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1日 星期二

基督再臨—獨一無比之事

    主耶穌基督再臨乃是一件獨一無比之事,但是時代派卻把主耶穌再臨視為一種兩重性的事。雖然他們仍想維持其合一性,因此又想巧辯說︰「此乃這一件大事的兩個層面。」

但 是他們所謂兩個層面,事實上乃為兩件不同的事,而且二事乃分隔七年之久,復有其不同的目的,殊難視為一件獨特的事。其第一層面乃為基督再臨,其結果乃是把 聖徒取去,或說秘密取去。這乃是突如其來的事,可隨時發生,沒有預告所要發生之事。現在流行的見解,乃是認為這次主來,並不降到地上,乃是停在空中。那些 在主裡面已死的聖徒在這個時候要從死裡複活;活著的聖徒就要改變形狀,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所以這一次主來,乃被稱是「為著他的聖徒而來」(Coming  for  His  Saint), 其經文的根據乃為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十五至十七節︰「我們現在照主的話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 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上帝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 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與主永遠同在。」

此後就要隔開七年,在這七年之中,「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太二四14)「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正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一一26);「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太二四2122

「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蹟,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帖後二810

經過了這些事,就有另一次主的降臨,這一次乃是同眾聖徒一同降臨,乃是一直降到地上,乃稱為「主的日子」(The day of the Lord),他們經文的根據乃為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十三節︰「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上帝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

這 一次不是忽然降臨,而在事先,乃有若干預告的事,主耶穌這一次降臨乃要審判萬民。他們的經據,乃為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一至四十六節︰「當人子在他榮耀 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 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於是就引進千禧年國度。
       照 時代派這種說法,主耶穌基督再臨,乃分兩次,其中相隔七年,一次乃是忽然的,另一次則否;一次乃是聖徒要承受榮耀的國度,另一次乃為審判萬民,以及建立千 禧年國慶。這樣的引經據典,他們無非乃想利用聖經牽強附會,自圓其說,殊不知乃不合聖經的真諦,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一至二、八節經文裡面,「降臨」與「主 的日子」二詞,乃是可以混用的;而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七至十節中第七節的「顯現」與第十節的「降臨」乃為同時發生的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一節 講「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夾。」

乃是立刻在大災難之後,並非如他們所說的乃是在大災難發生之前。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九至三十節明明說︰「……災難一過去……人子……顯在天上……。」

照聖經所說,救主再臨(theparousia)乃是一件空前絕後,獨一無比的大事,並非可分兩次的兩重性的事。所幸前千禧年派裡面有些神學家也並不贊同這種兩重性的說法,而且認為此乃一種異想天開新奇的邪說。

弗洛斯德(Frost)在他所著的《基督再來》一書中說︰「災前復活與被提,乃是一種新奇的捏造的虛構。」還有一位前千禧年派的學者呂斯氏(Alexander  Reese)也特著書,強烈反對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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