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1日 星期二

攝理與神蹟

壹 攝理:維護、統管及神義論
一 「攝理」一詞的意義
(一)字源:
「攝理」之英文providence 源自拉丁文providere,意為「從遠處看」,引為「預備」、「留心」。在英文動詞provide有「預見」的意思。故攝理含有「眷顧」之意。或稱「護理」。

(二)定義:
攝理指上帝在自然、歷史、教會及個人生活中的掌管,使祂自己的美意得以完成。

二 維護:上帝在自然中的攝理
(一)聖經教導:
1. 舊約
104:24-30這段經文中詩人讚美上帝,說到上帝按時把食物給地上、海中的大小活物。「你給他們,他們便拾起來;你張手,他們飽得美食。你掩面,他們便驚惶,你收回他們的氣,他們就死亡歸於塵土。」
其他經文:詩36:6; 68:8-9; 145:15-16; 147:8-9, 16-17;尼9:6

2.
新約
祂叫日頭照(太5:45);祂養活麻雀(太6:26);給百合花妝飾(太6:31);「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萬物都本於祂,倚於他,歸於他」(羅11:36);基督以「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b)。

(二)意義:
1. 維護與創造不同,創造從無中生有,維護乃維持既有。
2. 維護是上帝的積極行動,而非僅消極不予毀滅。
3. 維護是上帝自由的行動,而非不得不然。
4. 維護包含順自然律而工作,但不排除上帝行超自然律的神蹟。
5. 上帝並不等同於自然律,這是泛神論的錯誤。
6. 上帝亦非自外於自然及自然律,那是自然神論(Deism)的錯誤。

三 統管:上帝在歷史中的攝理
(一)聖經教訓與觀念:
1. 上帝引導歷史走向
(1) 上帝統治萬國萬民:
47; 97和先知書中對列國的審判。

(2)
上帝在歷史中的行動以耶穌基督為中心
日期滿足,萬有要在基督裡同歸於一( 弗1:10b)。

(3)
歷史的目標是上帝而結局也於在上帝:
萬有歸於祂(羅11:35),祂是俄梅戛(啟1: 17c ),末了基督要將國交與父上帝(林前15:24)。

2.
上帝相關於人類之罪的行動
(1) 預防人犯罪
(2) 允許:雖不喜悅,但不攔阻
(3) 使用:藉惡以成善
(4) 限制:罪惡不能攔阻上帝的旨意

四 神義論(Theodicy):上帝在苦難中的攝理
(一)聖經教訓
1. 舊約
(1) 苦痛為人類之罪的後果
(2) 論及義人受苦而惡人發達
(3) 論及無辜受苦者上帝為其伸冤

2.
新約
(1) 義的基督為不義的人類受苦
(2) 門徒受逼迫之苦
(3) 苦難並不都直接因罪而來
(4) 有的苦難因試煉或管教而來
(5) 受苦為使信徒像基督(羅8:28-29

(二)非基督教看法
1. 否認上帝的善良慈愛
(1) 斯多亞派
(2) 自然主義

2.
否認上帝的全能
(1) 道德二元論
(2) 有限的上帝

3.
否認苦難的真實性
(1) 佛教
(2) 基督教科學派,創始人:Mrs. Mary Baker Eddy

(三)基督教的解答
1. 上帝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們一同受苦
2. 上帝定意的苦難和祂允許的苦難不同
3. 苦難的不同功能
(1) 報應
(2) 管教
(3) 試驗
(4) 啟示,例:耶利米、何西阿、耶穌
(5) 代替
(6) 見證
(7) 末世臨近的記號
(8) 與基督契合:補滿基督患難的虧欠

貳 神蹟
一 什麼是神蹟
神蹟指上帝所作超乎人類所知之自然律的工作。

二 神蹟的目的
(一)指向上帝的記號:
神蹟是上帝國臨近的記號,也是聖靈工作的記號。

(二)顯明上帝的慈悲
(三)顯明上帝的榮耀

三 神蹟與信心
神蹟並不能使人絕對信仰上帝。信的人可看出一件神蹟是神蹟,不信的人看是看見,卻仍然可以不信。甚至見到復活的耶穌的門徒卻仍有疑惑的。

四 神蹟與自然:
神蹟並不違反自然,只是我們基於有限的對自然的知識,無法明白其中的律則。上帝的旨意構成了受造物的本性,同樣是出於上帝旨意的神蹟必不與自然本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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