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差遣他的獨生子降世、受苦、受死,這背後的動力是愛,而且從上面的敘述可以知道,這個愛並不是針對每個人,沒有區別,而是一種特定的愛,這愛無限無量,奧秘莫測,而且只針對他所揀選的人。任何理論如果否認這個偉大而寶貴的真理,並且在解釋這個愛的時候,把它稀釋成博愛,不分青紅皂白對每個人都很好,以全體人類為對象,而且其中有許多人滅亡,那麼這個理論就不合聖經。基督受死並不是為了一大群雜亂無章之民,而是為了他的百姓、他的教會、他的新婦。
農夫固然寶貴他的田產,但沒有人會認為他是一視同仁地照顧田產的每一項作物;農夫會照顧「麥子」,但不會照顧「稗子」。上帝的田地就是世界(太十三 18),上帝眷顧「好種子」(天國之子),不眷顧「壞種子」(罪惡之子)。並不是全人類都同樣被上帝所愛,又一同蒙基督救贖。上帝不一定要像太陽發光或樹木遮蔭一樣,將他的恩慈一律平等地賜給每個人,沒有區別地把好處分給每個人。如果我們認為上帝會這樣作,就是把上帝當成太陽一樣,沒有悟性,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發光,只能按照自然律普照世界。但是上帝有理智、有位格,並且有至高主權,可以揀選他要施恩的對象。
我們在創世記看到上帝叫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彼此為仇」。到底「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是誰?我們乍看之下,也許會以為女人的後裔是指夏娃所生的全人類。但是保羅在加拉太書三16同樣用了「後裔」這個字,並且認為這「後裔」是一個人,就是基督。保羅是這麼說的:「上帝並不是說眾子孫(即創三15的 「後裔」),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我們如果讀的更深入,就可以看出來,蛇的後裔並不是按照字面指魔鬼的子孫,而是指「人類中未蒙揀選,又與魔鬼的罪性有分的人」。耶穌論到抵擋他的法利賽人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約八44);保羅稱以呂馬為「魔鬼之子,眾善的仇敵」;猶大甚至被稱為「魔鬼」(約六70)。所以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各是人類中的一部分。聖經又告訴我們,基督和他的子民為「一」;他住在他們裡面與他們聯合,好像葡萄樹與枝子。上帝既然起初就叫這兩個團體「彼此為仇」,所以我們可以清楚看出「上帝從來沒有一視同仁地愛他們,也不打算沒有區別地拯救他們」。普遍的救贖與上帝對蛇的宣判絕對不能同時成立。
古代以色列的大祭司,和我們的大祭司基督,有一個相似的地方值得注意,因為大祭司是基督的預表。在大贖罪日,大祭司為以色列的十二支派獻上贖罪祭,為他們代求,也只為他們代求;照樣,基督不是為世人代求,而是為他的百姓代求。大祭司的代求使以色列民得到祝福,這個祝福別人得不到;照樣,基督的代求也有限制,而且等次更高,所以一定有最高的果效,因為天父總是聽他兒子的代求。
再者,上帝的憐憫不一定要毫無例外地傳達給每個人,才真的可以稱為無限,因為即使集合古往今來、天涯海角的每一個人,這一大群人嚴格來說也還稱不上無限。聖經明說魔鬼與墮落的天使被排除在上帝的恩典之外,但是上帝也拯救一大群他的選民,使他們脫離那無法形容而且永恆的罪惡與痛苦,又使他們進入那無法形容而 且永恆的幸福;從這個角度來看,上帝的憐憫是無限的。
儘管阿民念主義主張「基督為每個人死了,沒有區別,而且擁有足夠的恩典,每個人只要肯合作,基督都能使他們悔改、相信、永蒙保守」,但是他們也認為那些不肯合作的人,要為這緣故世世代代受永遠的刑罰,而且這種刑罰和那種「如果基督沒有替他們受死,他們所要受的刑罰」相比,要嚴重許多倍。在人類歷史裡,我們已經看到許多人拒絕福音,上帝就讓他們受更大的苦,這苦比「如果基督沒有來到世上,他們將會受的苦」更多更大。如果有一種理論會把上帝的救贖說成這麼失敗,又把基督的代贖說成只發出這麼少的榮光,這種理論就一定有問題。加爾文主義「無條件揀選」的教義與「限定的代贖」的教義,和阿民念主義的「有條件揀選」的教義與「無限制的代贖」的教義相比,加爾文主義遠比阿民念主義更多顯出上帝對他子民的慈愛與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