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聖經的無謬誤性


[
無謬誤的定義]

     
以往,說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已經足夠,但今天若要維護福音信仰立場,必須為聖經作更精確的定義。正如來利所說,作冗長的論述是必須的。今天如要說明正統的觀點,必須使用以下的字眼來形容聖經︰「是字句、完全、真確、無謬誤及不受限制的默示!」使用這些字眼是必須的,因為有些人雖然保留了「默示」、「真確」和「無謬誤」等字句,仍然不相信聖經是沒有錯誤的。

     
楊以德對聖經無謬誤下了這樣的定義︰「無謬誤一詞,是指聖經的本質不包含錯誤而說。聖經不可能有錯,也不包含出現謬誤的可能,聖經的教訓是完完全全地,與真理一致。」

來利也運用邏輯上的三段論,來說明聖經無誤的教訓︰「上帝是真實的(羅三4);聖經是上帝所呼出的(提後三16);因此聖經也是真實的(因為聖經是從真實的上帝呼出的)。」

     
為無謬誤下定義時,我們必須說明,無謬誤不是指在風格上的硬化,或一字不漏引用舊的。

「聖經的無謬誤,簡單是指聖經所說的都是真理。真理能夠,也會運用籠統的記述、自由的引用、簡約的語言,和對同一事件不同的記載;只要所記載的並不互相矛盾。」

197810月,國際聖經無謬誤協會在芝加哥公佈了以下一段有關無謬誤的宣言︰「聖經每字均是上帝所賜的,當中的一切教訓都不包含錯誤,無論是有關上帝創造的記載、有關世界的歷史、有關它本身在上帝引導下的寫作來源,以及有關上帝對個別生命拯救恩典的見證,都是如此。」

     
最後的定義是,無謬誤是指聖經的原稿而說︰「無謬誤的意思是,當獲悉所有有關資料,聖經按原稿在正確的解釋下,會證實所教導的一切都是完全真確的,無論是關乎教義、歷史、科學、地理、地質,或其他學科或知識,都是如此。」

     
說聖經包含錯誤,無疑是對上帝的一種指摘。如果說聖經含有錯誤,這等於說,上帝是有過失的、上帝是會犯錯的。「如果我們假定,上帝會說出一些與事實不符的話語,這等於說,上帝自己是不能脫離錯誤,上帝的本性就難自保了。」

[
無謬誤的解釋]

     
無謬誤容許在風格上有所差異︰約翰福音的寫作風格非常簡樸,正像一個沒有高深學識漁夫的作品。路加所使用細膩的文字,就像一個有教養的人。保羅的書信流露邏輯的思維,像一個哲學家。這一切的差異,和無謬誤的定義並無牴觸。

     
無 謬誤容許對同一事件,在記載的細節上有所差異︰這現象在福音書中尤為常見。讀者必須記得,耶穌所講的是亞蘭文,而聖經作者所用的是希臘文。換句話說,作者 是經過翻譯的。一個作者對同一件事所用的字眼,可能和另一位作者不同,但意思是一樣的。這些細節上的差異,也可能有其他原因,一個作者可以從某個觀點去記 載一件事,而另一個作者從另一個觀點去記載。這情況可導致細節的差異。但兩種記載均屬正確。

     
無謬誤不要求一字不漏地去記載一件事情︰「在古代,人沒有這種習慣,要每一次都一字不漏地重覆記載一些事情。」

一字不漏的引述,也是不必要的。原因有幾個︰第一,前面已經提過了,作者需要將耶穌的話,從亞蘭文翻譯成希臘文。第二,要是引用舊約聖經,人不可能每一次都翻開長長的捲軸,一字不漏地抄錄,因為聖經書卷是罕有之物。因此憑記憶引用舊約是習以為常的。

     
無謬誤容許不依照標準的文法形式︰我們不能用今天某種語言的文法,加諸聖經之上。

舉例說,耶穌在約翰福音十章9節宣告︰「我就是門。」而在11節他又宣稱︰「我是好牧人。」

如果用英語來理解,這兩個比喻是前後不一致的隱喻;但根據希臘文法和希伯來語言,這個並不是問題。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26節提到聖靈(在希臘文,pneuma是中性字),但他再提到聖靈時,稱聖靈為「他」(希臘文ekeinos,是陽性字)。對於英語的文法學者,這會叫人束手無策,但這些在希臘文法來說,並不是問題。

     
無 謬誤容許有難解的經文︰聖經不可能對所有的問題都提供答案,在某些情況下,答案正等待著考古學家去發掘;在某些地方,答案需要由語言學家去研究;在某些地 方,也許我們是永遠無法找到答案的。某些問題,也許要保持懸疑,這並不是說聖經中存有矛盾,或者錯誤。如果聖經是上帝所呼出的氣,它就是完全沒有錯誤的。

     
無謬誤要求聖經的記載,不會存在錯誤或矛盾︰聖經所記錄的,都是事實;細節可能有差異,但所反映的事實是相同的。舉例說,馬太福音八章513節記載,有一個百夫長來見耶穌,對耶穌說︰「我不敢當。」但在路加福音七章110節的記載,那裡說長老來,論到百夫長說︰「是他所配得的。」看來事實的真相是,長老首先來見耶穌,後來百夫長也來到。這兩個記載是互相吻合的。

[
不接受無謬誤教義所產生的問題]

     
謬誤論者說,謬誤也能教導真理︰謬誤論者認為,聖經有關年代的枝節、地理、歷史或宇宙觀等是有差異的。但其實年代、地理、歷史等等的準確性是重要的,這些材料是與神學的真理交織在一起,舉例說,創世記一章及二章有關亞當和夏娃的歷史性就很重要了,因為保羅在羅馬書五章1221節,用亞當來比喻基督。若果亞當在歷史上是不存在的,這個比喻就不能成立了。又如馬太福音一章的家譜,也是重要的,因為它記載了耶穌的譜系來源。如果耶穌的家譜不正確,有關他生平的記載就成疑問。彌迦書五章2節預言,基督出生的地點稱為伯利恆,這是重要的,因為同一節經文,也提到基督的永恆性。如果我們不相信有關基督出生地點的記載,他的永恆性可信嗎?

     
結論是很明顯的︰如果聖經在有關年代、歷史及地理的記載不可靠,那麼聖經的救恩信息也就成疑問了。

     
謬誤論等於非難上帝的神性︰前面已經說過,聖經是上帝所呼出的氣,(提後三16),也是聖靈監督的工作(彼後一21),如果聖經包含錯誤,這就是說神上帝也會犯錯誤。

     
謬誤論者所列出的謬誤清單備有不同︰謬誤論者對有關謬誤各持不同的清單,「那些地方可以容許有錯誤?……誰去規限和釐定可接納的謬誤?那些地方必須無謬誤呢?」

[
結論]

     
無謬誤是一個重要的教義,需要正確地去理解。聖經的一切記載,無論是有關神學的、創造的、歷史的、地理的,或地質學的,都是正確的;但也容許對同一事件的細節,在記載上的差異;不要求風格上的硬化和統一。聖經的一切記載,都是準確的,與真理吻合。

我們如何使用聖經


既然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我要勸你﹕

(1)    要研讀聖經。

這是上帝的旨意。作一個讀聖經的基督徒。特土良說﹕"我愛慕聖經的完滿。"上帝的話語裡布滿真理﹐就像珍珠一樣。"查考聖經"(約五39)。

查考得如搜索銀礦一般。這蒙福的書將以知識充滿你頭﹐並以恩典充滿你心。上帝用自己的指頭寫下兩塊石版﹔就像祂辛苦的寫﹐我們也要用心地讀。亞波羅是最能講解聖經的(徒十八24)。

上帝的話是我們天上的大憲章(Magna Charta)﹔難道我們該對我們的大憲章無知嗎﹖"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西三16)。

記憶就像裝飾桌子的書﹐我們必須用我們的記憶來背上帝的話語。聖經的每一行都散髮尊榮﹔只要舉一個例子在賽六十三1"這從以東的波斯拉來﹐穿紅衣服﹐裝扮華美﹐能力廣大﹐大步行走的是誰呢﹖就是我﹐是憑公義說話﹐以大能施行拯救。

"這裡有高貴尊榮的風格。有哪位天使能用這種方式說話呢﹖只因著一節經文朱紐斯 (Junius)就歸向了基督﹔他在那節經文中看到上帝的尊榮遠勝過一切從人來的羞恥。聖經有節奏。這就是那驅除悲傷心靈的蒙福豎琴。聽一下這豎琴的樂聲。"……'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

不只取了我們的肉身﹐也擔當了我們的罪孽。"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 上帝話語的豎琴是何等甜蜜的演奏者﹐在悲慘罪人的耳中這是何等的音樂啊﹗特別是當聖靈的指頭彈奏時。上帝自己在聖經裡。它包含信仰的精華。它是鑽石﹐也是 敬虔的奧秘。上帝話語的嘴脣充滿上帝的恩典。聖經論及信心﹐自我否定﹐和所有的恩典﹐如同珍珠項鏈裝扮基督徒。它激勵我們聖潔﹔它論及另一個世界﹐它亦賦 予我們永生的眼光﹗

哦﹐要查考聖經﹗你要熟悉上帝的話。即使我有能說天使話語的口才﹐也無法述說上帝話語的偉大。聖經是屬靈的眼鏡﹐使我們看見上帝的榮耀﹔它是生命樹﹐是智慧的聖言﹐是行為的規範﹐是產生新造的人的屬天種子(雅一18)。

奧斯丁說﹕"新舊兩約就像雙乳﹐每一位基督徒必須吸吮﹐藉此獲得屬靈的養份。"生命樹上的葉子是為了醫治(啟廿二2)。照樣﹐這些上帝話語於一切都是有益的。

若我們處於憂愁被棄的光景﹐聖經便是使我們沉重 的心喜樂的甜酒﹔若撒旦攻擊我們﹐聖經就是我們抵擋它的聖靈的寶劍﹔若我們得了罪的痲風病﹐聖經也是我們避難的泉源﹐使我們得潔淨和醫治。哦﹐我們要查考 聖經﹗我吃這棵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是沒有危險的。先前吃這樹上的果子會遭懲罰﹐所以我們就不該吃。"……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我們從上帝這聖潔話語的樹上摘果子是沒有危險的﹔若我們不吃這棵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我們必定死。

哦﹐我們要讀上帝的話語﹗也許有一天我們再也讀不到上帝的話語。

要用敬虔的心讀上帝的話語。相信上帝藉每一行聖經向你說話。放置律法的約櫃﹐外面鑲純金﹐且架上木棍避免人的觸摸(出廿五14)。為何如此做﹖乃是為了維護上帝律法的尊嚴。要用嚴肅的心讀上帝的話。這是攸關生死的﹔你將藉上帝的話語受審判﹔良知和聖經是陪審團﹐上帝要審判你。要用你的心讀上帝的話語。讓上帝的話挑旺你的心﹔回到聖經使你的心火熱。"……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路廿四32)﹖

努力讀上帝的話﹐它不僅是指引方向的燈﹐亦是使你溫暖的火。不只是把聖經當歷史讀﹐也要將之視為從上帝來的情書﹐悸動你的心。我們要求感動寫上帝話語的同一位聖靈幫助我們讀上帝的話。讓上帝的靈因此可以告訴你□律法的奇妙。上帝對腓利說﹕"你去﹐貼近那車走"(徒八29)。照樣﹐當上帝的靈隨著□話語的戰車﹐這就有了功效。

  (2)我勸你珍惜上帝的話語(伯廿三12)。

大衛珍惜上帝的話語勝過精金。為了換取聖經的一頁﹐殉道者奮不顧身﹗聖經是基督重價珍珠埋藏之地。在這上帝聖我們所挖的礦產中﹐不是為了一塊小小的黃金﹐而是為了重價的榮耀。聖經是聖潔的眼藥水﹐或是使我們的眼明亮的眼藥膏。"誠命是燈﹐法則是光"(箴六23)。

聖經是地圖和指南針﹐幫助我們航向新耶路撒冷。這是在一切痛苦中的屬天美酒。上帝的應許就是生命的活水﹐復甦我們衰殘的心靈。是罪使我們困擾嗎﹖這裡有上帝話語的美酒。"罪孽勝了我﹔至於我們的過犯﹐你都要赦免"(詩六十五3)。或如希伯來文的意思﹕"你將遮蓋他們。"外在的困擾令我們不安嗎﹖這裡有上帝話語的美酒。"……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詩九十一15)。上帝的話不僅叫我們看﹐亦是支撐著我們。因此﹐就像約櫃中安置嗎哪﹐照樣﹐在上帝話語的約櫃中安置祂的應許。上帝的話使我們有智慧。智慧高過紅寶石。"我藉著你的訓詞得以明白"(詩一一九104)﹐是什麼使夏娃渴望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呢﹖"……那棵樹的果子……能使人有智慧"(創三6)。

上帝的話教導我們認識祂自己。它們指出撒旦的陷阱和詭計(林後二11)。"這聖經能使你……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哦﹐我們當何等珍惜上帝的話﹗我聽說伊莉莎白女王在她的就職典禮上接受一本聖經時﹐她以雙手接受﹐且親吻它將之放在她的懷裡說﹐這本書一直是她最大的喜樂。

  (3)既然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就該相信它。

羅馬人深以他們的律法為傲﹐說這是羅馬的眾上帝啟示他們的。哦﹐我們應該相信上帝的話語﹗它是從上帝的口所呼出來的。人褻瀆是由於他們的不信。"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賽五十三1)﹖若你真相信聖經所說的榮耀獎賞﹐難道你不會更加慇懃﹐好使你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嗎﹖若你真相信聖經所說烈火的折磨﹐難道你不會為自己感到害怕﹐對犯罪生出顫抖的心嗎﹖

但人是部份的無上帝論者﹐不尊崇上帝的話﹐所以 才如此的不敬虔﹐以致被自己的惡行帶到陰影裡。學習明白上帝的話﹐使你的心堅定對上帝的信念。有些人認為﹕若上帝從天上差來天使宣揚上帝的旨意﹐那他們就 會相信﹔或上帝差派一位受咒詛﹑來自地獄﹑身體仍著火的人來傳揚他所受的折磨﹐他們就會相信。

但﹐"……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十六31)。上帝是智慧的﹐並且□認為最適合表明□旨意的方式是藉著文字﹔那些拒絕相信上帝話語的人﹐將被上帝的話語定罪。

相信上帝的話是最重要的。它能幫助我們抵擋試探。"上帝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約壹二14)。它在我們的成聖上有極大的益處﹔因此相信真道和被聖靈感動﹐是連在一起的(帖後二13)。如果我們不相信上帝的話﹐那就像在水面上寫字﹐不會留下任何影響。

  (4)愛上帝的話語。

"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詩一一九97)。奧古斯丁說﹕"主耶和華啊﹐使你的話成為我真實無偽的喜悅。"屈梭多模把上帝的話語比作花園﹐每一個真理就如散髮香味的花朵﹐我們不應只是佩戴在胸前﹐而是把它放在心裡。

大衛形容上帝的話語"……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詩十九10)。上帝的話產生喜悅。祂指引我們一條豐盛之路(申廿八5﹔箴三10)﹑長壽(詩卅四12)﹑一個國度(來十二28)。我們應當數算那些讀上帝話語的甜蜜時光﹔和先知一樣說﹕"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十五16)。

  (5)要傚法上帝的話。

使我們照著聖經的教導而活。但願聖經深印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要遵上帝的話而行。順服就是完美的解經。"我要照你的真理行"(詩八十六11)。讓上帝的話作日晷調整你的生命。除非上帝的話成為我們言行的準則﹐否則我們怎能說聖經能幫助我們呢﹖

倘若木匠把他的尺放在背後﹐後來不用它來量﹐那 這尺對木匠有什麼益處呢﹖照樣﹐若我們不使用上帝的話也不讓它作我們生活的準則﹐那上帝的話對我們有什麼益處呢﹖有多少人偏離了這準則﹖上帝的話教導說要 嚴謹和節制﹐但他們卻醉酒﹔要潔淨聖潔﹐但他們卻褻瀆﹔遠遠地偏離準則﹗人活在與聖經相違背的光景﹐這對信仰是何等的羞辱﹗上帝的話被稱為"我們腳前的燈"(詩一一九105)。它不僅照明我們的視線﹐也指引我們的腳步。哦﹐讓我們過一個屬上帝的生活﹗

  (6)要為上帝的話爭辯。

雖然我們不要有一個爭辯的靈﹐但我們應當為上帝的話爭辯。因為這珍珠太珍貴了﹐不能丟棄它。"要持定它﹐……因為他是你的生命"(箴四13)。

上帝話語的敵人四週環繞著﹔異端抵擋它﹐因此我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地爭辯"(猶3)。上帝的話是證明天堂的書﹔難道我們要丟棄我們的證據嗎﹖古代的聖徒為真理辯護﹐甚至犧牲生命﹔即使喪失生命﹐他們仍極力維護上帝的話語。


  (7)要為聖經感謝上帝。

這是何等的憐憫﹐上帝不僅讓我們知道□的旨意為何﹐也是藉著文字告訴我們﹗在古時上帝藉著異象顯明□的意旨﹐但藉著上帝文字性的話語去了解上帝的心意則是更明確的。"我們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彼後一18-19)﹐ 撒旦偽裝上帝﹐裝成光明的天使﹔用虛假的啟示欺騙人﹔就如我聽過的一個人﹕為他從上帝那裡得到啟示﹐要犧牲他的孩子﹐就像亞伯拉罕過去所做的一樣﹔所以他 照著魔鬼的指示殺了他的孩子。如此﹐撒旦不是藉著上帝的啟示乃是藉著虛無的幻覺欺騙人﹔因此﹐我要感謝上帝藉文字向我們啟□的心意。使我們沒有落入搖擺不 定的彷徨中﹐不知道要相信什麼﹐反而﹐讓我們擁有毫無瑕疵的準則可以依循。聖經是指引我們到天堂的北斗星﹐它一步步地指引我們﹔當我們走錯時﹐它指正我們 ﹔當我們行在正路上﹐它安慰我們﹔因著聖經被翻譯﹐讓我們能明白我們要感謝什麼。

  (8)如果你感受到上帝的權威和力量在你的身上﹐你要感謝上帝給你分辨的恩典﹔如果你能像大衛說﹕"你的話將我救活了"(詩一一九50)。 基督徒啊﹐要讚美上帝﹐祂不只給你祂的話語作聖潔的標準﹐祂也給你恩典作聖潔的原則。要讚美上帝不只寫下的話語﹐也要將它刻在你的心版上﹐使之有果效。難 道你不是確知它是上帝的默示﹐因為它極生動地運行在你的生命中嗎﹖哦﹐白白的恩典﹗上帝發命令醫治你﹔醫治你﹐而不是別人﹗同樣的一本聖經﹐對他人而言是 死的﹐對你而言卻是生命磬香之氣。

誰有解釋聖經的權柄

  天主教徒宣稱教會有這個權柄。若你再問﹐誰代表教會﹐他們會說﹕"教皇﹐他是教會的頭﹐且是無誤的"﹔就像伯拉爾明(Bellarmine)說的﹕這樣的宣稱的錯誤的﹐因為有許多教皇是無知和暴力的﹐就如普拉提那(Platina)寫的教皇的生平所證實的。萊貝力裡爾斯(Liberirs)教皇是個亞流主義者﹐約翰十二世教皇否定人的靈魂不滅﹔故此﹐教皇並非解釋聖經的適當人選﹔那麼﹐是誰呢﹖

  聖經是自己的解釋者﹐換言之﹐是聖靈在聖經裡說話。除了鑽石以外﹐無法切割鑽石﹔除了用聖經解釋聖經以外﹐沒有別的可解釋的。太陽藉自己的光芒顯示自己﹔聖經把自己啟示給人。但問題是﹐聖經難解的部份﹐軟弱的基督徒欲跨越深水處時﹔此時該因誰來解釋呢?

  上帝的教會已分派一些人解釋聖經﹔因此上帝給人恩賜。教會的牧師就像明亮照耀的星辰,光照難解之處。 "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 (瑪二7)。

  那些與聖經一致的,我們才接受為真理。就像上帝賜恩給牧者解釋那些難解的,照樣,祂賜祂百姓分辨的靈可以曉得(至少在有關救恩的事上)什麼與聖經一致,什麼不是。"……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上帝賜祂百姓智慧和分辨的能力,辨別真理和錯謬,何為純正,何為虛偽的靈。"庇哩亞人……天天查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雖然保羅和西拉是他們的老師,他們卻以聖經察驗他們所聽的道(提後三16)。

聖經的形成


[
舊的抄本的可靠性]

     
雖 然舊約和新約的原稿已經失傳,但我們今天仍擁有可靠的聖經抄本。舊約抄本的發展歷史,可以證明這點。抄寫古老經卷,是沉悶、繁重的工作,但猶太人很早以 前,已經為這任務建立起嚴格的規律。這些規律限定了所使用的羊皮紙、所抄寫的行數、墨水的顏色和校訂的態度。當羊皮紙開始磨損,猶太人會以尊敬的態度,將 抄卷埋葬,在庫穆蘭(Qumran)的死海古卷被發現以前,最古老的殘存古本的日期是主後900年。

     
以斯拉以後,瑪所拉學者(Masoretes)時代的抄寫工作是非常嚴格的。瑪所拉學者有自己一套精細準確的抄寫方法,瑪所拉的抄經員,準確地數算每卷書字母的數目,找出一卷書中間的一個字母;此外還有不少其他相似的繁復步驟。舉例說,他們找出了希伯來字母aleph,曾在舊約中使用過42377次。如果在新的抄本中,字母的數字不符,經卷就要重抄。如果一個字眼或一個句子寫錯了,他們會將它保留在抄本中(稱為kethib),但會在旁邊加上更正說明(稱為qere)。瑪所拉學者也為希伯來聖經加上注音符號,在此以前,希伯來文聖經的經文只有子音。

     
以下幾個古老的抄本來源,都可證明抄本的可靠性。

  (1)
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

學者在庫穆蘭發現古卷之前,當時最古的殘存經卷的時期,約在主後900年。死海古卷中的一些經卷,包括以賽亞書、哈巴谷書及其他經文的抄本,是早於主前125年的,比當時所有的最古抄卷早了一千多年。一個重要的發現是,庫穆蘭古卷中的以賽亞書,和一千年後的瑪所拉希伯來文抄本,並沒有顯著的差異。這件事確定了今天的希伯來文抄本的可靠性。

  (2)
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

七十士譯本是舊約聖經的希臘文譯本。這譯本是給那些分散在各地,不懂得希伯來文的猶太人使用的。傳統說,曾有約七十位希伯來學者參加,將希伯來文聖經譯成希臘文(Septuagint的意思是「七十」,這譯本也簡稱為LXX)。主前250150年,翻譯的工作是在埃及的亞歷山大城分期進行的。這個譯本本身並不一致,但因為它所依據的是比現存希伯來抄本早一千年前的版本,所以七十士譯本是相當重要的。此外,新約作者也經常引用七十士譯本,這譯本能幫助我們明白舊約聖經。

  (3)
撒瑪利亞五經(Samaritan Pentateuch)︰

這 本摩西著作的譯本,是專供撒瑪利亞人在基利心山敬拜之用的(與耶路撒冷的敬拜對立)。這個譯本是獨立於馬所拉抄本的,因為它追溯至主前第四世紀。這個譯本 對舊約抄本的研究,很有價值,雖然這個譯本約有六千處地方與瑪所拉抄本不同,但這些都只是細微的差異,關乎文法和拼字上的問題。

  (4)
亞蘭文他爾根(Aramaic Targums)︰

以色列人被擄巴比倫歸回後,猶太人一般都說亞蘭文,不說希伯來文。猶太人需要有一本用日常用語寫成的聖經,他爾根就是一本這樣的聖經。他爾根的意思是「譯文」(translations),或「譯述」(paraphrases)。他爾根是以自由的方式,復述聖經的記載,不過他爾根「除了作舊約經文的見證外,更給我們提供一個寶貴的新約研究背景」。

[
新約抄本的可靠性]

     
新約的手稿雖已失傳,但新約書卷的考據工作非常繁重。有超過五千個殘存抄本,有一些是完整的新約,有一些只存留一部分。

  (1)
紙草抄本(Papyrus manuscripts)︰

這些都是古老而重要的抄本,舉例說,貝蒂新約蒲草抄本(Chester Beatty Papyrus)的日期,早於第三世紀。

  (2)
安自爾抄本(Uncial manuscripts)︰

約有二百四十個抄本稱為「安色爾」抄本的,抄本是以一種大圓字體寫成(captial letters)。西乃抄本(Codex Sinaiticus)包含了全部新約的書卷,日期是主後331年。梵諦岡抄本(Codex Vaticanus)包含了大部分新約,日期是從第四世紀開始;這是被公認為最重要的一個抄本。亞歷山太抄本(Codex Alexandrinus)的日期是第五世紀,除了部分的馬太福音,它包括了所有的新約書卷。這個抄本對於確定啟示錄的抄本很有幫助。其他還有以法蓮抄本(Codex Ephraemi,第五世紀)、劍僑伯撒抄本(Codex Bezae,第五至第六世紀)及華盛頓抄本(Washington Codex;第四至第五世紀)。

  (3)
小楷抄本(Minuscule manuscripts)︰

我們有超過二百八十個小楷抄本,都是用小楷字母(small letters)寫成的。這些抄本不及安色爾抄本古老,有一些小楷抄本,反映出在字體上的相近,學者通常都以它為同類的抄本。

  (4)
譯本(Versions)︰

新約的早期譯本,也可幫助我們發現正確的抄本。有幾個著名的敘利亞(Syriac)譯本,其中有他提安四福音合參(Tatian’s Diatessaron,主後170年)、舊敘利亞本(Old Syriac,主後200年)、別西大譯本(Peshitta,第五世紀)及巴勒斯但敘利亞譯本(Palestinian Syriac,第五世紀)。拉丁文的武加大(Vulgate)譯本是由耶柔米(Jerome,約主後400年)翻譯的,這個譯本影響了整個西方教會。此外還有在埃及流行的科普替(Coptic)的譯本(翻譯於第三世紀),其中包括沙希地語(Sahidic)的譯本,和波海利(Bohairic)的譯本。

     
雖然經文鑒別學者,透過對希臘文抄本,及早期譯本的研究,可以確定不少原著抄本上的問題,但我們相信,這些抄本是經過多個世紀,在上帝的手中被保存下來,讓今天的學者能夠鑒定和研究,去重新整理和建立最接近原著手稿的抄本。

聖經的正典性


[
正典的定義]

     
若說聖經是上帝的默示,必然會產生一個重要的問題︰那些書卷是默示的呢?由屬上帝的人去確定那些書卷是上帝所默示的,那些書卷是有真實權威的;這是一個在歷史上重要的問題。

     
「正典」這名詞,是指默示的書卷。這個詞是從希臘文kanon而來的,很可能,它更是從希伯來文qaneh而來,意思是「量度的竿」。「正典」和「正典性」這兩個名詞,都是用以量度和確定那書卷是不是受上帝默示而寫的。有一點相當重要,任何時期的宗教會議,都沒有權力「令」(cause)一些書卷被默示;這些會議不過是「承認」(recognize)那些書卷在寫作時是被上帝默示的。

     
猶太人和保守派的基督徒都承認,舊約的三十九卷書是默示的。福音派教會更承認,新約的二十七卷書是默示的。羅馬天主教總共有八十卷書,因為他們也承認「次經」(Apocrypha)為「半正典」。

[
舊約的正典性]

     
希伯來文瑪所拉(Masoretic)抄本的舊約,將這三十九卷書分成三類︰律法書(五經);先知書(書、士、撒上下、王上下、大先知書、小先知書);及聖卷(有時稱為「詩歌」,包括詩歌及智慧書——詩、箴、伯;書卷——歌、得、哀、傳及斯;歷史書——但、拉、尼、代上下)。

這三十九卷書原本只計算為二十四本,因為撒母耳記上下、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小先知書及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是合並為一的。

新約時代,這種三分法是被認可的(路二十四44)。其他的名詞如「經」(約十35)和「聖經」(提後三15),都表明舊約的正典,一般是被接納的。

這種三分法也被約瑟夫(Josephus,主後3795年)、撒狄主教墨利托(Bishop Melito of Sardis,約主後170年)、特土良(Tertullian,主後160250年)及其他人證明。主後90年的雅麥尼亞會議(The Council of Jamnia),一般都認為是舊約正典被公開承認的會議(但還有幾卷書的正典性受到爭議)。

     
舊約書卷被確認為正典,是有以下根據的︰哈利斯(Laird Harris)追溯這種認可的源流︰摩西被承認是在上帝的權柄下寫書的(出十七14,三十四27;比較書八31,二十三6);五經被認可的標準,是根據它是否來自上帝的僕人摩西。在摩西以後,上帝興起了先知的體系,繼續向百姓啟示自己(比較申十八1519 ;耶二十六815)。上帝向他們說話的先知,也將啟示記下來(比較書二十四26;撒上十25;賽八1;結四十三11)。

哈利斯的結論是︰「律法是根據作者的地位,而作者是被稱為上帝的使者。同樣地,後來的先知也獲得了一定的地位,他們的著作也獲得同樣的尊崇,被視為上帝的話語,書卷中包含的見證,令書卷被人接受。」

     
聖經的正典性有以下幾方面的試驗標準。該書是否顯明上帝是作者?該書是否顯出是上帝藉著中保說話?(例如出二十1;書一1;賽二1

那位作者是不是上帝的發言人?該作者是不是先知?或者說,他有沒有先知的恩賜?(例如申三十一2426;撒上十25;尼八3

該書的歷史是否正確?該書是不是記錄真實的事情?猶太人怎樣看那本書?

     
總的來說,舊約書卷成書時,都已經是上帝的默示,是擁有權威的。這些著作得到人的認可;通常是當人確認了作者是上帝的發言人,著作就被認可。最後,就有一系列的書卷被收納為正典。

[
新約的正典性]

     
確認一本新約書卷為正典,有以下幾個因素。

)假的作品充斥,和真的著作備受攻擊是一個原因。舉例說,馬吉安(Marcion)除了保羅的書信外,拒絕接受舊約和其他新約書卷(他更改路加福音,以迎合自己的教義)。

)新約著作的內容,見證它本身的權威性,這些作品自然地被收集起來,被公認為正典。

)使徒的著作在公開崇拜中被使用,但人還需去確定當中那些作品是正典。

)到最後階段,在主後303年,羅馬皇帝戴克理先(Diocletian)頒布諭令,焚燒所有宗教書籍,這事導致新約書卷被收納起來。

     
書卷的確認和收集的過程,是在第一世紀開始的。很早時期,新約書卷已被確認。舉例說,保羅就曾確認了路加的著作,與舊約有同等地位(提前五18引用了申二十五4,和路十7,並且稱這兩段經文為「聖經」)。彼得也確認了保羅的著作為聖經(彼後三1516)。使徒的書信在教會中流傳,被人誦讀(比較西四16,帖前五27)。

     
在後使徒時期,羅馬的革利免(Clement of Rome,約主後95年)在一封信中,提到最少有八本新約書卷;安提阿的伊格那丟(Ignatius of Antioch,約主後115年)也承認約有七卷新約。約翰的門徒坡旅甲(Polycarp,約主後108年),承認有十五卷書信。這不是說,這些人不承認有更多的正典,這些只是他們在書信中曾提及的數字而已。後來愛任紐(Irenaeus,約主後185年)寫道,他承認有二十一卷書。希坡律陀(Hipploytus,主後170235年)承認有二十二卷。當時的一些問題書卷,是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後書、約翰貳書及約翰參書。

    
更重要的見證,是穆拉多利經目(Muratorian Canon,主後170年),該經目將教會初期所承認為正典書卷加以收集。穆拉多利經目所收集的,除了希伯來書、雅各書和約翰的一封書信外,包括了全部的新約書卷。

  第四世紀,新約聖經的確認也發生了重大事故。亞他那修(Athanasius)在主後367年的著作中,提及新約的二十七卷書,是唯一真實的書卷。主後363年,老底嘉會議(Council of Laodicea)提到,只到舊約的書卷和新約的二十七卷書可以在教會中誦讀。希坡會議(Council of Hippo,主後393年)承認,有二十七卷書。迦太基會議(Council of Carthage,主後397年)確定了,只有這些正典書卷,可以在教會中誦讀。

     
教會是憑什麼去確定這些書卷為正典的呢?以下是回答這問題的一些測試準則。

 
)使徒性(Apostolicity)︰作者是不是使徒?作者是不是與使徒有聯系?舉例說,馬可是根據彼得的權威寫書,而路加是根據保羅的權威寫書。

 
)接納性(Acceptance)︰這本書是不是被教會整體接納的?教會對某卷書的認可,是相當重要的,假的書卷當然會被拒絕(但有些合法的書卷,也可能延遲被認可)。

 
)內容(Content)︰該書的內容是否與已接納的書卷教義互相一致?一本假的作品《彼得的福音》,就是在這個原則下被拒絕的。

 
)默示︰該書是否反映出默示的本質,次經及偽經,就是因為未能滿足這個標準,而被拒絕。正典書卷應該包括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屬靈價值,反映出它是聖靈的工作。

聖經被稱為正典

       聖經所有的書卷都是來自上帝的權威,所以聖經被稱正典。

  因為上帝的話是我們信心的原則,是引導我們生命的指標。上帝的話是一切爭議的判斷,是毫無瑕疵的基石。惟一被接受為真理的條件,就是與聖經一致﹐就像文稿與原稿一樣。所有的上帝學理論,都要拿來與聖經這試金石比較,也像所有的量尺都要拿來與量規比較一樣。

  聖經是完全且完美的標準,包括救恩所需的一切。"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應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

聖經給我們信條(Credenda),就是我們當相信什麼﹔也給我們程序表,告訴我們要做什麼。它給我們信仰的規範,完善的指教我們上帝深奧的事。

天主教徒努力的使他們的傳統成為聖經,因此定他們自己的罪﹐他們把傳統與聖經視為同等。在天特會議上(The Council of Trent)說﹕"羅馬教會的傳統被接受為與上帝的話同等" ﹔因此把他們自己帶到受咒詛的光景。

"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啟廿二18

聖經無誤

    
    聖經無誤是福音派人士用來表達聖經權威的用語,表示聖經的寫作沒有錯誤,亦不會誤導人,因此是完全可靠的引導。韋斯敏斯德信條(1647)說聖經是「無 誤真理」;比利時信條(1561)稱它為「無誤」的準則;而威克里夫(Wyclif, 1380)則稱之為「無誤的真理準則」。到了十九世紀,西方教會多了一個詞語來稱聖經的無誤,是為inerrancy,意思亦是無誤;這概念其實早於第一世紀便出現。羅馬主教革利免(Clement of Rome, 90100)強調,「聖經是藉聖靈賜下……所寫的是全無玷污或虛假」;奧古斯丁(Augustine)更宣稱︰「我絕對相信這些(正典)作者寫作時完全沒有錯誤」。基督徒相信聖經的權柄是無可置疑的,因為它是上帝藉人寫下的正確教導。
   
    啟蒙時代的懷疑主義挑戰聖經歷史及神學的可信性,故此新的釋經程序就把上帝的權柄與人的傳統分別開來,後者被認為是不平均的,甚至是不可靠的。今天只有復原教(Protestantism)、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ism)及東正教(Eastern Orthodox Theology) 的保守人士,才會把他們的信仰建基於聖經的權柄,接納全部聖經是真實無誤;而復原教則認為天主教及東正教在最重要的地方誤解了聖經。保守派學者聯合起來, 對抗後啟蒙時代的惟理派釋經法,指出他們不把聖經看作是上帝無誤之道是錯誤的。他們的釋經是片面的,在正典之內另立正典,倚重印象;當他們說什麼是聖經的 要旨時,常忽視了另一面更廣、更重要的資料。他們愛用相對性、衰減式的方法來處理經文,好能符合他們從俗世文化採用過來的模式和標準;存在主義者又愛批評 傳統釋經不合理,合理的地方他們又不留意。其實這一類主觀的釋經是無可避免的,因為他們不肯承認聖經是無誤的和具有權柄。
    
    從神學的角度來說,保守派認為聖經無誤及聖經的權威(Authority),是人能認識上帝的保證︰透過由伊甸園到耶穌的生、死和復活,亦藉著聖經教導人 怎 樣以信心、敬拜和順服,來回應上帝的救贖。故此,我們愈不肯承認聖經的無誤,聖經在此等教導的權柄就愈小,基督教信仰便會變得愈來愈個人化、分化,及多元 化;信徒對基督的瞭解必然更狹小,信心更軟弱,而上帝作為一啟示者亦會愈有問題。簡言之,否定聖經的無誤,的確可以較易處理經文,但隨之而來的,卻是更不 易處理的問題,包括神學上的,和屬靈生命上的問題。
  
    為什麼我們說聖經是無誤的呢?這是根據聖經作者的見證,特別是耶穌自己的話。祂毫不懷疑祂的聖經(我們的舊約)是創造者的話(參太十九45),而祂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成就上帝的道(太五171819,四111,二十六5356;路二十二37;另參約十35);祂的事奉是本於上帝的話,因此祂被引到十字架,並相信自己必如預言所說的復活(路十八3133)──結果亦如此成就了(參路二十四25274647)。耶穌要求門徒亦如此順服聖經──包括舊約和新約,新約因使徒受靈感而保證是上帝的話,正如舊約因先知而保證是上帝的道一樣(參耶一69;彼後一1921)。
  
  教會兩千年來都相信聖經是上帝改變生命的道,這正是新約論到聖靈之見證──聖靈能叫人給罪歪曲的理性,認識基督神聖的權柄──信徒相信的正是這些;因此聖經無誤要保障的,是聖經的權柄,這是大公信仰的要點,亦是聖經教訓的基礎。
    
   在本世紀,福音派學者如俄爾(J. Orr)、黎德保(Herman Ridderbos1909年生),及柏寇偉(G. C. Berkouwer) 在聖經批判學的壓力下,承認聖經無誤者,是指得救的指引(即上帝是在基督內,及人就近上帝的道路),而就算歷史、地理及科學上的小節偏差,亦無損聖經無誤 這件事實。但另些福音派學者則反對此說,認為這是妥協太多了。他們同樣承認聖經教訓有它特有之文化因素在內,承認聖經批判學的價值,且在釋經上有一定的成 就,卻不能接受聖經若有錯是不會影響神學的說法。再者,他們擔心人若開始懷疑聖經有錯,就不知止於何處,結果神學和倫理學(Ethics)的教導便要全盤失喪。他們堅持必須確定聖經是絕無錯誤的,不然就不能維護聖經的權柄。他們認為視上帝的話含有不正確的成分,是非常不可思議的;只有持守聖經是 絕對無誤,才能在這非理性的世界重建理性之道。辯論仍然繼續下去。
  
   有些福音派人士雖肯定聖經絕無可疑,卻不會用「無誤」(inerrant)一詞,因為他們認為這詞太容易引起不當之聯想,包括︰

1.惟理的護教學(Apologetics),它專注於尋找真理的證據,多於相信上帝為它作的見證;

2.對聖經抱有「幻影派」(Docetism)的觀點,而忽略了它屬於人 的因素;

3.釋經的學術水平不足,欠缺語言學的修養和歷史學的準確;

4.常作不需要的協調,對經文之訛誤作出非科學化的揣測,因此出現前後不符的現象;

5.神學上常只關心無關重要的小節,因此忽略了聖經見證的中心──基督。

    上述各點的確是「無誤派」人士常犯的毛病,特別在北美洲;但今天無誤派學者全否認有這些弱點。
    
    惟 理之無誤派人士把聖經權柄建基於人的證據上,而採取相對主義之非無誤派人士,又藉著邏輯及世俗學問的方法,來找聖經的渣滓,把一些無關痛癢的小問題拿來大 作文章;二者都是錯誤的,雖然二者都力說自己的方法正確,而信仰又屬於正統;二者的錯誤均是把人理性辨識之能力,高置於上帝的見證之上。無論我們怎樣成功 證明相信聖經是合理的,而不相信聖經是不合理的,人仍然有根據真正地及習慣地相信聖經︰從客觀一面而言,人有基督及祂門徒的教訓,特別是關於祂的本性和地 位;從主觀一面而言,有聖靈導引人須確信上帝的權柄。就此二方面來說,所有基督徒都必須接受及相信聖經的教導,包括對基督、救贖、生命、世界歷史,以及每 段經文所教導的;要自己信服於它的命令,恆久活出它要求的生活樣式。每次打開聖經,聖靈都會引導我們更深明白它,使我們對聖經的知識與日俱增。人用什麼話 來論到聖經的權柄,其實是無關重要的,要緊的是我們的生命能顯出聖經的權柄來。

聖經與信心

  根據聖經本身的見證,它是一卷有權威的書, 因為它是出於上帝的。但是這並不是說,凡人都能閱讀聖經而接受這權威的。上帝的啟示之客觀存在,並不保證人主觀的接納。宗教改革的領袖堅認,聖經是上帝的 話,但是他們同時指出,這件事實必需要藉著信心才能接受的。正如保羅對提摩太所說的:「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裏,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並且知 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 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4-17)。

  這信心乃是由聖靈在人的心中產生出來的。聖 經在人心內的見證,乃是對聖經的權威的見證,使他們能用信心接受聖經本身的見證,確信它真是上帝的話。保羅說:「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 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 透」(林前2:13-14)。

  論到聖經的權威之證據,加爾文說:「所以我們要承認,凡內心受了聖靈之教的人,對聖經必完全同意,並承認聖經既有它自己的證據,乃是自明的,不該成為理智上爭辯與論證的問題,卻因為聖靈的見證,理當得著我們的信任所以,我們既蒙他啟了,就不再憑自己或他人的判斷而相信聖經是導源於上帝,乃是確信它是出自上帝的口,藉著人所傳於我們的;它的可靠遠超乎人的判斷,猶如直覺地看見上帝本身在其中一般。我們並不尋找論據支持我們的判斷,而是使我們的判斷和理解服從聖經」(Institute 1:7:5)

聖經的總題與目的

聖經由四十多位作者, 經約一千五百年寫成。他們有的是很有學問的教師和律法師; 有的是稅吏或打魚的; 有的是猶太人, 有的是外邦人。但寫書的時間地點雖不同, 但目的與內容卻是一致:

1. 10:7 「那時我說:上帝阿, 我來了, 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基督是整個救贖的中心. 沒有基督, 聖經就失卻了中心目的。

2. 提後3:15-17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 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聖經的目的為叫人得救, 亦裝備信徒行各樣的善事。

     所以,讀聖經與遵行上帝旨意,當以「得救贖」為中心,來引導自己與親友成為基督的門徒和上帝之兒女。

聖經的完全與無誤



    最初寫聖經的人是被上帝的靈感動和帶領, 完全地寫下上帝要他們寫的話. 寫書的人雖然是用自己的話寫, 但所寫的內容卻是上帝要他們寫的, 一點也不多不少,是絕對可靠的!

* 提後3:16「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

     是指其源於上帝, 是上帝所呼出的。

* 4:4「人活著, 不是單靠食物, 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是故聖經與人的生活為人是息息相關的。

* 33:9「上帝說有就有, 命立就立!」

    上帝的話是有能力的, 這也是聖經權威之所在.

* 彼後1:21「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
    指「被托起來」, 挪移到別處. 是被聖靈所掌管支配之意. 可以說, 聖經的作者是上帝的筆桿. 一方面聖經沒有越過作者的觀點、個性、 語言、 風格。但另方面,又是上帝保守著他們一點一畫地著述。

        正典的形成: 是否聖經經卷之一, 不在於教會的決定, 乃在於其是否聖靈的默示. 新約聖經的正典, 如提前5:18 及彼後3:16所顯示, 使徒們已稱剛面世不久的路加福音及保羅書信為聖經. 而新約不同書卷的抄本亦在不同地方教會中日漸通行。為防異端錯謬, 及回應各樣信仰問題, 主後398年於北非迦太基舉行的會議訂立新約的正典書卷. 是故正典是由教會接納與信徒承認而矣, 絕非憑人意可定.

       舊約方面, 主耶穌所認同的聖經就是猶太人所接納的希伯來文舊約聖經(24:44; 5:18; 10:35). 至於那些旁經, 他們是舊約時期的作品, 但絕非上帝默示的聖經。是天主教於1546年天特會議才通過認可的, 但反觀新約直接引用舊約愈300, 提到舊約經文凡4,000多次, 幾乎沒有旁經的內容. 更不用說它們的某些內容更有錯誤的神學與教訓!

聖經是上帝啟示的證明

 
    關於聖經是上帝之啟示,歷世歷代之基督教會有如此之看法︰

1. 聖經自稱為上帝的啟示。

   聖經中與「上帝說」等類的話,超過3,800多次, 顯明聖經是具絕對的權威的。

2. 聖經的主題和內容統一而和諧。

   約有40位作者,經過1,500年左右,以希伯來文、亞蘭文、希臘文、等多種文體寫成66卷書。但主題卻相同, 內容也一致, 都為見證耶穌並對人類的救贖計劃.

3.  聖經所載真理的超越性與有效性。

   適合不同時代民族及階層等之心靈需要,只要人回到上帝面前,應用上帝的話,人生就有出路。

4.  聖經預言的準確性和應許的可靠性。

   這是最無可推委的理據,在基督生平也可見一斑。許多想推翻聖經的人,反而因事實無法否定,而成為基督徒的也不少。

5. 聖經所記歷史的真確性。

   如羅馬官員的名字, 地理環境, 耶路撒冷的歷史等,都證實聖經之真實性,叫人不得不屈服。

6. 信徒生命得改變的明證。

   歷世歷代信徒的生命能因著耶穌, 藉著讀經生命得改變過來, 離開黑暗罪, 歸向光明路,都可見證聖經所啟示的真正永活的上帝。

聖經是上帝的話


[聖經見證自己是上帝的話]


聖經是上帝的話,而且是最高的權威。其他人也可能被聖靈感動說出一些預言或上帝的話,但那權威都沒有聖經那麼高。

聖經是上帝的話,最重要的證據是聖經本身。聖經為自己作的見證,這好像是循環論證、不公平,但涉及到最基本的事上時,非做這樣的處理不可。在基督教思想裡,我們承認這位上帝和聖經是唯一可以自圓其說的循環論證,其他的思想和宗教都不可。

聖經是上帝的啟示(上帝把自己顯給人知道),又是上帝的默示(上帝把這啟示記載下來)。默示跟聖經有更密切的關係,也不太能夠分。

[耶穌見證聖經是上帝的話]


說到「聖經本身是自己的見證」,前面曾經講過耶穌的見證:耶穌把舊約聖經和自己的話都看做是上帝的話;是有最高權威、不容置疑的。這部分容後再述。

耶穌把舊約聖經和自己的話都看作是上帝的話、有最高權威的,是不容置疑的。

[使徒見證聖經是上帝的話]


使徒怎麼看舊約聖經呢?使徒在講道和書信裡,不斷地引舊約聖經。使徒行傳的講道,都引了舊約,但好像記錯了,引錯了,引喻失義。可是,John Winnies說得非常好,他說:「我們在沒有保握的時候,我們在引一句話的時候,我們常要一字一句的抄下來。可是當你很有保握、熟悉的時候,你很自然的按自己的話,很鬆散自由的引用原句的時候,表現的反而不是你對原句的不熟悉,而是非常熟悉。」

當然,新約聖經在引用舊約聖經的時候,不只是表示他們的熟悉,所以大膽的引用;也還有其他的因素,包括不同聖經的抄本,包括耶穌和使徒在聖靈感動下賦予它一些新的意義。

不論是舊約的先知或新約的使徒,都是在聖靈的感動下寫出上帝的話,而且都是上帝救恩的計畫,有最高的權威。這樣的經文非常多,我們看一處:

使徒行傳2:14「彼得和十一個使徒站起,高聲說:猶太人和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哪,這件事你們當知道,也當側耳聽我的話。」

要注意聽我們的話,42節,「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這裡說到人要聽、人要遵守的兩個原因:一是使徒本身在那裡講的話有權威,一是使徒在引舊約聖經時有權威。

聖經如何呈現出其上有上帝之權威性的印記


  因為舊約和新約是信仰一切的根基。如果我們不能證明新舊約是出於上帝﹐我們建立的信仰根基就會鬆動。因此,我將努力證明這偉大的真理--聖經就是上帝的話。

若聖經不是來自上帝﹐我想知道它到底是從哪裡來 的。惡人不可能是它的作者。難道他們的頭腦寫得出這樣神聖的話語嗎?難道他們會那麼嚴厲的抵擋罪嗎?好人也不可能是聖經的作者。難道他們會寫這樣的語調 嗎?難道他們用這種方法褻瀆上帝的名﹐不會與他們的恩典相衝突嗎?在他們自己的書上面寫﹕"耶和華如此說"

天使也不可能是聖經的作者﹐因為天使上天下地詳細地考察福音的奧秘(彼前一12)﹐這就指出天使對聖經的某些部份無知﹔他們當然不可能是聖經的作者﹐因為他們自己都不完全明白聖經。此外﹐在天上有何天使膽敢如此傲慢地模仿上帝﹐且說﹕"我創造"(賽六十五17),及"這是耶和華所說的"(民十四35)。

因此,顯然地,聖經的來源是聖潔的,除了上帝自己,它不可能來自他處。
聖經所有部份都是和諧一致、毫無衝突的,另外,尚有七個合理的論點證明它是上帝的話。

  1﹑它的古老。這是一本古老的書。聖經的白髮令人肅然起敬。沒有人類的歷史越過挪亞洪水的那一代﹕但﹐聖經談到世界起源的一些事實﹔它描述世界被造前的事。特土良(Tertullian)的這個準則是正確的﹕"那最古老的﹐就是最該被接受為最神聖和最正統的。

  2﹑因著聖經在 所有的世代中奇妙的被保存下來,就可以知道它是上帝的話語。聖經是基督留給我們最寶貴的珍寶﹔上帝的教會是如此小心翼翼地保存天上的檔案,以免遺失。上帝 的話語從來不缺敵人的反對﹐他們竭盡所能的想摧毀。就像法老王吩咐接生婆殺死希伯來婦女所生的男孩,照樣,歷史上許多的統治者曾立法毀滅聖經。但﹐上帝卻 把聖潔的話語毫無玷污的一直保存至今。魔鬼和它的爪牙竭力想吹熄聖經的光照,卻無法將之吹滅,這就可清楚證明聖經是天上來點明的亮光。經過多少年代人事的 變遷,聖經被上帝的教會保存不致流失,且不受外在變遷的污染。原先聖經所啟示的話語不受任何外在的污染。在基督的時代之前,聖經沒有受到任何的污染,要不 然基督就不會激勵猶太人去查考。祂說﹕"你們要查考聖經"。祂曉得這神聖的泉源沒有受到人的污染。

  3﹑藉著聖經的 內容我們就知道它是上帝的話。聖經的奧秘若不是上帝自己啟示讓我們明白,就沒有人或天使能測透。那位永恆者竟然誕生﹔諸天雷聲震動竟在嬰兒的搖籃中哭泣﹔ 掌管星辰者居然吃奶﹔賞賜生命者竟然死亡﹔榮耀的救主竟被羞辱﹔罪竟被徹底的懲罰﹐亦完全被赦免﹔若非聖經啟示﹐誰能想象如此的奧秘呢?照樣,復活的教義 也是如此﹔那同一個腐朽死亡的身體復活了,不然祂就是被造者而非真正復活。若非聖經將之啟示﹐否則如此超越一切人類知識的神聖之謎就無人知曉。既然聖經的 內容充滿良善﹑公義和聖潔,那它一定是來自上帝﹔照樣,它的聖潔也表明它是來自上帝。聖經被比作煉淨七次的銀(詩十二6)。聖經裡沒有任何的雜質﹔它是公義日頭所發的光線,是從生命根源所流出晶瑩剔透的溪流。所有來自人的法律和賜令都受了污染,但上帝的話語沒有絲毫外添的色彩,它好像正午日光散發出的光輝。"你的話極其精煉"(詩一一九140),就像純葡萄酒,內無任何攙雜物。它是如此純淨甚至使有雜質的也變純淨了。"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約十七17)。從來沒有一本書像聖經如此堅持過聖潔的生活﹕它吩咐我們"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二12)﹔所以我們要在節制中自守﹔在公正上公義﹔在虔誠中敬虔。它激勵我們行凡是"公義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腓四8)。這聖靈的寶劍剷除一切的惡(弗六17)。從這聖言的寶塔中植出一塊大磨石﹐擊打罪的頭。聖經如皇帝的聖旨﹐不但命令我們外在的行為﹐也規範我們內心的情感﹔它激發我們的心行善。除非我們挖掘這聖潔的礦產﹐哪裡還能找到如此的聖潔呢﹖除了上帝自己﹐誰是聖經的作者呢﹖

  4﹑從聖經中的預言﹐就知道它是上帝的話。它預言將發生的事,表明它是上帝的話。以賽亞先知預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賽七14)﹐和"受膏者必被剪除"(但九26)。聖經甚至預言幾世紀後會發生之事﹔像以色列會在鐵爐中做奴隸多久﹐及何日會蒙拯救。"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出十二41)。這個對未來事物的預測是超自然的﹐不是一般自然的現象,明顯是來自上帝清楚的彰顯。

  5﹑那些屬上帝 的聖經作者,毫無保留地寫下他們的缺點,這是毫無偏見的。有哪一個寫歷史的人願意抹黑自己的臉記載這些事﹐使他的名譽掃地呢﹖摩西記載自己在擊打磐石時沒 有耐性,且告訴我們,他因此不能進入應許之地。大衛提到他自己姦淫和流人血的罪,留下這污點給後來的子孫看。彼得提到自己在否認基督時表現的懦弱和膽怯。 約拿坐著發怒說﹕"我發怒以致於死都合乎理。"的確﹐若沒有上帝的手親自引領這些作者的筆,他們絕不可能寫下這些羞辱自己的話。世人寧願隱藏自己的污點而不願共諸於世﹔但,聖經的作者使自己名譽掃地﹔捨棄自己的榮耀並將榮耀歸給上帝。

  6﹑上帝話語的大能大力有效地彰顯在人的靈魂和良知上。上帝的話語改變他們的心。一些人藉著讀上帝的話語﹐而改變成另外一個人﹔他們成為聖潔和恩慈的。研讀其他的書籍,心或許會被挑旺,但,讀上帝的話語,心會被改變。"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林後三3)。 上帝的話語寫在他們的心版上﹐他們便成了基督的書信,因此別人可以在他們身上研讀基督。如果你在大理石上蓋章,而它的圖樣能留在大理石上,那必定是個很獨 特的印章﹔當上帝話語的印章藉著恩典蓋在人的心裡,那必是上帝的能力蓋上的。這使他們的心得安慰。當基督徒坐在河邊哭泣,上帝的話語就像滴下的蜜,甘甜並 復甦他們的心。基督徒最大的慰藉是汲取救恩的井水。"……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當一個可憐的人即將昏厥,除了上帝話語的甘露,再無可慰藉的。當他生病,只有上帝的話語可使之康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當他的心被遺棄,上帝的話語滴下了喜樂之油。"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哀三31)。上帝也許會改變祂的環境﹐但﹐不會改變祂的目的﹔祂也許會有如敵人般的臉色﹐但﹐卻也有為父的心腸。因此﹐上帝的話語具安慰人心的能力。"這話將我救活了﹔我在患難中﹐因此得安慰"(詩一一九50)。就像酒透過血管傳入身體的各部份,照樣,上帝的安慰也藉著祂話語的應許傳達。所以,聖經具有悸動和安慰人心的力量,顯明這些慰藉是來自上帝,就像嬰兒從母親啜吮所需的奶一般,獲得安慰。

  7﹑肯定聖經中 的神蹟奇事也證明聖經是上帝的話。神蹟奇事藉著摩西,以利亞和基督不斷地持續,許多年後﹐使徒也行神蹟證明聖經的真實。就像棚架支撐軟弱的藤﹐照樣,這些 神蹟也支撐我們軟弱的信心,叫那些不信上帝話語者﹐能相信這些神蹟奇事。我們讀到上帝分開紅海﹐讓上帝的百姓穿越過去,斧頭浮在水面上,倒不完的油,基督 變水為酒,醫治瞎眼的人,叫死人復活。照樣,上帝藉著神蹟奇事印證真理。

天主教徒不能否定聖經是來自上帝且是聖潔的﹔但﹐他們卻相信聖經的權威性是來自教會﹔他們引用"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證明他們所說的。

  的確,教會是真理的柱石﹔但,這並不表示聖 經的權威性是來自教會。國王的喻令釘在柱石上,柱石托住它,使每個人可以讀,但這詔書的權威並非來自柱石﹐乃是來自國王﹔照樣,教會托住上帝的話語,但上 帝話語的權威不是來自教會,而是來自上帝。如果我們相信聖經來自上帝是因為教會相信聖經,那就表示我們的信心是建立在教會上,而不是建立在上帝的話語上, 這恰與弗二20相反,"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聖經是最終的權威

  上帝會透過多種途徑向人說話,但怎樣明辨那是上帝的聲音,是每一個信徒必須知道的事情。

  最重要及唯一最準確的途徑是上帝透過聖經說話。雖然寫聖經的人不是沒有錯誤,但上帝所默示的話語是毫無錯誤的。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是上帝透過文字將上帝的心意與人溝通,若你想知道上帝的心意,你可以從聖經中尋找到答案。

  上帝透過默示的聖經,說明它是「唯一完全無誤及可信靠的根源」。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節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若你想知道及活在上帝的旨意中,你的思想、目標與行動要充滿及順從上帝的聖經。約書亞記一章八節說你每日要默想聖經。

  除了聖經,沒有其他書籍包容從上帝而來的絕對真理。印度教的書籍、佛教的教導、摩門教的經書或其他宗教的著作,雖然包含了一些目標,例如幫助別人,但都不是上帝所默示的,它們是人對上帝的見解。聖經是上帝透過先知、使徒及許多新舊約的作者啟示上帝自己。

  一些信徒不將聖經放在生活中重要的地位。他們認為神學家的書、哲學家的書和其他宗教的書與聖經同樣重要。這是錯誤的。耶穌和他的使徒從來沒有以神學家的教訓、哲學家的思想或其他宗教家之經驗來作為他們教導的基礎和權威。

   在新約中,清楚說明耶穌基督和使徒們時常引用舊約聖經作為權威和教導的來源。閱讀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便可以知道有多少處舊約聖經曾被耶穌和使徒所引用。 而且,使徒將耶穌所講的話作為上帝的話。耶穌曾強調聖經的重要,他在馬太福音五章十七至十八節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 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在以上,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教導泛指全部舊約。耶穌在約翰福音十章卅五節說: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耶穌強而有力的說:若有任何人為的宗教意見或理論不合 聖經的教訓,那麼它們肯定是錯誤的。在馬可面音七章五至八節說:法利賽人和文士問他說,「你的門徒為什麼不照古人的遺傳,用俗手吃飯呢?」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的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們是離棄上帝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聖經的權威

壹 聖經正典
什麼是正典?正典(canon)希臘文原意為「量尺」。基督徒原用來指使徒信經,後則用以指被稱為聖經的固定經捲。

一 舊約正典:
約於主前132年,在次經書捲《德訓篇(Ecclesiaticus)》(又名《便西拉智訓》,The Wisdom of Ben Sirach)的希臘文譯本的序言中,作者提到他的祖父, 就是德訓篇的作者曾詳細考查「律法、先知和其他祖先的書」。 所以最晚在主前第二世紀末已將猶太經書三分的記載,只是第三部份似乎還不是固定的,正典還未完全定形。路加福音中耶穌也提及「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 篇」(路24:44)。一直要到主後約一百年時,約瑟夫(Josephus)所著的《闢亞匹溫書(Contra Apionem)》才有完整的現今正典書捲名單。 所以舊約正典書捲之確定是一個過程,比較穩健的說法是:「在公元一世紀末前,大多數的猶太教群體對希伯來語聖經已經有很大程度的共識。」
巴勒斯坦正典。東正教與更正教採用。
希臘正典:含次經,天主教採用。

二 新約正典:於公元後二至四世紀末漸漸確定。
(一)誰確定正典?
1. 聖靈在會眾中的感動:
教會在崇拜中頌讀不同經捲而漸漸公認某些經捲具靈感。更正教著重此論。
2. 教會在異端的壓力下召開教會議會確定。希坡議會(395)。天主教著重此論。

(二)有疑問的經捲:希伯來書、雅各書、彼得後書、啟示錄。

三 聖經正典的神學問題
(一)基督教三大支能否有統一的新約正典?
(二)因考古學家的努力,是否可能有新發現的使徒著作被列為正典?
(三)功能性正典?
(四)教會歷史中的著作可否形成新約外的第三正典?
(五)為什麼需要有正典?
1. 積極意義:正典規範關於耶穌基督之啟示從何可得。正典不能減少。
2. 消極意義:正典防止不相干、不必要、不真實的言論來混淆了耶穌基督的啟示。正典不能增多。

貳 新舊約之關係
一 從永恆真理言:舊約事件為新約真理的預表。
預表的關係是如同影子與實體的關係(加4:24, 25;西2:17;來8:5; 11:1)。

二 從歷史發展言:舊約應許在新約實現
三 基督是新舊約關係的樞鈕:基督是預表的內涵,也是應許的中心。

參 舊約聖經的必要性──為什麼要接受舊約為正典?
一 耶穌基督的歷史根源在舊約。沒有舊約就不能充份的認識耶穌基督。
二 耶穌基督接受舊約的權威。

肆 聖經的可靠性(Dependability)
一 聖經可靠性──問題之不同層面
(一)經文傳抄之可靠性
(二)教義及倫理教訓之可靠性
(三)在所有事情上之可靠性

二 尚未解決的問題舉隅
(一)亞伯拉罕離開哈蘭時他拉的年齡。
(二)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年份。
(三)出埃及的年代。
(四)所羅門聖殿洗濯盆的尺寸。
(五)創世記五章中的年表長度。
(六)以色列王比加為王的時間。
(七)猶太王希西家為王的日期。
(八)最後晚餐及釘十架的日期。
(九)把瑪拉基的經文說成以賽亞。
(十)把撒迦利亞的經文說成耶利米。
(十一)彼得否認主時雞叫的次數。
(十二)猶大書把以諾書中的話當作是創世記中以諾所說的話。
(十三)耶穌到底有沒有吩咐門徒帶杖。
(十四)耶穌潔淨聖殿在他服事的晚期還是早期?
(十五)耶穌在進耶利哥城時還是出城時醫好了瞎子?

三 對聖經難題的不同態度
(一)否認問題的存在
(二)承認問題的存在但忽視它們
(三)承認這些問題為錯誤
(四)強解這些問題
(五)留待未來解決

伍 基督信仰的權威
一 幾種權威理論
(一)教會與傳統:大公教會(Catholic Christianity) 包括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及基督一性派

(二)聖經:古典更正教
(三)神人相遇:貴格會
(四)經驗與理性:自由派

二 聖經為最終權威,其他權威為輔。

聖經靈感

壹 基本名詞界定
一 啟示與聖經
先有啟示才有聖經。啟示是上帝向人們的自我彰顯,聖經是啟示的記錄。

二 啟示與靈感
靈感是指上帝之做工於聖經作者以確保一真確的對啟示之宣告及記錄。

三 靈感的意義
(一)字源:上帝吹氣(提後3:16)。
(二)定義:
上帝在經文寫作過程中對作者有知無知的引導,以使經文成為祂啟示的記錄。

(三)此名詞的幾種不同用法
1. 不同對象:對作者還是對作品
2. 不同焦點:靈感是在過程方法中還是成品中?
3. 不同之形成靈感理論的方法:
從少數特論靈感之經文演繹一理論或是從許多與靈感有關之經文歸納一理論。

4. 聖經之作者是否一直受靈感?

貳 新約論靈感
一 兩段主要經文
(一)彼後1:20-21
(二)提後3:16

二 其他相關經文
(一)經文是從上帝來的:羅3:2,徒7:38,來5:12,徒13:35
(二)經文是人寫的:可12:36,林前7:10,12

參 教會歷史中的靈感論
一 教父期:
強調聖經為上帝的作品,但也有稍為重視人的因素者,如俄利根、屈梭多模、奧古斯丁等。

二 中世紀:依然強調上帝的因素。
三 宗教改革及其後
宗教改革因強調聖經的權威在教會傳統之上,因此聖經靈感的問題便更形重要。
加爾文接受逐字靈感和上帝對不同作者之風格之容納。

肆 主要靈感理論:
一 自然靈感或直覺:
如藝術創作的靈感

二 部份靈感:
靈感僅及於觀念,或僅及於作者而不及於作品

三 動力逐字靈感:
逐字皆受靈感,但僅教義與倫理教訓無誤。

四 逐字靈感無誤
五 不同自由度靈感:
經文皆由靈感,但聖靈予許作者有不同之自由度,由低至高為避免錯誤、提升思想、導引寫作、提示字句。

伍 靈感論與今日基督教
最重要者為同時確保上帝與人在聖經寫作中的參與。應同時避免關於聖經的幻影論與嗣子論。

聖經:神的話還是人的話?

一些熱衷於神學的「純正性」的弟兄姊妹,強調要去掉一切「人的東西」,單單信守神的原旨。他們的用心可嘉,但事實上,這種「超級屬靈」的願望,是不可能的。

首先,從聖經翻譯和文本批判這兩個角度看,這些弟兄姐妹也許沒有想到,他們拿在手上讀的「最純潔」的聖經,其實已經經過了很多「人的工作」和「污染」。比如翻譯和在翻譯之前的文本批判。

翻 譯者的思想文化背景之間那種不可割裂的聯繫,必然使聖經不可避免地帶有「人的東西」。除非我們認定聖經翻譯者都是不食人間煙火、臉上帶著摩西剛從西乃山上 下來時的「榮光」。此外,即使這些弟兄姊妹讀的是原文聖經,但如果他們不是像保羅那樣「生來就既是猶太人又是希臘╱羅馬人」,恐怕在他們學習希臘文和希伯 來文時,也不可避免地要沾染上「人的東西」──他們的希臘文和希伯來文教師還不一定是基督徒呢!

再推深一步:上帝說的語言是什麼?希伯 來 語?希臘語?有的時候還帶點亞蘭文?(新約聖經的福音書中,有些段落是亞蘭文。)事實上,在歷史上曾經真的有一段時間,人們認為至少新約的希臘文是一種 「聖靈的語言」,因為它與現存的古典希臘文有很多不同。可惜後來考古學發現,原來所謂新約聖經「聖靈的語言」,不過就是當時地地道道的「俗人的語言」而 已!上帝好像跟祂「最熱心」的追隨者開了一個大玩笑。

聖經自己所告訴我們的是,聖經既百分之百是神的話,也百分之百是人的話;聖經是「人 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1)。換句話說,是神的話以人的語言和文字的方式在歷史當中被啟示出來。因此一方面,我們堅定地維護聖經從神 而來的權威,堅信它不僅在一切所說的事情上都絕對無誤無謬,而且更是我們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準則;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堅決拒絕那種否定在聖經成書過程中有人 的參與的觀點,好像聖經就是一本「直接從天上掉下來」的書一樣。

而這後一點,就正是我們堅持在釋經過程中「歷史--文法」解經的原因。 因 為神既然是在歷史中間以人的語言來啟示祂自己,那麼我們就必須以歷史背景和語言的基本規則,來接受和理解這些特殊啟示。既然神都不以在人的歷史和文化中, 以人的語言來啟示我們為恥的話,我們為什麼反而要顯得比神還「屬靈」呢?

不錯,我們肯定聖靈的保守,因此肯定聖經無誤無謬的權威;但這 不 等於說,聖靈的保守就消滅了人的特性。而在這一點上,基督的道成肉身正是很好的類比:基督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但祂是完全的人,並不表示祂就有 罪;同樣地,聖經既完全是神的話,也完全是人的話;而即使聖經完全是人的話,它也沒有錯謬。但它沒有錯謬,不等於它就沒有人的語言文化所表現出來的一切特 徵,因此我們能夠、而且也必須從人的歷史、語言、和文化的角度來理解它。

我們作為基督徒,相信唯有聖經是神無誤的啟示,但在我們「按正意分解神的道」(《提後》2:15)時,需要確立的一條最基本的觀念,即聖經既百分之百是神的話,也百分之百是人的話。因此,我們要承認並接受釋經和神學的必要性。

釋經和神學:人的工作還是神的工作?

其 實我們在上面對「人的東西」這觀唸作區分時,問題的答案已經蘊涵在其中了。當我們區分並同意說,「只要與人有關的東西」不一定就都是「受罪的影響、偏離聖 經的看法」時,我們也就暗示說,有一些「人的東西」可以是抵擋了罪的約束、並符合聖經的教導的。這個問題其實也可以換一個提法來問,即,這世上有重生得 救、並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話,那麼我們可以繼續追問,這些重生得救、並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他們的想法,即使完全符合聖經,還仍然是 他們的想法嗎?換句話說,重生得救、並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還是人嗎?如果他們還是人,他們的想法,無論多麼符合聖經,還是人的想法嗎?

問 題推到這個地步,讀者一定會覺得好笑;但事實上,如果我們認真一點思考的話,就會發現「超級屬靈基督徒」,與教會歷史上千奇百怪的異端邪教,有著千絲萬縷 的聯繫,實在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因為這些「超級屬靈基督徒」既然已經擯棄了一切「人的東西」,那麼他們自己的東西也就一定是不再屬於「人的東西」。而既 然他們的東西都不屬於人的範疇,那麼他們自己當然也就「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於是一系列與眾不同的頭銜就冒了出來,從邪教的「教主」、「半仙」 到異端的「先知」、「大使徒」、「神所重用的XX」等等,不一而足。而他們的看法,當然都不是「人的東西」,而是「啟示」、「亮光」等等等等。

所以,因為釋經和神學是「人的東西」而一概加以否定的,最終只能導致自相矛盾而已。

幸 虧我們的神不是這麼荒謬的神,而是俯就我們卑微的神,在我們人的歷史和文化中,用我們人的語言向我們說話。並且祂還命令我們,「要正確地解釋和應用真理的 道」(《提後》2:15直譯);祂要求我們愛祂,不單單要「用盡心靈」,還要「用盡思想」,「用盡力量」(《太》22:37等);祂對我們面對祂的律法時 的要求,也是要「晝夜思想」(《詩》1:2)──「默誦」當然不是像「小和尚唸經,有口無心」那樣!同樣的,聖經也告訴我們說,它「有些難明白的地方」, 因此警告我們不得「曲解」(《彼後》3:16)。但是,既然警告的是「曲解」,那麼從定義上來說就有「正解」了──除非我們認定凡解釋就都是曲解,因為凡 解釋就都加上了「人的東西!」

所以,我們可以說,正確地釋經和按照聖經進行神學反思,乃是神給我們的命令。
我們得救的根本目 的, 本是為了認識神和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約》17:3),所以我們要在「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彼後》3:18),好靠著那 「賜人智慧和啟示的聖靈」,「充分認識祂」(《弗》1:17)。因此,「在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就不單單包括信仰生活的實踐和經歷,(「經歷 神」對基督徒來說當然是一件絕對必不可少的事情),也包括我們理智的活動和操練。

按照什麼操練呢?當然是我們「信仰和生活的唯一準則」 ──聖經!在聖經的基礎上進行神學思考,乃是基督徒成聖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環。正如我們生活的實踐因為罪的污染,在信主以後需要靠著聖靈的幫助離罪成聖, 過聖潔的生活一樣;我們的理性和思維因為罪的污染,在信主以後同樣需要靠著聖靈的幫助離罪成聖,好有聖潔的思想!

而如果從成聖的角度來 思 考釋經和神學的意義的話,我們還可以繼續深入:既然成聖既百分之百是神的工作,也百分之百要人的參與;那麼同樣的,釋經和神學也既百分之百是神的工作,同 時也要求我們人百分之百的參與。一如我們在成聖過程中會有起伏、跌到、失敗一樣,在釋經和神學的過程中,我們也會有起伏、偏差和錯謬的出現。這些失敗和錯 誤,並不能否定我們釋經和神學的必要性,而恰恰相反,正是因此我們才更要竭力地依照聖經的教導、靠著聖靈的幫助來「解釋和應用真理的道。」

這 也就是說,神的救贖是全人的救贖,所以我們的成聖也是全人的成聖;這「全人」的意思,就不僅僅包括我們的行為,也包括我們的思想和知識。其實在聖經中, 「知」和「行」從來就不是分開的。我們既不能以知廢行(知識使人自高自大),也不能以行廢知(導致盲從、迷信和律法主義)。

事實上, 「知」與「行」中也存在著如何「解釋和應用真理的道」的問題。比如就以「行」為例,我們來問幾個在實際生活中會遇到的問題:基督徒可以看電影嗎?看小說 呢?打麻將呢?甚而至於:基督徒可以結婚嗎?在很多早期基督徒的觀念裡,結婚雖然不能說不對,但總之沒有「最聖潔」。所以在天主教裡,如果要從事「最聖 潔」的「聖工」,結婚就是不可以的。而他們也在聖經裡找到了依據: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不就是這麼「明明白白」地教導的嗎?我們在這裡沒有打算進入 《林前》七章的解經,而只是想指出兩點:1.聖經很多「明明白白」的教導在實際應用起來時,有時候就不那麼「明明白白」了;2.聖經有些看起來「明明白 白」的教導,仔細研經會發現其實不那麼「明明白白」。這當中既有人的罪的緣故,也有聖經作為人的話所具有的固有特徵等因素。

所以,即使只為了「按照聖經過聖潔的生活」,釋經和神學也必不可少。

合一與多元的和諧統一

上 面這樣講,豈不表示聖經不是「明晰」的了嗎?不是的。聖經的明晰性既不過於(被聖靈重生的)人的領受能力──因此是明晰的;也不少於人的領受能力──所以 「明晰」的意思不是「一讀就懂」。換句話說,「聖經是明晰的」是指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聖靈的幫助下,使用一切人的學問和手段來研讀聖經,就可以明白它的 教導,而不再需要其他的媒介和新的啟示。

聯繫到我們前面談到的釋經和神學,是成聖不可缺少的要素,我們可以認識到,正如成聖不僅僅是單 個 基督徒個人的「閉關修煉」,更是在整個教會團體中,與其他聖徒的團契一樣;釋經和神學也從來不是單個基督徒個人的「面壁冥思」,而是在整個教會的歷史和傳 統中,與其他聖徒的相通。也就是說,「聖經是明晰的」主要並不是針對單個基督徒而言,而是就普世教會這個整體來說的。

此所以保羅在一般 性 的教導中,從教義轉入信仰生活的實踐時,常常首先指出信徒在教會這個整體中互為肢體的真理(《羅》12;《弗》4)。因此在教會中的確有專門從事教導職分 的信徒(《羅》12:7;《弗》4:11);而他們在教會工作中的重點就在於釋經和神學反思,即「正確地解釋和應用真理的道」。他們不是一群特定的媒介, 而只是與其他信徒在功能上有所不同而已。因為我們「不都是眼,不都是耳」(《林前》12)。

當我們開始在成聖和教會這個整體的情況下來 思 考釋經和神學的問題時,很多其他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比如,就成聖來說,我們常常說,「神帶領每個人的道路都不一樣;但最終的目標都是要長成基督的身 量。」──所以這裡有一個合一與多元的和諧統一。對教會來說,我們也常常說,「真教會在屬靈上從來就是合一的;但在具體的歷史、地域、文化上,又表現出多 樣性。」──這裡也有一個合一與多元的和諧統一。那麼類似的,在釋經和神學上,我們為什麼不能持這種合一與多元和諧統一的看法呢?事實上,聖經本身就給我 們提供了不少這種合一與多元和諧統一的例子。比如最簡單來說,我們有四本福音書,而不是一本。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這裡所提到的合一與多 元 的和諧統一,不是提倡相對主義。其次,所謂多元是一種在正面意義上的多元,──因為神的創造本是五彩繽紛,「各從其類」,是「合一(unity)」而不是 「劃一(uniformity)」;所以我們不必、也不能強求單純的「劃一」。但在實際生活中,還有一種負面意義上的多元,聖經常常用「結黨」、「紛爭」 這樣的詞來描述。這些東西我們當然要竭力消除和避免。應用到釋經和神學上來說,我們就要努力尋求對話,以查驗我們的區別究竟是一種良性的多元,還是出於遺 漏、誤解、不一致、甚或私意的強解。

韋思敏斯德神學院的富勒(George C. Fuller)和羅根(Samuel T. Logan, Jr.)教授談到基督徒在遇到彼此不同的意見該怎麼辦時,也提醒我們不要過分論斷。因為話說到最後,不是聖經使我們得救,(但的確只有聖經才能給我們得救 的知識,)乃是基督拯救我們;固然我們不可把這二者斷然分開,但謹慎的區分還是有益的,可以幫助我們避免律法主義和字句主義的錯謬。畢竟,唯有神才能真正 準確地判斷人的內心。而除非我們位於兩個極端中的某一極,大多數情況下都既有在我們「左邊」的人(指比較偏向自由派),也有在我們「右邊」的人(指比較接 近「超級屬靈基督徒」)。所以我們一方面可以試著儘量準確的確定信與不信的邊界究竟在哪裡,另一方面也不要動則就說在我們右邊的人「迷信」、「不開化」, 而在我們左邊的人「不信」、「魔鬼的畫皮」等等。

在這樣愛與接納的氛圍裡,我們就可以具體地看一些釋經的基本原則了。

釋經的基本原則

釋 經有兩條很重要的原則,即歷史—-文法解經和以經解經。這原則其實是被聖經既是神的話,也是人的話,這樣一種特殊的屬性所決定。歷史—-文法解經是說,我 們必須回到聖經原文作者的本意,和當時的歷史文化背景,並考慮到語言本身的規律來綜合解讀一段經文;而以經解經是說,我們必須以意思相對更清楚的經文來解 釋意思相對不那麼清楚的經文。

在近代教會,「聖經是神的話」這條教義被高舉,因此以經解經的原則常常被提到。然而矯枉有時有點過正,所 以 歷史—-文法解經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近年來,這一缺陷被許多敏銳的福音派學者注意到,於是對此做了相當的補充。比如卡森(D. A. Carson)的《再思解經錯謬》和奧斯邦(Grant R. Osborne)的《基督教釋經學手冊》,都以大約三分之二的篇幅談論歷史—-文法解經。

傳 統的神學家或聖經學家討論釋經的基本原則時,聖靈的作用常常最先被提到,並加以討論。然而在我們現代一些釋經學者的著作裡,這有時好像只是末了加上的一句 話。聖靈在釋經中的作用不單單在於我們在做這一切「人的工作」時,時不時地要禱告一下,好給我們的工作抹上一層「神聖的光環」;甚或在我們遇到「難明白的 地方」和困難時,給我們一點「光照」(這後一點當然是聖靈工作的一部分);更重要的和基本的是,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二章提到的一樣,「屬血氣的人 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這句話意在,唯有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才能正確地釋經,而聖靈就是重生我們 的那一位!然而若我們堅持聖靈在釋經中的作用,我們就必須堅持說,若沒有聖靈的工作,單憑上述兩條釋經學原則,並不能保證給人以「得救的智慧!」

所 以照此看來,我們對「釋經和神學也是神的工作」,或「聖經也是神的作品」所導致的釋經原則──即「以經解經」──還需要更深入地理解。我們可以從「漸進啟 示」的原則出發,來稍微看看這個問題。漸進啟示的意思是說,神在歷史中的啟示不是一次就完成的,而是「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並「在這末 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來》1:1-2)。

這話很清楚地表明,神好像一位聰明的老師,不是一下子就把所有的東西都塞給我們學生,而 是 用循序漸進的方式教導和帶領,直到我們到達和認識到最後的真理,即耶穌基督。這也就是韋思敏斯德信條所謂聖經「真正和圓滿意義……不能有多種,只有一個」 的意思(WCF1.9;參見《路》24:27);或者說,我們對聖經的解釋必須「以基督為中心(Christo-centric)」或「以基督為目的 (Christo-telic)」。因此,漸進啟示的原則應用到以經解經上面,就要求我們在一定程度上更多地以後面的啟示來理解前面的啟示,雖然這兩者實 際上是互相補充的。

因為漸進啟示的原則同時又讓我們看到,神對人類歷史、語言和文化的重視(新、舊約主要乃以兩種不同的「人的語言」寫成)。所以要求我們對歷史──文法解經重視。
但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注意到前面提到的神性與人性在最基本層面的不對稱,那麼我們也就不能讓歷史—-文法解經吞噬掉「以基督為中心」的原則,似乎只要按歷史 —-文法解經,我們就一定會到達基督這個終極的意義。因為正如很多自由派甚至不信的學者早就指出、而近來也越來越被許多福音派聖經學者所承認的那樣,新約 的使徒和作者們在處理舊約的方式上,很多時候並非嚴格按照我們的歷史—-文法解經的原則而行。這也就是說,解經和釋經離不開對整本聖經系統性的歸納和總 結,或者說,神學反思。

這也就是卡森和奧斯邦在他們著作所談到的神學前設問題。我們在解經時不能不帶著前設;而好的前設又只能從正確的 解 經中來。在世俗的詮釋學裡,這被稱作「詮釋的循環」。當然,細言之,「詮釋循環」不單包括前設與方法,也包括讀者與作者等很多其他層面,此不多論。但在堅 信聖經權威的基督徒這裡,我們稱它為「釋經的螺旋(奧斯邦原著的英文名字就如此稱之)」。這二者之間的根本差別,就在於我們相信聖靈在這過程中對我們的塑 造和改變。正如成聖乃聖靈改變我們的工作一樣,聖靈在我們釋經中的工作,也不只是給我們解決一點難題,而是要以此來改變我們這些人!

所 以 最後,當我們再來思考基督徒之間的歧見或神學系統的差異時,我們就不再會陷入一種各自為政、自說自話、惡性循環的絕望裡,而是因著聖靈在耶穌基督裡帶給我 們的盼望和能力,我們可以走到一起,透過在愛中的交流和對話,各自檢查我們自己的神學系統,使之更符合聖經,也讓神道的豐富可以得到更多的彰顯。這裡,筆 者認為韋思敏斯德神學院的皮瑞士(Vern Poythress)教授(接受改革宗的聖約神學)與時代派的對話給我們做了一個很好的榜樣。而時代論的學者也因著這些對話,近年來從古典的時代論發展出 了所謂「漸進的時代論」,在很多地方已經與聖約神學很接近了(當然對話還遠未結束)。

願神幫助我們!因為正如著名的荷蘭改革宗神學家巴 文 克在臨終時所發的感慨一樣,「神學並不能救我;我的救主唯獨是耶穌基督」。無論我們各人所持的神學立場為何,這話都是最好的提醒。筆者相信,把神學放在成 聖的框架下來認識,是最合宜的看法;因為釋經和神學與成聖歸根結底乃是同樣的,「聖靈藉著聖經改變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