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 星期六

誰有解釋聖經的權柄

  天主教徒宣稱教會有這個權柄。若你再問﹐誰代表教會﹐他們會說﹕"教皇﹐他是教會的頭﹐且是無誤的"﹔就像伯拉爾明(Bellarmine)說的﹕這樣的宣稱的錯誤的﹐因為有許多教皇是無知和暴力的﹐就如普拉提那(Platina)寫的教皇的生平所證實的。萊貝力裡爾斯(Liberirs)教皇是個亞流主義者﹐約翰十二世教皇否定人的靈魂不滅﹔故此﹐教皇並非解釋聖經的適當人選﹔那麼﹐是誰呢﹖

  聖經是自己的解釋者﹐換言之﹐是聖靈在聖經裡說話。除了鑽石以外﹐無法切割鑽石﹔除了用聖經解釋聖經以外﹐沒有別的可解釋的。太陽藉自己的光芒顯示自己﹔聖經把自己啟示給人。但問題是﹐聖經難解的部份﹐軟弱的基督徒欲跨越深水處時﹔此時該因誰來解釋呢?

  上帝的教會已分派一些人解釋聖經﹔因此上帝給人恩賜。教會的牧師就像明亮照耀的星辰,光照難解之處。 "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 (瑪二7)。

  那些與聖經一致的,我們才接受為真理。就像上帝賜恩給牧者解釋那些難解的,照樣,祂賜祂百姓分辨的靈可以曉得(至少在有關救恩的事上)什麼與聖經一致,什麼不是。"……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林前十二10),上帝賜祂百姓智慧和分辨的能力,辨別真理和錯謬,何為純正,何為虛偽的靈。"庇哩亞人……天天查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雖然保羅和西拉是他們的老師,他們卻以聖經察驗他們所聽的道(提後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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