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道成肉身的那一位

  
   新約聖經一貫的做法,是以耶穌與舊約的一神論中那位獨一真神的關係來申明耶穌的身份(參:林前八46;提前二5;並賽四十三10-11,四十四6)。 基本的定義是,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定義源於耶穌自己的思想及教訓。祂意識到自己是上帝獨特的兒子,與其他世人有別。這種意識最少可追溯到祂十三歲的時候 (路二49);而在祂受洗時,祂父親從天上而來的聲音證實了這點:「你是我的愛子」(可一11;參:太三17;路三22;這三段有關天上之話的記錄都用上 agape 一字;這字有一個含義,就是「唯一所愛的」;可十二6的比喻中該字也有同樣的意思;參耶穌變像時天上傳來的類似話語,可九7;太十七5)。當耶穌受審時,祂被問及究竟祂是否「上帝的兒子」(在大祭司的口中,這片語的意思大概只是「從大衛而出的彌賽亞」)。按馬可和路加的記載,耶穌作了一個肯定的回答,效果等於宣稱自己具有神性:ego(這是可十四62的說法;路廿二70則說:「你說〔的不錯〕,egoego是加強語氣的「我是」,也是猶太人絕不會說的話,因為這是上帝的自稱(出三14)。根據馬可的記載,耶穌先前也說過類似的、意思非凡的話(可六50;參:十三6;也參約翰福音中長長一系列 ego{ eimi 的話:約四26,六35,八12,十711,十一25,十四6,十五1,十八5起)。耶穌顯然是希望清楚的說明,當祂自稱是上帝的兒子時,意思是指祂個人擁有神性。祂被定罪正是因為他說了這種「褻瀆」的話。
    
   在耶穌提及自己是「兒子」的場合中,上下文總是要突出祂如何獨特的接近上帝,獨特的為上帝所喜悅。相較而言,符類福音較少這類的說話(太十一27=路十 22;可十三32=太廿四36;參:可十二1-11),而約翰福音則有許多這類的言論,有的是耶穌自己說的,有的則是作者的評語。根據約翰的記載,耶穌是 上帝「唯一」的兒子(monogene14 18,三1618)。祂是永在的(八58;參:一1-2)。祂與父神有一種不變的關係,是一種完全相愛、完全契合、完全溝通的關係(一18,八16 29,十30,十六32)。身為兒子,祂沒有獨立的自發性(五19);祂活著是要榮耀父神(十七14),方法就是履行父神的旨意(四34,五30,八 28-29)。祂來到世上,因為父神「差遣」祂(新約有42處提及這點),並且要祂在世上完成一項任務(四34,十七4;參:十九30)。祂奉父神的名而 來,換言之,祂是父神的代表(五43)。此外,由於祂全然遵照父神的吩咐而說話行事(七16起,八26起,十二49-50,十四10),祂在世上的生活就 完全的表彰了父神(十四7起)。當祂說父神比他大時(十四28;參:十29),祂顯然並非指父神在本質上或境況上比祂優越,而是說祂之順服父神的旨意和主 動權是自然的及必須的。父神比他大,因為就祂與父神的關係而言,祂本性上自發和樂意扮演兒子的角色。但這不是說在受人尊崇和敬拜這方面,祂必須屈居父神之 下。事實剛好相反,父神希望聖子得榮耀,就如聖子希望父神得到榮耀一樣。父神已賦與聖子兩項重要的工作──賜人生命和執行審判,「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 一樣」(五21起)。這等於說,父神指示所有人像多馬那樣(廿28)承認子像他們應該承認父自己一樣,即以聖子為「我的主,我的上帝」。
  
  新約還有其他概念附屬於「上帝的兒子」這說法,也都宣稱拿撒勒人耶穌具有神性。我們可在下面列舉其中較重要的:
     
1. 約翰說永恆神聖的「道」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本人(約一1-18;參:約壹一1-3;啟十九13;參道)。
    
2.  
保羅說,聖子在道成肉身後(林後四4)並在道成肉身前(西一15),都有「上帝的形像」。他又在腓二6說道成肉身前的耶穌基督有「上帝的樣式(morphe。學者對這片語應如何準確解釋爭論不休,但腓力斯(J. B. Phillips)的翻譯差不多可以肯定是正確的:「本質上總是上帝。」來一3說聖子「是上帝榮耀的光輝,是上帝本體的真像。」這些話語的背後是個一神論的觀點,絕不相信有兩個上帝存在,因此這些話顯然是要暗示:
    
  1 聖子本身具有神性,在本體上與父神同質:
    
  2 聖子完全體現子父神所有的一切。或從反面角度來說,在神性或性質方面,父神有的任何層面或成分,聖子也不匱乏。
  
3. 保羅引用舊約有關求告「主」(耶和華)的一個預言,來應用在主耶穌身上,因此顯示這些預言在耶穌身上得到了真正的應驗(羅十13,引用珥二32;參:腓二 10-11,與賽四十五23呼應)。同樣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引用了摩西呼籲天使敬拜上帝的話(申卅二43,七十士譯本),又引用了詩人的宣告:「上帝阿,你的 寶座存到永遠」(詩四十五6),聲言言些是父神指著兒子而說的話(來一68)。這顯示兩位作者都認為耶穌是神聖的。
  
4. 新約聖經一貫習慣稱耶穌為「主」──一個用於希臘宗教的神明的稱呼(參:林前八5),並在七十士譯本中毫無例外的用作上帝名字的翻譯──也似乎暗示耶穌具有神性。

新約聖經作者對「道成肉身」的立場

  
   我 們須要留意促使新約作者思考道成肉身一事的那份興趣,具有怎樣的性質和限度。我們要特別留意幾位作者如保羅、約翰、希伯來書作者的想法,他們對此課題有相 對充分的討論。有關道成肉身的方式這種形而上的問題,以及道成肉身的狀態等心理學的問題,自四世紀以來在有關基督論的討論中佔了顯著地位。

    然 而,新約作者既沒有提出這些問題,更不用說加以處理了。新約作者對基督本人的興趣並非哲學思辯性的,而是關乎宗教和福音的。他們談論基督,卻並非視之為形 而上的問題,而是視祂為神聖救世主;他們所講有關祂身份的一切,都是出於一種渴望,就是要透過表彰祂的工作,證明祂在上帝拯救計劃中的中心地位,將榮耀歸 給祂。他們不企圖剖析祂身份的奧秘。他們只須宣稱道成肉身是事實,是祂為拯救罪人所作一連串偉大的工作之一,這便足夠了。新約作者對道成肉身一事唯一企圖 「解釋」 的,就是要指出這概念如何符合上帝拯救人類的整個計劃(例如參:羅八3;腓二6-11;西一13-22;約一18;約壹一1-2;此外還有希伯來書的主要論據,一-二,四14-10,七1-18)。
   
   這種只關心福音的現象幫助我們瞭解一個使人困惑的事實,那就是新約從沒有思考到童女生子一事如何表明神性和人性交匯在耶穌身上,而後來的神學卻對此課題 有仔細的討論。新約作者這種緘默並非如某些人所說,顯示他們對此完全無知。一個理由充分的解釋是,新約對耶穌的興趣集中在別處,即是在祂與上帝拯救計劃的 關係上。這方面的證據可見於兩位敘述這故事的福音書作者(馬太及路加)所運用來敘述這事的手法。二人所強調的,都不是這樣超自然誕生的一位的獨特構造;而 是要表明一個事實,就是上帝藉這次超自然的誕生開展了祂早已預言的計劃,要眷顧及救贖其子民(參:太一21起;路一31起、68-75,二10-1129-32)。

    在馬太和路加或其他新約作者的心目中,道成肉身唯一的重要性是直接與救贖有關的。按蘇格徒〔Duns Scotus,為十三世紀英國哲學家〕的推想,道成肉身主要是要使受造界變得完美,救贖罪人只是次要及附帶的目的;這種觀點雖蒙魏斯科(Westcott)使之普及化,卻完全缺乏新約聖經的支持。
    
   使徒時代的作者都清楚看出,耶穌的神性和人性與祂的救贖工作息息相關。他們明白到正因為耶穌是聖子,祂對其父親心意的展露是完全及終極的(參:約一 18,十四7-10;來一1-2),而祂的死亡是最有力的證據,證明上帝愛罪人並定意賜福給信徒(參:約三16;羅五5-10,八32;約壹四8-10)。他們瞭解到,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保證了祂大祭司工作的恆久性、無罪的完美性和效力的無限性(來七31624-28)。他們曉得耶穌是因具有神性才能擊敗魔鬼及剝奪它所有的。這魔鬼就是使罪人受困於無助境況的「披掛整齊的壯士」(來二14-15;啟廿1-2;參:可三27;路十17-18;約十二 31-32,十六11)。同樣,他們認為上帝的兒子必須成為「肉身」,因為只有這樣祂才能成為「第二個人」,讓上帝透過祂解決人類的問題(林前十五 21-2247起;羅五15-19);只有這樣祂才可以成為人與上帝之間的中保(提前二5);並且只有這樣祂才能為人的罪而死,因為只有肉身才會死亡。(事實上,「肉體」與死亡有密切的關係。因此,新約從不用這詞來形容基督在得榮耀、變成不朽後的那種人性:「基督在肉體的時候」〔來五7〕所指的,是基督在世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以前的日子。)
  
   因此,我們會預期新約對於任何否認耶穌基督既真是上帝、也真是人的說法,都會視之為可咒詛的、對福音具破壞性的異端。事實上,新約聖經也確實如此做。新約唯一所知這種否定的主張來自「幻影基督論說」(Docetic Christology)(傳統認為源於克林薩斯 [Cerinthus])。這幻影說否定基督「肉體」的真實性(約壹四2-3),因此也否定祂的肉身死亡(「血」,約壹五6)。約翰在其首二封書信中駁斥這種主張,認為它是敵基督的靈所引起的極度錯謬,說它既否定父,也否定子(約壹二22-25,四1-6,五5-12;約貳79起)。現在學者通常認為約 翰福音所強調的耶穌自己經驗中的人性軟弱(祂的疲倦,四6;口渴,四7;十九28;流淚,十一33起),是為了針對幻影說在這方面的謬誤。

巴特論『聖誕節的神蹟』

    巴特是在討論『啟示論』中提到基督降生的奧秘。巴特的啟示論可以如此的概括:人不可能認識上帝,除非上帝先向人說話(即啟示);而上帝的啟示即是三一上帝的啟示。
 
    巴特著名的啟示方程式是:「上帝啟示祂自己,並且是藉著祂自己。」(God’s revelation of Himself through Himself
 
    可見這啟示是三一上帝親自的工作,並包括三個層面:
 
(一)啟示(Revelation) ─ 上帝主動的工作;
 
(二)啟示者(Revealer) ─ 透過耶穌基督,啟示的客觀事實;
 
(三)蒙啟示(Revealed)─ 藉著聖靈延續的工作,啟示的主觀事實。
 
    巴特即在討論第二個層面時討論『聖誕節的神蹟』,因此,童女生子亦被巴特看作是上帝的一個啟示;而這啟示的內容是甚麼呢?
 
           對巴特來說,不是因為教會宣稱耶穌降生的教義,我們就接受它。原因是:「若單靠教義本身,我們只是聽到教會的聲音,而不是啟示的聲音。」
 
    因 此,巴特轉向聖經的見證。然而,他卻知道聖經的教導並不明顯,而且,亦有人懷疑聖經的權威性。故此,他指出:「不是童女生子敘述的歷史悠久或來源的可 靠,使之出現在福音書的文本中,後再從這文本到信經中;乃是一個內在,本質上的正確及重要性,又與耶穌基督有關,而使之分享福音的見證。」
 
    換句話說,童女生子教義的根據和權威,不是因著教會的堅持和宣告,或只因為它在聖經中的出現,乃是必須追溯到它的源頭,即回到啟示/事件本身。在此,我們再次看到巴特對『上帝的啟示』之堅持:基督徒接納並相信一個教義,不是因人或教會的宣講,乃是因為是來自上帝本身的啟示,即我們宣講,因為上帝如此講。
 
           巴特主要是使用『符號』(sign)及其意義來解釋童女生子的教義。他的經文根據是以賽亞書七14:「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sign〕,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
 
    巴特就按這『兆頭』/『符號』來進行他的解釋。因為是『符號』,所以有它所指示的內容,即意義。『童女生子』這符號的意義是甚麼呢?對許多神學家來說,童女生子〔符號〕主要是在解釋基督的神人二性,即祂同時是一個完全的上帝,也是一個完全的人〔意義〕。
 
    冠來登(W. Grudem)就認為童女受聖靈感孕生子教義是惟一能解釋上帝如何能成為完全的人,可是又不停止為上帝的教義,即神性和人性能在一個人身上得以聯合。我們若是使用其他可以想像的方法 -- 如耶穌從天而降,或藉平常的出生 --都不能顯示基督的神人二性。
 
    然而,艾麗森(M. Erickson)卻不贊成這樣的看法,並提出:如果耶穌有雙親,或沒有父母(如亞當),難道祂不能擁有神人二性?艾麗森說:「童女生子所顯示的是,一個正常的人在沒有一個生父下出生。這件事可以在沒有道成肉身之下發生,另外,道成肉身也可以不需要藉童女懷孕的過程。」
 
    換 句話說,耶穌的神人二性並不在乎童女懷孕生子這事實。因此,艾麗森認為童女生子此教義本身並不很重要,只是從屬於其他的教義。但是,艾麗森這樣作卻消弱這 教義的重要性,並將之看作沒有本身的價值,而且,也不如艾麗森所認為一般,童女懷孕生子教義確實使我們看到耶穌的神人二性。正如耶穌的復活與空墳墓之間 的關係一樣,基督的道成肉身並不一定需要藉童女出生的途徑(就如耶穌的復活並不一定需要由空墳墓來證明),然而,童女懷孕生子的歷史事實卻(更加強)顯示 基督的道成肉身(就如空墳墓提示我們耶穌已復活)。這就是為何,對巴特來說,童女生子的教義不是在重複述說耶穌神人二性的事實,雖這教義實在為後者帶來亮 光。
 
           其 實,對巴特來說,童女生子的教義是在解釋基督道成肉身的經過;這教義告訴我們,基督、三一上帝的第二位,是如何進入這世界。然而,我們卻無法用人的知識來 理解上帝實際上如何能成為一個人,即一個童女如何能懷孕生子(雖今天藉基因工程,我們可能可以想像這事情如何能發生)。因此,巴特說,「我們的教義所描述 的是啟示的奧秘……這教義的目的即是在描述這奧秘。」
 
    換句話說,這教義不過是使用人的言語,來描述上帝的工作。 故此,童女生子教義真正使我們看到的是:上帝的啟示、上帝的救贖完全是上帝藉自己的工作。
 
           有 關這童女生子的奧秘,巴特藉使徒信經的二個宣告子句來進行討論,即:『聖靈感孕、童女生子』。其實,『聖靈感孕』和『童女生子』是一個銀子的兩面。對巴特 來說,第一個子句是積極的,而第二子句是消極的。巴特首先討論消極的第二個子句:『童女生子』。對他來說,這子句告訴我們,耶穌的出生與一般人不同,它不 是一般的事件(但這並不是說他不是一個完全的人)。耶穌的出生不是人的工作(人可以作到的),乃完全是上帝的工作。因此,他稱童女生子為聖誕節的神蹟。
 
    巴特說:「如果以馬內利是真的話,這神蹟就發生在人身上。在這事件中,人是上帝主權工作的對象。上帝自己、也只有上帝是主人。」
 
    而且,也因為這是上帝的工作,因此其中充滿著上帝的恩典(路一26-38, 42,太一18-25)。但是,雖它充滿著上帝的恩典,它也是一個對人的審判。
 
    巴特說:「在主的降生中,馬利亞的童貞不是人在上帝前存活的否認,乃是否認人本身有甚麼能力、辦法和資格來到上帝面前。」
 
    其實,就是童女的貞操,也不能被看作人的本事、能力或貢獻。因此,這『童女生子』讓我們看到整個事件完全是上帝的工作,不是人;是上帝採取主動來拯救人,而不是人在其中促使整個事件的成就。
 
           接 著,巴特轉向積極的第一個子句:『聖靈感孕』。對巴特來說,『聖靈感孕』補充及增添了『童女生子』的意義:前者指出整個神蹟的根據和內容,而後者指出它的 形式。或者說,前者是從上帝的角度來看,後者是從人的角度來看。這『聖靈』,巴特說即是指上帝本身,並不是一次等的上帝或上帝與人之間的一種存有物(being)。但這並不是說,耶穌是聖靈的兒子,乃是強調耶穌沒有生父。
 
    因此,道藉著聖靈感孕成肉身,使我們真正看到的,上帝的道不是沒有上帝的靈(參約一12ff及三3ff)。巴特同時很平衡的強調上帝的道和上帝的靈。但是,為甚麼需要由聖靈來感孕?
 
    巴特的回答是:「藉著聖靈,而也只有藉著聖靈,人才能面對上帝、能自由讓上帝在他身上工作、能相信、成為啟示的領受者、上帝救贖的對象。」
 
    因此,『童女生子』消極地告訢我們,人沒有辦法自救,而『聖靈感孕』卻帶來好消息,聖靈預備了人來接受上帝的啟示和救恩。故此,『聖靈感孕』最終將信仰告白的焦點從『童女生子』轉移到三一上帝身上,而不致使人錯誤地高舉童女馬利亞,人的貢獻。

「道成肉身」的重要性


有思想的人覺得耶穌基督的福音難以置信,這是不足為奇的,因福音所牽涉的事實,超越人的理解。但很多人在雞蛋裡找骨頭,把信仰弄得不必要的困難,卻是可悲的事。

以 贖罪為例吧。很多人深感困難。他們問:怎能相信拿撒勒人耶穌之死——一個人,在一副羅馬刑具上斷氣——就能解決全世界的罪呢?那一次死亡怎能影響到今天上 帝赦免我們的罪呢?或以復活為例——這又是很多人的絆腳石。他們問:怎能相信耶穌肉身從死裡復活呢?既使很難否定墳墓是空的——一但要相信耶穌從空墳墓出 來,進人不死的肉身的存在,豈不更難?耶穌昏暈後暫時復甦,或盜屍等理論,豈不比基督教復活的教義更可信?或以童女生子為例;這是本世紀很多基督徒所否定 的。

人 又問:怎能相信如此謬於生物學的東西?或以福音書的神蹟為例;很多人又覺得困難重重。他們說,即使耶穌真能醫治人(憑表面證據很難懷疑他的醫治,因為歷史 上也有其他能醫病的人),怎能相信它行在水面上、餵飽五千人,使死人復活?這樣的故事實在難以置信。今天很多人就在信仰的邊緣上,被這些和類似的問題困惑 著。

其實,因著福音所給我們至高的奧秘,真正的困難完全不在這裡。困難不在受難節贖罪的信息,不在復活節復活的信息,而在聖誕節造成肉身的信息。基督教真正驚天動地的宣言,是拿撒勒人耶穌是上帝成為人——神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成為「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7),決定了人類的命運,成為全人類第二位代表,它有了人性,卻不失其神性,以致拿撒勒人耶穌全然是真神,又全然是真人。這其中兩個奧秘可說「買一送一」——一位神有多元位格,而在基督的位格中,神性和人性契合為一。

第一個聖誕發生的事,就是基督教最超絕、最深不可測的啟示的所在。「道成了肉身」(約一14); 上帝成為人;上帝之子成為猶太人;全能的上帝變成地上一個無依無靠的嬰孩,除了躺著、瞪著眼睛、蠕動、吵鬧之外,什麼也不會,像其他孩子一樣,要人餵奶、 換尿布、教他牙牙學語。這裡面並無錯覺或詐騙:上帝的兒子的嬰孩期全然屬實。你越想它,就越覺驚心動魄。虛構小說中也沒有比道成肉身的事實更令人拍案驚奇 的了!

這纔是基督教真正的絆腳石。這是猶太教徒、回教徒、神體一位論者(Unitarians)、耶和華見證人、及很多不能相信童女生子、神蹟、贖罪、和復活等困難的人覺得最為難的地方。誤通道成肉身,或最低限度信得不夠,往往對福音故事產生其他方面的困難。一旦把握道成肉身是事實,其他困難就冰消瓦解了。

如果耶穌是一位很奇特神聖的人,空相信記載關於他一生言行的新約聖經,困難就真是高如泰山了。但耶穌若真是永生的道,是父神在創世時的媒介,「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來一2),那麼上帝的創造力使它進入世界、活在世上、離開世界等新的行為也無甚希奇了。生命的創造者從死裡復活也不是為怪。如果他真是上帝的兒子,他死了而不復活會比復活更令人震驚呢!

衛斯理說:「真神竟死,何等奧秘!」

但真神復活,更是不可比的奧秘。如果上帝永存的兒子的確順服親嘗死味,則死對滅亡的人類有救贖的意義,也不足為怪。只要接受耶穌的神性,在任何教義中找困難就變得不合理;一切都息息相關,不可分割。道成肉身本身是深不可測的奧秘,卻能解釋新約聖經所記載一切其他的事。

基督成為肉身


[
道成肉身的意義]

     
「道成肉身」這名詞,是指永生上帝的兒子所作的一種行動,他取了另外一個本性,就是人性,由童女而生,但仍永遠擁有一個無瑕無疵的神性,這神性是他在亙古以前已經有的;但他同時又擁有一個無罪的人性,是永遠的(比較約一14、腓二28、提前三6)。

[
道成肉身的解釋]

  (1)
家譜︰

我們有兩個基督的家譜︰馬太福音一章116節和路加福音三章2338節。

關於這兩個家譜的關係,一直以來有不少爭辯。有一點是值得注意的︰這兩個家譜都追溯耶穌的來源,直至大衛(太一1、路三31),強調耶穌是大衛寶座的合法繼承人(比較路一3233)。

馬太所記的,看來是約瑟的家譜(比較16節),因為後人的繼承權來自父系,所以耶穌承受大衛寶座的權利,是來自他的養父。路加則透過馬利亞的譜系,追溯耶穌的源頭,直到亞當為止,這樣就「將基督與預言中的女人的後裔相連」。

  (2)
童女生子︰

所謂童女生子就是指道成肉身這件事。成了肉身的神子永不會被罪所沾染,因此童女生子的教義極其重要。

以賽亞書七章14節預言到童女生子這件事,而馬太福音一章23節,對這件事情加以解釋,指出基督的降生,就是事情的應驗。馬太福音一章23節,稱馬利亞為「童女」。

馬太和路加的記載,都很清楚提及童女生子的教訓。馬太福音一章18節強調,馬利亞是在與約瑟一起生活之前懷孕的;這節經文是在與約瑟一起生活之前懷孕的;這節經文更說明,她的懷孕是聖靈的工作。馬太福音一章2223節更強調,基督的誕生,是應驗了以賽亞書七章14節童女生子的預言,25節又指出,直至基督的出生,馬利亞還是處女。路加福音一章34節提到,馬利亞從來沒有與男性發生關係,而天使在路加福音一章35節,再向馬利亞解釋說,她的懷孕是聖靈的工作。

道成肉身之信念的起源

    
  約翰這種斷言,在舊約一神論的背景之下抽像地看,可能顯得褻瀆及荒謬;事實上正統的猶太教對此說法一直持有這樣的態度。這信念似乎是說,創造者自己成為了祂所創造的生物之一,這在神學上表面(prima facie 看來是一個矛盾。約翰從哪裡得到這個信念,激發他說了這句奇怪的話?早期教會是怎樣開始相信拿撒勒人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上帝?

    不少人嘗試追溯這種信念的起源。有說是來自猶太人那種對先存的、超然彌賽亞的臆測;有說是來自多神宗教的神話中,有關救贖之上帝(redeemer-gods) 的故事,這種神話是希羅神秘宗教及諾斯底教派的特色。這種種說法都有一項假設,就是這信念的產生並非基於耶穌本人所說的話或所做的事,而是後來才逐漸形成 的。可是,現在學者普遍同意這種種嘗試都失敗了:部分原因是由於猶太教和異教的空想雖然與新約的基督論表面上有其相似之處但 細察之下,它們之間的分野總是更多、更深層的。另外部分的原因是有些學者證明了在符類福音書中那些毫無疑問是耶穌本人所說的話裡,耶穌實質上宣稱自己為上 帝。並且正如在使徒行傳的首五章所描繪的(現在已甚少人質疑使徒行傳的歷史性),原始巴勒斯坦教會已實質上接受了這宣稱,並且這已成為他們信仰及崇拜的基 礎。唯一能說明這些事實的解釋是,就算在耶穌還未升天之前,耶穌自己的生活、工作、死亡、復活等所產生的衝擊,已向門徒證明了祂的神性。

    當然,這正是第四卷福音書的主旨所在(特別見:約廿28起)。使徒行傳的記載也與此一致,裡面說即使在聖靈降臨以前(一21:那位揀選使徒的「主」顯然是21節的主耶穌,參:第3節),第一代基督徒已經向耶穌祈禱,稱祂為主 (七59)。此外,從聖靈降臨那日開始,他們便以耶穌的名替人施洗(二38,八16,十九5);他們呼求並信靠祂的名(即信靠祂:三16,九14,廿二 16;參:十六31);他們並且宣稱祂就是那位將悔改的心及赦罪之恩賜給人的主(五31)。這一切都顯示了即使起初他們沒有清楚明說耶穌的神性(使徒行傳也沒有暗示當時已有這種明文說明),但無論如何這是第一代基督徒賴以生活及禱告的信仰之一部分(Lex orandi lex credendi)。

    到了後來,有關道成肉身這信念的神學性陳述才出現;但教會從一開始便已有這信念,不論當時的人表達這信念時是如何的欠條理。

道成肉身之詞義


  英文 'incarnation' 這名詞及 'incarnate' 這形容詞都不是聖經所用的,但相當於拉丁文 in carne 的希臘文(en sarki 「在 肉身中」),則出現在一些與耶穌的身份及工作有關的重要的新約經文中;例如提前三16所引的讚美詩說:「祂在肉身顯現」。約翰說,凡否認耶穌基督「成了肉身來」到世上的說法,都出自敵基督的靈(約壹四2;約貳上)。保羅說基督「藉其肉身」完成了和好的工作(西一22;參:弗二15),並且說上帝差遣他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藉此「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八3)。彼得說基督「在肉身中」(sarki,與格:彼前三18,四1)為我們而死。這些經文都從不同的角度強調同一個真理:基督正因取了肉身而來,並在肉身中死了,才確保了我們得的救恩。神學上祂的到來被稱為道成肉身(incarnation),祂的死亡被稱為贖罪(atonement)。
  
  這些經文中所謂肉體是什麼意思?在聖經中這字基本上有生理上的意思:肉體是指那與血及骨頭一起組成人或動物這些有機體的有形實物(參:創二21; 路廿四39;林前十五50)。希伯來人的思想將身體器官與心理功能聯繫起來;因此在舊約中,我們發現「肉體」包括了個人生命中心理及生理這兩方面的層面 (參:詩七十三26裡「肉體」與「心腸」的平行語,以及詩六十三1裡「肉體」與「靈魂」的平行語;和合本在詩六十三1譯 作「我」和「我的心」)。 但這字其實不只有屬人方面的含意。聖經看肉身在神學上有像徵性的意義──即像徵了人及動物共通的那種被創造和必須有所倚賴的生命。這種生命根源於上帝,並 且不像上帝自己的生命那樣,而是需要一個物質的身體來維持並進行獨有的活動的。因此「肉體」(中文或譯作「有血氣的」、「有血肉的」)成了一總稱,包括 人、或動物、或人與動物一起(參:創六12,七1521-22)。人及動物被視為上帝的創造物,他們在世上只度過不算長的時間,在這期間上帝給他們生命氣息。因此,從神學上這個引伸了的角度來看,「肉身」並不是人「擁有」的,而是人的「本體」。「肉體」的特徵是具有被造物的軟弱和脆弱(賽四十6)。在這方面它與「靈」是相對的,「靈」是一種來自上帝的、永恆而不衰弱的能力,或可說靈就是上帝(賽卅一3;參:四十6-31)。
  
   因此,說耶穌基督取了肉身而來,又在肉身死了,意思就是說祂活在一種被造的身體及心理狀態之下,死時也是在這種狀態之中;換言之,那死了的是一個 「人」。但新約也肯定的說,那位死了的,在永恆的過去中是上帝,也繼續是上帝。因此,「道成肉身」這公式的意思是,在某一意義上,上帝成為了人,但祂並沒 有因此而不再是上帝。這正是約翰在其福音書的序言中所斷言的:「道」(上帝創造時的媒介,祂在「太初」,在創造以前便「與上帝同在」。不單如此,祂自己也 「是上帝」,約 一1-3)「成了肉身」(約一14)。

基督的道成肉身與救贖



 一 般上,我們一談到耶穌基督的救贖大工,我們就想到『十字架』。因此,『十字架神學』既被用來泛指基督如何為人贖罪,並賜下新生命,而不單指基督在十架上的 受苦和受死的過程。確實的,十字架是耶穌拯救世人一個很重要的事件,但如果只注重十字架,而忽略耶穌救贖工作的其他部份(如道成肉身、祂的生平及教導、 復活、升天、天上的掌權及再來),這樣的救贖論及基督論可能有省略,甚至有誤導的傾向。因此,一個整全的救贖論,不只強調基督的十架,也應平衡地強調基督 其他方面的工作。

           基督如何藉童女懷胎而進入這世界,並探討這教義如何豐富我們對基督救贖的理解。換句話說,從救贖論的角度來思考童女生子的教義在近代常受到忽略,甚至對有一些學者來說,它是不可信的。童女生子的教義不只是基督救贖人類很重要的一環,其中更包含很豐富的救贖意義和應用。

           除了福音書的記載,基督的道成肉身是早期基督徒所強調的。就如第二世紀教父愛任紐(Irenaeus)所提出著名的『同歸於一』論(Doctrine of Recapitulation), 它的基礎即是基督的道成肉身。愛任紐說:「如今已經清楚顯明,道從最初的時候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祂也一直是與人類同在的,在這末世的時候,按 著父所指定的時間,與祂自己所創造出來的結合,成為一個能夠受苦的人。當祂道成肉身,變成人時,在祂自己的身上重演了人類漫長的歷史,為我們得到了救 恩,使我們可以在 耶穌基督裡,重新得回我們曾經在亞當裡所失去的,亦即有上帝的形像與樣式。」

    對愛任紐來說,基督之能夠重演、替代、救贖人類的歷史,即是因為祂成為一個人。第四世紀的教父亞他那修(Athanasius,約295-373)也說:「祂成為我們所是的,以致我們能成為祂所是的」,可見耶穌的道成肉身是我們得救的依據。另外,中古時期的坎特伯裡大主教安瑟倫(Anselm, 1033/4-1109)更將他有關基督救贖工作的書稱為『上帝何故化身為人』(Cur Deus Homo),並強調基督成為人以致能救贖人。

           當然,以上早期教會神學家不是只注重道成肉身而忽略基督在十架上的死。他們乃是在強調基督十架時,也強調基督的道成肉身。就如廿世紀偉大的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就正確地認為:基督在世上的工作是包含在兩個神蹟之間:聖誕節的神蹟(即降生)和復活節的神蹟(即復活),並將這二個神蹟當作是一個記號。因此,他將對童女生子教義討論的段落之標題取為『聖誕節的神蹟』

道成肉身是恩典的彰顯


怎樣思想道成肉身呢?新約聖經並不鼓勵我們去忖測它所引起肉體上和心理上的問題,卻要我們因它所彰顯上帝的大愛而敬拜上帝。那是降卑和自謙的偉大行動!

保羅說:「祂本有上帝的形象,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作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

有時神學家的猜想:道成肉身最初、基本的目的,是為了完成創造秩序,它的救贖意義,不過是上帝事後的主意。然而,鄧尼(James Denney)說得對:「新約聖經中,沒有一種道成肉身,是可以與救贖脫離關係而得到解釋的。啟示錄的焦點不是伯利恆而是加略山。任何基督教建立事工,若忽略了或否定了上一點,都會來曲解基督信仰,使它模糊不清。」

在一連串把上帝的兒引到加略山十字架的梯階上,伯利恆的搖籃所佔的地位,纔是它重要意義的所在;若不這樣看就不會明白它。因此,新神聖經詮釋道成肉身的鑰節,就不是約翰福音一章14節那簡單的說話:「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而是哥林多後書八章9節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

這裡除了說明道成肉身的真理外,還說明它的意義;保羅給我們看到,我們對上帝之子變成人子這事實應有的態度——不但看作是自然界的奇觀,卻看作恩典的傑作!

上帝的兒子──道成肉身

 
馬 太和路加福音頗詳細的記載上帝的兒子如何進入世界。在羅馬帝國的盛世,它降生於一個隱晦的猶太村莊的一間客店外。每逢聖誕節重述這故事,我們總把它美化 了,它實在是頗可怕和殘忍的。耶穌生在客店外,因為客店住滿了人,沒有人肯騰出一個床位給這臨產的婦人,以致他要在馬棚裏生孩於,用馬槽權充搖籃。

聖經作者記載這故事,頗為冷漠,不評一語。但細心的讀者,必可從故事的描述看出世態的炎涼和無情,而不勝戰栗。但福音書作者記載這故事,卻不是要藉此勾出道德的教訓。對他們來說,故事的焦點不在降生的環境(唯一的例外是因為這事發生於伯利恒〔參太二16〕,而應驗了豫言),乃在嬰孩的身份。這一方而,新約聖經有兩大思想,是前面已提過的,現在要詳細來看:

—、在伯利恒降生的嬰孩是上帝。

用聖經的術語確切點說,它是上帝的兒子,或用基督教神學的慣用語說,是上帝那兒子( God the Son)。請注意,是“那兒子”( the Son),不是一個兒子( a Son):這是約翰在他的福音書首三章中重複四次說的,務使讀者明白耶穌的獨特性,它是上帝“獨生”的兒子(參約一14 18;三 16 18)。

因此,基督教信條說:“我信人父上帝我信我主耶穌基督,天父的獨生子。”

基督徒護教學者,有時把“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兒子”這句話,說到好像是有關他身份一切問題的最後、最完滿的答案。

情形卻非如此,因為這話本身也產生問題,易被誤解。“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意思是說其實有兩位上帝嗎?

基督教像猶太教徒和回教徒所說,是多神主義嗎?抑或“上帝的兒子”一詞,暗指耶穌雖然在一切被造物中自成一類,在位格上卻不像父神一樣神聖呢?初期教會的亞流派(Arians)持有此見,現代的一元神論者(Unitarians),耶和華見證人,基督兄弟派(Christadelphians)及其他教派也持同一見解。對嗎?聖經稱耶穌為上帝的兒了,意思到底是什麼?

這 些問題迷惑了好些人,但新約聖經卻不把我們留在不知如何回答的疑惑中。原則上,在使徒約翰的福音序言中,問題不但提出了,也同時解答了。顯然,他是寫給有 猶太和希臘兩種背景的讀者。他說,他寫的目的是要叫他們“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並且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

在整本福書中,他把耶穌以上帝的兒子的身份呈現出來。然而,約翰知道“上帝的兒子”一詞會在讀者心中引起誤解的聯想。據猶太神學的用法,這字是指期待中的(肉身的)彌賽亞的名銜。希臘神話中卻有很多‘上帝的眾子’,是一個上帝和女人結合而生的超人。

在這兩種情形中,這名詞者並不能表達出位格的神性(Personal deity) 的觀念;事實上,兩者都摒除了這神性。約翰務求他每次提到耶穌是神的兒子時,不被讀者這樣理解(即誤解),也首先清楚耶穌所宣稱及基督徒所說神子的地位, 是不折不扣有位格的神性。每年聖誕節,英國聖公會把這個當作福音來誦讀,我想是對的。新約聖經沒有其他地方,比這一篇把耶穌──神性的兒子──身份解釋得 更清楚。

且看約翰如何小心而全面性地闡釋他的主題吧。

他並不開門見山就提到「子」;他先談[]。這就絕無誤解的危險了;熟識舊約的讀者立刻就會意。在舊約,上帝的道是他創造時的發言,是他能力的運行,以完成它的旨意。舊約聖經描寫到上帝的發言,它旨意的實際陳說,本身就有成事的能力。創世記第一章說,在創造萬事時“上帝說,要有就有了”(創一3)“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因為他說有,就有。”(詩卅三69)因此,上帝的道就是上帝的工作。

約翰就借題發揮,進一步說明關於上帝的“道”的七件事:

(1)“太初有道”( l節)。這是道的永恆性(eternity)他本身無始;其他事物開始時,他——已有。

(2)“道與上帝同在”(l節)。這是道的位格(personality)。那成就上帝旨意的能力,是一位有獨特性格的個體的能力,在永恆中與上帝有不斷交往的關係(這是這句話的意思)。

(3)“道就是上帝”(1節)。這是道的神性(deity)。它的位格雖與父的截然不同,卻非被造物;它本身是上帝,正如父是上帝。這句經文的奧秘,是在神性的統一中有不同位格的奧秘。

4)“萬物都是籍著他被造的”(3節)。

這是道在創造(creating)。它是父用來進行每一創造過程的媒介。凡被造的都是藉著他造的。(這進一步證明他和父一樣是創造者,而不屬於被造之列。)

5)“生命在他裏頭”(4節)。這是這在道在賜生命(animating)。在被造物的範疇內,只有在他裏面及藉著他才有物質生命。這是堅持對一切生命的起源及延續問題的答案:生命乃由道所賜和維持。被造物本身沒有生命,只有在道——上帝的第二位—體中才有。

6)“這生命就是人的光”(4節)。這是道在啟示( revealing)。他賜生命,也賜亮光;換言之,每個人因為活在上帝的世界中,就從上帝得啟示,這正是道的工作,而人活著也是因道工作的緣故。

7)“道成了肉身”(14節)。這是道成為人(incarnate)伯利恒馬槽裏的嬰孩並非別人,正是上帝永恆的道。

約翰敘述完道是誰是什麼──是神性的一位,萬物的創造者──之後,就揭露其身份。他說,道是藉降生而彰顯出來的上帝的兒子。“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14節)。

18節也證實了這身份:“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

這樣,約翰就建立了他一直要建立的論點。他現在已交代清楚稱耶穌為上帝的兒子是什麼意思。上帝的兒子是上帝的道;我們已知這道是什麼了:因此,道是什麼,子也是什麼。這就是約翰福音序言的信息。

因此,當聖經宣稱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時,意思是在說明他截然不同、有位格的神性。聖誕節的信息全系於這驚天動地的事實:馬槽裏的嬰孩是——上帝。

這只是故事的一半。

二、在伯利恒降生的嬰孩是上帝變成人。

道 成了肉身:的確是人的嬰孩。他沒有停下做上帝;它不比從前更不是上帝;但他卻開始做人。他現在不是上帝減去了神性的某此原素,卻是上帝自動的加上了他自已 所造的人性。那迷人的上帝,現在開始體驗做人的味道。上帝會造那天使,今日已淪為魔鬼了,現在他也處在可受魔鬼試探的境地——他誠然不可避免受試探——他 人性的生活,只有與魔鬼交戰才得完全。

希 伯來書的作者,在仰望他那天上的榮耀後,也從這事實獲得莫大的安慰。“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他自已既然被試探你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因我 們仍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極弱。它也曾這麼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 作隨時的幫助。”(來二l718;四1516

道成肉身的奧秘是深不可測的;不能詮釋,只能陳述。好的陳述,要算亞他那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的措詞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是上帝又是人;完全的上帝,完全的人:他雖是又上帝又人,卻不是兩個,而是一位基督;是一位,非把神性變成肉身:乃把人性放進上帝裏面。”

我們不能完全瞭解。我們在馬槽所見,誠如衛斯理查理(Charles Wesley)所說:

縮成六尺是我上帝,
超乎人智成肉身。
超乎人智——緊記這個是明智之舉,可免除臆測,可滿足地敬拜他。

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


「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如何成為人?」小要理問答對這問題答覆說︰「基督,上帝的兒子,成為人,祂自己取了一個真的身體和有理性的(就是理智)靈魂,藉童貞女馬利亞由聖靈的大能感孕而出生,並且無罪。」
人與野獸完全不同,是照上帝的形像創造的,有精神和合理的本性,及不朽的靈魂。保羅說,上帝是「離我們各人不遠,」並且「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7─28) 上帝與人,雖然各有區別,但非彼此異質或相排斥。人是好像大火所發出的一個火花,或換一個樣子,他是一個空的器皿為一個無限的源頭所充滿,並且只有當他與上帝聯合時,才能達成他所指派的目的。他既然是按照上帝的形像造的,並且被指派在地上作一管理者,他就實際上為上帝的一個縮影。這也是與聖經協調一致,原來在詩篇82︰6我們讀到︰「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耶穌自己也曾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約10︰34)。 因此,在上帝與人中間的一個聯合,一方面不是固有的需要,同時另一方面在一切可能發生的事中,從未與上帝的救贖工作離開,在可能範圍內極為一定,並且,假如上帝的要求從罪中拯救人,就被看為程序中一個最自然和有效的方法。正如雷傑 史密斯 博士所說︰「上帝可以採取人的樣式,因為人是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永生之道可以成 為人子,因人按天性是上帝的兒子,祂不能採取完全與祂自己相異的屬性,也不能成為完全不像自己的一位。」
道成肉身的本身並不是一個目的,乃是達成那目的的一個方法。人既因自己墮落罪中與上帝隔絕,他自己就完全不可能做成自己的救恩,基督本著祂無限的恩慈為人完成了這項工作,為了那個目的,基督道成肉身,所以是上帝居住在肉身中,是上帝披上血肉之身。祂在律法前取了人的地位並滿足上帝的公義。只有真實的人,才能夠經驗苦難和死亡,也只有一位真實的神性的人能給予苦難無限的價值,所以我們的主道成肉身的終極目的,就是宣佈祂要死。「兒女既有血肉之體,祂也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工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來2︰14─17)。
當然,基督神性的教義,並不根據道成肉身的教義。正如 梅欽 博士所指出的︰「基督神性的教義是聖經有關上帝的教訓之一部分。我們知道縱使天地萬物還沒有創造,縱使沒有墮落的人類可以去拯救,我們所認識的耶穌基督始終就是上帝。祂從永遠就是上帝。祂的神性是在祂與創造世界的任何關係中完全獨立的。
在另一方面,道成肉身的教義是救恩教義的一部分,祂是從永遠就有的,但祂成為了人,在世界歷史中的一個片刻,為此墮落的人才可以得救,祂成為人一點也不是需要去顯明祂自己的本性,當祂成為人之時,和祂成為人之後,祂是無限永遠的、和不改變的上帝。縱使祂並沒有成為人,祂還是無限的、永遠的和不改變的上帝,祂的成為人,乃是由於祂的愛之一個自由行動。最後,其目的如同萬有的目的一樣,就是在榮耀上帝;並且其目的並不與對不配的罪人一個憐憫的自由行動之事實全然牴觸。祂成為人,使祂可以死在十字架上去拯救罪人脫離罪孽和罪的權勢。
保羅對道成肉身的教義,在腓立比書2︰5─11或許是最充分的表明,他在那裡指著基督說,如︰「本有上帝的形像」,又如︰「取了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可以找出很多其他的引述,遍及他的書信中,例如在林後8︰9,「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叫我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叫我們想到主的恩慈。在加4︰4─5,我們看到︰「及至時候滿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論到加4︰4的 話, 懷菲德博士說︰「這整個事件是說到父神要實現祂救贖的永遠計劃,特別在道成肉身上有所說明︰上帝之子為女子所生──祂按本性說是上帝的兒子,與上帝同住,為上帝所差遣,生而為人,且生在律法之下。原初的含意就是說這並非祂本性的伊始;乃是說在此以前祂既非人,亦非在律法之下。一點也不暗示說祂既成了人,祂就服從律法,於是就不再是上帝了,或說祂就失去了為上帝兒子的尊稱。」關於此題, 懷菲德博士繼續又說︰「保羅教訓我們說,由於我們的主是從上帝而出,為女人所生,為自己取了人性,雖仍為至高上帝,但也是真人,完全的人,因此,從上下文的語氣看來,我們的主被高舉是清清楚楚的了,祂被描述為不可見之上帝的像,在一切的被造的之先,凡被造的無一不是在祂裡面造的,藉著祂造的,為祂造的,萬物屬於祂。我們不僅知道一切的豐滿都住在祂裡面(西1︰19),而且「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裡面」(西2︰9), 那就是說,上帝的本性,就是上帝之所以為上帝的在我們的主裡面得以完全,而且有了「身體的樣式」,那就是說在祂裡面披戴著一個身體。凡看見耶穌基督的人,無疑就是看見了一個身體,一個人;但當他看見了這披戴身體的人,他就看見了上帝自己,就是神性的豐滿披戴了人性。因此,耶穌就是上帝「在肉身顯現」(提前3︰16),並且祂在世上出現乃是一次「顯現」(提後1︰10),這是上帝在地上顯現的專門術語。祂雖然是人,但上帝是我們「至大的上帝」(多2︰13)
道成肉身不僅僅使上帝為人預備救贖,也使上帝向人傳達更圓滿的啟示,這意思是說祂的真理和祂的理想,將要成為歷代以來大多數人的內在生活的指導原則。在舊約時代,上帝藉著先知們對百姓說話,對他們啟示若干祂自己的本性,人類的充滿罪惡與失喪情形,和救恩計劃;但新約時代的特點就是上帝親自在基督裡降世,藉著祂的位格與工作,曾經賜給人有關上帝的本性與救恩計劃一個無可比擬的更前進的啟示,創造這世界的偉大之上帝實際進入祂所創造的世界,並且與祂所創造的百姓同行和曉喻他們。 梅欽 博士說︰「當人仰望耶穌時,他們的眼睛實際所看見的這位就是真神。那就是道成肉身的奇異之事。用自己的肉眼看見了的這位就是真神──有什麼可以能夠比這更大的奇事呢?」
我們可以更進一步地說,基督是上帝對人最後和最完全的啟示,並且祂不獨在地上,也在天上,將繼續如此。關於這樣高深的奧秘雖然我們不敢大膽地說,若說上帝在祂的基本性格上為一位無限的靈,無論在今世或來世能夠為人類所看見,那的確是不可思議的事。祂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6︰16)
但是這位無限的靈在基督裡顯明祂自己於有限的、人的形狀中,使受造之物可以領悟到祂,我們曾經說過,將來在天堂我們看上帝,也是像看基督帶著祂榮耀的身體一樣,這榮耀的身體對一個特殊的地方來說是確定的和有限的,並非祂的身體常常停留在一處,乃是像我們自己的復活之體,在一個時間內僅在一處。我們記得啟示錄屢次描述基督坐在天堂的寶座上,蒙救贖之人在祂的寶座之前,為他們奇妙的救贖獻上他們的讚美和感謝。那時我們將要在基督裡看見上帝,但是顯然地我們既沒有如此的看見天父上帝,也沒有如此的看見聖靈上帝,乃僅藉著祂對我們的愛和祂對我們的感動,我們知道祂的臨在。假如這是真實的,主耶穌基督就更清楚的顯示為上帝對人最後和最完全的啟示。
我們應當注意,當基督取得人性時,祂就賜給我們一種不可測度的祝福,就是叫我們因信基督可以與神性聯合,藉以被舉起遠超過諸天使之上,在整個宇宙中沒有別的受造之物,沒有維持如此的一個親密的關係。正如希伯來的作者所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祂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2︰14─16)
再者,耶穌在道成肉身中所取的人性,永遠是屬祂的,當祂從墓中復起時,他帶著人性,祂回到天父那裡也帶著人性。祂在天上對約翰顯現好像一位人子有人的形狀(啟1︰13);司提反將死的時候看見這位人子站在上帝的右邊,那個榮光和全能的地位(徒7︰56),藉著基督的復活與進一步的升高,人性已經實際上達到宇宙的寶座了。
所以基督寄居在地上的期間,不僅是上帝在肉身的顯現,或暫時的出現,乃是一位真實的和永久的道成肉身。各種不同的舊約人物已經看見過上帝的顯現︰亞伯拉罕(創18︰1─33);雅各(創32︰24─30);摩西(出24︰9─11;34︰5─6);約書亞(書5︰13─15);參孫的父母(士13︰2─22);以賽亞(賽6︰1─5);但以理的三個朋友(但3︰24─25)等等。但基督的道成肉身是完全不同。上帝道成肉身降生在伯利恆為一嬰孩,上帝與人性的聯合繼續了33年的時期,在這種聯合的形式上,雖然多次在超自然的作為上彰顯了神性,可是人性的彰顯比神性更多。特別是在登山變像時,部分帕子得以移除,並且顯示出神性的真榮耀。帶著復活與升天的人性(藉著人性與神性的聯合),得了榮耀,遠超過世界上任何事所能給的榮耀。
關於道成肉身的或然性,以及說服一般人相信道成肉身所需要 之證據,克萊格博士做了如下值得一讀的評論︰「我們都知道須要發生信心的證據的多寡與事件本身的性質有所不同。例如,假如一個或兩個非常正直的人告訴你, 他們已經看見一個人被汽車撞倒,你將無疑地相信他們,因為關於這樣的事件並沒有什麼可疑之處,然而假如十二個住在鎮上極有才智和正直的人,要告訴你,他們 已經看見一個具有一隻狗的腳和鳥的翼的人,你不可能會相信他們,在一種情形中你將相信極微細的證據;在另一種情形中就是有強烈的證據你也是不能相信,所 以,人應當知道證據對道成肉身雖然是有力的,但他們還不承認有這事發生,這是不足為奇的。」
其後他繼續又說︰「現在,有沒有這樣一個事先的假設,來反對道成肉身以致叫我們相信呢?我 想是沒有的,事實上,我主張從道成肉身目的上來看這件事,或可以擔保說這個假設是贊成道成肉身的。依我看來,似乎在這世界上道德的和靈性狀態的任何事,都 以這個為轉移點,假如我們想這個世界整體上是在一個道德上的和靈性上的正常狀態中,那麼人類就不需要一位救主來脫離他的罪權,我們一點也想不通上帝的兒子曾取了肉身,並且住在我們中間──因為我們不可能覺察到在祂的方面採取如此的一個行動有任何需要。但是在另一方面,假如我們相信這世界在道德上的和靈性上是處於不正常狀態中,那就已經出了問題,而且問題非常嚴重,是一個失喪和被定罪的世界;對那些相信上帝的人,這位上帝關心祂受造者的幸福,祂就一定要干預人的事,祂就要伸出他的聖手來救贖人。」
「所以,我主張道成肉身的可靠性,是與人類道 德上的和靈性上的問題有密切的關係。在這裡我並非標新立異。一般說來,在這一點上人們都和我一同主張,從事實上可以看出,在人對人類的道德與屬靈情況的看 法,與他們對道成肉身的態度之間有密切的關係。一般說來,在何處我們發覺人們以為這個世界是沒有問題的,或者這個 世界正像我們所期待的發展的階段中,我們就發覺人們不相信基督為上帝在肉身顯現;但何處我們發覺人們承認這是一個失喪的世界,如果任憑這個世界發展下去,就是從永遠到永遠的敗壞,我們就發覺人們看出道成肉身的需要,並且這樣的人們看重證據證明上帝的確實行如此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的證據。」
道成肉身的教義,在基督教思想的係統中是非常 重要的。因為基督教為救贖宗教的完整性的存廢與此教義有唇亡齒寒的關係。使徒約翰在他晚年的時候也就是當許多人開始背道的時候寫了約翰壹書,在這書信中他 清楚的說明了信徒在異端邪說流行中應當建立他們的信仰。這些錯誤最主要的就是用各種不同的方式來否認上帝兒子的道成肉身。約翰不僅盡全力地強調耶穌基督已經在肉身中來到,乃是使之成為福音的基本教義。他說︰「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上帝的,從此你們可 以認出上帝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上帝,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它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約壹4︰2─3)。「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上帝兒子的嗎?……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們也知道上帝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約壹5︰1─20)。用這個永遠不會錯的試金石來鑑定現代主義、獨神論主義、基督教科學派,和一切其他否認基督的神性或祂的道成肉身的假說,據以宣告其為假的信仰。

道成肉身的意義

     這課題的產生是因為有人提出說道成肉身是一個神話(myth)。也就是說,聖經所記載道成肉身的事情並不可按其字面意義去理解。

 

    20世紀初,布特曼(R. Bultmann)已經提出解除神話(demythologization)的理論,認為初早期教會的人生活在一個神話充塞的社會,因此自然會把許多奇蹟或是一個宗教教主的事蹟演譯成是神蹟。布特曼說,今天的人看聖經時必須把這些神蹟的部份解除掉。對他來說,道成肉身就是一個應該除掉的神話故事。另外有神學家認為道成肉身是上帝的特別啟示,這啟示是一個記號(symbol)向世人表明,盼望世人可以看見這記號,而這記號是神奇的(mythological)。這些提倡道成肉身是一種「神話」的神學家提出四大要點:

 

. 上帝成為人的觀念是很難相信的事情,也是一個在邏輯上難接受的事。

 

. 新約中的基督論是使徒所表達,似乎與耶穌所要表達的不相同。

 

. 後來教會更深入的去解釋基督論,並不是新約真正所要表達的。

 

. 認為道成肉身並不是基督教獨有的觀念,其他宗教如佛教、道教等皆有相似的道成肉身觀念。

 

    道成肉身神話論看來似乎有道理,但是有學者提出反駁的理由:

 

  . 上帝成為人並不是一件不合邏輯的事。它雖然在人的理性上難以明白,但是在上帝的啟示中是可以成立的,它是一個「反合性」的邏輯(paradox):上帝願意成為人,也為了拯救失落的人如此行動。

 

 . 新約中的基督論應該由耶穌來開始,而基督論中許多資料必須以耶穌的生平和言訓作為基礎才合乎新約的信息。

 

 . 新約中的道成肉身觀念與其他宗教的不相同,其他宗教的只是說明上帝如何降臨在一個人身上,並不是新約所指上帝的兒子降生,道成了肉身,並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後復活升天。

為什麼“道成肉身”必要透過“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呢?

理由是:


一、由“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這樣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就取了另外一個本性,就是人性,但仍永遠擁有一個無暇無疵的神性,這神性是他在亙古之前已經有的。


二、我們是父母交歡所生,所以帶著原罪出生﹔耶穌是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所以耶穌是沒有原罪。耶穌在世也沒有犯罪,來四:15 “因我們的大祭司并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耶穌一心一意順服父神,在他裡面沒有犯罪的欲望,雖然從外面他受到魔鬼和其他的試探。因為耶穌沒有罪,這樣他才有資格為我們的罪成為完美的祭物,并且活出救恩所需要的完美順服的生活,滿足上帝的律法和公義的要求。(林後五:21
 
所以,“道”是真的成為肉身﹔“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的“道成肉身”也是必須的。如果耶穌不是完全的人,他就不能代表墮落的人類。