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1日 星期二
居間之境
在個人之死及將來眾人複活之間的一段時期的光景,有許多不同的看法。有幾種比較重要的看法我們在此略為分述。
一、近代對於人死後在陰間生存光景的看法
近來有一種很普遍的看法,就是認為無論義人惡人,死後都到了一個間隔的地方;舊約稱之為「陰間」(Sheol),新約稱之為「黃泉」(Hades)。這個「地底」(underworld)並 不是刑罰或獎賞之處,那裡的人都同有一個命運。這是一個可怖的地方,死後在那裡的人都只有一種生存的光景,想到生與死就如同作夢一樣。在那裡的人的意識幾 乎完全喪失,是一種沉睡的狀態,沒有活動,那裡的人也沒有喜樂,卻充滿了哀愁。此種看法──就是有一個地方,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獄,所有的死人都要到那 裡去,而且留在那裡直到永遠,或要等到「眾人都複活」的時候才能出來──雖普遍地為多人所接受,也被許多人用來象徵性地描寫死亡;然而卻並不是聖經的教 訓。假使這是一個義人與惡人都一同要去的地方,那末我們怎麼解釋聖經所說的教訓︰要讓惡人的後裔視「陰間」為他們的警戒呢?(參看伯21︰13;詩9︰17;箴5︰5,7︰27,9︰18,15︰24,23︰14)。我們又怎能說︰神的忿怒在陰間燃燒呢?(申32︰22)從以上的各處經文看來,我們可以如此假定說︰這個「陰間」乃是一處懲罰惡人的所在。然而很明顯地,「陰間」也並不一定總是有懲罰的含意;因為聖經有時提到義人也到那裡或在那裡。在某些經節中,也可看到,「陰間」並不是一處所在,卻是指一種死後的光景或情形 ; 也即身體與靈魂分開之後的光景。這種光景有時也以一種所在來象徵,在這種光景之下,我們才可以說人人──無論是偉人或凡人,財主或貧民,義人或惡人──都 必會去到那裡。這些人死後的光景都是一樣。下面所引的經節,就是指明「陰間」或「黃泉」乃一種死後的「光景」,不是「所在」︰伯14︰13、14,17︰13、14;詩89︰48;何13︰14;林前15︰55;啟1︰18,6︰8。最後,聖經中有些經文也以「陰間」或「黃泉」指墳墓;雖然我們有時很難斷定哪些經文是指墳墓,哪些經文又是指一種死後的光景(創42︰38,44︰29、31;民16︰30、33;約17︰13;詩16︰10;49︰14、15)。
二、煉獄,以及煉獄中有兩種境界的教義
1、煉獄
按照羅馬天主教的看法,那些死時靈魂完善的人可以直接升到天堂,或能見到神的有福的景象(太25︰46;腓1︰23); 然而那些死時尚未完全潔淨的靈魂,而且尚有各種可赦而未贖清之罪──這是一般信徒死時的光景──必須要經過一種煉淨的過程,然後才能轉進到天堂,享受至上 的喜樂與福祉。這種煉淨的過程必須在煉獄中完成,那些在煉獄中的靈魂會感覺到沮喪失望,甚至於也會感覺到真正的痛楚。他們在煉獄中的期限,以及所受痛苦的 程度,都要視個人的情形而定。藉著其他信徒的代禱,或神甫為他們所作的彌撒,他們在那裡的期限是可以縮短的,痛苦的程度也可以減輕。羅馬天主教對於此教義 的根據是「馬加比後書」12︰42─45;同時他們認為聖經中某些經文也支持煉獄之說(賽4︰4;彌7︰8;亞9︰11;瑪3︰2;太12︰32;林前3︰13─15,15︰29)。然而這些經文中根本沒有一節是支持煉獄的教義。
2、主前義人所去的境界
按照羅馬天主教的看法,這個所謂「亞伯拉罕的懷」(Limbus Patrum)是舊約聖徒的靈魂被拘禁的地方,他們一直在那裡等待,直到我們的主從死裡複活。基督死後,去到「黃泉」中的這一個地區,將這些聖徒釋放了,並且凱旋地攜他們同往天堂。
3、未來及受洗之嬰孩所去的境界
羅馬天主教認為,那些未曾受洗的嬰孩,不論他們是外邦人或信徒的子女,都去到這「嬰孩的前廳」(Limbus Infantum)。這些孩子不能進入天國,也不能去到天堂(約3︰5)。他們將永遠居留在嬰孩的前廳中,毫無得救的盼望。然而甚至於天主教的神學家對此點也沒有統一的看法。最普遍的看法是,這些孩子們並不受到刑罰,也沒有痛苦,卻不能得到天堂的福祉。他們以自然的知識來認識神,也愛神,所以他們也有自然的喜樂。
三、靈魂睡眠的教義
早期基督教會中有些派別,以及中世紀的時候,甚至於在改教時期,仍有人認為人死了之後,靈魂繼續存在,然而是在一種無感覺的「長眠」狀態之中。今日在英國有珥運派(Irvingites),在美國有耶和華見證人會(Russellites),仍持有此種看法。理由是,有些人認為肉身上的腦部停止了作用之後,就不可能有知覺了,因之持有此種看法的人,認為「長眠說」很有道理。這些人也引用聖經為根據,他們所引用的經文,都是提到死亡乃是「睡了」(太9︰24;徒7︰60;林前15︰51;帖前4︰13),也有些經文似乎是指死亡是沒有知覺的(詩6︰5,30︰9,115︰17,146︰4;傳9︰10;賽38︰18、19)。 然而我們必須注意,聖經從來沒有提到靈魂睡了,也沒有說肉身睡了,乃是說那垂死的人將要睡眠。聖經說死人睡了,乃是表明人死與睡眠有相似之處。不但如此, 那些經文似乎是提到死人沒有知覺,其實是指死了的人,不能再參加今世活人的行動,也不能再關心活人的生活。聖經明明指出,信主的人死後是有知覺的,因他們 可以在死後立刻與神,與基督享受密切的交通(路16︰19─31,23︰43;徒7︰59;林後5︰8;腓1︰23;啟6︰9,7︰9,20︰4)。
四、寂滅說,以及有條件的不朽說
按照這兩種教義︰假使惡人死後仍有存在的話,是不可能有知覺的。這兩種教義 對於惡人死後的終局看法,是相同的;但在其他方面卻有極顯著的分別。「寂滅說」認為人被造時就是不朽的,然而那些不斷犯罪的,由於神決定性的行動,剝奪了 他們的不朽,最終他們就被毀滅了──換句話說,就是毀去了他們的知覺。按照「有條件的不朽之說」,不朽並不是人類原有的光景,乃是神在基督裡給那些相信之 人的恩賜。凡不信基督的人,最後的終局要寂滅,即失去一切的知覺。此派中有些人也認為邪惡的人在死後也有一段時期是有知覺的。因之他們死後仍要受痛苦。這 種教義是根據聖經中某些經文所說,永生是神所賜給那些在基督裡信徒們的恩賜(約10︰27、28,17︰3;羅2︰7,6︰22;加6︰8), 不信的人卻要死亡毀滅;就是指惡人必要「滅亡」。聖經中所用「滅亡」一詞,被此派之人用來描寫為惡人死後必要失去他們的存在。這些論點並不完全可靠,也不 正確。永生確是神的恩賜,但永生比不朽更美好,更豐富。更有甚者,把聖經所用的語氣如︰「死亡」、「毀滅」、滅亡,用來指「寂滅」,,似乎是太武斷。聖經 曾教訓說︰無論是罪人或義人,死後都要繼續存在,直到永久(傳12︰7;太25︰46;羅2︰8─10;啟14︰11,20︰10);而且邪惡的人要受到各種刑罰(路12︰47、48;羅2︰12)。 如果人的存在或知覺都已消失了的話,就不可能說惡人死後還要受各種不同的刑罰了。更有甚者,我們很難說「寂滅」是一種刑罰,因為有時人要逃避惡生,甚至於 願意尋求寂滅。常有人對今生的一切感到厭煩時,甚至於願意消滅生命而求死;有時寂滅也被視為「圓寂」,故有人以為寂滅是好得無比的!
五、死後仍有機會信主的教義
有些人認為在人死後,在複活之前的間隔期間,雖然他們在罪中而死,但仍有另 一次機會悔改歸主,因信得救。按照這一派的看法,要到最後審判的時候開始,才真正決定人類永生或永死的光景。有許多人在他們死後與最後複活之期間,仍然可 以悔改相信,所以人是否得救也要看他們那時是否悔改。因為人人都要至少有一次機會聽見福音,可以接受基督以致得救。那些採取此種看法的人所用的經文如下︰ 弗4︰8、9;林前15︰24─28;腓2︰9─11;西1︰19、20;太12︰31、32;彼前3︰19,4︰6。然而這些經文並沒有明明地說,人死後仍有機會得救。不但如此,聖經其他地方也特別指出,惡人死後所遭遇的命運是不能改變的(傳11︰3;路16︰19─31;約8︰21、24;彼後2︰4─9;猶7、13)。聖經也提到最後審判時所決定的判決,乃是按照人在生前肉身之中所行的事,絕對沒有說要看人在死後與複活之前的間隔期間所發生的事而定(太7︰22、23,10︰32、33,25︰34─46;路12︰47、48;林後5︰9、10;加6︰7、8;帖後1︰8;來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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