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描述上帝?
壹 上帝之屬性
一 定義:上帝之屬性意為可用來描述上帝的特性。
二 上帝屬性知識之來源:
(一)聖經:
如神聖、公義、慈愛、信實、慈悲等。
(二)希臘哲學:
如不受苦性。這屬性與聖經的啟示相合嗎?
(三)中古士林哲學:如全能、全智、全在等。
(四)現代有神論:如無限,自存性等。
三 上帝屬性的分類
(一)否定或肯定
(二)可交通或不可交通
(三)絕對或相對:
絕對屬性是指上帝內在生命之屬性,如:生命、人格性、自存、純一、真實、愛、神聖等。相對屬性是指上帝在與世界之關係中所顯出之特性,如:永恆、無限、全在、全能、全智、信實、憐憫、良善、公正、公義等。
(四)本性或道德性
(五)辨證的屬性
如馬丁路德之隱藏的上帝與顯明的上帝
(六)不分類
如以agape為一切屬性的中心,或以聖為中心。
貳 上帝之聖
我們唱「聖哉、聖哉、聖哉」是什麼意思呢?我們常稱聖父、聖子、聖靈,這「聖」是什麼意思呢?
一 「聖」一詞之舊約用法(cdq)及意義
(一)字源
原義可能為「切開」,引申有「分別」的意思。
(二)上帝與受造物之分別或超越
用於上帝以強調祂與人類的不同。
(三)上帝對罪的反感(賽6)
(四)屬上帝之人、地、和宗教機構
指其已分別出來屬於上帝。如以色列民(出19:6)、安息日(出20:8-11)、帳幕(出40:9)、聖所與至聖所、十一捐(利27:30)等。
二 「聖」(aJgiwsuvnh)在新約中的用法與意義
新約較少稱父為聖的,但卻常稱聖靈。聖的意義主要亦為分別或超越。
三 「聖」的神學意義:
(一)上帝本性之超凡。
(二)上帝神秘性:上帝為人所不能理解的層面。
(三)上帝道德的完美。
(四)上帝對罪的反對。
參 與聖有關之屬性
一 上帝之永存
(一)聖經資料:
詩90:2,提前6:16,啟1:8
(二)神學解釋:
1. 上帝不受限於時間,但也不自外於時間。
2. 時間與宇宙一同為上帝所造;時間是隨受造物體的移動而產生。
3. 上帝在時間之前、之後、之上。
4. 多次元論。
二 上帝之不變性
(一)聖經資料:
詩102:27,雅1:17;比較耶18:7-10
(二)神學解釋:
因應人不同的態度行為,上帝按祂不變的本性及旨意而改變祂對人的態度及行動。
三 上帝之智慧
(一)聖經資料:
箴8,林前1:18-2:16
(二)神學解釋:
舊約中上帝的智慧主要與創造和道德相關。新約中則主要與在耶穌基督裡的救贖相關。
四 上帝之能力
聖經中上帝全能的觀念是允許人相當的獨立性並要人負道德之責任的。
上帝的能力是與祂的旨意相連的。祂的全能就是指祂有完成祂旨意所需的力量。
五 上帝之忌邪與忿怒
(一)聖經資料:
舊約中上帝的忿怒一詞出現至少130次。
(二)神學解釋:
忿怒是上帝異然的工作,救恩是祂本然的工作。忿怒不是出於上帝本然的旨意,乃是人的罪所引起的。
忿怒是上帝受傷之愛的表現。
六 上帝的榮耀
上帝的榮耀是上帝之尊嚴的表現。
七 上帝之義
(一)舊約
1. 普遍之義
2. 舊約中之義
(1) 命令之義
(2) 報應之義
(3) 救贖之義
詩71:22, 98:2, 賽41:10, 42:6, 61:10
救贖怎麼會和義有關呢?因救贖出於守約,故為義。
(二)新約
1. 義的上帝
2. 上帝的義
羅1:17上帝的義所指為何?羅3:21-26, 約壹1:9
(三)教義歷史
1. 中古晚期羅馬天主教:上帝之義只有正義的意思。
2. 馬丁路德:發現上帝之義是一救贖性的恩賜,而非僅是正義的報應與處罰。
3. 極端加爾文派強調報應性的上帝之義。
4. 自由派否認任何上帝之報應的義。
肆 結語
永存是上帝之聖的持續、不變性是其聖的恆常、智慧是其聖的真理、能力是其聖的力量、忿怒是其聖對罪的反應、榮耀是其聖之尊嚴的表現、義是其聖的範圍。
上帝之聖包含上帝的偉大、神奇及道德性。在敬拜中這三者都當有適當的強調,使人都真正尊主的名為聖。
上帝之聖與上帝之愛是可分別卻不可分割的。上帝的聖是愛中的聖,上帝的愛是神聖之愛。
2014年2月11日 星期二
上帝之愛
壹 前言
如果有人問什麼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是什麼?就是一個愛字。
貳 相關於愛的屬性
一 上帝的忍耐
上帝暫不行毀滅(民14:18;羅9:22);上帝暫時寬容人的罪(羅3:25); 因為上帝願意人人悔改(彼後3:9)。
上帝的忍耐使歷史成為可能。
上帝的忍耐與任憑(羅1:24)有麼異同?
二 上帝的信實
乃守約之愛(詩89)的延伸;上帝堅立祂的約。
三 上帝的慈悲、憐憫
舊約中慈悲與「腹」同字根,新約除了ejleevw之外的兩個「憐憫」(splavgcnon及oijktirmov」)(如:腓2:1)都有「腸」的意思。是上帝對人的一種溫暖的感情,是祂對人類痛苦的同情。
四 上帝的恩典
(一)教義爭辯
1. 奧古斯丁對伯拉糾(第五世紀)
奧古斯丁主張恩典是人得赦免得救所絕對必須且是人所無法拒絕的。
伯拉糾主張恩典是對人的自由與能力的輔助。
2. 極端加爾文主義對亞米紐及「抗議書」運動者(十七世紀前期)
前者主張預定先於預知;有限贖罪論;恩典不可拒;信心與悔改為恩賜;受選者有恆信的恩賜。
後者主張預知先於揀選;普遍贖罪論;恩典可抗拒;信心是人對聖靈重生之工的回應;真信徒亦可能去救恩。
3. 楊森派(Jansenists)對耶穌會士(十七、十八世紀)
楊森派:奧古斯丁主義者,主張類於極端加爾文派。
五 上帝的受苦
基督的苦是保留給他的人性,不算上帝受的苦?
六 結論:
忍耐是上帝之愛的堅持;信實是上帝之愛的可靠;憐憫是上帝之愛的悲情;恩典是上帝之愛的屈尊;受苦是上帝之愛的承擔。
參 上帝之愛
一 舊約
(一)主要的字
1. b'ha;愛,揀選之愛
2. d,s,j:對社群的責任;忠實、仁慈、恩惠;忠誠之愛,守約的愛。
(二)上帝之愛的類比:夫妻、父子、母子
二 新約:
ajgavph是不由外因誘發,不因外因消減,不自私的愛。
三 神學解釋
(一)愛是企求從分離狀態而結合。
(二)愛包含有情感,但更是會帶出行動的意志。
(三)愛包含區別與結合之兩極性。
沒有區別的統一不是愛,只區別而不結合也沒有愛。例如:夫妻必須各是獨立的人格才能達於愛的高點,若妻子只是附屬於丈夫,其獨立性已被磨滅,則愛的運動就不復存在。上帝是愛,祂也包含了區別與結合在祂裡面。聖父、聖子、聖靈是有區別的,但三位恆常的進行互滲互存的動作。
(四)愛之不同層次的涵義:
1. 慾求之愛(libido):為滿足需要而愛。
2. 朋友之愛(filio):同等次者之間的愛。
3. 仰慕之愛(eros):下者對上者之愛慕。
4. 無私的愛(agape):不論親疏,不計代價,但求對方得益。
上帝對人的愛是無私的愛,人對人也時有無私的愛,人對上帝的愛雖然聖經用agape,實則更近於仰慕之愛。
(五)聖愛是由三位一體之內的愛所發出的。聖靈即是愛?
肆 上帝是天父
一 舊約
父子關係僅用於上帝與祂子民之間。
詩篇中父子關係只用為神人關係的類比。
二 新約
(一)對觀福音:
耶穌用亞蘭文稱上帝為「阿爸」,當時猶太人並不如此稱呼上帝。
耶穌對上帝為父之觀念的貢獻:他使父子關係成了神人關係的中心觀念。
(二)保羅書信:
在書信開始時稱上帝為父(帖前1:1等)、基督的父(林後1:3等)、信徒的父(林前1:3等)。
信徒因領受上帝兒子的靈而稱上帝:阿爸,父(加4:5-6;羅8:15-16)。
(三)約翰著作:
父與子的關係已是上帝與基督之間的定稱,信徒因基督也稱上帝為父(約壹2:23)。
三 上帝為父的意義
(一)上帝是人格化的。
(二)上帝是慈愛的。
(三)上帝是人生命之源。敬祖追遠當至極。
四 當代三種反對上帝為父的思想:
(一) 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論
人的心理要健康需要脫離父權而獨立。
(二)父親的類比因許多現代父親對孩子的虐待和遺棄已失去正面功能。
(三)婦女解放運動
批評基督教的男性中心思想及上帝的父權形象構成了男性壓迫女性的深層結構基礎。
五 對女性神學反省:
1. 聖經的確有上帝為母的類比。
2. 上帝兼具又超越男女二性的特性。
3. 耶穌基督稱上帝為父,並教導我們這樣禱告。
4. 強調上帝的中性將使上帝失去人格化的面貌而使信徒難以和祂建立愛的交往。
5. 感謝主,中文的「祂」沒有性別的問題。
6. 結論:我們仍當稱上帝為父,當信徒和上帝建立起愛的交往後,則當將上帝母性的一面及上帝對男女性別的超越教導信徒。
如果有人問什麼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是什麼?就是一個愛字。
貳 相關於愛的屬性
一 上帝的忍耐
上帝暫不行毀滅(民14:18;羅9:22);上帝暫時寬容人的罪(羅3:25); 因為上帝願意人人悔改(彼後3:9)。
上帝的忍耐使歷史成為可能。
上帝的忍耐與任憑(羅1:24)有麼異同?
二 上帝的信實
乃守約之愛(詩89)的延伸;上帝堅立祂的約。
三 上帝的慈悲、憐憫
舊約中慈悲與「腹」同字根,新約除了ejleevw之外的兩個「憐憫」(splavgcnon及oijktirmov」)(如:腓2:1)都有「腸」的意思。是上帝對人的一種溫暖的感情,是祂對人類痛苦的同情。
四 上帝的恩典
(一)教義爭辯
1. 奧古斯丁對伯拉糾(第五世紀)
奧古斯丁主張恩典是人得赦免得救所絕對必須且是人所無法拒絕的。
伯拉糾主張恩典是對人的自由與能力的輔助。
2. 極端加爾文主義對亞米紐及「抗議書」運動者(十七世紀前期)
前者主張預定先於預知;有限贖罪論;恩典不可拒;信心與悔改為恩賜;受選者有恆信的恩賜。
後者主張預知先於揀選;普遍贖罪論;恩典可抗拒;信心是人對聖靈重生之工的回應;真信徒亦可能去救恩。
3. 楊森派(Jansenists)對耶穌會士(十七、十八世紀)
楊森派:奧古斯丁主義者,主張類於極端加爾文派。
五 上帝的受苦
基督的苦是保留給他的人性,不算上帝受的苦?
六 結論:
忍耐是上帝之愛的堅持;信實是上帝之愛的可靠;憐憫是上帝之愛的悲情;恩典是上帝之愛的屈尊;受苦是上帝之愛的承擔。
參 上帝之愛
一 舊約
(一)主要的字
1. b'ha;愛,揀選之愛
2. d,s,j:對社群的責任;忠實、仁慈、恩惠;忠誠之愛,守約的愛。
(二)上帝之愛的類比:夫妻、父子、母子
二 新約:
ajgavph是不由外因誘發,不因外因消減,不自私的愛。
三 神學解釋
(一)愛是企求從分離狀態而結合。
(二)愛包含有情感,但更是會帶出行動的意志。
(三)愛包含區別與結合之兩極性。
沒有區別的統一不是愛,只區別而不結合也沒有愛。例如:夫妻必須各是獨立的人格才能達於愛的高點,若妻子只是附屬於丈夫,其獨立性已被磨滅,則愛的運動就不復存在。上帝是愛,祂也包含了區別與結合在祂裡面。聖父、聖子、聖靈是有區別的,但三位恆常的進行互滲互存的動作。
(四)愛之不同層次的涵義:
1. 慾求之愛(libido):為滿足需要而愛。
2. 朋友之愛(filio):同等次者之間的愛。
3. 仰慕之愛(eros):下者對上者之愛慕。
4. 無私的愛(agape):不論親疏,不計代價,但求對方得益。
上帝對人的愛是無私的愛,人對人也時有無私的愛,人對上帝的愛雖然聖經用agape,實則更近於仰慕之愛。
(五)聖愛是由三位一體之內的愛所發出的。聖靈即是愛?
肆 上帝是天父
一 舊約
父子關係僅用於上帝與祂子民之間。
詩篇中父子關係只用為神人關係的類比。
二 新約
(一)對觀福音:
耶穌用亞蘭文稱上帝為「阿爸」,當時猶太人並不如此稱呼上帝。
耶穌對上帝為父之觀念的貢獻:他使父子關係成了神人關係的中心觀念。
(二)保羅書信:
在書信開始時稱上帝為父(帖前1:1等)、基督的父(林後1:3等)、信徒的父(林前1:3等)。
信徒因領受上帝兒子的靈而稱上帝:阿爸,父(加4:5-6;羅8:15-16)。
(三)約翰著作:
父與子的關係已是上帝與基督之間的定稱,信徒因基督也稱上帝為父(約壹2:23)。
三 上帝為父的意義
(一)上帝是人格化的。
(二)上帝是慈愛的。
(三)上帝是人生命之源。敬祖追遠當至極。
四 當代三種反對上帝為父的思想:
(一) 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論
人的心理要健康需要脫離父權而獨立。
(二)父親的類比因許多現代父親對孩子的虐待和遺棄已失去正面功能。
(三)婦女解放運動
批評基督教的男性中心思想及上帝的父權形象構成了男性壓迫女性的深層結構基礎。
五 對女性神學反省:
1. 聖經的確有上帝為母的類比。
2. 上帝兼具又超越男女二性的特性。
3. 耶穌基督稱上帝為父,並教導我們這樣禱告。
4. 強調上帝的中性將使上帝失去人格化的面貌而使信徒難以和祂建立愛的交往。
5. 感謝主,中文的「祂」沒有性別的問題。
6. 結論:我們仍當稱上帝為父,當信徒和上帝建立起愛的交往後,則當將上帝母性的一面及上帝對男女性別的超越教導信徒。
創造
壹 創造教義的神學表述
一 創世故事的詮釋問題
創世記的最初十二章記載,如亞當夏娃的真實性如何?
二 創造教義的基本命題
(一)受造萬物及其秩序乃依於上帝而存在。
受造物不是自存的,故人不當拜受造物。
受造物是真實存在的。
(二)創造為上帝之自由作為
創造並非是上帝必須做的,而是因上帝如此定意而有的(啟4:11)。
(三)從無而造(creatio ex nihilo):不是從先存的物質而造。
(四)創造之善:受造物本質為善,物質不是邪惡的。
(五)創造與救贖是由同一位上帝所行;並非如馬吉安者流認為舊約創造的上帝是不好的,新約基督之父是救贖的上帝,是好的。
(六)創造是在時間中發生的真實情事,但創造也是時間的開始,所以聖經中之記載無法是一般歷史的記載,更不會是現代科學式之歷史記錄。
(七)「萬物受造於上帝」這一教義是基於啟示,非科學或哲學所能歸納或演繹。
三 創造之目的
(一)為了祂的榮耀(賽43:7;詩19:1)
(二)為了祂要分享祂的榮耀(來2:10)
(三)創造的目的與救贖的目的不可分(弗3:9-11)
四 三一上帝與創造
(一)創造源於父上帝
(二)創造藉著上帝之子,道
(三)創造成於上帝之靈
貳 創造與當代論題
一 神學與自然科學的關係
神學是基於啟示,處理「為何」的問題,思想自然界終極之起源與目的;而科學則是基於觀察,處理「如何」的問題,探究自然界內之互動。因此神學與科學 是以不同的角度來看自然。兩者不相屬也不對立,但兩者可以互相光照。神學使科學研究的成果有其意義的深度,科學則可提供神學創造論以理解的背景,其關係類 比於道成了肉身,上帝的愛就在此像我們顯明瞭。道沒有成肉身仍然是道,但道成了肉身,我們才明白何為道。
二 創造與宇宙起源之天體物理學理論
(一)穩定狀態論
(二)膨漲收縮論
(三)大爆炸:
此論最合於上帝從無創造萬有之觀念。但科學理論不斷翻新,神學無需認定那一論為真理。
三 創造與地球年齡的地質學資料
科學家估計地球年齡約為45億年。
英國國教烏薛主教(James Ussher 1581-1656)依聖經估計創造發生於主前4004年。
聖經不是自然歷史教科書。讀經者要問的首先是聖經原作者的目的是什麼?然後是上帝引導作者的寫作要啟示的是什麼?
四 創造與人類的進化
(一)六地球日創造論:六天即六個廿四小時日。
(二)有神進化論:
上帝啟動進化,並作工於天擇的過程之中;上帝的工作等同於自然的進化。
(三)漸進創造論:
上帝啟動物種產生的過程,內在的引導其發展,並於關鍵時刻有新的創造行動。
一 創世故事的詮釋問題
創世記的最初十二章記載,如亞當夏娃的真實性如何?
二 創造教義的基本命題
(一)受造萬物及其秩序乃依於上帝而存在。
受造物不是自存的,故人不當拜受造物。
受造物是真實存在的。
(二)創造為上帝之自由作為
創造並非是上帝必須做的,而是因上帝如此定意而有的(啟4:11)。
(三)從無而造(creatio ex nihilo):不是從先存的物質而造。
(四)創造之善:受造物本質為善,物質不是邪惡的。
(五)創造與救贖是由同一位上帝所行;並非如馬吉安者流認為舊約創造的上帝是不好的,新約基督之父是救贖的上帝,是好的。
(六)創造是在時間中發生的真實情事,但創造也是時間的開始,所以聖經中之記載無法是一般歷史的記載,更不會是現代科學式之歷史記錄。
(七)「萬物受造於上帝」這一教義是基於啟示,非科學或哲學所能歸納或演繹。
三 創造之目的
(一)為了祂的榮耀(賽43:7;詩19:1)
(二)為了祂要分享祂的榮耀(來2:10)
(三)創造的目的與救贖的目的不可分(弗3:9-11)
四 三一上帝與創造
(一)創造源於父上帝
(二)創造藉著上帝之子,道
(三)創造成於上帝之靈
貳 創造與當代論題
一 神學與自然科學的關係
神學是基於啟示,處理「為何」的問題,思想自然界終極之起源與目的;而科學則是基於觀察,處理「如何」的問題,探究自然界內之互動。因此神學與科學 是以不同的角度來看自然。兩者不相屬也不對立,但兩者可以互相光照。神學使科學研究的成果有其意義的深度,科學則可提供神學創造論以理解的背景,其關係類 比於道成了肉身,上帝的愛就在此像我們顯明瞭。道沒有成肉身仍然是道,但道成了肉身,我們才明白何為道。
二 創造與宇宙起源之天體物理學理論
(一)穩定狀態論
(二)膨漲收縮論
(三)大爆炸:
此論最合於上帝從無創造萬有之觀念。但科學理論不斷翻新,神學無需認定那一論為真理。
三 創造與地球年齡的地質學資料
科學家估計地球年齡約為45億年。
英國國教烏薛主教(James Ussher 1581-1656)依聖經估計創造發生於主前4004年。
聖經不是自然歷史教科書。讀經者要問的首先是聖經原作者的目的是什麼?然後是上帝引導作者的寫作要啟示的是什麼?
四 創造與人類的進化
(一)六地球日創造論:六天即六個廿四小時日。
(二)有神進化論:
上帝啟動進化,並作工於天擇的過程之中;上帝的工作等同於自然的進化。
(三)漸進創造論:
上帝啟動物種產生的過程,內在的引導其發展,並於關鍵時刻有新的創造行動。
攝理與神蹟
壹 攝理:維護、統管及神義論
一 「攝理」一詞的意義
(一)字源:
「攝理」之英文providence 源自拉丁文providere,意為「從遠處看」,引為「預備」、「留心」。在英文動詞provide有「預見」的意思。故攝理含有「眷顧」之意。或稱「護理」。
(二)定義:
攝理指上帝在自然、歷史、教會及個人生活中的掌管,使祂自己的美意得以完成。
二 維護:上帝在自然中的攝理
(一)聖經教導:
1. 舊約
詩104:24-30這段經文中詩人讚美上帝,說到上帝按時把食物給地上、海中的大小活物。「你給他們,他們便拾起來;你張手,他們飽得美食。你掩面,他們便驚惶,你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
其他經文:詩36:6; 68:8-9; 145:15-16; 147:8-9, 16-17;尼9:6
2. 新約
祂叫日頭照(太5:45);祂養活麻雀(太6:26);給百合花妝飾(太6:31);「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萬物都本於祂,倚於他,歸於他」(羅11:36);基督以「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b)。
(二)意義:
1. 維護與創造不同,創造從無中生有,維護乃維持既有。
2. 維護是上帝的積極行動,而非僅消極不予毀滅。
3. 維護是上帝自由的行動,而非不得不然。
4. 維護包含順自然律而工作,但不排除上帝行超自然律的神蹟。
5. 上帝並不等同於自然律,這是泛神論的錯誤。
6. 上帝亦非自外於自然及自然律,那是自然神論(Deism)的錯誤。
三 統管:上帝在歷史中的攝理
(一)聖經教訓與觀念:
1. 上帝引導歷史走向
(1) 上帝統治萬國萬民:
詩47; 97和先知書中對列國的審判。
(2) 上帝在歷史中的行動以耶穌基督為中心
日期滿足,萬有要在基督裡同歸於一( 弗1:10b)。
(3) 歷史的目標是上帝而結局也於在上帝:
萬有歸於祂(羅11:35),祂是俄梅戛(啟1: 17c ),末了基督要將國交與父上帝(林前15:24)。
2. 上帝相關於人類之罪的行動
(1) 預防人犯罪
(2) 允許:雖不喜悅,但不攔阻
(3) 使用:藉惡以成善
(4) 限制:罪惡不能攔阻上帝的旨意
四 神義論(Theodicy):上帝在苦難中的攝理
(一)聖經教訓
1. 舊約
(1) 苦痛為人類之罪的後果
(2) 論及義人受苦而惡人發達
(3) 論及無辜受苦者上帝為其伸冤
2. 新約
(1) 義的基督為不義的人類受苦
(2) 門徒受逼迫之苦
(3) 苦難並不都直接因罪而來
(4) 有的苦難因試煉或管教而來
(5) 受苦為使信徒像基督(羅8:28-29)
(二)非基督教看法
1. 否認上帝的善良慈愛
(1) 斯多亞派
(2) 自然主義
2. 否認上帝的全能
(1) 道德二元論
(2) 有限的上帝
3. 否認苦難的真實性
(1) 佛教
(2) 基督教科學派,創始人:Mrs. Mary Baker Eddy
(三)基督教的解答
1. 上帝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們一同受苦
2. 上帝定意的苦難和祂允許的苦難不同
3. 苦難的不同功能
(1) 報應
(2) 管教
(3) 試驗
(4) 啟示,例:耶利米、何西阿、耶穌
(5) 代替
(6) 見證
(7) 末世臨近的記號
(8) 與基督契合:補滿基督患難的虧欠
貳 神蹟
一 什麼是神蹟
神蹟指上帝所作超乎人類所知之自然律的工作。
二 神蹟的目的
(一)指向上帝的記號:
神蹟是上帝國臨近的記號,也是聖靈工作的記號。
(二)顯明上帝的慈悲
(三)顯明上帝的榮耀
三 神蹟與信心
神蹟並不能使人絕對信仰上帝。信的人可看出一件神蹟是神蹟,不信的人看是看見,卻仍然可以不信。甚至見到復活的耶穌的門徒卻仍有疑惑的。
四 神蹟與自然:
神蹟並不違反自然,只是我們基於有限的對自然的知識,無法明白其中的律則。上帝的旨意構成了受造物的本性,同樣是出於上帝旨意的神蹟必不與自然本性矛盾。
一 「攝理」一詞的意義
(一)字源:
「攝理」之英文providence 源自拉丁文providere,意為「從遠處看」,引為「預備」、「留心」。在英文動詞provide有「預見」的意思。故攝理含有「眷顧」之意。或稱「護理」。
(二)定義:
攝理指上帝在自然、歷史、教會及個人生活中的掌管,使祂自己的美意得以完成。
二 維護:上帝在自然中的攝理
(一)聖經教導:
1. 舊約
詩104:24-30這段經文中詩人讚美上帝,說到上帝按時把食物給地上、海中的大小活物。「你給他們,他們便拾起來;你張手,他們飽得美食。你掩面,他們便驚惶,你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
其他經文:詩36:6; 68:8-9; 145:15-16; 147:8-9, 16-17;尼9:6
2. 新約
祂叫日頭照(太5:45);祂養活麻雀(太6:26);給百合花妝飾(太6:31);「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萬物都本於祂,倚於他,歸於他」(羅11:36);基督以「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b)。
(二)意義:
1. 維護與創造不同,創造從無中生有,維護乃維持既有。
2. 維護是上帝的積極行動,而非僅消極不予毀滅。
3. 維護是上帝自由的行動,而非不得不然。
4. 維護包含順自然律而工作,但不排除上帝行超自然律的神蹟。
5. 上帝並不等同於自然律,這是泛神論的錯誤。
6. 上帝亦非自外於自然及自然律,那是自然神論(Deism)的錯誤。
三 統管:上帝在歷史中的攝理
(一)聖經教訓與觀念:
1. 上帝引導歷史走向
(1) 上帝統治萬國萬民:
詩47; 97和先知書中對列國的審判。
(2) 上帝在歷史中的行動以耶穌基督為中心
日期滿足,萬有要在基督裡同歸於一( 弗1:10b)。
(3) 歷史的目標是上帝而結局也於在上帝:
萬有歸於祂(羅11:35),祂是俄梅戛(啟1: 17c ),末了基督要將國交與父上帝(林前15:24)。
2. 上帝相關於人類之罪的行動
(1) 預防人犯罪
(2) 允許:雖不喜悅,但不攔阻
(3) 使用:藉惡以成善
(4) 限制:罪惡不能攔阻上帝的旨意
四 神義論(Theodicy):上帝在苦難中的攝理
(一)聖經教訓
1. 舊約
(1) 苦痛為人類之罪的後果
(2) 論及義人受苦而惡人發達
(3) 論及無辜受苦者上帝為其伸冤
2. 新約
(1) 義的基督為不義的人類受苦
(2) 門徒受逼迫之苦
(3) 苦難並不都直接因罪而來
(4) 有的苦難因試煉或管教而來
(5) 受苦為使信徒像基督(羅8:28-29)
(二)非基督教看法
1. 否認上帝的善良慈愛
(1) 斯多亞派
(2) 自然主義
2. 否認上帝的全能
(1) 道德二元論
(2) 有限的上帝
3. 否認苦難的真實性
(1) 佛教
(2) 基督教科學派,創始人:Mrs. Mary Baker Eddy
(三)基督教的解答
1. 上帝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們一同受苦
2. 上帝定意的苦難和祂允許的苦難不同
3. 苦難的不同功能
(1) 報應
(2) 管教
(3) 試驗
(4) 啟示,例:耶利米、何西阿、耶穌
(5) 代替
(6) 見證
(7) 末世臨近的記號
(8) 與基督契合:補滿基督患難的虧欠
貳 神蹟
一 什麼是神蹟
神蹟指上帝所作超乎人類所知之自然律的工作。
二 神蹟的目的
(一)指向上帝的記號:
神蹟是上帝國臨近的記號,也是聖靈工作的記號。
(二)顯明上帝的慈悲
(三)顯明上帝的榮耀
三 神蹟與信心
神蹟並不能使人絕對信仰上帝。信的人可看出一件神蹟是神蹟,不信的人看是看見,卻仍然可以不信。甚至見到復活的耶穌的門徒卻仍有疑惑的。
四 神蹟與自然:
神蹟並不違反自然,只是我們基於有限的對自然的知識,無法明白其中的律則。上帝的旨意構成了受造物的本性,同樣是出於上帝旨意的神蹟必不與自然本性矛盾。
天使與鬼魔
壹 天使
一 天使的名稱
天使、基路伯、聖者、守望者(但4:13)、撒拉弗、加百列、米迦勒等。
上帝的兒子們(眾子)多指天使,但是創6:1, 2, 4也可能指塞特的後裔。
「耶和華的使者」一詞則指上帝的特殊顯現,常以耶和華的身份說話。會不會是先存的基督之顯現?在某些經文中又與耶和華有別。出23:20-25耶和 華對摩西論到那使者說:「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v.21) ,」又提到:「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他必賜福與你的糧(v.25),」 在這話的前後耶和華上帝都是用「我」自稱,顯然這使者為另一位格的上帝。如果此處所提到的使者相同於別處所記自稱為耶和華的那使者,則此說當可成立。
二 兩約間時期的猶太天使觀之新發展
天使的創造、守護天使、護國天使、天使的階級、天使長的名字與角色。
三 聖經中關於天使的教訓
(一)受造者:
不當受敬拜(西2:18)、服從於上帝的兒子(彼前3:22)、道成肉身的耶穌成為比天使小一點(來3:9)。
(二)數目眾多。
(三)工作:
1. 敬拜上帝
2. 為上帝服役
3. 上帝話語及旨意的傳達
4. 個人守護:信徒的使者在天上常見天父的面(太18:10)
5. 參與於耶穌的服事:
報告耶穌的降生、在他於曠野受試探時來伺候他(可1:13)、在他面對十字架時(路22:43)、宣告他的復活(太28:5-7)
6. 與魔鬼爭戰(啟12:7)
7. 伴隨基督再臨(太25:31)
貳 鬼魔:撒但與邪靈
一 名稱
「撒但」意為敵對者,是與上帝和祂所愛的人類作對的。撒但又稱魔鬼。
二 撒但的歷史(彼後2:4,猶6,啟20:1-10)
撒但及其使者原為天使。
撒但在上帝面前晝夜控上帝的子民(啟12:10)。
撒但與三分之一的天使(啟12:4)犯了罪。
所犯的罪包括「不守本位,離開自己的住處」(猶6),這罪是驕傲,是要與「至上者同等」(賽14:14)。
魔鬼是殺人的、不守真理的、撒謊的(約8:44)。
魔鬼是掌死權的(來2:14)。
撒但是墮落的人類社會之王(路4:6;約12:31;約壹5:19)。
上帝的兒子基督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
撒但對付上帝兒子耶穌的方法是先用利、權與名來誘惑(四十天試探的內容)。此計不成,就用殺害。
因基督的捨命贖罪,撒但不再能控告上帝的子民(羅8:33,啟12:20)。
因基督從死裡復活,敗壞了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2:14;林前15:26;提後1:10)。
米迦勒率天使與撒但及其使者爭戰。撒但戰敗,與其使者一同被摔到地上(啟12:9)。
基督所流的血,使信徒可以勝過撒但(啟12:11),可以踐踏撒但的蛇蠍部眾(路10:19)。
基督靠著上帝的能力趕鬼,也給他的門徒權柄趕鬼。
上帝派天使將撒但用鎖鍊拘留,丟在無底坑中(彼後2:4;啟20:3)。
撒但被綑綁一千年後將暫時得釋放,迷惑列國來與聖徒爭戰。
撒但將受審判(彼後2:4),最後被扔在硫礦火湖裡,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三 合於聖經之鬼魔學的要素
(一)避免將撒但非人格化
(二)耶穌的權柄能克勝鬼魔
(三)因耶穌的血,信徒已脫離黑暗權勢,並可勝過那惡者。
(四)歷史的二元論
一 天使的名稱
天使、基路伯、聖者、守望者(但4:13)、撒拉弗、加百列、米迦勒等。
上帝的兒子們(眾子)多指天使,但是創6:1, 2, 4也可能指塞特的後裔。
「耶和華的使者」一詞則指上帝的特殊顯現,常以耶和華的身份說話。會不會是先存的基督之顯現?在某些經文中又與耶和華有別。出23:20-25耶和 華對摩西論到那使者說:「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v.21) ,」又提到:「你們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上帝,他必賜福與你的糧(v.25),」 在這話的前後耶和華上帝都是用「我」自稱,顯然這使者為另一位格的上帝。如果此處所提到的使者相同於別處所記自稱為耶和華的那使者,則此說當可成立。
二 兩約間時期的猶太天使觀之新發展
天使的創造、守護天使、護國天使、天使的階級、天使長的名字與角色。
三 聖經中關於天使的教訓
(一)受造者:
不當受敬拜(西2:18)、服從於上帝的兒子(彼前3:22)、道成肉身的耶穌成為比天使小一點(來3:9)。
(二)數目眾多。
(三)工作:
1. 敬拜上帝
2. 為上帝服役
3. 上帝話語及旨意的傳達
4. 個人守護:信徒的使者在天上常見天父的面(太18:10)
5. 參與於耶穌的服事:
報告耶穌的降生、在他於曠野受試探時來伺候他(可1:13)、在他面對十字架時(路22:43)、宣告他的復活(太28:5-7)
6. 與魔鬼爭戰(啟12:7)
7. 伴隨基督再臨(太25:31)
貳 鬼魔:撒但與邪靈
一 名稱
「撒但」意為敵對者,是與上帝和祂所愛的人類作對的。撒但又稱魔鬼。
二 撒但的歷史(彼後2:4,猶6,啟20:1-10)
撒但及其使者原為天使。
撒但在上帝面前晝夜控上帝的子民(啟12:10)。
撒但與三分之一的天使(啟12:4)犯了罪。
所犯的罪包括「不守本位,離開自己的住處」(猶6),這罪是驕傲,是要與「至上者同等」(賽14:14)。
魔鬼是殺人的、不守真理的、撒謊的(約8:44)。
魔鬼是掌死權的(來2:14)。
撒但是墮落的人類社會之王(路4:6;約12:31;約壹5:19)。
上帝的兒子基督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3:8)。
撒但對付上帝兒子耶穌的方法是先用利、權與名來誘惑(四十天試探的內容)。此計不成,就用殺害。
因基督的捨命贖罪,撒但不再能控告上帝的子民(羅8:33,啟12:20)。
因基督從死裡復活,敗壞了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2:14;林前15:26;提後1:10)。
米迦勒率天使與撒但及其使者爭戰。撒但戰敗,與其使者一同被摔到地上(啟12:9)。
基督所流的血,使信徒可以勝過撒但(啟12:11),可以踐踏撒但的蛇蠍部眾(路10:19)。
基督靠著上帝的能力趕鬼,也給他的門徒權柄趕鬼。
上帝派天使將撒但用鎖鍊拘留,丟在無底坑中(彼後2:4;啟20:3)。
撒但被綑綁一千年後將暫時得釋放,迷惑列國來與聖徒爭戰。
撒但將受審判(彼後2:4),最後被扔在硫礦火湖裡,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
三 合於聖經之鬼魔學的要素
(一)避免將撒但非人格化
(二)耶穌的權柄能克勝鬼魔
(三)因耶穌的血,信徒已脫離黑暗權勢,並可勝過那惡者。
(四)歷史的二元論
聖靈的位格
壹 聖靈位格之用語
聖靈是三一上帝之一位格。這裡的位格是三一論中的用語,是指上帝之三的分別,指聖靈不同於聖父也不同於聖子者。
聖靈之人格性則是指聖靈有思想、感情、意志及有目的之行動。人格性是上帝的屬性,是上帝之三位所共有的。
貳 聖靈人格性的經文依據
聖靈的感情:聖靈的擔憂(弗4:30)
聖靈的思想:聖靈參透、知道(林前2:10, 11)
聖靈的意志:聖靈禁止、不許(徒16:6, 7)
聖靈的行動:聖靈催促(可1:12),聖靈代求(羅8:26)
參 聖靈非人格性的一面
一 物質或動物的形容
聖靈如風:to pneuma,中性
聖靈如火
聖靈如活水江河(約7:38-39)
聖靈如鴿子
聖靈如膏油
二 聖靈運行
三 以量言聖靈:
上帝賜聖靈是沒有限量(ou ek metron)的(約3:34)。
聖靈充滿
聖靈澆灌
肆 對聖靈人格性與非人格性的體認要如何調合?
伍 聖靈是上帝的愛?
一 上帝就是愛。
二 愛是從上帝來的。
三 聖靈把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四 聖靈的恩賜就是愛。
五 愛的人格性
聖靈是三一上帝之一位格。這裡的位格是三一論中的用語,是指上帝之三的分別,指聖靈不同於聖父也不同於聖子者。
聖靈之人格性則是指聖靈有思想、感情、意志及有目的之行動。人格性是上帝的屬性,是上帝之三位所共有的。
貳 聖靈人格性的經文依據
聖靈的感情:聖靈的擔憂(弗4:30)
聖靈的思想:聖靈參透、知道(林前2:10, 11)
聖靈的意志:聖靈禁止、不許(徒16:6, 7)
聖靈的行動:聖靈催促(可1:12),聖靈代求(羅8:26)
參 聖靈非人格性的一面
一 物質或動物的形容
聖靈如風:to pneuma,中性
聖靈如火
聖靈如活水江河(約7:38-39)
聖靈如鴿子
聖靈如膏油
二 聖靈運行
三 以量言聖靈:
上帝賜聖靈是沒有限量(ou ek metron)的(約3:34)。
聖靈充滿
聖靈澆灌
肆 對聖靈人格性與非人格性的體認要如何調合?
伍 聖靈是上帝的愛?
一 上帝就是愛。
二 愛是從上帝來的。
三 聖靈把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四 聖靈的恩賜就是愛。
五 愛的人格性
特殊啟示
壹 特殊啟示的性質
命題式的或關係性的啟示?
客觀真理或主觀體驗?
兼而有之。
貳 透過以色列人的舊約特殊啟示
一 舊約啟示的基礎──上帝的揀選
二 舊約啟示的時段
律法、先知、書捲
三 舊約啟示的方式
神顯、天使、夢、神諭(烏陵、土明)、異象、自然現象、歷史事件、先知的言語行為等。
真實的啟示方式可能被誤用,如假先知。
上帝否定的啟示方式:巫術、占星、牽亡等。
四 舊約啟示的性質
(一)上帝透過與其子民的互動而啟示自己
(二)歷史性的啟示:
上帝在時間裡與其子民互動;歷史性包括過去與未來
(三)獨一神觀
(四)雅崴的屬性
(五)彌賽亞觀
五 舊約啟示的有限
(一)律法沉重
(二)對罪的解決不完全
(三)超越的上帝觀
(四)彌賽亞盼望未實現
(五)死後的盼望希微
(六)對異族的排斥
(七)上帝子民對聖約無能遵守
六 舊約啟示與先存的基督
(一)舊約是為基督預先的見證,新約則是事後的見證。
(二)舊約中上帝的話就是先存的基督
上帝之話的位格性(賽55:10-11)
(三)以色列預表基督:舊約中以色列民與上帝應有的關係是關於基督的預表
參 在耶穌基督裡新約的特殊啟示
一 新約啟示的方式
(一)唯一的方式:在耶穌基督裡的啟示
(二)多角度的體認
1. 耶穌的死與復活
2. 耶穌自己對他與父之關係的宣告
(1) 他宣告是受父差遣降世
(2) 他宣告對父擁有親密而獨特的知識
(3) 他宣告是此獨特知識的唯一傳達者
3. 耶穌關於上帝的教導
4. 耶穌的行動
(1) 他與社會邊緣人的交往顯出天父對他們特別的關心
(2) 慈悲心。
(3) 他完美地體現自己的教導
(4) 行神蹟(sign)
二 基督裡的啟示成全了舊約的啟示
三 基督裡的啟示亦為聖靈的啟示
聖靈使人領受上帝的啟示
四 基督裡的啟示藉使徒的見證傳承
(一)使徒的見證是在五旬節之後,故其於使徒行傳及書信中的形式不同於福音書的形式。
(二)使徒的見證以耶穌的死而復活為中心,兼及他的生活與教訓。
(三)使徒見證是對耶穌基督不可取代的目擊見證。
(四)使徒的功能主要是見證與宣教而非治理。
(五)使徒的見證集結為新約聖經。
五 上帝在基督裡的啟示之究極性(finality)
(一)究極性指不會過時,不需補充,不被超越。
(二)新約的見證:基督為上帝的像(林後4:4;西1:15)和道(約1:1, 14-18)。
(三)基督啟示之究極性之當代意義
1. 其究極性基於基督神子之位格,不會為其他宗教教主所超越。
2. 其究極性為基督教會進行普世宣教的基礎。
命題式的或關係性的啟示?
客觀真理或主觀體驗?
兼而有之。
貳 透過以色列人的舊約特殊啟示
一 舊約啟示的基礎──上帝的揀選
二 舊約啟示的時段
律法、先知、書捲
三 舊約啟示的方式
神顯、天使、夢、神諭(烏陵、土明)、異象、自然現象、歷史事件、先知的言語行為等。
真實的啟示方式可能被誤用,如假先知。
上帝否定的啟示方式:巫術、占星、牽亡等。
四 舊約啟示的性質
(一)上帝透過與其子民的互動而啟示自己
(二)歷史性的啟示:
上帝在時間裡與其子民互動;歷史性包括過去與未來
(三)獨一神觀
(四)雅崴的屬性
(五)彌賽亞觀
五 舊約啟示的有限
(一)律法沉重
(二)對罪的解決不完全
(三)超越的上帝觀
(四)彌賽亞盼望未實現
(五)死後的盼望希微
(六)對異族的排斥
(七)上帝子民對聖約無能遵守
六 舊約啟示與先存的基督
(一)舊約是為基督預先的見證,新約則是事後的見證。
(二)舊約中上帝的話就是先存的基督
上帝之話的位格性(賽55:10-11)
(三)以色列預表基督:舊約中以色列民與上帝應有的關係是關於基督的預表
參 在耶穌基督裡新約的特殊啟示
一 新約啟示的方式
(一)唯一的方式:在耶穌基督裡的啟示
(二)多角度的體認
1. 耶穌的死與復活
2. 耶穌自己對他與父之關係的宣告
(1) 他宣告是受父差遣降世
(2) 他宣告對父擁有親密而獨特的知識
(3) 他宣告是此獨特知識的唯一傳達者
3. 耶穌關於上帝的教導
4. 耶穌的行動
(1) 他與社會邊緣人的交往顯出天父對他們特別的關心
(2) 慈悲心。
(3) 他完美地體現自己的教導
(4) 行神蹟(sign)
二 基督裡的啟示成全了舊約的啟示
三 基督裡的啟示亦為聖靈的啟示
聖靈使人領受上帝的啟示
四 基督裡的啟示藉使徒的見證傳承
(一)使徒的見證是在五旬節之後,故其於使徒行傳及書信中的形式不同於福音書的形式。
(二)使徒的見證以耶穌的死而復活為中心,兼及他的生活與教訓。
(三)使徒見證是對耶穌基督不可取代的目擊見證。
(四)使徒的功能主要是見證與宣教而非治理。
(五)使徒的見證集結為新約聖經。
五 上帝在基督裡的啟示之究極性(finality)
(一)究極性指不會過時,不需補充,不被超越。
(二)新約的見證:基督為上帝的像(林後4:4;西1:15)和道(約1:1, 14-18)。
(三)基督啟示之究極性之當代意義
1. 其究極性基於基督神子之位格,不會為其他宗教教主所超越。
2. 其究極性為基督教會進行普世宣教的基礎。
上帝的存在
壹 有沒有神?
一 現代無神論對基督信仰的挑戰
(一)主要的無神論代表
1. 費爾巴哈的人性投射論:
上帝只是人把無限的人性投射到想像出來的天上,然後稱這無限的人性為「上帝」。
2. 馬克斯的社會政治無神論
3. 弗洛伊德的心理學無神論
上帝是人類的幻覺與願望,是人類發展嬰兒期的產物。
4. 沙特的無神存在主義:
人類必須拒絕「上帝」這一觀念,因為這觀念否認了人類的自由。
(二)現代無神論的主要論點
1. 有神信念是人類理想、希望、與需要的客觀化。
2. 有神信念與科學方法及科學的實有觀不合。
3. 「上帝」一詞缺乏清楚的意義。
4. 有神信念與人類苦難的深度與廣度不能相容。
5. 上帝的主權與人類之價值、自由與完全之責任不合。
6. 有神信念使人對社會不公平及壓迫默然接受。
7. 有許多人能追求高尚人性價值但對上帝並無經歷,因此不一定要信上帝才能追求高尚價值。
二 對現代無神論的回答
1. 無神論也是無法證明的。
2. 不相信上帝的人還是傾向於將某人或某物偶像化。這種傾向從何來?
3. 眾多的殉道者之行動可以人類希望的投射來解釋嗎?
4. 在馬列主義的政權下仍有許多人相信基督。
5. 許多基督徒致力於減輕人類的痛苦。
6. 許多基督徒參與社會改革。
三 上帝存在之肯定
一 現代無神論對基督信仰的挑戰
(一)主要的無神論代表
1. 費爾巴哈的人性投射論:
上帝只是人把無限的人性投射到想像出來的天上,然後稱這無限的人性為「上帝」。
2. 馬克斯的社會政治無神論
3. 弗洛伊德的心理學無神論
上帝是人類的幻覺與願望,是人類發展嬰兒期的產物。
4. 沙特的無神存在主義:
人類必須拒絕「上帝」這一觀念,因為這觀念否認了人類的自由。
(二)現代無神論的主要論點
1. 有神信念是人類理想、希望、與需要的客觀化。
2. 有神信念與科學方法及科學的實有觀不合。
3. 「上帝」一詞缺乏清楚的意義。
4. 有神信念與人類苦難的深度與廣度不能相容。
5. 上帝的主權與人類之價值、自由與完全之責任不合。
6. 有神信念使人對社會不公平及壓迫默然接受。
7. 有許多人能追求高尚人性價值但對上帝並無經歷,因此不一定要信上帝才能追求高尚價值。
二 對現代無神論的回答
1. 無神論也是無法證明的。
2. 不相信上帝的人還是傾向於將某人或某物偶像化。這種傾向從何來?
3. 眾多的殉道者之行動可以人類希望的投射來解釋嗎?
4. 在馬列主義的政權下仍有許多人相信基督。
5. 許多基督徒致力於減輕人類的痛苦。
6. 許多基督徒參與社會改革。
三 上帝存在之肯定
(一)因上帝的啟示而肯定,而非藉由人的理性。
巴特認為費爾巴哈對基於理性的有神論之批評是中肯的。但他認為基督教真正的根據不是人的理性與經驗,而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啟示。 因為上帝啟示了祂自己,所以我們知道祂存在。
(二)有神論的論證仍然是上帝存在的合理佐證。
(三)基督徒生命因遇見上帝而產生的改變,見證著上帝的存在。
(四)最終的肯定還在未來。
貳 人格化的上帝
(一)「人格化」所指為何?
人格化所意涵的多中合一是神性奧秘之最恰當象徵。上帝至少是人格化的。
(二)現代哲學的泛神傾向特需人格化的平衡。
二 「人格化」非聖經用語,是聖經觀念
(一)舊約中的人格化上帝
1. 雅崴之名
2. 自然與歷史的主宰
3. 擬人化的描述
(1) 身體性的擬人化
(2) 心理性的擬人化
(3) 行動性的擬人化
(二)新約中的人格化上帝
1. 耶穌的教導
上帝是「你們在天上的父」
2. 耶穌的禱告
3. 使徒的教導(徒17:24-25)
三 從衛道學的角度看人格化的上帝
(一)唯心泛神論:斯賓諾莎、黑格爾
(二)進程哲學:懷海德與Hartshorne
(三)人格化的上帝觀是這些現代泛神論傾向的重要糾正。
四 人格化上帝與信徒生活
上帝是「你」而不是供人研究的「它」。
認識上帝是要和祂交往、向祂禱告、等候祂的回應。
五 上帝的人格性與三位一體之位格所指不同
「三位一體」意謂上帝是三個位格,一個本體,其中的「位格」指的是上帝存在的一種樣態,是聖父、是聖子、也是聖靈;而不是說上帝有三個人格,或有三位人格化的上帝。
巴特認為費爾巴哈對基於理性的有神論之批評是中肯的。但他認為基督教真正的根據不是人的理性與經驗,而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的啟示。 因為上帝啟示了祂自己,所以我們知道祂存在。
(二)有神論的論證仍然是上帝存在的合理佐證。
(三)基督徒生命因遇見上帝而產生的改變,見證著上帝的存在。
(四)最終的肯定還在未來。
貳 人格化的上帝
(一)「人格化」所指為何?
人格化所意涵的多中合一是神性奧秘之最恰當象徵。上帝至少是人格化的。
(二)現代哲學的泛神傾向特需人格化的平衡。
二 「人格化」非聖經用語,是聖經觀念
(一)舊約中的人格化上帝
1. 雅崴之名
2. 自然與歷史的主宰
3. 擬人化的描述
(1) 身體性的擬人化
(2) 心理性的擬人化
(3) 行動性的擬人化
(二)新約中的人格化上帝
1. 耶穌的教導
上帝是「你們在天上的父」
2. 耶穌的禱告
3. 使徒的教導(徒17:24-25)
三 從衛道學的角度看人格化的上帝
(一)唯心泛神論:斯賓諾莎、黑格爾
(二)進程哲學:懷海德與Hartshorne
(三)人格化的上帝觀是這些現代泛神論傾向的重要糾正。
四 人格化上帝與信徒生活
上帝是「你」而不是供人研究的「它」。
認識上帝是要和祂交往、向祂禱告、等候祂的回應。
五 上帝的人格性與三位一體之位格所指不同
「三位一體」意謂上帝是三個位格,一個本體,其中的「位格」指的是上帝存在的一種樣態,是聖父、是聖子、也是聖靈;而不是說上帝有三個人格,或有三位人格化的上帝。
基督再臨—緒 言
複次,使徒們也再三的講主耶穌基督要再臨。例如︰使徒行傳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複興的時 候,就是上帝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 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五至十七節說︰「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 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 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十節說 ︰「……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 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提多書二章十三節說︰「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 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說︰「……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 是為拯救他們。」
關於基督再臨,原文乃用三個名詞,(但中文聖經(1)(2)均作顯現)來指這一件重大的事︰(1)乃為揭開 (apocalupsis,unveiling),意指移去一切遮蓋之物。哥林多前書一章七節說︰「……等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 七節說︰「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彼得前書一章七、十三節說︰「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 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 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四章十二至十三節說︰「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 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2)乃為顯現(或作顯 明,epiphaneia,appearance,manifestation),例如提摩太前書六章十四至十六節說︰「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 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 的,要將他顯明出來……。」提摩太后書四章一至二、八節說︰「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務要傳 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 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須參提多書二章十三節見上引)(3)乃為再來、再臨或作降臨(Paroasia),例如馬太福音 二十四章三、四……二十七、三十七節說︰「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的來說︰『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 耶穌回答說……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三節說︰「但各人是按著 自己的次序複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再)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九節說︰「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 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再)來的時候,你們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三章十三節說︰「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再)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 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四章十五至十六節說︰「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 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五章二十三節說︰「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 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一至九節說︰「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 們到他那裡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 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 殿裡,自稱是上帝。我還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嗎?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什麼,是叫他到了的時候,才可以顯露。因為那 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這不法的人 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雅各書五章七至八節說︰「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再來,再臨)。看哪,農夫忍耐 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再來)的日子近了。」彼得後書一章十六節說︰「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 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三章四、十至十三節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裡呢?……主的日子要像賊 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 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約翰壹書二章二十八節說︰「小 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再臨)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基督再臨—獨一無比之事
主耶穌基督再臨乃是一件獨一無比之事,但是時代派卻把主耶穌再臨視為一種兩重性的事。雖然他們仍想維持其合一性,因此又想巧辯說︰「此乃這一件大事的兩個層面。」
但
是他們所謂兩個層面,事實上乃為兩件不同的事,而且二事乃分隔七年之久,復有其不同的目的,殊難視為一件獨特的事。其第一層面乃為基督再臨,其結果乃是把
聖徒取去,或說秘密取去。這乃是突如其來的事,可隨時發生,沒有預告所要發生之事。現在流行的見解,乃是認為這次主來,並不降到地上,乃是停在空中。那些
在主裡面已死的聖徒在這個時候要從死裡複活;活著的聖徒就要改變形狀,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所以這一次主來,乃被稱是「為著他的聖徒而來」(Coming for His Saint),
其經文的根據乃為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五至十七節︰「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
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
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與主永遠同在。」
此後就要隔開七年,在這七年之中,「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太二四14)「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正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一一26);「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太二四21-22)
「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帖後二8-10)
經過了這些事,就有另一次主的降臨,這一次乃是同眾聖徒一同降臨,乃是一直降到地上,乃稱為「主的日子」(The day of the Lord),他們經文的根據乃為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十三節︰「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
這
一次不是忽然降臨,而在事先,乃有若干預告的事,主耶穌這一次降臨乃要審判萬民。他們的經據,乃為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當人子在他榮耀
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
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於是就引進千禧年國度。
照
時代派這種說法,主耶穌基督再臨,乃分兩次,其中相隔七年,一次乃是忽然的,另一次則否;一次乃是聖徒要承受榮耀的國度,另一次乃為審判萬民,以及建立千
禧年國慶。這樣的引經據典,他們無非乃想利用聖經牽強附會,自圓其說,殊不知乃不合聖經的真諦,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一至二、八節經文裡面,「降臨」與「主
的日子」二詞,乃是可以混用的;而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十節中第七節的「顯現」與第十節的「降臨」乃為同時發生的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
講「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夾。」
乃是立刻在大災難之後,並非如他們所說的乃是在大災難發生之前。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節明明說︰「……災難一過去……人子……顯在天上……。」
照聖經所說,救主再臨(theparousia)乃是一件空前絕後,獨一無比的大事,並非可分兩次的兩重性的事。所幸前千禧年派裡面有些神學家也並不贊同這種兩重性的說法,而且認為此乃一種異想天開新奇的邪說。
弗洛斯德(Frost)在他所著的《基督再來》一書中說︰「災前復活與被提,乃是一種新奇的捏造的虛構。」還有一位前千禧年派的學者呂斯氏(Alexander Reese)也特著書,強烈反對此說。
基督再臨— 再臨前的大事
照聖經所說,救主再臨之前,乃有幾種重大事件發生,因此嚴格而言,不能說是驟然來臨的(imminent)。上述的弗洛斯德氏,他雖系一個時代派的學者,
卻是反對驟然來臨說,他乃願稱之為「即在眼前」
(impending)之事。希伯來書十章三十七節︰「……還有一點點的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啟示錄二十二章七節︰「看哪﹗我必快來……。」
所以聖經一再激勵聖徒對主再臨,要儆醒等候。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四十二節︰「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二十五章十三節又說
︰「……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啟示錄說︰「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警醒……的有福了。」彼得後書三章十至十一節又說勸勉聖徒要
聖潔敬虔︰「……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
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反之,聖經對那些怠忽救主再臨,以為來日方長,乃要耽延的人,則必加以責備。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四十八至五十一節︰「倘若那惡僕
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他,定他和假冒為
善的人同罪。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主耶穌雖曾講他就要來,但這並非說他要驟然來臨。我們必須注意主耶穌和使徒們一再傳講,當主耶穌在世界的末了有形有
體的再臨之前必要發生的重大事件。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五至十四,二十一至二十二,二十九至三十一節︰說「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
且要迷惑許多人。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
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
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
到……。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
子必減少了……。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
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帖撒羅尼
迦後書二章一至四節︰「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裡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
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必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
自己,超過一切稱為上帝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觀此可見救主再臨,還要經歷這些大事,不是驟然的。主雖然說他來的日子
近了,但從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十四至十九節那段經文來看,那位要往外國去,把家業交給他僕人管理,他卻「過了許久」才回來,和他們算賬。這些主耶穌所講的比
喻,就可糾正那些人「以為上帝的國快要顯出來」(路一九11)乃是驟然來臨的錯覺。關於主耶穌的再臨,照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十個童女的比喻來看,
她們以為「新郎遲延」、「都打盹睡著了」,結果就關在門外。複從彼得後書三章三至四節來看,那些「末世……好譏誚的人。」卻「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
那裡呢?』……。」他們這些錯覺,乃都是因為沒有把握到上帝對於時間的觀念,不知「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三8)。那講主耶穌要立刻驟然來臨
的人,似乎指責主耶穌,說他耽延了幾及兩千年之久,這乃因兩個原因,其一,就是上文所說的,他們不知「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其二,他們所謂耽
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8-9)。
尤有進者,我們現在的問題,乃為儆醒,要注意他再臨的預兆。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二至三十三節教訓我們說︰「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 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我們應當藉著這些預兆來勸勉世人,要覺悟,要儆醒,要機 敏,要準備,要竭力多作主工,庶免主再臨的時候,不至「關在門外」、「哀哭切齒」,永遠沉淪。
關於基督再臨以前的重大事件,約可分為五點︰一為呼召外邦;二為以民皈主;三為大叛道與大災難;四為敵基督來臨;五為神蹟與奇事,茲分論之︰
可是千禧年派對此卻有不同的見解。他們根本不信要把天國的福音傳遍天下;他們既以為救主要「驟然來臨」(imminent),則把福音傳遍天下,乃為不可 能的事。照他們的看法,傳福音的事工,要到救主降臨才能真正開始。他們又複指稱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四節所說的天國的福音,並不是上帝在主耶穌基督裡的恩典 福音(The Gospel of the grace);天國的福音乃是不同的,乃為天國再一次來臨的福音。在教會從地上移去以後,其內住的聖靈也隨著離去(這實在乃指恢復舊約的情況),於是主耶 穌所傳的福音,就要從新傳揚。最初乃由那些在教會挪移時皈主的人傳揚,接著乃由那些皈主的以色列人和一位特殊的使者傳揚;或是在大災難時期,特別由剩餘而 悔改皈主的以民傳揚。這種布道乃有特殊的奇效,遠比那些傳揚上帝恩典福音為有效。在這個時期,那些在啟示錄七章所講的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十四萬四千人 以及那些沒有人能數得過來,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的人,都要悔改。這樣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四節所預言的,就都要應驗。可是這種構想,不但前輩 的前千禧年派不能接納,甚至現在的前千禧年派也不能贊同,且加反對,福音的雙重性以及救主再臨的雙重性乃是不能成立的學說。上帝在主耶穌基督裡的恩典福 音,乃是唯一能夠拯救世人,進入神國的獨一無二的福音。上文所講的前千禧年派以為要等教會從地上移去,以及內住的聖靈離去以後,恢復舊約的情況,福音的傳 揚更有效之說,乃是完全違反上帝啟示歷史的荒謬之論。
關於這點,時代派的學者複有與我們不同的意見。他們不認為大叛道與大災難是救主再臨以前的預兆;而適得其反,乃以為是救主再臨以後的事象。因此他們認為教 會不會經過大災難;在大災難之前,教會早已被提到雲裡與主同在。他們不講大災難,而稱其為「雅各遭難」(參耶三7);因為他們以為此乃以色列而非教會遭難 的日子。但是他們所引證的根據乃不足令人信服。他們以先人為主的成見,斷章取義,支持他們救主再臨二重性的說法。但是主耶穌明明白白,實實在在一再的講, 大災難乃是他再臨以前的異象之一。例如馬太福二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二,二十九至三十,三十七至三十九節︰「……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 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 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 臨……。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衝去。人子降臨也要 這樣。」基上所述,我們顯然可知,救主再臨,乃在大災難之後。這次災難還要影響選民,一則,為著選民,那災難的日子必減少(參太二四23);二則,「因為 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二四24)三則,「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 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二四31)選民就大得鼓舞,「挺身昂首,因為(他)們得贖的日子近了」(路二一28)。使徒保羅又明示我們在救主再臨之前, 「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上帝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 上帝。」(帖後二3-4)他又一再提醒提摩太說︰「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救主再臨之前),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 四1)又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能怨、 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15)在啟示錄 七章十二至十四節說有從大災難中出來的聖徒在天上,「長老中有一位問我說︰『這些穿白衣的是誰?是從那裡來的?』我對他說︰『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說︰ 『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在啟示錄六章九至十一節,我們又知道,有些聖徒為他們在災難中受逼迫的弟兄們祈禱,「揭開 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 等到幾時呢?』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是亦可證時代派以 為教會不會經歷大災難之說的不當。
在舊約裡面,大多數的先知書裡面,我們看到在那些不敬畏上帝的外邦國家,有一種不義的邪惡的精神,敵視以色列人,被上帝審判。尤其在但以理先知書裡面,有 許多正如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三至十二節所講的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的特徵。但以理髮現那邪惡不義的精神都在那「小角」裡具體表現出來。他說︰「我 正觀看這些角,見其中又長起一個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這角前,連根被它拔出來。這角有限,像人的眼,有口說誇大的話……。那侍立者這樣說︰『第四獸 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國,與一切國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並且踐踏嚼碎。至於那十角,就是從這國中必興起的十王,後來又興起一王,與先前的不同,他必製伏三 王。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然而審判者必坐著行審判,他的權柄必被奪去、毀 壞、滅絕,一直到底。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歸給至高者的聖民。他的國是永遠的,一切掌權的都必事奉他,順從他。』那事至此完畢。至於我但以 理,心中甚是驚惶,臉色也改變了,卻將那事存記在心。」(但七8、23一28)但以理先知又說︰「北方王……他的心反對聖約,任意而行……到了定期,他必 返回,來到南方……聯絡背棄聖約的人。他必興兵,這兵必褻瀆聖地……除掉常獻的燔祭,設立那行毀壞可憎的。作惡違背聖約的人,他必用巧言勾引;惟獨認識上 帝的子民,必剛強行事。民間的智慧人,必訓誨多人。然而,他們多日必倒在刀下,或被火燒,或被擄掠搶奪……。智慧人中有些仆倒的,為要熬煉其餘的人,使他 們清淨潔白,直到末了;因為到了定期,事就了結。王必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過所有的神,又用奇異的話攻擊萬神之神。他必行事亨通……。到末了,南方王要 與他交戰……,但從東方和北方必有消息擾亂他……到了他的結局,必無人能幫助他。」(參但一一28一45)但以理先知雖未特指某一君王是表徵敵基督的人 物,但其中所講的卻都有人的成分。主耶穌所講的假先知(pseudoprophetai)與假基督(pseudochristoi)也是藉著各樣的人具體 表現出來,都是敵對基督叛離他國度的人。例如馬太福音七章十五節,二十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六節說︰「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 面卻是殘暴的狼。……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 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裡,』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 信。」(並參可一三21-22及路一七23)使徒保羅為著帖撒羅尼迦人受人迷惑,因此警告他們說︰「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裡聚集, 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 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並且描寫那大罪人說︰「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 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帖後二1-4)。他所描寫的乃與上述但以理先知在第十一章二十八至四十五節所說的相應,乃都是明指敵基督而言。保羅所講的大 罪人,乃就是約翰書信裡所說的敵基督,實毫無用疑。使徒保羅說︰「因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但他又指示他的讀者說,那大罪人,要「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 以後,「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帖後二7-8)。那攔阻的是什麼,乃有不同的解釋,但「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這不法的人」,就要「照撒但的運動,行 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帖後二9一10)。在這裡,那不法的人,乃含有人的成分。照啟示錄第 十三章,那敵基督的權能,乃在兩個獸裡,一從海裡上來,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前者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形狀像 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它……。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又拜那龍,因為它將自己的權柄給了獸……。 又賜給它說誇大褻瀆話的口……,褻瀆上帝的名……,又任憑它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 它……。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有兩角如同羊羔,說話好像龍……。又行大奇事……,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除了那受印 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作買賣。在這裡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記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他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前者所表徵的,乃 是關於政府、政權或是某種世界帝國;後者雖無一致的意見,乃是指異教邪道、假先知。這種敵擋聖道的勢力,約翰在他的書信裡,乃稱它為敵基督。
在教會史上,關於敵基督乃有各種不同的意見。在初期教會,大家認為敵基督乃為一個猶太人,自稱為彌賽亞,統治耶路撒冷。改教運動以後,有些改正宗的學者, 認為羅馬教皇乃有敵基督的特徵,但不能以為他就是敵基督。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分四點來說︰(1)敵基督的精神,照使徒保羅與約翰所作的見證來說,在他們 的時候,已經開始運行;(2)敵基督的權能,要到世界的末了,才有極度的發展;(3)但以理乃從政治方面說,保羅乃是從教會方面講敵基督的權能;約翰在啟 示錄裡,乃從政治與教會兩方面來講;(4)敵基督權能的發展,可能到了最後要藉著一個人把一切邪惡的勢力具體表現出來。
關於敵基督本身的特性,現在仍是一個爭辯不已的問題。有些人認為,所謂「敵基督」、「大罪人」、「沉倫之子」,以及但以理書裡的「小角」、啟示錄裡的兩個 獸,一從海裡上來,一從地中上來的獸,乃無非是描寫不虔不義和敵擋基督聖道之精神,這乃表示世界敵對上帝及其國度,這種精神在歷史上乃時常表現出來,有時 強大,有時微弱,但是到了世界末了,就要登峰造極,有最強烈的發展。他們認為敵基督不是任何人的作為,而乃為一種世界的精神。但是另有些學者則不讚同此 說,認為如果把敵基督視為一種抽象的力量,實乃違反聖經的教訓。他們認為敵基督乃是一個集體的概念,藉著各時代的人,承先啟後的發展一種不虔不義,敵對基 督聖道的精神,例如許多羅馬君王,逼迫教會,還有一些教皇也做同樣逼害的工作。
可是教會最普遍的意見,敵基督一詞,乃是指一個末世的人物,他乃為一切邪惡的化身,這乃代表一種世界邪惡的精神,自古迄今,乃一直出現在世界,在歷史上早 已有其前驅與先例。這種見解在初期教會,甚為流行,似乎乃合聖經的道理︰(1)但以理書第十一章所描寫的敵基督乃是指人而言,可能關於一個特定的人,視為 敵基督的先例;(2)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所講的「大罪人」和「沉淪之子」,他乃抵擋主,自稱是上帝,乃是一個不法的人,乃似敵基督。(3)約翰在書 信裡說︰「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二18),這雖是多數,但是他在下文又用單數講敵基督(二22),這乃是指一個特定的人。(4)在啟示錄裡所 敘述的雖大都是象徵的,但是仍不缺乏人的成分,例如十九章二十節乃是講敵基督和他的部屬,都「一同被擒拿」「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5)基督 既是一個人,敵基督當然可想而知亦必是一個人。
尤有進者,我們現在的問題,乃為儆醒,要注意他再臨的預兆。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二至三十三節教訓我們說︰「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 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我們應當藉著這些預兆來勸勉世人,要覺悟,要儆醒,要機 敏,要準備,要竭力多作主工,庶免主再臨的時候,不至「關在門外」、「哀哭切齒」,永遠沉淪。
關於基督再臨以前的重大事件,約可分為五點︰一為呼召外邦;二為以民皈主;三為大叛道與大災難;四為敵基督來臨;五為神蹟與奇事,茲分論之︰
一、呼召外邦
在新約裡有許多經文講到天國的福音,要弘揚到萬邦。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四節︰「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馬可福音十 三章十節︰「然而,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羅馬書十一章二十五節︰「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 添滿了。」還有許多經文給我們證實,在新約時期,有許許多多的外邦人,要進入上帝的國裡。例如,馬太福音八章十一節︰「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 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十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主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裡。這 原是百種裡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路加福音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就是你在萬民面前所預備的, 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使徒行傳十五章十四至十八節︰「方才西門述說上帝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眾 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 邦人,都尋求主。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羅馬書九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這器皿就是我們被上帝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 中。這有什麼不可呢?就像上帝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 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上帝的兒子。』」以弗所書二章十一至十九節︰「……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 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 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 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 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裡的人了。」從上述的經文來說,我們的目標,乃是要把福音傳遍萬邦,但是從實際來說,我們還沒有把福音傳給萬民,每一宣教 士的工作也沒有完全達成主耶穌所宣稱的條件。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也不可能對各國每一個人傳講福音。可是我們所應當作的,就是要把福音傳遍天下,對萬民作 見證,使福音的大能在萬民中彰顯出來,作為他們歸向與信從的標幟,使他們對基督和他的國度作明確的抉擇。我們的責任,乃是遵照主的吩咐,完成弘揚聖道的大 使命,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太二八19)。我們雖不能使萬民每一位都要接受福音,皈向基督為救主,但我們卻應當把福音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使萬 民中的信徒,為主所用,成為福音的使者,使「外邦人的數目」早日「添滿」(羅一一25),迎候基督再臨。可是千禧年派對此卻有不同的見解。他們根本不信要把天國的福音傳遍天下;他們既以為救主要「驟然來臨」(imminent),則把福音傳遍天下,乃為不可 能的事。照他們的看法,傳福音的事工,要到救主降臨才能真正開始。他們又複指稱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四節所說的天國的福音,並不是上帝在主耶穌基督裡的恩典 福音(The Gospel of the grace);天國的福音乃是不同的,乃為天國再一次來臨的福音。在教會從地上移去以後,其內住的聖靈也隨著離去(這實在乃指恢復舊約的情況),於是主耶 穌所傳的福音,就要從新傳揚。最初乃由那些在教會挪移時皈主的人傳揚,接著乃由那些皈主的以色列人和一位特殊的使者傳揚;或是在大災難時期,特別由剩餘而 悔改皈主的以民傳揚。這種布道乃有特殊的奇效,遠比那些傳揚上帝恩典福音為有效。在這個時期,那些在啟示錄七章所講的以色列人各支派中受印的十四萬四千人 以及那些沒有人能數得過來,從各國、各族、各民、各方的人,都要悔改。這樣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十四節所預言的,就都要應驗。可是這種構想,不但前輩 的前千禧年派不能接納,甚至現在的前千禧年派也不能贊同,且加反對,福音的雙重性以及救主再臨的雙重性乃是不能成立的學說。上帝在主耶穌基督裡的恩典福 音,乃是唯一能夠拯救世人,進入神國的獨一無二的福音。上文所講的前千禧年派以為要等教會從地上移去,以及內住的聖靈離去以後,恢復舊約的情況,福音的傳 揚更有效之說,乃是完全違反上帝啟示歷史的荒謬之論。
二、以民皈主
此乃為救主再臨以前之第二重大事件。無論舊約與新約都講到以民要悔改皈主。例如撒迦利亞書十二章十至十一、十三章一至二,九節︰說「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 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紮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那日耶路撒冷必有大大的悲哀,如米吉 多平原之哈達臨門的悲哀……。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萬軍之耶和華說︰『那日,我必從地上除滅偶像的名,不再被 人記念。也必使這地不再有假先知與污穢的靈……。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 又如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二至十七節︰「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但他們的心地剛 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 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羅馬書十一章二十五至三十節︰「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 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 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上帝的 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你們從前不順服上帝,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這似與末世有關。前千禧年派便利用這些經文,藉以自圓其說。因此他 們就堅稱,以色列人必全民複興與悔改,猶大國必在聖地重新建立起來,這乃要在主耶穌在千禧年統治的時候或以前,立刻發生。但此事不能一概而論。以色列人是 否要重新建國,是否要全民皈主,須加審慎研討。舊約先知似有這種預言,但須從新約的亮光,加以衡校。馬太福音十九章二十八節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 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複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三十四節主耶穌又說︰「你 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主耶穌時常明白曉諭,猶太人雖然被稱為他國度的兒女,卻是因他 們的悖逆,以致失去他們在國度的地位。馬太福音八章十一至十二節︰「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 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二十一章二十八至四十六節︰「……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上 帝的國。因為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裡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 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唸過麼?所以我告訴你們,上帝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誰 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 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二十二章一至十四節︰「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 席;他們卻不肯來。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請(他)們來赴席。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裡去;一個作買賣去;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 了。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王對使喚的人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路加福音十三章六至九節,主耶穌「於是用比喻 說︰『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園裡。他來到樹前找果子,卻找不著,就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它砍了吧, 何必白佔地土呢﹗」管園的說︰「主阿,今年且留著,等我周圍掘開土,加上糞;以後若結果子便罷,不然再把它砍了。」』」主耶穌告訴那些作惡的猶太人,上帝 的國必從他們奪去,而要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參上引太二一43)。他又說,以後敗壞要侵入教會,還要遭遇苦難,最後還要叛離真道。他卻沒有暗示猶太人要 悔改與複興。主所以不提這些事,乃是有意義的。保羅在羅馬書十一章十一至三十二節所講的,當然乃是指以色列人將來要悔改而言。許多解經家也採取這見解,但 是甚至正確的解釋,也有許多地方令人惶惑。保羅在羅馬書第九章至第十一章裡面,特別講論這個問題,一方面是上帝對以民的應許,一方面大部分的以民卻拒絕上 帝的應許。這二者如何可以調和,保羅在第九至十兩章首先指出,上帝的應許並非給屬血氣的,而乃是給屬靈的以色列人而言。他在羅馬書九章六至八節︰「這不是 說上帝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 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其次,上帝在以民中間仍有他所揀選的,在以民中間,仍有照他的恩典所揀選的所留的餘數。他在 羅馬書十一章一至十一節︰「我且說,上帝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上帝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 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樣說的呢?他在上帝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主阿,他們殺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 索我的命、上帝的回話是怎樣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既是出於恩典, 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如經上所記︰『上 帝給他們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見,耳朵不能聽見,直到今日。』大衛也說︰『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願他們的眼睛昏 蒙,不得看見;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可見縱然大 部分以色列人,心地剛硬,頑梗不化,在上帝手裡反而可以用來作為拯救外邦人的方法,尤複藉此激發以民的心志,看到外邦人享受救恩的福樂,從而使以民發生渴 慕之心。複次,以色列人心地剛硬,乃總是一部分人,因此,歷世歷代,乃都有接受救主的人。上帝在整個新約時期一直要從猶太人,照著揀選的恩典招聚所留的餘 數,直到外邦人數添滿的時候;這樣所有全數的(pleroma)真以色列人就要得救。但我們須知,所有的以色列人一詞,並非指全國的人,而乃為特指恩約裡 面被揀選的人。前千禧年派根據羅馬書十一章二十六節︰「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就誤以為等到上帝完成了他對外邦人的工作以後,整個以色列民族就都要得救; 殊不知使徒保羅在開始講上帝應許的時候,乃是特指屬靈的以色列人而言。「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 女……。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的兒女,唯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為後裔。」(參羅馬九6-8)羅馬書十一章二十六節︰「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 救。」乃須從屬靈的意義而看,等到外邦人數添滿以後,屬靈的以色列人也要悔改皈主。「深哉﹗上帝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羅一一 33)三、大叛道與大災難
這兩者乃可一併加以檢討,因為主耶穌基督在講論這些問題的時候,乃是把這二者交織在一起的。例如他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八至十一節說︰「這都是災難的起頭。 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 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馬可福音十三章九至二十二節︰「但你們要謹慎,因為人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並且你們在會堂裡要受鞭打; 又為我的緣故,站在諸侯與君王面前,對他們作見證。然而,福音必須先傳給萬民。人把你們拉去交官的時候,不要預先思慮說什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什麼話, 你們就說什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 惡;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你們看見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因為在那些日子必有 災難,自從上帝創造萬物直到如今,並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是主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主的選民,他將那日子減少 了。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神蹟奇事;倘若能行,就把選民迷惑 了。」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二十二至二十八節︰「因為這是報應的日子,使經上所寫的都得應驗。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因為將有大災難降在這地 方,也有震怒臨到這百姓。他們要倒在刀下,又被擄到各國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日月星辰要顯出異兆,地上的邦國也有困苦;因 海中波浪的響聲,就慌慌不定。天勢都要震動,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一有這些事, 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主耶穌的話顯然已經在耶路撒冷被毀以前有一部分應驗,但是在世界空前絕後的大災難時還要有更多的應驗。使徒 保羅也一再講大叛道,例如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三節︰「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 之子,顯露出來。」提摩太前書四章一節︰「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摩太后書三章一至五節︰「你該 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 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他已經在他那時見到這種 叛道的時代精神;但他複要使讀者深知到了末世,這種叛道的精神還要變本加厲。關於這點,時代派的學者複有與我們不同的意見。他們不認為大叛道與大災難是救主再臨以前的預兆;而適得其反,乃以為是救主再臨以後的事象。因此他們認為教 會不會經過大災難;在大災難之前,教會早已被提到雲裡與主同在。他們不講大災難,而稱其為「雅各遭難」(參耶三7);因為他們以為此乃以色列而非教會遭難 的日子。但是他們所引證的根據乃不足令人信服。他們以先人為主的成見,斷章取義,支持他們救主再臨二重性的說法。但是主耶穌明明白白,實實在在一再的講, 大災難乃是他再臨以前的異象之一。例如馬太福二十四章二十一至二十二,二十九至三十,三十七至三十九節︰「……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 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 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 臨……。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衝去。人子降臨也要 這樣。」基上所述,我們顯然可知,救主再臨,乃在大災難之後。這次災難還要影響選民,一則,為著選民,那災難的日子必減少(參太二四23);二則,「因為 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二四24)三則,「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 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二四31)選民就大得鼓舞,「挺身昂首,因為(他)們得贖的日子近了」(路二一28)。使徒保羅又明示我們在救主再臨之前, 「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上帝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 上帝。」(帖後二3-4)他又一再提醒提摩太說︰「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救主再臨之前),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 四1)又說︰「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瀆、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能怨、 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15)在啟示錄 七章十二至十四節說有從大災難中出來的聖徒在天上,「長老中有一位問我說︰『這些穿白衣的是誰?是從那裡來的?』我對他說︰『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說︰ 『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在啟示錄六章九至十一節,我們又知道,有些聖徒為他們在災難中受逼迫的弟兄們祈禱,「揭開 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阿,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 等到幾時呢?』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是亦可證時代派以 為教會不會經歷大災難之說的不當。
四、敵基督來臨
敵基督(antichristos)一詞,乃只見於約翰書信裡面。約翰壹書二章十八至二十二節︰「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 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 明都不是屬我們的……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識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約翰壹書四章一至三節說︰「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 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 上帝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不是出於上帝,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約翰貳書七節說︰「因 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敵基督的。」「敵基督」一詞,有兩種講法,其一,乃為「取代」,就是取而代 之,高抬自己,自居基督的地位。其二,乃為「敵擋」,就是反對基督。從上下文來看,後者的解釋,乃較為確當。約翰壹書在二章十八節所講的敵基督,乃是單 數,雖然未用冠詞,但下文還有「好些敵基督的」,想必為首要的最高的敵基督;其餘「好些敵基督的」無非乃為它的開路先鋒,或是一群走卒。敵基督乃是代表一 種敵擋或阻礙上帝國度的精神;這乃是約翰壹書四章三節所指的「那敵基督者的靈」,乃是與上帝國度的發展,針鋒相對,互相衝突,水火不容的。在舊約裡面,大多數的先知書裡面,我們看到在那些不敬畏上帝的外邦國家,有一種不義的邪惡的精神,敵視以色列人,被上帝審判。尤其在但以理先知書裡面,有 許多正如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三至十二節所講的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的特徵。但以理髮現那邪惡不義的精神都在那「小角」裡具體表現出來。他說︰「我 正觀看這些角,見其中又長起一個小角;先前的角中,有三角在這角前,連根被它拔出來。這角有限,像人的眼,有口說誇大的話……。那侍立者這樣說︰『第四獸 就是世上必有的第四國,與一切國大不相同,必吞吃全地,並且踐踏嚼碎。至於那十角,就是從這國中必興起的十王,後來又興起一王,與先前的不同,他必製伏三 王。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然而審判者必坐著行審判,他的權柄必被奪去、毀 壞、滅絕,一直到底。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歸給至高者的聖民。他的國是永遠的,一切掌權的都必事奉他,順從他。』那事至此完畢。至於我但以 理,心中甚是驚惶,臉色也改變了,卻將那事存記在心。」(但七8、23一28)但以理先知又說︰「北方王……他的心反對聖約,任意而行……到了定期,他必 返回,來到南方……聯絡背棄聖約的人。他必興兵,這兵必褻瀆聖地……除掉常獻的燔祭,設立那行毀壞可憎的。作惡違背聖約的人,他必用巧言勾引;惟獨認識上 帝的子民,必剛強行事。民間的智慧人,必訓誨多人。然而,他們多日必倒在刀下,或被火燒,或被擄掠搶奪……。智慧人中有些仆倒的,為要熬煉其餘的人,使他 們清淨潔白,直到末了;因為到了定期,事就了結。王必任意而行,自高自大,超過所有的神,又用奇異的話攻擊萬神之神。他必行事亨通……。到末了,南方王要 與他交戰……,但從東方和北方必有消息擾亂他……到了他的結局,必無人能幫助他。」(參但一一28一45)但以理先知雖未特指某一君王是表徵敵基督的人 物,但其中所講的卻都有人的成分。主耶穌所講的假先知(pseudoprophetai)與假基督(pseudochristoi)也是藉著各樣的人具體 表現出來,都是敵對基督叛離他國度的人。例如馬太福音七章十五節,二十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六節說︰「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 面卻是殘暴的狼。……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 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裡,』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 信。」(並參可一三21-22及路一七23)使徒保羅為著帖撒羅尼迦人受人迷惑,因此警告他們說︰「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他那裡聚集, 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什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 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並且描寫那大罪人說︰「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 在上帝的殿裡,自稱是上帝」(帖後二1-4)。他所描寫的乃與上述但以理先知在第十一章二十八至四十五節所說的相應,乃都是明指敵基督而言。保羅所講的大 罪人,乃就是約翰書信裡所說的敵基督,實毫無用疑。使徒保羅說︰「因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但他又指示他的讀者說,那大罪人,要「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 以後,「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帖後二7-8)。那攔阻的是什麼,乃有不同的解釋,但「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這不法的人」,就要「照撒但的運動,行 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帖後二9一10)。在這裡,那不法的人,乃含有人的成分。照啟示錄第 十三章,那敵基督的權能,乃在兩個獸裡,一從海裡上來,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前者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形狀像 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它……。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又拜那龍,因為它將自己的權柄給了獸……。 又賜給它說誇大褻瀆話的口……,褻瀆上帝的名……,又任憑它與聖徒爭戰並且得勝……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 它……。另有一個獸從地中上來,有兩角如同羊羔,說話好像龍……。又行大奇事……,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又叫所有不拜獸像的人都被殺害……。除了那受印 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作買賣。在這裡有智慧,凡有聰明的,可以算記獸的數目,因為這是人的數目,他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前者所表徵的,乃 是關於政府、政權或是某種世界帝國;後者雖無一致的意見,乃是指異教邪道、假先知。這種敵擋聖道的勢力,約翰在他的書信裡,乃稱它為敵基督。
在教會史上,關於敵基督乃有各種不同的意見。在初期教會,大家認為敵基督乃為一個猶太人,自稱為彌賽亞,統治耶路撒冷。改教運動以後,有些改正宗的學者, 認為羅馬教皇乃有敵基督的特徵,但不能以為他就是敵基督。關於這個問題,我們可分四點來說︰(1)敵基督的精神,照使徒保羅與約翰所作的見證來說,在他們 的時候,已經開始運行;(2)敵基督的權能,要到世界的末了,才有極度的發展;(3)但以理乃從政治方面說,保羅乃是從教會方面講敵基督的權能;約翰在啟 示錄裡,乃從政治與教會兩方面來講;(4)敵基督權能的發展,可能到了最後要藉著一個人把一切邪惡的勢力具體表現出來。
關於敵基督本身的特性,現在仍是一個爭辯不已的問題。有些人認為,所謂「敵基督」、「大罪人」、「沉倫之子」,以及但以理書裡的「小角」、啟示錄裡的兩個 獸,一從海裡上來,一從地中上來的獸,乃無非是描寫不虔不義和敵擋基督聖道之精神,這乃表示世界敵對上帝及其國度,這種精神在歷史上乃時常表現出來,有時 強大,有時微弱,但是到了世界末了,就要登峰造極,有最強烈的發展。他們認為敵基督不是任何人的作為,而乃為一種世界的精神。但是另有些學者則不讚同此 說,認為如果把敵基督視為一種抽象的力量,實乃違反聖經的教訓。他們認為敵基督乃是一個集體的概念,藉著各時代的人,承先啟後的發展一種不虔不義,敵對基 督聖道的精神,例如許多羅馬君王,逼迫教會,還有一些教皇也做同樣逼害的工作。
可是教會最普遍的意見,敵基督一詞,乃是指一個末世的人物,他乃為一切邪惡的化身,這乃代表一種世界邪惡的精神,自古迄今,乃一直出現在世界,在歷史上早 已有其前驅與先例。這種見解在初期教會,甚為流行,似乎乃合聖經的道理︰(1)但以理書第十一章所描寫的敵基督乃是指人而言,可能關於一個特定的人,視為 敵基督的先例;(2)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所講的「大罪人」和「沉淪之子」,他乃抵擋主,自稱是上帝,乃是一個不法的人,乃似敵基督。(3)約翰在書 信裡說︰「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二18),這雖是多數,但是他在下文又用單數講敵基督(二22),這乃是指一個特定的人。(4)在啟示錄裡所 敘述的雖大都是象徵的,但是仍不缺乏人的成分,例如十九章二十節乃是講敵基督和他的部屬,都「一同被擒拿」「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5)基督 既是一個人,敵基督當然可想而知亦必是一個人。
五、神蹟與奇事
聖經有好幾處講到這些事象,乃為世界末了和救主再臨的預兆。例如︰(1)「打仗和打仗的風聲……,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 難的起頭」(太二四6-8)。到主耶穌基督再臨的時候,「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有形質的都要被烈 火熔化;」那時天地都要再造,「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參彼後三10一13)。(2)那時「有好些人冒(主)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 要迷惑許多人。」「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參太二一4-5、23一24)。(3)那時天上要有可 怕的異象,「那些日子……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 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四29一30;參可一24一26)凡此乃都是在自然界發生的現象,但是到了接近末期的時候,接著就要發 生超自然的現象。路加福音二十一章二十四至二十八節說︰「……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滿了。日月星辰要顯出異兆,地上的邦國也有困苦;因海中波浪的響聲,就慌慌 不定。天勢都要震動,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那時,他們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 們得贖的日子近了。」主耶穌基督又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三節說︰「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基督再臨— 主再臨的認識
關於救主再臨,實為世界與天國極重無比的大事,茲分四點來加以檢討︰一為再臨的性質;二為再臨的時間;三為再臨的情狀;四為再臨的目的。茲分論之︰
1.主耶穌基督再臨,不但藉著他的身體,並且還要藉著天地萬物表現出來。有些學者,把聖靈降臨與基督再臨混淆不清,並為一談。高敦氏(Dr.A. J.Gordon)說︰「我們不可把聖靈降臨(Paraclete)和基督再臨(Parousia)二者混淆,因為他們誤以為基督藉聖靈降臨,所以認為救 主已經在榮耀裡降臨。殊不知聖靈降臨乃是屬靈的,不能目見的,而救主降臨,乃是有形體的,榮耀的」。當他再臨的時候,不但他的身體,而且萬物也都要得著榮 耀。天地都要更新,「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 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 切都更新了。』」(啟二一2-5)
2.主耶穌基督首次降世,是實實在在的,有形有體的,他第二次降臨,也當為實在的,可以目見的。使徒行傳一章九至十一節說︰主耶穌「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 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 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說︰「……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 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有些人惶惑不解,以為各處的人雖同時聽到這些聲音,和看到主有形有體的降臨,就妄加揣測,此乃僅為一種屬靈的臨 在。殊不知人藉著廣播電視,普天下的人可以聽到同一個聲音,看到同樣的人物,則普天下的人當然可以看到主耶穌基督有形有體的從天降臨。啟示錄一章七節說︰ 「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時候要到, 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
使徒保羅與彼得也把世界末了與救主再臨二者,視為同時發生的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複活;初熟的果子 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彼得後書三章三至十 節說︰「……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裡呢?……』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上帝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 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人焚燒。……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 應許的尚未成就。……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 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我們研究與救主再臨相伴的事,也得到同樣的結果。死人複活乃為世界末了與救主再臨相伴之事。主在約翰福音六章三十九至四 十、四十四、四十八、五十、五十四節說︰「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複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 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我就是生命的糧……叫人吃 了就不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主保證我們,當世界的末了,救主再臨之時,在主裡已死的人,必叫他們複活。帖撒羅尼迦前 書四章十六節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照Thayer, Cremer-Koegel,Walker,Salmond,Zahn……諸氏的意見,這乃為萬事極致(consummation)的時候,為世界的末 了。
另一件與救主再臨相伴的事,乃為審判世界,尤其是審判那些不認識上帝,不聽從福音的人。前者見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裡, 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夾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 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後者見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六至十節說︰「上帝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 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耶 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神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
最後接著要發生的事,就是萬事複興。使徒行傳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複興的時候,就是上帝創 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萬事複興,這乃是使徒彼得所強調的話,乃是指在人類始祖尚未犯罪墮落的境界,旨在叫聽眾悔改歸正。
但是我們要儆醒,世界末了,救主再臨的時間,已近在目前。試觀下列的經文,一再的說。例如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說︰「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 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二十四章三十二至三十 四節說︰「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我實在告 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希伯來書十章二十五節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 更當如此。」雅各書五章八至九節說︰「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 了。」約翰壹書二章十八節說︰「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 彼得後書三章八至十四節說︰「……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 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 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慇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 然見主。」
有些教派的人,妄想揣測,要指定救主再臨確切的時日,但是他們的企圖,都歸虛妄。關於救主再臨的時間,主耶穌明明白白的講︰「我實在告訴你們……,那日 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馬太二四34一36)那些自作聰明的人,竟想把主所不知道的,自以為知道, 豈非褻瀆。因為照主耶穌說,此乃天「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我)們可以知道的。」(徒一7)所以一個真誠無偽的信徒、耿耿忠心的神僕, 應當放棄這種痴心妄想,徒勞無功的探究,而當盡心竭力,多作主工,弘揚聖道。馬可福音十三章三十三節激勵我們說︰「你們要謹慎,警醒祈禱,因為你們不曉得 那日期幾時來到。」神學家史屈朗(A. H. Strong)說︰「現在教會裡有好些信徒已失去了對救主再臨的信仰,但仍有許多聖徒,因為盼望救主再臨得到更多激勵,而益發奮勉」。凡是恆切盼望救主再 臨的人,信心必格外堅固,構想亦必更加遠大。使徒保羅在他臨終之前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 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四 6-8)。馬丁路德在他臨終之前,急切盼望救主再臨說︰「但願這個世界不要存留過於五十年,但願他早日審判這個世界,縮短世界存留的日子。」墨蘭敦 (Melanchthon)希望不到兩百年,世界的末日就來臨。加爾文渴望救主再臨的標語說︰「哦﹗主阿﹗還要多久?」 (Domine,quousque?)奮興布道家愛德華茲(Johnathan Edwards)存著極大的盼望,但願這複興運動能夠延長,使他在他活著的時候,就能親身看到整個世界能夠愛主,皈向基督。啟示錄二十二章二十節說︰「證 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1.為親身的──主耶穌複活以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上帝國的事……。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 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了他。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 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一3一11)主耶穌道成肉身,親身降世;他也要照樣親身再臨。可是現在的新 神學家不信聖經,照他們的私意,謬講聖道,以為主耶穌基督萬無親身再臨的可能。所謂基督再臨,照馬新托靈(Douglas Clyde Macintosh)的說法,「無非乃為主耶穌基督心靈的感召,藉著基督教的精義,用道德與宗教的道理,潛移默化,對個人與社會發生一種壓倒的勢力。所謂 基督再臨,不過是斯而已」。克拉克氏(William Newton Clarke)也不信基督親身再臨,他說︰「我們不可能希望目見基督回到地上來,只能企求他屬靈國度的來臨……倘使主只要完成他已經開始的『屬靈的降 臨。』(the spiritual coming),那就無需再到地上來,使我們可以目見,彰顯他的榮耀。」再照白朗氏(William Adams Brown)的說法,「救主再臨,並非那忽然再臨的大災難,這乃是初期教會所盼望的,而乃為用一種漸進而穩妥的方式,得到他屬靈的勝利;他的理想乃為爭取 普世的贊同,用他的靈主宰世界。這乃是基督再臨的真諦」。克氏白氏之說,乃異曲同工,似乃都把基督再臨與聖靈降臨,混為一談。還有羅興百靈 (Walter Rauschenbusch)和夏勒馬太(Shailer Matthew)對於基督再臨也有同樣的說法,他們都以為關於基督再臨熱烈的描寫,乃都是一種象徵的說法,無非乃為基督之靈要一直興旺發揚,成為滲透世人 生活中的感力。以上諸氏的說法,乃都違反以下各節經文關於救主再臨的說法。例如使徒行傳一章十一節,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 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複興的時候,就 是上帝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四十四節說︰「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複活。但各人是按自己的次序複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 督的。」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 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歌羅西書三章四節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帖撒羅尼迦前 書二章十九節,三章十三節,四章十五至十七節說︰「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好 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 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活 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提摩太后書四章八節說︰「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 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多書二章十一至十四節說︰「因為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 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 脫離一切的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說︰「……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按 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新神 學家也承認這些話,不過他們乃妄以為是古猶太人的想法,並且自以為得著新的亮光,殊不知他們乃愚好自用,可悲亦複可憫,在聖經的真光之下,他們暗淡之光, 必歸息滅。救主必親身降臨,已有許許多多客觀的預兆。有目共睹,無可否認。
2.為形體的──從上文所引使徒行傳一章十一節,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二節;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歌羅西 書三章四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九節,三章十三節,四章十五至十七節;提摩太前書四章八節;提多書二章十三節;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各節經文來看,就顯 然可知,救主再臨,乃是有形體的。啟示錄一章七節更繪形繪聲的說︰「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 話是真實的。阿們。」但是有些人卻把救主再臨和五旬節聖靈降臨,混為一談,因此就把救主再臨(parousia)視為主在教會屬靈的臨在。照他們的說法, 主乃藉著五旬節聖靈降臨再來,現在乃住在教會裡面。因此他們特別強調「來臨」(parousia)一詞,即意指「臨在」(presence)。「來臨」雖 有「臨在」之意,但伏斯氏(Vos)特別指出,在末世論裡,「來臨」乃有「抵達」(arrival)之意,在新約裡面,其首要的意義乃為有形體的抵達。複 次,我們須加注意,在新約裡面,還有(apokalupsis epiphaneia以及phanerosis等詞,乃特指「再臨」而言,且有其可以目見的形體。在使徒書信裡,這乃為尚未來臨須加等候的將來之事,庶不 致與五旬節聖靈降臨混淆。腓立比書三章二十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十三節,四章十 五至十六節說︰「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 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 至十節說︰「……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 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提多書二章十三節說︰「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 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凡此乃足曉諭我們,救主再臨乃是有形有體的榮耀顯現。
3.為可見的──此與上節所述乃有密切的關係。倘使救主再臨是有形體的,則當然也是可以目見的。此乃顯然的道理。但是羅素派(Russellites)和 有些千禧年派卻異想天開,荒謬地說,主耶穌基督已在一八七四年無形的再臨,建立千禧年國度,基督又要在一九一四年帶著權能降世,把教會從地上挪移,推翻世 界的國度。但是到了一九一四年卻未見基督降臨,他們又詭辯說,這乃是因為世人沒有表示真切的悔改,所以主就隱藏了起來,以致主雖來臨,卻是不能目見,此乃 胡說八道,自欺欺人。救主再臨,既是有形有體,當然可以目見,此乃理所必然,無庸置疑之事。聖經於此乃有明白的曉諭。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節說︰ 「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 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六十四節又說︰「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可福音十三章 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大能力、大榮耀,駕雲降臨。他要差遣天使,把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地極直到天邊,都招聚了來。」路加福音二 十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天勢都要震動,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使徒行傳一 章九至十一節說︰「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 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歌羅西書三章四節說︰「基督是 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提多書二章十三節說︰「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說︰「……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啟示錄一章七節說︰ 「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
4. 為忽然的──聖經雖然曉諭我們,救主再臨之前必有各種預兆;但又強調,他的再臨乃是忽然的,出乎意外的,突如其來的,意想不到的。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 十六至四十四節,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主耶穌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 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衝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 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 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 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去買吧。』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 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阿,主阿,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馬可福音十三章三十三至三十七主耶穌說︰「你們要謹慎,警醒祈禱,因為你們不曉得那日期幾時來到。 這事正如一個人離開本家,寄居外邦,把權柄交給僕人,分派各人當作的工,又吩咐看門的警醒。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什麼時候來,或晚上,或半 夜,或雞叫,或早晨;恐怕他忽然來到,看見你們睡著了。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要警醒。」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至六節說︰「……主的日子來到, 好像夜間的賊一樣。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守。」啟示錄三章三節,十六章十五節說︰「……你 們……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 行……的有福了。」但是預兆並非指確定的時間。先知們對於主耶穌第一次降臨,指出了各種預兆,但是他降世的時候,卻令許多人驚奇。這乃是因大多數的人不注 意預兆。關於救主第二次降臨,他們的驚奇,和他們的儆醒,卻呈是反比例的程度。
5.為榮耀的──救主第二次降臨,雖是親身的、形體的、可見的、與忽然的;但卻與首次降臨的不相同。他首次降臨,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同等(新譯本),反倒虛 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但他再臨的時候,乃是榮耀的,他「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他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 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他左手拿著七星,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啟一13一 16)他「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四30);「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帖後一7);「……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 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帖前四16);還有眾聖徒作他的隨員,(參帖前三13,帖前一10)「……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他的眼睛如火 焰,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上帝之道。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 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 全能上帝烈怒的酒醉。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一九11一16)他要戰勝一切邪惡的勢力。他「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 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林前一五24一25)。
一、再臨的性質
聖靈降臨,使人重生,乃是內在的,非目見的;救主再臨,乃是外在的,可以目見的。1.主耶穌基督再臨,不但藉著他的身體,並且還要藉著天地萬物表現出來。有些學者,把聖靈降臨與基督再臨混淆不清,並為一談。高敦氏(Dr.A. J.Gordon)說︰「我們不可把聖靈降臨(Paraclete)和基督再臨(Parousia)二者混淆,因為他們誤以為基督藉聖靈降臨,所以認為救 主已經在榮耀裡降臨。殊不知聖靈降臨乃是屬靈的,不能目見的,而救主降臨,乃是有形體的,榮耀的」。當他再臨的時候,不但他的身體,而且萬物也都要得著榮 耀。天地都要更新,「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上帝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上帝要 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上帝。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 切都更新了。』」(啟二一2-5)
2.主耶穌基督首次降世,是實實在在的,有形有體的,他第二次降臨,也當為實在的,可以目見的。使徒行傳一章九至十一節說︰主耶穌「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 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 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六節說︰「……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 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有些人惶惑不解,以為各處的人雖同時聽到這些聲音,和看到主有形有體的降臨,就妄加揣測,此乃僅為一種屬靈的臨 在。殊不知人藉著廣播電視,普天下的人可以聽到同一個聲音,看到同樣的人物,則普天下的人當然可以看到主耶穌基督有形有體的從天降臨。啟示錄一章七節說︰ 「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約翰福音五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說︰「……時候要到, 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
二、再臨的時間
主耶穌基督究竟何時再臨,沒有人知道。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節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 道。」很多人要想妄加揣測,結果乃都錯誤。他們只能根據聖經來說,救主再臨乃是在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節說︰「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的 來說︰『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什麼預兆呢?』」他們把世界末了與救主再臨二者連在一起。主耶穌在多次講論的時候,也把這 二者視為同時發生的事。他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四十四節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 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 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 子近了,正在門口了。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 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 全都衝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所以,你們要警醒。……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使徒保羅與彼得也把世界末了與救主再臨二者,視為同時發生的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複活;初熟的果子 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彼得後書三章三至十 節說︰「……末世必有好譏誚的人,……譏誚說︰『主要降臨的應許在那裡呢?……』他們故意忘記,從太古憑上帝的命有了天,並從水而出、藉水而成的地,故 此,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人焚燒。……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 應許的尚未成就。……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 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我們研究與救主再臨相伴的事,也得到同樣的結果。死人複活乃為世界末了與救主再臨相伴之事。主在約翰福音六章三十九至四 十、四十四、四十八、五十、五十四節說︰「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複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 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我就是生命的糧……叫人吃 了就不死……,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主保證我們,當世界的末了,救主再臨之時,在主裡已死的人,必叫他們複活。帖撒羅尼迦前 書四章十六節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照Thayer, Cremer-Koegel,Walker,Salmond,Zahn……諸氏的意見,這乃為萬事極致(consummation)的時候,為世界的末 了。
另一件與救主再臨相伴的事,乃為審判世界,尤其是審判那些不認識上帝,不聽從福音的人。前者見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說︰「當人子在他榮耀裡, 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夾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 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後者見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六至十節說︰「上帝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 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耶 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神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
最後接著要發生的事,就是萬事複興。使徒行傳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複興的時候,就是上帝創 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萬事複興,這乃是使徒彼得所強調的話,乃是指在人類始祖尚未犯罪墮落的境界,旨在叫聽眾悔改歸正。
但是我們要儆醒,世界末了,救主再臨的時間,已近在目前。試觀下列的經文,一再的說。例如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說︰「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 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二十四章三十二至三十 四節說︰「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我實在告 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希伯來書十章二十五節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 更當如此。」雅各書五章八至九節說︰「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 了。」約翰壹書二章十八節說︰「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 彼得後書三章八至十四節說︰「……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 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 了,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慇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 然見主。」
有些教派的人,妄想揣測,要指定救主再臨確切的時日,但是他們的企圖,都歸虛妄。關於救主再臨的時間,主耶穌明明白白的講︰「我實在告訴你們……,那日 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馬太二四34一36)那些自作聰明的人,竟想把主所不知道的,自以為知道, 豈非褻瀆。因為照主耶穌說,此乃天「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我)們可以知道的。」(徒一7)所以一個真誠無偽的信徒、耿耿忠心的神僕, 應當放棄這種痴心妄想,徒勞無功的探究,而當盡心竭力,多作主工,弘揚聖道。馬可福音十三章三十三節激勵我們說︰「你們要謹慎,警醒祈禱,因為你們不曉得 那日期幾時來到。」神學家史屈朗(A. H. Strong)說︰「現在教會裡有好些信徒已失去了對救主再臨的信仰,但仍有許多聖徒,因為盼望救主再臨得到更多激勵,而益發奮勉」。凡是恆切盼望救主再 臨的人,信心必格外堅固,構想亦必更加遠大。使徒保羅在他臨終之前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 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四 6-8)。馬丁路德在他臨終之前,急切盼望救主再臨說︰「但願這個世界不要存留過於五十年,但願他早日審判這個世界,縮短世界存留的日子。」墨蘭敦 (Melanchthon)希望不到兩百年,世界的末日就來臨。加爾文渴望救主再臨的標語說︰「哦﹗主阿﹗還要多久?」 (Domine,quousque?)奮興布道家愛德華茲(Johnathan Edwards)存著極大的盼望,但願這複興運動能夠延長,使他在他活著的時候,就能親身看到整個世界能夠愛主,皈向基督。啟示錄二十二章二十節說︰「證 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三、再臨的情狀
救主再臨的情狀,可分五點來說︰一為親身的;二為形體的;三為可見的;四為即刻的;五為榮耀的,茲請分論如後︰1.為親身的──主耶穌複活以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的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上帝國的事……。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 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了他。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 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徒一3一11)主耶穌道成肉身,親身降世;他也要照樣親身再臨。可是現在的新 神學家不信聖經,照他們的私意,謬講聖道,以為主耶穌基督萬無親身再臨的可能。所謂基督再臨,照馬新托靈(Douglas Clyde Macintosh)的說法,「無非乃為主耶穌基督心靈的感召,藉著基督教的精義,用道德與宗教的道理,潛移默化,對個人與社會發生一種壓倒的勢力。所謂 基督再臨,不過是斯而已」。克拉克氏(William Newton Clarke)也不信基督親身再臨,他說︰「我們不可能希望目見基督回到地上來,只能企求他屬靈國度的來臨……倘使主只要完成他已經開始的『屬靈的降 臨。』(the spiritual coming),那就無需再到地上來,使我們可以目見,彰顯他的榮耀。」再照白朗氏(William Adams Brown)的說法,「救主再臨,並非那忽然再臨的大災難,這乃是初期教會所盼望的,而乃為用一種漸進而穩妥的方式,得到他屬靈的勝利;他的理想乃為爭取 普世的贊同,用他的靈主宰世界。這乃是基督再臨的真諦」。克氏白氏之說,乃異曲同工,似乃都把基督再臨與聖靈降臨,混為一談。還有羅興百靈 (Walter Rauschenbusch)和夏勒馬太(Shailer Matthew)對於基督再臨也有同樣的說法,他們都以為關於基督再臨熱烈的描寫,乃都是一種象徵的說法,無非乃為基督之靈要一直興旺發揚,成為滲透世人 生活中的感力。以上諸氏的說法,乃都違反以下各節經文關於救主再臨的說法。例如使徒行傳一章十一節,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 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天必留他,等到萬物複興的時候,就 是上帝從創世以來,藉著聖先知的口所說的。」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四十四節說︰「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說︰「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複活。但各人是按自己的次序複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 督的。」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 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歌羅西書三章四節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帖撒羅尼迦前 書二章十九節,三章十三節,四章十五至十七節說︰「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你們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好 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 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活 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提摩太后書四章八節說︰「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 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多書二章十一至十四節說︰「因為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 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他為我們舍了自己,要贖我們 脫離一切的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六至二十八節說︰「……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按 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新神 學家也承認這些話,不過他們乃妄以為是古猶太人的想法,並且自以為得著新的亮光,殊不知他們乃愚好自用,可悲亦複可憫,在聖經的真光之下,他們暗淡之光, 必歸息滅。救主必親身降臨,已有許許多多客觀的預兆。有目共睹,無可否認。
2.為形體的──從上文所引使徒行傳一章十一節,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二節;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歌羅西 書三章四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九節,三章十三節,四章十五至十七節;提摩太前書四章八節;提多書二章十三節;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各節經文來看,就顯 然可知,救主再臨,乃是有形體的。啟示錄一章七節更繪形繪聲的說︰「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 話是真實的。阿們。」但是有些人卻把救主再臨和五旬節聖靈降臨,混為一談,因此就把救主再臨(parousia)視為主在教會屬靈的臨在。照他們的說法, 主乃藉著五旬節聖靈降臨再來,現在乃住在教會裡面。因此他們特別強調「來臨」(parousia)一詞,即意指「臨在」(presence)。「來臨」雖 有「臨在」之意,但伏斯氏(Vos)特別指出,在末世論裡,「來臨」乃有「抵達」(arrival)之意,在新約裡面,其首要的意義乃為有形體的抵達。複 次,我們須加注意,在新約裡面,還有(apokalupsis epiphaneia以及phanerosis等詞,乃特指「再臨」而言,且有其可以目見的形體。在使徒書信裡,這乃為尚未來臨須加等候的將來之事,庶不 致與五旬節聖靈降臨混淆。腓立比書三章二十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十三節,四章十 五至十六節說︰「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 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 至十節說︰「……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 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那日子。」提多書二章十三節說︰「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 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凡此乃足曉諭我們,救主再臨乃是有形有體的榮耀顯現。
3.為可見的──此與上節所述乃有密切的關係。倘使救主再臨是有形體的,則當然也是可以目見的。此乃顯然的道理。但是羅素派(Russellites)和 有些千禧年派卻異想天開,荒謬地說,主耶穌基督已在一八七四年無形的再臨,建立千禧年國度,基督又要在一九一四年帶著權能降世,把教會從地上挪移,推翻世 界的國度。但是到了一九一四年卻未見基督降臨,他們又詭辯說,這乃是因為世人沒有表示真切的悔改,所以主就隱藏了起來,以致主雖來臨,卻是不能目見,此乃 胡說八道,自欺欺人。救主再臨,既是有形有體,當然可以目見,此乃理所必然,無庸置疑之事。聖經於此乃有明白的曉諭。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節說︰ 「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 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六十四節又說︰「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可福音十三章 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大能力、大榮耀,駕雲降臨。他要差遣天使,把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地極直到天邊,都招聚了來。」路加福音二 十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天勢都要震動,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使徒行傳一 章九至十一節說︰「說了這話,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當他往上去,他們定睛望天的時候,忽然有兩個人身穿白 衣,站在旁邊,說︰加利利人哪,你們為什麼站著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歌羅西書三章四節說︰「基督是 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提多書二章十三節說︰「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 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八節說︰「……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啟示錄一章七節說︰ 「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
4. 為忽然的──聖經雖然曉諭我們,救主再臨之前必有各種預兆;但又強調,他的再臨乃是忽然的,出乎意外的,突如其來的,意想不到的。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 十六至四十四節,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主耶穌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 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衝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 不知道你們的主是那一天來到。……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 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 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去買吧。』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 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阿,主阿,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 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馬可福音十三章三十三至三十七主耶穌說︰「你們要謹慎,警醒祈禱,因為你們不曉得那日期幾時來到。 這事正如一個人離開本家,寄居外邦,把權柄交給僕人,分派各人當作的工,又吩咐看門的警醒。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你們不知道家主什麼時候來,或晚上,或半 夜,或雞叫,或早晨;恐怕他忽然來到,看見你們睡著了。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要警醒。」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至六節說︰「……主的日子來到, 好像夜間的賊一樣。人正說平安穩妥的時候,災禍忽然臨到他們……。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警醒謹守。」啟示錄三章三節,十六章十五節說︰「……你 們……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看哪﹗我來像賊一樣。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 行……的有福了。」但是預兆並非指確定的時間。先知們對於主耶穌第一次降臨,指出了各種預兆,但是他降世的時候,卻令許多人驚奇。這乃是因大多數的人不注 意預兆。關於救主第二次降臨,他們的驚奇,和他們的儆醒,卻呈是反比例的程度。
5.為榮耀的──救主第二次降臨,雖是親身的、形體的、可見的、與忽然的;但卻與首次降臨的不相同。他首次降臨,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同等(新譯本),反倒虛 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但他再臨的時候,乃是榮耀的,他「身穿長衣,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他的頭與發皆白,如白羊毛,如 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鍛鍊光明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他左手拿著七星,從他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放光。」(啟一13一 16)他「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太二四30);「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帖後一7);「……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 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帖前四16);還有眾聖徒作他的隨員,(參帖前三13,帖前一10)「……稱為誠信真實,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他的眼睛如火 焰,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上帝之道。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有利劍從他口中出來,可以擊 殺列國。他必用鐵杖轄管他們,並要 全能上帝烈怒的酒醉。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一九11一16)他要戰勝一切邪惡的勢力。他「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 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因為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林前一五24一25)。
四、再臨的目的
主耶穌基督要在世界的末期再臨,其目的乃是要引進一個新的時代,就是萬事永恆的境界。為求達成這個目的,他就作兩件大事︰死人複活,與最後審判。主耶穌在 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九至五十節,十六章二十七節,二十四章三至十四節,二十五章十四至四十六節說︰「世界的末了……,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 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 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 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 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這 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 ︰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賬。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另外的五千來,說︰ 『主阿……,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二 千的也來,說︰『主阿……,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 快樂。』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阿,我……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把這無用的僕 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 來,好像牧羊的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 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 去。」路加福音九章二十六節,十九章二十七節說︰「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 恥的……。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吧﹗」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五至二十九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 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 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至三十一節說︰ 「世人矇昧無知的時候,上帝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複活,給萬人 作可信的憑據。」羅馬書二章三至十六節說︰「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上帝的審判嗎?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 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 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將患難、困苦加給 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上帝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 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上帝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稱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 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的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 非。)就在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哥林多前書四章五節說︰「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 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裡得著稱讚。」哥林多後書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 惡受報。」腓立比書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 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三至十七節說︰「論到睡了的人,我們不願意弟兄們不知道,恐怕你們憂傷,像那些沒 有指望的人一樣。我們若信耶穌死而複活了,那已經在耶穌裡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將他與耶穌一同帶來。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 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 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六至十節,二章七至八節說︰「上帝既是公義 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上帝和 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 的那日子……。」「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提 摩太后書四章一、八節說︰「我在上帝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 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彼得後書三章十至十三節說︰「……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 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上帝的日子來到。在那日,天被火燒就銷化 了……,但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猶大書十四至十五節說︰「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預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著他的千萬聖者降臨, 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他的剛愎話。」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說︰「我又看見一個 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 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 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 行的報應他。」照聖經所講,例如上文所述的,世界結局,救主再臨,死人複活,以及最後審判,乃都是同時發生的。這乃為世界人類否極泰來空前絕後的轉機,一 切敵對上帝國度邪惡的勢力,都要歸於消滅。「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帖後二8)「死亡和陰間也被 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二○14)啟示錄二十章一至六節說︰「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鏈子。他捉住那 龍,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裡,將無底坑關閉,用印封上,使它不得再迷惑列國。等到一千年完了,以後必須暫時釋放它。 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並為上帝之道被斬者的靈魂,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也沒有在 額上和手上受過它印記之人的靈魂,他們都複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這是頭一次的複活。(其餘的死人還沒有複活,直等到那一千年完了。)在頭一次複活 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前千禧年派對於這個問題有不甚正確的見 解,還要詳加檢討。基督教的洗禮
一、基督教洗禮之設立
基督在他複活之後,就是在他救贖大工完成之後,設立了洗禮。他設立此洗禮是 因為他有權作萬人的中保,因之洗禮對於以後各世代的信徒都有功效。所有成為門徒的人必須領受洗禮作為印記,也表明他們從此與基督發生了新的關係。耶穌基督 吩咐使徒們說︰「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這並不是說使徒乃是以三一神的權能為新悔改的人施洗;乃是表明受洗的人從此與三一真神發生了關係。 洗禮也必須藉著信心,使受洗的人表示他們與神發生了新的關係。耶穌基督設立洗禮時並沒有指定某一種形式;然而後來教會覺得有需要的時候,發現耶穌基督所定 的也是最好的模式。「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的模式,在第二世紀時已為教會改採用。
二、洗禮的合宜方式
浸信會人士認為必須要叫一個人完全被水浸沒,然後再從水中出來,才是惟一合宜的洗禮方式,因為他們認為這個儀式是象徵信徒在靈性上的死與複活。然而我們有兩個問題︰(1)洗禮所象徵最主要的事是什麼?(2)其次,浸禮是否是惟一的合宜方式?
1、洗禮所象徵最主要的事是什麼?
按照浸信會或其他認為必須行浸水禮的人,認為「浸沒水中」為最主要。洗禮若有其他形式,就不是浸禮;因為他們認為真正洗禮的觀念是由於一個人下浸水中,然後從水中上來的浸禮所表達出來的。有些人還認為,這種浸禮也會使人潔淨,但這點卻被認為是偶然的。他們的意見是基於︰可10︰38、39;路12︰50;羅6︰3、4;西2︰12。然而這些經文並沒有證明他們的看法。聖經明明地指出︰洗禮最主要的象徵所表明的乃是潔淨的觀念。這一點也是舊約中一切的「潔淨禮」所表示的適宜觀念(詩51︰7;結36︰25),同時約翰與耶穌的洗禮所象徵的也是潔淨的觀念(約3︰25,26)。很顯然地,聖經特別指出︰洗禮乃是象徵靈性的潔淨與純潔化(徒2︰38,22︰16;林前6︰11;多3︰5;來10︰22;彼前3︰21)。所以我們必須注意洗禮所象徵的這潔淨的觀念,因為這是聖經所看重的真理。
2、浸沒水中是否是洗禮惟一合宜的方式?
我們的看法與浸信會以及一切認為必須受浸的人不同,這些人認為惟有浸沒水中 出來才是合宜的洗禮方式,然而我們按照聖經的教訓看到,洗禮的方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們行此儀式時,所表明的潔淨之觀念正確就可以了。耶穌並沒有定下 某一種方式,聖經也沒有說一定要用某種特別方式。耶穌所用的字並不一定是指「浸入水中」,有時也是指「要洗淨」的意思。某些經文所提到的可能確是指浸入水 中的洗禮,但我們並不能說,聖經每一次提到受洗的時候,都是浸入水中的。使徒的時代早已經習慣地使用洗禮或灑水禮,有時也用浸禮。舊約中的潔淨禮也常用灑 水禮(民8︰7,19︰13、18、19、20;詩51︰7;結36︰25;來9︰10、13)。聖靈的洗臨到我們時,也絕對不是由於浸禮(太3︰11;林前3︰11);此外在路11︰37、38,12︰50;林前10︰1、2等經文之中也沒有提到浸禮。當許多人來到施洗約翰那裡,以及五旬節那天三千人悔改受洗時,絕不可能為這麼多的人都施浸禮。浸沒水中的方式在後來使徒行傳中,也沒有嚴格地執行,見徒9︰18,10︰47,16︰33、34。聖經也特別提到,藉著灑水禮,使受禮的人在靈性上得到更新(結36︰25;來10︰22)。
三、洗禮的合法執行人
抗羅宗基督教認為「傳揚聖道」與「施行聖禮」兩者是並行的,因之,惟有那傳 福音的牧師方能合法地給人施行洗禮。此外,基督教也認為必須「當眾」為人施行洗禮。通常若是經過已受封的牧師奉三一真神之名所施的洗禮,就被認為合法。羅 馬天主教認為洗禮是得救必須的條件;因為他們認為洗禮若必須有神甫在場的話,有時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們在必要時也允許其他的人施洗,尤其是助產士們。
四、應當受洗的人
有兩種人應當領受洗禮,即成人與嬰孩。
1、成人洗
洗禮是為信徒以及他們的子孫。當耶穌基督將艱巨的使命交給門徒時,說︰「所 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無疑地他乃是叫門徒要為悔改的成人施洗,因為門徒向萬人傳福音時,當然是先將福音傳給 成年人聽。耶穌的教訓雖未明明地說,卻也包含了以下的意義,就是門徒們若為成人施洗時,受洗的人也當先相信並接受主(可16︰16)。五旬節的那一日,那些領受了彼得所傳聖道的人也都受了洗(徒2︰41)。埃提阿伯的太監(徒8︰37), 以及腓立比的禁卒都是先信了,然後才受洗。所以教會必須先要查明一個人的信心,是否真正承認並接受了基督,然後才能給他施洗。當一個人這樣承認他的信仰, 教會就要接納他,為他施洗;若拒絕他,就必須有其他理由,或確知他的信仰不真。教會並沒有理由,去懷疑一個人的內心,以為某人口裡承認是不誠實的。他是否 誠實承認,是他自己的責任。
2、嬰孩洗
一般的基督徒都不否認成人之洗是當然的,是應當行的;然而對於嬰孩受洗卻並不是人人都有相同的意見。浸信會人士,以及那些認為必須受浸的宗派,都拒絕了嬰孩有受洗禮之權利。對於嬰孩受洗,有幾點是我們應當考慮的︰
(1)聖經中對於嬰孩之洗的根據
聖經並沒有明文吩咐我們要為嬰孩施洗,也沒有一處經文說到嬰孩受洗的事。但這並不就是說︰嬰孩之洗是不合聖經的了。嬰孩之洗仍是有聖經的根據;有以下數則︰
□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雖然可以說是國家民族性的,但主要的仍是一種屬靈的約;這種屬靈的約所用的表徵或印記乃是割禮。這所立之約是屬靈的,因為新約經文曾如此證明(羅4︰16─18;林後6︰16─18;加3︰8、9、14、16;來8︰10,11︰9、10、13);同時也因為聖經曾指出割禮有靈性方面的重要性(申10︰16,30︰6;耶4︰4,9︰25、26;徒15︰1;羅2︰26─29,4︰11;腓3︰3;加3︰8)。
□當「新約」的時代來到時,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仍然是有效的,並沒有廢去。保羅曾如此說︰神的約並沒有因為賜下了律法而廢去;基督以及那些屬基督的人,即神所應許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因之新約的信徒也就是亞伯拉罕屬靈的後裔(羅4︰13─18;加3︰15─18)。希伯來書的作者也特別提到神所立的約是永不更改的(來6︰13─18)。
□在聖約之下的孩童也分享恩約的祝福,因之他們也受了作表徵或印記的割禮。任何時候神重新向以色列民提到所立之約時,嬰孩們也都包括在內(申29︰10─13;書8︰35;代下20︰13),嬰孩也被認為是以色列會眾之一部分(代下20︰13;珥2︰16)。舊約的恩福既已如此豐富,包括了嬰孩們(賽54︰13;耶31︰34;珥2︰28);何況新約的應許呢?
□在新約裡面洗禮替代了割禮,作為我們進入恩約的表徵與印記。新約中不再用割禮(徒15︰1、2,21︰21;加2︰3─5,5︰2─6,6︰12、13、15),如果洗禮不是取代了割禮,那末我們就沒有一種禮儀使我們進入恩約了。然而基督卻曾清楚地如此規定(太28︰19、20;可16︰15、16)。洗禮在屬靈方面的意義也與割禮相同,乃是表明「除去罪孽」(徒2︰38;彼前3︰21;多3︰5)。不但如此,洗禮也與應許有密切的關係,是不可分開的(徒2︰39)。最後,保羅在歌羅西書2︰11、12中也明明地如此說︰洗禮已經取代了割禮的地位。如果我們將新約的嬰孩拒絕在恩約之門外的話,我們就無法解釋新約聖經的教訓;我們在聖經的教訓之中,也找不到一句肯定的話,說︰不能讓嬰孩領受神恩約之福;可是聖經卻多次提到嬰孩也當一同領受恩約之福(徒2︰39;太19︰14;林前7︰14)。
□我們也有理由相信,在使徒時代孩童們與他們的父母一同領洗。新約所用的話語,很顯然地是一貫的,因為各福音書與書信中都曾如此指出(太19︰14;徒2︰39;林前7︰14)。聖經中也時常提到「全家都受了洗」,這也表示「全家」一同受洗是非常正常與普遍的情形。我們不能說︰凡聖經提到「全家」領洗時,都是沒有孩子的。到了第二世紀的時候,更是有明文記載,孩童們也都受洗。
□是的,新約聖經並沒明文指示要為嬰孩施洗,也沒有單為 嬰孩施洗的例子,但也沒有明文禁戒為嬰孩施洗。顯然地,理由是,嬰孩是家庭中的一分子;當某家庭信主悔改之後,屬於全家的嬰孩也就一同受洗得神應許。但嬰 孩本身不可能獨立地領洗,因為他若是屬於不信的家庭,他也不可能領洗了。這是聖經中沒有單獨地為嬰孩施洗之例的緣故。所以聖經也不如此明文規定說,我們不 能為信主之家中的孩子們施洗;更沒有說,要等這些孩子們長大成人之後,自己承認相信時,才能給他們施洗。
(2)嬰孩洗禮的理由
有人可能會問,為信主者的兒女施洗的理由是什麼?改革宗的基督徒可以有兩方面的答案。有的說,孩童們受洗是基於他們被「假定重生」(Presumptive regeneration)之理由!那 些持此理由的人,並不肯定說,嬰孩們已經重生了;然而由於這個假定,所以就假定他們已經重生,因此就為他們施洗。他們認為這些孩童們是已經被假定為重生 了,除非他們在後來表顯出他們並沒有重生。另有一些人說,孩童們受洗,是因為神恩約的應許是廣大無比的,因之也包括了重生的應許。我們覺得這一點最合理。 恩約與恩約的應許,使我們有為嬰孩施洗的最客觀的理由。信徒的兒女們領洗,不論他們是否重生了,但因他們在恩約之下,他們也就被包括在應許之中。
(3)嬰孩之洗為蒙恩之法
假使洗禮這個聖禮只是堅強那已經在人心中的恩惠;那末我們自然會發問說,我們怎能說嬰孩的洗禮的執行也是施恩之法呢?這 裡那「假定重生」的教義就給了正確的答案。如果我們假定孩童是已經重生了,那末當他們領洗時,我們就能假定說︰神能用奧妙的方法,使那已經在心中的恩惠, 得以堅固。然而我們也不必假定說,當洗禮執行時,立刻就顯出蒙恩之法;或許在後來的日子中,當他們能夠瞭解洗禮的真義時,那末他曾受了的嬰孩之洗,就能成 為堅固他信心的工具。
聖 餐
一、聖餐的設立
聖經有四次提到聖餐之設立(太26︰26─29;可14︰22─25;路22︰19、20;林前11︰23─25)。此新聖禮與舊約踰越節的晚餐中重要的意義有極密切的關係!與羔羊同吃的餅已被分別為聖,所以有了新的意義,照樣「祝福之杯」也是如此!當 神的羔羊被殺時,舊約流血之祭已不再需要,所以聖餐不需流血,但其中所含的意義卻仍是相同。踰越節本有民族的特性,現在卻由聖餐所替代了,聖餐並不含有民 族的特性。擘開的餅與所舉的杯是象徵基督為我們破碎了身體,以及他所流的血。我們真正吃這餅與喝這杯,是表明我們在靈性上領受主的身與主的血,就是主在十 架上受死的功效,因之也就是我們時常記念主所作成的救贖大工,直到他再來的那偉大的一日。
二、聖餐所表明以及所印證的事
1、所表明的事
聖禮藉著外表的印記總是表明出一種或多種屬靈的真理。聖餐的印記不但包括了看得見的餅與杯,而且也包括了領受主的身與主的血。聖餐所表明的有數點︰(1)聖餐是象徵性地表明主的死(林前11︰26)。(2)聖餐也表明信徒象徵性地在釘死的基督裡有分。(3)聖餐也代表我們在靈性上領受了主的杯與主的餅,所以領受聖餐也即表示有生命、力量以及喜樂賜給了我們的心靈。(4)聖餐也是一種象徵,因我們信徒都是基督奧秘身體上的肢體,因此也就彼此之間有了合一。
2、所印證的事
聖餐不但是表記,而且也是一種印證。聖禮中這兩個要素是很密切地連接起來的。聖禮是一種印記,以及所表明的一切,組合起來成了一種印證!印證與聖禮所表明的事有密切的關係,而且因為有了印證,聖禮所表明的事也必成就。(1)聖餐印證了基督偉大的愛,從他甘願受羞辱、受痛苦以致於死的事上,顯示了出來。(2)因聖餐的印證,使那些分享此聖禮的信徒獲得了神的保證與確據,就是恩約的一切應許,也領受了福音的豐盛。(3)這聖禮的印證更使那領受聖禮的信徒有了保證,得知他自己確已獲得了救恩之福。(4)這聖禮的印證同時也使那些因信而領受的人,真正地立誓承認基督為主。他們承認他們對主的信仰,承認他為他們個人的救主,同時也甘願跟從主,高舉他為王,以莊重地立誓要一生順服他至上的命令!
三、對於聖餐是否真正是主身主血的問題
對於主身、主血是否真的在聖餐的餅與杯之中的問題,歷來都有各種辯論,甚至於至今仍有各種不同的意見。我們在此要提四種看法。
1、羅馬天主教的看法
羅馬天主教認為耶穌基督的真正肉身上的「體」與「血」是在餅與杯之中。換句 話說︰他們認為聖餐的餅就是主的身體,杯就是主的血。羅馬天主教堅持說︰當神甫口誦一種公式,即「這是我的身體」時,餅與酒就真的立刻變成了基督的身與血 了。這種看法完全是根據字面上的解釋「這是我身體」的經文!有人特別指出,當神甫口誦公式之後,餅與杯的味道毫無改變;天主教就如此回答說,餅與酒本質改變了,但性質仍是一樣。這種看法有數點可以辯正︰(1)當耶穌基督親自設立聖餐時,他自己站在使徒們面前,因之他手中拿的餅不可能就是他的身體。(2)聖經提到餅時,雖曾祝福說︰「這是我的身體」,但仍然稱之為餅(林前10︰17,11︰26─28)。(3)通常若是說一物之本質已改變,性質也就同時改變;若說本質變了,性質未變,是不可能的事。(4)按照常識看來,我們絕不可能稱那外觀、味道等是餅與酒的東西,為肉身與血。
2、路德宗的看法
路德宗反對羅馬教「變質說」(transsubstantiation)的教義,卻主張「同質說」(consubstantiation)教 義。這個看法乃主張說︰餅與酒雖沒有改變,但基督自己,即他的身與血卻是在餅與杯之中,也與餅與杯同在。當基督舉起餅與杯來時,他自己的身體是與餅杯同在 的,因之可以說︰「這是我的身體」。這種看法認為,任何人,不論信與不信,若是領受了所擘開的餅,就領受了基督的身體。這種看法與羅馬天主教的看法不過半 斤八兩。其實路德宗將耶穌所說的話解為,「這餅與我身體相等」,這種解經法極為勉強。不但如此,這種看法也含有一種極不可能的概念,就是說主耶穌人性榮耀 的身體是到處都在的;就是說,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有人施行聖餐時,基督乃是親身帶著肉體在那裡!
3、慈運理派的看法(The Zwinglian View)
慈運理否認基督身體的同在,但認為任何人在領受聖餐時,可以體會到基督在靈 性方面的同在。他雖重視聖餐為紀念主曾為罪人死,同時領受的人也承認基督為主;然而這位瑞士的改教者並不單是這樣相信。慈運理在某一方面指出,聖餐的重要 性,是神在基督裡,為我們信徒成就救贖的印證或憑據;然而他並不止於此,一方面他給我們的印象是他確認為聖餐是一種象徵,或一種印記,為的是紀念主的死, 或是覺得信徒應承認基督為主,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又完全否認聖餐實在有任何屬靈的或奧秘的意義。
4、改革宗的看法
加爾文的看法,與以上三種看法都不同。他的看法是在羅馬天主教與路德宗,以及慈運理的看法的兩極端的中間。他不承認身體的變質,也不承認基督的同在(在地點方面), 他卻主張基督在靈性方面與聖餐同在。另一方面,他也不承認慈運理的看法,他認為聖禮有更深的意義,信徒們也特別享受到與基督奧秘地聯合。更有甚者,他看到 聖餐乃是神的印證,是神給領受聖禮之信徒的確據,並不單是信徒對神盡忠的誓願。藉著聖靈的能力,使那些領受聖餐又配得的人,真的感覺到基督在十架上受死犧 牲的功效!
四、聖餐為蒙恩之法的有效性
聖餐只是為信徒所設立的,因此,並不是要使恩惠之功臨到人心,卻是要堅固那 已經存在於人心的恩惠。藉著聖餐所領受的恩惠,以及那藉著聖道而臨到人心的恩惠,並沒有什麼兩樣。聖禮不過是叫聖道變為更有功效,並與那已經領受了的恩惠 等量齊觀。這是能叫我們與基督有更親密交通的恩惠,是靈性的食糧,能激勵我們靈性生命的恩惠,也是使我們救恩有更深確據的恩惠。按照羅馬天主教,也有許多 聖公會以及路德宗人士,都認為聖禮施恩的果效臨到人時,或是在人領受聖餐所獲得的恩惠時,並不論他們是否有信心,惟有在他們自己放下了絆腳石時,恩惠才受 到阻礙;然而我們改革宗的基督徒卻認為,一個人領受聖禮並聖禮所表徵的恩惠時,必須要有信心,才真有功效!
五、聖餐為何人而設?
聖餐並不是為人人而設,乃是為那些真正憑著信心而活的人,同時也為那能看到聖餐在靈性方面的重要性的人而設。這乃是說︰孩童們沒有到達能瞭解聖餐的重要性的年齡的話,是不宜領受聖餐的。甚至於信徒們,也必須在他們的行為上表明他們並沒有越出信仰的範圍,然後才能領受聖餐!所以保羅特別指出,人必須先省察自己(林前11︰28─32)。不信的人自然不能來到聖餐的台前;但即便是信徒們,若是他們曾故意偏離真理,或行為不正,也是不能來到主餐的台前。
居間之境
在個人之死及將來眾人複活之間的一段時期的光景,有許多不同的看法。有幾種比較重要的看法我們在此略為分述。
一、近代對於人死後在陰間生存光景的看法
近來有一種很普遍的看法,就是認為無論義人惡人,死後都到了一個間隔的地方;舊約稱之為「陰間」(Sheol),新約稱之為「黃泉」(Hades)。這個「地底」(underworld)並 不是刑罰或獎賞之處,那裡的人都同有一個命運。這是一個可怖的地方,死後在那裡的人都只有一種生存的光景,想到生與死就如同作夢一樣。在那裡的人的意識幾 乎完全喪失,是一種沉睡的狀態,沒有活動,那裡的人也沒有喜樂,卻充滿了哀愁。此種看法──就是有一個地方,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獄,所有的死人都要到那 裡去,而且留在那裡直到永遠,或要等到「眾人都複活」的時候才能出來──雖普遍地為多人所接受,也被許多人用來象徵性地描寫死亡;然而卻並不是聖經的教 訓。假使這是一個義人與惡人都一同要去的地方,那末我們怎麼解釋聖經所說的教訓︰要讓惡人的後裔視「陰間」為他們的警戒呢?(參看伯21︰13;詩9︰17;箴5︰5,7︰27,9︰18,15︰24,23︰14)。我們又怎能說︰神的忿怒在陰間燃燒呢?(申32︰22)從以上的各處經文看來,我們可以如此假定說︰這個「陰間」乃是一處懲罰惡人的所在。然而很明顯地,「陰間」也並不一定總是有懲罰的含意;因為聖經有時提到義人也到那裡或在那裡。在某些經節中,也可看到,「陰間」並不是一處所在,卻是指一種死後的光景或情形 ; 也即身體與靈魂分開之後的光景。這種光景有時也以一種所在來象徵,在這種光景之下,我們才可以說人人──無論是偉人或凡人,財主或貧民,義人或惡人──都 必會去到那裡。這些人死後的光景都是一樣。下面所引的經節,就是指明「陰間」或「黃泉」乃一種死後的「光景」,不是「所在」︰伯14︰13、14,17︰13、14;詩89︰48;何13︰14;林前15︰55;啟1︰18,6︰8。最後,聖經中有些經文也以「陰間」或「黃泉」指墳墓;雖然我們有時很難斷定哪些經文是指墳墓,哪些經文又是指一種死後的光景(創42︰38,44︰29、31;民16︰30、33;約17︰13;詩16︰10;49︰14、15)。
二、煉獄,以及煉獄中有兩種境界的教義
1、煉獄
按照羅馬天主教的看法,那些死時靈魂完善的人可以直接升到天堂,或能見到神的有福的景象(太25︰46;腓1︰23); 然而那些死時尚未完全潔淨的靈魂,而且尚有各種可赦而未贖清之罪──這是一般信徒死時的光景──必須要經過一種煉淨的過程,然後才能轉進到天堂,享受至上 的喜樂與福祉。這種煉淨的過程必須在煉獄中完成,那些在煉獄中的靈魂會感覺到沮喪失望,甚至於也會感覺到真正的痛楚。他們在煉獄中的期限,以及所受痛苦的 程度,都要視個人的情形而定。藉著其他信徒的代禱,或神甫為他們所作的彌撒,他們在那裡的期限是可以縮短的,痛苦的程度也可以減輕。羅馬天主教對於此教義 的根據是「馬加比後書」12︰42─45;同時他們認為聖經中某些經文也支持煉獄之說(賽4︰4;彌7︰8;亞9︰11;瑪3︰2;太12︰32;林前3︰13─15,15︰29)。然而這些經文中根本沒有一節是支持煉獄的教義。
2、主前義人所去的境界
按照羅馬天主教的看法,這個所謂「亞伯拉罕的懷」(Limbus Patrum)是舊約聖徒的靈魂被拘禁的地方,他們一直在那裡等待,直到我們的主從死裡複活。基督死後,去到「黃泉」中的這一個地區,將這些聖徒釋放了,並且凱旋地攜他們同往天堂。
3、未來及受洗之嬰孩所去的境界
羅馬天主教認為,那些未曾受洗的嬰孩,不論他們是外邦人或信徒的子女,都去到這「嬰孩的前廳」(Limbus Infantum)。這些孩子不能進入天國,也不能去到天堂(約3︰5)。他們將永遠居留在嬰孩的前廳中,毫無得救的盼望。然而甚至於天主教的神學家對此點也沒有統一的看法。最普遍的看法是,這些孩子們並不受到刑罰,也沒有痛苦,卻不能得到天堂的福祉。他們以自然的知識來認識神,也愛神,所以他們也有自然的喜樂。
三、靈魂睡眠的教義
早期基督教會中有些派別,以及中世紀的時候,甚至於在改教時期,仍有人認為人死了之後,靈魂繼續存在,然而是在一種無感覺的「長眠」狀態之中。今日在英國有珥運派(Irvingites),在美國有耶和華見證人會(Russellites),仍持有此種看法。理由是,有些人認為肉身上的腦部停止了作用之後,就不可能有知覺了,因之持有此種看法的人,認為「長眠說」很有道理。這些人也引用聖經為根據,他們所引用的經文,都是提到死亡乃是「睡了」(太9︰24;徒7︰60;林前15︰51;帖前4︰13),也有些經文似乎是指死亡是沒有知覺的(詩6︰5,30︰9,115︰17,146︰4;傳9︰10;賽38︰18、19)。 然而我們必須注意,聖經從來沒有提到靈魂睡了,也沒有說肉身睡了,乃是說那垂死的人將要睡眠。聖經說死人睡了,乃是表明人死與睡眠有相似之處。不但如此, 那些經文似乎是提到死人沒有知覺,其實是指死了的人,不能再參加今世活人的行動,也不能再關心活人的生活。聖經明明指出,信主的人死後是有知覺的,因他們 可以在死後立刻與神,與基督享受密切的交通(路16︰19─31,23︰43;徒7︰59;林後5︰8;腓1︰23;啟6︰9,7︰9,20︰4)。
四、寂滅說,以及有條件的不朽說
按照這兩種教義︰假使惡人死後仍有存在的話,是不可能有知覺的。這兩種教義 對於惡人死後的終局看法,是相同的;但在其他方面卻有極顯著的分別。「寂滅說」認為人被造時就是不朽的,然而那些不斷犯罪的,由於神決定性的行動,剝奪了 他們的不朽,最終他們就被毀滅了──換句話說,就是毀去了他們的知覺。按照「有條件的不朽之說」,不朽並不是人類原有的光景,乃是神在基督裡給那些相信之 人的恩賜。凡不信基督的人,最後的終局要寂滅,即失去一切的知覺。此派中有些人也認為邪惡的人在死後也有一段時期是有知覺的。因之他們死後仍要受痛苦。這 種教義是根據聖經中某些經文所說,永生是神所賜給那些在基督裡信徒們的恩賜(約10︰27、28,17︰3;羅2︰7,6︰22;加6︰8), 不信的人卻要死亡毀滅;就是指惡人必要「滅亡」。聖經中所用「滅亡」一詞,被此派之人用來描寫為惡人死後必要失去他們的存在。這些論點並不完全可靠,也不 正確。永生確是神的恩賜,但永生比不朽更美好,更豐富。更有甚者,把聖經所用的語氣如︰「死亡」、「毀滅」、滅亡,用來指「寂滅」,,似乎是太武斷。聖經 曾教訓說︰無論是罪人或義人,死後都要繼續存在,直到永久(傳12︰7;太25︰46;羅2︰8─10;啟14︰11,20︰10);而且邪惡的人要受到各種刑罰(路12︰47、48;羅2︰12)。 如果人的存在或知覺都已消失了的話,就不可能說惡人死後還要受各種不同的刑罰了。更有甚者,我們很難說「寂滅」是一種刑罰,因為有時人要逃避惡生,甚至於 願意尋求寂滅。常有人對今生的一切感到厭煩時,甚至於願意消滅生命而求死;有時寂滅也被視為「圓寂」,故有人以為寂滅是好得無比的!
五、死後仍有機會信主的教義
有些人認為在人死後,在複活之前的間隔期間,雖然他們在罪中而死,但仍有另 一次機會悔改歸主,因信得救。按照這一派的看法,要到最後審判的時候開始,才真正決定人類永生或永死的光景。有許多人在他們死後與最後複活之期間,仍然可 以悔改相信,所以人是否得救也要看他們那時是否悔改。因為人人都要至少有一次機會聽見福音,可以接受基督以致得救。那些採取此種看法的人所用的經文如下︰ 弗4︰8、9;林前15︰24─28;腓2︰9─11;西1︰19、20;太12︰31、32;彼前3︰19,4︰6。然而這些經文並沒有明明地說,人死後仍有機會得救。不但如此,聖經其他地方也特別指出,惡人死後所遭遇的命運是不能改變的(傳11︰3;路16︰19─31;約8︰21、24;彼後2︰4─9;猶7、13)。聖經也提到最後審判時所決定的判決,乃是按照人在生前肉身之中所行的事,絕對沒有說要看人在死後與複活之前的間隔期間所發生的事而定(太7︰22、23,10︰32、33,25︰34─46;路12︰47、48;林後5︰9、10;加6︰7、8;帖後1︰8;來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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