必已定旨。照聖經的教訓,上帝的護理統治,乃包含萬事,甚至最微小的事,也沒有忽略;所以聖經昭示我們,天命乃是總體性的。
    四則,再從上帝統治的確實性來說,萬事都是息息相通,有密切的關係。上帝行事,必用方法,倘使上帝不預定方法以及所發生的事件,則凡事便沒有確實性。例如 上帝要施行救世大計,則他便決定要差遣救主,要道成肉身,要受苦、受死,要複活;要對普世人類賜聖靈、賜信心、悔改並護佑保守。他預言萬事,甚至許多萬萬 意想不到之事,以及我們全不在意的事,卻都應驗,可證上帝行事的確實性,又證上帝對於無論大小的事,都已預先命定。
    聖經多次訓示我們,無論何事的發生,都是上帝所預定︰
  (a)萬事乃都是「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一11),這「萬事」二字,乃謂所有的事都包括在內。
   (b)聖經又明示我們,有些意外的事,由於無從捉摸微妙的原因,突如其來,不及注意到的事,也是預定的;甚至「兩個麻雀……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太一○29一30)
  (c)聖經又特別宣示,世人自由的作為,也是由上帝預先命定的,乃為他所預先看到的。上帝應許,賜人信心,一個新的心,把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面,在世人心 裡運行,使他們立志行事,使外邦人皈主,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他應許這些事,但乃都出於世人的自動,是自由的作 為。
    (d)聖經又指示我們,無論是邪惡或聖善的作為,乃都是預定的。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節說︰「他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 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四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又說︰「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 所預定必有的事。」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二節說︰「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這裡我們看到上帝的預定與世人的責任,人子固然要照 預定去世,但賣他的人乃有禍;兩者並存,乃是一貫的。啟示錄十七章十七節說︰「上帝使諸王同心合意,遵行他的旨意,把自己的國給那獸,直等到上帝的話都應 驗了。」主耶穌被釘十字架雖由上帝預定,但這乃是世上從未有的最大的滔天之罪。於此亦可見聖經裡的道理,罪惡乃是預定的。
   (e)此外如尼布甲尼撒的征服,耶路撒冷的毀滅,以及其他類似的事件,也是預言的,因此乃是預定的;但此乃包含所犯無數的罪,否則上帝所啟示的旨意,不會成就。
    (f)所以整個人類歷史的行程,乃表示上帝計劃與旨意的發展;同時人類歷史無非乃是人類罪惡的歷史。創世記裡關於約瑟生平的簡史,無人不知他所遭遇的事, 乃為上帝預先設想的旨意的成就。他兄弟對他的忌恨,把他出賣到埃及,被人誣告下監,在埃及作宰相,誠如約瑟對他的兄弟說︰「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 你們存留余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乃是上帝。」(創四五7-8)約瑟之事,僅為一例。但約瑟的歷 史,乃為一切歷史的縮形。這乃是上帝計劃的推進。上帝乃是歷史的主,我們雖不能一步一步,追尋他的蹤跡(參羅一一33),但經過長時期的考察,所有的事 蹟,乃是上帝所定,為要實現他神聖的旨意。這可以猶太民族的歷史,加以證實,而一般人類的歷史亦複可證。初期的教會,大遭逼迫,但此乃上帝的方法,要使福 音的傳揚,乃更廣泛,更為迅速。使徒行傳說︰「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遇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 道。」(八1-4)甚至逼迫教會,「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在大馬色途中,「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主的聲音,……他 「就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他是上帝的兒子」,「駁倒住(在)大馬色的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參徒第九章)後來「彼得魂遊象外,看見天開了」,奉召 向外邦人傳福音,「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第十章),「外邦人也領受了上帝的道」,「悔改得生命」(第十一章)。其次,教會受苦,門徒殉道,不但 使福音廣傳,且使教會純化。中國大陸教會遭無神共黨,空前的迫害,但信徒反自一百萬,增至五千萬(或謂七千萬),並且大有能力。那「大罪人」離道反教,乃 是預定的。十六、十七世紀法國新教徒(Huguenots)被消滅,英國清教徒遭逼害,反而尊定了北美的基礎,成為一個公民自由、宗教自由的樂土。如果說 萬事非由上帝預定,則將毀滅上帝子民的信心。因為上天下地乃都由上帝照其美意在統治,我們必須堅信,始能在他引導保護之下,得享平安。
    阿敏念派(Arminians)和自救論的伯拉糾派(Pe1agians),以為上帝的預定乃是有條件的,以為上帝的計劃,乃是它左思右想,預先反覆考慮 的結果,此乃把天命理智化,而且含有游移不定,淺慮短見的缺陷,此乃以人之心,度上帝之腹,殊不知上帝從起初看到末了,乃無所不知。上帝雖不欲世人成為木 偶,命定世人的自由作為,應許世人行善作惡;但公義的上帝,必賞善罰惡,世人犯罪作惡,乃咎由自取,須自負其責,此於上文已加論列。

天命的特性

一、天命的明智性

    天命乃是建立在上帝智慧上面。此乃含有深思熟慮之意,以弗所書一章十一節旨意(counse1,)一字,乃有彼此會商之意──父、子、聖靈三位共同協議。 所以上帝的天命,絲毫沒有任性悖理之意。天命的範圍乃廣及無限的空間,以及無限的時間,乃超過人類的悟性,不是人類有限的心意所能瞭解,但乃都出自上帝無 限的智慧。他的思慮,不是觀察。參比,更非要請教他人,乃完全指他的智慧的遠見卓識,他乃準此作他的決定。詩篇三十三篇十一節說︰「耶和華的籌算永遠立 定,他心中的思念萬代常存。」一百零四篇二十四節說︰「耶和華阿,你所造的何其多﹗都是你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滿了你的豐富」。約伯記十二章十三節說︰「在 上帝有智慧和能力,它有謀略和知識。」箴言三章十九節說︰「耶和華以智慧立地,以聰明定天」;十九章二十一節說︰「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 立定。」耶利米書十章十二節說︰「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五十一章十一節也有相同的說法。馬可福音七章三十七節說︰ 「他所作的事都好」。創世記一章三十一節說︰「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這乃是因為天命是明智的,他的決定都是本著他的智慧。

二、天命的普遍性

    天命及關乎一切所要發生的事,無論是物質的,道德的;無論是良善的,或邪惡的。以弗所書一章十至十一節︰「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 一。……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箴言十六章三十三節︰「定事由耶和華」。但以理書四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活到永遠的上帝。 他的權柄是永有的,他的國存到萬代。……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旨意行事。」馬太福音十章二十九至三十節︰「兩個麻雀……若是你們的父 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六節︰「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 住的疆界」。約伯記十四章五節︰「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數在你那裡,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過」。以賽亞書四十六章十節︰「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 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茲分論之︰
    1. 關於良善的事──以弗所書二章十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2.關於邪惡的事──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節︰「他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四章二十七節︰「希律 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詩篇七十六篇十節︰「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人的餘怒,你要禁止。」 箴言十六章四節︰「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
    3.關於想不到的事──在上帝看來,並無所謂想不到的事,或湊巧的事。箴言十六章三十三節︰「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創世記四十五章八節︰「這樣看 來,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乃是上帝。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作他全家的主,並埃及全地的宰相。」又五十章二十節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 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約翰福音十九章三十六節︰「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詩 篇三十四篇二十節︰「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出埃及記十二章四十六節︰「……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民數記九章十二節︰「羊羔的骨 頭一根也不可折斷。他們要照踰越節的一切律例而守。」「骨頭一根也不折斷」,四次相同,並非湊巧,乃由天命。
    4.關於方法與目的──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十三節說︰「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彼得前書一章二節說︰ 「照父上帝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使徒行傳二十七章二十三至二十四、三十一節說︰「他的使者昨夜站在我旁邊,說︰『保 羅,不要害怕,你必定站在該撒面前,並且與你同船的人,上帝都賜給你了。』……保羅對百夫長和兵丁說︰『這些人若不等在船上,你們必不能得救。』」由此可 以看到︰「凡事的發生,並非孤立的,易言之,上帝的定意,必使方法跟著目的;原因隨著結果,條件配合成效。萬事前後的次序,彼此的關係,互相的依賴,乃都 與上帝的計劃有重大的關係。至於被揀選而得救的人,上帝的心意,不僅在他們的得救,同時又要他們相信、侮改,還須他們在信心上,聖潔上,得蒙保守,以致得 救。」
    5.關於每人的壽限──約伯記十四章五節說︰「人的日子既然限定,他的月數在你那裡,你也派定他的界限,使他不能越過」。詩篇三十九篇四節說︰「耶和華 阿,求你叫我曉得我身之終,我的壽數幾何,叫我知道我的生命不長。」約翰福音七章三十節︰「他們就想要捉拿耶穌;只是沒有人下手,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 到。」以賽亞書三十八章一至五節說︰「希西家王病得要死,……以賽亞去見他,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必死不能活了。』」但因其痛哭流涕,懇切祈 禱,又因他「誠實行事,又作(神)眼中所看為善的。……加增(他)十五年的壽數。」但是以賽亞的話,乃是按希西家的病情而言,認為必死,並非天命,故祈禱 以後,增其壽限。

三、天命的絕對性

    天命乃是無條件的,在天命執行的時候,雖需要某種條件或方法,但這些方法與條件,乃都是包含在天命之內的。例如上帝命定要藉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被釘受 死,拯救罪人;則上帝救贖的天命一方面須包含拯救的方法,同時要包含得救的果效。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節說︰「他既接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看 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又如上帝命定要救某一個罪人,其中一個得救的方法與條件,便是對主耶穌基督救贖的信心。這個信心,乃是命定的。就 如彼得前書一章二節︰「照父上帝的先見被揀選,藉著聖靈得成聖潔,以致順服耶穌基督,又蒙他血所灑的人。」以弗所書二章八節說︰「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 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信心是從上帝而來,是命定的。提多書一章一節說︰「信心」是「上帝選民的。」
天命為什麼是絕對的,是無條件的,不受一切有限的事物之影響,其故如下︰(a) 命是永恆的,不靠任何在時間內的事,而一切有限之事物乃都在時間裡面。(b)天命乃為上帝的美意──參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六節;以弗所書一章五節;羅馬書 九章十一節。(c)天命是不變的(參賽四六10)。有限的心旨乃是變動不定的,如果天命要以有限心旨的決定為條件,則天命亦必遂之而變。(d)天命如果有 條件,則乃有背上帝的先見,因為必須要有確定的事物,方能夠預先知道,所以不能依據變動不定的有限心旨。

四、天命的完善性

    上帝乃是完善的,無論在知識上,權能上,真實上,都沒有缺陷。從知識上講,他不能因為無知的錯誤,要改變他的天命;從權能上看,他不會因力不從心,無能為 力而不能履行他的天命;也不至因為不信責而不貫徹他的心旨與天命。約伯記二十三章十三節說︰「他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他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以 賽亞書四十六章十節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
    但是天命的不變性乃與人意志的自由,沒有衝突,且能互相調和的。世上萬事,都由上帝命定,但他並未創始罪惡,也未剝奪世人的自由,並消除一切意外之事。馬 太福音十七章十二節說︰「只是我(主耶穌)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這乃明言,他被釘十架,乃 是他自願的,但也是上帝命定的。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二節說︰「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世人誤以為上帝的天命和人的自由,乃互相牴觸,因此許多人大為惶惑。於此須對以下三點,加以明辨。
   (a)聖經作者,被聖靈感動,並未覺得有牴觸,也未有想作調和兩者的企圖,可見並無真正的牴觸。上帝的啟示的真理,乃有更高的觀點,非世人有限的心旨,所 能了悟。易言之,啟示的真理,只有無限的智慧始能理解。從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二節主耶穌的話來分析,可見兩者之間,並無牴觸︰他的被釘十架,乃是照上帝 的天命。猶大的自由意志,出賣耶穌的罪行,便是應驗這天命。
   (b)假如我們深知上帝的無限,世人的有限,其間乃有天淵之分,則所謂上帝的天命與人的自由兩者之間牴觸,便能自行冰消。無限的上帝的無所不知,有限世人 的一知半解,知其一,不知其二,兩者相比,自必感「生也有涯,知也無涯」,興望洋之嘆﹗上帝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初,是終,他從起初知道末了;在上帝的 心意裡面,事實上並無所謂將來的事。世上萬事,無論古今將來,在上帝面前,都是同時發生的,乃是一目瞭然,並無承先啟後的序列。但在世人有限的心意中,則 看萬事乃有先後的次序;所以有將來的事,而將來的事,乃是不確定的。世人一切自由意志的作為,從他有限的心意來看,乃有先後之分,而對將來的事,則覺前途 茫茫,不能確定;但從上帝的永恆性與全知性的觀點來說,則乃都在目前,都已確定,且已預定。基此而論,所謂上帝的天命與人的自由之間的牴觸衝突,乃為世人 有限心意所生的錯覺。
    (c)世人以為上帝的天命和人的自由有牴觸,乃在誤以為上帝只用一種方式,運用其全能使一件事確定。殊不知照預定論的看法,萬事的確定性乃有兩方面的關係 ︰一為上帝的無所不能,一為他的無所不知。上帝不但知道萬事,並且命定萬事。他運行他的權能,使萬事確定,但並非對每一件事,都用同一種的權能。他對某種 事,使用物質的力量;對某種事,則運用道德與心靈的感力。在物質領域內的事,則必達之於成;在道德境界內的事,則不強之於成。命定的目的,無非乃在使萬事 納入一個計劃之內;計劃的本質,絕不會含強迫之意。上帝命定萬象,乃是照他所給予萬人萬物的本性與品質,而並不加以毀壞。他所命定的物質世界的萬象,則照 物質的特性與法則而成就;道德世界的萬象,則照道德的性能與特性而成就。在物質領域方面,則命定必行的事實;在心靈方面,他命定自決的行為。他沒有剝奪世 人的自由,而反予以成全。所以上帝的天命,與世人的自由,是沒有衝突的。關於聖善的事,世人的自決乃由「上帝在(他)們心裡運行」,使「(他)們立志行 事」,「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上帝無瑕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3一16);至於 邪惡的事,則世人的自決,上帝不能在他們「心裡運行」,使他們「立志行事」。

天命的種類

 一般而論,天命概可分作兩類︰一為有效的,一為許可的,請分論之。

一、有效的天命

    其執行,乃運用兩種力量︰一為自然界與物質的因素。例如天體的運動,一般物質世界的事象。約伯記二十八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說︰「他鑑察直到地極,偏觀普天 之下。要為風定輕重,又度量諸水。他為雨露定命令,為雷電定道路。」二為上帝運行自己屬靈的力量,使世人成為聖潔。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說︰「你們立志行 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以弗所書二章八、十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 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四章二十四節說︰「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提摩太后書二章二十五節說︰「上帝給他們悔改 的心,可以明白真道」。
 

二、許可的天命

    此乃僅於道德上邪惡之事,乃不同於有效的天命,並非上帝在世人有限的心志上的作為。倘使世人和天使有違反上帝的作為,上帝並不在他們心中「立志行事」。使 徒行傳十四章十六節說︰「他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十七章三十節又說︰「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詩篇七十八篇十八節說︰「他 們……隨自己所欲……」;一百零六篇十五節說︰「他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
    許可的天命,雖不阻止世人有限意志犯罪的自決,但卻調節並且控製世人犯罪的自決所貽的惡果。「上帝許可的意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天德會 議(Council  of  Trent)宣稱,罪惡乃因上帝允許而起,改教者不滿此說,因為這樣說法,乃把上帝當作一位「袖手旁觀者」(deo otioso spectante),以為罪惡進入世界,乃是因為上帝不能防止它,不能控製它。殊不知上帝的容許,照西敏斯特信條(Westminster Confession)說︰「上帝的全能、全知、全善竟惠及天使和犯罪的世人;但這並非徒然容許,而對罪乃有一種最明智最強大駕御控製的力量,經多方的處 理,達成他神聖的目的。唯是罪乃從人而來而非從上帝而來。」安瑟倫(Anse1m)闡明這個真理說︰「在諸天範圍內結合一起的事,要想離開諸天,實在無處 可移,結果仍在諸天之下;也無從飛開諸天;因為無論移往何處,移來移去,結果仍在原處,即想稍為離開,亦不可能;甚且適得其反,弄巧反拙,愈移愈近。雖然 世人或惡天使想要違反上帝指定的旨意,但卻無法逃避;倘仍不遵他的命令,反抗他的旨意,必遭當受的懲罰。」語雲︰「天網恢恢,無所逃於天地之間﹗」
    世人雖不許犯罪,但是上帝並不禁止世人犯罪的自決。上帝乃因在其公義的要求上,要設法令世人都能夠不自決犯罪。職是之故,他在造人的時候,就把人造成聖 潔,且予以全備的能力,維持聖潔;但他卻不受公義的束縛,一定要保證世人不自決犯罪。上帝僅因他自己的完善,要給世人屬靈的力量使能站立得住;但卻無責任 要給世人額外的力量,防止他自決墮落。例如,世人相處,固應勸他的同胞不犯罪;但一個犯了罪的人卻無權責備他人為什麼不防止他不犯罪;當然我們更不能因世 人犯罪而責備上帝為什麼不保證世人不犯罪。上帝「照著(他們)的形像,接著(他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不但是聖潔的,而且還給他充足的力量持守聖 道,實已「仁至義盡」,此乃世人咎由自取。
    但是為什麼他許可的天命,會由世人犯罪作惡呢?罪源究竟何在?乃屬奧秘、非人的智慧,所能揣測。所可確言者,上帝並非罪的禍首(author  of  sin)。但上帝並非專製暴君,世人亦非機器木偶,在上帝許可的天命上,世人有行動的自由。雖然世人有作惡的罪行,但上帝並未倡導作惡,惹起犯罪。有些學 者以罪惡進入世界,歸咎於上帝許可的天命,殊有違聖經的真理。雅各書一章十三至十五節明明說︰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 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約翰壹書一章五節說︰「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傳道書七章二十九節說︰「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 他們尋出許多巧計。」何況本書在論上帝屬性的時候,已經詳為指出,上帝乃是至聖至善的。保羅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上帝的恩才成的。」(林前一五 10)反過來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我妄用自由意志的罪過,乃是咎由自取。」還有些人則以環境作其文過飾非,犯罪作惡,推諉的藉口。殊不知上帝既藉他 許可的天命,賜我們自由意志,便應當運用此自由,抵擋環境的誘惑。例如約瑟被賣,帶到埃及法老內臣波提乏家裡。主人的妻子,因約瑟秀雅俊美,百般誘惑,而 且強其同寢;但他運用他的自由意志,堅決拒絕,跑到外面去。(創三九章)始祖亞當在伊甸園裡,與上帝同行,真是極樂世界,環境之佳,無與倫比,上帝複賜給 他足夠的恩典,能夠防止犯罪墮落,何可歸咎於上帝。為善為惡,並非由上帝強製。上帝的自由天命,並不惹動世人。上帝命定行為,但非命定作惡的動因。例如用 石頭打死亞干(書七章),和石頭打死司提反(徒七章),乃為同樣的行為,但其動機則完全不同,絕對相反。行為的邪惡性,便是罪惡。明乎此理,則上帝許可的 天命,乃僅予世人意志和行為的自由,而不能以世人的罪行,歸咎於上帝。世人犯罪,乃咎自由取,應自負其責,不可「怨天尤人」。

反對天命論的謬論

     基上所論,對於天命論,僅有改正宗的神學家作恰當的論列。路德宗神學家的學說,不是完全神學的,乃僅是救贖的,藉以慰信徒之望。伯拉糾派和蘇西尼派,則不 照聖經,反對天命論;半伯拉糾派和阿敏念派也對天命論沒有好感,有的完全漠視此說,以為無足輕重;有的雖講天命,卻徒加抗辯;還有一部分人,雖主是說,卻 附條件,僅從上帝的先見而論。綜合各方似是而非,反對天命的謬論,可分以下諸點,加以述評︰

一、妨害世人自由作為

    他們認為人類乃是自由的,乃賦有合理的自決的權能。他對萬事,可運行他的智慧加以認辨抉擇,從而採取適當的行動,以達成其目的。但是上帝卻用天命使人不能不加服從。上帝命定萬事;縱或不加命定,他也至少要使其成就他的計劃。上帝對於世人一生的行程,已加決定。
    這種反對天命的意見,實乃似是而非,不難加以駁斥,一則聖經並未講上帝所命定的乃牴觸人類自由的作為;卻正相反,聖經乃命定世人有行為的自由;但世人對他 們所作所為的,要自負其責,而且還能使萬事互相效力,達成上帝的目的。例如創世記五十章十九至二十節說︰「約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上帝呢? 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又如使徒行傳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他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 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複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四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說︰「希 津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主耶穌被釘十字架,雖是上帝的定旨先 見,為預定必有的事;但希律、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人,卻有完全的自由,行邪惡的事,同時又對他們所犯滔天的大罪,要負其責任,不能逃於天地之間。 聖經對於此事,絲毫沒有指出,聖經作者覺得這些事有何牴觸──天命要妨礙世人自由的作為;更未想把兩者加以協調。我們雖亦不能協調這兩者裡面的真理,至少 亦不應以為有所牴觸。
    複次,天命和天命的執行,乃有不同,兩者須加分辨。易言之,上帝命定一事,卻並未命定他要用其自己直接作為來使其實現。上帝僅僅命定他命定之事有其必成的 確實性,但這並非說他要主動的親自使其實踐。明乎此,這個問題,便可迎刃而解,無礙於世人自由的作為。耶利米先知預言,迦勒底人要攻取耶路撒冷。他知道這 將臨之事乃是確實的;但是迦勒底人並未因其預言之事是必成的,便受到強製,失其作為的自由,他們要攻取耶路撒冷,完全是他們的自由作為,卻因此應驗了先知 的預言。天命並不妨礙世人的自由,世人對於他們自己所想所望,決定要做的事,可照他們的意願以及他們的本性作合理的自決。但是這種自由,乃有其法則,我們 愈是知道這些法則,便愈能按其所處環境,遵其法則,隨心所願,行其要作的事,因為這些法則乃是由上帝製定的。但是我們同時也應注意,我們自決的自由,務須 不受唯物主義、唯理主義、泛神主義,以及宿命論的影響。
    尤有進者,天命既不妨礙自由的作為,也複合於上帝的先見。凡是先見的,乃是預先命定的。蘇西尼派卻提出異議,以為上帝所知的乃是可知的事,而將來的自由作 為乃是不確定的,因此便非知的對象;易言之,乃是不能知道的,因此是不能預知的。蘇西尼派實乃未知聖經裡面乃充滿了這些預知的記載。所以無所不知的上帝, 對於世人的自由作為乃都預先知道的,並且確知要如何發生。複次,假如上帝不能知道自由的世人要做什麼,則他對於將來如何,將茫然無知,此乃不合上帝無所不 知的屬性。蘇西尼派這種謬見,不但被神學家所反對,甚至哲學家亦不讚同。阿敏念派的意見,乃更為謬妄。他們以為上帝的知識,可受他自己意志的限製,因為上 帝造的人是自由的,為求不損害他們的自由,他就不願意預先知道他要怎樣作。這種說法,無啻要上帝的無限變為有限,尤為使上帝不作上帝﹗上帝的知識,並不是 建立在他的意志上面,苟非建立在意志上面,便不能用意志加以限製。無限的知識,必然知道萬事,無論是實在的,或可能的,乃都無所不知。
    但是先見和預定(Foreordination)乃有所不同;前者乃僅指出將來之事的確實性,後者則乃不僅指出而且複使將來之事必照天命實現。惟就其實現 的確實性而言,則兩者乃是一樣的。天命僅使發生的事確定,確定既不妨害自由,則預定也不致妨害世人作為的自由,因為預定絕無強迫施行之意。既然確定又可自 由,便不難加以證明。(1)倘使我們真有作為的自由,則我們便可絕對確定我們將如何作為。萬事愈是確定,便愈能自製。(2)自由作為,既已預言,則他們的 實現,亦必確實。(3)主乃至聖至善,「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來七26)。他的作為,乃完全自由。(4)上帝的子民必悔改,相信,永遠 在天上保守在聖潔裡面,但從未停止他是自由的人。因為「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八32)。
    一般人所以反對天命,其癥結可說乃在以天命和執行天命,混為一談,不知分辨。天命乃照上帝神聖的屬性定在永世裡面,好似先見,都是不牴觸,也不妨害世人自 由的。萬事,無論善惡,都由上帝預定,但不強迫執行,否則上帝乃同時行惡,做了作惡的禍首,寧有是理。所以「預定」一詞,乃是一個不偏不倚的中性詞。天命 乃是上帝對整個宇宙的計劃,其中包括萬人一切善惡的作為,且都要照他的旨意,有其實現的確切性。但是這個確切性,絕對不含強製性,兩者完全不同,務須加以 明辨。一般人的反對,其癥結乃在不知對於天命與執行天命兩者之不同,加以分辨。
    其次,一般人所以反對天命,乃在其不明自由作為的真諦,而惑於學者的邪說。須知與自由作為牴觸,不能兩立的,乃是強迫性,不是天命的確實性。自由作為乃是 世人作為動機的自決心,乃是世人選擇作為動機的能力,也是指導他照所選擇的動機而努力貫徹的力量。動機僅能影響,而非強迫。人乃是一種理性的動物,他的作 為,必有作為的動機,也不會有違反他動機的作為。此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否則乃是悖性違理,倒行逆施。準斯而論,世人的作為既是遵照其預先所決定企圖的 動機,可知動機乃可預示他的行動。那行動所要達成的確實性,絕不影響或妨害我們的自由。進言之,我們的動機,甚或可以感動他人,但那些受感而作的,乃是完 全自由的,並非被迫的。同理,倘使人從人受到影響而不會失去他的自由,則我們受了上帝的影響,當然仍可自由。是則上帝的天命既僅確定世人的作為,自然不會 妨害世人的自由。
    基上所論,我們不應當再以為,上帝要達成他命定的目的,唯有強迫。適得其反,上帝在永世裡的目的,其唯一達成的方法,不是強迫,乃為自由。魯秉生(E. G. Robinson)在他所著《基督教神學》一書中說︰「萬事的絕對確實性,乃完全由於上帝的無所不知,故能確切預知;確切性和強迫性,絕非一物,不可混 淆。」密爾敦(John Milton)在其《基督教教義》一書中說︰「上帝所預知的將來要發生的事,都確切應驗,但並非由於強迫。將來的事,所以能照他所預知的發生,乃是因為他 的預見,是萬無一失的;但所以能確切發生,亦非由於強迫,因為他的預見,不能影響那些遠在將來的事,在他預見的時候,那些事其實尚未發生,也無從施以強 迫。」
    上帝在創造世界的時候,他預知萬事乃有其因果關係,但是這些因果關係乃是自由的,上帝不加強迫,乃系世人自由的作為。無論在我們的意識上和良知上都可證實 上帝天命的執行,不是出於他的強迫,乃是由於世人的自由意志。「我們被上帝決定,事實上乃是我們的自決,使我們成為最高貴的,名副其實的真我,一個萬全而 完美的生命活在我們裡面,一個永恆不朽的意識也歸屬我們」,誠如約翰壹書四章十六節說︰「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
滔滔天下,茫茫人海,世人都要自由,要有自由意志;但何謂自由,自由的真諦如何,則都不知道。殊不知,「意志自由並不是獨立,實乃完全依靠的自我感 悟。自由乃是自我與良善成為一體。良善與自由,都要在上帝裡面得到完善。世人的良善和上帝的良善,不應有區別,而乃應相合。世人的自由,應當和上帝的本體 與良善相合。易言之,這乃是自我感悟,要從主耶穌基督裡去找到他自己,恢復他的「真我」;從而上帝的愛,在我們身上得到反應,庶能把上帝的榮耀彰顯出來。
真正的自由,不是世上的君王所能賜與,也非地上和陰間一切的權勢能夠剝奪;一切迫害、壓迫、欺詐、監禁,也都無權加以捆綁,不能加奴役。這是我們內心的自由,乃來自天上,主用他寶血的重價把他買來,賜給我們人類,再用他的寶血蓋上印記。
    關於意志自由的道理,尚須於「人類論」一卷中加以詳論,本卷是「上帝論」,不能多費篇幅,以免重複。簡言之,世人以及阿敏念派所以反對上帝的天命,其主因 與癥結,乃是由於他們不明自由的真諦,同時複不知認辨天命的確實性,絕不含有強迫性。確實性和強迫性,並非一物,未可混淆,須加分辨。上帝在執行他天命的 時候,既不對世人的意志,加以強迫,自不致牴觸世人的自由,妨害世人自由的作為。

二、消除世人努力動機

    此為世人反對天命第二個理由,以為萬事既由上帝命定,則屆時自必成就,則將來的事,大可不必過問,無需操心,也勿用努力;應當委身任運,樂天知命;即加努力,也無用處,徒勞無功。此種反對天命的理由,實在乃是偷懶的藉口。
    天命不是世人行事創業的規律,且世上萬事也不能如此呆板規定,須待深切體行以後,始能明白,知其內容。但是在律法和福音裡面,乃有世人行事為人,待人接物,尤其是敬畏上帝的「總綱」,世人乃有神聖的義務,謹守遵行,則本立道生,萬事蒙恩,便能榮神益人,利民濟世。
    提出這種反對理由的,還有一個錯誤,乃在他們茫然不知上帝天命所定目的與方法(the  end  and  the  means)之間邏輯的關係。上帝的天命,不但包含人類生活,各種問題,並且還有世人各種自由的作為,以期藉此達成解決各種問題的果效。例如使徒行傳第二 十七章所記的事,在波濤洶湧驚風駭浪的大海之中,凡是在保羅船裡的人,「(他)們的性命,一個也不失喪」,「他的使者……說︰『不要害怕……與你同船的 人,上帝都賜給你了。』」(徒二七22一25)這件事給我們啟示,要達成目的,必有其方法,全船的水手,必須遵照天使的話,保羅的吩咐,全船的人,必須留 在船裡。天命規定方法與目的,相互之間的關係,命定的目的,乃為方法的結果,要達成目的,必努力遵行其方法,此乃鼓勵努力,絕非消除努力的動機。如果堅信 上帝的天命,努力加工的酬報,乃為成功,則天命實足引導世人,勇往直前,奮志力行。聖經明明指示我們︰「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 他的美意。」(腓二13)又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天命乃是激勸鼓勵我 們,絲毫不是消除我們努力的動機。
    適得其反,上帝命定一事,必連帶達成目的之方法。用最淺明的日常生活的事例來說,上帝命定,人類欲求生存,必須飲食,前者乃為目的,後者乃為達成目的之方 法。如果不遵其方法,拒絕進飲食,則必死亡。此理淺明,童孺能知。上帝命定,人必相信,方能得救。「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 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16、36)世人不肯遵行上帝所命定的方法,卻妄自 作反對的高論。此無論在理論上和經驗上都不可通。殊不知愈是有堅強的信心與盼望,必愈能加強他努力的動機。反之,如果信心愈弱,盼望愈小,則其努力的意向 亦必愈少;如果沒有信心,沒有盼望,則必無努力的動機與企圖。無論從聖經和理知來說,我們要達成目的與盼望,其適當的動機和方法,必須根據︰(1)上帝的 命令;(2)上帝命定的方法,藉以達成其目的;(3)力求順應他的命令與方法,以期發生果效;(4)上帝的允許,如果照他命定的方法,謹守遵行,必蒙賜 福。
    所以天命和努力動機的衝突,只是浮表的,不是真實的,乃是識見淺薄之人的說法。我們的地球帶我們繞著太陽,飛快的轉動,好像要衝突,其實這乃是上帝在整個 宇宙間偉大計劃的一部,我們不必杞人憂天,我們盡可平安度日,照常工作。所以上帝的天命,和人類的努力,也是和合的。亞力山大(Archibald  A1exander)說︰「加爾文主義乃是一種心地最寬廣,胸襟最豁達的學說。他把上帝的主權,和世人的意志自由,比作屋頂的兩邊,兩者在屋脊上會合起 來,高聳雲際。他容納兩方面的真理。如果一種學說,偏執一端,知其一,不知其二,則好比一幢房子,只有半個屋頂。」
    司布真(Spurgeon)說︰「聖經所啟示的真理的體系,不是僅僅一條直線,而乃有兩條,若不能將兩條線透視,合而為一,便無從窺見聖經的真理。上帝的 主權,和世人的自由,這兩個事實,乃是兩條平行的線。」「我們看一幢房子,只能看到兩面,如果繞到另一面,亦僅見兩面,原有的兩面,又不能見。但是我們如 果升入高空,便能看到四面。因此我們有限的心智,便難把上帝的主權和世人的自由,融會貫通起來,往往顧此失彼,甚且以為水火不容;惟是倘使我們從天上來 看,便能看到兩方面的真理。」那些反對的人,乃自證其靈程的低落。
    天命乃將方法與目的連在一起;達成目的乃是運用方法的結果,此乃激勵世人努力,並非消除世人努力的動機。相信上帝的計劃,成功乃是勞苦的賞賜。根據上帝的 天命,聖經的教訓,上帝乃激勵我們要慇勤運用方法,努力達成目的。例如說︰「『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上帝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 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仁義存到永遠。』」(林後九6-9)照上帝的天命,收成乃是勞苦撒種的結果;他又命定,禱告便蒙垂聽,祈求就能得 著;信主必可得救。「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加六7-9)語雲︰「但問耕 耘,莫問收穫」,上帝必能報答。上帝的天命,乃要激勵世人努力,那些反對天命的人,妄以為要消除世人努力的動機,實於天理人情,都有不合;衡諸事實,亦複 不符。上帝的旨意乃要我們努力,要鼓勵我們行善,並且在主「基督耶穌裡造成」我們,「預備」「叫我們行善」(弗二10);「(我)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 (我)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天命的奧秘,非人智能測。經雲︰「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 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二九29)
   「我的上帝要以慈愛迎接我」(詩五九10)。「他們……都是蒙耶和華賜福的後裔,他們的子孫也是如此。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 聽。」(賽六五23一24)「她……領我……」(詩二三2);「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約一○3)這些經文乃是說上帝領先的恩賜 (previent  grace),乃有關我們祈禱,皈主與聖工。柏拉圖說,理智和感性,往往不能相配,因此彼此牴觸。天命和自由似乎亦然,其實不然。甚至提倡意志「定數論」 (Determinism)的愛德華氏(Jonathan  Edwards)也力主其說,認為上帝的主權和世人的自由乃似磁石的陰陽二極,兩者乃不可分開,不可缺一,始能發生感力。

三、使上帝成為作惡禍首

    反對天命的人,誤以為凡事既由上帝命定,勢將以他成為作惡的禍首,他們振振有詞,想用此理由,來駁倒天命論。殊不知經訓俱在,這種理由,實乃違反聖經。詩 篇九十二篇十二節說︰「顯明耶和華是正直的,他是我的磐石,在他毫無不義。」傳道書七章二十九節說︰「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但他 們尋出許多巧計。」這可證犯罪作惡的,乃是世人;未可藉天命來推諉,諉過於上帝。雅各書一章十三節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 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約翰壹書一5說︰「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無論從上帝至聖至善的屬性以及律 法來看,他乃禁止犯罪作惡。天命乃僅使世人成為自由的道德的生物。犯罪作惡,乃由其自取。上帝命定支持世人,使他們可以自由行動,並且管製世人生活的環 境,使世人在一切作為之中,可自行施展其能;但其中有些行為是有罪的,上帝並不命定犯罪作惡的動機或選擇。上帝命定世人有自由意志,他僅僅允許他們選擇, 但並不製造罪惡,更非樂意世人犯罪,在他完全聖善的屬性上,他乃憎惡罪惡。
    上帝既命定世人有作為與選擇的自由,則犯罪作惡,乃咎由自取;上帝是公義的,他不但憎惡和斥責罪惡,還要懲罰罪惡。約瑟的兄弟,喪心害理,要想殺害約瑟, 全能的上帝,雖是以善勝惡,使約瑟成為埃及首相;但約瑟兄弟之罪,在上帝之前,責無容道(參創三七至五七章)。有許多事,雖上帝讓其發生,乃是世人的自由 作為,但並無上帝的動因。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四節說︰「……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主耶穌要 為世人擔罪受苦,猶大賣主,雖都由命定;但猶大的叛逆不義,並不能因此減輕他的罪刑。世人常問,上帝為什麼造魔鬼,殊不知他並未造魔鬼,他所造的,乃是聖 善而自由的靈,因為他妄用自由,以致犯了罪而變成魔鬼。
    準斯而論,罪惡的發生,乃是由「許可的天命」,而非出自「動因的天命」  (efficient decree)。但「許可」(permissive)並非「真實的準許」(actua1 permission),「日落以後,發生黑暗,此乃時辰的變更,但太陽並非黑暗的原因,不能因此說太陽造成了黑暗。如果說上帝造了罪惡,是作惡的罪魁禍 首,那是辱沒上帝,褻瀆上帝。」「一個君王可以禁止叛逆,但沒有義務要用他一切權柄防止叛逆發生。倘使為著國家之福,在策略運用上,暫加容忍,不能因此說 他出爾反爾,違反他自己的旨意。」「道德的完善,須努力達成,不能靠上帝作戌,來坐享其成,上帝可以使人行善,但不能使他把藏在裡面的德行完全結出果子 來。」是則倘使世人因妄用其自由意而犯罪作惡,豈可責上帝是作惡的罪魁禍首。
    惟於此有四個問題,須為世人怯疑解惑︰(1)為什麼一個聖善的上帝,允許罪惡發生?(2)為什麼一個被造的聖潔的人,會墮落犯罪?(3)為什麼世人對其生 成的敗壞要負責任?(4)為什麼公義的基督耶穌要為罪受苦。關於這些問題,雖非我們有限的知能所能作完滿解答,至少可說︰(1)意志自由乃是德性必備的條 件,否則要成木偶。(2)此乃世人妄用意志自由的結果,上帝對罪感受的痛苦,比世人更甚。(3)上帝為罪人,已預備救贖的方法。(4)上帝要「以善勝 惡」,藉著主耶穌為世人捨身流血,「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一○19-20)。
    我們並不否認,全能全知,至聖至善的上帝,能夠在一個完善的道德製度之內,防止罪惡的發生。但是如果為著防止罪惡,而沒有完善的自由,是否能建立一個最完 善的道德製度,則為一個大可置疑的問題。因為最完善的自由,乃是達成最高德性之不可或缺之必備條件。司布真(Spurgeon)說︰「上帝能夠把世人造成 一個毫無瑕疵的木偶,但是木偶卻沒有德性。」在上帝的計劃中,他照他的形像造人,「他所造的人,一方面固能榮耀他,但也能使他憂傷痛心;可是一部機器則絕 對不能。」「罪與邪惡固是絕對有害不良之事,但是若徒用強製的手段,消除罪惡,則無論世人或上帝將不能達到至善的境界,因為世人乃有自由的意志,並非呆板 的木偶。」關於罪惡問題,著者將另以專書論列,茲暫勿詳。
    總之,上帝為世人的罪,付了極大無比的重價,他於罪未進入世界之前,早已命定救贖的計劃,甚至將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為我們的罪捨身流血,完成救贖的恩功。那些反對天命的人,反誣指上帝為作惡的罪魁禍首,喪心害理,孰有逾此。

四、天命等於宿命主義

    反對天命論的,妄以外邦的宿命主義,牽強比附,和天命混為一談。他們以為兩者談萬事的結局、說法都是一樣,此乃似是而非之論。因為兩者的確實性,不僅其所 根據的基礎完全不同,其所獲果效的性質,又複迫殊;還有他們所想望的目的,以及對世人的理性和良知所發生的影響,也不一樣。
    宿命主義(或宿命論)一詞,因他們的學派不同,說法也不一樣,有些相信,有些不信或漠視有「神」(supreme  intelligence)的存在,言人人殊,莫衷一是。但在他們慣用的習語上,都說萬事的結局,都受冥冥中命運(b1indnecessity)的支 配。
    反對天命論的人,妄與宿命論混為一談,殊不知照聖經的道理,兩者乃大異其趨︰一則,宿命論沒有萬事所期望,所想達成的目的;只是委身任運,聽天由命;自暴 自棄,不圖進取。照聖經的道理,天命論與預定論乃認為萬事都由上帝命定而統製,以期達到最可能的至善。二則,照宿命論的看法,世上萬事,乃由一連串的盲目 的因果的支配。天命論則謂萬事的結局乃由最高的智慧與良善所決定。三則,宿命論不知命運和自己企圖達成的目的,兩者之分別,無論是運用理智的作為和自然界 的變化,都由命運操縱,一切心計,都是白費;任何努力,也是徒勞。照聖經的教訓,人類的自由與責任,都由上帝維護。天命論與宿命的分別,乃如人之與機器。 一則有無限的智慧、權能和仁愛;一則完全呆板,木然無義,沒有生氣。四則,因此宿命論乃使人不分善惡,麻木不仁,悲觀失望;天命論則令人孜孜不倦,追求渴 慕那位有無限智慧與良善的主宰,深信他的天命與作為,乃根據充分的理由而決定,從而敬愛他,信靠他,順服他。
    從另一面說(1)宿命論,乃是愚夫愚婦的想法;天命乃是有位格的上帝用他無限智慧來製定的。(2)宿命論乃和物質的呆板的因果關係一樣,毫無人類自由的餘 地;而天命則完全不含自然界的必然性,在他偉大的總體計劃中,乃有人類充分的自由。(3)宿命論毫無道德的理想與目的;天命則相反,乃是有目的,有崇高理 想,有榮耀盼望的。

五、違反上帝聖潔屬性

      反對天命的人認為上帝命定罪惡,乃根本有違上帝聖潔的屬性。我們要駁斥這種反對的意見,可用兩種方法。其一,是根據聖經的教訓。反對論乃牴觸聖經的昭示以 及實際的經驗。罪惡和苦難既實際存在,為無可否認的事實,而上帝雖為聖潔的,但又是慈愛的,並非專製的,因此容忍世人之罪,則反對乃屬徒然,無補實際。何 況上帝為拯救世人,已經預定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降世,代死十架,流血贖罪(參提前一15  ;彼前二24)。罪惡既為顯而易見無可否認的事實,所以全知的上帝在他整個計劃中,必須同時命定罪惡與救法,俾得救的世人,亦能成為聖潔,成為「上帝無瑕 疵的兒女。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5一16  )  。此乃無違上帝聖潔的屬性。其二,便是要指出反對天命者所用的論據,乃是不健全的,似是而非的。一個公正廉明的法官,把犯人判罪,明知這將令罪人和他的親 友們滿心傷痛,但法官並無不當。一個父親,把他悖逆不孝的孩子驅逐出門,雖深知其子將更對他痛惡,但不能責他不當。聖經指示我們,上帝對無知昏暗的世人, 「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 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做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 背父母的、……」(羅一24一30)。這乃是因為世人自甘墮落,以致遭上帝的遺棄,乃無傷上帝絕對的公義與聖潔。上帝在他計劃中,雖容許罪惡的發生,但他 既不惹起,尤不慫恿犯罪,所以不能誣指上帝製造罪惡,或贊同犯罪。但是他所以不絕對排除罪惡,乃出自它最高的智慧,藉以達成他更高的目的,彰顯他無限的完 善,因此給予世人選擇的自由。宇宙最高的主宰,因他無限的智慧,必作最正確的決定,這是我們可信的重大的根據。罪惡的發生,上帝絕對不會不知道,也不會不 早為之計;所以反對天命的人,不能說上帝命定罪惡,乃有違他的聖潔。

天命論的結論

一、天命論的功能

   (a) 使人謙卑──天命論乃說明上帝無可測度的旨意與計劃及其最高的主權,可使人謙卑。(b)使人起信──天命論乃闡明上帝如何運用他無上的智慧,命定世人的出 生、死亡、環境,甚至各樣最微小的事,都無微不至的加以審度,使萬事互相效力,使信他的人,都能蒙恩得福,並使天國得勝。
   (c)使人悔改──天命論使敵擋上帝的罪人,醒悟上帝對於他們的罪早已知道,且已定了一個計劃,如果心地剛硬,不肯悔改,則不能逃罪,要得「罪的工價乃是 死;惟有上帝的恩典,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23)(d)使人得救──因此,上帝使罪人要領受上帝預備的救恩,凡命定得救的,便能出死 入生,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天命論乃是聖經裡一種非常高深的道理,不但需要學有深造,還要有深切體驗;絕非淺嚐即止,一知半解的人所能領悟。一個初學的人,不能體味天命論的價值,亦 複不能窺見其中的真諦。教會在遭受苦難、讒謗、迫害的時候,卻在上帝的天命裡得到安慰,並藉此建立基礎。誠如特土良(Tertullian)說︰「殉道者 之血,成為教會的種子。」我們只有在天命論的基礎上,我們才能相信「萬事都互相效力」(羅八28),才能祈禱,「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太六10)
    甚至阿敏念派的查理衛斯理(Char1es  Wes1ey)也能這樣寫︰「我要成為聖潔,這乃是上帝的旨意,既是這樣,誰能抵擋他的旨意呢?靠著上帝的恩典,他在我身上的旨意,必定成就。」這些話, 乃有違他們的教義,這竟出諸他們首領之口,益可證明天命論的真理;他們本來反對加爾文主義,卻在無意中表示贊同。益見天命論乃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口雖反對,心卻贊同,真理自在人心。世人對於天命論,其最初的反應,便是以為此說將消除世人努力的動機(見上文);殊不知乃正適得其反,天命論乃是激勵世 人努力最大的唯一的動因與感力。職是之故,加爾文主義者乃是不屈不撓,熱烈鼓吹提倡民權最力之人。著者在未皈主之前,專治法政,從事實際政治,並講學著 書,即已推崇加爾文實為民主政治的先驅與功臣。凡是能夠無保留也順從上帝主權的人,乃最有大無畏精神之人。倡導近代宗教複興運動的乃是加爾文主義的華德斐 氏(Whitefield),而非阿敏念派的衡斯理。司布真(Spurgeon)傳福音的果效,乃和芬尼(Finney)同樣偉大。
    加爾文主義對於荷蘭、蘇格蘭、英格蘭,以及美國民主自由的發展,乃有非常重大的影響。雷恩克氏(Ranke)甚至說︰「追根窮源而講,建立美國的,事實上 可說乃是加爾文。」莫仕萊氏(Moz1ey)說︰「荷蘭、英國、美國的政治自由,應更多歸功於加爾文主義者。」加爾文主義為自由的艱苦奮鬥,實在經過非常 漫長的時期,無論在荷蘭或在蘇格蘭,在英國,在美國,加爾文主義,實係為自由奮目的神學或宗教。這些歷史的事實,益可證那些反對天命論的人,以為天命論足 以妨害自由,消除世人努力的動機,乃為不符事理的主觀的偏見。事實上,那些反對天命論的,在講道的時候,雖是滿口阿敏念主義;在禱告的時候,卻是加爾文主 義。易言之,他們乃是「口是心非」,言不由衷;口雖贊同阿敏念主義,心乃傾向加爾文主義。

二、天命論的傳揚

    (a)必須措詞平穩──必須有使徒保羅的精神,「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二3),要小心翼翼,力避言過其實,尤勿惹人反感。「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 的緣由,就要……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b)須重神的智慧──天命論乃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 慧」(西一26、28)。我們「有了信心,……又要加上知識」(彼後一5)。要言之成理,使人心悅誠服。我們講天命,不是根據上帝獨斷的意旨,而是注重他 無限的智慧。(c)須從永世著眼──要明白闡釋,凡是上帝要作或願作的,已早在永世裡定意要做的。(d)須講神的計劃──因此我們要將上帝對於人類所定的 偉大計劃與事工,以詳細確據證明天命的完備和遠見。(e)須有激勸赤誠──我們對天命論,不是死講呆板空洞的理論,而須廣泛的運用,並用滿腔的熱誠,激勵 信徒,勸導世人,使他們由衷感動,皈依救主。

創造論的根據

一、創造論唯一的根據
       創造論的真理,無論科學哲學,都不能給我們圓滿的答案。物理科學,僅能觀察,或將萬象的變化記錄下來,卻完全不能知道宇宙的根源。人類的理性也不能窮宇宙萬物由來的奧秘。所以關創造論的根據,只有信賴聖經──上帝的話。唯有聖經,能補科學哲學的缺陷,使我們得到圓滿的解釋。
       特羅蒙氐(Drummond)在他所著《屬靈世界的自然法》一書中說︰「原子和力的分散,證明創造乃是把不能看見的成為能看見的。」惟賴理爵士(Sir Char1es Lyell)說︰「地質學乃是地球的自傳;但是卻不能追敘其最初的根源。」華特勞(Ward1aw)氏在他《系統神學》中說︰「除非靠傳下來的啟示,我們不能對從無創造的道理,構成任何概念。」
       德國哲學家哈德門氏(Hartmann)說,哲學家面臨宇宙最初原有的元素時,便嚇得茫然自失,目瞪口呆,啞口無言﹗科學家也承認,關萬物的淵源,科學不能提供任何說明。因此只有聖經對創世的啟示,始能滿足人類理性的要求;否則科學哲學,都將永成空想,不能明白宇宙萬物的奧秘。
       創 世論在聖經裡的根據,並非僅在一部分的經文裡,而乃在全部的聖經裡面,乃在每一部分的上帝的話裡面;並非散在聖經裡少數的經文,使讀者斷章取義,不獲確 解;而乃在很多經文裡面,有明白確切的敘述,使讀者確知上帝創世乃為歷史的事實。聖經開宗明義,在最初的兩章就講上帝如何創造天地萬物。這不是空談理論, 而乃為敘事,乃是確切的史實的記錄。

二、創造論經文的種類
       上帝創世的經文,歸納言之,可分五類,茲分述之︰
1)乃是講上帝的無所不能。例如︰以賽亞書四十章二十六節︰「你們向上舉目,看誰創造這萬象,按數目領出,他一一稱其名;因他的權能,又因他的大能大力,連一個都不缺。」
(2)乃是講上帝 乃超乎天地萬物,他乃是無限的偉大的上帝。例如詩篇九十篇二節︰「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一百零二篇二十六至二十 七節︰「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就都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四節︰「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上帝,既是 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
(3)乃是講上帝 創世的智慧。例如︰以賽亞書四十章十二。十四節︰「誰曾用手心量諸水,用手虎口量蒼天,用升斗盛大地的塵土用秤稱山嶺,用天平平岡陵呢?誰曾測度耶和華的 心,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又將知識教訓他,將通達的道指教他呢?」耶利米書十章十二至十六節︰「耶和華用能 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約翰福音一章三節︰「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4) 乃是講上帝的主權及其創世的目的。例如︰以賽亞書四十三章七節︰「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作成,所造作的。」羅馬書一章二十至 二十一節,二十五、三十二節︰「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 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
(5)乃是講創世 乃是上帝的基本工作。例如︰歌羅西書一章十六節︰「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 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以賽亞書四十二章五節︰「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 上之人的上帝耶和華,……」;四十五章十八節︰「創造諸天的耶和華,製造成全大地的上帝,他創造堅定大地,並非使地荒涼,是要給人居住。他如此說︰『我是 耶和華,再沒有別神。』」還有兩節最完美的經文,一為尼希米記九章六節︰「你,惟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 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你。」一為啟示錄四章十一節︰「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 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創造論的歷史

一、初期教會的創造論
關於世界的創造,最初希臘哲學家講「二元論」(Dualism),誤以為物質乃是永恆裡就有的;有些哲學家則倡「流出說」,以為這個世界乃是上帝顯現的形相。但是教會從起初就倡上帝創造論,是上帝自由的作為(參閱上文貳節二目)。這個學說,初期教父都一致贊同,例如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the Martyr)、愛任紐(Irenaeus)、特土良(Tertullian)、革利免(C1ement of A1exandria)、俄利很或作俄利振(Origen)……等,都異口同聲,採用此說。第一位教父,辯道學家刁斐勒氏(Theophilus)認為上帝創造天地萬物的日子都是實實在在的;愛任紐與特土良也有同樣的見解。初期教會大體上都倡此說。

二、奧古斯丁的創造論
    奧古斯丁對於上帝創造的工作,乃有更詳盡的論著。奧氏認為創造世界,乃是上帝永恆的旨意。在創世以前,沒有時間,世界乃是「和」(with)時間一同有的;而並非創「在」(in)時間裡面。世人常常問上帝在創造世界以前做什麼事,乃是出於他們對永恆的誤解。當時教會大多認為上帝創造的六天日子就是平常的日子。奧古斯丁卻有不同的見解。他強烈的維護「使無變有」(creatio ex nihilo)之說;但又把創世的時間分成兩種︰一為從無產生物質與心靈(spirits),一為組織物質的世界。奧氏對於創世記所說的創造天地萬物的日子,究系何種日子,很難確定;但照他所想,那僅為一霎時眨眼之間,那所謂日子的意思,乃僅為幫助有限理知的世人能夠明白而已。

三、煩瑣哲學的創造論
     那些煩瑣哲學家(Scho1astics)對於永世創造(eterna1 creation)的可能性曾經大為爭辯,概分兩派︰一為否定的,例如Alexander of HalesBonaventuraAlbertus MagnusHenry of Ghent,以及大多數煩瑣哲學家;另一派則為肯定的,例如︰Thomas Aquinas Duns ScotusDrnandusBiel和其他煩瑣哲學家。但除此以外,既不說是「和」時間,也不說「在」時間,而倡世界「流出說」(emanation見上文),例如ErigenaEckhart。一般而言,似乎大都以為創世的日子就是我們尋常的日子;但安瑟倫(Anse1m)卻認為不同我們尋常的日子。

四、改教前後的創造論
    改正宗(Reformers或作改教者)的創世論,堅稱上帝創世乃是從無造有的自由作為,無論「和」時間,或「在」時間,那所稱的日子,乃是六天實在的日子。改教以後十六和十七兩個世紀的學者,大部也贊同此說,僅有少數學者如馬爾修氏(Maresius)等問或講所謂連續創造說(continuouscreatlon)。
    到了十八世紀,由於泛神論和唯物論的猖獗,藉科學之名,攻擊創世論,而代之以進化論。有些所謂神學 家,則心勞日拙地企圖和科學哲學,互相協和。有些妄以為創世記第一章所記的應當視為寓意的或神秘的;有些則以為創世記一章一至二節乃為「本原創造」,和以 下諸節的「補充創造」,其間乃相隔有很長的時間。還有一些學者,則又認為那些創造的日子,乃不同尋常的日子,乃為很長的時間。

上帝創造的目的

       上帝本其無限的智慧,在其創世的時候,必定要計劃他要達成的最完備而最有價值的目的──使其聖名最可稱頌,使其創造最能收效,最能益世。只有從這個觀點上,才能確知上帝的工作,認識他所啟示的本性。
       關於這點,聖經可給我明確的答案。安勃羅斯(Ambrose)說︰「除了上帝,我當歸功於誰呢?」喬治‧高敦氏(George A. Gordon) 說︰「上帝乃是萬物的目的。目的論是人類的經緯,也就是上帝的經緯。進化論反而適足加強此說。自然科學苟無宇宙論的目的,乃是偽裝的無知,且將無益於世, 人生向上發展的運動,乃為一個達成目的之運動。意志乃是達成目的之性能……‧上帝在人類歷史中的終極目的,乃是深值稱頌的。」
    上帝創造宇宙萬物的目的,可從聖經與理性兩方面加以證明。茲分論之︰

一、從聖經的啟示說
    上帝創造的目的,一乃為他自己;二乃為他的旨意與美意;三乃為他自己的榮耀;四乃在彰顯他的權能、他的智慧與他的聖名。
    1.萬有 乃都為他歸他──羅馬書十一章三十六節︰「萬有……都歸給他,直到永遠。」歌羅西書一章十六節︰「萬有都是……為他造的。」(以賽亞書四十八章十一節︰ 「我為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八節︰「叫萬物服他的,叫上帝在萬物之上,為萬物 之主。」
    2.乃為 他旨意與美意──以弗所書一章五至六、九節︰上帝「接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 道他旨意的奧秘」。啟示錄四章十一節︰「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3.乃為 他自己的榮耀──以賽亞書四十三章七節︰「耶和華如此說︰『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六十章二十一節,六十一章三節︰「你的居 民都成為義人,永遠得地為業,是我……手的工作,使我得榮耀。」路加福音二章八至十四節︰天使因為「『在大衛的城裡,……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讚 美上帝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上帝﹗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
    4.彰顯 他的權能、智慧與聖名──詩篇一百四十三篇十一節︰「耶和華阿,求你為你的名將我救活;憑你的公義,將我從患難中領出來。」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一至二十 二節︰「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家阿,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三十九章七節︰「主耶和華說︰『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 名』」。羅馬書九章十七節︰「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偏天下。』」九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倘 若上帝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以弗所書三章九 至十節︰「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上帝裡的奧秘,……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上帝百般的智慧。」
    上帝基本的屬性乃為聖潔,要使他自己、他的美意、他的榮耀、他自己的顯現,作為他創世的目的,唯有從他自己的聖潔裡找到他主要的目的。但他雖以此作為他創世主要的目的,卻並非排除其他次要的目的,例如他的智慧、權能、慈愛,以及相應而至的萬民的福樂。
    上帝自己的榮耀,使他榮耀,易言之,這乃是內在的,他固有的,並非因外在的人的頌讚而來,乃是由於自己的尊貴榮耀的屬性而來。一個受人稱頌的人,必自覺其是否配得;否則必深覺愧惶,自慚形穢。希臘哲人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說︰「人生的目的,乃是要像上帝。」勃朗寧(Robert  Browning)說︰「我一切所感所覺所知的,我認識他的心,不是我心,乃像是我的心,這乃是榮耀。我要為他,萬事就為我,這乃是雙重的喜樂。」囂孟(Schurman)說︰「上帝傳揚他自己,乃為榮耀他自己。」上帝慈愛的目的,乃為發揮他的聖潔。
      魯秉生(E. G. Robinson)說︰「律法與福音乃為一物的兩面;人類最高的良善,乃為上帝最高的榮耀。只有上帝可以他自己作他的目的。(a)倘使有限的人要以他自己作他的目的,非但不配,而且有罪,因為這將有損於人,也不利於己。(b)反過來說,倘使創造天地萬物的無限的主不以他自己為目的,則不但有損他的尊嚴,而且不利於世人。因為(c)倘不以他自己為目的,則勢將沒有目的,此乃理不可通,或失正當目的,勢將為害世人。因為(d)倘使萬人的心意不順從無限完善統治者(上帝)的旨意,則將無從得到他們最高的樂利與幸福。(e)則上帝勢將不能達成他造福萬民的目的。倘使上帝不能以他自己為目的,則他將反要依靠世人,不能作天地萬物的主,不能榮耀他自己,作萬民的救主。

二、從理性的見證說
    基上所論,上帝創世終極的目的,乃是為他自己的榮耀,關於這點,聖經已有明白的啟示。但是不信的人,仍感徨惑不解,我們須再從理性加以申論,使真理益彰。
    1.上帝以自己的榮耀作他唯一創世的目的,乃要在宇宙間真實的完全達成──一位全知全能的上帝,照常人的理性來想,萬不會選擇一個永遠不能達成的目的;因為「他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他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伯二三13) 上帝創世最終極的目的,不是為世人的福樂,因為許多失喪的世人乃是悲慘的,且將永遠悲慘;也不能以世人的聖潔為終極的目的,因為許多失喪的世人是不聖潔 的,且將永遠沉淪。但是雖然世人不能真實完全達成其福樂與聖潔的願望;上帝的榮耀必在失喪的和得救的人身上彰顯出來,這乃他創世終極的目的。
    準斯而論,可知上帝的計劃,是沒有人能加破壞的,上帝要在每一個人身上得到他的榮耀。世人可用自動敬愛或順從來榮耀上帝;否則上帝要在世人的悖逆與審判上得到榮耀。世人最好做熔化的鐵,好在上帝所塑造的模型裡,成為合用的器皿,免得做剛硬的鐵塊,受鐵鎚的擊打。麥克拉倫(Alexander Mac1aren)說︰「有兩種加給我們的火︰一種是聖靈的火,可以熔化我們的罪,精煉我們成為聖潔;另一種火是刑罰的火焰,使我們的身體和罪一同毀滅。精煉成聖,抑或遭到毀滅,何去何從,世人應加選擇。」
     2.上 帝以自己的榮耀作他創世的目的,乃是在本質上最寶貴的──世人的良善,與其相比,乃微不足道。照常識判斷,前者當較後者為優越,此乃理所當然,不待智者而 自辨。上帝既為至聖至善,他既不能找到更大的目的,自唯有以他自己作創世的目的。這就是揀選他的聖潔,以及彰顯其聖潔的榮耀。
    以賽亞書 四十章十五至十六節︰「看哪,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天地萬物,一齊加起來,在上帝面前,乃微乎其微,不值一顧。被造之物,可在 一瞬之間,完全毀滅。「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 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彼後三1011) 整個世界,好像滴在袍子邊緣上的一滴露水。準斯以觀,上帝當然不能以世人的快樂,而應以他自己的榮耀作為他創世的終極目的。希伯來書六章十三節說︰「當初 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上帝既不能找到更大的創世目的,他只有揀選他自己。但這乃是「指著自己的 聖潔起誓」(詩八九35)。基此而言,他所以揀選他自己他創世的目的,乃是以他的聖潔為目的。
    一根手 杖,一塊石頭不能為它自己而生存。人的靈魂有一部分為他自己而生存;但為上帝而活乃更重要。現代人受了罪惡的侵犯,神經失常,思想乖謬,新神學家竟說︰ 「天國已經過時,不合時宜;人國已經來臨」,因此「上帝創世的主要目的,乃是榮耀人。」如口此謬論,誠令人啼笑皆非。此乃為人文主義中毒的惡果,著者心焉 憂之,已另著書痛論,茲不能詳。「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的學說,照阿倫(Al1en)之見,乃有兩大要點,其一,上帝乃是無比的偉大,責無與倫比,世上萬物在他面前,乃微不足道。其二,上帝所以愛世人,乃是因為他乃充塞萬有,他自己的本質乃瀰漫在萬有之中。」
    3.上帝以自己的榮耀作他創世主要的目的,乃是因為他的獨立性與統治權──「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一一36)倘使他以任何一種被造物作他創世終極的目的,則上帝勢將依靠被造物。但此乃違反上帝的屬性。上帝乃有其獨立性,他只能靠他自己,而萬物乃要依靠他,所以他必以自己作創世的目的。
    創造並非增加祝福,乃僅彰顯祝福。他沒有需要也沒有缺乏,須賴萬物供應。「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一一36) 萬有不能對上帝有所增益。所有我們的敬拜與奉獻,乃僅僅將本來屬於他的歸還他。一條小溪不能增益汪洋大海的水;我們的頌讚也不能增他廣深如海洋的喜樂;他 垂顧我們,乃因他愛我們,為他自己的榮耀。他拯救我們,高舉我們,也是為他自己的榮耀;倘使以我們的福利和歡樂作為他創世的終極目的,乃似要向世人示惠討 好,等於要他離棄他的寶座﹗寧有是理。因此上帝創世,唯有為他自己和他自己的榮耀。一個畫家固然欣賞他的畫,但他乃更欣賞他作畫的意境;他作畫乃僅為表達 他自己和他的意境而已。正如一棵樹開花結果,並不對它本身有所增益,乃僅彰顯它內在的本性。同理,上帝愛他所造的每一個生靈;但他乃更愛表現他自己的完 善。所以他創世的目的,乃為他自我的表現,這乃是由於他的獨立性。
    4.上帝 以自己的榮耀作他創世的目的,此亦包含次要的目的,就是為宇宙萬物各樣的利益、萬物的利益,乃與上帝的利益有密切的關係。如果不承認上帝絕對的主權,則萬 人便不能有聖潔或福樂。由此以觀,上帝創世以他自己為終極目的,絕非自私,而乃是為造福萬人。所謂榮耀,並非虛浮的榮耀,而乃為表彰他崇高的理想,表彰他 自己,要昭告天下,他乃是為萬民的至善。
    上帝表彰 他自己,不是自私,乃是為萬民之福。所以世人應當自愛,珍惜從上帝所得之福樂。譬如一個王國的君王,或軍隊的統帥,他們的生死,足以影響全民全軍的禍福; 上帝乃是整個偉大宇宙的心,世人唯有忠誠皈向此心,始能從他那裡川流不息的得著他的聖潔與福樂。世人只有為獨一至尊萬福之源的上帝而後,才能安居樂業,心 安理得。所以世人首當「捨己」(太一六24),勿為自己而活,要為一個更崇高目的而活。但世上沒有比上帝更高的目的。「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羅一三1),「沒有比上帝更高的權威,所以只有上帝,世人應當順服他,別無順從的義務。」
    俾斯麥首相說︰「沒有君王,便無王國。」(Ohne KaiserKein Reich)上帝的國度,必有萬王之王。德國莫爾克公爵(Von Moltke)說︰「人當磨煉,然後敢作。」(Erst Wagerdann Wagen)人乃住在群體裡面,不能趁其私意,為所欲為。愛德華茲(Edwards)說︰「公眾的幸福,乃比各自的價值為大,所以自私自利,乃是最為不當,最為邪惡。因為上帝乃較世人有更高的價值,此乃理所當然,人所共喻。」莎士比亞(Shakespeare)說︰「個人不能遺世獨立,個人的幸福乃繫於群體的生活。」所以人生目的,應當榮神益人。
    5.上帝 以自己的榮耀作創世的目的,這乃是他為世人所設計的完善的道德製度──因為世人既是照他的形像所造,理當以上帝的榮耀為至上的目的。上帝既為萬人的中心與 主宰;當然應以他自己作為中心與目的。這種道德哲學的基本原理,以及從其所得的結論,聖經對我們有明顯的啟示或暗示。
    宗教的起 源乃在選擇上帝的目的,作我們的目的,而丟棄快樂的特權,進入專誠為上帝而活的生命。著者在皈主以前,雖有「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先 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為天地立心,為萬民立極,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的心志。且自書屏聯,懸於書室,用以自勵。但自得救以後,才恍 然大悟,始真正「明道」。個人的利樂不能作為我們道德責任的基礎;專求利樂,不能得到利樂。唯有上帝的聖潔,始為我們道德責任的基礎;唯有追求上帝聖潔 者,則上帝的福樂,便不求自得,水到渠成。事實上,許多孳孳為利,唯利是圖的人,乃多患得息失,心勞日拙,愁苦終日,不得安樂。
    萊敦總主教(Archbishop Leighton) 說︰「上帝把他的榮耀和我們的福樂聯在一起,他的智慧和良善,實在奇妙難側;我們終日求之不得;但如求他的榮耀,則福樂就自然而然,隨之而來,並且我們的 福樂最後還要變成他永遠的榮耀。」全知全能的上帝,自必達成他創世的目的,得到他自己的榮耀;倘使我們為他而活,則他的目的,就是我們的目的;當我們遭遇 苦難的時候,他便是我們真正安慰之源;當我們工作的時候,他便是我們的力量;當我們祈禱的時候,他就是我們的鼓勵。
    詩篇一百 一十五篇一節︰「耶和華阿,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的名下。」馬太福音六章三十三節︰「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 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哥林多前書十章三十一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彼得前書二章九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 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上帝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四章十一節︰「若有講道的,……服事人的,……叫 上帝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 「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們職責所在,當盡心竭力,但卻只為上帝。耶利米書四十五章五節說︰「你為自己圖謀大事麼?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 的。……這是耶和華說的。」但是我們為上帝未始不可圖謀大事。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三十一節且要我們「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康德說︰「芸芸眾生,莫不為 己」;殊不知世人若真要求他自己的好處,就當有榮耀上帝更高的動機。重生得救的聖徒,和沒有得救的世人,彼此的分別,乃是在動機。後者乃是為自己而後,前 者乃是為上帝。上帝乃要我們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且跟從主耶穌。(參太一六24)因為罪人第一個需要,首當改換他人生的中心。以自我為中心的人,乃似殘暴的原人;那為他人而活的人,乃僅較勝一籌;但仍非至善。人生的高貴,須視放在他裡面代替他自己的是什麼而定。但跟從主耶穌,以上帝作為人生的中心,則人生便能止於至善。
    喬治‧高敦氏(George A. Gordon)說︰「宇宙終極的觀念,乃系在其宗教觀。宇宙的價值,須視其是否為最高無上的上帝。」愛德華茲在他名著《創世的目的》(The Creation of Creation)中說︰「創世最終極的價值乃是其為上帝的價值。亞理斯多德以為人乃生於社會,依靠社會;殊不知社會卻須依靠上帝始能達成其目的。」霍扶愛氏(Hovey)︰ 「我們生存主要的目的,乃是要彰顯上帝的完善和榮耀。上帝的生命,要在我們生命裡反映出來,他的特性也要在我們身上顯現出來,他的聖潔和慈愛,也要由我們 來表明,因為我們乃是照他的形像造的。為著要榮耀上帝,所以他要我們絕對的正直,此乃我們要得最大福樂必備的條件。」而且不容貶低其標準,因為「基督是我 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我)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4)「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2

有關創造的學說

  和創世有關的,還有各種學說,茲分論之︰

一、上帝的聖潔與慈愛
      創造天地萬物,既是上帝的工作,自必彰顯上帝道德的屬性;但是世界的現狀,有許多物質上的缺陷與道德上的邪惡,淺識之士,便以為此乃牴觸上帝的屬性,並且認為有違「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的宣稱(創一31)。此種徨惑之論,不難加以辯解,使其恍悟︰
    1.伊甸是樂園──上帝在「天地萬物都造齊了」以後,「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這個好,乃有兩方面的意義,其一,是沒有道德的邪惡──罪惡乃是以後才有的,不是上帝創造的,乃是被造的生靈作的。其二,上帝為求達到他慈愛的目的,顯示他的完善,就賜福忠順的世人。
    2.罪惡的侵入──物質上的缺陷與痛苦,乃是由道德的邪惡而來。羅馬書五章十二節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所以一方面,罪惡不是創造的,乃是偶發的;另一方面上帝又用它在將來懲罰罪人,並反而藉以成就他拯救世人的方法。
    羅馬書八章二十至二十三節說︰「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 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製,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逆性背理的世人),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 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但是哥林多後書四章十七節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悲觀主義者認為完全的智慧必與完善的工作相配,這個醜惡的世界,實在毫無價值,毫無意義。」約翰密勒(John Stuart Mill)看到暴風、雷電、地震、災難、調殘、朽爛、死亡,便痛恨天地,咒詛萬物。但照基督聖道,這些乃是人所自召,非由上帝,乃是罪的惡果;受造之物勞苦嘆息,渴望解脫,得享自由,並且有上帝兒子的名分,等候進入新天新地。
    反之,進化論者,卻持天真的樂觀論。照達爾文的看法,這個世界以及人類萬物,都是非常快樂的。華拉斯(Wallace)說︰「動物都能享受它們的快樂。」特羅蒙(Drummond)說︰「在生存競爭之內,並無仇恨,僅是渴望。」馬丁紐(Martineau)說︰「浪費乃僅為萬物豐盛的結果。」史密斯(Newman  Smyth)以為「死亡僅為埋葬無用的廢物,死乃是進入生命。」這些天真的樂觀論,乃抹煞世界的邪惡,尤不明聖經的教訓,不知死亡與罪惡的關係,後果之嚴重;妄想以惡成善,自我陶醉,痴人說夢,實在誤盡蒼生﹗費培恩(Fairbairn)說︰「苦難乃是上帝對世人犯罪的警告」,則世人行事為人,實應戒慎恐懼,戰戰兢兢,以免隕越。
    這個世界不是完善的,這乃是人類的罪惡使然。從起初知道末了的全知的上帝,他已早鑑及此,所以在創世的時候,他對於人類犯罪墮落的大悲劇,早已預定拯救罪人的大計劃,這乃是白靈耐(Bushnell)所說的「預期的後果」(anticipative  consequences),和他「先發製人」的策劃。例如建造醫院的病房,那時雖還沒有病人,但病房早已預備;同理,在主耶穌尚未降世之時,舊約時的列祖,他早已為他們預備救法。倘使罪惡沒有進入世界,則伊甸樂園,就是天堂;但事實上罪已進入世界,死又從罪而來(羅五12), 這個世界,只有等候救主耶穌基督救贖大計完成以後,天堂始能實現。主耶穌基督代死十架,救贖的恩功,乃有奇妙驚人的果效,不但改變人心,並且還要使萬物昭 蘇,天地更新。以賽亞先知說︰「我必因耶路撒冷歡喜,因我的百姓快樂。其中必不再聽見哭泣的聲音和哀號的聲音。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 的老者;……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賽六五1925) 詩篇九十六篇十節說︰「人在列邦中要說︰『耶和華作王,世界就堅定,不得動搖;他要按公正審判眾民。』」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六至二十九節︰「當時他的聲音 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 照上帝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上帝。因為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彼得後書三章八至十三節︰「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那日,天必大有響聲 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 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啟示錄二一15說︰「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
    上帝在創世之時,早有先見之明,早已預定拯救罪人的大計。有些學者,如但拿(James D. Dana) 等,反對譏評「預期的後果」(見上文)之說,不僅藐視上帝,且複違反常識。因為我們世人也知凡事要早為之計。例如,出門攜帶雨傘,結婚先備定婚戒指,訂定 保險計劃,……語雲︰「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凡事預則立。」難道全智全能的上帝竟會愚不及此麼?當無庸辯。聖經曉諭我們,因為始祖犯罪的結果,「受造 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製,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八2021 
    「倘無痛苦,何必憐憫」(語本Martineau  ), 豈非「無病呻吟」,可證這個世界有痛苦煩惱,故「人皆有側隱之心」。「世界有邪惡,乃反證上帝的良善。」「如果說痛苦可用人的道義來收買,那就太便宜 了。」世界罪孽深重,人的自義,乃無濟於事,不能挽救。世界的痛苦與缺陷,乃是上帝愁眉的表徵,及其對罪惡的憂傷和警告。

二、上帝的智慧與自由意志
    一切有限創造的計劃,都不能完全解釋上帝無限的完善。上帝既是不變的,他對天地萬物,總必有他的計 劃;上帝既是完善的,他的計劃,也必是至善至美的。他既是全智的,他的計劃,決不會次好的,而必為最好的。他既是理性的,則他所作的計劃,決不會任意擅 專,必思慮周全。他的創造工作,並非出於不得已,但乃有確定性,他無限的智慧,必能善為施展其作為。他創造世界,外面沒有壓力,裡面亦無強迫;乃是自由 的,智慧的。
    上帝既是全知的,他所以要創造天地萬物,必有其理由。在他沒有創造宇宙萬物以前,他也是自足的;他的完善性並不需要創造一個宇宙,為他補充,他僅是有一個宇宙的計劃。複次,上帝既是理性的,是全知的,他必定把一切都考慮過,他所定的計劃,必是至善的。
    我們既信上帝是至聖至善的,又是全知全能的,所以應當樂觀,不可悲觀。但是我們不是那些天真的樂觀 論者,他們認為邪惡乃是良善不可或缺的情況,而且妄以為邪惡也是出於上帝直接的意志,所以應當樂天安命。但是我們的樂觀,並非如此。罪惡乃是有害的,毀壞 可憎的;但是全知全能的上帝,由於他的大能,統御萬事,他能克製邪惡,且能以善勝惡,並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八28)。
    有些學者,誤以為樂觀論乃是叫上帝要受命運的控製。這乃是因為他們不知「確定性」(certainty)和「必然性」(necessity)兩者性質的不同;前者乃是有自由的;後者是不自由的,乃是宿命論(the doctrine of  necessity)。 複次,這種學說,乃是誤認上帝是專橫的,任性的。這個世界尚在發展上帝計劃的過程之中;但是凡是愛上帝的,他能叫萬事互相效力,使他們得益,而且還要朝著 至善進展。真的智慧,是至善的;否則便不是智慧。現在的缺陷,乃是由於有限的世人,力不從心。全能的上帝乃是深不可測,乃是無可限量的。上帝說︰「耶路撒 冷的居民和猶大人哪,請你們現今在我與我的葡萄園中,斷定是非。我為我葡萄園所作之外,還有什麼可作的呢?我指望結好葡萄,怎麼倒結了野葡萄呢?」(賽五34
    無神的悲觀論者叔本華和哈德曼反對倫理的有神論的樂觀論,以為「人生唯在奮發努力,但是努力是痛苦 的,所以人生是痛苦的。」可是他們卻不知道「人生乃是有生氣的。世人的作為與事業,必有喜樂隨著他們,所以人生是快樂的。」叔氏為人冷酷無情,懦怯顧慮, 杞人憂天,卻複狂做自大。無怪其心中沒有平安,多愁悲觀。悲觀主義,乃是性情乖僻,目中無神的人自然的結果(苦果)。照叔本華和哈德曼的人生觀,人生在世 上根本便是大錯特錯,他們以為世人永遠解脫,唯有集體自殺,同歸於盡﹗學者批評叔氐人生觀的根本錯誤,便在以自我為中心,「任性自恣,患得患失,以是痛苦 煩惱,生趣索然。」
世之學者,或作天真的樂觀論,或作厭世的悲觀論,著書立說,汗牛充棟。其根本錯誤與癥結,便是在目中無神,不信上帝天地萬物的主宰,不 認識他的屬性,不知道他的智慧與意志,不知道他的至聖至善,全智全能。縱或有人「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 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122)他們不知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等難測,卻妄想作他的謀士(羅一一3334)。無論是消極的悲觀、天真的樂觀,過猶不及,都有偏差,實在誤盡蒼生──我們應起而爭辯(參猶3)。

三、上帝的啟示與基督
    上帝創世以及救贖,既然都是以基督做啟示者,我們要補救悲觀論的偏弊,應向他們提示曉諭以下各點︰
    1.認識上帝的超越性──現在世界的現狀不能完全顯明他的權能,他的聖潔或他的慈愛;天地萬物還在發展之中,我們也不能完全知道。因為「將來如何,還未顯明」(約壹三 2)。
    2.認識罪惡的由來──罪惡乃是世人的自由作為,世人的憂傷痛苦,都是世人犯罪自召的惡果,絕非上帝主動的作為。
    3.認識基督的救恩──主耶穌為我們代死十字架上,又差遣聖靈住在我們裡面,這乃明示因為始祖墮落。自古以來,世人犯罪悖逆,上帝的心為世人憂傷痛苦,並且犧牲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救世人脫離因著犯罪而受的各種苦難與禍害。
  4.認識現在的試煉與將來的審判──上帝已經準備除去神國羞辱的救法,藉著救主捨身流血的恩功,洗淨一切罪污,使我們因信稱義,與上帝和好,成為聖潔,「無瑕無疵、歡歡喜喜站在他榮耀之前」(猶24)。
    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乃確切證明上帝為世人的罪,所受的痛苦,乃遠較世人為深;主耶穌基督的審判複向我們指示,歷史上的惡人,不會一直成功,不能逃避審判。以賽亞先知一再警告︰「耶和華說︰『惡人必不得平安。」(賽四八22,五七21)中國的成語說︰「天網恢恢,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多行不義必自斃」﹗「違天者必有大咎﹗」(《左傳》)「作不善者,降之百殃﹗」(《書經》)
    歷史上的難題,只有在主耶穌基督裡面得到解答的秘鑰,以及人類歷史進展的保證。羅馬書三章二十五節 說︰「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八章三十二節︰「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 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希伯來書二章八至九節︰「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惟獨見……耶穌,……因為受死 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一節︰「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複活,給萬人作可信的 憑據。」
    世俗的學者「如赫胥黎(Hux1ey)以為約伯記是一部悲觀論的名著」。又如史維德(Dean  Swift) 氏在他生辰,他每年必讀約伯記第三章「咒詛自己的生日。……『願我生的那日和說懷了男胎的那夜,都滅沒。』」這些悲觀主義者不知預定和揀選,並不是上帝的 專擅獨斷;他的智慧必慎選最好的計劃(見上文),並且命定救贖的大計,複用他的智慧僅僅容許最少的邪惡。啟示錄四章十一節︰「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你是 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天地萬物,乃都在上帝的心裡,他不會忘記,並且照他的旨意,在他喜悅 的時候,把它們賜給萬人。」基督聖道,並非一種空想的樂觀論,而是一種正視罪惡的真實存在,而且要與之搏鬥,作為他歷史的使命;故非悲觀論,因為相信罪惡 並非不可征服的,而良善乃為世界的力量,亦為世界的目的。
    泛神論的樂觀論,認為宇宙萬物都是好的;基督教的「樂觀論」則「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八28)。「上帝是世人的安慰者、救助者,他以助人為快,救人為樂,這是神性的確徵,他的樂乃愈久愈深,直到樂花怒放,勃然震怒,甘願為世人受苦,為罪憂傷。」上帝犧牲的愛,又因對罪惡的痛恨,「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真理要明辨善惡,愛須分別神人;但愛又聯合神人,使神人和好。」「希臘在詩人荷馬、(Homer) 時代,有一種天真幼稚的樂觀主義,但這種樂觀主義,後來變成悲觀主義。這一個變動的原因,乃在他們漠視世界日趨敗壞的道德秩序。」希臘人和希伯來人乃有極 大的不同,其不同的原因,乃在希臘人沒有進步的盼望與理想,只是空談哲理。「耽迷肉慾,貪愛酒色的詩人,類都悲觀,無病呻吟,因為放縱情慾,過後即樂極生 悲,傷神害體。悲觀主義,也是斯多亞主義(Stoicism)的本質,因為他們既目中無神,不信上帝,對來生也無希望,悲觀乃必然的結果。一粒種子埋在地下,如不開花結實,是沒有生氣的。」「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上帝創造的世界,本來「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一31)。惜有限的世人,妄用其自由意志,才發生一切痛苦煩惱。但全知全能的上帝,能夠使痛苦鍛鍊心志,砥礪德行,造就品格,結果便令痛苦消除。
    語雲︰「壞的就是好的。」有一位美國傳道人,也作此語。如果以為人生是苦的,乃是一種錯覺。羅偉耳(James Russell Lowell)說︰「我涉世愈深,我愈加研究,我便愈對世人有信心,有好感。時代的情勢,不再令我驚恐,這好像一個母親戲弄他七歲的小孩一樣。因此我對上帝,心裡大有安慰。……」羅愛世氏(Royce)詮釋約伯記說︰「倘使你有痛苦,須知你的痛苦,就是上帝的痛苦;他不僅在外表上並且設身處地‧如同一體,有切膚之痛、不僅此也,他還在積極方面,要藉著痛苦(a)造就聖徒聖潔的品格;(b)闡揚福音的奧秘;(c)深知上帝的屬性;(d)增加屬天的祝福。
    尤有進者‧上帝為要顯明他對世人的大恩大愛,竟「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使我們對「生命之道」,可以「親眼看,……親手摸」(約壹一1)。 上帝藉著他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向世人完全啟示出來。主耶穌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虛已,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 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 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腓二611)他又告訴我們︰「我……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約一四3),「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4

四、上帝的護理與救贖
    基督聖道,在本質上乃是一種超凡的慈愛和大能的計劃。上帝乃是高於世界,卻是又在世界。他雖「超乎眾人之上」,卻又「貫乎眾人之中」,並且「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他能把他自己顯現,但是因為他是超凡的,凡人卻茫然無知。「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他的蹤跡」,凡人卻是「難測﹗……難尋﹗」(羅一一33 
    但是上帝既是創造天地萬物的主,他必藉著他的護理(providence)和救贖,彰顯他絕對的主權與超越性。所以上帝和世界乃是絕對分殊的,不同的,他的主權乃高於世界。本章上文已加論及,泛神論者味於創造論,而倡「流出說」(Theory of Emanation)。他們妄以為世界乃是永恆的,是從上帝的本質流出來的,所以乃與上帝是絕對平等的,從而把上帝奚落成為一種沒有真神位格的力量。費希德(Fichte)甚至斥創造論乃是一種根本謬誤的假的形上學,以及假神學。黑格兒說︰「上帝把世界從他裡面放出來,發射出來,還要在靈裡面把世界收回來。」史脫勞(Strauss) 說︰「從思辨推理的觀點來看,三位一體與創造乃是相同的,僅為一物之兩面──其一是絕對的,其一是經驗的。」黑格兒說︰「慈愛乃為三一上帝另一種表現。愛 必有對方,所以愛必創造。」但是這所謂對方,乃僅上帝自己,並非對方,黑氏乃自相矛盾﹗多元論無啻是一種二神論,此乃降低神性獨一至尊的本質,而且自相矛 盾,使上帝失去他的位格,乃和泛神論異曲同工。
    所以為著糾正泛神論,我們須強調上帝的超凡性與超越性(transcendence),他乃「超乎眾人之上」(弗四6)。為著糾正超神論(Deism或稱自然神論),又須強調上帝的內在性(immanence),他乃「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並且闡明基督聖道的精義,以及上帝超凡的慈愛和大能的計劃與其護理救贖的恩功。

五、上帝的創造與安息
    (基督徒的安息日與猶太人的安息日)──出埃及記二十章八至十一節上帝十誠之四說︰「當記念安息 日,守為聖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於此可見安息日立重要與價值。 此乃記念並慶祝上帝創造之工及其位格、主權與超越性。記念安息日之重要性,可分三點來說︰
    1.守安息日乃是記念上帝創造之奇工,所當永矢咸遵的永遠的責任──守安息日的命令,乃遠在十誠之先,乃為上帝道德律的一部分。此乃於創世之時製定,無論何處,無論何時,人人都當謹守。
    創世記二章三節說︰「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我們 的安息,僅為上帝安息的「縮型」之表徵而已;況且上帝的工作和安息,乃是神聖的,我們的工作和安息,乃是世俗的,僅為模仿上帝。舊約裡面,在摩西法典之 前,已有守安息日的指示。例如︰創世記四章四節說︰「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創世記八章十、十二節說︰ 「(挪亞)又等了七天,再把鴿子從方舟放出去。……他又等了七天,放出鴿子去,……」二十九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說︰「你為這個滿了七日,』……雅各就如此 行;滿了利亞的七日,……」。凡此可見在十誠之前,已守安息日。出埃及記十六章五、三十節︰「『到第六天,……比每天所收的多一倍。』……於是百姓第七天 安息了。」把日子以七天來分,這乃是在創世之時的原有的安息的製度,所以在摩西十誡第四章規定︰「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
    守安息日在亞述人的創世記裡也被承認。七乃是一個神聖的數目字,乃是從亞加底亞(Accadian) 先祖傳給閃族的,病人要用洗罪油在他身膏抹七次。現在考古學家在米所波大米發現石版上的日曆,寫的是每週七日,安息日在古巴比倫早已風行;在石版上,第七 日、第十四日、第二十一日、第二十八日,都稱安息日,並且加寫,「歇工的日子」,而其所用的字句,乃與摩西相同。這種限製,也和摩西法典一樣嚴格。這些製 度乃遠在亞加底亞時代即已製定,還在亞伯拉罕之前。考古學家又發現一塊石版,上面寫的乃是「心靈歇息的日子」。這乃是因為上帝裡面乃有一個永遠安息以及永 不止息的創造力的「活水的泉源」(耶二13),所以他吩咐我們一方面要遵守他安息的律法,一方面又要守工作的律法。
     2.主耶穌和門徒都未廢除安息日──摩西律法時代以後,雖已廢除守安息日的法令和規律,但同時卻 又宣告因為人性的需要,不可忘記安息日神聖的淵源,仍應謹守勿渝。在主耶穌基督裡面,並沒有把摩西法典每一點都廢除;我們雖不拘泥死的字句,但為著我們的 靈命與聖潔,仍應虔誠與敬拜,不可廢棄永生上帝的靈寫在我們心版上精義。(參閱林後三36)主耶穌基督雖「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西二14)主耶穌並沒有把十誡每一條誡命都釘在他的十字架上。他並沒有宣稱要廢除安息日,也沒有被控破壞守安息日,他僅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二2728)猶太人的安息日乃像「新英蘭(New  Eng1and)的感恩節」,而不像「新英蘭的複活節」。尼希米記八章十二、十八節︰「眾民都去吃喝,也分給人,大大快樂,因為他們明白所教訓他們的話。……從頭一天,直到末一天,以斯拉每日念上帝的律法書。眾人守節七日,第八日照例有嚴肅會。」這乃表示安息日乃是快樂日。
    初期教父俄利根(Origen)說︰「離棄 猶太人的安息日的規律岩式,基督徒應當知道究應如何遵守安息日,在安息日,應該勿作一切世俗的事務。」主耶穌在安息日從麥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 穗來吃;又在安息日醫治一個枯乾一隻手的人,法利賽人要控告他犯了安息日,作了安息日不應作的事。但主耶穌說︰「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一二113)貝萊總主教(ArchbishopPaley)說︰「依余之見,保羅認為安息日乃是一種猶太人的儀式,基督徒沒有遵守的義務。新約聖經,並沒有指示我們,主日在崇拜聚會完畢以後,絕對不準作工。……」
    法國大政治家計佐氏(Francis P.G.Guizot)曾任國務總理,篤信基督聖道,在法國懷疑主義與無神主義猖獗之時,堅貞不移,有衛道精神。據他說,神學家加爾文,並不拘泥儀文,當日內瓦有一名劇出演之時,他不但參加,且展延他證道的時間,使會眾都能前往。當諾克斯(John Knox) 探訪加爾文時,發現他在主日遊戲。馬丁路德說︰「守安息日,乃是要使身體靈魂都得益;但倘使僅為守日而守,拘泥儀文之末,倘使根據猶大的傳統而守,則我便 要令你們作工,並且還要竭力斥責這種足以侵蝕基督教精神與自由的事。」甚至那些自由主義的與過激的作者,也認為安息日與社會國家,國計民生有益。例如愛默 生(R.W.Emerson)說︰「守安息日乃是我們文明的命脈」。孫納(Char1es  Sumner)氏說︰「倘使我們欲謀國家長洽久安,便應尊崇並且加強安息日,使其成為聖殿與堡壘。」何爾姆氏(O1iver Wendel Holmes)說︰「那製定安息日的人,便會愛護貧窮的人。
     3.安息日規定七分之一的時間作敬拜與休息──因為主耶穌基督的教訓,使徒們把安息日從第七日改為第一日,為著是記念主耶穌基督的複活,以及他完成上帝屬靈的創造。  希 伯來書四章四至九節說︰「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上帝就歇了他一切的工。』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 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這樣看來, 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
    4.從第七天的安息日改為第一天的安息日──這個重大的改變,乃是因為主耶穌基督的複活。馬太福音 第二十八章記了一件驚天動地,空前的大事,就是主耶穌基督的複活。「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忽 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天使對 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複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裡複活 了,……』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忽然,耶穌遇見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他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耶穌 對他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太二八110)主耶穌在第一天的安息日和門徒相見,接著又在次一個星期日(約翰福音二十章二十六節︰「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又在七個七日以後,聖靈降臨的主日,和門徒相見(徒二1)。於此,我們清楚看到,藉著主耶穌的教訓與實例,以及使徒們的承認與製訂,七日的第一日乃成為「主日」(啟一10),信徒便在這日經常不變的每週相聚敬拜。使徒行傳二十章七節明明記載︰「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一至二節說︰(……聖徒……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游西比斯(Eusebius  )在他的聖經評註中說︰「利未的條例既已廢止,道就藉著新約轉換改變安息的節日,使日出的主日,成為屬靈的與神聖的安息日。」
    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 在他的《辯道學》中說︰「在星期日那一天,凡住在城區,或鄉間的,都要相聚一堂,大家誦讀使徒們的實錄和先知們的寫作;星期日乃是我們共同聚會之日,因為 我們的救主耶穌乃是在這日從死裡複活,並向使徒和門徒顯現,教訓他們關於這些事。」這乃提示我們,主耶穌在他複活以後,升天以前,吩咐門徒使徒要守七日的 第一日︰他「藉著聖靈吩咐所揀選的使徒,以後才被接上升」(徒一2)。
    5,基督徒的安息日乃為主耶穌複活之日──基上所述,基督徒的安息日,乃是記念主耶穌的複活,而猶太人的安息日乃是記念世界的創始。質言之,基督徒的安息日,乃為念在主耶穌基督裡的新創造。「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這樣上帝方始完成其大功。倘使我們僅僅守第七日而不守第一日的安息日,則我們乃僅是一個「屬土的」人,因為第七日上帝僅把天地萬物造齊了,「到第七日,上 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上帝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二23)但是倘使我們守七日的第一日,則我們乃是「屬天的」人,相信在主耶穌基督裡的,就是新造的人。保羅說︰「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四1011)歌羅西書二章十六至十七節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以往所守的乃是「影兒」,基督既已複活,基督徒不必再守舊的第七天的安息日。新約給我們啟示,當初 主耶穌的門徒乃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定為敬拜主的日子。安息日會妄稱,從禮拜六改為禮拜日,乃是天主教的主張,此乃和事實完全不符。初期的基督聖徒在主耶穌基 督複活以後,早已改在禮拜日敬拜上帝,那時根本還沒有天主教。
    自出埃及記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六節起一直到舊約的末了,照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吩咐,乃是以第七天為安息日,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以免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這是耶和華和以色列人「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出三一1317  ;申五15)。
    聖經教訓我們,舊的安息日已經在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上消滅了歌羅西書二章十二至十七節說︰「你們既 受浸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複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複活上帝的功用。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上帝赦免了你們(我們)一切過犯, 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仗著十字架誇勝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 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此乃顯然可知,新約的聖徒,不必要守禮拜六的安息日,因為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了。
    複有進者,新約裡面,重提十誡的時候,而其中關於「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那一條,則不再提及。
    但是安息日會的人以主耶穌守安息日的實例作為論據並護符,與我們爭辯;殊不知主耶穌乃為猶太人,他「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四 45)。他不但守猶太人的安息日,且受割禮並受浸。當約翰「想要攔住他」浸的時候,他說︰「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太三1314 
    但從主耶穌基督複活以後,門徒「聚會擘餅」都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徒二○7);捐錢奉獻,也是在「七日的第一日」(林前一六2);主在七日的第一日複活(可一六9);向門徒顯現(可一六911  ;太二八1810  ;路二四34;約二○1923);使門徒受聖靈(約二○22);差遣他的門徒到普天下去傳福音(可一六915  ;約二○21)。凡此乃都是在七日的第一日。主在拔摩島上向使徒約翰顯現,命他寫啟示錄,也是在主日(啟一920)。
    於此可見,猶太人守的安息日乃和基督徒的安息日不同︰前者乃紀念世界的創造,後者為記念在主耶穌基 督裡的新創造;前者為「影兒」,後者為形體,就是基督;一為「屬土的」,一為「屬天的」;主耶穌已在十字架上把律法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我們的字據撤去; 我們既因信與主同釘,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自不再受律法的捆綁。此皆主耶穌流血贖罪的恩功,倘使基督徒再守第七天(星期六)猶太人的安息,此乃辜負主 的救恩,無怪使徒保羅要向加拉太人大聲疾呼,說他們「應當被咒詛」﹗(加一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