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關於神學的一些思考

 
本文出處:華文基督教歸正網 http://ccn.fhl.net  
        本文作者:Gilbert
        本文網址:http://ccn.fhl.net/theology/abouttheology.htm

筆 者在唸書時,有一位碩士班的學長曾經跟我說「我並不喜歡什麼神學字眼,像是神論﹑人論﹑基督論等等的,讓人覺得很艱澀又不好懂。」我想對於大部分在台灣的 信徒來說,用這種眼光看待神學應該相當平常。大部分台灣的信徒關注於信仰體驗﹑超然經歷﹑以及教會生活的實踐。如同僅有少部分的專業人士專注於學術的訓 練,不多的信徒會願意花時間在神學的訓練上。相較於這些對神學有興趣的信徒,大多數的信徒寧願追尋讀經時的亮光﹑感人的見證﹑或者一些清晰的屬靈教訓。我 想後者多半是比較容易與足以符合大部分信徒的需要。
 
這篇文章不是在分析這個現象,而是針對在歸正網內留言版一位學神學的Ashim弟兄(或姊妹)的回文而發。我並不認識他,也不清楚他的神學背景,看來應該是相當正統。他的回文是針對「基督教諮商」一文,但往來之間激起我一些思考。他的回文是很精采的,值得喜好神學的您參考。本文引用的話,您可以在歸正網留言版找到。以下我用棕色的字整理出Ashim的見解,我在留言版的回應則用藍字。我也想藉這篇文章談談我對於神學的一些看法。
 
Ashim提出「神學的前提」
 
屬靈的學問是根據神所定、所啟示的定律和真理做研究的基礎,屬世的學問是根據人所發現、所解釋的定律和真理做研究的基礎。
因為神學的前提是﹕神所說的都是律法、都是真理,神所做的都是對的。這樣的前提不是大家所能接受的,把神的光圈拿掉後所研究的就不是神學了。」
 
Ashim以上第一段陳述是系統神學第一步:「權威與啟示」。基督徒相信神的權能,以及神透過一般與特殊啟示向普世傳達信息。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一切啟示的中心與高峰(約1:1-414),而聖經則是「寫成的道」,是神在歷代中向不同的人所說的話(徒7:38), 也是特殊啟示的一種形式。因此神學的第一步是:承認有神及其權能﹑這位神向人啟示他自己。神學的內容即在這基礎上展開。神學的基礎不在人所能發現﹑所解釋 的定律和真理。以此作為神學與其他學問的分水嶺,絕對值得同意。以上第二段陳述的前提也可以同意。因為神「說」於是創世次第進行(創1:1-2:1),神為以色列人定律例﹑典章與法度(利26:46),神子的言行記載於福音書中成為信徒景仰遵行的典範。以上Ashim的見解的確相當中規中矩。我跟他的歧異並不在神學的起點與關注,而是在神學與其他學問的關係。先前與Ashim的討論是針對神學與心理學的分際,我的想法是:
 
「神學與心理學的對話,我視之為科際整合,而不是由神學來指揮心理學。而『擇善固執說』並沒有意圖去發展由聖經出發(或者重建)的心理學,而是用聖經檢驗心理學的哲學面基礎,過濾掉不合聖經啟示的假說或者方式,而援引心理學的知識幫助別人。
說得抽象一點,當我們認為神學應該指揮心理學(及其他學問)的時候,神學就失去了與心理學(即其他學問)對話的能力。
十八世紀以來我們的神學並未能有與其他人文學科相提並論的進展,或許是導源於這種心態,使得神學越來越沒有能力與心理學﹑人類學﹑史學對談,因為服務於某種意識型態而成為封閉系統。」
 
以上這段話成為我與Ashim進入神學討論的起點。請見以下他對神學提出的兩種纖細定義,我也在本文內回應之。
 
Ashim提出的第一種神學定義
 
「如 果神學被定義成﹕『神所啟示的完全真理』,就沒有任何一個人所做成的學問可以來批判神學。一門學問形成的程序不外乎﹕觀察、收集、分析、假設、實驗,每個 步驟都會因為某種的不完全而有不被注意的錯誤,結果就影響後續的步驟,後來就得修正、再實驗。所以沒有一門人做成的學問是完全的。」
 
我 並不把「真理」跟「神學」劃上等號(所以這種定義我並不同意)。神啟示的完全真理,人透過觀察﹑收集﹑分析﹑假設﹑實驗等活動而嘗試讓其中清晰可辨的部分 更為穩固,同時將其中懸疑隱晦的部分做更仔細的推敲。然而無論是清晰可辨的部分或者是懸疑隱晦的部分,誠懇的神學都不應強加特定立場使得活動成果服務於特 定意識型態。因為我認為「神啟示的完全真理」與「神學」是不同的,所以我也確認「神學是一門人做成的學問」而無損信心。基於這理解,「神學」可能是會改變 的,也有修正的可能。我認為沒有「完全的神學」,只有「完全的真理」。接下來讓我們先進入第二種定義。
 
Ashim提出的第二種神學定義
 
「如果神學被定義成﹕『人對神完全啟示的瞭解』,也沒有任何一個學問可以來批判神學。在前提和治學範疇、治學對象就不同,隔行如隔山,即使是同類的學問,雖然有交集,還是不同;尤其是西方治學的方式,細分得很厲害,彼此河水不犯井水。」
 
我能夠同意這第二個定義。不同的前提與治學範疇﹑對象可能導致的是各說各話,甚至彼此互不侵犯。(Ashim留言時引用唐崇榮的想法,認為所有的學問都應該透過聖經來研究,從上面看來似乎有點河水犯井水了。)我的看法是神學與心理學的對話,我視之為科際整合,而不是由神學來指揮心理學。」[1][1]這 想法還是出於一個觀念:「沒完全的神學」,因為神學也是一門人做出來的學問。因而我在留言版回覆時強調宣稱神學要指揮什麼學問當格外謹慎。科際整合絕對是 必要的,在「整」的過程中獲致的成果,並不因為「合」或「不合」的結果而有所損抑,是吧。舉「基督教諮商」一文內容為例。早期心理學對人的了解從最開始的Freud精神分析,進展到當代Lazarus的多重模式,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心理學逐漸在發展,最後發現人極其複雜,因此從性的探索進展到探索人的幼年經驗﹑人的價值系統﹑人際關係﹑到生理因素的整合而這是純精神醫學領域的學問。即使心理學界尚未出現大一統理論,在這些嘗試中心理學已經有相當的進展。
 
Ashim提出「神學的興趣與範圍」
 
「批判神學的研究方式,這是可以。比較神學和其他學問在前提和結論上的異同,這也是可以。神學和其他學問的差異是﹕神學不去發現未知的新定律,甚至視未知的定律為毒藥,神學只研究神已經啟示的定律。」
 
我想Ashim上面是針對我下面這段話而回的:
 
「假如我們接受您所謂『狹義』的神學定義,那麼似乎能夠印證今日基督教神學在學術界的孤立。但難道我們處理聖經裡的「神」時,可以掩耳不聽從人類學﹑神話學﹑社會學﹑史學而來的批判嗎﹖假如這樣,那麼我們又如何能期待神學成為顯學﹖」
 
我 想我太快使用「批判」這字眼,神學與其他學問之間的關係不僅僅只是批判,也可能是合作。我也應該更精確使用「顯學」一詞。此處使用「顯學」是指能與其他學 問相提並論的地位。十八﹑十九世紀以前基督教神學還真的是「指揮」了其他的學問。或者說,所有的學問都必須合於基督教信仰才不落入異端邪說的地位。現今基 督教神學無法再指揮什麼學問,還與其他學門之間有深壑,鮮少與其他學門之間互相合作與或批判。我比較能夠接受「啟示」是超然事實,但神學的任務應該是盡可 能去發現﹑探究新定律。這些新定律可能的來源不單單是基督教傳統與聖經,也可以是其他學問。這些並不服務於基督教信仰的學問當然會對基督教信仰帶來衝擊 (事實是,不管我們承認與否,這衝擊已經發生在傳統的基督教國家!),同樣的也為神學提供了極多的素材與切入點。在這些學問(哲學﹑史學﹑人類學等)不斷 對神學提出疑問時,神學的選擇可以是在圍牆內繼續離世性的堆砌,也可以是誠懇勇敢的面對陌生的質疑進行探究。我希望是後者,不自外於其他學問的神學。至於 要培養「僕人」或是「工人」的訓練,應當與神學訓練是不盡相同的。
 
幾個後續的問題
 
這篇小文章留下三個問題沒有處理:
 
1.   基督教信仰是受基督教神學指揮,還是指揮神學?還是兩者互相影響﹖
2.   若「『真理』與『神學』不應劃上等號」,那我們如何能真理中做神學的活動而不讓神學反省不打擾到啟示的真理?這是神學活動的必然結果,還是神學不可(也不能)侵犯到神的權威?
3.   若「完全的真理」可能無法為人完全理解,我們言談這「真理」意義為何﹖若對「真理」的神學反省必須留下「容疑」的可能,神學反省如何不成為空談,同時也不偏離神學最起初的興趣:跟神有關的知識﹖
 
不曉得各位有沒想到其他的問題呢?我得先在此打住了。

 

 
 [1] 此處我借用唐崇榮在第六屆青年宣道大會晚堂信息的話。若我沒記錯,他認為「神學應該指揮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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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的故事(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讀後感

簡介:神學的故事(The Story of Christian Theology)一書,作者是奧爾森(Roger E. Olson),現職美國德州Baylor University神學教授。本書中文版由台灣校園書房出版社於2002.11發行。作者另著有「二十世紀神學評論」(20th-Century Theology God & the World in a Transitional Age),中文版亦已由台灣校園書房出版社發行。本文為Robert閱讀本書後的感言,相信這段思路對於喜好思考神學的信徒不陌生,也足以提供給開始進入神學思考的信徒作為參考。
 
前言
 
我 終於把”神學的故事”這本書看完了!前後大概花了快三個禮拜近一個月吧,正如書名所示的,我在看一個故事,一個縱貫了近兩千年的故事,我看到了許多神學家 精彩的演出,我看到了教會、教義發展的軌跡,但讓我很激動、震撼的是:我看到了我所信的有多不獨特!有多可爭議!呵呵,這句話怎麼說呢?
我 信主近二十年,期間我一直努力發現”正確”或”正統”的信仰。我是從基要主義入門,聖經與信條一直是我對真理的判準,但因為不滿於”頭腦中”的信仰,就跑 去追求靈恩,後來因為服事中發生一些問題,就轉到現在這間比較傳統的教會,這樣一路走來,我似乎開始覺得自己的信仰觀念是很獨特的,是獨立思考後成形的, 但在看完這本書後,我發現我錯了!全書有三十幾章,幾乎每看完一章,我就會很驚訝的對自己說:“原來我會如此接受這項教義是因為有過如此的討論呀!”我看 到我所接受的教義是多麼有選擇性,多麼有爭議性,我看到我的一些觀念有多麼不成熟,多麼近似異端!尤其我更看到有些觀念仍未定論,而我卻視之為真理!
看完了這本書之後,我有兩種心情,一種是謙卑,一種是釋然,以往在為一個信仰理念與人爭辯時,有時會覺得那個理念是非常要緊的,如果不堅持到底就會天搖地動,信仰根基會毀於一旦,其實很多時候並非如此,只是”我認為”會如此,事實上有些我認為會動搖信仰根基的理念,我反對的理由只是因為與原先所接受的理念不同,所以若能謙卑的再多想一會,或許就會發現不一定如我所想的嚴重。
另 一方面,我不用很著急的替自己的理念辯護什麼,好像覺得那些理念是我掙來的”私有財產”,絕對不可失去,反而要因為那些理念幾乎都是有”歷史根源”的,都 是從別人那裡得來的,所以若是後來發現那些理念有誤,也不必覺得是”財產的損失”,重點只要放在考察真理上即可!這就是我所說的釋然。當然,這本書也讓我 更清楚的知道我所信的是什麼,基督信仰中有哪些是絕對不可放棄的信念,一旦放棄就不再成其為基督信仰。
看完了”神學的故事”,我就像走了一趟神學的”尋根之旅”,我看到了基督信仰教義的那條脈胳,我也為自己信仰的理念找到了根,所以,呵呵,真是趟愉快的尋根之旅啊!
 
信仰的權威
 
首先,來談談信仰來源的權威吧!一般福音派基督徒都說我們信仰來源的權威是聖經,但真是這樣嗎?同樣的一本聖經,為何會讀出不同的教義?其實,我相信,更多時候我們的權威不是單單來自聖經,天主教的信仰權威有一部份是教皇的令諭,更正教的信仰權威有一部份是各式的信經、信條,靈恩派的信仰權威有一部份是方言、靈感,而對個別信徒而言,牧者、教師更是他們最直接的信仰權威,我們的信仰其實是在各式各樣權威下形塑而成。
只 是,福音派基督徒,我也不例外,仍會堅稱,即使如此,聖經仍是判定這些權威的最後根據,因為我們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然而這默示到什麼地步呢?精 意?字句?我已往的立場是“逐字默示”,因為我認為若非如此,我們如何說聖經是無誤的呢?其實另有一些人說聖經是無誤的,但他們不必相信逐字默示,因為他 們認為正如神的國度藉有罪的人彰顯,同樣的,神的道藉有誤的聖經承載,有道理嗎?沒道理嗎?
還 有,聖靈呢?聖靈在這當中扮演什麼角色?我是外文系的,而聖經文學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門課,讀聖經是否必然會讀出救恩?讓我們認識神?似乎不會吧!所以聖 靈必然在當中扮演了關鍵性的角色,聖經可能是藉著字面的表述陳說神,可能是藉著前後縱貫的意念傳達神,聖靈到底在其中用什麼方式介入呢?介入有多深呢?神 的真理在聖經中是否是自明的?我們是否可能把聖經當百科全書般,在其中找出一條條關乎神的真理?又或者,我們是否只能相信聖靈超然的光照,我們方能在其中 看出關乎神的事?
教 會呢?天主教雖然願意同意聖經是信仰最重要的權威,但是教會的詮釋、宣講卻也是不可或缺的,在教會外是否可能找到神的真理呢?或更進一步的說,是否只有教 會有正確的詮釋神的真理的權威?其實反過來說,個人對神真理的領受,是否應與教會的宣講一致?是否有可能超越教會宣講的真理?若有不一致,應如何決斷呢?
看完“神學的故事”,對上面那麼多的問題,有部份我有更確定的看法。但更多的是,會去尊重許多人有各式不同的看法,只要我還沒有足夠多的理由反對他們。你呢?你的立場如何呢?
 
基督論
 
人稱我們的信仰為基督教,聖經更記載”門徒被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安起首”,可見我們信仰的特色就在”基督”二字,但基督是誰呢?有人一定會在這時候不假思索的回答:“是耶穌!”沒錯!是耶穌!但耶穌”怎麼”是基督的呢?他是誰,以至於我們說他是基督呢?
基 督的意思是救世主,他被認為並非常人,於是剛開始時人都認為基督是”神-人”(如同摩西),或根本是神。早期因為希臘哲學重靈魂而輕物質,有人就因此認為 基督不可能會有真正的肉體,於是說基督的靈是在耶穌受洗的時候降到他身上,但在耶穌死亡之前離開他;甚至有人說耶穌根本是個幻影,他只是讓人看起來像個真 實的人而已。
為了維護正統信仰,於是有人開始反駁他們,只是反駁的方法各有不同,有人採用希臘哲學,有人非常反對如此作,但基本上雙方都說基督是神的Logos(道),後來道成肉身為耶穌,只是這道成肉身的Logos與那承載Logos的肉身之間關係為何呢?從此有各種說法紛紛出籠。
首先有異端亞流等人,他們認為,神性與人性是天差地別地不可能合一,所以Logos不可能是神,他不過是神在創世之前所生(意同所造)的神聖受造物,後來在耶穌身上道成了肉身,在身分上被接納為神的兒子。亞他那修等人則反駁說,若耶穌不是真神和真人,則救恩就不可能,因為他若非真神就不能讓人的死罪得著赦免,而他若非真人就不能代替人死。
之後有異端亞波里拿留,他說神是不能受苦的,所以耶穌的”靈”的部份被Logos取代,而受苦的只是耶穌的魂與體的部份。加帕多家三教父中的拿先斯的貴格利則反駁說:“基督所沒有承擔到的人性部份,就是人性沒有得到醫治的地方!”為使人的救贖是完全的,耶穌必須是完全的真人和完全的真神
至 此,基督的神人二性被確立了,然而即使如此,後來大體上還是有兩大基督論系統,一方的基督論著重神性,而人性有時幾乎被視為神性的”工具”,神學上稱之 為”道體基督論”,另一方則看重人性,有時甚至強調到一個地步,有可能使耶穌成為”人格分裂”者,這被稱為”道人基督論”
前 面提到的亞波里拿留可以看作是在道體基督論上出問題的異端,而在道人基督論上出問題的異端則是涅斯多留,他認為在耶穌基督裡有兩個本性(人性與神性),所 以他有兩個位格(人格與神格),這兩個本性兩個位格非常緊密的聯合在一人身上。迦克墩定義卻採用羅馬宗主教利奧在”利奧大卷”中的基本精神反駁說,基督是 在一個位格中有兩個本性,而兩者之間的關係是:“不會混亂,不會改變,不能分開,不能離散”,如此的定義是為了保護基督二性的完整,又要避免分裂基督的位 格。
接 下來又有人關心基督的意志問題,他們說,雖然基督具有兩性,但因為他只有一個位格,所以他也只有一個意志,就是”道”的意志。”認信者”馬克西母則反駁 說,如果基督沒有人的意志,人性就是不完全的,而神的救贖計劃就不可能圓滿達成,反過來說,因為基督裡人的意志是”未墮落前”的意志,所以每一時刻這個意 志都與道的意志合作無間
基督論的部份討論到這裡,幾乎主要的課題都已經討論過了,而此時不過是西元第七世紀,之後又再開始的相關討論,主要是有關基督救贖工作的部份,卻要等到十六世紀宗教改革的時候才開始。
 
因信稱義
 
在台灣,廣義的基督教中,我們稱舊教為天主教,新教為基督教,大多數人也都知道新教是從馬丁路德發起的宗教改革開始的,但並不是每個新教徒都知道宗教改革的基本精神為何。
基本上,新教的特點在三方面:惟獨聖經,因信稱義,和信徒皆祭司,而這三者似乎都與”權威”的觀念有關。惟獨聖經在反抗口頭傳統,因信稱義在反抗行為主義,信徒皆祭司在反抗教階制度,所以新教又稱更正教或稱抗議宗,本文將介紹其中”因信稱義”此一教義的含義與歷史。
“因信稱義”的拉丁文其實是”惟恩與信”(sola gratia et fides), 意思是惟獨藉著神的恩典因著人的信心而得著救恩,因此救恩涉及兩個部份,一是神的恩典,一是人的信,只是何謂神的恩典何謂人的信,這兩者彼此所扮演的角色 為何,就有許多種解釋和不同的著重點了。有的把神的恩典視為客觀的事實,有的視為主觀的經歷;有的把人的信視為心靈的領受,有的視為生命的見證,於是各宗 派間便有各種不同的著重點。
話說西元15171031日 ,馬丁路德在威丁堡的大教堂的門上張貼有名的”九十五條”(辯論要點)點燃了宗教改革的烈火,販賣贖罪券是整個事件的引爆點,而為何會有”贖罪券”呢?其 神學背景可以上溯至奧古斯丁與伯拉糾,這兩個人最大的分歧點就是在如何得著救恩這觀點上,奧古斯丁認為神按著祂的絕對主權施行救恩,人的本性已經敗壞,在 救恩的事上是全然無助並且是不可抗拒的,這個看法稱為”神恩獨作說”; 伯拉糾則認為人的自由意志可以選擇順服神,人有責任而且有能力過無罪的生活,並且因此得著救恩,這個看法則稱為”神人合作說”。
本 來教會一直跟隨奧古斯丁的救恩觀念視之為正統,只是到了路德那個時代,流行的神學思潮已經偷偷的變了,他們很強調”功德”的觀念,把救恩視為人與神的恩典 合作所得的獎賞,人要不斷的認罪與行善直到成聖以賺得救恩,反之則死後會在煉獄裡受永刑之苦。這個觀念與贖罪券何干呢?因為當時的贖罪券是以教宗的名義出 售,那些人認為教宗的”功德”不只夠替他自己賺得救恩而且有餘,因此才會有人在賣贖罪券的時候說:“當有銅板投到奉獻箱裡叮噹響時,就會有個靈魂跟著從煉 獄裡跳脫出來!”
這 個說法令路德無法忍受,因為根據他對羅馬書的研究與體會,福音不是神在人的美德上所加的恩典,反而是即使人犯罪作惡神仍然施恩憐憫,事實上是人的罪性會使 人即使盡最大的努力,他仍是不斷犯罪的,所以一個信徒終其一生都同時是義人也是罪人,他所得的義不是自己努力的結果,而是”外加的義”,”歸算的義”,是 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成就的義,藉著我們的信而與我們的罪發生”奇妙的交換”,也就是我們的罪被基督擔當,而基督的義卻成為了我們的義,所以我們得以 稱義乃是因信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恩而得的,哪有什麼”功德”可言呢?
可是善行呢?我們是否不用行善了呢?路德認為一個心裡感受到神的赦免的人,一定會從他裡面自然流露出愛神愛人的行動,重要的是不要再去走”靠律法稱義”的老路,那是使徒保羅已經定罪過的路,那些”善行”與基督所成就的義相比,不過是”污穢的衣裳”。
為了回應路德,教宗召開了天特會議,最後宣布了許多法規,其中對路德的看法幾乎全數否決,而且其用語是”咒逐”,即使路德其實是極不願意分裂教會,但因為路德堅持說:“我的良心是神之道的俘虜……我別無選擇,這就是我的立場!” 於是教會分裂成了無法避免的結果。
在 這一波宗教改革中,慈運理與加爾文的立場相同,主張神鉅細靡遺的照管與”雙重預定”而形成了改革宗。”雙重預定”簡單的說就是主張神不僅預定人得救也預定 人墮落,如此說法初看令人無法接受,當然他們對此有一番解釋,可是後來還是在改革宗內引發分裂,那就是因著亞米念的主張而引發的分裂,他的主張後來也成為 浸信會的標準神學。亞米念的主張不同於伯拉糾,他還是堅持人的得救需要神超然的恩典,但他卻不同意無條件的揀選與不可抗拒的救恩。
加 爾文當初在論及神的預定時,只強調世間一切的事物皆是神所命定,至於其詳細內容則是奧秘,但他的繼任者卻開始鑽牛角尖,有人認為,雖然在神而言,”永恒” 就是”永遠的現在”,所有的事物在神而言都是在”現在”發生的,但他們卻開始討論起,神容許人墮落這個命定跟神創造世界的命定之間,以邏輯而論何者在前何 者在後,但亞米念認為無論是何者,神都成了”唯一的犯罪者”,因為所有的罪都是神命定的,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的看法是人的墮落不是神的命定,但神卻命 定了基督的救恩,要救一切相信的。人會相信基督的救恩,是因為神已命定預備了”先行的恩典”,同時也是必要的恩典,讓人的自由意志在這恩典的幫助下可以選 擇相信救恩(雖然他也可以選擇拒絕),所以救恩不是人賺得的,而單單是神的恩典。
於是,亞米念打造出了一個新的,合乎新教精神的”神人合作說”,這不是說人在救恩上有什麼可誇的,只是在表達,在得救的事上人不應是全然的被動,人還是有他當做的。此後,在新教中,對於”因信稱義”的看法就一直是”神恩獨作說”與”神人合作說”並存了。
 
神學與哲學
 
在我剛開始接觸神學的初期,我其實分不清哲學與神學的分野在哪裡,因為在神學討論的過程中常常出現哲學用語,而哲學也常討論到神或“永恒的存有”這類的議題。多年以來我最後甚至認為所謂的“神學”就是“信仰的哲學”,但在看完這本書之後,我開始有所保留。
最早在這事上立場相對的是兩位教父革利免與特土良,革利免醉心哲學,認為神的真理遍在各種最好的哲學裡,哲學也可以用來對抗異端,所以他不斷的在當時的新柏拉圖哲學中找出“真理之光”。但是特士良卻認為,哲學正是異端出現的原因,“雅典與耶路撒冷何干呢?”一個好信徒是只對聖經和使徒的教導並教會信仰守則有興趣的人。
之 後出現一位非常有爭議性的教父俄立根,因為幾乎後來所有異端的根源都可以上溯到他,但他也是當代提出經得起考驗之神論與基督論的第一人。他之所以如此有爭 議性,正是因為他著迷於思考,把哲學視為如同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所帶的“埃及的擄物”,可以加以善用,甚至把神學視之為“神聖的哲學”。
到了制定尼西亞信經之後,這兩種觀點的對立呈現在對聖經的詮釋上,一方比較喜歡哲學玄思,在釋經時總是想找出隱藏在經文背後的“屬靈教訓”,另一方則比較是字面的與歷史的詮釋法,除非有足夠的理由讓他相信該經文是有寓意的,所以甚至有人根本就把舊約雅歌視為真實的情歌!
在 此同時是有關東正教的神學態度。以前我常聽說有“東方教會”與“西方教會”之別,但我常覺得他們說的似乎不是指東西半球,後來才知道這是指歐洲的東方與西 方,所以東正教就是以希臘為中心發展出來的教會系統。東正教對神學的態度可說是“反系統神學”,因為對他們來說,信仰不是“正確的觀念”而是“正確的敬 拜”,他們的神學容許奧秘與弔詭,因為他們認為神的真理常是超乎人的理性,而一位好的神學家就是一位常常禱告且很會講道的人。
在 中世紀的西方教會,最偉大的神學家是阿奎那,他一生致力於發展完滿的系統神學,而其系統神學的方法論正是所謂的“經院哲學”,這種哲學對理性有極大的信 心,似乎不認為神學中有什麼是不合理的或理性無法提出說明的,最少限度不會彼此衝突,而且神學與哲學間的關係就像主僕,哲學要服事神學,神學則指導哲學。 阿奎那更進一步希望打造出一種“哲學式的神學”,目的是讓非基督徒也可以自然的認識神,於是創建了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自然神學,在他的自然神學裡面,人透過 理性能夠認識神的存在並認識神的一般屬性,也可以發現靈魂不朽與倫理道德律,至於像三位一體這類神超然的屬性,則需要神恩典的啟示,但啟示並不會反理性, 乃是互補。
到 了改教時期,路德和慈運理這兩位改教領袖對哲學的態度是不同的。路德認為神的道超乎人的理性與瞭解之外,且常隱含在表面的矛盾之下,任何想單單用理性來發 現神的真理的努力,都可稱之為“榮耀神學”,但神卻選擇了羞辱的十字架來彰顯祂自己,這種從十字架的啟示來認識神的方式可稱之為“十架神學”,而像神的榮 耀在羞辱的十架上彰顯出來這種有表面矛盾的教義,在路德的神學中比比皆是。慈運理則對哲學有很大的興趣,把神學和哲學融為一爐,又述諸教會傳統作為權威, 因為他同樣的不認為哲學與神學有什麼真正的衡突。
之後,在更正教中這種神學與哲學的糾葛仍然持續不斷,而在中國教會這種糾葛更是清楚的表現在“屬靈神學”上。前不久在信望愛BBS站神學板上所發生對人論之二元論與三元論的激辯,仍有這個糾葛的影子,一方指責對方是在神學中混入異教哲學,另一方則反而指責對方不顧聖經明顯經文的支持。雙方這種反應方式正說明雙方在哲學對神學的影響上,有一定的戒心。
在看完這麼長一段糾葛的歷史,我不認為自己有最終的答案,我只能說我努力的學神學,(雖然是業餘的,) 目的是希望更認識神,如果我在當中迷失了,使我造了一個自己的“神”,那不會是對的; 反 過來說,哲學訓練在一定的程度上對我有幫助,讓我在思考上更嚴謹,如果我最後因而陷入玄思,又造了一個假神,那更不會是對的。所以,最後我只能用主禱文總 結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 你的,直到永遠,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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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Ro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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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3日 星期六

確信

  成聖在今生所帶來給我們的福樂是什麼?

   成聖是確知上帝的慈愛、得良心的平安、在聖靈中的喜樂、在恩惠中的長進,並且在恩典中得蒙保守一直到底。

  從成聖所得的第一個福樂是確知上帝的慈愛。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後一10)。

成聖是種籽,確信是從中生出,成長的花朵﹔確信是成聖的結果。古代的聖徒擁有這種確信。

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約壹二3)。

"……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提後一12)。

這是信心行為的反映

"……祂是愛我……”(加二20)。

信心成長為確信。有位聖徒在生病的時候,指著他的心說:在這裡,我擁有安慰和確信。

所有成聖的人都有確信嗎

  他們擁有確信的權利。在他們離世之前,他們都會達到確信的某一種程度﹔雖然他們所得的慰藉是極其薄弱的,且他們的精神是極其的虛弱,甚至他們無法表達他們的感覺。但不敢肯定地堅稱,每一個人在剛開始成聖的初期都擁有這個確信。

在一封信還沒有密封之前,一個人還可以在此信上寫字﹔照樣,在聖靈還沒有加上成聖的確信印記在上面時,恩典可以刻在人的心裡。

上帝是自由行事的上帝,祂可以隨意地加上祂的確信,或者是延遲加上祂的確信。在哪裡有聖靈成聖的工作,在那裡,上帝會藉著聖靈作成聖的工作,祂也許會延遲加上印記,有一部分是為了要使人謙卑﹔有一部分是為了要懲罰我們在生活上的不謹慎就像我們疏忽了我們在屬靈上該有的儆醒,在盡本分的事上粗心,並在烏下行事,我們消滅了聖靈的感動,而且上帝遲延了對我們的安慰﹔有一部分是為了在屬世的和屬天的之間作個分別。

這樣說,是為了要托住上帝百姓的心,因為他們是因沒有確信而感覺灰心的人。或許有聖靈的水澆灌在你身上,使你成聖,雖然你沒有確信的喜樂之油。

你也許有信心的存在,但卻沒有信心的明證﹔一個樹根也許是活的,但在它的樹乾上卻沒有看到果實﹔照樣,在心裡有信心的存在,卻看不到確信的果實。

 
       所以要憑信心不要憑感覺。

什麼是確信

  這確信並不是聽得見的聲音,或者是經由天使的協助所帶來給我們的,或者是一種新的啟示。確信包含了一種實際的推論,上帝的道是主要的,良知是次要的,並且靈是其終結。

聖經上說:敬畏上帝,並且是上帝所愛是﹔這裡有一個主要的命題﹔之後良知帶來了次要的命題,但我敬畏上帝並愛上帝﹔而後聖靈帶來結論,因此你是上帝所愛的﹔這就是使徒所說的,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八16)。

  成聖的人具有一種毫無懷疑的確信嗎?

  他具有使他避免絕望的確信。他擁有聖靈的憑據,這使得他不會用世上最高的獎賞來換取這憑據。但他的確信,雖是永不衰殘的,卻不是完美的。有時他會落入恐懼中,但他在所有的恐懼和疑慮中是安全的﹔就好像一艘船被風搖動,但它卻因著錨而安穩。

如果一個基督徒沒有疑慮,在他心裡就沒有不信﹔如果他沒有疑慮的話,那麼爭戰的恩典與得勝的恩典是沒有不同的。

大衛在恩典上難道不也是有起有落的嗎?就好像一個水手有時候呼喊著說:我看見一顆星了,然後又再喊著說:我看不到那顆星了。

有時候我們會聽到大衛這樣說:因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詩廿六3)。在另外一個他疑慮的時候,他會說:主啊,你從前……的慈愛在哪裡呢?(詩八十九49

一個基督徒的確信有時候會被黑暗短暫遮蔽,這使得他渴望天堂,因為在那裡沒有絲毫的疑慮﹔在那裡上帝愛的旗幟在靈魂上展現著﹔在那裡上帝仰起祂的臉光照,所以那裡就沒有烏遮蔽,在那裡太陽不下山﹔在那裡信徒擁有不受擾的確信,並永遠的與上帝同在。

真實的確信與膽大妄為有什麼不同

  (1)他們在運行的方式上有所不同。屬上帝的確信是來自對罪的羞恥﹔不是說到羞恥的程度,而是說到它的真實性。一個因為罪而謙卑的人是壓傷的蘆葦,並且發出這甜美的確信汁液。上帝的靈在之前所產生的是奴僕的心,在之後所產生的是得兒子名分的心﹔但膽大妄為的興起就是心中沒有使人謙卑之靈的話語。你如何找鹿肉找的那麼快?耕作在於撒種之先﹔人的心在上帝撒下確信的種籽之前,必須要以羞恥和悔改來耕作。

  (2)真正有確信的人,會留意那些使他的確信軟弱和暗淡的事物﹔他會畏懼吃禁果﹔他知道,雖然他不會因犯罪而丟棄他的靈魂,然而他會因為犯罪而丟掉他的確信﹔但那膽大妄為的愚昧人,不會害怕使她的外衣受到污染,他大膽地犯罪。從今以後,你豈不向我呼叫說:我父啊……看哪,你又發惡言又行壞事,隨自己的私意而行(耶三4-5)。巴蘭說:我的上帝,但他是個行邪的人。一個敢半夜行走的人是在表明他是沒有錢的。一個不畏懼黑暗中惡行的人是在表明他不具有確信的珠寶在身上。

  (3)真正的確信是建立在聖經真道的基礎上。聖經上說: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公義的效驗必是平穩,直到永遠(賽卅二17)。基督徒的確信是建立在聖經真道上。上帝已經在這個人的靈魂中撒下了公義的種子,並且這種子會生出確信的結果﹔但膽大妄為是一種虛假的事﹔它沒有聖經的真道來支持它﹔這就好比沒有印章和見證人的遺囑,在法律上是無效的。擅敢行事的行為缺乏聖經的見證並且聖靈的印記。

  (4)來自成聖的確信,總是使人保持一顆謙卑的心。這個人會說:上帝哪!我是誰呢?你越過了這麼多的人,而你愛的黃金光束竟然會照耀在我的身上。保羅擁有過這樣的確信。他會因擁有此一珠寶為傲嗎?不。"……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三8)。一個基督徒越領受上帝的愛,越看自己是虧欠白白恩典的債,這種欠債的感覺使得他的心謙卑﹔但膽大妄為是來自驕傲。膽大妄為者玷污了自己﹔他認為自己比別人好。"……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也不像這個稅吏(路十八11)。羽毛是向上飄浮的,但黃金是往下沉的﹔照樣,那擁有黃金般確信的心,是卑的。

有什麼可以激勵我們尋找確信

  當我們想到確信的甘甜,並它所產生高貴和完滿的果效的時候。

  (1) 它是何等的甜美。這是在金碗裡所盛裝的嗎哪﹔是白石、是使人心喜樂的天堂之酒。上帝的微笑是何等地使人得安慰啊!陽光普照的時候,比被雲彩遮蔽的時候更能 使人甦醒﹔它是一個榮耀的預嘗,它使得人在今世就進入天堂。只有經歷過的人才知道它是如何的甘甜和美味,就像只有品嘗過蜂蜜的人才知道蜂蜜有多麼的甘甜。

  (2)它所產生的高貴和完滿的果效。

  確信可以使我們愛上帝,並讚美祂。愛是宗教的靈魂,是所獻的脂油﹔誰能像有確信的人那麼的愛上帝呢?陽光聚集照射在一個放大鏡上,使得接近這聚光鏡的東西被燃燒﹔照樣,確信使人的心向著上帝燃燒,因為它是上帝的愛在靈魂上的反照。保羅確信基督對他的愛—”祂愛了我﹔他的心是何等的被愛所燃燒啊!他惟獨珍惜、景仰基督(腓三8)。

正 如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照樣,祂也釘在保羅的心上。讚美是我們付給天堂榮冠的租金。除了那擁有稱義確信的人才能夠讚美上帝,並把上帝成就在他身上的榮耀歸 給上帝。一個在昏迷中的人可以因為他還活著而讚美上帝嗎?一個因害怕他屬靈光景而動搖的基督徒可以讚美上帝,是因他是蒙揀選的,而使他稱義的嗎?不!只有活人,活人必稱謝你……”(賽卅八19)。那些因確信而有活力的人,是最適合稱頌上帝的人。

  • 確 信會使我們屬世的歡愉成為甘甜的。它就像酒裡的糖,一種渴望更多的憑據﹔它將隨著鹿帶來祝福。罪惡使屬世的安慰感到痛苦﹔它就像用苦艾之杯來喝酒一樣﹔但 確信卻使我們一切屬世的福樂更甘甜。上帝對我們的愛之確信是極其豐盛的甘甜,並擁有在上帝國度裡確信的喜悅。一頓豐富的晚宴,伴隨著上帝愛我們的確信,是 屬君王的享受。

  • 確信,使我們在事奉上帝的事上成為積極而活潑的﹔它會激發我們祈禱,並使我們更加順服。就像勤奮產生了確信,照樣,確信也產生了勤奮。確信不會(像天主教徒所說的)在靈魂中產生自我的滿足,而是會產生勤勞。

疑慮,在事奉上帝的事上使我們灰心,但上帝使我們的確信產生喜樂。"……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尼八10)。 在我們當盡的聖潔本分上,確信,使我們如鷹飛向天堂一般﹔這也像以西結所看到的輪子裡面的聖靈,移動他們,把他們舉起來一樣。信心使我們行走,但確信使我 們能夠奔跑﹔因我們從不認為我們可以足夠服事上帝了。確信對我們而言,就像翅膀對於飛鳥一樣,也像一個鐘錘對於鐘擺一樣,使得順服之輪能夠奔跑。

  • 確信就像一個金的盾牌能擊退所有的試探,並勝過它。撒旦所用的試探有兩種。

a)它引誘我們去犯罪﹔但我們對於稱義上的確信,使得這試探變得徒勞無功。什麼,撒旦!難道我要得罪用寶血洗淨我的上帝嗎?難道上帝讓我與祂和好之後,我又回到我的無知裡嗎?難道我要使我的確信變得軟弱,傷害我的良心,使我的聖靈保惠師擔憂嗎?滾,撒旦!不要再誘惑我了。

b) 撒旦會說我們是假冒為善的人,上帝不愛我們了,藉此要我們懷疑我們在上帝裡面是有分的。如今,再也沒有比確信這盾牌更能夠抵擋這試探的了。什麼,撒旦!我 確信在我的心裡真的是擁有恩典的工作,並聖靈的印記作見證,這樣難道要我說:上帝不愛我嗎?如今我知道你是一個騙子。你作反證的工作,要使我所感覺的是假 的。既然信心可以抵擋惡者,那麼確信將使這人挺身奮戰。

   確信將使我們滿足,雖然我們在今世所擁有的是微不足道的。擁有夠用的就是滿足。擁有陽光的人,雖然他並未擁有火炬之光,卻是滿足的。一個擁有確信的人是 滿足的:他擁有了基督功勞之豐盛,一種基督愛他的保障、一個他得榮耀的憑證﹔他充滿了上帝的豐盛﹔這就足夠了,而且他滿足於他所足夠的。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詩十六5-6)。

確信會使他的心安靜,穩如磐石。人心不滿足的理由,一則是無分於上帝的裡面,或者是這個人不知道他在上帝的裡面是有分的。保羅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提後一12)。這裡就證明了保羅擁有在基督裡福分的確信。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林後六10)。這就是保羅的滿足。只要獲得了確信,這將使你脫離周而復始的抱怨﹔你再也不會感到不滿足了。再也沒有任何不愉快的事會發生在擁有確信的人身上了。上帝是屬他的。難道他失去了朋友嗎?

他的天父是又真又活的。難道他失去了他的獨子嗎?上帝已把祂自己的獨生子賞賜給他了。難道他缺乏日用的飲食嗎上帝已給他最好的糧食,那就是生命的糧。他的安慰都失去了嗎?他已擁有聖靈保惠師了。他在海上遇到風浪的襲擊嗎?他知道避風的港口在哪裡﹔上帝是他的福分,而且天堂是他避風的港口。這確信在每一個景況之下都能帶給他甘甜的滿足。

  • 確信會在苦難中托住人的心,它會使基督徒以忍耐的心和喜樂的心來忍受苦難。以忍耐的心,我是說:你們必須忍耐……”(來十36)。

有些肉是難以消化,而且只有強壯的胃才能消化它們﹔照樣,患難是難消化的肉,但忍耐的心就好像一個強壯的胃,能夠消化它﹔且忍耐的心除了來自確信之外,能從哪裡來呢?"……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羅五3-5)。

確信就像是一位水手擺在甲板上的燈,在黑夜中放光照明。確信在患難中給予安慰的亮光。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久的家業(來十34)。

那些擁有確信的人能夠在患難中歡喜﹔他可以在荊棘中摘取葡萄、在獅子的死尸中取得蜂蜜。拉提美爾屬我的,我可以向一切的患難發出嘲笑,而且無一事可以恐嚇、動搖我。

  確信能夠平息一顆不安的良心。那擁有被攪擾不安,虛妄良心的人,他的身上帶著地獄,但確信醫治了這痛苦,使得恐懼的良心得到了釋放。良心,這先前是變為毒蛇的,如今卻像嘴中含蜜的蜜蜂一樣,它帶來了平安﹔特土良說:當上帝與我們和好的時候,良心也就平息了。

如果天空是平靜的,就沒有風的攪擾,而海也就是平靜的﹔照樣,若上帝的心中對我們沒有忿怒,祂忿怒的怒氣沒有向我們爆發,我們的良心就是平靜和安穩的。

  • 確信可以堅固我們,抵擋對死亡的恐懼。那些缺乏確信的人死的時候不能得到安慰﹔他們對死後的情形感到彷徨)﹔擁有確信的人會帶著快樂和喜樂的心離開這個世界﹔他知道他已經出死入生了﹔他滿帆的航向天堂!雖然他無法抵擋死亡,但他知主已勝過死亡了。

那些沒有確信的人該怎麼辦

  (1)努力去找尋恩典。當太陽遮掩陽光的時候,它對地上仍然有影響﹔當上帝隱藏祂面容之光芒時,祂仍然賞賜祂恩典的影響。

  我們怎麼知道,我們擁有恩典的作為,並擁有確信的特權呢?

  這在於如果我們能夠解決兩個問題的話:我們對耶穌基督有莫大的感恩之愛嗎?所以,祂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彼前二7)。

基督是充滿一切美麗和歡喜的﹔祂的價值遠超過我們對祂的一切讚美,這就好比我們不過在金布上鋪展帆布而已。祂的寶血和馨香之氣是何等的寶貴啊!

祂的寶血平息了我們的良心,祂的馨香之氣使我們的禱告成為馨香的氣息。我們能夠說,我們對基督有可親的思想嗎?我們看祂為我們的重價珍珠,我們的明亮晨星嗎?和基督比起來,我們是否把屬世的享樂看為糞土呢?(腓三8

我們是否寧願擁有基督所賜的最小福分,也不要屬世之最有價值的事物﹔我們是否看為基督所受的凌辱比這世上的財物更寶貴呢?(來十一26

我們是否擁有聖靈的內住呢?"……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提後一14)。

  我們如何知道擁有聖靈內住的同在呢?

   這並不是因為聖靈有時候會在我們裡面激起好的作為,因為祂可能在我們裡面工作,而不內住在我們的裡面﹔而是藉著聖靈在我們心裡的成聖力量,聖靈把屬上帝 的性情運行在我們裡面﹔聖靈把祂的印記和形象刻在我們的心上,使得這人外在的容貌成為聖潔的。聖靈賞賜高貴的心,使我們的心超越世界。當上帝賞賜悟性給尼 布甲尼撒王時,他便不再與野獸一同吃草,反而恢復了王權,並管理他國度的事務﹔照樣,當上帝的靈住在人的心裡面時,這使他的心超越了可見的軌道﹔聖靈的內 住使得他渴慕天上的事,渴想基督和祂的榮耀。如果我們的心裡擁有這一些,我們就擁有了恩典,並擁有確信的特權。

  (2 如果你缺乏確信的話,你要等候它。只要日晷已經刻畫上了時間,只要等待一會兒太陽就會照到它了﹔照樣,當恩典已經刻畫在人心裡的時候,只要等待一會兒就會擁有確信的陽光。"……信靠的人必不著急(賽廿八16)。恩典會按上帝的時間而等候。不要說:上帝已經離棄你了,不要說:祂永遠不仰起祂的臉來光照你了。但你應該說,如同教會所說的,我要等候那掩面不顧雅各家的耶和華﹔我也要仰望祂(賽八17)。

  • 既然上帝等候你歸向祂,難道你不等候祂賜給你的慰藉嗎?祂藉著祂的聖靈要吸引你多久才歸向祂呢?祂等待著,直等到祂的頭滿了露水﹔祂喊著說:你不肯潔淨,還要到幾時呢(耶十三27)。基督徒啊!既然上帝等待你的愛,難道你不肯等候祂的愛嗎?

  • 確信是如此的甜美和寶貴,並且是值得等待的﹔它的價值遠勝過紅寶石,俄斐(Ophir)的黃金不能與之相比。上帝愛的確信是祂揀選我們的明證,這是天使的喜宴﹔除此之外他們還有其餘的喜樂嗎?就像米迦說的:我還有所剩的嗎?(士十八24

照樣,當上帝以祂永恆旨意中的愛,來使我們的靈魂得著確信的時候,祂還有什麼更多給我們的呢?上帝親吻誰,就加冕誰。確信是樂園裡初熟的果子。上帝的一次笑臉、一次的眼目、一些隱藏嗎哪的碎渣,都是如此的甘甜美味,並值得我們的等候。

  • 上帝已經賜給我們應許,好讓我們不至於空等。"……等候我的必不致羞愧(賽四十九23)。或許上帝會在我們支撐不住的時候,才將此確信的慰藉賞賜給我們﹔祂有時會將上好的酒保留到最後的時刻。上帝將確信保留好讓死亡的苦杯能夠變為甘甜。

缺乏確信的人要如何才能得到安慰

  缺乏確信並不會攔阻聖徒在禱告上的成功。罪孽會攔阻我們的禱告﹔但缺乏確信並不會攔阻禱告﹔我們仍然能夠抱著謙卑和信靠上帝的心來到上帝面前。一個基督徒也許會認為他沒有看到上帝的笑臉,就認為上帝不垂聽他的禱告了,這是一個錯誤。

至於我,我曾急促的說:我從你眼前被隔絕。然而,我呼求你的時候,你仍聽我懇求的聲音(詩卅一22)。如果我們向天嘆息,上帝會聽到我們每一次的呻吟﹔縱然祂不向我們顯露祂的臉,祂仍會垂聽我們。

  當確信最軟弱的時候,信心也許是最堅強的時候。迦南的婦人曾缺乏確信,但具有榮耀的信心。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太十五28)。拉結較為漂亮,但利亞卻是多產的。確信看起來是較美麗、可愛的,但上帝認為結果子的信心對我們而言是較有益的。耶穌對他說:"……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二十29)。

  看不見上帝的時候,並不表示上帝已離棄了盟約。我要為他存留我的慈愛,直到永遠﹔我與他立的約必要堅定(詩八十九28)。雖然一個妻子可以好幾年見不到她先生的面,但他們的婚姻關係仍然是存在的,而且經過很長的旅行之後他會再回到她的身邊。

上帝也許會在分離中短暫地離開我們,但盟約的關係仍然是堅立的。"……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賽五十四10)。

但有人會說,這應許是給猶太人的,並不屬於我們啊!

是的,這應許是屬於我們的,因為在第17節裡說:"……這是耶和華僕人的產業,是他們從我所得的義。這是耶和華說的。(賽五十四17)。

這對於一切上帝的僕人而言,都是真實的。

稱義的方法

要景仰上帝無限的智慧和良善,因祂藉著豐盛的恩典和寶血尋找到使我們得稱為義的方法。

我 們都曾經犯過罪﹔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夠稱他自己是無罪的﹔並且因我們所犯的罪,我們被判了死刑。如今審判官願意尋找使我們稱義的方法,債主自己找到一個免除 債務的方法,而不使欠債者的權益受損,這使我們充滿著驚奇和愛。天使們也因著這嶄新的稱義和救贖罪人的白白恩典之道,而景仰此一奧秘(彼前一12)。

基督已為我們的稱義付出了祂寶血的代價,而這些和我們有密切的關係,對於我們這些得益處的人而言,豈不該像使徒一樣高聲說: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要努力去獲取這稱義的極大特權。

在這基列(Gilead)裡擁有香膏﹔基督已為了我們的稱義付上了祂寶血的代價﹔並且提供了祂自己並祂所成就的一切功勞,為要使我們稱義﹔祂邀請我們來到祂的面前﹔祂已應許,賞賜我們祂的聖靈,使我們能行祂所要求的事。

那麼,為什麼,罪人哪!你們不在乎這能帶來偉大特權的稱義嗎?為什麼,要在如此的盛宴中飢餓而死呢?為什麼,既然有拯救你的方法,反要尋求滅亡呢?

一個人既被應允開釋,只要他承認自己的罪,並且答應改正,但這人反而對法官說,對我而言,我願意帶著鎖鏈而死。

我們豈不會認為這個人瘋了嗎?如果你忽略了基督在福音裡所提供你白白稱義的功勞,你就是這個瘋子。

基督的愛豈是該被藐視的嗎?你的靈魂、天堂豈是該被藐視的嗎?哎呀!那麼,你應該藉著基督的血來尋求稱義的機會啊!

  要思想:稱義的必要性。

如果我們不被稱義的話,我們就不能得榮耀。"……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30)。 那在國法上被褫奪公權,財物全被沒收的人,其當務之急是先要取得君王的喜愛。他必須在恢復其權益和自由之前首先取得君王對他的喜愛﹔照樣,我們必須在恢復 我們上帝兒子身份的自由,且獲得在亞當裡被禁止得快樂的權利之前,首先必須讓我們的罪得赦免,並藉著稱義得蒙上帝的喜悅。

  實利與益處。因著稱義,我們得以享受在良心中的平安﹔這遠比任何君王所戴冠冕上的寶石更為貴重。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羅五1

平安能夠使我們的患難變為甘甜,它使我們的水變為酒。一個蒙上帝稱義的人,是何等快樂的人啊!因他擁有上帝的能力來護衛他,並上帝的平安來安慰他。來自稱義的平安,是使我們抵擋死亡和地獄恐懼的預防針。

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羅八33-34

因此我們要努力獲得基督所帶來的稱義。這特權是藉著信靠基督而來的。"……信靠這人,就都得稱義了(徒十三39)。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羅三25)。信心使我們與基督聯合﹔因著與基督本身的聯合,我們就藉著祂,有份於祂所賞賜的榮耀救恩。

稱義帶來之安慰

1)這對於被稱義者在失敗中的慰藉。

哎呀!雖然敬虔之人是具瑕疵啊!他們在每一項當盡的本分上還是有虧欠﹔縱然如此,信徒該在我們每一樣罪的瑕疵中謙卑自己,然而他們卻不該絕望。信徒不是憑著他們當盡的本分或上帝賞賜的恩典稱義的,而是憑著基督的義。因為他們所盡的本分都摻雜著罪,但使們稱為義的義是完全的義。

2)萬一他們遭遇到很難堪的指責時的安慰。

這世界指責上帝的百姓,說他們驕傲和假冒為善﹔但雖然人指責,甚至於定敬虔之人的罪,上帝卻已經稱他們為義,並且因祂現在稱他們為義,當審判的日子來臨,祂也將公開地稱他們為義,在一切人和天使的面前宣佈他們是義人。

上帝我們的法官是何等公正和聖潔,只要祂一次稱祂的百姓為義,祂就永遠不再定他們的罪。彼拉多稱基督為義,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但到最後他仍然定祂的罪﹔不過上帝既然已經公開地稱祂的聖徒為義,祂就永遠不會再定他們的罪﹔因為祂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贖罪的範圍

   論到贖罪更進一步的重要問題乃是︰基督的死是為某些特殊的個人,就是父上帝所賜給的百姓,抑或死是為所有的人類呢?換句話說︰基督的死是有計劃的把救恩 給予某些特殊的個人,抑是有計劃的賜給全人類使之有得救的可能。這問題在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主義中以不同的見解曾討論過。加爾文主義者主張在上帝的意圖與 奧秘的宗旨裡,基督的死僅僅是為的百姓,的選民,至於其他的人只不過是偶爾有份於普通恩典而已;阿民念主義則主張是為所有的人死了。

   首先,贖罪乃為上帝自己作成,乃屬自己的產業,隨自己的支配。上帝所作成的贖罪也是有無限價值的;赦免之路廣大無邊,願意赦免多少人,就赦免多少人,但 要按照聖靈的潔淨與拯救之力。可以救一些人,多數的人,或人類的全數,都隨自己的意思。但從聖經的教訓並我們從世界上所觀察的,就清楚證明出來上帝並不是 救全數的世人。有救全世界的能力,基督之死足夠救所有的人,而上帝也願意救所有的人,能在人心中動善工,以致使所有的人得救,但究竟上帝為何不救全世界的 人,這奧秘我們就不得而知了。明顯可見上帝有更智慧的計劃,更高尚的宗旨,容許一些人仍然繼續處在他們自我選擇的罪惡道路上,如此顯明給人類與天使,讓他 們知道犯罪敵擋上帝是何等可怕的事。但我們相信,上帝恩慈的屬性暗示著,聖經也清楚教訓,至終人類的大多數要得救。

   至於論到贖罪的範圍,上帝預知的教義足以證明,在上帝的計劃中基督只是為那些真得救的人死了,上帝豈不是有認識萬事的正確知識嗎?根據的預知,豈不是有 能力預告千年後的歷史細節嗎?上帝能預知這件事不但加爾文主義者承認,就是阿民念派的上帝學家也不反對。上帝既有此預知,就不能差遣基督來救那些本來不想 救的人。正如加爾文所說︰“上帝既知道所選召的人不能來,而又召之,那麼上帝選召的一致性在那裡呢?”一個人的成就由於缺乏遠見或能力來完成他的宗旨,就 往往達不到他所預期的。一個人不能期望他認為不會成功的事。例如,有人知道在三十人中有二十人能來參加宴席,有十個人不能來,雖然他都能請這三十個人,但 他只期待那能來的二十人,而且他的預備工作只是為他們這二十個人。或如︰他知道隔壁屋中有十箱金子,他可盡量拿一次,而他只能拿動七箱,他就不會指望拿走 十箱。那些承認上帝有預知的人,反而又說基督死是為所有的人,乃是自欺,因為這樣作是以為全知的主行事愚昧。說上帝熱心地要作知道不要作的事,乃是說上帝 行愚昧的事。

  按 照聖經所教訓的明顯真理,基督的死乃特為的百姓;聖經沒有直接或間接說到死是為所有的人。所指著那些基督為他們死的人,乃是“的百姓”、“我的百姓”、 “羊”、“教會”、“多人”,換句話說就是全人類較少的數目。“你要給起名叫耶穌,因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21)“誰想他受鞭打,從活 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賽五十三8)“我為羊捨命。”(約十15)“好牧人為羊捨命。”(約十11)耶穌對那不信的猶太人說︰“你們不 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約十26)“教會就是他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徒二十28)“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五25)“他卻擔當‘多人’ 的罪。”(賽五十三12)“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來九28)“我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為他們本是你的。”(約十七 9)古時以色列的大祭司並不是為全世界的人,乃是僅僅為悔改的人以色列民獻祭。啟示錄所描寫的新婦與羔羊乃是說到基督對百姓的特別、揀選與分辨之愛(二十 一2,9)。

  基 督之死特別指著的百姓,已在所說的贖價上顯明了——“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按贖價的性質乃是這 樣︰當贖價付出而被收納的時候,所要贖的人當然立刻得釋放。再沒有任何義務來約束他們。如果基督的死是所有世上之人的贖價,如果由於他的死買贖了全人類, 那麼聖靈的重生與潔淨的能力,就要臨到世上所有的人,而不宜僅限於一些人,永遠的刑罰就不應加給任何人。有如我們所說的,假如上帝是公義的,就不能沒有贖 罪來赦免罪,如果要求二次刑罰罪人,一次是代替者,再次是本人自己,那真是最不公平的上帝。

上帝的主權與贖罪

   說上帝曾掙扎來完成的目的反而失敗了這種觀念,尤其是以為上帝能被弱小人類的意志所挫敗的這種概念,是與聖經所著重之上帝的主權相反。茲引幾處經文證明 ︰“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都憑自己的旨意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說,你作什麼呢?”(但四35)“主耶和華阿,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 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耶三十二17)“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怎樣定意,必照樣成立……萬軍之耶和華既然定意,誰能 廢棄呢?他的手已經伸出,誰能轉回呢?”(賽十四24,27)“我是上帝,再沒有能比我的,我從起初指明末後的事,從古時言明未成的事,說,我的籌算必立 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我已說出,也必成就,我已謀定,也必作成。”(賽四十六9-11)“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創十八14)“我知道你萬事 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攔阻。”(伯四十二2)“我的上帝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一五3)“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二十八18) “他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一22)“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已意行作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一 11)

  誠然這些 經文教訓我們上帝乃是天地的主權治理者,所有的事都在的護理管制之下,若沒有命定的或許可的旨意,就沒有任何事會發生。贖罪既由上帝自己所作成,我們就確 實知道,必要正確完成所預期的旨意。若有什麼人未能得救,那就是他並未被包括在救贖計劃之內。因為如果赦免是為萬人所預備的,那麼所有的人就都必得救;因 為普遍的贖罪就是普遍拯救的意思。

   筆者曾於他處提及︰“我們豈不相信,如果上帝願意,就能使人一個罪人悔改麼?無所不能的宇宙治理者豈不能改變所造的人麼?在迦拿以水變酒,在大馬色的路 上改變了掃羅。長大麻瘋的人說︰‘主阿,你若肯就能叫我潔淨了。’主說了一句話,他就潔淨了。上帝能潔淨心靈像潔淨身體一樣,因二者都是造的。我們相信, 如果上帝肯這樣作,就能差遣眾多的基督教牧師與宣教師都到各國去,能叫世界在最短期間內改宗。假如上帝按其所能實際地去救全人類,也如此裁決,差大隊的天 使向人施教,在地上行超然的神蹟,也能自己在每人心中動工,以致無人能夠滅亡。罪惡的存在既然是由於上帝的許可並在的支配之下,如果願意就能隨時將罪惡完 全除淨。的大能已在一夜之間毀滅埃及頭生的(出十二29),並在另一夜擊殺十八萬五千亞述軍隊(王下十九35)的事上見出。大地開口,吞滅可拉及其叛黨 (民十六31-33);亞拿尼亞與撒非拉之被擊(徒五1-11);希律王被擊慘死徒十二23)均能見出上帝之大能。上帝之永能並未失掉,若說上帝與人爭 衡,盡量行其所願行的。結果尚未成功,這乃是羞辱上帝。阿民念派的觀點說,上帝的意圖在某種情形下或被折挫,而人類(不但是受造之物,而且還是犯罪的人) 能對全能上帝的計劃行使否決權,這種觀念顯然是與上帝不可測知的偉大性的聖經觀念相衝突。人的計劃往往不可能實現是由於智慧或能力的缺乏;但是上帝在這些 事上是不受限制的,絕無事先未見到的‘偶然之事’會發生,也絕無計劃變更之事的演出。若以為的計劃會失敗,掙扎結果也歸於無效,這乃是把上帝降低到受造之 物的地位。”

  雖 然我們沒有篇幅充分討論加爾文主義的揀選教義,但我們必須喚起讀者注意一件事實,那就是聖經從起初就教訓聖父把百姓賜給聖子,就是上帝的選民,無人能數的 大群眾,就是為了這一群人,聖子在指定時期滿足了上帝公義的要求。當然有些人因為他們對聖經陌生從未仔細研究,所以就否認有揀選這件事。他們視“揀選”一 詞有如從未見過的駭人魔影。然而單在新約中,“揀選”一詞就出現四十七、八次。在約翰福音第七章中就有五次,耶穌提到“父所賜給他的人”。保羅在以弗所給 哥林多人寫信說︰“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就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4,5)使上帝差遣 基督到世上受苦而死的愛,並不是一般毫無分辨的愛,乃是一特殊的、神奇的、無限的愛,為自己選民的愛。任何否認此偉大寶貴的真理,企圖曲解此救贖之愛為普 通的仁慈或以萬人為對象的博愛,就是違反聖經。

論及有限救贖之韋斯敏德信條

  關於贖罪的範圍與選民和非選民的相關地位,韋斯敏德公認信條說︰上 帝既已預定蒙揀選的人得榮耀,也就按永遠並最自由的旨意,預定他們得榮耀的一切方法。所以凡蒙揀選的人,原來在亞當裡墮落,現在都蒙基督的救贖,也蒙聖靈 在適當的時候,用有效的恩召,使他們信耶穌基督,得稱為義,得兒子名分,得成聖,並因信被基督的權能所保守,以致得救。但除此選民以外,並無人蒙基督的救 贖,蒙有效的恩召,得稱為義,得兒子的名分,得成聖,以致得救。(第三章第六節)
  這並不是說可憐的罪人願意得救而被拒絕,提出這個比方的乃是故意訕笑上帝的道。一切誠心願意得救的人,必定被列在贖民之中。首先要說的就是,除了重生的人以外,根本就沒有渴慕得救的心。

關於那些未得救的人聖經說︰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眼中不怕上帝。(羅三10-18

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林前一18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三19

此外關於重生的人聖經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二1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听我的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

基督曾給我們無條件的應許,凡饑渴慕義的必得飽足(太五6)。

又說︰我要將生命泉的水白白賜給那口渴的人喝。(啟二十一6

口渴的人也當來,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二十二17

當我們把榮耀歸給上帝的時候,並說凡願意的就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乃是上帝叫他這樣願意——凡渴慕生命水的人是因上帝的靈使他這樣渴慕——凡那些感覺到需要得救的人,想要藉著那重大贖價而得解脫的人,都是由於聖靈主權的恩慈與重生的能力所作成的,使他們感覺到這需要並渴慕這偉大的拯救。

無限價值與能力的贖罪

  當我們說到贖罪的限制時, 我們並不是說到贖罪的價值與能力。贖罪的價值是由作成贖罪者位格的尊嚴來決定;而且基督既然以上帝而人的位格受苦,那麼贖罪的價值就是無限的,足夠拯救全 人類,而且如果那若是上帝的計劃,就足以拯救世上的每一個人;但贖罪的功效卻只能限於那些聖靈將此贖罪應用在他們身上的人。限制只在乎意向與應用在某特殊 使人身上而言,也就說贖罪只為那些真實得救的人而預備,並應用在他們身上。為此人所用的贖罪與另一人的贖罪都是一致而毫無偏私的,因此才使人人有客觀得贖 罪的可能。但是因為墮落的人類對上帝的事既不了解又不尊重,不可能超脫主觀上的困難,所以只有為聖靈所重生的人才能反應上帝的呼召而得救。如果上帝的心意 是要揀選每一個人,那必能用大能重生與感化的能力改變所有人的心。改造了大數人掃羅的心,而使他成為新人,正如改變無數墮落之人的心而使他們遷離黑暗的國 度,進入上帝光明的國裡。但為了某種未顯明的理由並沒有把恩典賜給所有的人類。
   無論如何,福音是傳給所有的人,而且足夠所有的人需要,上帝已預定凡信基督的人都必得救。沒有一個人的滅亡是由於客觀方面救贖的不足,或因上帝在的道路 上放下什麼絆倒跌人之物,乃是因主觀方面的困難,特別是因為他自己罪惡的傾向與自由行動的惡意阻擋他相信並接納贖罪。上帝的態度或者可以歸納在娶親宴席的 比喻中,那裡說到王打發人去請那要拒絕赴席的客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蓄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太二十二4)。
  其實阿民念派也是主張限定的贖罪,正如加爾文派一樣。加爾文主義者主張贖罪的限制乃在範圍上, 那就是說贖罪並不是應用在每一個人身上(雖然他們相信人類的大部分終要得救);阿民念派則主張贖罪的限制乃在能力上,或說固有的價值上,認為贖罪的本身不 能救任何人,若想贖罪效力發生在每個人身上,就必須藉著人的信心與對福音的順服來補充,這樣每個人都有權來決定他是否要信基督。加爾文主義者在量的方面限 定贖罪,阿民念派則在質的方面限定贖罪。加爾文主義者相信高等價值的贖罪——聖經著重上帝的主權、善良與聖潔就暗示要白白地、寬廣地來應用贖罪。阿民念派相信一寬廣範圍的贖罪——達 到全世界每一人類的贖罪,可是他們必得承認此效果並無明證,特別是在異邦之地。事實是這樣︰阿民念派比加爾文主義者更嚴格地限定贖罪。因為當人把贖罪普遍 化時,它的固有價值就被損壞了。如果贖罪是應用於每一個人,而每一個人卻仍在滅亡的環境中,那惟一的結論就是贖罪實際上不能救任何人。根據阿民念派的理 論,贖罪得以作成只是在乎人(如果他願意)與上帝恩的合作完成了功德才得到自己的救贖。但是這樣的得救就不再是因恩得救了,乃是因恩典再加上行為的得救。 贖罪的性質決定了它的範圍。如果這救贖僅是使我們有得救的可能,那麼它就和全人類有關。如果它能真正有效的使人獲得救恩,那麼它就限於某些人——被選的人。

Dr. C.Hodge說的很對︰亞當的罪並不僅是使所有的人有被定罪的可能;那乃是他們字際被定罪的根基。所以基督的義也不僅是使人有得救的可能;乃是為那些作成此救贖的人,獲得了實際的救恩。

Dr. Warfield說︰我們必須在高等價值的救贖與寬廣範圍的救贖之間有所選擇。二者是不能並行的。事實是這樣,基督的工作是不能普遍化的,不然它的本質就被損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